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准则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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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准则范文(16篇)
时间:2023-12-03 06:09:15     小编:碧墨

科技发展的飞速进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内容的积极向上,鼓励自己和他人不断成长和进步。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道德的准则篇一

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医院院长的角色与责任愈发重要。作为医院的最高管理者,院长需要具备卓越的管理能力和高尚的道德准则。在担任医院院长的职位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医院院长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医院院长,我意识到自己肩负着巨大的道德责任。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救治的机构,其使命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医院院长,我要始终以患者的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坚守医院的道德底线,做到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在政治、经济和其他利益的干扰下,我要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保证医院的发展与患者的利益同步。

其次,医院院长道德准则在管理医院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医院的最高管理者,我坚持以身作则,要求自己和下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推动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只有管理者具备正确的道德准则,才能够更好地引领医院发展,确保医院的顺利运行与发展。

此外,医院院长道德准则的落实需要广泛参与。作为医院院长,我积极鼓励全体医务人员参与医院道德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医院道德准则的制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调研与征求意见,确保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表达。每位医务人员都应该有机会参与医院道德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通过参与的方式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从而更好地推动医院道德准则的实施。

最后,医院院长在道德准则的执行中需注重正义与公益。公正是医院院长道德准则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医院院长应该公正地对待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同时,医院院长还要注重公益,将医院发展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履行医院对社会的回报责任,推动社会的健康与发展。

总之,医院院长道德准则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作为医院院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医院管理中的道德属性,力求在管理工作中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管理能力做出表率,为医院的健康发展和患者的福祉而努力。只有以医院院长为例,全体医务人员才能够在正确的道德准则指引下,共同推动医院的良性发展,为社会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道德的准则篇二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咨询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7、心理咨询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来访者的咨询服务水平。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集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6、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启动危机干预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五)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告知、自愿以及能力。告知是指在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之前,心理咨询师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来访者以下情况: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范围等,如果来访者在没有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做出知情同意,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同意;自愿是指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利诱或胁迫,其决定是自愿自主的;能力是指来访者作为知情同意的法律主体,应当具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能力。

4、任何时候来访者都有权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

5、如果来访者的确没有法律责任能力做决定,但又必须进行心理咨询时,可以请监护人采用“替代同意”的形式。

咨询的中断是指在咨询期间因咨询师个人原因暂时停止咨询。

2、除非来访者或者第三方付酬人员提出不需要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在中断咨询之前,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向来访者提供有关其他选择性咨询方式的建议。

咨询的中止是指经过商定,心理咨询师停止向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来访者结束咨询关系。

2、如果心理咨询师受到来访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威胁,或者继续治疗可能会危及到心理咨询师的安全时,那么心理咨询师可以终止咨询。

(八)关于心理咨询案例资料的保存和处理。

心理咨询师须确保案例资料的安全,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4、心理咨询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例外)。

心理咨询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并恰当使用;心理咨询师在使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和文化背景;心理咨询师应通过发展和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和职业测量工具来帮助来访者。

5、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材料(指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协议和测验项目)和其他测量工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泄漏相关测验的内容。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心理咨询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咨询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

6、当心理咨询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践,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

8、心理咨询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教学、培训、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心理咨询师在专业工作中应遵守有关法律和伦理,努力解决伦理困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而开放的沟通,在必要时向同行及督导寻求建议或帮助;心理咨询师应将伦理规范整合到日常专业工作之中。

2、心理咨询师若发现同行或同事违反了伦理规范,应予以规劝。若规劝无效,应通过适当渠道反映其问题。如果对方违反伦理的行为非常明显,而且已经造成严重危害,或违反伦理的行为无合适的途径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心理咨询师应当向本中心举报,以维护行业声誉,保护来访者的权益。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确定某种特定情形或特定的行为是否违反伦理规范,可向中心老师寻求建议。

