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情况,并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团队的合作和配合,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以下范文给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问题。一些地方在推进工作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人居环境整治该如何推进?在国新办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
厕所虽小,关系民生。
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
但记者调研发现,在有的地区,因为模式不适应,建了没法用;有的因为缺乏管护机制,锁上不让用;有的因为质量不高,建了不耐用。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说,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督促地方把问题整改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真正把农村厕所革命这件民生大事办好办实。”李伟国说,“要选准技术模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
解决农民群众的问题,还需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所以,这次行动方案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强调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李伟国说。
突出农民主体作用,要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李伟国说,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农民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从摆脱“脏乱差”到追求乡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迈入了新征程。行动方案特别强调,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说,这次行动方案将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健全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的机制,让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
秦海翔说,截至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分五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了挂牌保护制度。在10个市州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近几年,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同时一些设施设备建而不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对于东部、中西部城市近郊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说。
他说,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行管护。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此次行动方案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刘焕鑫表示,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组织统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示范带动、系统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工作标准》完成创建二星示范村6个,一星示范村12个,达标村10个,全面彻底完成三年示范创建任务,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凝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五星党支部”评选工作和“红分管理”日常工作。利用“五个一批”和“职业经理人外聘一批”选配机制,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小微权利”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农村地区“最多跑一次”。健全民事村办制度,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下放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凝聚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更多支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让农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角。深入挖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制章程、建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合力。激活群众共建动力,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一元”约束、积分管理机制、文明户和五美庭院评选,将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发展长垣继铭莲藕专业种植合作社、长垣成志种植合作社、长垣平安食用菌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一批农民合作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依托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达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确保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三)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
各行政村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一是各行政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标准,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实现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行政村要定期召开村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按照责任分工,逐人汇报所分包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一起讨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法。同时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项目,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环境保洁全域覆盖要求,实施市场化保洁模式。重点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理道路两侧水沟渠道的堆积秸秆和生活、建筑垃圾,清除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制定《方里镇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卫生考核管理机制。严抓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制定《方里镇秸秆禁烧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和措施。全镇划分6个大网格和28个小网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一是各行政村要加大改厕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改厕进度。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各行政村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达标村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一星级示范村改厕率达到95%以上,二星、三星级改厕率达到98%以上,制定本村要制定本村的改厕任务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务必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本村改厕任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各行政村要明确本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目标,达标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一星、二星级示范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70%以上。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污水管网设计图纸,联系施工队,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二是严格施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4、强力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一是各村要召开好广播会、党员会、群众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营造好浓厚的工作氛围。尤其每天要按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村干部分包村内所有宅基地超占农户,按照分包名单,落实具体责任。村干部通过入户讲政策等方式督促宅基地超占户按时缴纳超占费或者退出超占部分。
5、全面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成空闲地建成“四园”、庭院建成“五美”标准、d级危房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拆除等创建任务;二是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体广场、学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完成村内主街道、廊道绿化率达标、居民庭院绿化率达标等创建任务。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并继续鼓励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实行班子成员包2个村,行政组长包1个村的分包责任制,包村干部入村督促指导并协助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村干部逐项分包乡村振兴具体验收项目,层层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各行政村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倒排工期表,围绕各自的职责和分包任务,每日按照既定目标计划做好工作。同时,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挡一面。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三
