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自己对作品的喜爱、赞赏或者批评传达给他人。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观点,不要盲目跟风,要展示个人的思考和感悟。接下来是一些学生对于课外读物的读后感分享,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他们的智慧和独特见解。
非名著读后感篇一
浪迹天涯的疲惫洗去他的罪恶,那么,流浪去吧!
---《婆罗门书》。
引子:。
在房舍的阴影中,在阳光照耀下的河岸边,在泊岸的小船旁,在柳树林和无花果树的浓荫里,悉达多,英俊的婆罗门之子,年少的雄鹰,与挚友侨文达一同长大。
在房舍的阴影中,在阳光照耀下的河岸边,在泊岸的小船旁,在柳树林和无花果树的浓荫里,悉达多,英俊的婆罗门之子,年少的雄鹰,与挚友侨文达一同长大。在河岸边,在神圣的祭祀和沐浴中,阳光晒黑了他浅色的臂膀。芒果林中,在孩童的嬉戏间,在母亲的歌声和神圣的祭祀中,在聆听博学父亲的教诲和智者的谈话时,树影流入了他幽黑的眼眸。悉达多早已加入了智者们的谈话,与侨文达一道修习辩论、静思与禅定的技艺。他已经学会如何默念“唵”--这真言之本;吸气时默默吸入它,呼气时则凝神默默吐出它,此刻,他的前额仿佛放射出纯净思索的心灵之光。他已学会如何在自我存在的深层体认识阿特曼--永恒不坏,与宇宙合一。
他的父亲心中充满喜悦,因为他的儿子聪慧好学且渴慕知识;他知道他的儿子将会成为一位伟大的智者、一位祭祀、婆罗门中的王子。
他的母亲满怀幸福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注视着他坐落、起立和行走,强壮英俊的悉达多,四肢修长,体态完美地向母亲问安。
每当悉达多走过城里的街巷,年轻的婆罗门女子心中就会泛起阵阵爱的涟漪;他有着高高的前额,王者般的眼神,还有隽削的背景。
引子:。
他举止美雅,为所有的人所爱,使所有的人快乐,而他的心中却没有快乐。梦境和不安宁的思绪从流动的河水,从夜晚闪烁的群星,从太阳的光芒中不断向他袭来。
他的朋友侨文达,另一位婆罗门之子,对他的敬爱超过了其他任何人。他爱悉达多的眼光与和蔼的嗓音;他爱他走路的姿态与行动的完美文雅;他爱悉达多的一切所言所行,然而他最爱他的精神、他那高尚而热切的思想、他炽热的意志和崇高的使命。侨文达知道,悉达多决不会成为一个平庸的婆罗门,一个懒惰的献祭官,一个贪婪的咒语贩子,一个傲慢无知的雄辩家,或仅仅是羊群中愚蠢善良的一员。而他,侨文达,也不想成为任何一类这样的人,不想成为成千上万庸庸碌碌的婆罗门中的一个。他要追随人所爱戴的杰出的悉达多。如果悉达多将会成为一位神,如果他将进入大光明界,那么侨文达将要跟从他,作为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的仆人、他的卫士和他的影子。
就这样,所有的人都热爱着悉达多,而他也使所有的人喜悦和快乐。
但是悉达多却无法令自己喜悦快乐,他漫步在无花果园中的玫瑰小径,在林中蓝黝黝的树荫下静思,每日在赎罪池中洗浴自己的肢体,在芒果林的浓荫深处参加祭礼,他举止美雅,为所有的人所爱,使所有的人快乐,而他的心中却没有快乐。梦境和不安宁的思绪从流动的河水,从夜晚闪烁的群星,从太阳的光芒中不断向他袭来。迷惑与灵魂的躁动随着祭祀的烟火升起,在《梨具吠陀》的诗句中迷漫,在婆罗门长者的教义中骚动。
非名著读后感篇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在歌声中,我跟着英子重温了《城南旧事》。在散发着淡墨纸香的页卷上,仿佛触摸到了英子的五味童年。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奶奶的童年缩影,透过英子纯洁的眼睛来记录北平生活的点滴,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朴实无华的文字,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再现着老北京的旧貌。四合院、胡同的井、闹市僻巷,那样淡泊纯净,满是人间烟火味。
英子的世界单纯又干净,充满好奇与困惑。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惠安馆》中,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成了朋友,还想尽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我们看海去》中和“小偷”许下约定,认真听着“小偷”的故事。《兰姨娘》中,做起了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她的善良、热心、纯真、无忧跃然纸上。然而,童年不都是美好的。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地里的大哥哥被捕,朝夕相伴的宋妈回老家,疾病缠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笑过、生活过,可现在却一一离去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读着这段文字,又何尝不是我的心情?即将告别小学,告别童年,欣喜又惶恐。我盼着长大,又害怕长大。一想到要告别可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心里就难过,却要假装无所谓。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奶奶说。或许那飘逸在童年角落酸甜苦辣的经历。面对和珍藏,是最好的对待。
非名著读后感篇三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世界名著后,心中十分震撼,对主人公鲁滨逊产生了深深的钦佩之情。
