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原始依据(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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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原始依据(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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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原始依据篇一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主观方面的认定问题;对“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印刷有商标的外包装盒。能否认定为“商标标识”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故意犯罪的前提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实践中比较难判断的是接受委托定牌加工商品中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关于“同一种商品”的判断标准、对“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中的“相同的商标”的理解、刑法分则涉及到“非法”的罪名、公诉人、法官均对为什么依照刑法定罪的结果会出现这样的“悖论”百思不得其解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近年来商标侵权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而目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对于“明知”、“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等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应该完善关于商标犯罪的法律规定,实现与有关注册商标、商品分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衔接,正确理解“明知”、“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的含义.从而正确区分商标侵权行为中犯罪与行政违法、民事侵权的界限。

关键词:商标侵权;注册商标;商标标识。

近年来随着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劳动力成本的低廉,我国成为越来越多国际商品的原产地,许多企业的主要业务是接受外贸定单.为境外公司定牌加工完商品后再出口到世界各地。因商标侵权而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日益增多。

而商标的可转让性、商标所涉及法律之外的专业知识.给刑事司法人员准确判断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问题增加了难度。本文拟对处理商标犯罪案件中经常发生争议的法律问题,谈谈笔者的认识。

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主观方面的认定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的商标侵权行为只承担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法律后果的.不能认定为犯罪。

构成故意犯罪的前提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对商标犯罪来说,就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实施的是商标侵权行为。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故意,在认识因素上要求行为人必须对犯罪对象的性质有所认识,必须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所认识。在意志因素上要求行为人积极追求违法所得的利益。由于我国刑法对“明知”的含义未予阐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认和断定“明知”,便成了极为复杂的问题。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l2月22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中第9条第2款规定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214条规定的‘明知’:(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笔者认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被告知所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或者根据行为人本人的经验和知识。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也可推定行为人明知。”《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确定了认定“明知”与否的标准,为司法实践中对“明知”的认定提供了标准。但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所解决的“明知”问题仅限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故意中的“明知”.并不能成为衡量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主观故意中“明知”的标准.没有完全解决实践中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的难题。还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进一步的界定。

实践中比较难判断的是接受委托定牌加工商品中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受委托定牌加工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根据委托方要求加工生产某种牌号的商品.自己并没有这种牌号商品的生产销售权的行为。合法的受委托定牌加工的企业在生产定牌的商品时.又时常要转委托其他企业生产配件或者印制外包装.如发生商标侵权.定牌加工中的受托人与自己擅自生产并出售标有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人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是明知自己没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所以其主观方面就是直接故意。然而.由于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可以将商标的使用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人并不一定是商标的专用权人。因此,在受托定牌加工行为中.只有委托方才会明知自己是否有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对受托方而言,除非有证据证明委托方明确告知受托方。定牌加工的是假冒的注册商标,才能认定受托定牌加工的企业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否则.受托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没有要求委托人提供合法的商标证明的而发生商标侵权后果时,受托人的主观心态也只能认定为过失。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但凡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人没有要求委托人提供商标证、委托书,而发生商标侵权后果时。就应认定被许可人具有侵权的故意。笔者认为该观点是不正确的,商标法及实施细则仅规定了商标的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时.负有签订许可合同并将合同副本交工商机关存查.报送商标局备案的义务。但出现转委托行为时.第二受托人有何种审查义务,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以印刷企业为例,对印刷企业而言。虽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印刷企业负有审查委托人的商标证或者商标所有权人的授权证明的义务。但如果因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轻信对方而没有审查相关证明:或者因急于拉业务而疏忽大意忘了审查时。只是可能。而不是必然会发生侵权后果。在此情况下.只能推定受托人主观上具有“应当知道”没有审查有可能造成侵权的后果的过失心态,而不能推定受托人具有“明知”的故意。因为此时故意的心态只是违反义务的故意.而对于侵权结果的出现则是过失的。根据我国刑法第l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内容不仅包括对行为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还包括对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

因此。在受托定牌加工的情况下。除了有证据能证明受托方事先被告知所生产的是假冒注册商标,或者委托人委托制造的是驰名商标的商品。而依行业经验完全有理由推定委托人不可能有驰名商标的合法使用权的情况外.受托人被委托人欺骗.或者受托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而产生侵权后果时,只能认定为过失。依法不构成犯罪。

二、对“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认定。

(一)关于“同一种商品”的判断标准。

除了主观心态与经营数额高低的区别.假冒注册商标的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只要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就构成行政违法:而只有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同一种商品”通常是指原料与功能基本一致的商品.比如工业生产所用的胶水与家庭所用的胶水.在原料上区别不大。在功能上都是一样的.都可以称为“胶水”或者“粘合剂”,在生活中将两者认定为“同一种商品”不会有问题.但如果在商标法或者刑法意义上也将两者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就会发生错误。商标法意义上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商标所有人所申请的商品类别相同的商品.即商品的性能、用途和原料等都相同的商品。

从商标法第19至21条的规定来看,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因此。商标法第21条规定的“商品分类表”才是判断两件商品是否是“同一类”或者“同一种商品”的法定标准。关于商品分类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8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的通知》中“决定于1988年l1月1日起,实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并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作为该文件的附件另外国家工商总局还颁布了更详细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从1988年l1月1日起任何人申请商标的注册.都应根据“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规定的商品分类进行申请。比如.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同样是胶水。工业用胶的法定商品名称是“工业用粘合剂”属于商品国际分类第一类:而家用胶水的法定商品名称是“文具用或者家用粘合剂”属于商品国际分类第十六类.两者连“同一类商品”都不是。就更不用说是“同一种商品”而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完全来源于商标法第59条的规定,因此。刑法上的“同一种商品”与商标法规定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同一种商品”的内涵是一致的。因此.判断两件商品是否同一种。只能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商品分类为标准.而不能以日常生活经验为标准。

(二)对“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中的“相同的商标”的理解。

判断两个近似的商标是否相同.没有一个客观标准,人们均是以注册商标为参照物.对涉嫌侵权的商标通过目测,进行主观判断。理论上对“相同的商标”的含义存在两种不同的见解:第一种观点认为,“相同”是指两个商标的内容和形式的完全相同。如果假冒的是文字商标.则假冒商标和注册商标的文字完全相同:假冒的图形商标和注册商标的图形完全一样;假冒组合商标的和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的结合体完全相同。这种观点可以称为狭义说。第二种观点为广义说.认为“相同”除了指两个商标完全相同之外。还包括“基本相同”的情形。

《解释》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基本上采用了广义说的观点。在“相同”的认定中。“完全相同”的情形。笔者认为并非指两个商标在客观存在上的完全相同.应该是指公众在认识上的相同因为在客观上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个物体.即便是商标注册人自己在同一台机器上作出的两个注册商标.要达到完全一致也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区别非常小。肉眼无法区分。而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可能携带真正的注册商标去进行比较.他只能凭记忆或者印象选购商品。对于“基本相同”,笔者认为。合理界定“基本相同”的含义。需要从注册商标的功用,以及刑法设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目的作解释注册商标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有利消费者作出抉择;另一方面在于维护商品生产、销售者的产品声誉;刑法设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目的.在于惩治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这里的“基本相同”应理解为:两个商标在读音、外形。意义方面基本相同。因此。对于认定注册商标是否“基本相同”。只能以消费者的通常识别能力为准: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容易发生混淆、产生误导的,就可以认定为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