为加快推进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改善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百日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在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到今年年底,全乡109个自然湾要全部达到干净整洁型村庄水平。在达到干净整洁型村庄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村庄环境绿化美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年底前至少将9个自然湾打造成整治提升型村庄,将何桥村程泥府、上倪村胡铺湾打造成美丽示范型村庄水平。
(一)安排验收时间表,整湾推进干净整洁型村庄。
我乡打造干净整洁型村庄采取整湾推进的工作思路,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村自然湾验收时间表(已经验收的自然湾不用再排表),平均用一至两个星期的时间打造一个自然湾,按此进度排出工作时间表,乡政府将组织专班对照时间表进行检查。
(二)整改问题厕所,推动厕所革命。
前期厕所革命工作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旱厕未拆除,已改建的卫生厕所还存在大量不达标不合规的问题,去年x月,农口部门将各村不达标厕所进行了统计,后续整改情况并不理想,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一是全面整改不达标厕所。各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整改不达标厕所,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切实提高厕所改建合格率,每半月将整改情况附图片上报农口部门。二是全力消灭旱厕。各村详细统计本村旱厕数量,排出拆除计划表,每半月将拆除旱厕数报到农口部门(附图片),积极提升旱厕拆除率。三是高效完成改厕任务。今年全乡改厕任务为626户,各村结合干净整洁型村庄的推进进度,整湾推进厕所革命,在保证合格率的前提下,高效完成改厕任务,每半月上报一次改厕进度(附图片)。四是建立全新考核标准。农口将组织专人对各村不达标厕所整改情况、拆旱厕情况和改厕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整改合格率、旱厕拆除率、改厕任务完成率进行打分,每半月评比一次,并在乡党委会上通报。全年综合排名成绩将作为奖励依据,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村奖励1万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6000元。
(一)一月一检查一通报。
根据各村湾人居环境整治验收时间表,农口每月将组织人员对这些村湾进行暗访,按照“百日整治”考核督查评分细则打分,再结合区考核检查成绩,形成当月成绩排名并在全乡大会上通报,每次排名垫底的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组长作表态发言(不少于500字)。
(二)实施资金奖惩机制。
全年综合排名第1名的村,“以奖代补”资金奖励3万元,第2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综合排名倒数第1名的.村,“以奖代补”资金扣3万元,倒数第2名扣2万元,倒数第3名扣1万元。
(三)考核与实绩挂钩。
人居环境整治的全年综合排名结果将与农口部门年终“五比”考核给分挂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村按农口占据“五比”考核分值的100%给分,第二名按90%给分……,第九名按20%给分。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工作统筹和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名单附后)。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常态化宣传。做好村庄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的宣传,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美化村庄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乡党委、政府将组织“回头看”的抽查考核,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村湾进行抽检,检查不过关的将相应扣除“以奖代补”资金。三是积极引导能人回乡建设。在保护好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本村能人投入到美化家乡环境的工作中来,出资出力共建美好家园。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四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冀发〔2016〕3号)和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乡建〔201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精品村”、“达标村”等不同工作标准和要求,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为路径,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引领、注重实效为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有计划的'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鼓励推进和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方或“3p”建设运营管理模式,促进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建设工作。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实施。其中,省定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达到“精品村”比例不低于15%,“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体系。
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根据村庄条件,采用适宜模式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实施村庄“连片(线)”集中治污,扩大和提升规模治污成效。人口密集、污水排放量大、对污水处理标准要求较高的村庄,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能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技术。
(一)“精品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运行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经过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要求。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二)“达标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根据村庄实际及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街道、学校和集镇等公共场区,杜绝污水乱倾滥流现象。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户都要纳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
(一)根据省相关规定、要求,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专项安排。对纳入省定美丽乡村重点片区、重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省财政厅已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冀财资环〔2015〕131号),省级支持资金使用,优先支持“精品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奖补村庄数量和金额,根据辖区情况,由设区市财政局、环保局研究确定。以往已获得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不再支持。
(二)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与相关农村环保科研、治理公司沟通联系,及时做好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当好技术参谋,做好环保服务和工作指导、督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计划安排:
(一)制订方案。2016年3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下同)环保局、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审查、论证后,连同审查意见,一并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其中,使用省级支持资金的省定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片区的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专项编制、单独报备。报备方案要说明省级支持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污水处理模式、处理规模、具体工艺技术、达标标准、污水排放去向等,以及设施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方式、方法等。
(二)集中实施。4-10月,各市环保局、财政局认真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并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台帐。每月25日前,各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督查、汇总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向省环保厅反馈。
