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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一
5月12日,街道人大工委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组织辖区部分人大代表就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辖区内食品安全经营单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街道办事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充分发挥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的职责,为进一步摸清辖区食品安全底数,重新进行了走访调查登记工作,健全完善了相关食品安全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共有生产加工31家,流通销售208家,餐饮服务208家,畜禽屠宰1家,将街道范围内44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一)组织机制逐步健全。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谋划部署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社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联络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档案管理日趋完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食品安全档案,继续完成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任务,精心谋划每周的工作重点,履职尽责,站位全局,及时。
总结。
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不足,认真探索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及时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总体运行机制。
(三)居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地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栏以及在人群聚集小区广播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张贴《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公告,逐步提升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
街道办事处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居民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大部分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很强,但是他们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力不足。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与安全生产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峻,加之部分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
三是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人还为了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别人的健康。
三、
几点建议。
一是宣传与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逐步提升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业主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二要健全社会监督,营造支持参与氛围。在目前监管人力不足且短时间内还无法解决的情况,可以在社区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点,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积极发动他们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和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让这些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真正成为全市食品安全的“前哨”,成为食品监管部门在基层一线的力量补充。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履职能力。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要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大力提高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以更好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二
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街道人大的组织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二、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三、完善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意见建议。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三
(一)监督工作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较好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委员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紧紧抓住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全镇路网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服务型武清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任务中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服务大局不断有新的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代表工作制度日趋完善,活动方式不断改进。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坚持以村代表组为单位加强代表培训,为全体代表订阅《中国人大》《陕西人大》等期刊,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在委托代表组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视察和调研的同时,今年集中组织部分代表开展了知情视察,受到了代表的欢迎,收到了较好效果;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三)注意抓学习和作风建设,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委员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促进了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形成了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风气。重视抓好机关建设,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委员会的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领导班子的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过去多数从事党政领导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的领导经验,但也都有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的经历,一些旧有的观念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的要求有不合拍的地方,加之多数同志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中存在依法监督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知识储备不足,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能满足科学发展的需要等问题,思想观念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二)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进行的最高层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直接关系着委员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监督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审议监督质量还不高,缺乏深入分析和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力度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全局情况的研究特别是对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是开展监督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目前的调研工作还存在了解一般情况多、掌握深层次问题较少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深入。监督法实施一年多了,但工作中在抓住关键问题、围绕一个主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方面的实践还不够,在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监督法颁布后,镇人大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监督工作的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审议意见的形成还需要根据人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规范,监督情况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亟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未纳入常规工作。
(三)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工作需要继续加强。代表培训方式还比较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还不强,还不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需要。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参与面应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最了解群众的意愿,是委员会了解民情、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但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还不多,联系不够经常,尤其是与基层代表的联系较少,有关的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代表集中活动的参与率还不高,活动的实效还不够明显,专题调研或视察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政治性、全局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于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或专职化程度不高、本职工作任务繁重等各种原因,存在对人大工作深入了解不够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熟悉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委员会议事规则、程序,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人大机关承担着为委员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一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上下功夫。二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镇委员会提出的积极应对挑战,扩大开发开放,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监督等各项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用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首先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高度关注金融危机对全镇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多地思考和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全镇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其次要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更具活力。第三要发挥委员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议质量,并强化跟踪督查,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促进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第一要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安排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对代表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多为代表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的知识视野,促进代表知情知政。第二要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改进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集中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和行业优势,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制度,支持和促进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更好地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第三要完善和落实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广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各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委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对口联系的镇人大代表,使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更加紧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的意愿。第四要深入研究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水平,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一要紧密联系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熟悉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努力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知识,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议事表决。二要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努力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的重点,围绕监督工作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善于用全局、长远的眼光,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三要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在总结经验、学习借鉴、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四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制度为抓手,切实抓好机关建设,促进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委员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服务保障。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的规定,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活动的新方法、新思路,推动古文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并结合我乡实际,11月29日——12月1日,由古文乡人大主席覃楚均带队,古文乡人大代表和古文乡政府领导班子参加的视察组,对古文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古文乡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古文乡政府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和扩大我县乡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经济的安排部署,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全面掀起了经济发展新高潮。