三、印刷有商标的外包装盒。能否认定为“商标标识”

《刑法》第215条规定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该罪的犯罪对象是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使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而成的有显著特征的识别标记.它既是商标专用权的标记.也是商品质量和信誉的标志,是一种无形财产”哟。在行为人为他人印刷商品外包装而涉及商标侵权时.印刷标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外包装,能否认为是“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中的“商标标识”?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是否要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为前提.实践中认识也不一致。

论文原始依据篇二

我们都知道新生儿的诞生,会给每个人带来好心情,因为新生儿会是给人带来新希望,长辈也会因此把自己未能完成的心愿托付给新生儿。当准妈妈怀孕以后,我想家里的每个人都一定很想知道宝宝在肚子里的发育是怎么样的。虽然胚胎还未发育完全,没有办法做彩超,但是可以通过原始心管搏动来看。

原始心管搏动指的是胚胎还没有发育成型,就是说还没有发育到有分得很清楚的心脏和血管的时候,只有一条准备向心脏发育类似于血管的组织,这个组织有像心脏一样搏动的特性,在妊娠50天左右,b超可以看到,这就是原始心管搏动。有原始心管搏动说明胚胎是存活的。

心管搏动出现的时间。

一般5周:胎儿长到0.4厘米,进入了胚胎期,羊膜腔扩大,原始心血管出现,可有搏动。b超可看见小胎囊,胎囊约占宫腔不到1/4,或可见胎芽。

6周:胎儿长到0.85厘米,胎儿头部、脑泡、额面器官、呼吸、消化、神经等器官分化,b超胎囊清晰可见,并见胎芽及胎心跳。

您的检查数据已经看见卵黄,那么至少妊娠8周了。

8周:胎儿长到1.66厘米,胎形已定,可分出胎头、体及四肢,胎头大于躯干。b超可见胎囊约占宫腔1/2,胎儿形态及胎动清楚可见,并可看见卵黄囊。

临床意义。

也是以后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器官,心血管是胎儿成形的一个标志之一。

原来宝宝在准妈妈的肚子里不同的时期里心血管搏动的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准妈妈一定要记住这些不同时期时宝宝的心血管搏动次数哦,这样就可以知道宝宝在肚子里的发育情况咯哦。每个妈妈都是很伟大的,为了宝宝能够顺利的出生,付出了很多。

论文原始依据篇三

由于企业自身在发展的过程中将绝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企业生产经营方面,忽视了企业法律事务风险的管理,从而使得企业的管理结构与运行模式难以满足实际发展的需要,阻碍了企业了健康发展。因此认清企业法律事务风险工作的防范与注意点,对于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健康运作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从现阶段施工企业法律事务风险工作的现状出发,在相关科学理论的支持下,探讨新形势下施工企业增强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法律事务风险;施工企业;防范;注意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进行,我国施工企业在创造更多经济价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在企业发展的实际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法律事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构成,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虽然近些年来企业在自身法律事务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依旧存在不足,满意实现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工作价值的实现,很难保证企业的正常合法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要充分重视起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1]。

未充分认知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的风险。

由于在市场经济下从事商业经济活动,任何活动的进行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对于施工企业的法律事务来说,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涉及到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对外部的经营行为,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达不到此种理想的状态,也应该事前对各种经济活动做好风险防范。一些施工企业对于法律事务风险的认识不足,并没有十分清晰的认识到法律风险对于施工企业发展的影响,没有从企业存亡的高度认识和重视法律事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未深入了解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的风险。

在施工企业现实工作的经营活动管理发展链条中,直接进行事务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2]。一些企业只是单纯的认为施工企业的法律事务风险工作就是解决矛盾纠纷风险,并未正确的区分施工企业的法律顾问和社会律师之间的区别,认为施工企业的法律顾问就是单纯的整理企业案件、拟定起诉文书、讨债、打官司等,并未认识到企业法律顾问对于企业管理的深层意义,为企业拟定各种管理文书、管理合同等重要的法律事务。

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包括企业的事务经营管理,并非单纯的落在法律的层面之上,也并非单纯的解决法律风险。

施工企业要立足于自身发展的实际,进行法律事务管理结构的科学构建。

施工企业法律事务风险管理机构不同法律事务所,其本职工作在于针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因此企业要针对自身法律事务风险管理的特点,企业高层管理者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重视企业法律管理机构的建设,进行法律事务风险管理机构的建设。同时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聘用专业律师,借助于专业的法律知识构建法律事务预警机制,增强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效率,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的前瞻性认识。

做好施工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对经济活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并将法律事务管理贯穿到每个施工企业工作的环节当中。法律事务的工作主是以预防性质为主要工作,其次是解决已经发生和不可避免的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所以施工企业对于法律事务工作一定要加强认知度,加强法律事务的前瞻性认识,改变企业目光短浅的制约因素,允许法律事务管理参与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外部经营活动,这就使得施工企业的法律事务前瞻性能大大增强。

进一步提升施工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人员数量与素质。

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否与从事风险管理事务工作的人员数量与质量密切相关。为了实现企业法律风险事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一方面要进一步引进更多的专业法律事务人才,进一步充实管理部门的人才数量优势,另一方面企业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也要鼓励法律事务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法律资质考试,提高法律风险前瞻性的认识,实现法律风险事务管理人才专业素质的提升,从而大大提升法律风险事务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目前随着我国的施工企业快速发展,施工企业为了使得利益更大化,更好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将法律风险事务工作与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工作来说,仍需要一段时间进行防范和提高前瞻性的认识,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加紧配合,不断的完善防范点和注意点。

[1]张波,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4(05)。

[2]段茂勇,新常态下石油施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化工管理,2015(16)。

[3]杨建辉,试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喜爱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4(22)。

论文原始依据篇四

小兴安岭原始森林公园,位于黑龙江鹤岗南麓腹部五营区境内。共有三块面积较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其中面积最大是位于鹤岗林业局联营红松母树保护区。日月峡是小兴安岭的一部分,植物种类在数量上仅次于云南的热带雨林。森林公园已开发景点有:十八拐风景线、腾龙山原始森林公园、鹿野苑、透龙9峰58景、透龙山庄、漂流、彩弹搏击游乐、水上乐园等。及附近景点与本地特产。

目录环境简介自然风貌野生动物收缩展开环境。

黑龙江鹤岗与萝北县的西部均为小兴安岭的林区,共有三块面积较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其中面积最大是位于鹤岗林业局联营红松母树保护区。这里古树参天、松涛滚滚。市区西部的金顶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最长的树龄达到千年,沐浴在原始森林中,才能真正感受回归大自然的感觉。

简介。

小兴安岭原始森林公园,森林公园位于小兴安岭南麓腹部五营区境内,占地面积141平方公里,生长着茂盛的针阔叶树170多种,保持原始森林的自然状态。另外,五营区内的丰林保护区于被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圈网络,是中国保存最完整、面积最大的原始红松林。,鹤岗与萝北县的西部均为小兴安岭的林区,共有三块面积较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其中面积最大是位于鹤岗林业局联营红松母树保护区。这里古树参天、松涛滚滚。市区西部的金顶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最长的树龄达到千年,沐浴在原始森林中,才能真正感受回归大自然的感觉。位于鹤岗市及苏北县西部均为小兴安岭林区,三块面积较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其中联营红松母树林保护区是全省最大的`原始森林保护区之一,也是东北著名的风景区.市区西部金顶山原始森林保护区最长树龄高达千年。在这些原始森林中有丰富的动物、植物资源。东北虎、金钱豹、棕黑熊、罕达犴等珍奇动物时常可见,猴头、人参、松籽等山产品和中药材到处都是。沐浴其间,才能真正体会回归自然的感觉。

