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作品进行评价和反思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文学素养。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度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文学语言,以增强文章的艺术感和感染力。在以下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人对同一本书的读后感写作,体会到不同观点和思考方式的多样性。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一
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即使是在年幼无知的孩童也会选择奔向天堂吧!
这是今天写这篇读后感最想提的一件事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中午才将这本书读完,对最后的阿桑的孩子的一举一动更加揪心的缘故。
当生命对于自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当世界上没有更多的期望,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甚至一点点的希望也被一个自己以为已经逃脱困境的事情而打破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只有是:死。他,一个孩子,一个仅有几岁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保证”,但是“我保证”却因为没有办法而变成“下不为例”,于是导致了死亡,导致了一个大胆的行动,即使对于一个刚开要开花的花朵。这就是阿桑的儿子,我们的在面对塔利班而敢勇敢的射出弹弓的我们的索拉博。
“孩子终归是孩子,过一会就忘记了”语言大概是这样的,我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我忘记了索拉博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是一个在战火中长大的孩子,是一个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太多的人间疾苦的孩子,如果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那么,这样的阿富汗,这样的悲惨的世界造就的不是一个天将降大任的人,而是一个人间炼狱下悲惨的孩子的童年和一个更加坚强,更容易获得希望的孩子。但是当一切的希望,那么一丁点都已经没有了,也是更容易丧失希望的孩子。
经历了大苦大难,这样的孩子的成熟度要完全超出他们的实际年龄,这就是我的低估,于是,没有太多的在意,悲剧导致了,满盆的鲜血,满眼的鲜红,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噩梦,一个久久不能抹去的记忆。
上面的这段也算是,我如果作为作者会针对最后的几章节而写的自己的感想吧。
最后只想说一件事,请不要无情的打破别人的希望,请哪怕是在最最没有希望已经逼到绝望的悬崖边,也请留下下一根树藤,哪怕短短的一根,给予一点绝望中的希望,也许树藤的尽头,在悬崖边将会有别有洞天。
“一点点微笑,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我觉察到了”,“我知道,有那么一片雪花正在融化,虽然是一片,但是一年复一年,一冬的雪一定会在春天融化”大致书本的最后是这样写的,希望,一个春天足以融化深埋在索拉博内心的一冬的冰雪。
《追风筝的人》围绕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少年仆人哈桑与他的少年主人懦弱的阿米尔之间的友情故事展开的。
哈桑肤色如泥巴,鼻子很扁受到了当地其他富少年的欺凌,然而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我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布尔的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暖和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他们有一年一度的冬天风筝比赛,阿米尔想借此机会改变父亲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主人对仆人的尊严。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赢得了比赛哈桑在追回被割掉的风筝时被其他富家少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而出帮助哈桑。阿米尔的懦弱让他不敢直视哈桑,最后他决定栽赃哈桑,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阿米尔就是如此的自私和懦弱。
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内心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他却不顾危险,前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此时的阿米尔是勇敢的。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儒弱无能的地方,面对危险你会视而不见,还会冲当好人。你甚至会看轻和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常会因为徘徊在抉择的两边而憎恶自己,这成为了你的痛苦所在。有时,往事会自行爬上来。于是,被爱、恐惧、愧疚、赎罪……无限地纠缠着。
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痛快地用拳头恨恨地打败另一个自己,以减少负罪感。
你对不起你善良真诚的朋友和兄弟,你无法饶恕你自己。当你走在救赎自己的途中,总有一刻会暴发并浮现出本真的你,那积压了太久,需要释放和喷发。当你真正去面对了,你才会走出困境——你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兄弟的儿子,你帮兄弟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那是你成长的象征。“当罪行导致善行,这便是真正的救赎。”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是善良与邪恶的斗争。你可能不应该把后者说的如此难听,因为它们毕竟在相互博弈,有斗争必有美丽的一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和一切充满光明的词汇的代表。我们必须把它抓住。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它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你的错误。一种抉择有时可以影响到我们一生的命运,也许它会是万丈深渊又或许是一种自我拯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希望我们在看完《追风筝的人》之后,都能够勇敢地追。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延续到下一代的手足情。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塔利班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塔利班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被打死,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塔利班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二
格列佛游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书店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格列佛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的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格列佛赞美祖国。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
想想看。两万’慧咽’冲进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船,用后蹄将士兵的脸踢得稀巴烂,因为他们完全担当得起奥古斯都的性格。我希望他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的数量来开化我们,教我们学习关于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谊,仁慈和忠诚等基本原则。在我们的大多数语言中还保留着这一切美德的名词,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还能碰见这些名词。但是,在理性支配下生活着的’慧咽’却不会因自己具有那些特点而感到骄傲,就像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少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而感到骄傲一样:虽说缺胳膊少腿肯定会痛苦,但头脑正常的人也绝不会因为自己四肢齐全就吹嘘起来。为的是想尽一切办法使英国的:”耶胡’们不至于叫人不能忍受。