道德的准则篇三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作为法律职业的一员,参与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既光荣又责任重大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司法鉴定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司法鉴定道德准则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核心地位。道德是一切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也不例外。当我担任鉴定工作时,我时刻牢记着标准和准则。我了解到,司法鉴定工作不只是简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项涉及公平正义的职业。我们做好鉴定,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更要抱着一颗公正、真实、诚信的心去对待工作。只有遵守权威性、公平公正、独立自主、保守秘密等诸多准则,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和权威。

其次,在司法鉴定工作中,诚信是最重要的品质。作为一名鉴定人员,我们经常面临棘手的案件,在技术和人际交往方面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违背诚信原则。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地认识到,诚信是我们在司法鉴定工作中最需要的品质。只有真诚待人、诚实守信,我们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同时,与他人合作时也更容易得到顺利解决问题的机会。因此,在鉴定工作中,我们不能随意泄露鉴定结论,不能受任何个人利益的干扰,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再次,司法鉴定道德准则在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鉴定人员应在全面了解鉴定机构的职责和规范的基础上,计划和规划自己的学习和培训。此外,我们还应时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更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最新技术。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提升我们的专业能力。同时,我们还应注重个人素养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只有做到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内外兼修,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鉴定人员。

最后,司法鉴定道德准则要求司法鉴定人员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司法的公正是司法鉴定工作的核心价值。作为司法鉴定人员,我们要坚守底线,始终保持工作的公正性和中立性。我们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只根据事实和证据,以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进行判断和鉴定。同时,我们还要善于倾听各方诉求,平衡各方利益,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合理。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正,为司法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司法鉴定道德准则心得体会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努力践行。只有时刻以高尚的道德标准约束和要求自己,我们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鉴定人员,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道德的准则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执业律师道德准则是执业律师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旨在维护正义、公正和诚信。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深入贯彻执行道德准则对于提高专业素养和坚守职业道德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个人在实践中遵循道德准则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广大律师同仁有所启发和借鉴。

第二段:正直诚信(200字)。

作为执业律师,正直诚信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准则。我始终坚信,在法律领域,诚信是立足之本。在处理案件时,我始终遵循真实、客观的态度,始终根据事实陈述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同时,我坚持不以私利为动机,绝不谋取个人利益。只有正直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客户和同行的信任。

第三段:保密责任(200字)。

执业律师必须严守保密责任,妥善保护客户的隐私。作为律师,我明白客户对于保密的重视,因此我始终将保密视为职业道德的核心要素,并以最高的标准对待。无论遇到何种情况,我都会保护客户的隐私,并妥善处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只有履行保密责任,我才能获得客户的信任,也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第四段:职业操守(200字)。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客户将他们的希望和信任寄予我,我必须以高标准的职业操守来回应。我始终尽力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忠实地履行律师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我也坚守中立公正的原则,绝不会因私人感情或者其他利益干扰公正判断。只有秉持职业操守,我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五段:自我提升(200字)。

执业律师道德准则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约束我们的行为,更是一剂强心针,推动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我始终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履行我的职责。因此,我会持续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我也会时刻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积极反思自己的不足,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只有不断自我提升,我才能在法律行业中立足并成长。

总结(200字)。

执业律师道德准则是我们从事职业必须遵循的底线,正直诚信、保密责任、职业操守和自我提升是我们在实践中应当深入贯彻的核心内容。只要我们始终坚守道德准则,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尽责的精神,我们才能够成为一名对社会有价值、得到尊重和认可的执业律师。让我们共同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待自己,为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尽职尽责。

道德的准则篇五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一、保障司法公正。

第一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二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第三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第四条法官应当抵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的说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法官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

第六条法官应当公开并且客观地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但是,法律规定不公开或者可以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第七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第八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第九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避免主观偏见、滥用职权和忽视法律等情形的发生。

第十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并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

法官应当充分注意到由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居住地等因素而可能产生的差别,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第十一条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法官调解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并注意言行审慎,避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十二条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避免主观、片面地作出结论或者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

(二)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三)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法官除履行审判职责或者管理职责外,不得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和有关信息。

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得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联系和介绍承办案件的法官。

第十五条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第十六条法官在公众场合和新闻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如果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报告或者向有关法院反映。