自然风貌。

大山里生长着许许多多的山珍野味,无农药、激素污染。大森林中富有的臭氧除了合成氧外,还有极强的氧化能力,故有分解异味和杀菌作用,大森林中沁人心脾的奇香就是臭氧所致,徜徉其中,就象洗了个“森林浴”。森林公园已开发景点有:十八拐风景线、腾龙山原始森林公园、鹿野苑、透龙9峰58景、透龙山庄、漂流、彩弹搏击游乐、水上乐园等。景区动物资源丰富,主要有:黑熊、野猪、鹿、狍、獾、狐、飞龙、野鸡、林蛙及各种鱼类。小兴安岭原始森林公园,是一座被森林包围的城市,它被誉为“中国的林都”。在小兴安岭区,生长着红松、落叶松、白桦等100多种树木,人参、刺五加、五味子、黄芪等500多种名贵中药材,和山葡萄、猕猴桃、蘑菇、木耳、蕨菜等山特产,在茫茫林海中还生息着东北虎、马鹿、熊、飞龙等240多种珍禽异兽,俨如一个天然资源的大宝库。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和好山好水,使伊春仿如一个无边无际的天然大公园,里面的风景点多不胜数。仅数其著名的,就有:集山奇、水秀、瀑美、林茂于一身的茅兰沟;拥有世界最大片区的红松原始林的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和丰林自然保护区;依山傍水的美溪回龙湾度假区;漂流和狩猎胜地金山屯风景区;中国林业科学实验基地带岭林区和凉水自然保护区;以狩猎、滑雪和呼兰河漂流见称的桃山风景名胜区;森林观光、滑雪的胜地朗乡旅游景区游人可以到森林内观光、观鸟、垂钓、漂流,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这是在伊春最佳的旅游享受。

野生动物。

巍巍兴安岭,积翠大森林。小兴安岭的林地有73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4.1%,在浩瀚的绿色海洋中繁衍生息着寒温带马鹿、驯鹿、驼鹿(犴达犴)、梅花鹿、棕熊、紫貂、飞龙、野鸡、棒鸡、天鹅、獐、狍、野猪、雪兔等各种珍禽异兽400余种,野生植物1000余种,成为中国高纬度地区不可多得的野生动、植物乐园。在千山万壑间纵横流淌着甘河,多布库尔、那都里、呼玛、额木尔等二十多条大小河流,最终注入了边陲人民的母亲河---黑龙江。这里盛产鲟鳇鱼、哲罗、细鳞、江雪鱼等珍贵的冷水鱼类,用“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来形容这里的野生动物资源实在不为过。

论文原始依据篇五

法律基础课是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之一,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中职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普及。本文对如何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思想教育功能、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行了探讨。

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重要意义;学习兴趣。

在现代社会,法律素质是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综合素质之一。法律基础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它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概念性较强,与生活关系密切,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使本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现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谈几点体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吸_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难题。涉嫌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平时对法制不够重视。有关调查表明,正处花季的17岁是危险年龄,正成为犯罪高发期。高中阶段正是青少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不学习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必定会影响他们的法律意识形成。

法律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仍处于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地位,有些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比较遥远,“法律于我何干?学法律干什么?不犯法就行”的想法恐怕也不是少数学生才有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不乏一些虽有理但却不知怎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吃亏上当或走上歧途的事例。因此,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水平,建立起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进而使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基础知识在初中课程里略有涉及,有些学生对“重炒旧饭”不以为然,还有些学生对理论知识提不起兴趣和学习热情,课后知识记忆不牢,所以学生在学习时普遍存在无所谓情绪。针对这些情况,第一节课尤为重要。俗话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所以,首先必须上好第一节课即绪论课,为日后的顺利教学奠定基础。第一次课除了介绍本课程的安排和以往一些考试情况外,要重在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入门欲望,使他们对后面知识学习充满期待,对学习这门课程充满热情,从而树立对本课程的积极学习态度,坚定学好本课程的信心,为日后的学习奠定思想基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绪论课教学的基本要求是:首先,在备课时,以教学目的为中心,搜集素材,合理选择教法,认真充分备课,做到胸有成竹。同时,应通晓教材全部内容,以便熟练运用教材。其次,开讲要引人入胜,悬念迭起。针对学生第一节课常有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可以提出问题:“当面对物质的诱惑时,你会不会产生据为己有的欲望?当面对鲜艳的刺激时,你能不能抑制往青春的冲动?当面对暴力时,你会不会手足无措?当面对伤害时,你会不会束手无策?”让学生充分交流、各抒己见,以便引起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然后再逐一讲解,从而使学生觉得既熟悉又新奇,于是追求新知识的愿望油然而生。同时,再次强调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能给人以安全的指南;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该懂得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懂得合法合理、适时适度地处理学习阶段的问题,知道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教育与法治实践联系密切,源于法治实践的案例在法律教学中被广泛运用。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中最具特色、最有优势的教学方式。案例既是法律学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教学的重要内容,缺乏案例的法律教学是不完整的。恰当运用案例,能帮助教师阐明问题,突破讲课的重点、难点、疑点;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思考的积极性,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在对一些理论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有时教师只用语言很难把学生带入爱听爱学的氛围中,即使学生听了,其理解或记忆效果也不深刻。这时,针对学生易受声音、图像感官刺激的心理特点,教师可将多媒体信息技术融于教学,适时播放相关视频片段,利用视觉形象把学生带入一个全新的知识殿堂,使教学的表现形式更加形象化、多样化、视觉化。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图文并茂、声像并举、能动会变、形象直观的特点为学生创设各种情境,激起学生各种感官的参与,调动学生强烈的学习欲望,激发学习动机,从多角度挖掘他们的潜能,达到使学生能感兴趣,“自我激活”的效果。这就需要教师在上课前,有意识地搜集学生感兴趣的、对教学有帮助的视频素材,使课堂教学形象、生动,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并更好地领悟知识。比如,在讲到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时,可放一个相关片子——《“小偷”之死》,形象直观地让学生明白: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抓小偷是见义勇为,但抓住小偷后怎么处理不归个人管,应马上送_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属于正当防卫,就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试想一下,是非善恶的观念如果演化成暴力,像视频中把小偷打到河里淹死或是把小偷绑在太阳底下暴晒等,这样是非善恶就颠倒了。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遵纪守法是我国21世纪创新型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法律知识教学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必要手段。教师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要经常注意到这门课的特点,注重它的现实意义,应当利用各种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从而更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论文原始依据篇六

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的战略背景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要充分认识法治化对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升学生事务管理者的法律素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对协调处理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法律素养。

高校里的学生事务管理者,是学生管理规定的制定者与实施者,是与学生们直接接触、面对面解决问题的人,也是对学生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人。如果学生事务管理者有较强的法律素养,日常事务中能够用法治的精神来处理问题,势必会对学生们今后处理问题、解决纠纷的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学生管理机构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用以调整学生事务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民主法治的观念构建合理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权利结构形式和制约机制,调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各种矛盾,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实现规范化、合法化、民主化,使高校的指导、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在处理学生事务中,通常的工作依据是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自身的经验判断。实际操作中,由于人为的影响因素较大,会导致同一件事情,因不同的人处理,出现不一样的结果,往往还会出现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因而在学生事务处理方面,急需一种统一、规范的标准,这就是法治化的管理模式。

