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作品进行评价和反思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文学素养。在写读后感时,可以通过提出问题、提炼主题、分析人物等方式展示对作品的理解。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案例,不妨和小伙伴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一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二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
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三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相信大家都看过,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介绍了福尔摩斯,讲了他的所有故事,这本书,我一直爱不释手,一天都在看,我也希望我变得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负担,规律,瞬息之间,无聊,足不出户,观察,大吃一惊。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个体格健壮、衣着朴素的人正在街那边边左顾右盼的走着,他拿着一个蓝色的信封,焦急的寻找着门牌号码。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四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正义与高尚的象征,在我心中,柯南书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正义与高尚的象征。
这本书十分详细地讲述了“我”(华生)最负盛名的传奇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一个个看似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还容易把人引入歧途的案子,福尔摩斯却将现场的蛛丝马迹都找了出来,一次次成功破案。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官每次都把功劳抢走,但福尔摩斯却毫不介意,只是为了享受其中的乐趣。
我爱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因为我被他的睿智、冷静等优秀的品质所折服,更佩服他的淡泊名利、为维护正义而努力与愿为正义献身的高尚品格。在除掉莫里亚蒂时福尔摩斯曾说过这样:“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缔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天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样的'结局更令我心满意足的了。”福尔摩斯就是凭着这样的精神,誓死也要与罪犯斗争到底。他们俩在山谷中,开始了搏斗。最后扭打在了一块儿,一起摔进山谷里。读到这儿,我真为福尔摩斯的死而惋惜。不过后来我从书中得知,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亡,而是沿着山石爬了上来,并成功再一次与华生见面。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福尔摩斯探室集》五部小说主要讲述了什么。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小说叙述了专制的麻门教摧残了一对年轻人的纯真爱情,之后无辜的受害者不惜一切代价报仇雪恨的故事。
第四部《回忆录》小说叙述了福尔摩斯在与罪犯的一次搏斗中坠崖,由华生医生结束的故事这就是《最后一案》。《回忆录》是早期福尔摩斯探案胡事的压轴之作。书中《假面之》《驼背人》皆为脍炙人口的佳作。
第五部《归来记》小说叙述了一个个隐藏在宰背台的真实故事,放走一个为了救爱人而巧布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一个为了挽的婚姻和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情与理的碰撞使福尔摩斯这个艺术形象显得更加生动丰满、真实可信。
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的话,那就和我一起走福尔摩斯的探案世界吧!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六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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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七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八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九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一
古时候,伦敦的贝克街221号,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就住在这里。他善于观察、记忆和推理。热爱音乐、拳击和化学试验。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因此,才破得那么多的疑案。当然,这也少不了华生医生的分析。华生医生是著名的法医,擅长研究。福尔摩斯成功的三大主要原因: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二、拥有出众的观察力;
三、拥有非凡的分析力。
这就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认真去做,就能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二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中国&教育文摘。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三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五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怀着“肯定要被吓死”的心情开始读这本书。
晚上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我就一直贴着妈妈,不敢闭眼睡觉。可一到早晨,我还是想看,可又害怕,我就磨妈妈陪我一起看,谁知道,妈妈更胆小,都不敢看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看完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几乎什么都没问,就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别的侦探目瞪口呆。我认为,这都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结果。因为,每次福尔摩斯都不急于进屋,而是先观察外面的蛛丝马迹,然后再进去检查受害者全身,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
通过这本探案集,我了解到,福尔摩斯聪明超群,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侦探;他穿透重重迷雾,直至隐身真凶;他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每次他们都把福尔摩斯请来让他破解谜案,可报纸上却没有福尔摩斯的名字。这些势利小人,真是卑鄙无耻。
最后,我想说福尔摩斯叔叔,你可真厉害呀!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七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八
岛上发生了大窃案!福尔摩斯立刻坐着时光机,前开办案。
被偷的是卓兰镇价值百万的极品兰花。小偷不但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植物大盗,还留下了一封信。信上面写了两个字:“腊月?”福尔摩斯想:一月到十二月,哪来的腊月?福尔摩斯想了一下,突然,福尔摩斯兴奋地大叫:“哈哈,这个案子太简单了,我知道了!植物大盗是外星人。”这的警察卓布道说:“不不,腊月指的是十二月,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替月份取名字。比如说用植物来命名;二月是杏月,三月是桃月……”
于是,福尔摩斯开始用猜谜法、密码法、加减乘除法、比较文学法……突然,福尔摩斯激动的大叫:“啊,我知道了!他要偷的是世界上第一朵复制的莲花呀!”
案子破了福尔摩斯真是一个会动脑筋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九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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