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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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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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能够让我们在繁忙的生活中更好地安排时间,提高生活质量。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具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要能够明确告诉我们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何时做。接下来是一些关于计划策划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一

为加快机电系统安全、快捷、高效运行,提高设备运行率、减少损失、增大设备使用年限,提高设备重复利用率,提高机电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加强机电完好标准,加大设备检修规范,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打下坚实基础。

二、运行管理计划。

1、人力资源管理。

人是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现代企业竞争,最终是人力资源的竞争。现代煤矿已经有过去的手镐落煤采煤工艺改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和综合机械连续采煤工艺,煤矿机电工人在以后煤矿生产中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加强机电职工归属感,责任感是机电系统重中之中,通过聘用机电技师工作。机电职工月度评先工作,机电职工内部比武提高机电职工责任感。通过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操作技能,通过对机电职工节能改造工作的表扬和奖励,对机电职工责任感和荣誉感的认可,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加强设备管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君若利其器,首当顺其治”讲的是企业要保持最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要有先进的设备,要让先进的设备流畅运行,发挥最大功效,必须要实施最优秀的管理。设备管理的创新、模式创新让设备管理成为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推进器。

计划对机电进一步设备维护标准,计划出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设备检修规范,机电设备硐室质量达标、。

3、加强技术管理。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加强采面掘进供电先设计后施工,在验收的程序。

加强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加强运输系统的先设计,后施工,运输维护质量。

4、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

对机电硐室机电质量标准化,实现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锅炉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水泵房、以及机电系统质量标准化、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

三、计划实施目标。

1、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加强企业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提高机电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归属感。

2、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杜绝井下机电设备失爆现象,提高设备完好率,延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

3、加强机电技术管理提高机电管理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机电工程技术保障能力,提高机电设备抗矿井灾害的能力。

4、通过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而建设,为实现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小河一矿实现“五优”矿井打下夯实基础,为实现安全本质性矿井实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它牵扯和影响到煤炭生产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和任务的完成。矿井机电设备种类多,线长面广,移动性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矿井机电工作技术性强、业务范围广,全面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领导是搞好矿井机电工作的基本保证。

第二条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矿井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机电管理以及机电部门所管理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移动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

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矿井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系统和控制等。)。

2、矿井主要变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系统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和设备等)。

3、井下变供电设备(包括矿用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气设备、矿用电力电缆等设备和线路及其保护、控制装置等)。

4、矿井采掘移动机电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等设备设施。

第二章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各生产矿井设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议,善于结合本矿实际作好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并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还要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改造、报废及设备维修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好设备安装及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

5、对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决议和文件的贯彻情况要留有记录;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第六条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机电运输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机电矿长和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机电矿。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二

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核:

制:

期: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一一年三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编制的矿井防治水规划,结合2011年采掘接替计划,特编制《普定县雷家桥煤矿2011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划编制依据:1、《煤矿防治水规定》。

长:矿长。

副组长:技术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采掘队队长。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等矿级领导防治水安全责任制。

1、矿长(矿长)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止水害事故负全面领导责任。当矿井发生事故时,担任事故救援指挥长,负责全面抢险救援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矿井防治水所需资金、人员、设备等要优先考虑满足。

矿长要把防治水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措施的组织实施,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组织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当发生水害事故时,负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防治水设计,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审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负责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的科技水平。负责组织生产、地测、调度、机电、安全、通风等部室审查矿井防治水规划、年度和季度防治水计划、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措施。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安全隐患和技术问题,及时消除水害事故的发生。编制审查的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水内容。防治水工程竣工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留设专门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3、安全副矿长负责参与对防治水的规划、计划、专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技措工程项目的审查,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有可能发生水害事故的作业现场,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作业,撤出人员,并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未排除不准恢复生产。负责监督检查防治水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监督防治水的安全投入和相关工程实施,以及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负责指挥每年1次的救灾演练。参与防治水方面的“三违”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生产副矿长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落实防治水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防治水工作的检查,以及对水害事故隐患的排查。负责安排专人对本矿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面水利设施、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指挥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作业。严禁指挥在水淹区下顶水作业。负责确保矿井排水系统正常,符合矿井排水要求。雨季前必须安排将主副水仓清淘完毕,保证水仓的有效容量满足要求。

5、机电副矿长对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设备、排水系统及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的可靠。定期组织对矿井排水设备和管路进行维护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机电科(队)进行防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的检查,做好矿井水害的预防工作。雨季前必须做好电气试验工作和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线路的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工会主席对防治水害事故的工作负职工安全教育和群众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要检查各有关部门、区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加矿防治水工作会议;将群众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及时反映给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有可能造成水害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总矿长对防止水害事故的工作负监督和保障的领导责任。要检查和监督行政领导和部门落实防治水的各项工作;对违反国家或企业有关规定或制度的行为及责任人要提出处理意见;要教育和监督检查干部和党、团员认真履行防治水工作的职责。