这篇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是写主角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这三部分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主角鲁滨逊在荒岛上不屈不挠,披荆斩棘,克服种种困难,不放弃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一路向前:开始时,鲁滨逊没有住所,只能躺在一棵树上睡觉,但躺在树上十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而且可能受到野兽的袭击,可鲁滨逊坚持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后来还为自己搭建了一个住所;有一次,他在岛上遇到了地震,附近的小岛都沉了下去,他所在的荒岛也有很大的损失,鲁滨逊慌张极了,但他没有丧失信心,勇敢地和地震“作斗争”,后来地震终于过去,鲁滨逊脱离危险;还有一次,他生了一场大病,连续病了好几个星期,在这期间,鲁滨逊发烧不断,意识恍惚,甚至连走路都摇摇晃晃,找水更是十分困难,但鲁滨逊并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坚持找能治好病的药,一次又一次地昏倒,再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终于,围绕在他身边的病魔离开了……最终他凭着坚强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离开了荒岛。他这种斗争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不光是在小说中,在生活中这种精神也是存在着的,比如说:解放军叔叔与敌人抗战到底,最终获得胜利;霍金身患残疾,却没有放弃研究,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高士其身残志坚,但还是写出了许多不朽的作品……他们充满斗争精神,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充满斗争精神等于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非名著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个讲述爱与孤独的故事,然而,却又离不开书。
a.j.费克里是一家岛上书店的老板。他性格内向、不善交际,对书的品味也很独特,偏爱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性格和品味的因素,使得他书店里的书籍品种不够丰富,受众面自然也狭窄,要不是妻子和周边做些互动营销,书店可能早就关门了。不幸的是,怀孕的妻子遇车祸身亡,这也将费克里彻底推向了崩溃的深渊。“不思量,自难忘”,在对爱妻无尽的思念中,他自暴自弃、借酒消愁,书店经营也愈发惨淡。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费克里珍藏的善本被窃。“环顾群书悲欲狂”,命运为什么对我如此不公?不久之后,有人往他店里放了一个包袱,里头是一个弃婴。孩子的母亲因为饱受“第三者”的道德煎熬而选择了了却自己。
怎么办?此时的a.j,大约像车尔尼雪夫斯基笔下的薇拉一样,对上天的嘲弄和戏剧化无所适从。在那段充满意外的时光里,“得与失”的天平在费克里的心中应该是不平衡的:对命运不公的愤懑、中年丧偶的悲戚还是占据了情绪的大部分,而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带给他的则更多是踟蹰和迷茫。
最终,费克里收养了孩子。这种安排是必然的,作者想告诉大家,再怪异孤僻的性格表象下,都有一颗爱心。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试问,谁能拒绝一双无助孩子的眼睛和伸向自己的小臂膀呢?读《岛上书店》有感(亲子阅读笔记)。
孩子玛雅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为这个家、这方土地、这片生活带来了微妙而持续的变化。原先嗤之以鼻的书、不闻不问的事,费克里慢慢拾起,也开始关心。这种变化可能起初是被动的,慢慢地,渗透到他的气息和血液中,促成了a.j世界观的变化。事实上,玛雅的成长历程,也是a.j.费克里蜕变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说究竟是他拯救了玛雅,还是玛雅拯救了他?是相互的,这个世界,本就是在双向螺旋的进程中向前发展,充满着复杂性。
美版畅销书的叙事格局通常也是复杂的,多线索、倒叙插叙是常有的事;然而,这本书的叙事却相对简单,简单到能明确感到作者不想取悦谁,只是想简单表达她的诉求和感受而已。我想,作者大概是个爱的完美主义者,她讨厌残缺的爱,于是很自然地,设计了出版社业务员艾米丽娅这个人物。
艾米丽娅骨子里很高傲,很少有她瞧得上的人。因为一份推荐和好奇,她来到岛上,可是性格的原因,使得她和同样固步自封的费克里的见面注定是不愉快的,两人匆匆擦肩而过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若干年后,被玛雅渐渐暖化内心的费克里,偶尔捧起艾米丽娅当年推荐给他的书---《迟暮花开》,内心的坚冰彻底破碎,他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艾米丽娅的电话。
越是坚硬的外壳下面,往往有着越脆弱的内在,a.j让我们更加确信这一点。于是,他们走在了一起,也给了玛雅一个完整的家庭。诚然,就我看来,这种对皆大欢喜的促成有点刻意,可是,又有谁是真正讨厌圆满的呢?至少,我不是。
既然叫《岛上书店》,且离不开书。书是工具,可你能说书只是工具吗?想想,却不是。本书利用书店这个平台,以各种方式介绍着书籍的流派和观感,虽然个别地方有机械和罗列之嫌,但是,这条线索的主旨是本源且美好的,那就是告诉大家:阅读让人产生力量,强大的精神力量,积聚着性格与命运救赎的源动力。作者用心良苦的意思,通过玛雅的一句话得到了言简意赅却完美的表达:我喜欢楼下,楼下有书店,书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
爱,不论是亲情、爱情,最终总能帮我们与悲伤和孤独告别;有了爱,你再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在坚守和迎合之间痛苦地摇摆。若是你还喜爱读书,那么这个告别的过程,会愈加短暂。
我知道,未来,永远是美好的。
非名著读后感篇五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以冒险为主的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说主人公——鲁滨逊,因种种原因独自一个在一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小岛近三十年的故事。期间,他不但遇到吃、住的问题,到了后来还受到了野人的威胁。即使困难重重,但鲁滨逊从没放弃对生活的追求,最后他和星期五在一位船长的帮助下,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
他们的坚强、他们的永不放弃,不但征服了全场观众,也征服了现场裁判。带伤的张丹最终拼得了一枚宝贵的银牌,这时全世界都感动了!