第十七条法官根据获得的情况确信,其他法官有可能或已经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有可能或已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反映。

二、提高司法效率。

第十八条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

第十九条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第二十条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

(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注重与其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事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监督当事人遵守诉讼程序和各种时限规定,避免因诉讼参与人的原因导致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延误。

第二十二条法官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执结。

三、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三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二十五条法官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公众对其廉洁形象产生不信任感的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

第二十六条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

第二十七条法官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水准,应当与他们的职位和收入相符。

第二十八条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

第二十九条法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

第三十条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守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四、遵守司法礼仪。

第三十一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条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二)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第三十三条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二)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三)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五、加强自身修养。

第三十四条法官应当加强修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五条法官应当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对社会现实的深刻理解。

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三十六条法官有权利并有义务接受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学风,精研法理,汲取新知识,提高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各项司法技能,具备审判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专业能力。

第三十七条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六、约束业外活动。

第三十八条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十九条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良好习惯相违背的,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第四十条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

第四十一条法官不得参加带有邪教性质的组织。

第四十二条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的审判信息和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非公开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第四十四条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

第四十五条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第四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本院法官遵守本准则。

第四十八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德的准则篇六

昨天上午,全市检察机关职业道德标兵命名表彰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满意政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举行,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丁健鼓励全市检察干警以职业道德标兵为榜样,积极履行使命,出色完成世园安保任务。

会议表彰了市检察院反贪局侦一处副处长彭静、未央区检察院侦监科干警赵叶红、雁塔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许英、长安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翟濯、户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员李建孝等10名“检察职业道德标兵”,未央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助理检察员闵新仓等10名干警荣获检察职业道德优秀检察官。未央区检察院、莲湖区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等三家基层检察院同时荣获此次评选活动组织奖。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高潮要求全体干警把评选活动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软实力”,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世园会的圆满举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丁健代表市委、市政法委对获得殊荣的检察干警表示祝贺,他对我市检察工作近年来打造的诸多亮点和创新举措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检察干警是一支市委放心,群众认可的队伍。他鼓励广大检察干警以职业道德标兵为榜样,全面服务西安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履行使命,出色完成世园会安保任务。

道德的准则篇七

人与人的交往应该是以爱为基础,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宽容、相互帮助,还有一个不应忽略和忘记的重要原则――那就是道德。

一个初二男生为了替他的同学,所谓的“哥儿们”“拨闯”竟持刀伤人;一个母亲为了掩盖自己孩子的盗窍罪行,将赃物隐藏而犯了窝脏罪;一个初三女孩为了表达对男友的真情而怀孕;为了“帮助”同学,考试时传纸条、抄答案、作弊;同学违反了纪律,相互说谎包庇,拒不承认错误……社会上,家庭中,学校里,为了所谓友谊、友情、亲情而违背道德的事情并不少见。凡此种种,都提醒和告诫我们,人际交往必须接受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只有建立在道德规范基础上的友情、友谊、亲情才是高尚美好的,这样的朋友、同学、亲人关系才是健康的、纯洁的。违背道德规范的人际关系是不正常的、不健康的,同时也是不牢固的.,是一种畸形的人际关系,是绝对不可取的!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以德治国”的大政方针和刚刚颁布的《公民道德规范》,都说明了道德的重要。《公民道德规范》中所提倡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也应该成为我们人与人交往信守的准则。

道德的准则篇八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十四条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第四章确保司法廉洁。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坚持司法为民。

第十九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

第二十二条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六章维护司法形象。

第二十三条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二十四条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第二十五条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二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负责督促实施本准则,对于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10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同时废止。