矿井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对本业务部门中有关防治水的工作负具体管理主要责任。

1、安全管理部对各业务部门和区队、班组所承担的防治水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具体监督检查管理的主要责任。负责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工作中的“三违”行为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2、生产技术部对本业务范围承担的防治水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绘制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按规定标明相关数据和特征点;定期调查周边小煤矿、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情况,并及时填绘在相关图纸上;确定探放水红线,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防治水设施、防水煤(岩)柱的设计、留设和管理。

3、地质测量组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地质资料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和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负责对本矿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面水利设施、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参与对周边小煤矿、老巷、采空区的调查,并及时上图。发现矿井有重点水患影响和水害威胁时,必须及时通报生产技术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并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4、机电科负责矿井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的安全运行,每月负责对水泵、水管、闸阀以及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并安排清理,制定清理水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水仓清淘,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随时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6、供应销售部负责及时提供防治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配件等。

7、财务部对矿井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防治水工作急需解决的重要项目优先保证资金。

8、采掘队长是本采掘队生产管理和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也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所属工作范围的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或矿井安排的防治水工程和探放水工作。负责教育并带领全体职工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好防止水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9、采掘队跟班队长、班长是本采掘队生产管辖范围的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也是当班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当班所属工作范围的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雨季前(5月份)完成矿井排水系统、供电线路的检查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2、雨季前(5月份)完成矿井主副水仓的清淘工作和井下排水沟的清理工作,保证水沟的畅通和水仓的有效容量。

3、雨季前(5月份)完成矿区防洪沟的清理工作,保证防洪沟畅通。

4、开展矿区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带的调查和巡视检查工作,特别是雨后的巡查工作,预防地表水通过塌陷坑、采动裂隙带渗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

5、建立和完善矿井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6、加强10401、10402运回切巷掘进工作面和10401回采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杜绝采掘作业发生透水事故。

7、制定2011年度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该计划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计划》开展工作。

2、为了保证本《计划》的执行,矿井必须严格按规定编制矿井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和单位工程探放水设计,保证一工程一措施。

3、矿上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计划》,为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监督管理。

4、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必须按计划采购,所需资金矿财务必须建专帐,总工程师负责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

5、供应销售部必须严格按《计划》的要求及时将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到位。

6、抓好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的验收管理工作,凡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立即返还厂家或供应商。保证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性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7、抓好防治水工程的监管和验收工作,保证每一工程都必须按设计施工。

8、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必须按矿上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三

积极推行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和县场工会等建会形式,建立和健全工会组建的有效机制,突出抓好非公企业、乡镇和社区,尤其是小煤矿工会组建工作,努力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继续推进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评选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继续深化县区工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县区工会工作水平;以非公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的同步增长;深入开展以送温暖、金秋助学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帮扶活动,抓好第三轮城县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帮扶救助作用,今年要努力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办10件实事。

深入开展五好基层妇女组织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水平;研究探索加强妇联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女党员、女干部等女性人才及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培养选拔女干部基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指导省级党建带妇建联系点虎林县的工作,推进两个县级党建带妇建联系点xx镇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带妇建工作经验;抓好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工作,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继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经济,拓宽社区服务内容;完善社区自治功能,推进社区民主进程,提高自治水平,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对新当选的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全县村务公开工作的量化考核和指导,全县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面巩固在100%,规范化率达8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组织指导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继续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参照管理单位的审批和人员登记;以大力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探索做好县、乡(镇)公务员交流挂职锻炼办法,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研究带薪分流教师及借调人员管理、使用新机制;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考核监督,不断强化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

20xx年教育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_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工会的创新工作思路为导向,重点抓好学校职代会的维权机制,促进校园民主管理,以创建教工之家为载体,以《20xx年学校工会工作考评》为抓手,以基层工会活动为凝注力,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团结动员教职工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四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金桥煤矿矿井防治水规划,结合2010年采掘计划,编制下发《金桥煤矿2010年防治水工作计划》,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划编制依据:

3、金桥煤矿五年采掘接续计划。

4、金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5、防治水示范矿井验收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其他矿领导。

成员:各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技科,生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生技科地质人员与相关科室人员。

三、责任划分。

1、生技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管业务科室,负责防治水监督、管理方面的全面工作,生技科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负责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预测预报,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编制防治水计划及工程设计,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并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工作;观测井上下各地点和工作面水量、水压、水位变化情况,搜集整理各种资料,防治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每月月末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报告汇报矿有关领导。

