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后感中,我使自己与主人公进行了心灵的共鸣,体验到了他们的成长与变化。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优质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先阅读完整个作品,确保对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其次,要结合自己的感受和思考,通过对作品中的细节、人物形象、情节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解读。同时,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连贯性,使读后感更具有说服力和艺术性。下面是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一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讲的是这样的故事:时间国有两个时光小精灵——上一秒和下一秒,他们的使命是监督、陪伴人们珍惜时间、享受时间,在不知不觉中传递让人幸福和快乐的东西,却被不爱惜时间的主人李先生弄丢了,他们便决定寻找主人。他们只有一天的时间,如果找不到主人,他们就会变成细小的碎片,然后消失。因为时间国有规矩:无用的时间会被清理,送到时间废品站变成数字,最后生命终结。
他们来到时光街寻找李先生,但找了6位都不是,最后虽然找到了主人,但主人心中有一种深深的忧伤。为了帮助主人,他们冒着掉进时间深渊、永远出不来的危险,启动了时光机,才让主人重新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他们也获得时间国最高奖励——和自己的`主人永远生活在一起,住进了特别的房子里(闹钟),上一秒变成时针,下一秒变成秒针,他们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天看着小主人成长和进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奇迹,时间就是效率,时间是陪伴,时间也是爱。
在现实生活中,我有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看个动画片,30分钟一晃而过;有时觉得时间过得好慢,等公交车时总觉得时间很长,其实只过去2分钟而已。有时写作业贪玩,把宝贵的时间浪费掉,有时写作业贪图快速,字迹潦草,被要求重做,更浪费了时间。我总觉得时间永远用不完,却从没想过,时间过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我的岁生日到了,爸爸妈妈忙着准备给我过个有意义的生日。生日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探望儿童福利院的小弟弟小妹妹,邀请小伙伴在肯德基一起开party,在精心布置的餐厅里与家人聚会……有爱我的家人和朋友,我感到很开心。看着爸爸妈妈忙前忙后的身影,我忽然发现时间过得好快呀!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已经十年过去了,可爸爸妈妈也越来越老呀,皱纹已经悄悄爬上了他们的脸庞,黑发间也有丝丝白发了。想起从小到大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教我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真想对时光小精灵说,你们走慢些,别让爸爸妈妈老得那么快。我也想让他们走快些,这样我能快快长大,不让爸爸妈妈操心。我想告诉爸爸妈妈,你们陪我长大,我要陪你们慢慢变老。
时间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看不见、摸不着,没有颜色也没有形状,有时慢有时快,但我们不能忽视它,它监督着我们,指引着我们。我们要珍惜时间,好好利用时间,把握时间,和时间做朋友。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四
时光犹如长流水,一去不复返,值得我们好好收藏。于是,在今天,我读了《时光收藏人》这本书。
这是一部有助于孩子心灵成长的童话故事集。它以作家的亲身经历及其充满地域特色的故乡小镇为原型,讲述了各种风格迥异、个性鲜明的小动物、小精灵和大人、孩子间发生的关于友谊、爱、生命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汤素兰,国家一级作家,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为孩子们写作,尤其擅长童话,作品也多次获奖,写入语文教材。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小敏的女孩,因为爸爸妈妈吵架,没有人再关心这个家,所以只好自己下楼扔垃圾。当她把垃圾交到收破烂的老爷爷的手中时,老爷爷就问她为什么今天是她下来扔垃圾,而不是她妈妈。于是,小敏把原因告诉了老爷爷,老爷爷给了她一片玫瑰花瓣,这片玫瑰花瓣是原来爸爸送给妈妈一束玫瑰花中的一片,当小敏拿给妈妈时,唤起了妈妈与爸爸之间美好的回忆,挽救了他们的婚姻。
在人的一生中,有些时光是美好的,有些可能是痛苦的。美好的时光很短暂,痛苦的时光却很难熬。美好的时光我们要好好收藏,因为那是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份美好的回忆;痛苦的时光我们可以选择忘记,因为时光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人类心灵的创伤。
如果你的时光丢了,没关系,我来帮你找回来。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五
《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虽然只有几百个字,但从语句中足以让我体会到时间的珍贵和重要性。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吃饭总是不好好吃,有时会边吃饭边看书。妈妈总是唠叨:“梓渲,别看书啦!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都吃了半个多小时了、你要把饭吃完在看书……。”我每次一听妈妈开始唠叨,就会说:“知道啦!知道啦!”结果我每次吃饭都要40多分钟。我觉得我之前真不应该吃饭看书,这其实是在浪费时间,这个习惯真不好呀!
