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转眼间已经到了总结的时候了。在写总结前,我们要先进行思想准备,明确总结的范围和重点。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一
副组长:蔡国会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张宏霞区民政局科员。
于楠区民政局科员。
从10月8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加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和用于养老用途的宾馆、旅店。
通过此次检查对各机构负责人做出消防安全提示提醒,以此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各机构面临的严峻消防安全形势,对各养老机构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落实人员安防措施,制定健全合理的应急预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摸查清楚加区范围内的宾馆、旅店数量,做好宾馆、旅店违规招收收养老人的监管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坚决杜绝监管盲区,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养老机构等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消防安全状况,抓好隐患问题整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外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擅自停用、挂壁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检查消防配套设备是否在适用期;各机构是否有应急预案、相关制度措施等。针对加区的宾馆、旅店要统计出详细的数量,摸查清楚是否以养老用途招收老人私自经营养老机构。要将检查工作做细做严,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下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在检查之后要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做好跟踪工作,并且监督机构负责人做好日后的自检自查,形成常态化管理;要倡导各养老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事故处置能力和所有人员的自救能力,熟练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流程,能够熟练操作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组织学习警示教育片等,可以更加直观的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为无自理能力或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的安全和撤离措施。对于宾馆、旅店要做好动态管理,定期排查,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确保疫情形势下的消防形势平稳。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二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
抢险救灾组:
后勤保障组: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云龙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云龙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养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公共浴室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重点要害部门,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四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马全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宏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同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健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海金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尹锋党组成员
成员:白建军慈善工作中心主任
朱冬梅殡葬服务所所长
王瑞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宋蓓婚姻登记处主任
杨卫东办公室副主任
张学利社会救助科科长
李海波社会事务科科长
李明明养老服务科科科长
仇立群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科长
孙燃区划地名科科长
杨奉举机关党建科科长
高昂政策法规科科长
田莹规划财务科科长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同兵
成员:张学利、李明明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王海金
成员:张学利、李明明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陈宏伟
成员:白建军、张建华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尹锋
成员:杨卫东、高昂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五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风雹、雪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措施的落实;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深入受灾养老机构核查灾情;协调配合组织做好转移安置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工作;协助受灾的养老机构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和应急救助资金及物资等;协助督办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成立张家川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毅(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国有(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兆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刘德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马永宏(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平(局办公室主任)。
马宝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股长)。
张文丽(综合股股长)。
崔伟(基层政权建设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韩兆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x。
(一)预防为主,提高意识。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严防有关安全隐患不到位等问题出现。
(二)依法管理,加强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及养老机构成立相应应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快速反应,高效救灾。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救灾工作做到紧密配合、有效衔接,确保完成应急救灾任务。
为切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1、综合协调工作: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工作: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老人疏散工作:负责清点老人人数并组织老人有秩序避难。
4、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养老机构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领导小组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抢险工作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2、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领导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3、当重大险情发生时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单位协同行动。
4、当险情发生时,由领导小组向全体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全体人员生命安全。
为了促进我县养老机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定和各项措施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养老机构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机构人员人身安全和机构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资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老年人基本生活,保证养老机构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养老机构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有效、安全地疏散长者撤离危险地带,安定人员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救灾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及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工作方针。
具体负责养老机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养老机构财产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防汛抗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负责养老机构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及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养老机构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洪涝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即刻到岗,听从组长的指挥,向安全地带转移老人,并奋力抢搬养老机构防灾物质。
6、一旦发生险情,除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外,还需就近寻求支援,向当地乡(镇)政府寻求帮助。
(三)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老人参加救灾。
(一)工作方针。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责任如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恶劣天气和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处置措施。
1、加强院舍安全检查。定期全面检查养老机构的院舍、围墙、厕所等,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对机构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医疗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老人正常的活动。
2、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养老机构对老人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
3、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督促养老机构内部实行值日执勤,院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院,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大雪天气,养老机构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院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1、协调必要的工作人员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养老机构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2、加强与县公安局的联系,做好养老机构的治安工作。
3、加强与县卫健局的联络,做好养老机构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养老机构人员疾病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4、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灾减灾能力。?