2、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3、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4、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5、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防治水办公室要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认真做好协调和处理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计划指标。

杜绝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大于60m3/h、采煤工作面发生大于100m3/h的突水事故,确保各工作面安全回采,为完成全年原煤生产任务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

六、重点工程。

1、排水系统。

2、xx-700m水平防治水工程:

对xx采面回采前进行底板电法勘探,并钻探验证,预计工程量1600米。

5、北翼深部地面勘探。

探查北翼深部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验证三维地震资料。6月底完成四孔,工程量3200米。

6、修编地质报告。

年底前完成资料的收集及提交《矿井修编地质报告》。

7、地面注浆站建设:在年底前完成。

七、计划保证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防治水管理规定和矿防治水计划,防治水工程未做出之前,相关的任何采掘工程不得施工。

2、严格工程质量验收。为保证防治水工程质量,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钻孔下套管、耐压试验、钻孔参数、注浆钻孔注浆方式、注浆量、注浆压力必须严格认真检查验收,若因疏忽大意或者把关不严等出现钻孔质量问题,将追究有关验收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3、提高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能力。在排水系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各个掘进、回采工作面内的防排水设施、排水工程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上制定的有关防治水专项措施中的要求配备、施工,以提高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防灾、抗灾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格按方案及要求的工期施工,确保各项防治水工程按期完成。

5、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矿防治水领导组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防治水工程及时进行验收、结算。每月要对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上网下达。

6、要建立健全防治水队伍,指定专门人员进行防治水技术管理,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满足水文条件探查及水害治理的要求。防治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新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7、单项防治水工程开工前要有专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工程结束后要形成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批实施。

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重点做好岩巷超前探测工作,确保不发生误揭断层和误揭煤事故。

9、工作面电法探测结果及其它治理工作到公司进行集中汇报,根据会议形成的最终意见贯彻执行。

10、强化各类防水煤(岩)柱管理,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并报公司审批,未经允许,严禁在防水煤(岩)柱区进行采掘作业。

11、探放老空积水、断层水、钻孔水及富水含水层水严格按《矿井防治水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作业,不得出现人为导通水源造成突水事故。

12、已施工完成的长观孔每月应观测两次水位,并建立专门台帐进行动态分析,汇总后连同矿井涌水量观测结果于每月5号前上报生产部(或上网公布)。

13、根据现有水文观测系统,建立和完善矿井充水性图及突水等值线图,分月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评价,月度水害预测评价表于当月月底前报生产部。

14、加强职工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突水预兆及特性,当采掘工作面发生突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调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情况危急,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5、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水文地质的基础工作,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6种图纸及6种台帐。

为了有效地开展我矿的防治水工作,矿拟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对在我矿防治水工作中做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惩办法如下:

1、防治水工程未按计划施工影响钻探施工的,罚责任单位正职500元,每推迟一天罚单位正职100元。

2、采掘区队未按规定的防水煤柱进行开采、掘进,罚责任单位正职1000元,致使突水事故发生事故的,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探放水钻孔,保证钻孔及超前探探测资料真实可靠,钻探时严格做好施工记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签字,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如检查中发现无记录一次罚责任人100元,若发现假记录罚责任人200元。

4、对每月检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视情节轻重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5000元的罚款(其中正职、技术员各占10%)。

5、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对当月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奖罚。矿采取月度考核,半年兑现。

6、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五

参加工作以来,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等等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不断的取得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_,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_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为我们的矿山建设添砖加瓦。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我十分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正缺点,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水平。一是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用我们党的先进思想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不断实践和缜密思考改进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大力提高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加快我矿的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和谐、高产高效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矿井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重点学习车间工作所涉及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检修,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是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系统学习了《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高效综合机械化采煤成套装备技术》、《综合机械化掘进成套设备》、《矿井辅助运输设备》,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理论知识水平,对工作的深入细致进行产生了很大的帮助。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不断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一些工作技能还不够熟练。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全面建设我们美好的矿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是集团公司“xx”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求生图存的关键之年,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和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目标:生产矿井杜绝xx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列级事故,努力实现零亡人,千人负伤率控制在以下;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伤亡列级事故。

(二)质量标准化目标:本部矿井和xx煤业煤矿巩固一级,争创一流水平;xx公司巩固二级,争创一级;非煤单位争取全部实现行业达标。

三、总体思路。

20xx年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突出一个重点,守住两条防线,坚持三项原则,落实五个责任,强化七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突出“一通三防”重点,坚决消灭瓦斯、火灾及煤尘事故。