其实,学习,或许有时我们的成绩并不理想,我们有时也会失败,但只要我们坚持、只要我们不放弃,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非名著读后感篇六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非名著读后感篇七
当我想写这篇读后感时,我却又有些不敢动笔,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也许,较真的朋友会提出疑问,“你写得是‘悠悠读名著’,自然是对名著的读后感,这部小说或许还不能归入名著之列吧?”诚然,我们印象中,所谓名著应该是经过时间检验,已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中形成共同认识的文学作品。比如,之前我所读并写了读后感的那几部小说,将她们归入名著应该是没有异议的。但,话又说回来,《达·芬奇密码》高达2500万册的销量,至少应该算是一部畅销书了,在全世界有这么多的读者对这部小说能够趋之若鹜,形成一个粉丝群体,那么这部小说就自有其生存之道,以及深受到欢迎的“真功夫”所在,所以,姑且将之归入名著,或许从若干年后的眼光来看,也并不有多少的差错。于是,我也就宽容一下了。
现在,言归正传,谈谈读这部小说之后的一些感受。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代表作。小说从卢浮宫博物馆雅克·索尼埃被人谋杀引出了有着近千年历史的郇山隐修会与梵蒂冈教廷之间关于耶稣是神还是人的争斗。对于郇山隐修会来说,他们坚持耶稣是一个人,他曾有着常人同样的情与爱,也曾有着与常人同样的家庭生活、有爱人、有后代;而对教廷来说,耶稣是一个拯救人类的神,读后感《名著达·芬奇密码读后感》。在长期的斗争中,最终郇山隐修会选择了沉默,他们永远地保守着相关能够证明他们观点的秘密,直到新的千年来到之际,才能公之予众。然而,在新千年到来之际,以雅克·索尼埃等为首的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依然作出了保守秘密的选择。这让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和期待解开这个秘密的一些研究者感到气愤不堪。雷·提彬爵士就是其中之一了。他想方设法要知道并最终公布这个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派塞拉斯接连杀死了郇山隐修会的四名主管。
提彬,一个英国学者、骑士,在小说中有二个身份,公开的是对圣杯的研究者,秘密的实际是一系列谋杀案的策划者和主导者——号称“导师”。而白化病人塞拉斯与天主事工会的阿林加洛主教都不过是被提彬所利用的一枚棋子而已。兰登与奈芙为找到并保护圣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受到一连串的追杀之后,凭借她俩的智慧与勇气,最终获得了胜利。
作为一名读者而言,圣杯固然是吸引你读下去的一个源动力,但其曲折、离奇、有趣,而且充满智慧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大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逼迫性。小说悬念叠起,朴素迷离,层层推进,惊心动魄,难怪在世界各地读者云集,自是有其过人之处。相对于小说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对一个又一个迷团的解析,兰登与奈芙在这期间所产生的爱情,已多少显得有些苍白,而对于圣杯到底为何物的追求,也似乎已并不重要。
客观地说,吸引着我的,除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外,对于达·芬奇一些耳熟能详的名画所作出的传奇性的解释,我同样看得如痴如迷,这倒并不是由于作者对这些名画所作阐述的新颖与另类,而是仔细想想是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又似乎并不那么一回事,这样的感觉真得很奇妙,这也许是读这部小说的又一收获吧。
试看,提彬对《最后的晚餐》的解释:“耶稣右手边上的那个是个女人!”我们都知道《最后的晚餐》画得民耶稣与他的十二个门徒,画面上应该是十三个男人,但作者却给出了其中有一个是女人的解释,这个女人就是耶稣的妻子——抺大拉的玛利亚。这还不算,兰登还给出了一个更为离奇的解释,“如果你数一下他们的胳膊,就会发现这只手属于……它不属于任何人,一只无名之手。”恐怖吧,画面上会多出一只“无名之手”。
类似的解释,还发生在《蒙娜丽莎》、《维特鲁威人》等达·芬奇的名画上,仅这些似是而非的故事,也许就足以吸引你的了。难怪这部小说是如此引人入胜。
还得重复那句话,作为一部世界畅销的小说,自是有其过人之处。
非名著读后感篇八
在漫长的暑假里,我尽情地遨游在书海中,我和书中的人物一起欢乐、悲伤,一起成长!其中夏洛——夏洛的网中一个愿意奉献的携物,为了朋友,它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它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留给我深深的感动和思考。
看完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夏洛真善良呀!它只是一只小蜘蛛,它没有力量反抗人类的行为,但在朋友有难的时候,夏洛却选择了牺牲自己,保全朋友。为了小猪,夏洛奉献了太多太多。当威尔伯孤单时,是夏洛陪伴他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漫长、难熬的黑夜,给小猪带来了快乐;当威尔伯面临宰杀时,还是夏洛,用爱编织成了大网,拯救了小猪……而“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读到这里,我被他们之间那淳朴的友情深深打动了。
我的眼泪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了,为这只帮别人却不求回报的小蜘蛛而流泪,为这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我合上书,静静地想,是什么使这只蜘蛛在自己短暂的生命中,不辞劳苦,只为了救一头落脚猪?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坚不可摧的!