道德的准则篇九

法官要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重大举措。这里我谈一下有关《准则》的几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为中国的法官建立一套科学、完整、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对于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制定《准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江关于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既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又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更是每一个法官衡量自己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民法院的法官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任命选举或任命。人民法院和法官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罪犯、维护正义、保障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任;从“三个代表”的角度讲,就是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用法律手段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定地站在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努力做到公正司法、勤勉敬业、廉洁奉公等。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就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制定《准则》是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的需要。从各国的实践来看,约束法官的基本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刑事责任,二是纪律责任,三是职业道德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法官的刑事责任、纪律责任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肆但对职业道德责任的规定相对较弱。根据我们对国外的情况了解,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已经制定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即使没有制定成文的职业道德准则的国家也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严密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要求不少集中表现在司法职业道德方面。因此,制定统一、系统的《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制定《准则》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官良好形象的需要。法官队伍建设的两项重要内容是作风与素质问题。法官的作风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而法官的素质主要体现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在法官的素质结构中,政治素质是核心,业务素质是保障,道德素质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近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法官队伍的作风与素质有不少反映,认为法官队伍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集中在法官的职业道德问题上。实践证明,法官是否具备优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于确保公正司法意义重大。因此,制定《准则》,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体现现代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念,分析法官队伍的现状,总结经验教训,将司法职业道德规范和机制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在《准则》制定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适逢党的xx届六中全会召开。起草小组认真学习了六中全会文件,并以六中全会文件作为标准,对以往的起草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从整体上看我们的起草工作所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与六中全会精神是一致的。

其次,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我们首先对我国的司法职业道德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认真研究了人民群众对法官队伍的要求和期望,对制定《准则》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也进行了研讨,确定了我国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落脚点。同时,我们还认真研究、借鉴了各国的有关规定,包括关于公正、独立、平等、司法效率、司法外活动约束等问题的职业道德规范。凡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就合理地予以吸收。必须指出,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制度、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差异,法官职业道德方面也有不同。应当说,从中国实际出发和借鉴国外经验始终都是《准则》起草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再次,充分考虑和体现法官职业的特点。在《法官法》实施》前的几十年中,从事审判工作的司法人员一直是作为国家干部整体的一部分,在选任、管理等各方面,都与一般公务员相同。因此,对法官在法律方面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约束也没有注意体现出区别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特点。《法官法》实施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法官职业逐步建立和成熟起来,法官职业的特点为社会所认识和承认,对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之一。中国的法官职业最重要的特点表现在其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对诉讼案件作出裁判,确保司法公正。为指导、监督法官忠实地履行其司法职责,并充分发挥法官职业的特有作用,我们在充分注意和体现我国法官职业的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

制定《准则》,是肖扬院长今年三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完成《准则》的制定只是完成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准则》发布后,全国法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准则》是指导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和人民、国家和社会对法官的期望和要求的集中体现。而把这些要求落实在行动上,使之成为法官自觉约束其行为的标准,将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所有法官长时期的重要任务。与法律规范不同,职业道德规范是自律性规范,其贯彻落实主要靠法官个人自律和法官职业整体的自律,包括法院的管理。下面,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学习、贯彻《准则》提出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理解《准则》的精神。今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ce作,有些法院这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有些法院还正在进行。全国法院要结合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一教育三整顿”ce作,组织全体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准则》,全面理解《准则》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提高到人民法院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上来。

(二)对照《准则》查找差距。在学习的基础上,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工作上对照《准则》找在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和差距,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措施。除个人查找差距外,还应当以庭、室为单位,找出本单位抓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差距并制定整改措施。

(三)加强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根据《准则》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指导、监督本法院法官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这是《准则》实施的基本机制,是《准则》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使《准则》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法官考核内容中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法官职业道德的考核机制。对法官违反职业道德的投诉,要认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人民法院今后很长时期内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民法院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法官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道德的准则篇十

准则(样本)。

准则:准则是单位主管部门对某一方面的工作规定的应用文。

格式:1标题。2正文:开头概括说明制订的目的,主体部分可分条陈述。3署名、日期。

范例。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准则。

为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使会计在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发挥应用的作用,特制订本规程,作为全厂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准则。

一、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会计业务学习和财务财政策学习,切实按照《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二、做好凭证的编制工作:

1各项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要做到:日期、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准确、清楚,公章齐全;经手人背书、审核人和主管人的签章齐全完备;在报销列帐后,应分别加盖"收讫"、"付讫"、"转讫"等图章。