高校学生事务工作法治化,从国家层面上说是依法治国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从学校层面上说是高校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的迫切要求;从公民个人层面上说,是提升师生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的重要途径。法治化的管理学生日常事务能够有效的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自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后,专家学者们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多数人认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学生事务管理者自身的法律素养,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工作能否法治化管理。树立法治观念是构建学生管理法治化体系的前提与基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可以使管理者明确行使权力的职能、范围和运作程序,防止权力的滥用、逾越和无序运行,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法律素养的构建,可以有效的规范自身的工作模式,避免经验式、权力式、随意性的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学生事务管理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体现,也是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要实现管理意识向服务意识的转变,树立“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将学生的权利追求、保障与实现放在首要位置。在设定大学生义务时,必须考虑与该义务相对应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用权利至上的理念对一些传统行为方式进行重新审视。

首先,管理者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有充分学习并掌握了与学生事务管理方面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如《_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才能在日常事务的处理中做到游刃有余。一方面,从宏观层面把握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升学生事务管理者开展工作的视野高度。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条文与学生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是学生事务管理者在工作中经常需要用到的,充分理解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管理者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增强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传统的中国教育一直强调尊师重教,在校园里学生的基本权利屡屡受到侵犯,学生即便去申诉往往也不了了之,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不少管理者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当法治教育普及后,大学生的权利意识逐渐被唤醒,民主和法治的意识也逐步提升,重学生责任、轻学生权利的做法逐渐被依法治校取代。在日常管理中,既要强调学生的责任,更要突出学生享有的权利,特别是与学生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将管理中的民主与法治落在实处。

再次,增强学生事务管理中的证据意识。日常工作中管理者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事和人。在处理这些问题学生时,管理者一定要培养证据意识,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与问题学生谈话时,至少有2名教师在场,做好谈话记录,条件允许的话做好录音;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处分、学业警告等重大事情时,不仅电话告知家长,还要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邮寄给家长;处理突发事件时,事情进展的每个步骤都记录下来,方便后期的分析、总结。学生事务管理者要勤动笔、勤思考,做好每日工作的台账记录。管理者证据意识的培养,既是对平时工作的梳理、总结,也是对日后出现纠纷的一种防范。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法律素养已经成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法律素养的目标在于管理者能够在工作中具备法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知识,促使管理者自身和大学生的行为都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提升学生法律素养的同时化解高校与学生的矛盾,进而有效的推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论文原始依据篇七

泰加林分布在我国包括大兴安岭和伊勒呼里山以北的林区,以及新疆阿尔泰山北端的喀纳斯区域,而喀纳斯河谷是我国最为典型的泰加林分布区,它也是西伯利亚植物物种在第四纪冰后期,北方植物沿山向南延伸的极限位置。

泰加林区的特点是夏季温凉,冬季严寒,植物生长期较短,以松柏类占优势,叶均缩小呈针状,具各种抗旱耐寒的结构,是对生长季短和低温引起的生理性适应。喀纳斯区域的泰加林以新疆落叶松占优势,新疆云杉、新疆冷杉、新疆五针松等树种混生,并有疣枝桦、山杨次生林,林地土壤以山地泥炭质、棕色针叶林土、山地普通棕色针叶林土、灰色森林土为主,气候冷湿,年降水600~800mm。

喀纳斯区域的泰加林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外貌特殊。松属的树冠呈近乎圆形;云杉属和冷杉属组成的针叶林,树冠是圆锥形或关塔形;落叶松属的树冠与云冷杉相似,树冠塔形而稀疏,但由于其冬季落叶,极易与云杉林和冷杉林相区别。泰加林另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群落结构极其简单,常由一个或二个树种组成,下层常有一个灌木层(各种浆果灌木)、一个草木层(悬钩子、欧洲越林等)和一个苔原层(地衣、苔藓和蕨类植物)。泰加林还可据它们的耐阴程度和郁闭状况分为“明亮针叶林”(松林、落叶松林)和“阴暗针叶林”(云杉林和冷杉林)。由于松树和落叶松喜阳,组成的针叶林也较稀疏,林内光线比较明亮,所以称其为“明亮针叶林”。;而云杉林和冷杉林属于较耐阴的树种,比较郁闭,林内较阴暗,故称“阴暗针叶林”。而阿尔泰山的森林是西西伯利亚暗针叶林的延伸。

阿尔泰山的`泰加林在喀纳斯区域分布面积最大,它是在不久前第四纪最后一次大冰期结束之后才生长起来的物种,这些寒温性的针叶林主要分布于人迹罕至的中山带所,生物种类比较少,生产力也非常低。但该区域的针叶林比其它森林保存的更加完好,珍惜的生物物种资源得以繁衍。

喀纳斯区域的泰加林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基地和生物基因库,具有重要的经济利用和生态环境价值。

相关链接:喀纳斯湖葡萄沟。

论文原始依据篇八

要把新课导入设计好,首先要明确设计的依据。“新课导入”的设计最主要的因素有三:学生、教材和教师。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下面的示意图表示:

从所周知,教学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还要以教材为本。在新课导入设计中,当然要充分考虑这三者之间以及它们和新课导入的关系。在示意图中:

(2)表示教材编排的特点和编者的意图,是导入设计的重要依据;

(3)表示教师自身的素质,是导入设计的重要方面。

(4)和(5)表示教师在综合学生和教材的.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新课导入的设计;

(6)和(7)表示教师所设计的新课导入既能吸引学生,引起他们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又与教材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游离于其外。

论文原始依据篇九

1、破坏原始森林,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2、这些骨针和骨镞,是原始人力求征服自然的有力见证。

3、走进原始森林,身旁古木参天,鸟语花香,树隙中透过缕缕阳光,让人流连忘返。

4、至于说五行学说的原始本性已不足挂齿。

5、这片山脉有一条羊肠小防,穿过各个隘口和原始丛林。

6、鬼斧神工:使原始材料变为成品。

7、在原始社会,大地上到处是飞禽走兽。

8、原始祖先的口头创作,今天我们只能从后人的记载中窥见得一鳞半爪。

9、透过这些蛛丝马跡的线索,我们可以约略想像原始人的生活。

10、原始社会虽然人人平等,但刀耕火种式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挨饿受冻的时候很多。

11、他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中生活了十三年,真是不可思议。

12、旅行家们兴致勃勃地开始了这次原始森林大漫游。

13、在大片的原始森林中,有很多珍禽异兽。

14、原始森林里有许多奇花异草。

15、原始艺术是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艺术。

16、有人把原始社会的人说成是“含哺鼓腹”,逍遥自在。其实,那时要吃饱肚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17、在21世纪,还有断发文身的原始部落。

18、百闻不如一见”,以前老听人说九寨沟原始自然景观如何如何,这次身临其境,果然名不虚传!