(一)组织领导有力。古文乡政府对发展古文乡经济,提高人民群众。
生活水平的工作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落实。乡党委、乡政府组织乡、村干部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子,为大石山区人民群众解决增收致富难题上苦下功夫,因地制宜做好大石山区养殖业。其中以波尔山羊养殖为重点,并积极推广。
合起来,切实改善大石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高抗旱抗涝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为了促进古文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全乡上下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乡经济也取得了明显改善,但古文乡发展面临的形势仍比较严峻,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自治区、市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上没有细化,使经济发展较快与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没有分别开来,这样,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村经济发展就会越来越滞后。有时,国家、自治区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资金和少民族扶贫资金也不能按时定额到位落实。
(二)人居环境仍然很差,整体生活质量没有明显提高,普遍存在着“脏、乱、差”,严惩影响着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展文明生态村,是小康村建设、精神文明村建设以及生态家园工程建设的深化和发展,是农村三个文明一齐抓的直接载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利民工程。特别是非典后,人们深刻认识到,切实抓好文明生态村建设,加快建立痢疾防治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农村的公共环境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式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
(四)农民劳动者素质偏低。大石山区农民素质普遍偏低,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在石山生息繁衍,由于地处偏远交通闭塞,人民群众较少与外界接触,造成各种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不畅,农业培训率低。
三、几点建议。
(一)、国家、自治区、市应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倾斜政策。对于发达地区内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自治区可给予少量的资金扶持,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较大比例的匹配资金,而应考虑适当提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的扶持金总量,以确保欠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要继续教育和引导少数民族干部和从事少数民族工作的干部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学习,吃透政策,把握精神,摸清乡情,用好政策,以政策促进发展。
(二)、以科学为依托,对有限的各种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和增值,把发展新型沼气池、等新技术作为净化农村公共环境、开发农村新能源、发展生态经济、富裕广大农民等具有综合性多重效益的革命性措施予以强力推进,走沼气建设与发展规模养殖、规模种植相结合的路子,努力实现无害化生产,真正实现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要发展,劳动者的素质是根本、是保证。要不断通过提。
高人口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加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一是加强人民群众的基础教育,进一步配强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水平;二是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适龄人口入学率,减少流失率,提高升学率,确保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加强农民成人阶段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农民群众中一些有代表性的人到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转变观念;四是加强对乡、村的智力支持,选派一些技术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到乡村开展帮助工作。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五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好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对基层政权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最基层的人大工作者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路子,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内容,促使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现就我县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的一些尝试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增强代表综合素质,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代表法》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一些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及规范化的标准。实践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质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强调各种比例关系,力求照顾到方方面面、各种不同层次,从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议政能力较低,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代表素质刻不容缓。实践证明提高代表素质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举办学习班集中培训,在人代会前或集中视察时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面系统地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二是以会代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进行的分散培训。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促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乡镇一般有县人大代表2-4名,乡镇人大代表50名左右,为方便代表活动,对人大代表合理分组,设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组长和联络人,以便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众所周知,我国代表制度的特点决定代表工作分为两大块: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某种程度上讲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最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过去一直有“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说法。这说明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在坚持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代表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根据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主要采取了:一是开通“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代表及时同人大主席团联系和反映问题;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与人大主席团成员及时沟通;三是开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热线”供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四是建立代表小组联系网络,便于及时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的重要活动方式,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载体。实践中,根据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视察形式,对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有着积极作用。一是对重点工作视察。选取重点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例如,乡镇一般每年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政府承诺为群众所办实事组织1—2次的集中视察,通过视察,对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议案建议办理视察。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办理工作落实。三是采取暗访抽查。通过事先不打招呼,了解被视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这些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办理意见建议,是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友挥作用的重要载体。认真办理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办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几年,我们从措施上强化监督,在督办中注重落实,使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确传递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有人大主席团定期收集、统一交办、定期督察、限期落实;二是明确交办部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那个单位,什么内容要做好登记编号,明确承办单位;三是明确答复时间。规定承办单位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通过逐步形成一种规范的办理程序,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所提议案建议质量不高。当前由于乡镇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比重较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致使在收集批评、意见和建议时,要么人云亦云,要么就当“哑巴”代表,缺乏个人见解,或者仅站在个人或本村、本单位利益上考虑问题,缺乏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并且在书写形式上不能做到一事一议,不利于分口交办。
(二)代表职责意识不强。一部分代表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在代表活动中主动性不强,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在实际工作中,除部分人大代表参与乡镇人大组织的例行调查、视察、执法检查、代表评议等活动外,存在人大代表的权力随着人民代表大会的闭幕而“闭幕”情况。
(三)维护公德决心不大。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个别仇视社会、仇视集体、仇视干事创业人的坏分子。个别人大代表抱着“事不关己,能躲则躲”的思想,丧失基本的正义感、是非观,不敢挺身而出,听之任之一切坏现象滋生蔓延。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对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保证代表所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代表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通过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形式和活动内容,让代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神圣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不断强化代表要求。要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向选区选民述职等形式,加强代表的考核管理,使代表积极履职法定职责,真真正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疏民怨的能手,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六