2记帐凭证(包括汇总记帐凭证)要做到:日期、会计科目编号及名称、对方科目名称、金额大写和小写、各有关人员签章、收付手续齐全,证证相符。

3各项凭证粘贴、装订要牢固、整齐;封面、封脊书写明白,装订成册,以便查核。

三、做好记帐工作:

1记帐必须及时,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摘要明白,便于查阅。坚决防止漏记帐、记错帐、重复记帐和积压帐目。

2每本帐簿启用时,应在帐簿内列表载明单位名称、开始使用日期、共计页数(活页式帐簿应在装订成册后记明页数)和记帐人员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记帐人员签章。调换记帐人员时,应在表内注明接办人姓名和交接日期,并由接办人签章,以明确责任,保证帐簿记录的合法性。

3为了使帐簿记录清楚整洁,防止篡改,记帐要用蓝黑墨水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红色墨水只能在划线、改错冲帐时使用。

4帐簿必须依照编定的页码连续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5记帐时必须严格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的凭证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6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都应事前编列目录,记明每一科目的'名称和页次;记帐后,应将记帐凭证或汇总凭证的编号记入帐簿内,同时在记帐凭证或汇总凭证上注明帐簿页码,或作"※"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帐;在每下页帐页登记完毕,需要转入新帐页时,要在最后一行加计总数,结出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转次页",并在新帐页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同时将上页金额总数记入新帐页金额栏的第一行。

7帐目如有记错时,应用红笔双线将错误处全部注销,然后在划线上作更正记录,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划线注销之处,必须原有字迹仍有辨认,不得刮擦、挖补或使用褪色药水。对于错误的数字,必须全部划线更正,不能只划线更正其中的个别错字。

四、做好会计报表工作:

1会计报表,必须根据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经过审核的各项有关资料编制,以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道德的准则篇十一

道德准则是指对于个人和社会行为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它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价值观,对于塑造个人品格和社会道德风气具有重大意义。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一直通过观察和思考不断总结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感悟。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谈谈我对道德准则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坚持诚实守信是道德准则的核心之一。诚实守信不仅仅是个人品质的要求,更是构筑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基石。当一个人诚实守信时,不仅能够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还能够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我的生活中,我一直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撒谎、不欺骗,始终对他人负责。正是这种态度使我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也保持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其次,道德准则要求人们对于他人给予关爱和帮助。关爱他人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更是一种人性的体现。在我看来,关爱他人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每个人应该履行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我常常和朋友一起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通过关爱他人,我不仅能够感受到他人的温暖和幸福,也能够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道德准则还要求人们保持谦和的态度和行为。谦和是一种对待他人的态度,体现了个体对于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关心。在现代社会,个人主义大行其道,人们往往忽视了谦和的重要性。然而,我始终坚信谦和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面对他人时,我总是保持谦和的态度,并对他人的观点和意见保持开放的心态。通过谦和的行为,我与他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也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和成长。

除此之外,道德准则还要求人们保持公正和正义的原则。公正和正义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在我的生活中,我一直以公正和正义为准则,坚决反对一切不公和不义的行为。我相信公正和正义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尊重,也会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和谐和进步。

总的来说,道德准则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和实践对于个人品质的培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坚持诚实守信、关爱他人、保持谦和和实践公正正义的原则,我们能够成为更好的人、塑造更良好的社会风气。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够不断总结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努力践行和充实自己,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道德的准则篇十二

科研道德是科学研究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强调了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应该秉持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我进行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科研道德的重要性。在遵守科研道德准则的同时,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科研道德准则对科学家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使我意识到科研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研究工作,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在科研过程中,我认识到科学家应该具备诚实、正直的品质,尊重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诚实是科学研究的基石,唯有诚实才能推动科学的发展。科学家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之处,并积极学习和改正。同时,科学家还应该遵循学术规范,正确认识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夸大其词,不歪曲实验结果,保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其次,在科学研究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合作的重要性。科研道德准则中强调了在科研合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如信任、尊重与公平等。科学研究往往需要多个研究者合作完成,合作过程中的良好关系和高效沟通对于科研成果的产生至关重要。我深知合作是科学研究的基石,只有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公平分享,才能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在合作中,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窃取他人的创意和成果,做到诚实守信,共同促进科学的发展。