故事从启蒙主义总的目的出发,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不仅揭示和讽刺了统治集团的黑暗和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同时还形象的描绘出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大人国和慧咽国)这一启蒙主义文学倾向也是符合历史进步潮流的了。
我们的’慧咽’每一处轮廓都有辛同’慧咽’国的’慧咽’一样,可是他们的智力却渐渐的退化了。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三
华老师虽然是一名数学教师,但却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文章中经常引古论今,从我国古代的名家到国外的学者;从诗歌到故事他都能结合课堂中发生的事,在全方位的反思中恰当地引用,而且他还善于以日常生活中的事,如农民种地、打篮球等事情联系到教师的教学,联系到数学。这些,都得益于他的喜读善思。一个工作繁忙的教育者,在有限的时间里阅读了如此多的书籍,真的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现实中,我们自己总是抱怨没时间读书,时间都用在思考如何教学上了。却不知道,我们平时的思考基本上是在做无米之炊。没有理论作指导,纵然想破脑袋,得出的也必然是肤浅的东西。
华老师的心思却极为细腻,所作随笔大都从细处入手。从老师的教具掉地上,孩子捡起来交给老师,老师没有道谢。到蹲下来和孩子对话,到老师自己擦黑板,到究竟怎么读分数……等等。这些细节问题在我们的课堂上都会经常出现有的我有所注意,有的我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读了华老师的这些随笔,对我太有启发了。是的,教育就是要从小细节方面入手,小的不注意,大的即使注意了,对一个教育者的进步来说,也不会有特别大的作用。
华老师在课堂上的成功,我觉得最大的原因是来自于他在课前的慎思。如在“角的度量”一课,他思考能否创设一种情境,让学生感受到量角的用处,经过多天的搜寻、比较、思考,他设计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配玻璃的情境,但与同组老师讨论后又否定了这一情境,最终经过反复思考后创设了三个滑梯的'设计,这个设计既让学生感受到量角的必要性,又缩短了数学教材与学生生活经验之间的距离。同时,华老师也十分注重课后的反思,更重要的是反思后的再实践。学生的一个错、一句话,教师在课堂上一个不经意的行为都会让他思考良久。正是他这种课前、课中和课后不断思索的精神,才成就了现在这个在课堂中游刃有余,让无数教师佩服,让无数学生喜欢的华老师。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四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在长大后再次品读才感受到《格列佛游记》的真正灵魂——尖锐而深邃的讽刺。
利立普特(小人国)游记。
小人国游记的主要讽刺对象是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政治和哥哥统治集团间的矛盾。利立普特的宫廷就是具体而微的英国朝廷。小人国的统治阶级业和英国的统治阶级一样扩充军备明争暗斗。高跟党和地跟党,由吃鸡蛋因先打破哪一端而引起的战争等等,都无情的讽刺了英国议会中的党派斗争,体现了英法的缩影。
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作者在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中,提出了理想中的开明君主。布萝卜丁奈格国王博学多识,性情善良,他用理智和常识、公理和人次来治理他的国家。但同时,第二卷依然是对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败坏和不合理的政治社会制度的批评与抨击。格列夫在与国王谈话时,得意地介绍了祖国,但过往却通过一系列问题借船利英国政治的黑暗和残暴。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强烈的反战思想。
勒皮他(飞岛)游记。
斯威夫特借飞岛上的统治者来讽刺英国的统治集团。他们高高在上,不事生产,脱离实际,靠人民养活,如果人民反抗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镇压。这一段中,林达利诺人民起义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爱尔兰人民的斗争。斯威夫特当时也参加了斗争,从而写出了这样尖锐的讽刺作品,揭穿了英国统治集团色历内茬的真面目。
慧马国游记。
在马国中,统治者是具有理性,共振个仍是的马,而耶胡——指人——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好斗的畜类。当时社会的罪恶都集中在耶胡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格列佛游记》不仅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也在世界文学史上揭开了光辉的一页。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五
(1)这是因为自己在下,山顶在上,抬头看,它总在自己头顶上;自己爬山已感乏力,就愈发有此感觉。
(2)“脚印……紧系脚下。”;“不为那山顶……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想法略。
(3)“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亵渎。”
(5)“人生真是艰难……上坡下坡”;认识略。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六
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只能用自己的脚,去走一条。
新路。回头一看,为自己长长的脚印高兴。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
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
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
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
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
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
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
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
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
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
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
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
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
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
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
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
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
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
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
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
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
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
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
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
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
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
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