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我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于推进我街争先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原选区划分。
按照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共xx名(含人武部x名,区寄选x名,街道领导干部x名)结合我街实际,以社区为单位,共划分为十个选区,即、等选区。
二、现人口数与18岁以上人口数。
xx街道目前共有人口xx人,其中xx岁以上人口xx人。
三、有关换届的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要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人民选举意义和选举方法的有关知识,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深入调查摸底,准确登记。
针对当前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和企业下岗退职工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给选民登记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要采取多种途径,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方便选民参加选举。选民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4、严格把好代表关,优化结构。
一要按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的结构。切实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要确保人大代表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二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关。要坚决防止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5、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选举。
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在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特别是现任代表的去留问题上要注意听取街道人大主席团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6、合理确定形式,有序投票。
要组织精干力量,确保投票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要因地制宜,根据选区内选民居住状况、选民参选意识和参选习惯,合理确定投票的形式,采取召开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7、认真执行选举法,严肃纪律。
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七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街道有大量的空挂户和外来务工人员,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流动人口有近万人,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
2、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流动人口的因素,由于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街道各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3、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街道社区干部人事调动频繁,使得对换届选举工作较为熟悉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辖区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对策建议
关法律规定,按照区人大会出台的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返回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区人大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将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4、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工委积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工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2011年7月28日
3
2004年10月,全国人大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县内劳务移民工作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五分之一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我县每年输出10万人以上的劳动力到外省、市、县从事各种工作,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
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五分之一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激烈,从而导致代表名额不好分配,选区划分困难。一是流动人口的因素,各乡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县乡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二是县乡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不平衡,造成选民大致相等原则较难把握。三是小乡对县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需求矛盾,按照人口比例,一般小乡只能分配到3-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这些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还会被其他职业人员占用。四是选举农村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大小行政村搭配的矛盾,在选区划分时就注定县人大代表往往产生在大村,小村的选民-意见大。此外,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选举,选区划分互无关系,县乡同步换届,必须是大选区套小选区,如何在两级代表选区划分上,既不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又能互相照应,便于组织,具有一定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分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依法产生新一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各级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及早做好2011年下半年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按照区人大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现将辖区内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有摆正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深刻认识其内在的有机联系,有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民和代表的参选热情,影响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选举环境方面
一是选民结构变化明显,主要是选民中流动人口量大,工作地点分散,人户(籍)分离现象比较普遍;正式职工减少,即企业改制或破产,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精简后不少职工流向社会;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多、打工人员多。二是在一些地方选民参选意识淡薄,他们往往只忙着挣钱、就业、子女教育等,而对行使选举权利关心不够,认为选谁无所谓。另外,一些基层组织涣散,地方班子不团结,或派性问题突出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选举工作的进行。
3、在候选人结构及名额分配方面
代表候选人结构难把握。一些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候选人,有政治影响,有经济实力,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容易被提名,当选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就很容易出现候选人中领导干部多、中共-党员多、民营业主多,基层一线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少的现象。
二、地方人大在以往换届选举中的经验和做法
1、坚持思想发动,强化宣传教育。
要搞好换届选举,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使干部和社会公众对选举有个正确的认识,这就必须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方案,注重引导,把思想发动、宣传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宣传中要加强针对性,使干部注意克服认为换届选举是“老一套”,因而漫不经心、不予重视的思想;使干部和群众都要做到“三个明白”:使社会公众明白自己的民主权力,提高参选积极性;使各级干部明白换届选举的意义和要求;使工作人员明白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2、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
提名、个别人包办等现象,因此要按照结构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要求提名,坚持依法确定候选人。四是要努力提高参选率。为了使投票活动合法、顺利,要反复做宣传引导工作,把大会投票、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结合起来。在外地不能回来参加投票的应依法委托投票;在外地打工人员集中的地区也可以设投票站。在这个阶段,一定要防止和杜绝随意代投票、按少数人意图指定投票等,切实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3、精心组织,开好人代会。
开好新一届人大会议,选举好领导班子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是整个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很好地结合起来。开好人代会要依靠党的领导,但是很多具体的工作要人大来做。如果会议安排不周到,程序上不恰当,就容易出问题。在人代会期间,要注重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在选举人大会和政府、“两院”领导人时,要向代表说明对他们的素质要求和人员结构要求,以求选出的人员不仅个体素质好,而且群体结构也比较合理。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把人代会开好,真正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民主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三、对全国人大会指导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建
议和意见
1、强化宣传,保障选民知情权。
宣传要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宣传形式上要活泼: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墙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有形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县、乡、村三级干部下基层,进农户,口头进行宣传。在宣传内容上要创新:尊重选民的知情权,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多宣传直接选举的意义,多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等。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选民参选的政治热情,动员广大选民踊跃参选。
2、加大培训,提升选举工作水平。
加强对参与选举工作的县乡村干部、骨干人员和广大选民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是使选民广泛依法参加选举的关键。举办乡村换届选举培训班,重点要培训村民小组长和骨干人员,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中,稳步提升选举工作水平。
3、选好试点,创新选举工作方法。
量做到县级大选区套几个乡级小选区,形成选民登记、选举会场布置等资源共享,降低选举成本。三是在宣传介绍候选人上创新。其一,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当场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其二,拓宽介绍范围,候选人情况不只限于选民小组会上介绍,更要在选区进行广泛宣传。其三,扩大介绍内容,不只限于介绍候选人的年龄、性别、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还应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政治水平等方面情况。这样既有助于增强候选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增强参选的主动性,进而遏制宗派势力等拉票行为。四是根据代表法的要求,将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较强履职能力作为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由县乡选举委员会负责审定。
4、加强领导,确保选举依法有序。
制,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展开。第三,要建立有效的督查办法。严格检查每个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看会议是否贯彻,工作安排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法等。第四,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在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批语教育,对严重破坏选举的事件,要依法查处。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走过场,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愿,尊重选举结果,才能做到选举依法有序。
5、完善选举制度,密切选民与代表之间的联系。
要提高选民的参与意识,必须强化选民与代表之间的
联系,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一套促进选民与代表紧密联系,代表能真正反映人民利益要求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民办事、为民决策的作用,从而使选举能与选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从根本上改变选民厌选的现象。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从制度上保证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的落实。
6、明确人大代表的素质条件、结构比例要求,进一步改变代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建议中央、省在安排代表选举时,明确提出具体的代表素质要求和结构比例要求。
7、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列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争取中央和市的更大支持。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八