守住两条防线:就是坚守生命安全“红线”,严守依法生产“底线”。

坚持三项原则:就是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落实五个责任:就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员工岗位操作安全责任。

强化七项建设:就是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细化实用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体现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并重;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智慧化矿山水平;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七

1、《煤矿安全规程》。

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5、《xx煤矿矿井地质报告》。

6、《xx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处长、驻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

成员:各科科长、各工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地质测量科地质人员与相关科室人员。

三、责任划分。

位变化情况,搜集整理各种资料,防治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

2、机运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3、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4、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

5、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运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防治水办公室要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认真做好协调和处理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计划指标。

杜绝开拓、掘进工作面发生大于60m/h、采煤工作面发生大于100m/h的突水事故,确保各工作面安全回采,为完成全年原煤生产任务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33矿井防治水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六、重点工程。

1、机运科、运转工区负责3月31日前完成水泵、闸阀检修、排水管路壁厚测定、泵房防水门的关启实验,5月10日前完成联合试运转,并将联合试运转情况报机电部门及公司“三防”办,机运科要加强雨季“三防”各项机电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机电部门按时完成机电口的各项雨季“三防”工作责任。

2、运转工区负责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35kv变电所、猫猫山炸药库、瓦斯罐、瓦斯泵房、安全监测站及全矿井上、下的防雷电工作,完成供电线路的蹬杆检查、春季预防性试验等工作,机运科负责监督检查验收。

3、地测科要及时掌握小煤窑开采情况及其与我矿施工巷道、生产巷道的关系,密切注意河床开裂及河水水情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矿“三防”办、调度室汇报处理,并认真记录相关巡查内容,对小煤窑的巡查记录由安检科负责监督。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是xx矿继续深化改革、精细管理、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至关重要。为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我xx“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特制定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xx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v^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开展创建“平安模范区队”、争做“矿山卫士”为载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为原则,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治安经济责任制,全面构建xx内部治安防范,维稳长效机制,实现发案下降,员工违法犯罪减少,员工队伍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为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二、奋斗目标。

1、全xx治安形势稳定,杜绝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重点防范部位无盗窃案件的发生,要害部位无重大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发生。

2、职工刑事发案率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职工犯罪率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职工受行政处理的不超过职工总数的8‰。

3、深入开展“平安模范区队”等创建活动,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合格率在95%以上。

4、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杜绝集体上访、停产事件发生。

5、加强公司院内暂住人口的管理,登记率达100%。

6、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7、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

1、广辟信息渠道,及时解决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不安定因素,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发生影响的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妥善解决。

2、正确疏导矛盾,化解各种纠纷。积极疏导各类矛盾,化解消极因素,做到及早发现,正确疏导,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防止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准备工作,树立超前意识,制定可行性预案,确保各类问题发现早、控制住、处理好。

(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全面落实综治措施。

坚持不懈的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各项治理活动,确保治安秩序稳定。

完善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深入发动群众,落实群防群治措施,提高自防自治能力,进一步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提高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场所的监控能力。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公司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三)强化基础建设,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1、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创建“平安模范区队”为重点的系列创安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在实处,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责任。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强化管理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基础防范工作。

3、加强暂住人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暂住人口管理水平。

4、强化消防和爆炸物品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部门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好。加强消防工作,首先要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意识和防灭火能力。其次要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查找消防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火险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在爆炸物品管理上,要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的原则,从抓防范、夯基础、促管理入手,做好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企地共建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要重视和加强企地共建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联系,积极承担起应尽的治安责任,协助和配合地方做好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共保一方平安。

(五)加强文明环境治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加强路查和查岗工作,矿区运输车辆禁止乱停乱放、鸣高音喇叭,杜绝偷盗煤炭的行为发生。

(六)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落实目标责任,进行目标考核。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创建“平安模范区队”工作的顺利开展,xx对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制,并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具体要求是:

1、责任目标。

(1)把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做到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坚持正常的工作制度。

(2)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纠纷炖化在基层,超前做好信访和上访工作,对重大问题要超前做好预案,杜绝群体上访。

(3)积极开展系列创安活动,搞好公司的治安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的工业物资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防范措施落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否则给予经济处罚。

(4)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力争消灭一般案件和政治案件,确保无职工犯罪。

(5)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职工业余生活阵地,“黄、赌、毒”等问题得到控制。

(6)建立有效的人口管理制度,暂住流动人口管理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7)强化消防管理,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杜绝隐患,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无事故。

(8)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0)加强文明环境创建工作,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坚决制止不文明行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2、对工作不负责任,治安混乱,导致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等各类案件的发生,除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严重失职造成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者,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严处理。20xx年,我x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平安模范区队”工作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人保班,班保区,基层单位保公司,从而将整个xx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九