“夏洛的网”是夏洛用蜘蛛丝织就的一张纯真、不求任何回报的友情之网,愿这张充满真爱和温情的友谊之网遍撒世界,网住每个人的心!
非名著读后感篇九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
因为与宾利相比,达西不易亲近,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傲慢的,在伊丽莎白眼中亦是如此。
后来,简被宾利兄妹邀请到庄园玩,因为淋了雨生了病便呆在庄园,伊丽莎白去看望她,达西也开始被伊丽莎白的活泼吸引。
宾利一行不辞而别,伊丽莎白也遇见了军官威客汉姆,威客汉姆告诉伊丽莎白,达西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时,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深了。在不适合的'情况下,伊又得知是达西看不上班纳特的家庭而劝说宾利离开简,伊对达西的偏见再度加深。达西的告白也被伊的尖锐语言而弄得遍体鳞伤。
三女儿和威客汉姆私奔后,家中出现了危机,达西的帮助化解了这次危机,伊知道真相后对达西不再有偏见,最后他们打破了各种障碍走到了一起。
因为被人势力比自己强大,别人无意的冷漠,就觉得对方傲慢。再加上第一印象不好,便在心里给对方贴上标签。这种事大家都遇到过吧!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这种感觉,并且一度没有消除反而大大加深,一件本来就不好的事情经过许多人的添油加醋更加恶劣,对方的形象也在心中一落千丈。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当中没有班纳特家庭的危机,大戏没有解释自己的机会,那么伊对达西的偏见不会消除,甚至伊会因为姐姐的幸福将偏见转化成仇恨,这样的事在生活中一定有实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小说里那么幸运地让偏见解除,所以我们要自己制造机会。对于有偏见的一方,首先要看到对方的好,不要只凭第一印象就给对方贴上标签,再者,确定对方的“错误”行为是不是渗入了自己的私人情感,如嫉妒,讨厌。还有,有了隔阂就要找到原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不是把它留在心里。对于受到偏见的人来说,要在这一特殊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次深入矛盾,并向对方解释自己,不过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让对方感得到你好的事让他产生好感。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误会却不能解除。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学是一种比小鸟非得还要远的梦想,是比花朵开的还要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要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都不会忘怀的一种信念。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这是一本神话故事,讲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事情经过。
《西游记》中人物性格各不相同,如孙悟空是神通广大,吃懒做的八戒和勤快的沙僧。这本书极具想象力,从而它便成为了中国人民那个最喜爱的古典名著之一。
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曲折动人。其中真假美猴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章讲述了是师徒四人在去取经的路上遇到了强盗,孙悟空只杀了他们,不料师父大怒再次赶走了孙悟空。孙悟空他只求助观音。观音他让孙悟空在此等候。就在孙悟空等候的时候有个小猴子冒充孙悟空打伤了师父。后来,两个孙悟空在花果山见上了,最后真的孙悟空打败了假的孙悟空,假的变回了原型,原来只是一个小猴子。真相大白后孙悟空又继续和师父一起去西天取经了。
这本书不仅可以让我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成长的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不知从何时起就已经在读这本《西游记》了,2014年2月27日终于合上了最后一页——大功告成了。一本《西游记》,一场心灵之旅。
《西游记》八十一难,九九归真,真经早已不是那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所谓的真经正如孙悟空的那句“灵山就在脚下”一样,它已经在师徒每人所经历的点点滴滴中。师徒每走一步就是一页经书,真经就是这一路以来的修行。若非如此,如来为何不让观音或悟空或其他什么人直接把大乘佛法送往南赡部州?真经即修行。所以真正的成功不是最终得到了什么,而是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获得了什么。
一部《西游记》,一部成长史。孙悟空从猴变成了人,又从人变成了佛。一路走来他告诉我们“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也许这是一个喜剧,因为人教会了悟空人情世故,教会了悟空忠孝仁义,他终于不是那么格格不入,他终于成了人。也许这是一个悲剧,因为悟空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忠孝仁义,他再也不是那么格格不入,他终于还是成了和我们一样的人。悲剧也好,喜剧也好,值得庆幸的是,终于还是没有什么可以消磨他的嫉恶如仇、抱打不平的本性——因为佛祖最终也只能给他一个“斗战胜佛”的封号。
《西游记》传诵至今经历了无数的改编,借助了各种形式,如今日益兴盛的影视业更让它长演不衰。其实一味地厚古薄今并不可取,因为即是原著也未必就是不刊之论。就说原著八十七回“凤仙郡冒天止雨孙大圣劝善施霖”的故事就远不及六小龄童版影视剧的改编更加跌宕起伏、妙趣横生。影视剧中玉帝故作高深不言明原委,至真相大白又羞于承认不敢当面认错,将统治者的外强中干和龌龊懦弱表现得淋漓尽致;悟空一而再再而三地奔波于天庭与郡衙之间,猴性与耐性之间显然是后者占了上风,孙悟空的形象也更加突出;而郡守推倒供桌的缘由补充为妻不贤子不孝强抢民女,仗势欺人,使得郡守的正面形象更加突出,同时更强化了对玉帝之流的辛辣讽刺。关于披香殿悟空八戒的“胡闹”行为更丰富了这对师兄弟的形象,与此同时趣味性也水到渠成地增强了;而大雄宝殿内玉帝对悟空八戒的不同态度,更昭显了玉帝的欺软怕硬嘴脸。作者辛辣讽刺和幽默诙谐的本意在这里表现到了极致。
窃以为对一些古典名著的再演绎并非是要照搬原著,毕竟人是越来越进步的,对于某些问题的表达我们可能会比古人表达得更清楚。因此只要是在原著内在精神的基础之上加以延伸、填充、挖掘都是可行的,这也是对这些古典财富批判的接受真正的传承。
关于不同版本的演绎我们应该抱着欣赏的态度去对待,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西游梦,红楼梦,只是有一部分人把心里的梦搬上了荧屏和大家分享而已,我们有什么资格去指责敢于实现自己梦想的一群人呢?至于不同的演绎,那是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之必然,其实这就像是就某一个课题去做论文,不同的只是论文是白纸黑字,而它们是影像音频,为什么不能宽容一点,允许他们也可以百家争鸣?原著八十八回有一偈“道不须臾离,可离非道也”,今再狗尾续貂一句“经典不可逾,可逾非经典也”,而所谓的经典只是为大多数人所习惯而已。
一部《西游记》,一部真经。原著九十回“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真是振聋发聩:神师不慎即成怪狮,吾之为师者,当慎之又慎。凝结取经团队的除了那份共同坚守的信念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那就是爱。信念是坚守自己,爱则是维系团队,所以无论是管理一个班级还是领导一个团队,爱是永远的规则。