按照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关于对全市人大工作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案,20xx年4月19日至27日,由会副主任徐国华、侯传白带队,会委员文仕明、何锡荣、陈达春参加,研究室、人事代表工委部分同志随行的调研一组,就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市政府、翠屏区、宜宾县、屏山县与党委、人大、政府、“两院”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基层人大代表、社区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我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主席团)成立以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大精神,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省人大会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的探索。区县人大及其会始终把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根本指导思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及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发展的总体目标,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通过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围绕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机关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行使监督权上有新的突破。区县人大及其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围绕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督促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突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文明法治环境这个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讲求实际效果。三是围绕党委工作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经济工作、国有企业改制、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县等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同时,市区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和制度建设上都有新的突破。
(三)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有新的尝试。区县人大会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任免的范围和程序。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抓住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翠屏区人大会在区委决定、区委组织部向区人大会党组通报干部拟任人选后,区人大会党组研究和主任会议决定,组织有关方面人员与组织部对拟任命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审查了解,并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区人大会任命。屏山县在乡镇选举中,曾经尝试把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选民推荐的候选人,采取由县委、人大和乡镇共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保证选举出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组成人员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些尝试,对人大任免干部作了积极探索。
(四)代表履职环境有新的改善。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市区县基本建立了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形式逐渐多样化,活动的内容逐渐丰富。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中,不断探索代表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翠屏区菜坝镇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将在该区全面推广。翠屏区还针对乡镇职务性代表因工作关系调离原选区的情况,即将制定代表辞职办法,以保证选区选举的代表能充分反映选民的意见。
(五)自身建设有新的进展。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配置日趋合理,经费基本保证,在市人大会的关心下区县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大机关干部配备、培训、交流得到重视,人大干部的待遇和人大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翠屏区和屏山县在干部交流方面力度较大。
二、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不确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所以“重大事项”的内容也不一样。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意识不强。不仅政府存在,人大也存在。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中,政府没有完全地向人大会报告,同时人大在这方面也常常默认,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对人大没有明确规定的、很难把握的重大事项,因人大没有细化,政府也不与人大联系,是否需要向人大报告难以确定。对哪些属于应该由人大作出决定的事项、哪些属于政府可以直接决定而无须报告并作出决定的事项模糊不清。三是操作中不规范。“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往往就一些本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却没有报告或未及时报告。有的重大事项“报告”了,没有书面材料,只是“说一声”或“碰个头”,显得不严肃、不慎重。对这些情况,有的地方人大往往不作表态,缺乏力度。另外,一些本不该党政联合行文的行政行为,还有延续的现象,使人大的监督有些为难。
(二)在报告工作和备案的时限上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一府两院”需要人大会审议的报告,多数时候没按规定时效报送,往往是在会议即将召开前送到人大会,会组成人员由于会议时间短而又不了解情况,很难有较高的审议质量。市人大会于1999年分别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备案办法,已明确对需要向人大会报告或备案的范围和要求作出规定,但“一府两院”却没有建立相关制度,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屏山县人大会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由于与县政府在同一地点办公,经常口头交换意见,很少有正式书面报告,缺少严肃性。
(三)人大会在党委决定人事安排方案上的知情渠道不畅。一是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自身对此问题缺乏深度认识。党委向人大会通报人事方案存在简单化的现象,一是没有制度保证,因而不规范;二是没有很好地把党委的决定权与人大任免权统一起来,没有很好地解决人大会的知情问题。个别地方党委在拟定人事安排时,认为人大会领导都列席了党委会,无须再向人大会党组通报。三是党委组织部门在审查干部时,没有人大会人事部门的参与,使人大会对被任免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缺乏较详细的了解。由于知情不够,使干部任免处于“党委决定、人大举手”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四是党委组织部门与人大会人事部门缺乏经常性沟通,没有建立健全联系通报制度。五是任后监督缺乏“刚性”,监督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很明显。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其结果没有向党委汇报,使述职评议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四)对执行人大会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性。一是被动执行人大会决定,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执行中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如市人大会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决定作出三年来,“一府两院”没有相关报告,人大会也没有主动要求。二是政府对人大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缺乏力度,甚至有“应付”的现象。三是有的政府部门对执行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重视不够,部门起草报告简单,政府领导“把关”轻率。
(五)人大监督的效果不好,有一定难度,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人大及其会开展监督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的力度不够,形式、内容较简单,对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因碍于情面或感到问题复杂、棘手等等而敷衍了事。二是实质性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缺少跟踪检查和督促问题解决的后劲。三是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监督情况。
(六)对预决算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是报告时间不及时。二是报送人大会监督的意识淡薄。今年,有的地方部门预算虽然报送人大审议,但是项目不够细化、分配不尽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预算调整未及时报告。个别地方在年未提出预算调整的议案,由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不能有效监督。四是执行预算不严格,存在随意性。五是人大缺少专业性较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给部门预算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七)依法治市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不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积极性不够高,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督促力度不大,检查重点不突出。四是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两者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统一。五是垂直管理部门由于事权不清,依法治理的情况也难以掌握。
(八)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不利于开展工作,人员编制过紧,经费使用显得有些困难。一是机构精简后与人大充分行使职权的需要矛盾突出。机改后,区县人大会由原来的“一室五委”精简为“一室三委”,有的工作机构“身兼数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人员编制过紧,使人大工作的开展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望不相适应。目前,区县人大会在市人大会的努力下,经市委同意,由市编办调整,新增设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机构,但没有解决相应的人员编制。三是人大机关经费使用显得不足。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人大机关的预算增长幅度较小,使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有困难,不能完全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宜宾县人大会去年由县委出面解决了一些过去财政所欠的老账,到现在也还有45万元未付,给县人大会工作运行带来经费困难。四是人大机关福利相对较低。政策性奖励,要求在自有经费中开支,而人大机关没有自有经费,往往奖励成为“镜中花”难以兑现。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开展活动经费非常紧张。有的乡镇由于没有经费来源,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六是市区县人大会委员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九)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不利于人大工作。党委书记主持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全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没有更多的精力兼顾人大工作的日常事务,很多工作难于开展。在调查中,区县普遍认为,党委书记任同级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一是不利于监督。二是有碍于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三是影响人大及其会职能作用的发挥。
(十)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训和交流力度不够。尽管区县党委、人大也很重视,但在统筹安排干部问题上,一是人大机关干部没有形成年龄梯级,年龄结构整体还显得老化。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虽然每年都安排有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但培训的力度不大。三是人大机关干部流动与党政机关相比十分缓慢,“进出口”不通畅,“只进不出”现象严重。
三、建议和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积极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要把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并认真落实,杜绝宣传的简单化、形式化和概念化,起到真正的宣传效果。二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共同做好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三是要把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党校的必修课程,并进行考试考核。四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及民主法制的氛围。五是“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人学习,不断加深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解,增强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评。