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
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
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
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
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
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
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
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
上坡下坡。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
宁静。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
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
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
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
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
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
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
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
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
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
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
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
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
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
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
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
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
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
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
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
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七
大凡读文章,欣赏也好,分析也罢,也许会说出个“一、二、三”的道道来,什么主题思想阿段落大意阿最后结论啊,或者横竖比较啊等等。这样的赏析,说是八股,不象,不象八股吧,其实,比八股还糟糕,让人听了、读了实在枯燥。《读书的艺术》目的明确,按照林语堂的说法,无论你说的再好听,即便谈一下“读书方法”或大讲什么“理想”等等。初听好象是议论文的写作方法,怎样运用感性化的散文、精辟的袖珍小说来反映现实中如此理性化的东西,或说得文明一点,怎样表现如此理性化的话题呢?不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相信你就能体会到这篇文章的精到、美妙正在于其中。
这篇文章的特点很鲜明,林语堂十分善于运用谈心和说理叙事的方法,一层一层采取推进地表现“读书的艺术”。我想先从文章的开头看,林语堂是以一名老师与学生谈心的口吻起句,就个人所认为理想的方法,与诸位学生通常的读书方法比较研究一下”。口气轻松亲切,直接提出想要说的话题。“教师”以自己的备课、教学和读书经验,指出大半学生“已经走入错误”。因为,林语堂非常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指出他们现在的读书方法,“失去了读书的本意”。反之,这个问题解决了,有人还会提出新的'问题,比如说,时间阿地点啊等等。林语堂说的很好,他接着又说,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的问题也可以找到答案。读书没有合宜的时间和地点。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不难发现,林语堂在说理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他抨击了当时特别严重的、传统的死读书的学习方法,大力提倡主动的、自觉的科学的新型读书观。逻辑性既强,加以入情入理的叙述与分析方法,便表现的侃侃而论,娓娓道来,的确有一种亲切感人的渗透力。
尽管如此,林语堂还是不满足前面的一些说理,他深知单纯的说理与谈心是很难打动人心的。因此,林语堂在细致说理的过程中,融入了一些富有艺术情趣的“元素”,来增强读者或学生阅读的信趣和效果。例如,林语堂在讲述读书的本意与读书之乐趣时,引用一些名人名言: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他对自己说:“我非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不可,我非读索福客俪(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读伊里奥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杰作集》不可,使我能够成为有教育的人。”我敢说那个人永远不能成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会强迫自己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hamlet),读毕好象由一个噩梦中醒转来,除了可以说他已经“读”过《哈姆雷特》之外,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依黄山谷氏的说话,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这种外表的优雅显然不是指身体上之美。黄氏所说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体上的丑陋。丑陋的脸孔有时也会有动人之美,而美丽的脸孔有时也会令人看来讨厌。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八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九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
但最后,都因为主人的疏忽,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死了。有水手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掉进了海里。有皇帝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在一次战争时,被敌军的箭射死了。当他有马戏团长这个主人时,由于在一次绳索表演时,它摔了下来,摔死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它都死了。
但是,猫最希望的是————当一只野猫,并且,和一只漂亮的猫结婚。最后,他真的当了一只野猫,找到了一只漂亮的白猫来当他的妻子,还生了一群可爱的小猫。过了好久好久,那只漂亮的白猫老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也老了,因为这是他第一万次生命了。慢慢的,那只漂亮的白猫死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伤心欲绝,抱着她哭了五天五夜,最后,忽然他醒悟了过来,他想:我不是有了一群可爱的小猫吗?并且它们也健康长大了。
爸爸觉得这本书很有道理,又介绍给我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自暴自弃,不能只想到你身边那些伤心的事,要想想那些你身边那些美妙的事情,就可以醒悟过来。
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虽然活了四千九百九十九次,但都没有理解生活的真谛,最后一次生命,他了解,并深刻的理解了————生活,并不是只有财富才能让你快乐,只有你获得幸福时,你不去找它,快乐也会来到你身边,那些拥有金山银山的人,永远不会得到,并拥有幸福。
我们要向那只死了一万次的猫学习,要学习他的有理想,去奋斗的精神。只要努力去奋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一
高中读后感的写作是一个难点,怎么才能把高中的读后感写好写透彻呢?又该如何把握好高中读后感的精髓呢?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中读后感参考范文吧!