第五十八条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

水管应当有一定的备用量。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以另行增建抗灾强排水系统。

第五十九条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第六十条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专门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第六十一条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第六十二条对于采用平硐泄水的矿井,其平硐的总过水能力应当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水沟或者泄水巷的标高,应当比主运输巷道的标高低。

第六十三条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区建设新井的,应当在井筒底留设潜水泵窝,老矿井也应当改建增设潜水泵窝。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应当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临时变电所、临时水仓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第六十四条对于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应当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第六十五条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只有在建成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第四节水闸门与水闸墙。

第六十六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第六十七条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建筑防水闸门的隔离条件的,可以不建筑防水闸门,但应当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第六十八条建筑防水闸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水闸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门体采用定型设计;。

(二)防水闸门的施工及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闸门和闸门硐室不得漏水;。

(六)防水闸门安设观测水压的装置,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闸阀;。

(七)防水闸门竣工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m,试验的压力不得低于设计水压,其稳压时间在24h以上,试压时有专门安全措施。

第六十九条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在专门地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挪用丢失。

第七十条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十一条报废巷道封闭时,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水闸墙应当留泄水孔,每月定期进行观测,雨季加密观测。

第五节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二条煤层(组)顶板导水裂缝带范围内分布有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应当进行疏干开采。

垮落带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可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的有关公式计算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综合确定。

第七十三条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且浅埋的缓倾斜煤层,需要疏干开采时,应当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或者补充勘探,以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评价成果确定疏干地段、制定疏干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疏干开采半固结或者较松散的古近系、新近系含水层覆盖的煤层时,开采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明流砂层的埋藏分布条件,研究其相变及成因类型;。

(四)研究对溃水溃砂引起地面塌陷的预测及处理方法。

第七十五条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体)的,在掘进、回采前,应当对含水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疏干方案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定。

第七十六条在矿井疏干开采过程中,应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可以应用“三图双预测法”进行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预测。有条件的矿井可以应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疏干水量和地下水流场变化的模拟和预测。

第七十七条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容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压开采,但应当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见附录四。

第七十八条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当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条件时,可以酌情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但应当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见附录五。

第七十九条有条件的矿井可以采用“脆弱性指数法”或者“五图双系数法”等方法,对底板突水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评价,可以采用比拟法、解析法和数值模拟法等方法预计最大涌水量。

第六节注浆堵水。

第八十条井筒预注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当含水层富水性较弱时,可以在井筒工作面直接注浆。

第八十一条注浆封堵突水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编制注浆堵水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八十二条采用帷幕注浆方案前,应当对帷幕截流进行可行性研究。

帷幕注浆方案经论证确定后,应当查清地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地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地下水流速和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

编制帷幕注浆方案,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八十三条当井下巷道穿过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当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可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否则,不准施工。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巷,应当按照防水的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第八十四条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否则,不准采煤。注浆改造的工作面可以先进行物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物探资料打孔注浆改造,再用物探与钻探验证注浆改造效果。

第八十五条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应当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

第八十六条工作面煤采完后,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需关闭的局部疏水降压钻孔,应当进行注浆封闭,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明其位置。

第八十七条废弃矿井闭坑淹没前,应当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探测矿井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破坏状况及其可能的透水地段,采用注浆堵水工程隔断废弃矿井与相邻生产矿井的水力联系,避免矿井发生水害事故。

第五章井下探放水。

第八十八条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并遵守下列规定:

(三)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见附录六。

第八十九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第九十条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九十一条矿井工作面采煤前,应当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机构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第九十二条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

(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三)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八)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第九十三条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提出,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第九十四条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第九十五条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第九十六条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六)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九十七条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第九十八条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表5-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表5-1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

水压(mpa)钻孔超前钻距(m)止水套管长(m)。

1.0。

1.0-2.0。

2.0-3.0。

3.010。

15。

20。

255。

10。

15。

20。

第九十九条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第一百条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第六章水体下采煤。

第一百零二条在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等地面水体下采煤,应当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在松散含水层下开采时,应当按照水体采动等级留设不同类型的防隔水煤(岩)柱(防水、防砂或者防塌煤岩柱)。在基岩含水层(体)或者含水断裂带下开采时,应当对开采前后覆岩的渗透性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采用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或者采用疏干方法保证安全开采。

第一百零三条在水体下采煤,其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开采方法、开采高度和顶板控制方法等,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炭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方案和开采设计,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采煤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控制开采范围、开采高度和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第一百零四条在采掘过程中,当发现地质条件变化,需要缩小防隔水煤(岩)柱尺寸、提高开采上限时,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采。