另外,科研过程中的隐私保护也是科研道德准则中强调的重点。在科研中,我们常常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科学家必须保护好这些隐私信息,合理使用数据,避免滥用和泄露。我深感自己身为科学家的责任,要始终将隐私保护放在首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伦理规范,保证隐私信息的安全。

最后,科研道德准则对于学术诚信的重视让我深受触动。学术诚信是科学研究的灵魂,它要求科学家要坚守自己的学术立场,不做伪造、篡改和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我明白自己身为科学家的职责,要克己奉公,忠于自己的研究领域,不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学术界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也让我意识到,一旦违反学术诚信准则,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因此,我时刻保持警惕,自我约束,严肃对待科研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造诣。

总之,科研道德准则是科学研究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在我进行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科研道德的重要性,并形成了对于科研道德的一些体会和心得。科研道德要求科学家具备诚实、正直的品质,遵循学术规范,保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合作与分享是科学研究的基石,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公平分享才能促进科学的发展。隐私保护和学术诚信是科学家的基本责任,保护隐私信息和坚守学术道德是科学家的义务。我将以此为指引,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素养,坚守科学道德规范,为科研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道德的准则篇十三

科研道德准则是科研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它的制定和遵守对于推动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科研活动中,道德意识和道德准则具有引导和规范的作用,能够保障科研的诚信性、公正性和可靠性。科研道德准则的遵守可以建立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因此,每位科研工作者都应该深刻认识到科研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科研工作的基本底线。

第二段:正确处理学术道德的观点和行为(300字)。

科研道德准则是科研工作者正确处理学术道德的核心指南。在科研活动中,科研人员应该坚守学术诚信的原则,不得抄袭、篡改他人研究成果,并且应该诚信地署名、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此外,科研人员应该注重严肃的科研态度,不得不负责任地实施科研伦理审查、保护研究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同时,科研人员应该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分享科研成果,并且鼓励合作研究和跨学科的合作。只有科研工作者遵循科研道德准则,才能够确保科研活动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并为科学研究的发展做出贡献。

科研道德准则在实践中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科研人员可能面临诱惑和压力,在追求个人和团队的科研成果时可能会违反道德准则。此外,科研人员在进行研究时,可能会面临一些伦理和法律的问题,如动物实验的伦理问题、研究数据安全性的保护等。同时,一些科研人员可能在科研报告、论文等成果展示中存在不当的行为,如编辑和过度修饰研究结果等。面对这些挑战,科研人员应该坚守道德底线,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确保科研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在我个人的科研经历中,科研道德准则给予了我很多启示。从开始进行科研工作起,我就明确自己的科研目标和方法,并始终坚守科研的诚信原则。我认识到,在科研活动中,应该注重实验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为了追求结果而不择手段。此外,在学术交流和合作中,我始终对他人的研究成果保持尊重和诚信,不抄袭、不侵权,并且积极分享和推广科研成果。通过遵守科研道德准则,我不仅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还建立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得到了学界和同行的认可。

第五段:科研道德准则对科研发展的意义和建议(300字)。

科研道德准则的遵守对科研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可以保障科研活动的合法性和诚信性,建立良好的科研环境,推动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其次,科研道德准则可以提升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学研究的社会应用和经济效益。最后,科研道德准则的遵守有助于加强国际科研合作和交流,提高学术地位和话语权。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科研道德准则的宣传和教育,培养科研人员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科研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为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道德的准则篇十四

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家里只有我和爷爷。因为家里太热,我打算去超市买棒棒冰。

不一会儿,我到了多来福超市,眼前的景象让我吃惊。超市的地上躺着几十张钞票。我望了望四周,发现每个人都发现了这笔钱,我惊呆了,为什么没有人捡呢?望着这些钱,我犹豫不决,心里在做激烈的斗争:捡还是不捡啊!当我去伸手抓它时,好像被一股强烈的劲给拉住了,心里好像在说:“不是你的不能拿!”