《西游记》的创作本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这些后来人从中看到了什么。正如各版西游的导演所说,拍摄《西游记》的过程,就是他们自己的取经之路。每一部《西游记》的上映都是一群意志坚定、心中有爱的人的一次心灵之旅。在这个浮世时代,静心翻完这594页,我为这些人,——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喝彩,我们也走了一遍心灵的旅程,经受了洗礼。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在被喻为终点战的快乐老家里,有睿智开朗的老姜茶;斯文和气的通讯录先生;大肚子厨师七厘伯伯;唐老鸭——家吼爷爷,还有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
拉开这次故事之旅序幕的是一个老寄宿生——老姜茶,被子女推来送去的她和在学校里不如意的外孙女,两个孤独的人走到了一起,她们幻想去一个没有烦恼的蕾丝宫殿,通讯录先生的到来,让她们如愿以偿!在快乐老家,有收集各种气味的图书馆,有会做一手好菜的大厨师,每天早晨都能听见各种奇怪的声音,全是家吼爷爷一个人模仿的哦,还有一条嗑瓜子的小黑狗,一场瓜子流星雨,老姜茶和小姜片许下了各自的愿望。
故事中我最有感悟的一句话是:“这没什么好顾忌的,我们都把快乐老家当成了人生的终点站,在这里平平静静,开开心心地画上句号。
至于这个句号什么时候来,”通讯录先生慢慢叠好手绢,放进口袋,“我们时刻准备着……”再见,是一个神秘的词语,它有时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从小疼爱我的二妈因不慎摔了一跤,在山上,脑袋受到撞击,脑袋里的血块太严重,无能为力,就这样不打一声招呼离开了她爱和爱她的人,它有时又让我们做足了心理准备,却倍加伤痛。
每个人都要说再见,是永远跨不过去的坎,到了故事的最后,我才知道,选择住在快乐老家的老人,身上都埋藏着这样那样的“定时炸弹”,他们不想成为拖累家人的麻烦,不想死气沉沉、毫无希望地走到最后一天,啊!不禁感叹,现在的我们还年轻,不必考究生死问题,深吸一口气,努力走剩下的每一步,跨过每一道坎,加油,明天。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著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著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著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还不不畏强权,如实记史。
《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和反抗者,它好动,调皮,武艺高强,勇敢机智,疾恶如仇。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打败妖魔,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但唐僧却有些看不清事实,被妖怪伪装成的善良表面所蒙蔽,责怪悟空杀了他们,念紧箍咒,甚至把它赶走,但它还是对唐僧非常忠心,一路保护着,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终于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之一,它有着一大堆毛病,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回,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但在妖魔面前,担着保护师傅的重任之下,他也会扛起他那把九齿钉钯,勇敢的与妖魔作斗争。它就是这样,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虽然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却很忠诚。所以令读者不但不觉得很讨厌它,还觉得它有几分傻得可爱之处。
沙和尚是个老实的人,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从电视剧里他喊"大师兄"那种厚重的声音和真诚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不象孙悟空那么好动调皮,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师傅唐僧勤敏好学,悟性极高,在寺庙僧人中脱颖而出。最终被唐朝皇上选定,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唐僧先后收服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诚实善良,一心向佛,但胆小怕事,鉴别能力差。虽然没有高强的武艺,但是却有很强的毅力,坚持不懈地一直向西走去,不被困难所抵挡,直到达到目标才肯罢休,在此之前绝不半途而废。
《西游记》除了有着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还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众多情节中,我记忆最清楚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和《三打白骨精》这两回。
《孙悟空大闹天宫》中孙悟空自称"美猴王"。去东海龙宫得到"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最后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乏力被捉。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很多天后依然毫发无损,还在天宫大打出手。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三大白骨精》中,悟空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鉴别能力差,容易被表面所蒙蔽,所以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父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父的真心,最后还是就了师父。这些情节都非常精彩。
《西游记》除却本身引人入胜的情节外,还包含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比如,唐僧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或帮助别人,有时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事态反而会更糟糕。
再比如,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人,在关键时刻也是能力挽狂澜的,就像猪八戒那样。沙僧和小白龙也使我明白了,班级中同样不能没有默默奉献者,也许他没什么能力,但是如果一个班级没了他们默默无闻的工作,同样是出不了业绩的。从唐僧身上我还知道了,要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然而,师徒四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我们要吸取他们的长处,如果自己也有他们的短处则要改正。
《西游记》中这些启示都是让我们终身受益的,这也使我明白了读好书,读名著的重要性。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我读了《三国演义》之后,那是感叹万千啊!特别是对人物,各种人物有各种不同性格,有的会引人发笑,有的会让人忍不住破口大骂,有的会让人不得不打心底佩服。
好了,不多说了。我们就直接飞奔进入主题!看看,我对这些人物有什么不同的感想吧!
