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建立互信、明确合作目标。在签署合同前,我们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合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相关范文供参考。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一
为充分利用_______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二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那么土地使用权承包。
合同。
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20xx年3月12日到20xx提3月12日共20xx年,协议如下:
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20xx年及20xx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20xx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
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
一、落实地点: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月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年月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元,即年每亩租金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
六、其他事项:
1、土地复耕费:
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则。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甲乙双方均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及时履行协议的各自义务,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等原因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土地。
第一条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荒山开荒地。
第二条土地面积为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地埂、内外平台、坝塘等附属设施。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四至草图定界,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证书,编号为,使用期限为(见附件)。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土地用途。
第六条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蔬菜、水果等普通农业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种植速生桉树、飞机草、养殖牛蛙等有碍生态环境等非常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地范围内种植法律禁止种植的植物。否则视为违约,法律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乙方有权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水池、沟渠、道路,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承包期结束后不得毁坏、拆除,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第八条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建造临时建筑物,但必须书面如实告知甲方建筑的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条甲方自收到协议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承包起算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为年(大写: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亩承包年。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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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村社。
姓名。
面积。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37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方应于2015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方承。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组(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六、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依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 则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甲乙双方均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及时履行协议的各自义务,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等原因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开荒地。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 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地埂、内外平台、坝塘等附属设施。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四至草图定界,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 证书,编号为 ,使用期限为 (见附件 )。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蔬菜、水果等普通农业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种植速生桉树、飞机草、养殖牛蛙等有碍生态环境等非常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地范围内种植法律禁止种植的植物。否则视为违约,法律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水池、沟渠、道路,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承包期结束后不得毁坏、拆除,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第八条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建造临时建筑物,但必须书面如实告知甲方建筑的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条 甲方自收到协议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承包起算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为 年(大写: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亩承包 年。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届满之后欲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须在承包期届满之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签署承包协议,支付承包金。否则,超过承包期1天至1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过承包期1个月至6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给超期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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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标准为每年每亩 元(大写: /亩),共 亩 年,承包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承包期内,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土地承包金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承包地周围的荒坡、蓄水坝塘等承包费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为银行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须在自承包期开始 年之内全部付清。
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承包权
第二十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乙方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同时,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应交税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若乙方用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生产设备等财产,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沟渠抽水站及抽水设施以外,乙方有权拆除。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到收获期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超过承包期限时间的承包金,按已经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计付。
第三十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八)如发生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承包期内的补偿;
(三)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四)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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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乙方有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的义务;
(七)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内。
第三十三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五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由于地震、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七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四十二条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更换联系电话号码或住址,都应当即时告知对方,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不知所踪,即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索要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索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行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五十条 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完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共伍页,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2017年3月12日到2029提3月12日共15年,协议如下:
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2017年及2017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2017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
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以 为界的荒山、荒地 亩;乙方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买卖、出租、转包、荒芜,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房,但可以建筑相关的生活、工作设施,承包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经营情况及品种。
二、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一次性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元整。
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乙方不与村民发生任何关系,如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给予的承包费含各种补偿费用) 。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因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以外的税费和摊派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负担。
3、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如遇有人对乙方的财产及人身进行危害时,甲方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对不法人员进行处理。
4、乙方需使用或接用甲方的水、电设施,甲方应积极配合给以方便,保证水、电的使用畅通。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甲方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如遇国家建设依法征甲承包的土地,乙方必须月队但乙方有权依法拥鞠应的利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同时还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影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或不能继续承包经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合同期满后乙方投资的财产与设施自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转给甲方。本合同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 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七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亩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田地转包[出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方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方转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田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田地。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八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九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________府土用()________号文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让给乙方土地位于上海市地块,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_______________,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中的境外投资者,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应每年向__________缴纳每平方米土地面积壹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金。