(三)督导验收。各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底前,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并向省环保厅、财政厅文字报告,省级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独成册。12月份,省环保厅、财政厅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xx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xx—20x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xx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
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1.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
2.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2.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
(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六
为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xx〕16号)和《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忻气防办发〔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20xx年冬奥会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源头管控、结构优化、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县散煤管控力度,有效落实部门监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机制,严格散煤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
20xx年底,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实现“禁煤区”全面禁煤(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在日常商业、餐饮等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商业企业、城中村住户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暖。加强煤炭及其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管控,依法取缔“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依法查处向“禁煤区”内拉运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车辆,全面禁止向“禁煤区”范围销售煤炭的行为,发现违反规定的售煤行为,依法实施处置。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必须落实洁净煤供应、推广和使用。
“禁煤区”范围外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对散煤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散煤管控力度,成立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乔哲副县长。
成员:马渊县能源局局长。
郭双贵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人。
袁绍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巍县财政局局长。
彭爱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建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文县公安局分管局领导。
任国宾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国元繁城镇镇长。
王海凤砂河镇镇长。
徐华强大营镇镇长。
姚晓军平型关镇镇长。
王利锋下茹越乡乡长。
王媛光裕堡乡乡长。
郭晔祥集义庄乡乡长。
郭利平东山乡乡长。
董新秀金山铺乡乡长。
张卫龙神堂堡乡乡长。
武文旺岩头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渊和郭双贵兼任,负责做好散煤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台账建立、巡查督查等相关工作。
散煤治理工作在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开展,按照政府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洁净煤,禁止高硫煤的销售和使用。具体职责为:
县能源局:牵头负责散煤清洁化替代和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区域内的洁净煤供应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合理规划布局洁净煤供应点,建立洁净煤配送体系。组织对违法非法煤炭销售企业的联合执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开展煤炭经营单位、集中供热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开展“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排查和取缔。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储存、销售场地环保设施是否达标进行监督检查,对储煤场进行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和处理,负责环保手续审批工作,对储煤场扬尘进行监管,督导企业落实环保要求,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燃煤污染防治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燃煤单位和个人污染环境行为进行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洁净煤各销售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查,对煤炭经营企业计量标准设备、煤质抽查检验工作,对无证照经营和违反规定经销超标煤炭的经销点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并建立举报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对经营户经营地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情况进行界定核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落实气源供应,同时负责建筑节能的示范与引导,提高节能效果;重点对全县集中供暖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县城禁煤区内散煤的日常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散煤专项整治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门警力,对阻挠、干扰破坏散煤专项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查扣没收的煤炭、设施、设备组织警力押送到指定地点;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在进出县城重要位置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巡查检查制度,严查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煤炭运输行为。严厉查处禁燃区内拉运煤炭及煤制品等高污燃料的道路运输;严厉查处流动售煤车辆,并建立举报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合理布局本辖区内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全面摸排本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对发现的非法散煤销售点及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取缔,制定辖区内散煤管控具体行动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宣传、动员、摸排、检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劣质散煤销售。
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居民家庭存煤数量、质量的摸底排查工作,杜绝燃烧不达标准散煤。做好清洁能源使用的政策宣讲工作,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我县清洁煤配送点以外的销售、储运行为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一)构建联防体系,严防散煤输入。
一是设置县、乡、村三级卡口(管控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全面防止散煤入境。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负责组成联合管控队伍在入县的'主要路口设置散煤入境管控卡口,对运输不符合洁净煤标准的散煤入境车辆进行管控、劝返并建立管控、劝返台账。各乡、村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卡口(管控点)进行管控。
二是组建县、乡、村三级巡查队伍,全天候进行巡查、检查。由领导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能源局)负责组建县级巡查队伍,对全县禁煤区及谷地平川地区范围内的入境散煤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全县卡口(管控点)管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建好巡查、检查和督查台账;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对县城城区(禁煤区)范围内的入境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网格化巡查检查并建立巡查、检查台账。由各乡镇负责组建乡、村巡查队伍,对各自属地内禁煤区及平原地区范围内的入境散煤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网格化巡查检查并建好巡查检查台账。各巡查检查队伍一经发现散煤运输、销售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组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良好局面。领导组办公室及各片区要全面建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报领导组办公室并由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进行处置。
(二)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散煤管控。
一是加大对散煤运输、销售的执法力度。由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散煤运输、销售行为依法打击,依法处置。