19、在非洲,有些原始部落到今天还残存着少许茹毛饮血的风俗。

20、他孤身一人在原始森林中生活了,真是不可思议。

21、在这一片原始森林中迷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22、神农架是一片人迹罕至的神秘原始森林。

23、阶级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

24、五行的相生相克,本来都是从自然现象导引出来的,它的原始观点并非唯心的胡诌。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

2、旅游行为激励机制的建立。

3、我国旅游商品市场失灵的原因分析与科学规划。

4、对导游员从业行为规范的设想。

5、旅游企业形象塑造的必要性与对策。

6、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饿意义与策划。

7、旅游景区品牌化经营策略研究。

8、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国外旅游市场开发的思考。

9、节假日旅游的动员与组织。

10、人文旅游资源的审美性阐释。

11、对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心理素质的调查分析。

12、湖南省导游员心理健康现状调查。

13、对湖南女子大学毕业生心理压力的调查分析。

14、旅游者旅游动机浅析。

15、论旅游服务心理与旅游服务技能。

16、浅论导游员的个性要求。

17、对湖南省导游员(生存健康或其他)现状的调查。

18、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包装。

19、国内旅行社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20、互联网与旅游业发展。

21、创造性思维在旅游业中的应用。

22、旅游产品的营销策略。

23、论自助旅游的开发现状及前景。

24、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处理。

25、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性发展。

26、亚太地区旅游业发展评析。

27、街区记忆与旅游认同。

28、基于文化体验的丝绸之路旅游开发模式研究。

29、亳州市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30、苏家屯区东部旅游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31、沈阳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研究。

32、分享经济背景下旅游供应链关系的信任机制研究。

33、基于游客感知的韶山市红色实景演艺优化研究。

34、盘锦市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政府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

35、天山北坡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36、基于生态足迹理论的龙门石窟景区生态安全动态评价研究。

37、东北亚旅游产业合作模式研究。

38、山西省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39、梵净山景区旅游开发与运营分析。

40、政府责任视域下的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1、论现代环境设计中的逗留空间。

2、中国游客出境旅游实现理性消费的思考。

3、原始部落翁丁古寨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

4、文化遗产旅游中游客的真实性感知对怀旧心理的影响。

5、茶文化旅游中的消费者心理需求分析。

6、恶性肿瘤心理治疗对我国医疗旅游开发的启示。

7、辽西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研究。

8、从社会文化功能角度谈茶乡生态旅游的构建。

9、老年群体“候鸟式”旅游心理研究及开发策略分析。

10、文化自信视域下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建设研究。

11、基于游客认知视角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研究--以浙江省象山县为例。

12、常州城区老年居民旅游消费行为分析研究。

13、老年旅游消费需求调查研究--以合肥市为例。

14、基于感知公平的景区服务补救对游客行为意向的影响研究。

15、旅游类高职生职业素养的结构探索与问卷编制。

16、基于环境心理和定向的以茶文化为主题的民宿设计研究。

17、基于游客感知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研究。

18、旅游心理与民族传统节事的契合--以西双版纳州橄榄坝“泼水节”为例。

19、伊春市旅游形象提升策略。

20、“边界”效应下的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模式研究--以贵州岜沙苗寨为例。

21、青岛栈桥旅游纪念品设计浅析。

22、目的论视角下郑州旅游景区公示语的英译失误分析。

23、贵阳市青岩古镇旅游区旅游者行为特征分析。

24、海岛型旅游城市大学生旅游消费行为习惯调查分析--以三亚市高校为例。

25、喀纳斯景区草地景观美学价值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

26、基于绿色营销观念下的西安市体育旅游业发展路径研究。

27、黄山市乡村旅游者后悔心理满意度服务补救的特点及关系。

28、茶文化旅游资源类型与产品发展探讨。

29、基于消费心理的茶生态旅游广告设计初探。

30、旅游信息系统的前台界面研究。

31、北京地区博物馆旅游体验研究--基于大众点评网的网络文本分析。

32、基于改进ahp的旅游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以鼓浪屿景区为例。

33、旅游专业大学生心理资本与就业关系研究。

35、城市旅游意象的解构与重构--兼论旅游形象与旅游意象的异同。

36、非惯常环境及其体验:旅游核心概念的再探讨。

37、价值观与旅游消费行为关系研究进展与启示。

38、人格生态特质的构成及其对生态旅游行为的影响。

39、基于顾客体验理论的博物馆纪念品设计研究。

40、体验经济时代会奖旅游产品设计策略。

41、旅游者购买意愿和满意度模式研究--基于旅游行为构造的视角。

42、大学生旅游后悔心理形成影响因素研究。

43、黑龙江省生态旅游发展探析。

44、浅析购物中心室内创意街区设计中顾客心理需求。

45、非惯常环境下旅游服务投诉补救理论模型的构建。

46、“90后”大学生旅游消费行为分析--以韶关为例。

47、社区赋权对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

48、基于个案分析的旅游摄影心理及自性化研究。

49、散客旅游心理及管理营销初探。

50、基于心理模型的移动端旅游类app的用户需求获取研究。

1、四川凉山彝区林竹生态旅游开发与精准扶贫研究。

2、城市湿地生态旅游感知形象的影响因素——以广州市南沙湿地为例。

3、海南热带雨林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4、基于生态旅游扶贫理念的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实证研究——以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为例。

5、黑龙江省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研究。

6、生态旅游规划研究综述。

7、天津七里海湿地生态旅游发展对策研究。

8、农业生态旅游资源评价体系实证研究——以“太行山大峡谷景区”为例。

9、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对比分析——澳门氹仔与广东茂名红树林景观旅游案例。

10、游客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资源的支付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呼伦湖自然保护区为例(英文)。

11、陕西省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环境研究。

12、生态旅游视域下的岷江上游贫困山区生态安全评价。

13、芦芽山风景区生态旅游发展战略研究——基于swot-ahp的实证分析。

14、四川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发展swot分析及对策探讨。

15、从人文主义角度解析农家乐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16、生态旅游产品开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7、统筹整合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以打造“国际集美节”为例。

18、供给侧视域下乡村生态旅游创新模式探析——以广东佛山为例。

19、生态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以丹东白鹭自然保护区为例。

20、可持续生计视域下的岷江上游山区生态旅游发展模式。

21、银发经济视角下的苏州生态旅游养老产业布局策略研究。

22、生态旅游与环境绩效审计问责的探索与分析。

23、基于生态敏感性的庐山区生态旅游用地策略。

24、中国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空间分布特征研究。

25、天津大神堂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容量研究。

26、生态旅游资源识别及旅游线路开发研究——以海南省五指山市为例。

27、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环境容量研究。

28、生态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实证研究——以广东最美度假天堂盘龙峡为例。

30、生态旅游在自然保护区实践的研究进展。

31、浅谈运动休闲体育产业与茶园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

32、建海洋牧场带动休闲渔业发展,打造生态旅游新标杆海洋牧场只是修复,还不够。

33、海南农业生态旅游的移动电子商务策略。

34、我国农村地区生态旅游与经济发展有效融合研究。

35、全域旅游视角下升金湖生态旅游开发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分析。

36、全域旅游视角下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研究。

37、“一带一路”倡议下张掖生态旅游发展swot分析。

38、浅谈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

39、“互联网+”时代下乡村生态旅游的发展策略探析。

42、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生态旅游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模型及应用。

43、生态旅游涉入、群体规范对旅游者环境友好行为意愿的影响——以观鸟旅游者为例。

44、公路选线生态适宜性分析与生态修复技术应用研究——以东山环岛生态旅游公路为例。

45、森林生态旅游与生态文明的协调关系及其影响因素——以湖南省为例。

46、鄂西土家族生态旅游产品包装设计研究。

47、中部六省国家级保护地生态旅游区位优势测评。

48、基于dea-模糊综合评价的游客满意度研究——以秦岭地区生态旅游景区为例。

49、我国生态旅游对农牧户减贫的非线性效应研究。

50、世界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经验及借鉴。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一

宪法部分1.