当我读到“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我便想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我的同桌江嘉航就是这样一个爱惜时间的人,一下课,他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放学时,他总是会边看书边走出教室,我们都叫他“书呆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把时间“挤”出来。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把握住一分一秒。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六
有一种时光,叫作青春:有一种方式,叫作回忆:有一种态度,叫作珍惜;更有一种褪变,叫作成长。当岁月剥落层层凝重的壳,彼时的少年已然蜕茧为蝶,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已繁花盛开!
烈日炎炎的夏日,青春的散声。伴随着考场铃声的响起,离别在盛夏聒噪的蝉声悄然而至。作为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仍略带悠然。从网上订购了一套《你好,旧时光》,只因被其简介所打动。书中以一个名叫余周周的女孩为主线,讲述了她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段段美好或悲凉的时光,这是一个患有轻微幻想病的女孩在成长的道路上所经历的一切,不管是小升初的挫折,还是考高中的奋斗,不管是上课睡觉被抓,还是放弃大学保送,从她的身上,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的影子,那么真实又那么复杂。
今年夏日太阳格外地猛烈,烤得人快要融化了。而我上大二的表哥却在这样的夏日干了一件用他的话来说很男人的事——徒步骑自行车从南京到绍兴钱清。我刚听到时根本不相信有这么回事,直至我看到那黑瘦得已辨认不出入样的表哥,我才终于相信。整整五天四夜的旅程,在如此酷热的太阳下远行,何苦如此呢?表哥淡然一笑,搔了搔头说:“当时就只是想来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或是向过去说声再见吧!毕竟再不做件有意义的事,我就要老了,那时回首,后悔可来不及了。”说着,摸了摸我的脑袋:“人生能有几回搏?趁着年轻,多搏几搏,只要我不后悔,怕什么?”
是呀,我在怕什么呢?这一路走来的崎岖坎坷,到时总会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虽然不可能永远快乐,虽然世界并不完美,但是我们还拥有选择和改变的能力,我们还属于我们自己,我们还有美丽绚烂的青春,我们又怕什么呢?我们依旧可以放声大笑,依旧可以快乐歌唱,只要你拼过,争取过,努力过,那么充满汗水的时光必然也是芬芳的,因为青春不会辜负每个少年!
我想,我是时候该放手一搏了,趁着无限美好的春光,昂首阔步,看时光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一地阳光,直到青春的尽头!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七
有人说过。
只要用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你几岁,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单身,经历了几次恋爱,有没有所托非人。
我不清楚。
你的性向,形貌,有什么怪癖,有什么秘密,受过几次伤,是否被人背叛过。
我不清楚。
你抽不抽烟,酗不酗酒,安居乐业还是远走他乡,幸福美满抑或流离失所。
我不清楚。
亲爱的小孩,我只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就是你爱,并且持续热烈地相信这爱会恒久不灭。
只有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曾经相信自己是一名公主。我们确定自己会被人所爱,情有独钟。
然后总有些跌落云端,有些终身纤尘不染。
我们失望,然后愈加成熟地相信爱。渴求爱。这真是件有勇气的事。
我知道你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自我释疑的方式。终其一生。漫长和艰辛都囊括其中,变成你的一部分。
看着某个文本挟带着庞大群体记忆扑面而来。仿佛听到自己站在对面娓娓道来。于是就忍不住轻轻弯了嘴角。
某些话题我们无法避免。有些感情总是欲盖弥彰。茫茫人海,遗世独立。却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清楚记得那些事。
我知道你是我。你就在我的身体里居住着。忙碌地记录着我的一切。
那些我都快要忘记了的事。
如果不是重新看到的话,肯定都想不起来。
如果不是,你在这里的话。
a.b.c.d.有多少人会对那些出现过的人一一编号。
会像我一样认真,计较,倾尽全力地记得,某某某曾经在自己的身体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部分。也同我一般暗自隐忍。
在喧嚣的城市背脊上印刻下,那些爱和伤的名字。直到时光悄悄磨平棱角,洗干血泪,慢慢变成只有自己懂得的符号。
任何人不经意地提及,都会激荡起波澜不惊下的暗潮。
我们以为自己念念不忘。我们以为自己总有天会忘掉。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在这里又见到他们,同最初相识,少年容颜。他们浪荡不羁、落拓绝尘、又或者气宇宣昂。才终于承认那些,都是我们最喜欢的模样。
才知道在当初,你我都曾做过一样的事。
一样那么傻,那么傻的事。
我们曾煞有其事地宣布自己要在地球中继续定居。我们幻想自己是世界的救赎者,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战胜幻想中的恶魔。我们在自己设计的剧情里,乐此不疲地一次次决战和恋爱。舞台灿烂夺目,而你光芒盛世。华丽得不可言喻。
我知道你有多小心,循着前路匍匐行进,直到时间痊愈了那叫做玛丽苏的疾病。然后带着伤痕,遁入成年,并坚守内心对抗冷酷。好像那些沉默旋转的天体,带着擦肩而过飞灰湮灭的疼痛。离开这里,抵达对岸,又再次出发。
积攒在厚厚的安谧的岁月里,那一叠叠叫做你的名字的信笺。静默地、缓慢地,将盛开和湮灭,放到你手心。那墨色灰烬。