我对课外书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所以,并不曾体会给课外书的美妙趣味。
因此,我不曾了解过《边城》这本书,也不知道沈从文是何许人也。
但是,也许,是因为同学的推荐下,也许,是因为老师的建议,又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不可抗力,我阅读了《边城》这本小说。
初读时,只觉得平淡无奇,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情节,不过,我很快就被湘西人的朴实,茶峒的美景给迷醉了。
女主角翠翠,是一个无爹无娘无祖母的三无孤儿,唯独有一个撑渡船的祖父相依为命。
天真、善良、勤劳,对美好回忆充满向往,是翠翠的所有代名词。
在一席水中,在群山环绕间。
她撑着渡船,唱着小曲,时而还有几声大黄犬的轻吠,有雀翎婉转的吟唱,傩送在月下“走马路”、“唱情歌”,只为博翠翠一笑。
沉思静想,只觉得恬静、美好,书中有置身于世外的桃花源,便有了远离纷争的无忧无虑。
不仅如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淡、平凡。
翠翠的故事,没有像现在电视剧一样的狗血剧情,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就生死大劫或秀恩爱,也没有所谓的三角恋四角恋,更没有我要拯救世界的伟大英雄形象。
《边城》写的是一种真实,更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觉得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也许,翠翠的故事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它展现给我们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对亲情的执着,对生活的乐观,《边城》值得忙忙碌碌的我们去深思。
小说的结局,不是情人相拥而泣,从此幸福在一起的结局,而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傩送是否会回来,又是否会娶翠翠,选择渡船还是价值不菲的磨坊,值得读者回味。
于是,在这种猜测结局的伴随中,无疑又增加了《边城》的价值。
所以,如果现在的电视剧和电影过于浮夸的话,那么《边城》就是能让人解放的一剂良药。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平凡,是真实的,是客观的。
对我们而言,只有在平凡中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才能拥有人生的价值。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
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
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
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
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
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
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
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
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看完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害羞、腼腆的曾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历遭遇,无疑她是勇敢的,也是痛苦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
高中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历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湖北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方便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害怕,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安全感,第一年高中,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公告栏上面寻找租房消息,最后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开始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大概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高中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慰藉,才是最深沉的孤独。
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热闹,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现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配合他们扯动着嘴角,最后,你会讨厌这样的自己,慢慢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平时闲的时候就会看看一些青春励志的书籍,目前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翩翩的《永远热泪盈眶》,这本书看来很触动内心,一个个小故事,温暖我们每一个人,或许你有踩在刀刃上的勇气,但不要把你那颗本该柔软的心层层包裹。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现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毕竟我们都是一样正经历着孤独,被孤独打败,到最后却也觉得光荣。
谢谢刘同,用文字温暖了我们。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二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经典散文,讲的是他与父亲回家处理完家事后,返回时,他父亲坚持亲自送他上车,又辛辛苦苦跑去买橘子给他吃的故事。文中,朱自清一再提到父亲的背影,感动的三次留下眼泪。
读了《背影》,我感慨万分,想起那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又想到父母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事,可我们却从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父母为我们做饭、洗衣服、做其他事情,父母像一把巨大的伞,为我们遮着风雨。
我们一天天长大,而父母却一天天变老。他们为我们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让我们为他们分担一点吧!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背影》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写得凄凉而又柔美。
这篇文章讲的是朱自清和他的父亲要一起分别从家乡到南京和北京。朱自清先和父亲来到了南京,又要等去北京的火车时,他的父亲拖着胖胖的身体翻过了两道栅栏,买了橙子给作者吃。火车开动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者坐在车里到了父亲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单薄,所以,他写了这篇《背影》。
在文章中,父亲“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地探身下去”,“他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的背影,让作者感受到了强烈的父爱。“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看着父亲的消失的背影,作者觉得父子分离是那么地不舍与伤心!父子一别,不知什么是时候才能再见!