首先,我就先讲最喜欢的人吧,他是诸葛亮,字孔明,全称诸葛孔明。是刘备的军师,他足智多谋,随机应变。可算得上帮了刘备许多大忙,还把周瑜气死了。可所谓真是神机妙算,人杰地灵!
其次是我最佩服的.人其就是关羽,字云长,全称关云长,也有人叫关公,他是刘备的结拜兄弟之一,他英勇善战,是军中猛虎,他手持青龙偃月刀,可谓是血性男儿,铁血精英,义字当头啊!
接下来,是我觉得最好玩的人物,他是张飞。说起长相也好玩,胖胖的,粗胡子,大脸,居然还睁着眼睛睡觉。张飞他字翼德,全称张翼德。
我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做一个像诸葛亮一样聪明的人。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红楼梦》:学医的人看它,可以从中悟出一些医道;学建筑的人看它,可以增长一些古代建筑知识;学烹饪的人看它,可以掌握一些烹饪的技术;学裁缝的人看它,可以懂得一些服饰方面的学问……读完《香菱学诗》(节选自《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人教版九年级上册),我不仅感慨:黛玉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
黛玉在教香菱学诗的过程始终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当香菱想拜黛玉为师的时候,黛玉用“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其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对虚声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给香菱以学诗的信心和勇气,让香菱感觉到学诗的的门槛并不是很高,自己也完全可以跨过去。
当香菱有了信心和勇气后,黛玉并不急于把什么都教给香菱,因为她深知教育教学是一门“慢的艺术”,是急不来,只有慢慢地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打好底子,这样才可以水到渠成地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她对香菱说:“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
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这番话蕴涵着作文教学的精髓:首先要养成阅读的习惯,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而且作文教学不是举一反三,而是举十反一,甚至是举百举千才能反一;其次,阅读要选择经典作品;最后阅读经典不可以囫囵吞枣,一定要细嚼慢咽,要“信心揣摩透熟”;还有要先易后难。其实,这也就是“自主”学习的阶段。
当香菱读了王摩诘的诗后,又向黛玉换杜律的时候,黛玉强调“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于是香菱和黛玉一起探讨王摩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日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和“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等名句。在这个合作探讨香菱学诗读后感的过程中,黛玉老师始终以香菱为主体,自己只是在关键时刻点拨一下,比如香菱“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时,黛玉不失时机地给予点拨,向她说明王摩诘的诗句是从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的,让香菱有茅塞顿开之感,让香菱进一步明确阅读经典的意义。
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香菱就有创作的欲望,当她经过苦思冥想终于写出第一首诗的时候,兴奋地去找黛玉,黛玉给了这样的评价:“意思却有,只是措词不雅。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作。”这个评价既给了香菱鼓励,有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作的毛病之所在,而且给香菱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并一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
如果说黛玉是个好老师,那么《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就是林黛玉的老师,这位老师用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创作经历告诉读者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也许,这就是我读《香菱学诗》的最大收获。“做黛玉那样的好老师”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芙蓉镇》是高中时候读了的小说,当时就是冲着追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去的,一边读一边嗅着那扑鼻的乡土气息一边心情起起落落,时代沉浮,命途多舛,人也是,镇也是,然而这种虚华的对于苦难的形容词在面对我们国家那个年代变革中百姓所受的剧痛总是显得贫乏无力,被批斗,被打压,被折磨,太多的文学作品在追溯这段历史的时候都有着不逊于《芙蓉镇》的描写。
余华《兄弟》里面那颗钉入脑门的长钉,张之路《第三军团》中红小兵的叫嚣痛殴,都以接近真相的方式让我们见到了所谓之革命的残酷性,“有命不去革,活着等于零”,那个年代,很狂热,很可怕。
然而风暴一来,什么都有了,成分一划便是忠奸乍现,大会一开就是黑白分明,然而这不是一种愚昧而粗鲁的鉴别,而是一种关乎信仰的辩论,当我们信仰的真理与国家意志所违背时,你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做什么样的人,各个说法各态人生,《芙蓉镇》都能寻到一些典型。