我曾经打算什么都说给你听。曾经打算抱着你,躲进你的怀里痛哭失声。曾经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惶恐惊惧、怖厉绝望。
我这么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连自己都看不分明。
你定不愿意再听。
怕你因我的放肆轻视我。怕你因我的绝望而远离我。怕你知晓我守口如瓶的隐秘和此去经年的悲痛。怕你看透我。怕你误解我。
便装作好似自己也忘记。
就这么孤独地在自己的宇宙中,封闭旧时光。不计较与回忆背道而驰,不管拥有的是珍宝,抑或尘埃。
直到你来。直到我们路过千山万水再次遇见。
好像某次旅行时爬过的一座高山,俯瞰着翠绿的山谷,眺望着连绵不断的山脉和群山后的蔚蓝色苍穹。那些浮光掠影,突然想到的某一片残缺了的青春。
又或者下过雨的城市里弥漫着湿漉漉的空气,经过香樟树下突然兀头滴落的雨水溅在脸颊上,慢慢流下来变成一行泪。
然后然后,我们拼命忍住的脆弱和难过,终于可以夺眶而出。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八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直淡定的从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班女生名单的最后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笑,道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九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精灵,一个“上一秒”,一个“下一秒”。它们偷偷逃出时间国去寻找它们的主人“李先生”的故事!两个精灵去时光街寻找李先生,可是遇到了好多个李先生,但都不是他们要找的李先生,本书的第四章《男孩的忧伤》中皮小贝竟是他们要找的李先生。最后“上一秒”和“下一秒”冒着危险打开时光机,帮助皮小贝重新找到幸福和快乐,而他们也得到了时间国的最高奖赏——和主人永远生活在一起。
看完后,我懂得了时间是珍贵的,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和时间做好朋友,就能完成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变得更好!
在以后的生活中,爸爸,妈妈以及老师如果让我做事时,我要先把事情记在小本子上,再认认真真地做好!我现在是二年级,暑假过后就三年级了。我一定要更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如早上早起,用来早读是最好的,背背古诗,成语。积累好词好句,为以后作文收集更好的材料。好好上课,回家再认真巩固练习。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一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二
读完《你好,旧时光》,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家三口生活在起其乐融融的。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步的。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较长短。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偏偏有些很“好心”的大人,定要让你露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定要变强。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第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她第次对“老师是像妈妈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这样的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龋”
温淼,个温暖的大男孩。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多好的男孩,不似林杨般孩子气,更不似陈桉的疏离老道。
而对于余周周同学,她很好,美好得令人崩溃。因为她身上切品质都让我敬佩、羡慕,也就这能这样的情感了,想变成这样的女子,却无能为力了。有这样个同学应该会让人抓狂,以至于辛美香会变成后来的模样。我理解她,她只不过是太偏激了,与自身的家庭有管,却不能有余周周乐观的性格,她也是可怜的孩子。
对于书还有很多很多内容、很多很多感想想诉说,推荐大家看,你好,旧时光。
你好,旧时光……我很想念你,你好,老朋友,你会想念我吗?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三
时光一去不复返,而随着时光逝去的有人,有事,也有物。
书店里那么多书摆在那里,而我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时光收藏人》。天空中,长颈鹿弯着脖子,叼住一个小朋友,而它脖子上还骑着许多动物还有人,画面如此美好。
这本书有很多故事组成,而第一个故事《一本书书店》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主人公回乡下探亲,上山采蘑菇,在深山中看见了一家书店,店名叫“一本书书店”。店名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走进书店。店里有好多书,但是书名都叫“最后的***”,内容都是描写的最后的什么动物或者植物。一位老爷爷向“我”解释了这些书名和店名的原因。而当“我”走出这家书店,再回头寻找这家书店时,一切都在“我”眼前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爷爷给我说过的他小时候上山砍柴的故事。每次他上山砍柴时,总能捡到草丛中的野鸡蛋,看到灌木丛中小动物们的身影。那时候我常常幻想着自己与林中的小动物们能有一次有趣的邂逅。可当妈妈带着我爬了龙池山、十八弯等等宜兴大大小小的山后,却连一只小松鼠都没看到过。石阶上不知是谁扔下的纸片和空水瓶似乎在告诉我为什么,而那些矗立在山间的树木,在风中低低地呜咽,仿佛也在向我诉说着什么。