(二)人大及其会要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人大及其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决定权的意识。要主动地围绕党委决策,抓大事,议大事,对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人大会要依法审议、表决党委通过人大会党组向人大会提出的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张与意图,或直接向人大会提出的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人大及其会行使决定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贯彻党委意图,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议重大事项,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二是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具体事项,切实做到规范化操作。三是“一府两院”要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提交属于本级人大及其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本级人大及其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后,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执行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时报告,并主动把应提请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会报告或备案。
(三)人大及其会要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党委的支持和重视,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并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支持人大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评议以及对选举、任命的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要参考人大会对评议中发现的明显不称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罢免或撤销职务。要支持人大会加大司法个案监督力度,依法严处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围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廉政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突出抓好法律监督。每年要重点选择几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要突出抓好工作监督。要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建立监督畅通机制,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权,敢于坚持原则,克服疲软问题。要真正解决部门预算监督观念保守、监督形式老化、监督实效较低的现象,拓展监督范围,细化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力量,力求部门预算监督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对选举、任命干部监督的内容、方式、手段,不断丰富监督内涵,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正确处理好垂直部门事权在上级而执法在地方的矛盾,切实解决地方人大会监督无力的问题。三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会组织的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活动,认真听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执行和办理人大及其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在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审议议题中发现和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折不扣地落实,严格按照人大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会报告办理结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当事人的缠访,耐心细致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和说服当事人依法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对违法判决、显失公正的结果,要依法启动司法个案监督程序,督促“两院”认真负责地依法重审,拨乱反正,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人大及其会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根本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保证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健全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任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内容、程序和步骤;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人大会人事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和联合审查干部制度,主动地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党委人事安排方案。对凡是由党委推荐、人大会任免的干部,人大人事部门应事先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将有关材料及时向人大会党组汇报,以利人大会按议程表决。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党委组织意图的实现。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对人大选举、人大会任命干部的监督与考核,凡是人大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会报送任期内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便于人大会及时了解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三是人大会每年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对被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要通过评议,对那些确有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误、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已任命干部,依法采取质询、撤职或罢免等刚性手段。
(四)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在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人大及其会要督促“一府两院”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责任制,坚持办好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二是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检查“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理的情况,突出抓好“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检查落实工作,尤其是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三是人大及其会要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在督促检查乡镇政务公开、指导村(居)为民自治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五)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各级人大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代表合法权益的氛围。一是各级人大会要加强代表工作,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代表视察、信访办理、建议督办、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积极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等做法和经验,努力规范代表工作,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使代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健全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制度,了解和反映代表活动情况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切实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是“两院”要积极探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或旁听法院庭审等机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六是要合理解决好人代会临时党委会议对非党代表客观上存在的排斥问题,努力消除非党代表的顾虑。
(六)要从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角度,正确处理人大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问题。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是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新型领导方式。但是在实践中,这样的领导方式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分散了党委书记总揽全局的精力;三是改变了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因此,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正确处理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给人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强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工作的法律程序,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人大好糊弄”的印象。二是要把人大会机关干部的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计划,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人大会及其机关,以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三是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要与党委、政府机关的干部一视同仁。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选调、培训、下派锻炼和提拔使用上要同等对待,逐步实现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合理交流。四是要努力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对人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所需的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工作用车、通讯工具等要充分保障。各级财政要把人大及其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等的活动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要抓紧解决好乡镇人大办公用房、代表活动经费紧张等实际问题,切实为乡镇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员保障。五是要对各级人大会委员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九
资料显示,自始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标志着中国正式迈进老年型国家的行列。截至20xx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预计到“”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系到国计民生、民族兴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相信从公布施行以后,对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发挥其重要作用。老年人不仅增强了自身法律保护的意识,还会从各个层面提高生活质量与幸福满意度。
第七十二条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七十三条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第七十五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机构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办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十二条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xx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
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
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
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一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xx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xx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
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
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
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
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
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
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
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
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
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
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
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
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
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
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
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
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
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
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