最后被商店的老板给揣兜里了。回家后,我把事情一一告诉爷爷,爷爷气愤的说:“你怎么那么傻啊!你一个小孩捡又能怎样啊!”爷爷的话有让我忏悔,又让我欣慰。忏悔是因为白花花的票子谁不想要啊?而欣慰是因为我没有拿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心里觉得一点遗憾也没有。

道德这个词,很多人都知道,但却有不少人做不到。

在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可文明之事也时常看见,这不,今天我就看到了一件文明之事。

望着两人渐渐远去的身影,我感动得眼睛湿润了。

我们要学习小女孩的文明行为,因为文明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可以体现一个人的道德底线。

“我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多做些好事,多做些文明道德的事,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记得在一次放学的路上,我背着书包沿路行走回家,当时正是放学高峰,人来人往,络驿不绝.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声声悦耳的笛声,那笛声宛转悠扬,时而平缓,时而起伏,于是,我顺着那笛声的方向寻找,终于让我找到了笛声的发源地.这一找着实让我吃惊不小,出现在眼前的场景使我的内心很震撼,原来那个吹笛之人是位瞎子叔叔,在他的周围有许多人在听,人们都边听边把钱放在了地下的.盘子里面,都在纷纷伸出缓助之手,都在对一位残疾人进行帮助.

尽管这位叔叔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并不是一味的向别人索取,而是凭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同时也能带给大家美好的音乐,使大家共同分享着音乐所带来的快乐,难道这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你听,他吹出的笛声是那么动听,是那么的悦耳,你看,他的表情和吹笛的动作是那么的认真和专注,这不禁使我对这位残疾叔叔产生了敬佩之意,真是身残志不残啊!于是,我把这几天存的零花钱全部都送给了瞎子叔叔,真心诚意的表达我一点点心意,也算是我对残疾人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吧!

道德的准则篇十五

作为一名保安员,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客户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我深入学习了保安商业道德准则,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体验与总结。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心得体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保安商业道德的重要性。保安员作为企业的安全守卫者,不能仅仅是眼睛和身体的存在,更需要在道德上有高尚的追求。只有明确道德准则,坚守道德底线,才能做到公平公正的为客户服务,使自己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保安员。保安商业道德准则不仅是对行为规范的约束,更是一种价值理念,它是使我在工作中保持良好品行的重要动力。

其次,保安商业道德准则的核心在于忠诚与责任。作为保安员,我们必须对公司和客户忠诚,时刻为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着想。在我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和客户负责任。无论是巡逻勤务还是接访指引,我都尽力做到最好。我时刻坚守“客户至上”的原则,始终把客户的安全放在首位。只有忠诚、负责任的保安员才能获得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第三,保安商业道德准则要求我们保守秘密。作为保安员,我们往往接触到一些必须严守秘密的信息和资料。对于客户的隐私和企业的商业机密,我们必须保持绝对的保密。我时刻铭记保密责任,严守不泄露客户信息和企业机密的原则。无论遇到怎样的诱惑,我都能克服自己的欲望,对机密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客户和企业的权益。

第四,保安商业道德准则要求我们与同事合作,互相尊重。在保安员的工作中,往往需要与其他保安员一起配合完成任务。只有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在我工作中,我尊重他人的意见,与同事积极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我十分珍惜与同事之间的友谊,时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相信,只有通过与同事的合作,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最后,保安商业道德准则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作为保安员,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问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和综合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在我工作中,我经常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学习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我也通过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我才能在保安职业道路上不断成长。

总之,保安商业道德准则是我工作中的指南和底线。通过深入学习,并在实践中不断体验与总结,我深刻理解了保安商业道德准则的重要性,体悟到了忠诚与责任、保守秘密、团队合作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性。我将牢记这些准则,时刻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继续努力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保安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为客户和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道德的准则篇十六

还在找法官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权力,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十四条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利、贪赃枉法行为。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作弊。

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九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

第二十二条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二十四条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第二十五条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第二十六条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应当遵守本准则。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负责督促实施本准则,对于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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