我国宪法关系初探2.

试论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3.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4.

地方人大党委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初探5.

试论统一战线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6.

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宪法依据7.

试论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8.

试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关系9.

我国地方立法10.

公民权利与社会安定的初探11.

民族区域地方自治机关建设12.

我国基层政权建设13.

我国宪法性法律初探14.

论国家的管辖权15.

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16.

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17.

国家求偿权初探18.

人民代表素质刍论19.

宪法诉讼制度初探20.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的发展21.

论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22.

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3.

论授权立法24.

新闻立法与言论自由25.

计算机网络与言论自由26.

论平等权的宪法内涵27.

论宗教信仰自由28.

论公民的财产权29.

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30.

论公民的隐私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1.

论我国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

论行政立法体制3.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功能。

4.

论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5.

行政处罚程序研究。

6.

论行政法与行政机构改革的关系7.

论机构改革与公务员制度的完善8.

依法行政构成要件的探讨9.

论行政合法性原则10.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自由裁量权11.

行政诉讼第三人研究12.

行政侵权责任探讨13.

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4.

论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5.

论行政主体的资格要件16.

论行政行为的分类17.

试述其他规范性文件18.

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的比较研究19.

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政府合同研究20.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研究21.

程序合法性的法律要求22.

行政执法的公开化、统一化研究23.

行政法上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24.

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25.

wto与中国行政法改革研究26.

行政许可法构想27.

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优先权探讨28.

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完善29.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构想30.

论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法理学部分1.

系统论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2.

评析资产阶级法的自由、平等原则。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二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写开题报告的目的:

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

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三

3旅游景区知识管理的初步研究。

4循环经济模式在旅游景区管理的应用。

5道家文化旅游开发初步研究。

6城郊农家乐旅游开发的初步研究。

7老年人旅游消费行为特征及其市场开发研究。

8都市博物馆旅游市场特征及开发模式的探讨。

9城市旅游街区产品与市场开发模式的研究。

10探险旅游开发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11对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12南京长江路旅游街区开发模式的实证研究。

13对南京东郊风景区旅游环境管理的探讨。

14风景名胜区餐饮市场特征及开发对策。

15都市红色旅游核心竞争力的塑造研究-南京市为例。

16苏北红色旅游深度开发的探讨。

17区域旅游产业集聚发展的思考。

18城郊休闲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19区域旅游资源的整合研究。

20某市旅游企业的地理分布分析。

21星级酒店的人才需求与培养模式。

22旅游景区产品创新研究。

23生态旅游与生态教育的实证分析。

24老年旅游特征与市场开发。

25高职高专餐旅教育的特征与趋势分析。

26区域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

27饭店管理与发展的新趋势。

28区域旅游规划的创新形式研究。

29旅游景区经营策略研究。

30科技旅游的研究新动态。

31我国(区域)科技旅游市场的分析。

32科技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

33区域农业旅游研究。

34南京市农业旅游的发展研究。

35文化旅游的创新形式研究。

36区域休闲旅游业的分析。

37旅行社行业发展分析。

38导游员的培养与监督体制分析。

39城市居民旅游需求的调查研究。

40南京红色旅游的开发。

41区域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实证。

42旅游产品策划探讨。

43旅游产业的竞争力研究。

44城郊旅游的开发分析。

45城市旅游形象与旅游发展的促进关系探讨。

46区域休闲经济发展的思考。

47休闲产业发展现状研究。

48区域旅游形象的研究。

49湿地旅游的研究进展。

50旅行社国内旅游产品(线路)创新。

51修学旅游产品发展趋势探讨。

52关于导游生存现状与发展之路的思考。

53景区旅游环境保护的思考。

54区域旅游市场开发的研究。

55国内旅行社现状分析。

56星级饭店员工问题对策研究。

57旅行社价格竞争现状与对策探讨。

58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研究。

59市级旅行社诚信度的研究。

60试论南京民俗旅游的体验式开发。

61区域旅游度假区开发的思考。

62酒店文化塑造与创新思考。

63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的分析。

64旅游科学发展观的研究。

65旅游产品设计与文化体现的思考。

66旅游开发中的体验文化探讨。

67节庆旅游发展思考。

68民俗旅游的开发与保护。

69文博旅游的开发与产品塑造。

70遗产旅游问题研究。

71体育旅游的机遇与发展。

72购物旅游的开发研究。

73区域旅游发展条件分析。

74旅游地产分析研究。

相关阅读。

体验式教学模式旅游管理论文。

一、旅游管理专业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构建。

拥有完善的教育程序是对每个教学模式的最基本要求。

但关键在于,教育程序一定要运用灵活,要根据不同形式做出相应的调整。

而在旅游管理学科方面,应该采用情感教学以及后现代知识论等方面与旅游管理学科相融合,以此基础来搭建一个有关于旅游管理专业方面的体验式教学通过调查与研究,教育工作者发现,目标管理法可以与旅游管理专业体验式教学模式相融合。

学校在制定教学目标的时候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在培养人才的目标上要结合着旅游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来做最终决定。

这样的话,学生在给自己制定目标的时候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可以完全依照自己的特点和能力来进行,解决了从前只能受限于传统教育理念的困扰。

而且不仅是学生,教师在这样的模式下,也可以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教学任务。

这样,教师和学生都能够在自己所承担的任务中得到满足。

应该说无论是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是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艺术都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而在评价体系的建设上,要考虑到两点,一是关于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评,二是关于各部门之间的互评以及自我评价。

在师生的这一环节上,通过师生之间的互相沟通和评价,能够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非常有利于增进彼此之间了解,这对以后教学任务的完成会带来很大的帮助。

而且在活动的开展方面,也可以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自我的评价,能够很好的起到自我鞭策,这对于今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主动去完善自我会起到非常大的帮助。

二、体验式教学的必要性。

对每个人来说,旅游都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而对于旅游业的管理者,目的就是要让旅游者充分的感受到这份快力。

因此,学校应该让旅游专业的设计者体验到旅游的感受,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制定出完善的旅游计划。

在这个教学任务确定后,学校应该积极配合,来对这个教学任务进行构建。

而此项教学目标的核心思想是以体验为主,所以,引入体验式教学模式来帮助完成此项任务再合适不过了。

多参加实践活动对于学好旅游管理专业也非常的重要。

尽管培养高级管理型人才是人们对旅游管理学科的普遍定义,不过如果要想做好高层管理工作的话,提高旅游行业基层的业务水准与实践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对于每一名学生来讲,加强基层业务的学习、体验基层服务的实践工作是将来做好旅游管理的关键。

从以往的调查来看,该专业中很多刚入行的大学生都是从基层做起的。

而通过得出结论不难总结出,学校在进行教学期间,不仅要重视理论培养,而且更要与实践相结合,只有在这种真实的体验中才能让他们更好感受到工作的苦与甜,从而为他们将来参加实际工作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

三、体验式教学的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旅游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近些年,旅游人次与净收入均成绩斐然。