二是加大对现有用煤、售煤企业的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全县在用燃煤锅炉的拆除及燃煤、售煤单位的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等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工作。县能源局负责非禁煤区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和洁净煤的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较边远的乡村地区和集中供暖过渡性区域鼓励推广“洁净煤+环保炉具”模式,全力保障居民有能力清洁过冬。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对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经抽检并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依法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散煤经营资格。同时,抽检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由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现有散煤清零工作。
三是强化对群众现自有散煤的管控力度。由各片区负责做好群众现有自用散煤的摸底排查、处置工作,并签订责任状,对违反责任状内容的居民列入诚信档案,并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台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接地气的横幅、标语宣传我县散煤强化治理政策、措施,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播放典型案例,提升公众对散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抵制劣质散煤,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启动摸排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成立繁峙县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乡镇、相关单位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部门行动计划,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各乡镇要完成组织机构建设,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散煤治理摸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标准,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本辖区煤炭经营单位(网点)和“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调查,配合各有关部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二)攻坚整治阶段(20xx年6月30日-10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和各自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散煤整治工作,对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深度整治,全面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对违法占地的,责令恢复原状;严禁“禁煤区”内所有商业企业、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使用散煤,督促“禁煤区”燃煤用户自行拆除燃煤设施。“禁煤区”内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做好完成情况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报告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督查,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和乡镇配合,开展散煤管控联合整治执法行动。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辐射周边乡镇,确保“禁煤区”散煤“清零”,杜绝散煤“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我县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单位、各乡镇总结经验,细化标准,完善措施,实现散煤管控的制度化、长效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散煤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职责。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属地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和职责,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散煤管控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直接补贴、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户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灶具、器具。支持村组和市场主体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开展废弃资源能源化利用和综合开发,建设清洁能源示范村和示范点。
(四)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能源、住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实现散煤管控的制度化、长效化。把农村能源生态公共服务工作作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之一,配备相关人员和设施装备。积极培育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抓好新能源技工等专业工种的培养,保障工程建设、管护质量和安全管理运行。
(五)加强督导考核。县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洁净煤供应企业监管情况、散煤治理站点工作运行情况等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县领导组办公室对检查调度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
(六)开展自查整改。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禁煤区”建设、散煤管控各项政策,查漏补缺,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未设置标识标牌、未依法取缔销售网点、禁煤范围内散煤复烧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部门。
(七)实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及时发现散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对散煤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并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王瑞峰。
联系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fxxxxxxx@。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洁替代化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紧要任务来抓。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协调处理好清洁煤供应中的问题,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为清洁供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七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20xx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严格散煤质量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民用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夯实散煤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散煤治理宣传和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煤质抽检,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劣质散煤,严格民用煤质量标准,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对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
建立民用散煤全过程监管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网格化”长效机制,落实清洁煤配送网点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已有的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深化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2公里范围等重点区域居民用煤推广洁净煤、洁净煤“引火”燃料推广使用环保引火碳。
(一)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散煤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深化“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宣传,搭建平台,创新措施,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宣传媒体和短视频、微电影以及城际公交广告等新媒体进行宣传,采取立体式、多方位、广覆盖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要进村入户,发挥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村村有条幅和小贴画、户户有宣传单明白纸。要加大试燃试烧的力度,增强群众对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认知度,让使用洁净煤的好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激发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销售、使用劣质煤的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散煤治理工作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环节工作,加大各级散煤清洁化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压实街道(镇)、社区(村)组及网格员责任,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清洁取暖洁净煤供应保障。各街道(镇)出台辖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深入摸排,确村确户确量。继续做好民用散煤用户调查摸底,在前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清洁取暖工作安排,进一步掌握使用洁净煤的居民数量、燃煤用量、存煤情况、并在摸排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对接,以大型煤炭企业及型煤加工企业为供应主渠道,依照市场化规则和质级质价相符的原则,由销售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保质保量向市场供应优质煤炭,确保清洁煤供应充足。