第一百零五条为了合理地确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尺寸,应当对开采煤层上覆岩层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专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通过岩芯工程地质编录和数字测井等,查明上覆岩土层的工程地质类型、覆岩组合及结构特征,采取岩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测试。

第一百零六条水体下防隔水煤(岩)柱,应当按照裂缝角与水体采动等级所要求的防隔水煤(岩)柱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进行水体下开采的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尺寸预计时,覆岩垮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保护层尺寸可以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的公式计算,或者根据类似地质条件下的经验数据结合基于工程地质模型的力学分析、数值模拟等多种方法综合确定,同时还应当结合覆岩原始导水情况和开采引起的导水裂缝带进行叠加分析综合确定。涉及到水体下开采的矿区,应当开展覆岩垮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和范围的实测工作,逐步积累经验,指导本矿区水体下开采工作。

采用放顶煤开采的保护层厚度,应当根据对上覆岩土层结构和岩性、顶板垮落带、导水裂缝带高度以及开采经验等分析确定。留设防砂和防塌煤(岩)柱开采的,应当结合上覆土层、风化带的临界水力坡度,进行抗渗透破坏评价,确保不发生溃水和溃砂事故。

第一百零七条临近水体下的采掘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严禁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

(五)当地表水体或松散层富水性强的含水层下无隔水层时,开采浅部煤层及在采厚大、含水层富水性中等以上、预计导水裂缝带大于水体与煤层间距时,采用充填法、条带开采和限制开采厚度等控制导水裂缝带发展高度的开采方法。对于易于疏降的中等富水性以上松散层底部含水层,可以采用疏降含水层水位或者疏干等方法,以保证安全开采。

第一百零八条进行水体下采掘活动时,应当加强水情和水体底界面变形的监测。试采结束后,矿井应当提交试采总结报告,研究规律,指导水体下采煤。

第一百零九条露天煤矿应当在每年年初制定防排水计划和措施。雨季前,煤矿应当对防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低于当地洪水位的建筑,煤矿应当按照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和疏通水沟等防洪措施。

第一百一十条露天煤矿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防止渗漏、倒灌或者漫流。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当在滑坡区周围设置截水沟。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当采用采掘场坑底储水的排水方式时,其排水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数少于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3时,不得大于15日;。

(二)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占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3-1/2时,不得大于7日;。

(三)因储水而停止采煤的工作面多于采煤工作面总数的1/2时,不得大于3日;。

(四)采用井巷排水时,采取安全措施,备用水泵的能力不得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当进行疏干。疏干工程应当超前采矿工程。在矿床疏干漏斗范围内,如果地面出现裂缝、塌陷,应当圈定范围加以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半)地下疏干泵房应当设通风装置。

第一百一十三条受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经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当进行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者采场滑坡的,应当进行地下水疏干。

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

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第一百一十六条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应当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第一百一十八条井下泵房应当积极推广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加强排水系统检测与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容量不小于50%和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应当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推广使用地面操控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第一百一十九条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第一百二十条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关闭防水闸门的准备,在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关闭防水闸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矿井应当根据水患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避免风流紊乱、有害气体超限。

第一百二十三条矿井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情况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者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与各级抢险救灾机构的联系,掌握抢救技术装备情况,一旦发生水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争取社会救援,实施事故抢救。

第一百二十五条水害事故发生后,矿井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第一百二十六条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编制突水淹井调查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二)突水淹没范围,估算积水量;。

(四)提供分析突水原因用的有关水文地质点(孔、井、泉)的动态资料和曲线,水文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和水化学资料等。

第一百二十七条矿井恢复时,应当设有专人跟班定时测定涌水量和下降水面高程,并做好记录;观察记录恢复后井巷的冒顶、片帮和淋水等情况;观察记录突水点的具体位置、涌水量和水温等,并作突水点素描;定时对地面观测孔、井、泉等水文地质点进行动态观测,并观察地面有无塌陷、裂缝现象等。

第一百二十八条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防止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安全措施。排水过程中,应当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处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矿井恢复后,应当全面整理淹没和恢复两个过程的图纸和资料,确定突水原因,提出避免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意见,并总结排水恢复中水文地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第九章罚则。

第一百三十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仍然进行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产整顿,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提供虚假防治水图件应付检查或者影响事故抢险救援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一百三十三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对各主要突水点进行系统观测,并编制卡片、平面图和素描图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突水事故的。

第一百三十四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产整顿,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7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五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的,责令停产整顿,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产整顿,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九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造成透水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本规定设定的行政处罚,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四十一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老空,是指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是指采煤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水淹区域,是指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矿井正常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