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二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瓜州县立足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近年来,瓜州县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各级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始终把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措施来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制定了《瓜州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设“网上党校”、“双休日党校”,推行“一把手上讲台”制度,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大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党员素质教育等专题培训班,对645名科级干部、285名科级后备干部及先锋党员进行了分类轮训,采取请进来办讲座、走出去学经验、沉下去上党课等方式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班40期、培训3100人次,组织240多名领导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2、创新形式联系群众,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实效。结合“双联”行动,分领域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载体,为党员干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农村以先锋富民行动和党员“三定三评一分析”致富能力考评为抓手,农村党员带头领办专业合作组织、流通服务组织,带领群众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温棚葡萄、温室蜜瓜等高效设施农业和甘草、枸杞等精深加工农业,促进了农民群众持续增收。在社区以“双联双评”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共驻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三帮一”等活动,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和谐楼院小区建设,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年底由社区对机关干部的家庭责任感和事业责任感进行考评,对机关干部生活圈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机关事业单位以“重调研、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结合“双联”行动,机关干部联户扶贫争当勤政为民表率,全县有20xx名党员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帮扶,帮助排查解决矛盾纠纷550件,协调对接重点帮扶项目110个,落实县内帮扶资金850万元。在企业以党员“一线建功”活动为抓手,把设立党员责任岗同维护企业稳定、保障企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融为一体,激励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动更多群众比帮赶超,有效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益。
3、充分发扬民主权利,促进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将县乡村各级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基层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成立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办理党代表提案提议,推行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效激发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深入推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构建为民代理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1个、乡镇党群服务大厅15个、村级党群服务站82个,在组和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点739个,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为民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不断加大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力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县领导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级党政机关实施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坚持轮流接访、处访,权利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一是学习氛围不浓,服务能力不足。根据前期干部“四风”问题专项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领导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存在着重学历、轻学问,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有的不重视学习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经济工作不熟悉,发展经济无从下手,争取项目办法不多,服务群众抓不住重点,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和扎实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还不够强。调查中有18%的人认为有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反映部分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使命感;有的缺乏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敢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承担责任。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加快发展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求稳有余、创新不足,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善于积极大胆地开拓进取,工作上年年都是老样子;有的陷于文山会海,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没有效率;有的习惯于浮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没有下功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部分存在“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但事情却不是很好办”的现象。
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质量不高。部分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在联系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对于长效和长期的指导帮扶措施坚持不好,存在帮扶措施多、指导措施少,物质帮扶多、思想帮扶少等现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考评体系仍然不够健全,考评内容不全面、指标不明确、结果运用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完成任务的想法。
五是移民乡村基础薄弱,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移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基础薄弱,部分村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移民乡村党员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掌握政策法规和种养殖技术的能力不强,增收致富难度较大。
1、突出活动重点,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重要教育内容,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二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等环节,切实解决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出榜样,不仅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而且要对分管部门负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指导工作。
2、突出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为主线,坚决反对“四风”现象。要突出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要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对机关公务人员在岗、离岗、脱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提醒教育、促其改进。要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言行,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3、突出解决问题,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关键措施。一是要强化蹲点调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双联”行动,积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矛盾复杂的地方,面对面与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沟通,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脉民心、问诊民情。二是要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要坚持依法依规予以保障,通过简化权益保障的程序,减少权益保障的成本,保证人民意愿得到有效表达,合理意见得到切实采纳,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三是要切实解决问题。要围绕项目建设推进、工业经济首位产业发展、移民乡基础设施条件薄弱、农民增收渠道窄等难题想方设法抓破解,对群众关心的贷款、上学、就医等民生问题不推不拖,敢于面对,要通过采取领导包抓责任制、建立跟踪落实制、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措施,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民生问题,真正使群众得实惠。
4、突出健全机制,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体系。要把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转化为经常性活动,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实现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和长效化。要建立健全党群沟通制度。要充分发挥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主渠道作用,使群众的意志能迅速、准确地反映到党和政府,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领导包抓联系、基层蹲点调研、领导接访处访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结合开展活动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强化党内对权力的监督;推行群众评议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党的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所做的决策顺民心、得民意。
5、突出管理考评,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要创建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的评价机制,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奖惩措施,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群众评议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针对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上存在的明显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思想提神、办事提速、服务提质、管理提效、素质提高、形象提升的目的。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每个领导干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联系服务群众好、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重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连续受到批评的人员,给予降免职务处理。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三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三、
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
总结。
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四
保障法和保障条例以*法为依据,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本市实际出发,对老年人需要特别保护的权益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确立了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明确了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家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各级政府要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明确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类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这些规定,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了部分区县老龄工作,召开了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深入15个社区,与退休工人、干部、教师和农民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深入交谈,了解他们的需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邀请近百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和调研活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今年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19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有关部门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根据代表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使执法检查与办理答复建议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部门相关方面的工作,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都表示满意。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6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执法检查报告。下面,我就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市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基本情况。
