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约定条款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的编写应根据交易双方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些合同签署的常见风险和防范措施,建议您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
矿石开采合同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技术指标:fe64。5%(最小)水份: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账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一、生效及变更: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返
矿石开采合同篇二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厂家、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发货地点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时间。
双方约定以厂家单价为准。
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计量方式:以实际过磅吨位作为结算吨位。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
六、质量检验方式:以宜都市金盛阳矿业有限公司与鄂中签订的合同为准作为此合同的附件办理结算。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支付60%货款后供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发货。余款矿石进厂后以厂家打浆化验结果为准结算,化验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结清。每吨给乙方提取15元业务费。
八、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未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遇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供矿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矿石开采合同篇三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必须向乙方作整个施工过程及边界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边界纠纷或老百姓堵路造成3日以上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人工资运输车辆及机械租用费,具体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生产及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处罚的权利,为乙方提供堆荒场地的义务和征地费用,协调邻里关系,解决事故纠纷的义务。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在不安全条件下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管理和安排工人的权利。
(2)、乙方有对员工培训体检的义务。
(3)、乙方有承担安全事故报告法律责任和报告生产方案及进度的义务。
(4)、乙方有报送员工基本情况和资质给甲方备案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听从甲方指挥,滥采乱挖、越界开采、无故停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赔偿款项从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途退出必须在三个月自行撤除机械设备,逾期不撤除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由甲方处置。
3、因政策性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堆荒处倒荒,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矿石出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6、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的员工无论在什么场所,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必须进场作业,逾期不能开工则为乙方违约,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给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所属采石场由乙方承包开采、生产石料合作合同:依照国家《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开采地点:云县爱华镇平掌村委会小河边组中山坡石场。
(二)项目名称:开采、生产加工成品料。
(三)开采期限:自年十月十八日至十月十八日止,期限壹年。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现有石山和开采生产场地、供乙方安排各项堆料场地使用,办理开采手续。
2、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和爆破中与当地村民中偶尔出现问题的工作,法律、法规等政策性问题除外。
3、保证通电至石场变压器为止供乙方使用,电压能带动所有生产机器,通路从平掌村委会至石场成品料场,通水至石场。
4、提供全新生产成品料设备一套,即破碎机生产线,安装调试正常由乙方验收合格为准,交由乙方使用,使用期内的维修、更换零部件等乙方自负。
5、提供住宿场所,厨房场所。
6、负责石料销售,货款结算回收。
7、甲方负责购买炸材雷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按双方合同拟定产量销售,合同期满,未销售的剩余石料应结算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尊重当地乡规、民欲,和谐百姓。如违反此项条款者与甲方无关。
2、生产加工石料全部工序,从剥离山皮土方,连接石场路道至生产成品料(可销售料)及其它所需废次料装运上车。装运上车前有关生产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除甲方现有设备设施以外,其它的所需生产、安全等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聘用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保证安全生产,严格管理:如酒后上班、上班赌博、上班带病、违规、冒险操作、吵架闹事和其它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与每位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含工伤意外保险,签订用工合同,同时该资料复印后交甲方存档。
6、爆破石料时,施工人员应远离施工场地,并确保周围可能石块会飞落的地方无其它人员,方可引爆,如因疏忽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7、本石场在开采期间除本合同拟定石料外,如发现矿产资源。和其它物体、物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8、甲方在维修公路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乙方挖机时,应无条件给予使用,但必须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行。
9、保证石料加工质量符合建筑要求,不含泥、沙,不参杂风化石。保证日产量500方、年总产量20万方。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销售时,由乙方负责。
10、石料装车人员必须按甲方开具的销售票据,如数装车,如果发觉无票装车或超量装车的,甲方将罚款每车次1000元(不含货款)。
11、该项目不得转让第三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十五天内保证全部设备进场,若无进场视为违约,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合同期满甲方所属机械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作生产,交甲方验收,如有损坏时应由乙方修理完好,或按价赔偿,同时石场保证三层阶梯明显。
三、生产石料单价,按销售装运上车后数量计价。
1、毛石:,乙方收入。
成品料石(公分石)。
四、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按当月售出数量付还乙方每立方应得单价百分之八十的金额,剩余百分之二十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留于甲方作为安全基金,合同期满甲方将实存余款付清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由于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受到损失的和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为对方负责。
2、若遇物价或人工价格大幅上涨,乙方有权与甲方协调上涨价格补差。
六、以上条款纯属双方真诚意愿,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在合同期内修改和终止。若以上条款有一方违约者,根据另一方当时每天实际可收入利润、按天数计算、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合同期满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将本着友好协商,另行签订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补充协议,协商未果时,可以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签章)后生效,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12年月日。
矿石开采合同篇四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名:__________
铝矿石:__________ %(最小)铝矿粉:__________ %(最小)
二、交货期:__________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__________
1、单价:__________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__________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 ______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 ______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__________
品质指标:__________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__________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__________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__________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 %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矿石开采合同篇五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贵阳。