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天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乙方应当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元),该定金是出让金的一部分。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内,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乙方须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付清出让金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让金(含定金,下同)。乙方要求延期缴纳出让金的,应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日前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同意延期支付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起,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滞纳金;未提出延期申请、提出延期申请未取得同意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付清等,应当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已缴纳的出让金。
2.提出延期申请但未取得同意,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
3.经同意延期支付出让金后,仍未能按期或者全额支付的。
1.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以下第项,实施该地块动迁补偿安置或支付相应费用。
1.乙方必须按照城市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该地块上建筑物的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乙方应与___________签订《委托动拆迁及配套合同》,并依约履行。乙方不按《委托动拆迁及配套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乙方已付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2.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乙方应当与___________签订《___________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动迁补偿安置等前期费用,如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乙方已付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乙方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总价后,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九条在土地出让年限内,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本合同所附《上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乙方要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除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还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并办理房地产登记。
第十条上海市人民政府保留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设计权及调整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该地块按《土地使用条件》建造的建筑物改建、翻建、重建或土地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超出《土地使用条件》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仍未开发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3.2项的约定,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可以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甲方有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出让地块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
首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设工程时,出让地块房屋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作量应达到《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条件。乙方在未达到上款规定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受让人名称和受让人的投资比例。
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时,本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三条乙方在不改变受让人投资比例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开发建设本地块项目公司的.,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受让人名称。并可以该公司的名义办理领、换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手续。
如招标、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报批。对提前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可根据该地块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等获得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甲方同意续期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偿用地手续,并与甲方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乙方未提出续期申请或申请未获同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或具有相应权限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还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上海___________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处理:
(一)向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页,以中文书写。合同文本以中文和其他文字书写的,以中文为准。
本合同的金额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提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正式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上海市___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
赠与人:身份证号:
受赠人:身份证号: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抚宁镇西桃园村椒园寺,面积以椒园寺为中心约300亩地,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土地赠与受赠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复建寺庙所用,如违背建庙意愿,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如没有违背建寺意愿,赠与人及其家属无权行使撤销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使用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设计要点批文》
(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1)(2)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元,在年月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三
出让方: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鄂州市鹏缘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妥善安置原鄂州市鄂城区建材综合厂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合同法》、《土地法》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性质、面积及现状。
该宗土地位于新庙镇将军村,系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面积6622㎡(以实际测量为准)。
经区政府协调,并向市政府报告,此宗地由鄂城区住建局处理,解决职工安置和相关债务问题。
二、土地转让方式、金额及付款方式。
转让方式:该宗土地由甲方委托市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处置给乙方。
转让金额:人民币80万元(含地面附属物)。其中1、乙方支付甲方30万元用于职工安置,若职工安置资金存在缺口,乙方必须弥补不足部分;2、乙方支付甲方该宗土地抵押债务50万元,乙方若解除了该宗土地抵押,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支付转让费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债权人解决原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2配合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依照鄂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土地出让金返还事宜;。
4协调周边及职工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承担土地使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承担土地使用权历史问题解决过程中土地闲置费用及土地抵押解除过程中所有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未尽事宜,再签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二〇一二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
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地块1——。
东至:_毛农立地坢。
西至:_河边。
南至:大石头。
北至:坡下。
地块2——。
东至:羽园沟_____。
西至:阳坡坡跟。
南至:河堤___。
北至:坡沟。
二、赠与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三、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
2.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着物。
1.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依法处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五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________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整栋房产;
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_平方米。
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即_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起算。
________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__%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或:乙方出租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
或:乙方抵押______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贷款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___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注:不以出售出租抵押房产而发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依照规定也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参照本合同或宗地出让合同格式拟定。)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六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条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第二条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证意见:
公证机关:
经办人:
公证日期: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七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即人民币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八
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抵押事项进行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抵押借款的贷款本息。
2、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3、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税费。
4、其它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 年(月)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地块经评估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 %折合人民币 万元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为最高额贷款付给甲方。
1、甲方对产权的责任抵押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地块土地使用现状的完好。乙方有权按抵押合同约定检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状况。
2、甲方占管期间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抵押人与 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应交的出让金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1、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2、抵押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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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签章) : 抵押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篇十九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元债务的担保,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甲方所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坐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贷款情况
经评估,并由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备案)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该土地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担保债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土地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
抵押土地使用权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土地,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土地;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留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乙方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随之抵押。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_国土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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