保障法和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职责。一是将老龄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居家养老人群的生活照料和个性化服务;四是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领域,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法和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十几年来,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有所养”得到落实。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为基础,以老年人优待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年出台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福利性养老保障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反响强烈,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我市于20**年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在老年人乘坐地面公交车、参观游览公园和博物馆等文化体育场所、建立高龄津贴和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及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1项优待办法。优待办法的出台,保证了老年人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有所医”目标初步实现。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险在全市城乡范围内的全覆盖。加强老年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18个区县建立了老年病专科医院。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为老年人建立免费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体检,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了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了方便。
(三)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逐步展开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多数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部分高龄、空巢、生活半自理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有效地弥补了家庭照料的缺失和不足。如开通96156社区服务热线,推出“菜单式”为老服务项目,开设老年餐桌等。逐步推广建立城乡社区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帮扶网络,使老年人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为满足身体致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和部分“五保”老年人的集中照料、护理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兴办各类敬老院。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建设的积极性,在建设资金支持、运营补助、土地供给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各种类型的敬老院339所,4万余张床位。
(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为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愿望,我市采取多种措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例如组织老年知识分子参与“银龄行动”,支援贫困地区,提供文化、医疗、科技服务;组织离退休专家到区县开展援助项目,返聘退休医学专家到社区卫生中心站工作等。针对老年人以在社区生活为主的特点,发动他们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老年人协会、开办老年学校、建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老年维权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为了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执行,法制宣传部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办法律专家热线和专家课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优惠便捷的服务。各级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优先服务,同时对特困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及时得到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日益严峻和老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认识有待深化,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有待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侵害老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组织参与公益性养老服务的自觉性不高。
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本市已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但由于基础薄弱,养老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差别仍然较大。在调研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落实依然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较早退休的老职工退休金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老年人有基本生活保障,但医疗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三是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准入、运行、监管不规范。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为老服务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
四是敬老院养老床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老年人进入敬老院养老的要求增多,由于历史上对敬老院建设投入不足,造成敬老院床位数量与需求缺口较大。另外,由于敬老院建设布局不尽合理、有的服务功能不全或缺乏专业队伍、服务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现有的敬老院床位中有近三分之一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床位空置率较高。
五是老龄工作机构队伍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区县和街道、乡镇的老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人才缺乏。老龄工作机构隶属关系不一致,在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职能。
三、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在1990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为109万,占当年人口总数的10%。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254万,占人口总数的15%,老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4.9%,高于总人口年均增长率,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的特征。根据预测,到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350万,到2050年将达到650万的峰值。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的严峻性,及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大局出发,把老龄事业作为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深入研究、科学筹划,加大投入,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要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和严峻挑战,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感。二是要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三是要加强对开展慰老助老活动、志愿服务、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使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尊重。四是要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族”现象以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我市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做好准备。一是要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性收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年龄,“421”家庭模式已经显现。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养老服务的社会需求迅速增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国情和我市实际的体制机制,搞好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衔接,走出一条有特色的路子。一是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配套政策研究。要针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对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敬老院养老床位建设力度。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对今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的建设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新建敬老院要合理规划布局,规范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对现有敬老院要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使用效率。要探索敬老院的医疗服务与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机制,满足敬老院医疗服务需求。民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保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快市级老龄工作机构的改革步伐,研究解决区县老龄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能力弱的问题。对老年人口数量较大的区,要根据老龄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老龄工作干部;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应当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缓解老龄工作机构干部短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六)对修改和完善保障条例的建议。
根据此次检查情况,对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保障条例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保障条例在内容上需与保障法相衔接。由于我市保障条例先于国家保障法颁布实施,在内容上多处与保障法衔接不紧密,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和细化。如应根据保障法的规定增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具体条款。二是需要增加的有关内容。近年来,我市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应将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在保障条例中增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内容,以便政府综合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保障条例中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增加对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内容。三是在保障条例中应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老龄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保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有效地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是关系到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持续抓好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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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大组织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镇20xx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是总结成绩、寻找问题、研究探讨镇社会事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镇党委、政府乃至县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镇人大年初。
工作计划。