较比以往,两项均增加了5%和10%的百分点。

而且国内旅游人次与净收入分别达到21.0亿人次与1.00亿人民币,比过往也都有明显的提高。

而出境人数与净收入也比以往有大幅度的上升。

不仅如此,我国的旅游教育方面,也成为了数一数二的大国。

目前,有关旅游的高等院校一共在国内有将近1000所,创了历史新高。

而学生也有近50多万人,也比过去有很大的提升。

尽管成绩喜人,但是在教学模式上,还是存在着以往的诟病。

上面我们提到过,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很少与学生互动交流,因此教师很难的了解学生的想法,而学生很无法表达内心真实的感受,久而久之就会让学生产生厌学心态。

那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下面来具体讨论一下。

(一)教学的理念。

要改变学生为主,教师为辅一直是体验式教学模式的主导思想。

在每堂课之前,教师要设立好学习场景,而设立场景的作用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加师生之间的互动,让彼此更了解对方。

而在授课的过程中,不能因为要突出体验式教学而轻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而是要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四

2、论房屋租赁合同中装饰装修的处理。

3、论缔约过失责任中的纯经济损失。

4、离婚时保险财产分割问题研究。

5、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探析。

6、网络交易中商标权侵权责任研究。

7、我国典当业法律问题研究。

8、机动车车辆号牌(额度)的权属初探。

9、论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

10、论利益平衡视角下我国商标价值的异化与回归。

11、专利法上停止侵害责任适用问题研究。

12、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化研究。

13、论民事维权过限行为的法律责任。

14、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研究。

15、小区车位、车库权属问题研究。

16、论网络环境下着作权的合理使用。

17、网络音乐作品的着作权侵权研究。

18、反家庭暴力法的定位与构造。

19、论媒体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20、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21、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和限制。

22、我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适用。

23、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24、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存废。

25、美国声音商标保护及我国的借鉴。

26、《面向复合出版的版权资源管理发布系统研发与应用》需求分析报告。

27、日本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研究。

28、审判实务中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29、保证合同纠纷中保证人配偶对担保之债的责任分析及裁判对策。

30、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研究。

31、论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32、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风险控制若干问题研究。

33、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34、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35、避风港原则在我国网络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适用与立法完善。

36、论视听作品的权利主体及其利益平衡。

37、住宅小区结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问题研究。

38、论商标“后发商誉”创造者之权益保护。

39、iptv着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40、关于虚拟财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41、网络课堂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42、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违约解除问题研究。

43、论专利审查中公知常识的认定和举证。

44、专利间接侵权的基本法律问题探讨。

45、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探析。

46、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研究。

47、比例责任在多因不明侵权中的适用研究。

48、民间讨债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49、“郭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评析。

50、离婚审判方式改革实证研究。

51、aa制自助游事故责任研究。

52、论影响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因素。

53、房屋优先承租权法律问题研究。

54、论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55、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机制研究。

56、家庭暴力问题的相关救济-从相关案例分析。

57、欧盟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研究。

58、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软法保护。

59、计算机程序着作权保护问题研究。

60、空气净化技术专利布局研究。

61、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定。

62、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道德责任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63、网络实名制的侵权法律问题研究。

6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及其实现机制研究。

65、trips-plus背景下中国fta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研究。

66、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67、我国微信着作权法律问题研究。

68、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法律效力研究。

69、公众人物隐私权法律问题研究。

70、公物致害赔偿的侵权责任再认识。

71、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研究。

72、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73、新闻传播中公民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

74、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保护研究。

75、沈阳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7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探究。

77、论夫妻共同遗嘱的法律性质与生效要件。

78、论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

79、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研究。

80、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81、“同妻”的困境探究及权利保护。

82、民法上的期待权探究。

83、论剽窃的着作权侵权责任。

84、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研究。

85、人格权商品化民法保护研究。

86、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究。

87、论盲人劳动权的法律保障。

88、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制度研究。

89、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研究。

90、祭奠权的定性及其法律保护。

91、关于z县法院四年离婚案件调查报告。

92、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研究。

93、违法建筑的民法问题研究。

94、论第三人介入下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95、论“第三人侵权”案件中学校的补充责任。

96、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97、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及其规范研究。

98、离婚诉讼中的股票期权分割问题研究。

99、婚约财产纠纷实务问题研究。

100、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专利侵权责任研究。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五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十分迅速,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里将旅游业定位为我国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业发展需要大批旅游人才,尤其是高素质旅游人才,因此了解近年来旅游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是十分必要的。爱因斯坦曾说[1],“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选题不仅反映了研究生的学术领域、关注方向和研究重点,也体现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对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进行分析是宏观了解我国旅游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视角和途径。

本文以中国知网上的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作为信息统计源,以“学科专业名――旅游管理、时间段――2000~”为条件进行搜索,以2502篇为样本(其中3篇重复予以排除)进行统计分析。

(一)选题统计。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旅游论文选题分类方法多样,尚无统一分类标准。本文参考张凌云[2]分类方法,将旅游论文的选题分为规划与开发、旅游经济等22个方向开展进行统计分析。

(二)选题分析。

将选题分为四大“方阵”。第一方阵为规划与开发、旅游经济和理论研究三类,比例均超过10%,共916篇,占36.6%;第二方阵为旅游者等6类,比例在4%~8%之间,共908篇,占36.3%;第三方阵为旅游业人力资源等7类,比例在2%~4%之间,共516篇,占20.6%;第四方阵为旅游电子商务等,比例均低于1.5%,共162篇,占6.5%。

规划与开发选题位居榜首,是近年来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热点,其中旅游资源、产品开发(51.1%)比例最大;旅游文化与遗产开发(21.5%)也受到研究生的极大关注;而生态旅游开发(5.7%)、乡村旅游开发(4.4%)、旅游市场开发(3.2%)、房地产开发(1.6%)也进入了其研究领域。旅游经济选题排名第二,炙手可热。经济一直是个热门话题,旅游经济亦然,旅游显著的经济效应吸引着众多学者,包括研究生的关注。理论研究选题排名第三,研究内容呈现多样化,如模式研究(59.1%),系统、体系研究(18.6%),机制研究(12.7%),模型研究(9.7%),体现了研究生的理论素养,并借助经济和数学等相关学科知识解决旅游问题。旅游者选题比重也较大,所谓顾客就是上帝,因此旅游者一直是旅游领域的热点话题;影响研究163篇,占6.5%;旅游产品156篇,其中旅游产品/旅游景区占65.4%,主要涉及旅游产品的论述和旅游景区管理方面。

接待业管理选题中主要涉及酒店(67.8%),旅行社(17.8%),餐饮(9.9%),交通(4.6%)等四大内容,其中酒店管理方面选题最多,这与酒店是旅游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地位有关。宏观管理选题涉及内容较广,如政府、规制(20.6%),安全、危机(14.5%),战略(9.2%),对策研究(6.9%),道德、责任(4.6%),品牌(4.6%),趋势(2.3%),协会(1.5%)。可见关于政府政策、管理和规章制度方面的选题最多。其次旅游安全近年来也受到较大的重视,同时旅游道德与责任也开始进入研究的范畴。市场营销一直是旅游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占据重要比例。