领导小组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领导小组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院内环境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县疾控中心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院舍门窗、屋面、围墙、宣传栏等,及早着手维修工作,尽快恢复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转及秩序。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六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永丰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宣玉红。
副组长:张超王栋梁。
成员:董福成张学保舒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栋梁任办公室主任。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需组织一至二次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敬老院负责人。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6、情形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食用食物需作72小时留样,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进行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市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参照本预案相关条款处理。
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预案由永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八
新昌县范围内的复工复产企业。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 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立即转移至预设的企业集中隔离点或临时单间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乡镇(街道)卫生院。
3.流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乡镇(街道)卫生院立即告知 120急救中心,由 120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按规范第一时间采集疑似病人的相关临床标本送检,实行优先排查。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 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 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 1例病人,或者发生 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 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 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 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县疾控中心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汽车(通勤车等)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 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县疾控中心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者,交由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 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 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九
为提高全县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台风、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应急工作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各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1、灾害发生前,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预防措施,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尽量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2、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参与灾情处置,做好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妥善安排好受灾机构入住人员生活等事宜,收集汇总灾情,1小时内完成灾情初步报送,并做好灾情续报。
3、灾情稳定后,协助受灾养老机构积极争取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后恢复。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确保受灾养老机构生产生活忙恢复正常秩序。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台风、汛期等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灾害信息,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深入受灾现场核查灾情,形成灾情报告。协助做好受灾养老机构的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落实好查灾核灾等应急车辆保障。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物资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安全。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86322121。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人民政府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发生火灾情形时,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并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1、xx镇中心镇敬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形严重的,要同时报告平度市市人民政府。
2、xx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指导全省养老机构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人员;
(五)发现“黄码”人员;
(六)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一)联防联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坚持从严从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机构疫情影响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平战结合。养老机构应实行分片分区管理,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等相对独立,住养老人生活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小单元,责任到人。疫情应急状态下,根据涉及人员的活动区域,精准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
(三)精准防控。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院内活动轨迹与接触史记录。疫情应急状态下,能迅速配合开展流调,精准排查。根据流调结果和人员轨迹,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养老机构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流调转运、区域管控、护理服务、健康监测、清洁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或工作岗,具体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或工作岗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综合协调组(岗):负责对接属地民政、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流调转运组(岗):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现场流调,协助甄别机构内密切接触人员、次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对象;设置机构内人员转运专用通道,协助做好人员转运工作。
区域管控组(岗):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封控级别,划定管控区域,设置隔离栏、警戒线和单向通道,实施人员出入管控;负责各区域安全巡查和视频监控管理。
护理服务组(岗):负责住养老人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和防疫宣教等工作;及时掌握老人出现疑似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
健康监测组(岗):负责院内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全员健康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院内人员抗原自检或核酸检测工作;跟进抗原和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反馈。