文章把父子的依依惜别写得凄凄凉凉,却又让我感到有一丝丝的暖意。作者的父亲是那么爱他,我的爸爸也是同样啊!也许爸爸不是那么善于表达,但仔细感受,他时时刻刻都在爱护着我,保护着我呀!记得在去参加夏令营之前,爸爸竟然一反常态,比妈妈还唠叨,要紧跟队伍,在火车上接热水用大水杯,在宾馆里用电要小心,把导游的电话号码记好,自由活动后要按时集合,多喝水……嘱咐这,嘱咐那;临出发前,爸爸还上到我们的大巴车上,给我调节座椅。
当时,兴奋的我心里只是急切地想赶紧和朋友们一起出发,还觉得爸爸太罗嗦。读了这篇《背影》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那正是爸爸的爱呀!
老爸,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背影》这篇文章出自于朱自清散文集,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品。这些散文的文笔清新,风格淡雅,读了这些文章,会让人有一种舒心感。
这篇文章,虽然不算长,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父爱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我觉得父爱也是细腻的。
从“父亲因为有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一个旅馆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但他还是放不下心,怕茶房不够妥帖,决定还是由他自己亲自送我去。”到“父亲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又嘱咐我路上要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从这些,我深深体会到了细腻父爱。虽然“父亲”没有用像“我爱你,儿子。”这样语言去表达自己的爱,但那朴素的实际行动。这让我感觉到了细腻的父爱是怎样的。
读了文章,我的感受是:所要的爱,不需要用太多的语言去表达。因为,这样体现不到你的真心。反而用行动,更体现出你的真心。而且,还让人也容易理解你的真心的爱。
我读过很多散文,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在这篇文章里,朱自清先生从父亲去车站送他,给他买橘子,给他找座位,叮嘱他照顾好自己等很多琐碎的小事写起,写出了父亲对自己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
父爱深深,我们也都有相同的体会。他们的心时刻在你身上,可是他们却很少用语言表达出来,只会默默的去做,无私的,不求回报的。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文章写出了父亲对他的深爱,也写出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子情深,感人落泪。细节描写尤其精彩,感情真实丰满,真是一篇好文章!
在父母那里,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包含了很深的爱和关心,我们一般习惯了这种关心,很少去关注这份深情,《背影》就是从这最细微处着笔的。
这篇文章给了我感动,也给了我启发,我喜欢他清新的文笔,细致的描写,更喜欢他真挚的情感!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读了《背影》让我深深的体会了父爱。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费孝通说得好,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因为他们的期望全都寄托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成就,不用再走父母曾经走过的那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从我们开始咿呀学语,直到我们开始蹒跚学步,再到我们跨入校门的那一刻,他们——我们伟大的父母无时不刻的在我们身边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加油,给我们关怀。我们在他们的臂弯里快乐而又健康的成长着,所以到了现在我们都还是离不开他们对我们的悉心呵护。
读了《背影》之后,我感受到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一定要真真切切的'表达出来,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着他们对我们的爱。
或许在多少年后的今天,我离开了他们,独自到很远的地方去工作,去生活,但是我都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句话说受了别人一滴水这样小的恩惠就应当以涌泉一样的恩情去还给别人,我们对待这份恩情就像是寸草春晖,更何况父母对我们的爱无法去衡量,其实在那个时候。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一生的债,只是那债他们不需要我们去偿还罢了,而且他们赐予了我们生命,生命虽然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可以在这有限的生命当中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三