在政治立意上,古华采取了一种客观与理智的态度,如他在小说中所说:“中国大地上出现的这场现代迷信的洪水,是历史的产物,几千年封建愚昧的变态、变种。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某一位革命领袖。不要超越特定的历史环境去大兴魏晋之芙蓉镇观后感风,高谈阔论。需要的是深入细致的、冷静客观的研究,找出病根,以图根治。”
比起那些愤怒的否定,这种态度颇有高瞻远瞩的肚量,这不仅体现在这段描述中,更蕴育于芙蓉镇本身的形象中,它历经巨变本色如故,吊脚楼并没因为曾藏污纳垢而拆,胡玉音也未被批斗折磨而毁,他们的存活,这种吹尽狂沙之后的留存,显得淡定,从容,高洁,这种平淡的背后,有对生命的顽强执着,也有与时间的漫长对峙。
按照作者的说法,《芙蓉镇》最初发端于一个寡妇平反昭雪的故事。自然,随着情节人物的犬齿交错,作品本身早已不局限于此。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话语,鼓励我们反抗命运,争做命运的主人,《芙蓉镇》不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他们的苦乐,他们的幸福,由外物赐予,由外物没收,在这种被动下,等待已经成为了最强的反抗。相较之下,杰克伦敦的《墨西哥人》以一种更壮烈的方式完成了个人英雄主义对这种规则的颠覆,对比来读,感触就更深切了。
芙蓉镇说的是湘乡故事,却是一曲放之四海皆准的严峻的乡村牧歌,严峻二字出自作者的自序,读完之后,所言非虚。
前些日子看了小崔说事里的姜文专访,姜文说最喜欢的两个导演都姓谢,其中的一位就是谢晋导演,姜文也在谢晋导演的《芙蓉镇》里出演主演。这引起了我的兴趣,用种子搜索神器(一般都用来下毛片)把这部芙蓉镇下了下来。其实前几天就下好了,却一直静不下心来,所以一直放着没看,我深知这种片子必须净下来看才能更懂其滋味。今天心态挺好就拿出来看了。
整部片子是从1963年开始一直写到1979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最疯狂时段。用片子中老谷的一句就是“叫癫子的没疯,他确疯了(说的是搞革命的王秋社)。”的时期。这部片子通过一个小镇的疯狂揭示了这个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疯狂。
片子的前半段给人的感觉就是气愤就是憋,恨不得上去把那个“李贱人”(名字忘了,看过片子的人肯定都知道说的谁)痛扁一顿。也因为前边段主要体现了女主角胡玉音的悲惨。辛辛苦苦自己挣钱盖了房子,用自己的血汗换来的新生活,却被有权又嫉妒心极强的李贱人打入了富农的黑五类的名单,然后没收了房子和钱,并且因为其男人想杀李贱人最后反被毙了,看得那是一个憋啊!但后来姜文饰演的秦书田的出现让片子开始不再像原来那么憋了。
主要是因为秦书田的态度才使得片子的改变,秦书田是文化人,很看得开,而且有良心,片子一开始就把他归为了右派,整部片子到了最后才为他平反,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就是因为心态。
他不与别人计较,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个疯狂的年代里,他还是保存自我保存自己的良心。让他扫大街,他也能扫的有滋有味,在苦中也能作乐,比如整王秋社那点。能看得出他坚信只要活下去一定会过去的。他的良心最终让他赢得了胡玉音的心,并且结了婚,虽然被王秋社说成是黑夫妻,但他却很看的开,黑夫妻也是夫妻,只要允许他们结婚就好。婚礼那点老谷去喝喜酒还是挺感人的,在大的悲剧基调下,喜事也有千丝万缕的伤感。
他被判十年的时候对胡玉音大喊:“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我觉得这是秦书田思想的最好体现,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就会有希望,我当时就在想,秦书田在牢里也肯定不会死,他以前不会死现在就更不会死了,他有了胡玉音,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他的希望。秦书田是知识分子的代表,而且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在片子的结尾,王秋社成了疯子,秦书田却以德报怨还给他吃的,良心,是这个片子一直强调的东西。
再来说说片中的其它几个重点人物。
老谷敢做敢为的军人,也是他一直喊出良心。他也是在当时社会下良心的代表吧。他做什么都是依着良心,不怕阶级斗争,不怕别人的眼光,只是他也反抗不了,他能做的就是每天喝闷酒,但对待胡玉音,秦书田他都是以真心对待,他也是唯一去喝他们这对黑夫妇的喜酒的人。也多次帮胡玉音,最重要的一次是带她去医院生孩子。我想要是没有老谷,胡玉音很有可能会死。
然后是胡玉音的黎哥哥(名字我也忘了)。黎哥哥是在良心与党之间做了选择,但他选择的是党,但他还是有一些良心的,他一直都很后悔对胡玉音做的事,但已经挽回不了了。所以总的来说他是懦弱,他屈从了强权。
李贱人从开始就是满心的嫉妒找胡玉音的茬,在其舅舅的帮助下当了社长,就开始搞运动,她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但在66年文革刚开始的时候也被打入了左倾进行批判,她是典型的看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同时又被红色思想彻底同化,到了最后她见到秦书田也就只有一点点的愧疚,真不知道她的良心都被什么吃了。她一心想做统治阶级,而不是老百姓。
王秋社一个流氓混混好吃懒做,借着革命混生活,把别人家的东西革到自己家,哪边得势就往哪边倒,到最后变成了疯子还想着革命。
这部片子从很小的一个镇的人与人关系反映到整个社会那个年代人与人的关系。前几天516的时候微薄上有很多人对文革进行批判和反思,并且贴出了很多当时的照片,给我印象很深的就是很多都是对中国文化政治经济有推进作用的人最后不等好报,不是自杀就是被打死。这让我有种在这个国度好人没好报的感觉。是啊!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良心呢,包括那些沉默者,你们的良心呢?