清洁消杀组(岗):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开展清洁消毒;协助相关机构专业消杀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规范处置垃圾、污水污物和医疗废弃物等。
后勤保障组(岗):负责机构供水、供电、供气、供餐、网络以及车辆应急保障;负责机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与调配;统筹做好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信息报告。
出现上述应急情形的,养老机构应于30分钟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民政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机构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二)封闭管理。
机构通过院内广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快捷方式,30分钟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立即停止一切室内外活动,佩戴好口罩,禁止不必要的接触和人员流动。关闭机构所有出入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同时立即通知院外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管理。
(三)转运隔离。
针对不同应急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单采初筛阳性人员和抗原阳性人员。立即将阳性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转运复核等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复核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2、混采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将所有相关混采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样本单采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单采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3、阳性病例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立即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4、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院内人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机构内所有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5、疑似感染症状人员。立即将疑似感染症状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排查。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6、“黄码”人员。对“黄码”工作人员,要求立即返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对“黄码”住养老人,立即转移至属地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机构隔离观察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隔离观察室使用独立空调、通风系统,防止空气交叉感染。进入隔离观察室的护理人员应执行二级防护要求。
(四)分区管控。
养老机构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对院内区域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实行分区管理,可精准划分至楼栋或单元,区域之间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1、封控区。对机构内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感染人员的生活区域、活动区域、隔离观察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一律不串楼层、不串房间,实行单人单间单卫居住。不具备单人单间单卫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由属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部分人员到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居住。封控区内所有服务工作由非封控区人员承担,须做好二级防护后方可进入。送餐实行无接触交接。服务人员不足的养老机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应急支援。
2、管控区。对机构内其他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严格落实“人不出区、减少流动、严禁聚集”。工作人员可在区域内为住养老人提供服务,用餐实行送餐分餐。住养老人尽量避免相互接触,并尽量减少与工作人员接触。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行整体封控管理。
(五)风险排查。
1、人员排查。落实人员边管控、边排查措施,同步排查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上文所述应急响应六类情形人员共同生活居住、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等情况。密切配合各级流调溯源,确保24小时完成流调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2、核酸检测。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单管核酸筛查,并按照要求制定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方案,按规定检测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严格执行核酸采样各项防护要求,检测人员进入机构采样的,要求在机构外穿戴或更换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品,携带设备须经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机构要因地制宜设置分区采样点,封控区和管控区须分别设置登记、候采和采样区域,规范设置标识标线,人员保持至少1米间距,严防采样期间传播风险。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自行组织开展核酸采样,通过无接触方式送检。
(六)环境消杀。
1、规范消毒。协助专业机构人员及时对转运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和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的环境、食品等进行消杀和处置。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高频接触部位和食堂、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规范消毒。
2、垃圾处理。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规范处置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制剂消毒后,密封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七)后续管理。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养老机构,应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出入管理、物品交接、健康监测、心理关爱、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应急响应状态下机构的严格管控与平稳运行。
养老机构应通过公告、电话、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管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消息,及时回应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关切,不得随意传播不实言论。强化机构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同做好处置工作。
针对应急响应启动的不同情形,第一、二、三类情形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并经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第四、五类情形,经排查检测解除疑似风险、黄码转绿码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二
1、文娱活动开展前需明确组织部门及组织负责人,及配合部门。
2、外出活动开展前组织部门需对出行工作人员做详细安排,机构内部针对老人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相关培训。
3、活动开展前由护士对老人进行评估,根据老人的思维能力、认知能力、运动能力等,与组织部门及组织负责人共同制定适宜的文娱活动项目。
1、老人集体室外、院外活动需由护士、护理员陪同照护,并及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防控老人风险。
2、活动中避免出现拥挤、推搡导致意外事件发生。
1、室内活动开展后,需将老人安全护送回自住房间,并与当班护理人员做好老人交接。
2、室外、院外活动开展后,需对老人数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返回。
3、老人活动返回楼层后,当班护士需再次进行人数清点,并对老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1、走失风险防控。
1)室外活动组织部门需根据活动人数安排照护人员,高危走失风险老人需安排专人照护;院外活动主管部门需根据活动项目制定详细的出行活动计划。
2)外出活动老人需统一服装或佩戴老人身份信息卡,活动期间确保老人在可控视线范围内。
2、跌倒风险防控。
1)活动组织部门需针对文娱活动项目进行评估,避免组织过激文娱活动,宜选择健康、消乏、怡情、养性为目的的文娱活动项目。
2)组织集体文娱活动开展前,需对场地进行评估,确保活动场地宽敞、明亮、无障碍物、无人群拥挤且设施设备性能安全。并根据活动场容量安排适宜人数参加。活动开展前机构内部需对老人进行安全宣教,指导老人着松紧度适宜衣裤和防滑鞋,必要时使用辅助用具予以支持。
3、误食/误饮风险防控。
1)活动开展前组织部门需安排专人针对文娱用品进行性能检查,确保其安全性杜绝使用易燃易爆、尖锐锋利、具有化学毒性的活动用品。