安全水头,是指不致引起矿井突水的承压水头最大值。

防隔水煤(岩)柱,是指为确保近水体安全采煤而留设的煤层开采上(下)限至水体底(顶)界面之间的煤岩层区段。

探放水,是指包括探水和放水的总称。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等情况。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

垮落带,是指由采煤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垮落的岩层范围。

导水裂缝带,是指开采煤层上方一定范围内的岩层发生垮落和断裂,产生裂缝,且具有导水性的岩层范围。

抽冒,是指在浅部厚煤层、急倾斜煤层及断层破碎带和基岩风化带附近采煤或掘巷时,顶板岩层或煤层本身在较小范围内垮落超过正常高度的现象。

带压开采,是指在具有承压水压力的含水层上进行的采煤。

隔水层厚度,是指开采煤层底板至含水层顶面之间隔水的完整岩层的厚度。

三图双预测法,是指一种解决煤层顶板充水水源、通道和强度三大问题的顶板水害评价方法。三图是指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分区图、顶板垮裂安全性分区图和顶板涌(突)水条件综合分区图。双预测是指顶板充水含水层预处理前、后回采工作面分段和整体工程涌水量预测。

脆弱性指数法,是指将可确定底板突水多种主控因素权重系数的信息融合与具有强大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功能的gis耦合于一体的煤层底板水害评价方法。

五图双系数法,是指一种煤层底板水害评价方法。五图是指底板保护层破坏深度等值线图、底板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煤层底板以上水头等值线图、有效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带压开采评价图。双系数是指带压系数和突水系数。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5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和1986年9月9日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十

-年度,煤矿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公司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公司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公司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在20xx年11月3日取得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庙渠煤矿二采区的开采经营权,乙方同意解除此矿股东贺中*与乙方签订的“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达成与甲方煤矿开采承包协议:

甲方愿将其位于准旗大庙渠煤矿二采区露天开采土方剥离工程其中部分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位置按甲方指定的开采位置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土方、石方、沙砾、原煤的爆破、挖掘、运输和矿区内的灭火工程。原煤的堆放和废渣的排弃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

覆盖层综合土石方量以甲乙双方共同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勘测,用于土石方测量计算原始地形图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土石方测量计算的依据。

1、单价:覆盖层综合土石方单价为:土方、石方、沙砾、原煤的爆破、挖掘、运输到甲方的指定位置,费运大包单价为11、399元/立方计算。排土运距超过米,甲方给乙方超运距补贴。矿区内的所有灭火工程由乙方负责熄灭,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但水源由甲方提供。

2、支付方式及期限:采用按月按量付款方式,即每月3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用rtk仪器进行土石方测量,乙方如对测量结果无异议,签字确认,作为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若乙方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则由双方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复测,并以复测结果为准,复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核定上一个月所挖掘覆盖层综合土石方量,同时甲方于次月的5日至15日前付清乙方上个月的工程款。

施工标准要求符合《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乙方第一个月要求出煤20万吨,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均完成30万吨(如采空大可以按开采面积折算)。

(2)乙方每月*均完成30万吨(或以上)出煤量甲方给予乙方按0、20元/立方土方量奖励;若达不到每月*均30万吨出煤量,乙方按0、3元/立方处罚(第一个月除外)。

2、如遇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损失,但施工期应当顺延。

3、如果甲方不能保障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正常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雨天、下雪天、上级*参观考察等造成工期延误,不属于违约范围。

5、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工程内容约定的进度,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位置增加其它施工队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的安排。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同时,保证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绿化、环保等各项手续、证件均符合法定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制定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各种煤矿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进行安全、技术、施工管理。

2、合同有效期间,为保证矿区环境安全、整洁,甲方应统一为乙方提供符合生产,生活安全标准的房屋,但由乙方按实际占用面积支付房屋租赁费,房屋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按日赔偿乙方挖机每台台班费2000元、拉运车辆每辆800元的损失。同时,按日赔偿乙方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工资损失2000元;如因乙方开采不规范,造成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停工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无能力以现金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同质量原煤市场价变卖所产原煤,并享有优先受偿权。

5、由于*部门收回或停产、不让生产,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6、本协议内协商的价格均不含税,工程税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1、合同有效期间,由乙方自行组织机械并进行施工。

2、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施工挖掘所得土方、石头、沙砾、原煤等必须运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和场所。

3、在乙方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或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因甲方的原因除外。

4、乙方应按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作人员都必须佩带安全帽,晚上施工的工作人员须穿夜光服。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同时乙方应协调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服从甲方工程部的管理。

5、火工爆破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如乙方管理、操作等原因给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施工所需燃油由乙方自行提供,施工所需燃油柴油基准价格以8元/公升作为基础价格。若中石油柴油批发价格有变动,每公升超出8元则由甲方按照乙方土石方燃油消耗进行计算,超出8元/公升的油款全额补偿给乙方。

7、乙方承担生产场所、弃土和运煤道路主道的洒水、排洪;负责弃土、运煤道路支道的维修和洒水,费用自理。

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本合同项目不得转让、转包,否则违约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转让合同的项目甲方也不予认可。

合同有效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裁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五矿(营口)产业园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来我矿检查并指导工作!