也许那个最为疯狂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就像片中秦书田说疯了的王秋社说的要革命了也不是没可能,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过去那般疯狂,但依旧是病态摆出,请自问一句你的良心呢?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自省,然后按着良心去做事,那么也许会更美好。
前几天看了谢晋导演,刘晓庆和姜文主演的电影《芙蓉镇》,在看的过程中心灵受到一些震撼,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感觉电影里面总是有些东西在启发的激励着自己,让自己从中要得到一些什么感想什么的,思来想去,这可能是自己的思想与影片中产生某些共鸣,以致于产生一些小火花的缘故吧,如果能清理一下思路,把它整理下来,或许对我们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从表面上来看,影片的政治色彩的味道比较的浓重,可能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一部政治片?我想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为电影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背景,这个人性扭曲的时代,为各种人物来表现自己提供了一个宽广的舞台,让各种角色的人物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尽情的表演,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比较小的。
一是表现人的软弱性。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李满根和贵贵,这两个人都是与胡育英直接相关的人;作为胡的初恋情人的李满根,在胡最需要的时候,为了入党他背叛了她;在她在受到工作组追查的时候,让他帮着藏钱,结果他主动上缴了,这无疑对于胡来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可能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两个可能结为夫妻,可以设想一下,即使是结为夫妻之后,如果遇到非常大的困难的时候,他也很难说能够坚持到底的。
所以说,胡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还去相信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李满根来说,他也有自己的困难,面对一家的人,他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对于妻子的不理解也是正常的,对于他我们也无法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能够帮助胡渡过难关,我们是又手赞成的,但即使是这样的话,我们也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谴责,但在道德上总是有些不足的地方。对于贵贵,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和胡的感情也是非常的好,但其软弱性也是其不足的,没有足够的韧性,所以在关键时候能够走上极端。
二是一个能干、坚强的胡育英。这是影片的女主角,事件的发生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她展开的。她的这些事情的发生一是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一些特定的行为。
对于她来说,生活对其是不容易的,能够吃苦耐劳,但由于其经济的收入受到一部分人的羡慕,为后面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埋下了伏笔。
在胡身上体现了一种坚强的精神气质,对于他的丈夫被杀之后,她所要面对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她毅然的坚持下来,直至等到秦书田的爱情。
多少的苦难和不幸压在她的身上,有种几乎快要崩溃的感觉,但是她还是坚持了下去,坚持等到了自己的幸福。胡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代表了她们身上的优点,同时也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那种韧性,这可能是最后等到幸福的重要原因。
三是苦心孤意、豁达乐观的秦书田。从一个文化馆馆长被打成了黑五类,并且还要进行学习和运动,他的乐观和豁达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的阴暗。
这种精神为他的生活注入了一缕阳光,他还是能够利用一切的机会帮助别人,这是人的本性的光辉。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加上他的学识,为其的精神种划定了一个底线,以此为基础,精神得到了延伸。他有句话说:像牲口一样的活着。是呀,活着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渡过眼前的困难,以后的生活才会有希望。
非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作者开篇就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一下英雄的气息!”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对于我们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他们敢于正视黑暗现实,揭露社会腐朽,渴望自由,主持正义的精神,赞美他们以造福人类为己任,坚持真理和信仰,追求“真正的艺术”而受苦受难的钢铁般的意志。
这三人中我最同情贝多芬,他的一生是多么的不幸,多么的坎坷,几乎作为一位音乐家所有的不幸都让他遇上了,暴力粗鲁的父亲,痛苦的童年,16岁母亲逝世,父亲也经常酗酒,不断地挥霍,从此贝多芬独自一人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不幸的爱情,凄凉的遭遇,通心的亲情奖贝多芬抛入了悲苦的深渊。贝多芬在内心深处呐喊着,斗争着。他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寻找生命的快乐。逐渐的,他的听力越来越来差,他因此变得越来越孤僻,性格也越来越怪异。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尽管他的生活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音乐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物质利益,他的生活依然那么的窘迫,疾病依然折磨着他,他依然是那么的孤苦伶仃。可是苦难让他更加坚强,他战胜了疾病的痛苦,战胜了世俗的庸俗,战胜了命运的悲苦。而这一切都源于他坚毅的品格,高尚的道德,还有他为之终生奉献一切的精神圣坛——音乐。他说:“您要抛弃,抛弃生活中的庸俗愈无聊,为了您的艺术——这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人生的低谷给他带来了创作的巅峰,在痛苦的生活中他的意志并没有消沉,他在艺术世界中寻找快乐,发泄自己的痛苦,倾诉自己遭遇。音乐是他最好的朋友默默的帮他分担,然后它又把高亢激昂的旋律展现给世人,但是麻木轻浮的人们却置之不理。是啊像他那样个性激昂,狂傲不羁的天才是无法在轻佻浮华的城市立足的。
他的一生如同一个暴风雨的日子,而他则如海面上与暴风雨搏斗而跌宕起伏的海燕,那样羸弱。但最终他还是胜利了,什么胜利能和这场命运的胜利相比?这种灵魂的凯旋!令人由衷的敬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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