我在电视上曾经看到过一则公益广告,一个时钟每个点都是一种动物,而当分针每指到一种动物,它就消失了。这则广告形象地反映出了地球上物种的灭绝之快,和人类的自私自利以及愚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懂得保护动植物,保持生态平衡。
其实《时光收藏人》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在里面,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时光的长河里奋力前进,都在憧憬着前方美丽的希望。可有时只要你稍稍回过头,便会发现我们已经丢失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记得那些美丽的时光,收藏在心里,保护好这些美好。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四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国家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时光收藏人》。刚看到书名时,我特别好奇: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怎么收藏?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找到这个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沉醉其中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她从小就想当一个时光收藏员。怎么会萌生这个奇特的想法呢?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激烈地吵架,后来发展到要离婚。为此,妈妈很伤心。那天晚上,她去倒垃圾时,帮了收垃圾的老爷爷一个小忙。老爷爷便将一片玫瑰花瓣送给了她。为了哄妈妈开心,她又把花瓣转送给了妈妈。刹那间,奇迹出现了,她的父母当年浪漫的约会情境出现在眼前:在一条铺满金黄色银杏落叶的马路上,父母手牵着手散步,母亲手捧一束爸爸送的玫瑰花,两人甜蜜地倾身,窃窃私语。之后,她的父母便和好了,并过得幸福美满。而那个老爷爷就是一位时光收藏员。这片玫瑰花瓣就是老爷爷当年帮她妈妈收藏的。
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也不由自主地翻出了鞋柜底下的一双红皮鞋,这双红皮鞋虽然我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仍珍藏着。
记得我去年生日那天,妈妈送了我这双漂亮的红皮鞋。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喜滋滋地穿上,走了两步。大脚趾隐隐作痛。鞋子似乎有点小。我一脸不高兴,小嘴撅得能系头犟驴了。奶奶见了笑着说:“穿穿就好了。”我任性地说:“我不穿了,穿了脚疼,要穿你穿。”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上学了。
放学后,一出校门,我便看见奶奶穿着我那双红皮鞋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那双红皮鞋在夕阳下分外显眼。奶奶和蔼地对我说:“皮鞋穿穿就好了。”我不以为然。
回到家,我看见奶奶的脚,大脚趾又红又肿,像一根小火腿肠。可嘴里还说:“没关系!不疼!你再试试看,说不定就不硌脚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穿上那双鞋子,“嘿,还真不硌脚了!”从此,那双红皮鞋成了我的最爱。
如今,奶奶老了,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忘了,也不记得我了。但每每看到这双鞋子,我都会想起奶奶对我无私的爱,也更耐心,更细心,更有爱心地照顾着年迈的奶奶。
是啊,美好的时光总是容易消逝,而痛苦的时光总让人刻骨铭心。让我们留住美好的时光,忘记痛苦的时光,幸福快乐地奔向未来。
偷时光的读后感篇十五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来时光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未来时光机》,里面写了许多故事。也有几个故事让我反反复复地看了很多遍。我知道,每个故事都有特殊的含义。
我记得,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小熊森林·贝比熊的蜂蜜罐子”里面写了小熊森林的小熊都会用蜂蜜来打招呼。“补丁熊”的蜂蜜罐子每天都是空空的,所以它没有多余的蜂蜜打招呼。这恰恰让其它小熊们误会了“补丁熊”,它们以为“补丁熊”很小气。所以许多小熊都不给“补丁熊”蜂蜜,便抢“补丁熊”的蜂蜜罐子。后来贝比熊把自己的蜂蜜分给“补丁熊”的时候。其它小熊们才知道,原来“补丁熊”没有多余的蜂蜜给它们。便连连跟“补丁熊”道歉。之后,“补丁熊”把蜂蜜分给其它小熊了,因此被得到新的外号———“布丁熊”。
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想到一句话:你不知道,就别乱猜。不要被外表所迷惑!
你们觉得贝比熊和“布丁熊”是个怎么样的小熊呢?我觉得,贝比熊是个助人为乐的小熊;“布丁熊”是个可怜,但心善又友爱,宽容的小熊。我们都要向它们学习!
有一次,我答应了我的好朋友小夏给她一些她喜欢看的书,第二天的时候却忘记了。小夏以为我出尔反尔骗人。便好几天没有理我了,我也觉得非常的奇怪,平时对我那么热情的.小夏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了。好奇心很强的我,终于忍不住了。我问了问小夏,我慢慢的跟她说。后来才发现,原来小夏误会我了,其实我是忘记了。后来,我们一直聊天,聊得很开心我也把书给她了。之后,便回到了各自的家。
虽然其他故事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特殊的含义,可我觉得这个是最棒的含义了!往往在生活中,朋友之间也会闹矛盾,也会发生误会。但是,解释,或许可以让事情改变一下也有可能是让事情改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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