一、矿井基本情况。

甲龙煤矿位于荔波县城西南,距荔波县城17km,属荔波县方村乡管辖,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企业性质为私营合伙。走向长约3.5km,倾斜宽约2.2km,面积约5.7km2。

井田位于北北东向的方村向斜西翼,区内构造线方向为近南北方向,单斜构造。区内断层不发育。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属中等复杂类型。含煤地层为上二叠统吴家坪一段,分布在井田中西部,主要为海相碳酸盐组成。该地层从上至下含m1、m2、m3、m4四层煤,其中m1煤层厚0.35-0.86米,平均厚0.83米。属大部分可采煤层,煤类为贫煤。属高灰、高硫、高热值煤。煤层结构简单,其它煤层均为全区不可采煤层。

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按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进行设计和管理。m1号煤层无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然倾向等级为不易自然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的岩溶充水矿床.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生产中经实测,矿井正常涌水量约为50m3/h,最大涌水量为200m3/h,矿井按设计要求除排水、供电系统有待进一完善外,其余井上、下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今年12月底申请联合试运转。

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矿区水文地质条件1)、水文地质。

地表水:矿区内水系属珠江流域都柳江水系樟江上游支流,矿区南部发育有一条小河一把查小河,把查小河由西向东方向径流,该河流主要是地面雨水汇集而成,其流量受大气影响,随季节变化,一般在5~20m3/h、最大50~100m3/h。

2)、地层含、隔水性。

区内出露的地层为中二叠统茅口组、上二叠统吴家坪组、大隆组、三叠系下统罗楼组及第四系,根据其岩性组合,含隔水性等特征划分为含水层和隔水层:

茅口组灰岩强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西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吴家坪组微晶灰岩(夹粉砂质粘土岩、粘土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中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大隆组灰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中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罗楼组泥晶灰岩(夹钙质页岩、粘土岩)中等含水层:主要出露在矿区的东部,岩溶裂隙发育,含水较丰富,为良好的含水层。对矿井开采影响较大。

3)、煤层赋存及最低侵蚀基准面。

m1煤层,分布标高一般为+850~+300米,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矿区最低排泄面标高为矿山南东面的把查水库水面)为+780米。

4)、补给关系。

大气降水渗入矿井上覆含水层中,通过煤层顶板裂是隙进入矿井巷道。因此,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来源,水量的变化受大气降水控制,根据地表勘探及生产过程中掌握的资料,矿井水主要来源于地下水、煤层顶板裂隙水、采空区积水、老窑积水。

三、排水系统工程情况说明:

在主井井底开拓的主水仓已掘进约80米,副水仓掘进约40米,目前采用临时水仓储水,2台40kw水泵排水。

四、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1、矿井聘请《水文地质报告》。2、2010年,聘请贵州四维应用地球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我矿井田进行水文地质探测,并编写了《地球物理勘探报告》。

3、根据采掘工程进展,及进填绘采掘平面图,水文地质图、充水性图等图纸资料,指导生产。

架式液压回转钻机),主要负责井下防治水钻探工作,5、进一步完善防治水规章制度。

为提高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水平,落实各级防治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我们制定了以下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隐患排查制度、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报制度等,通过严格落实以上制度,确保了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正常开展。

6、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我矿防治水工作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7、地面防治水。

查清本矿界内及邻界的地表水、老窑水、老空水等,并绘制上图。雨季或暴雨后,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变电所并制定地面防治水措施。

近年来,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给我矿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会认真地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大防治水资金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将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

1、因政策因素,我矿在建设过程中,技改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长期处于半停建状态,致排水系统至今不能提前完工,给矿井防治水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管理,将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力争在12月底申报联合试运转后成为达标矿井。

汇报完毕,欢迎各位领导指导!

2013年11月6日。

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篇十三

1、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举办各期培训,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继续培训。

(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足额配备各工种管理人员。

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

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1)瓦斯检查工: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

(2)安全检查工:采掘工作面1人/班。采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

(3)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

(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

(5)井下电气工: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

(6)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

(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

(8)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倍。

(四)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

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

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等。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

(五)严禁未经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

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

(六)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

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八)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九)发展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

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

2、煤矿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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