安排的一项重要的调研任务,以丰富基层人大活动的内容,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开展这次调研首先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为调研活动提供了支持。乡党委书记在听取调研安排时作出批示:“开展这项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很有意义。”党委会也作出了安排、建议。其次是形式多样,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以人大主席团发文通知,明确了调研内容和安排。于7月15日召开了由28名不同岗位的县乡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畅谈和肯定了xx镇20xx年工作的重要成果,指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20xx年政府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乡人大会同相关部门整理梳理、撰写。
最后是各村、相关部门以及全体代表们高度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调研任务,整个调研过程体现了深入、细致、全面、真实。
1、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镇政府始终把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围绕道路建设、水利整治,基础产业各个方面,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利用“一事一议”,引导群众筹劳集资,建成人饮水利设施(42)处,安装管道(7500)米,有效改善全镇农民的饮水条件;实施公路建设项目两个,整治村道路3条(28)公里。规划新修村道公路2条(26)公里,新修和改扩建村级活动室8个,全面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全镇已经实现村村通,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将财务公开延伸到村民小组,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一致认为还有不尽如人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需要县及县以上部门统筹考虑,有的属镇村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的需要部门相互配合改善工作,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满意,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我镇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更多地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盲目效仿和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
免征农业税后,我镇农村的基础财力巨减,财政“缺口”大,加之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很大。县下拨的转移支付无法维持镇、村组织机构运转所需财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根本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我镇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xx年,自大多数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生病问题相对来说有了保障。但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村干部、党员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对农村工作的热情和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做“撞钟和尚”、做“太平官”。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因此村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同时由于包产到户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也致使了无人关心集体事业的现象的产生,村委会虽实行村民自治,但一些政策、规划在本村因无力参与支持而无法实施。五是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村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当地群众有意见。六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村社会法治文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抓好统筹规划、城乡市场的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城乡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和城乡社保制度的统筹,让农村和农民真正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建设成果。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建立教师的合理交流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巩固政府出大头的农村基本医疗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便民的征缴制度、就医制度和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让农民真正看得起病。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广大农民群众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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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为了全面了解我镇教育发展现状,找准制约我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和确定今后教育发展的思路措施,提升我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近期,龙固镇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按照县人大统一活日的部署要求,围绕我镇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镇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所,其中小学5所(含农村不完整小学),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全镇中小学在校学生700余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400余人,中学在校学生200余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90余人,全镇专任教师总数100余人。多年来,我镇始终坚持“科教兴镇,人才强镇”战略,把发展教育摆在优先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办学发展路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幼儿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我镇教育网点布局基本合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舍改造成效显著,学校和师生安全保障有力,教育“民生工程”得到落实,师资力量不断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全镇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们在充分肯定教育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教育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学校教师普遍职称偏低。农村学校高级教师偏少,除了教师自身方面的原因之外,职称评定指标分下去的太少是主要原因。教师职称上不去自然直接影响到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有许多在教学一线工作了一辈子的老教师,可能因为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至今仍然是一个中级职称,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以及社会少数人对教育、对教师的不理解,给广大农村教师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教师普遍感到自己社会地位低下,加上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造成部分教师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不强,缺乏工作动力,从而影响了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外出打工,孩子被迫脱离父母而留在当地读书的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已成为当今我国教育问题中的焦点话题,我镇也毫无例外地存在这种现象,且面广量大,必须引起足够关注。
据了解,有单亲监护的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情绪等方面表现大多较稳定,而双亲均长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学生,也最容易成为学校问题学生,主要表现为:1、缺少亲情,少朋友,易激动;2、缺乏交流,性格孤傲、自私;3、学习无人监督,成绩滑坡,易厌学甚至辍学;4、由于监护不到位,易滋生不良习惯,组织纪律性差,迟到、早退、沉溺于网吧等行为经常发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些表现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会直接带来不利影响。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留守儿童。一是创造一个温暖、和谐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校园环境有益学生身心,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校园环境体现在卫生、文明,设备现代化,管理人性化;二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发放联系卡,加强学生监护人与学校班主任的联系;三是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适时为他们排解心理难题;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留守儿童集体参与和群体合作意识,陶冶他们性情,增长课外知识。
三是抓住发展机遇,振兴职业教育。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为职业高中打造好1-2个学生实训基地;二是大力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素质,突出职业教育的教学特色;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培养模式,确立职业高中1-2个品牌专业,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切实做到使学生招得来,学得精,送得出,干得好。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相信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镇教育一定能跃上一个新台阶。
人大视察调研报告篇十六
为推动法治__城市建设,__市妇联以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为宗旨,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儿童权益为根本,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着力创新家庭教育工作品牌,建立完善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推动实施《__市儿童发展规划》,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支持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我市妇联系统推动未成年人工作调研情况如下:
(一)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步伐。建议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家长与社会应尽的责任。完善家长及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体系,强化家长的法定监护责任,明确父母的监护主体责任,细化儿童不能脱离父母监护的具体规定,特别是规定年幼的.儿童不能脱离父母的监管和照顾;若双亲都外出打工,应该将子女带走,履行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确因经济等实际困难无法带在身边而由亲属或其他监护人的留守儿童,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定期联系监护人和留守子女,了解和关心留守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对拒不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的责任人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健全社会工作制度,完善社会工作者服务队伍建设。明确对社会专职社工的认定和管理,推广专业社工、志愿者、义工的关爱队伍建设,保证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经费。对参加社会工作的义工、社工和志愿者给予在招录公务员、工作(学业)考核、社会表彰等方面予以加分或激励,确保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长效性。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及时成立未成年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提升,真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加强家庭、社会保护。强化家庭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引导父母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切实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怀、关爱,通过各种形式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的缺失。注重社会保护。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黑网吧”和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继续加大社区、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格督促各商业网点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烟酒警示标志,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公益性未成年人科教活动场所建设投入,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科教活动场所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文化服务。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公益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切实增强展览陈列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促进青少年幸福健康成长;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各种纪念日,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场、社区、家庭、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陶冶未成年人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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