(三)严格散煤管控,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防治散煤复烧复用。加强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居民的跟踪监督,建立巡查制度,落实排查检查责任,散煤复燃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长期开展,充分调动社区、村等基层人员积极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散煤复燃“冒烟”问题。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清洁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散煤市场秩序,鼓励举报经营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组织开展散煤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杜绝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生产、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经营活动,对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卡点建设,强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巩固我区劣质散煤“清零”效果。
(四)坚持质量标准,加大煤质检测的力度。建立煤炭质量检测台账,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完善“企业自检,区级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炭监控机制,要求供煤企业供应的每一批洁净煤必须附煤质检测报告,每一煤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煤炭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严把民用煤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洁净煤装袋配送,包装袋上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做到标识清晰、源头可溯。要建立煤炭购销台账,准确记载销售煤炭的质量、数量、产地、经营者,做到进煤知源、出煤知点,供销过程可追溯,从根本上杜绝劣质煤炭销售经营行为。
(五)统筹规划布局,完善民用清洁煤配送体系建设。将建设条件符合环保要求、规划布局和储备规模、具备较高服务水平和经营诚信的清洁煤配送企业,统一由政府公开招标,将中标企业纳入配送清单管理,配送企业必须与街道(镇)签订保障配送合同和保证清洁煤质量保证书。加强对配送企业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保证居民用上质优价廉的放心煤,做好清洁煤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
区政府设立散煤清洁化治理补贴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一)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洁净煤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节能环保炉具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协助配送企业向辖区居民宣传“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工作,填写《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交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配送企业。
(四)配送企业根据登记表,及时配送到位。所有购买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的,在购买时,一律由配送企业填写销售单。销售单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数量、单价,一式五联,配送企业、用户、街道镇、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各一联。配送价格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五)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取暖季结束后,由各社区、村根据每户的购买情况,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街道、镇经贸办,由经贸办统一汇总经分工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作为补贴的依据。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区发改局:负责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开展联合行动,全面协调落实散煤治理各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及其制品、销售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以及城区外流动售煤商贩。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管道路占道经营的流动售煤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阻扰清理和执法的用户训诫教育,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区交运局:负责在已经设置的超限检测站,对洁净煤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区住建局:负责报送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双替代用户确村确户的名单台账,做好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做好区级奖补资金的预算。
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负总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承担起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散煤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夯实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标准规范,严格督查考核执法,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街道(镇)要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发挥财政保障的积极作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予以倾斜,落实好散煤治理奖励或者补贴政策。
(三)严格督导检查。发挥部门职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协同管控,通过采取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专项打击、突击检查等措施,盯紧问题、重拳出击,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汇总、通报制度,坚决落实劣质散煤替代“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实现动态“清零”。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问题严重又不能及时改正、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媒体曝光。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八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大调研”活动要求,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0xx年我乡将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工作落地生效,按照早谋划、早布局、早安排工作方针,持续推进我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预期目标。
打造一个组织保障有力,市场管控有效、清洁煤炭销售网络健全,监管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作,杜绝一切劣质民用散煤进入我乡辖区范围内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思路。
成立以分管副乡长为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及22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一)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乡政府办公室要及时按照方案要求,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利用上街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禁止劣质散煤复燃,推广使用清洁煤炭的重要意义;采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曝光违法行为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市场管控力度。