签约时间:7月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3、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350—400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207月28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1、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28元。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3、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矿石开采合同篇六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铝矿石、铝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铝矿石:%(最小)铝矿粉:%(最小)。
二、交货期: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矿石开采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把甲方在生产过程中筛选出的大块矿石能进行破碎,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就矿石加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
2、甲方负责对矿石加工提出技术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管理监督。
4、甲方负责把矿石运送到乙方生产场地,并把加工后的成品及时倒运,以免影响乙方的生产,乙方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5、甲方负责对加工后的矿石进行过磅计量,入库保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所需的设备车辆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
3、乙方负责支付用电费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费用。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证日产量(每天不少于500吨)。
四、加工费结算价格为15元/吨,每月月底凭过磅单现金结清加工费。
五、承包期限:暂定,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六、在合同签订后。
七、如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矿石开采合同篇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现出售型号航吊一台转让给乙方。经乙方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定机款元(大写);剩余所有款项在取机器时付清。
二、如该航吊机交易日期前发生偷盗、纠纷、经济问题等引起的法律纠纷,甲方将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交易日期后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协议签订前,航吊的产权、债权、债务等问题与乙方无关。如果引起纠纷,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
矿石开采合同篇九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唐雨龙为邛崃市冉义富强建材经营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品种:
1、碎石:(规格0.5-3mm(1-3)。
2、机制砂。
二、供应量:月供应机制砂不少于2万方,碎石不少于方。年供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供应地点: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价格标准,双方协商,以市场聚格为标准上下浮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石开采合同篇十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协商供方给需方磷矿石伍仟吨,价格380元/吨,随行就市。
二、质量标准:磷矿石p2o5≥26%。
三、交货地点:供方码头船板交货。
四、付款方式:装船后付货款80%,发票开出后付剩余货款。
五、合同损耗及计算方法:以供方码头过磅为准。如果与需方过磅误差较大,双方协商解决。
六、验收方式:供需双方共同取样,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七、其它约定事项:供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和运输发票。
八、安全责任划分:装船前一切安全责任由供方负责,装船后安全责任由需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矿石开采合同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铝矿石、铝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
铝矿石:%(最小)铝矿粉:%(最小)。
二、交货期:
三、每月供货数量及供货年限: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铝矿石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铝矿石品位高于____%,均按每提升1%以元/吨的比例奖励;铝矿石品位低于____%,按每降低1%以元/吨的比例惩罚。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各持一份样到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款到发货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及提货: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卖方当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矿石开采合同篇十二
甲方(工程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工程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现就从新疆托克逊铁矿给新疆和静县钢铁厂运输炼钢用的铁矿石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之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及价格。
1、拉运的货物为铁矿石。
2、运距及运输单价:由托克逊铁矿运至和静钢铁厂,单程230公里左右。运费每吨元(税后价)。
二、运输的票据结算和管理。
1、乙方运输的铁矿石在和静钢铁厂过磅后开出的票据由乙方负责收齐,保证所有票据返还不丢失,丢失或不到指定地点结算者每张票据罚款1500元。
2、甲方每天负责全额给乙方结算当天运费,付款方式为现金。
3、甲方不得和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结算当日货款,即与乙方每天结算货款时必须要有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委托人持乙方盖有印签的委托书)亲自到场方可结算,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赔偿,赔偿标准为每张票据20xx元。
4、乙方运输的车辆每台车每月须向甲方缴纳1000元的交警、路政管理费。
5、乙方的车辆因出车造成的损失或倒卖矿石料按每吨180元赔偿。
6、乙方在本合同内履行的运输费可根据和静钢铁厂规定或厂内其他车辆运输标准随行就市进行浮动,不得随时无理取闹。
7、乙方车辆(按车牌号码计)一经进场后,在这个项目中就长期属于乙方管理,甲方不得与乙方所属的任何人及车辆发生运输关系,否则,甲方无条件的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甲方的职责与权力。
1、甲方对乙方的运输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无特殊情况可确保乙方昼夜拉运。上级检查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
3、矿石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因超载所遇到的交警、路政等有关问题,甲方负责在当日内协调处理完毕,处理中乙方车辆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处理时间超出一天,甲方应按当次车辆的运输数量赔偿其损失。
4、对于不听统一指挥、调配、装卸的车辆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协议。
5、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及时妥善的安排好乙方车辆进入运输状态,如乙方车辆进场后不能进行运输,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
6、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输(天灾人祸除外),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乙方停运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的损失。
四、乙方的职责与权力。
1、乙方所组织的车辆必须各种证照齐全,车辆、人员完成各种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因自己的车辆原因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造成停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或场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
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再议,再议后的内容可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此合同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可再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石开采合同篇十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就矿石运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地点:大磨沟(或仁家沟)矿点至博隆选厂。
二、数量:乙方保证每月调运12万吨原矿(包括干选矿)。
三、运费:1.00元/吨〃公里(市场价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结算:
每月26-29日,乙方持选厂统计调运矿石签字汇总单到财务部结算,并拿货物运输发票到财务部门挂账。公司根据财务提供挂账金额,按计划安排运费资金,保证矿石正常调运。
五、保证金:乙方缴纳保证金10万元。
六、安全责任:在合同期内所有运输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堆放场地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时,应及时核减乙方当月的运矿量。选厂提供核减依据。
乙方责任:
1、每月必须保证矿石调运的数量,当月(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未完成原矿调运数量的按乙方违约,违约金按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下的按总保证金的5%进行处罚,完成当月任务85%以上(含85%)又低于当月任务的按3%进行处罚。
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完成了甲方规定的总调运矿量(145万吨),甲方将在合同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如有处罚金,如数退回给乙方;如没完成总调运矿量,以当月实际完成量处罚为准。
八、其他约定:
1、矿石调运期间道路维护和养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每年补助乙方道路维护和养护费用贰万元,在此期间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就矿石运输合同再进行分包。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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