2)认知障碍老人文娱活动用品严格进行筛查,杜绝使用水剂、膏剂等类似于食品的文娱用品,准备适宜的玩具、手工用品,以免误食文娱用品细小部件。
3)活动期间需安排专人负责照护、巡查,及时发现风险。
4、突发病情变化的风险防控。
1)活动开展前各机构需评估老人身体情况,如有异常者及时予以劝导,切不可强行外出。
2)外出活动需配备经验较丰富的护士、护理员全程陪同照护,以便及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
3)机构内部根据出行人数,备适量急救设施和急救药品,以应对老人突发病情变化的应急处理。
根据文娱活动中发生的风险,启动相应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程序:
1、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走失,启动老年人走失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2、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跌倒,启动老年人跌倒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3、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误食/误吸,启动老年人误食/误吸的处理预案。
4、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病情变化。
1)室内、室外活动期间老人发生病情变化,护士立即查看评估老人病情,并予以应急处理后安抚老人情绪,推送老人回房间休息,必要时送医。
2)外出活动期间老人发生病情变化,陪同护士及时评估老人情况,并予以应急处理后安抚老人情绪,并由护士陪同及时送回机构休息或就医;情况紧急者由机构负责人或护理部长及一名护士陪同送往附近医院就医治疗。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确保我镇敬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敬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王新坤。
副指挥长:柳小珍。
成员:吴英头夏祝英韩抱头刘宗田。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孙秋麟。
抢险救灾组:万代盛。
后勤保障组:缪英英。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政府民政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政府民政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文娱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院舍稳定及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1、在组织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跟护理人员讲好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活动中时刻关注老人的一举一动,发现有危险迹象立即制止,把危险尽量消灭在萌芽之中。
2、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带领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大型活动在无任何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
3、大型活动结束时一定要带领老人有顺序地回到房间,保证老人安全。各护理班组为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不得离开老人,随时掌握老人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老人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组织老人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5、组织老人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巳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6、租车外出前,负责活动的领导必须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措施。运行途中车辆不得超员和超速行驶。
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2、有序疏散人群。
3、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4、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5、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7、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的消防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指导全省民政部门科学有序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养老机构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形时,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预案: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其他需要启动的紧急情形。
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分别成立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与同级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养老机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预警研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调度;负责联系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研究会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民政部门资源力量。
应急处置组:负责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妥善处置疫情突发事件;视情赴现场进行处置;协调支援力量;适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预警研判组:负责疫情风险点梳理、汇总和形势研判,做好风险防控点的日常监测和评估;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物资保障组:负责核查属地养老机构后勤物资保障储备情况;集中调度物资支持涉疫养老机构;按要求采购、储备防疫物资。
信息宣传组:负责报道工作动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网信部门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应对;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宣传。
(一)报告程序与时限
1、养老机构出现上述启动条件所列情形时,应于30分钟内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
2、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民政局报告。
3、设区市民政局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4、省民政厅接到报告后,对出现阳性病例(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应于1小时内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和民政部报告。
(二)报告内容
包括涉疫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一)县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出现相应情形后,县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8、组织县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二)市级民政部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市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市域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专人及时赶赴现场,在做好防护前提下,指导调度当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市级卫健、疾控部门对属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给予指导支持;
4、检查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6、根据需要及时协调、调拨疫情防控物资;
7、组织市、县两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三)省级民政部门:接到市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省民政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疫情状况轻重缓急程度,视情赶赴现场指导调度;
2、根据疫情形势评估研判,确定省域范围内养老机构防控等级和措施要求;
6、组织省级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和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一)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联防联控有关规定执行,安排专人及时、客观、准确发布养老机构疫情处置的有关信息。
(二)舆情监测
密切关注养老机构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协同属地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处理。
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民政部门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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