1.持续开展市场整治。要加强煤质溯源监管,市场销售的清洁煤炭必须实行袋装经营,严格按《商品煤标识》(gb/t25209-20xx)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质量、产地、煤质指标、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安全使用;持续开展散煤销售突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及游商摊贩经营煤炭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销售煤炭以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网点,实现煤炭经营市场有效管控。(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2.“双替代”区域内严禁销售和使用煤炭。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持续保持对劣质散煤清理取缔的高压态势;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市场监管、环保所、安监所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整治民用散煤市场秩序,确保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销售、不使用。(牵头部门:乡应急办)。
(三)企业管理。
1.规范储煤场用地行为。认真排查储煤场用地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2.集中治理煤场突出环境问题。认真排查经营性场地,对环保手续不健全及环保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对在《菏泽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之外擅自设立的经营性储煤场地,按照省环保厅鲁环明传[20xx]134号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缔.(责任部门:乡环保所)。
(四)清洁煤炭替代。
乡政府驻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区域外用煤,全部使用清洁煤炭。一是挑选落实2一3家有实力的清洁煤炭销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备足货源,满足居民用煤需求;二是合理布局,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清洁煤炭经营网络,确保方便群众购买、配送快捷、安全无污染。(责任部门:乡环保所)。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行政村是本辖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乡环保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勇于担责,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
乡环保所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菏办发(20xx)8号),交由乡纪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九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xx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xx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
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
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
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
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
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xx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制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丰硕成果,使公众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xx年6月-9月
一是广泛开展“五个一”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一次文明礼仪知识,传播一句文明用语,做一件文明事,纠正一起身边不文明行为,提一条文明创建意见或建议。通过集中设点、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解疑答惑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交通知识、健康知识等。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城乡群众生活条件”主题,宣传开展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
二是开展“创建整洁优美工作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集中开展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窗明几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内部和外部形象。
三是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是开展家庭卫生清洁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每个家庭,通过“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起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是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开展综合治理进村进社区进户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和群众中开展强有力的集中宣传行动,协助移民安置村和联系社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文明礼仪、爱国卫生、健康、法制等相关常识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帮助移民安置村和对口联系社区集中开展“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和“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等治理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帮助困难户、贫困户开展整治工作,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开展治理环境、美化办公区、住宅区、恢复生态等内容的公益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大局,使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加快实现建设“平安天保”的工作目标,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委政法委印发《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督导的通知》(遂政法〔20xx〕45号)文件精神和县综治委的总体要求以及结合我镇的综合治理情况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整改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可防性案件较多。
农村盗窃等治安案件有上升趋势。
农村赌博现象相对突出,20xx年赌博治安案件立案36件。
整改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3日前)。
主要排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实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力求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
整改到位后,进行工作总结,接受市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和综合评估。
(一)镇党委、政府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是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决打击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暴力犯罪、赌博等,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群众对打击犯罪的满意度。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特别是整治集市、茶馆的盗窃、赌博等治安问题。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等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空气,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思想,做好暂住人口、租房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防止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流窜作案,严厉打击流动犯罪行为。四是镇派出所、村治安巡逻队、网格员、“红袖标”队伍等要切实加强治安巡逻,镇全体工作干部要认真落实好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手机随时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者,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镇党委、政府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各级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组织舆论引导,研究利用宣传栏、横幅、电视等信息渠道进行宣传的措施,广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不违法。有效防止赌博、盗窃等行为发生,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网格员工作制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分级管理教育,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各村(社区)共同抓,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肩上有职责的责任体系。
(二)协作配合,全力整治。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排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肃责任。
镇领导小组将采取具体指导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对工作被动,整改力度不大的村(社区)、单位、部门将列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四
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镇难点村的治理方案篇十五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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