以上所述的第一和第二方阵,论文合计1824篇,占72.9%,是近十年来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选题类型。第三方阵中的7类选题占20.6%,可称之为“大众者”,每年此类都占到一定比例,但是与前两大方阵相比比例偏少。其中旅游业人力资源较受重视,此类选题主要集中在酒店人资(67.0%)、导游人资(20.9%)、景区人资(4.4%)。特色旅游选题包括会展旅游(31.5%),节事旅游(13.5%),文化/遗产旅游(12.4%),乡村旅游(12.4%),同时出现工业、农业、体育、海洋、红色商务旅游等方面选题。这与旅游者需求呈现多样化有关。但关于商务旅游的选题很少,可能与商务旅游已不再是新颖的旅游类型有关。旅游地理/旅游环境选题涉及旅游地生命周期、旅游容量,旅游环境和旅游空间结构等内容。旅游目的地选题75篇,其中涉及居民(26.7%)、目的地(44.0%)、社区参与(24.0%)。近年来旅游与旅游目的地的关系问题成为旅游研究的新热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也对此进行探讨。而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休闲/度假等也受到了一定的关注,但是与前述选题相比依然偏少。第四方阵的6类选题仅占6.5%,可谓是“冷门”,笔者推测,旅游网站/电子商务是近年才开始流行起来并偏向计算机领域,旅游教育偏向教育,不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主要研究方向,而旅游资源更多涉及地理学的范畴,不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强项,故这几类的选题均偏少。

(三)对比分析。

将本文选题和张凌云(2008)国际旅游学术期刊选题进行比较。

通过比较发现我国旅游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国际学术期刊选题在分类上存在明显差异。表现在:

1.我国旅游管理的研究生论文选题偏向于热点话题,旅游开发和旅游经济选题最多,这与我国处于一个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旅游业发展与经济挂钩有关。国外对休闲/度假、生态旅游、旅游产品、旅游教育研究较多,而我国研究生对此研究却较少,对特种旅游的研究更是处于空白阶段。同时我国旅游教育学体系尚不完善,对旅游教育的关注度有待提高。

2.国际学术期刊更注重基础问题研究,理论性更强,张凌云指出[3]:国内学者(尤其是一些著名学者)的论文往往都选契合当下发展形势需要的“重大题材”,西方学者往往喜欢在个案研究中,设计数理模型或构建概念模式。应用量化研究方法已经成为许多西方旅游学者提高论文“科学性”的一大法宝和流行趋势,甚至成为某些西方学术刊物是否录用稿件的一个主要标准或“潜规则”。

三、选题思考和建议。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学士论文选题存在着以下特点:

1.国内研究较多,国际研究不足。2502篇文章中仅有44篇文章是进行国际研究的`,只占1.8%,其余都是进行国内研究的。近十年来研究生硕士国际化水平不高,主要与研究生的英语水平有限,了解和收集资料困难,因此对追踪国际学术前沿存在惧怕心理。王承丹()[4]指出,我国旅游管理研究生的学术论文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学术国际化方面的缺陷。

2.选题过于集中,新领域研究不足。主要集中在旅游规划和旅游经济、旅游者这些方面,而对旅游网站/电子商务、旅游教育等新领域研究严重不足。对空白领域的研究则更少。即研究视野较窄,创新性不足。

3.选题表述不规范,研究范围狭窄。部分选题表述过于冗长,重点不明确。部分选题研究范围狭窄,限于某个研究单位(某个企业或地区),研究结果的普适性较低。同时选题表述相似度较高,题目缺乏创新性。

4.研究问题意识缺失,研究成果知识贡献率不高。保继刚认为[5],研究问题的缺失是当今中国地理学研究一大弊病。这也是旅游学术界的一大弊病。一个问题的高度决定了研究成果的高度。但是近年来选题的研究问题意识较弱,研究结果可用性不高。

(二)建议。

1.开发问题意识,提升选题能动性。[6]据了解,当前有比较多的论文选题由指导老师命题或者囿于导师的研究方向,这不利于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应将选题的主权留给学生,挖掘问题研究深度,提升选题能动性。

2.拓展学术视野,培养创新意识。研究生平时除了阅读课程方面的文献外应多阅读相关领域的文献,拓展学术视野,从多角度看到旅游问题,激发新的创新点。绝大多数论文的研究均在国内这一层次,敢越国际这一雷池者寥寥无几。[7]应重视国外旅游的发展,借鉴并吸收国外先进的旅游研究成果以促进我国的旅游发展。

3.加强选题指导,提高选题有效性。张秀丹指出毕业论文选题同科研选题、立项一样,必须通过文献信息检索或查新技术掌握国内外同类研究的动态进展,从中吸收有益的启示或参考数据,掌握大量有关信息,或得到更多、更有价值的论证依据。[8]近年来硕士论文选题出现了雷同或相似现象,主要是研究生文献检索意识和能力不足。建议高校开设“旅游科学研究方法”相关课程,增强论文选题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2][3]张凌云.近年来国际旅游学术期刊和论文选题的特征分析[j].旅游科学,2008,22(3):72.

[5]保继刚.中国旅游地理学研究问题缺失的现状与反思[j].旅游学刊,,25(10).

[6]李均,李科浪,蒋铁汉.-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分析[j].高等教育学研究,2010(1):28.

[7]高瑞,安心.近十年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分析[j].教育经纬,2010-9:24.

[8]张秀丹.论新形势下大学生毕业论文选题与文献检索知识的运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7(7):255.

论文原始依据篇十六

纪律,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保持正常秩序而制订的一种行为规则。它是法律和道德的补充。要求全社会所有成员,都要各自遵守自己应该遵守纪律。

纪律是事业成功的保证,能否自觉遵守它又是衡量社会的文明高低的标志。纪律和自由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孪生兄弟”。对于不守纪律的人来说,纪律是一种约束,限制。对自觉守纪者来说,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事实论据。

孙武力斩王妃。

敢违抗命令了。

后孙武为吴帅,五次攻打楚国,并且一度占领了楚的都城。著有(孙子兵法)传世。

纪律严明的戚家军。

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他所率领的戚家军,英勇善战。相继消灭浙江、福建、广东的倭寇,荡平东南沿海的多年倭患。后来又镇守北方,使塞外统治者不敢南犯。这一支使敌人闻风丧胆的精锐之师,主要是靠铁的纪律保证。戚继光执行纪律铁面无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的舅舅也在军中任职,有一次他犯了纪律,戚继光毫不留情,当着将士的面,按纪律罚治了他的'舅舅。

由于军纪严明,军中将士,不敢随便违纪,所以戚家军具有强大的战斗力。

拿破仑论纪律。

历史上精于骑术而善于单个格斗的马木留克骑兵却被骑术不精但有纪元律的法国骑兵击败了。对此,法国著名的资产阶级军事家,是这样评述的:“两个马木留克兵绝对能打赢三个法国兵,一百个法国兵与一百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三百个法国兵大都能战胜三百个马木留克兵,而一千个法国兵则能打败一千五百个马木留克兵。

造成这种强弱变化的原因,就是因为马木留克骑兵缺乏纪律,而法国骑兵有严格纪律。严格的纪律,把许多人组织起来,溶合为一个整个力量,这种力量就不只是单个人力量的简单总和,而是一种大得多的新的力量。

理论论据。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

2、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韩非子)。

3、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毛主席。

4、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之中。(德)马克思。

5、五寸之矩尺天下之方。(荀子)。

6、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

7、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

9、公民的行为应以不扰乱法律规定的公共秩序为限。(人权宣言)。

10、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毛主席。

11、自由只存在于束缚之中;江河若没有堤岸,便不成其为江河。(美国)金斯伯格(镣铐)。

12、摆接吻土壤的束缚,对于树来说并不是自由。(印)泰戈尔(流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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