最难上的课文就是戏剧,这不,到学期末了,我才来上必修四第一单元。每次读《窦娥冤》,心里涌起的是震撼和钦佩,读《雷雨》,心里涌起的却是惊恐和疑惑。
很多年前,我听说了《雷雨》这部话剧,可由于对小说的偏爱,我没有去看它。后来,我学了这篇话剧。虽然很短,人物关系很复杂,但是却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四凤无疑是不幸的。以她的身份地位,却与主人家的少爷相爱,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而周萍又曾与继母繁漪,而繁漪也不会轻易就放过抛弃了自己的周萍。另外她还要面对来自周冲的追求,而无法做出不伤害到他的决定。最后她更是从自己母亲口中得知了自己与周萍竟然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更何况她的腹中已怀有周萍的孩子。而结局留给她的是触电而死,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是幸还是不幸?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对她来说好的结局,比起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来自各方的各种压力,她的未来定是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更有甚者,无路可走。周萍是大少爷出生,而且是没有毅力的懦弱男人,我并不认为他有能力脱离家庭给四凤幸福。
鲁侍萍是悲惨的。既然她曾为周朴园生下两个儿子,那么她投入的感情应该不会是假的,可是最后只可落得个带着刚出生三天的小儿子被赶出家门的下场。之后的她应该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恨着周朴园的吧。而当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周家帮佣的时候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反而觉得是命运的安排,觉得是自己欠他们周家的,这里有很浓的封建思想,以及下等人一直处于下位的自觉。在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相爱时,真的会很惊讶吧,更多的是后悔吧。当然少不了的是心痛,不能与儿子相认,又被自己的两个孩子苦苦哀求。大儿子周萍与而儿子鲁大海之间的矛盾她也没有办法调和,那是两个阶级的矛盾,而她只是没有地位的穷人。她是那个时代的最下层妇女的典型代表。
周朴园在里面算是一个反面人物吧,很多人说他虚伪,面对三十年没有见的侍萍,第一句就是问她来干什么,更是希望用钱让四凤离开,并要求她保证不会与儿子相认。他还特意对侍萍说屋子里的摆设仍如当年那般,为的是怀念她。但是我觉得怀念应该是真的。因为,若他当年没有对侍萍有真感情的话,他完全能没有必要把一切都维持原样。而且若他爱上自己的妻子的话,那么繁漪便不会与周萍。更何况他还命家里的佣人叫周萍的母亲为大夫人。我觉得这么多年他应该也是没有忘记过侍萍的。尽管当年他的行为很懦弱,但是那是社会当时的大环境决定的,那时的他只是没有权利的少爷,一切自然是全听命于父母的,这也是中国人传统的愚孝,不应该被过分责难。
有很多人喜欢繁漪,说她是“五四以后解放的资产阶级女性”“反封建专制的个性解放色彩”“她照亮了所有的黑暗与罪恶”等等,我觉得这些标签贴得太亮丽了!五四时期的新女性,像冰心、丁玲、林徽因等,那是继往开来以建设一个新时代为己任的,繁漪和她们相比,一颗露珠与一颗星星的差别!就是《氓》中的女子,刘兰芝,繁漪也是不配和她们相比的!繁漪没有思想,只有一个意识——自己是个女性,她依赖周朴园的物质,她奢求周萍的性,对周萍的爱情?那是借口!即使是林黛玉和贾宝玉,那也有共同的志趣和追求,繁漪和周萍仅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已,繁漪至少比周萍大五岁,她十八岁嫁给周朴园时,周萍还是个孩子,犯人伦的事她都敢做,封建女性不敢,资产阶级新女性更不齿。
再说繁漪的反抗:一次喝药,一次周朴园叫看病,这种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家庭小事,只能叫任性瞎胡闹而已,喝药的事,喝与不喝自己能早早处理,怎能被周朴园发现没喝?被人看做有病医生被请到了家里却不看,这是反的那门子抗?何况,连这些事都要周朴园操心,繁漪的低能弱智可见一斑!说句不恭敬的话,站在佛洛依德的角度,繁漪这是在周朴园面前弄性子卖乖。而后两次所谓的反抗那更是类似神经病的做法,加速了周朴园的覆灭而已。
可以说,周朴园的悲剧是婚姻的悲剧,繁漪是个无知无能无德的女人,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儿时代、社会的因素,罪恶和黑暗集于她一身。这种女人迟早会毁灭周朴园。她是作者构筑故事大厦的一根大梁,缺了她故事无法构筑,塑造了她,她却一点儿不具备典型意义。
另外,周朴园的形象过于脸谱化,“叫警察杀了矿上三十个工人”,“故意叫江堤出险,淹死两千二百个小工”。他在周公馆的存在好像跟鲁侍萍差不多,三十年前的故事,三十年后的今天。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具有浓厚封建家长作风的人居然对三十多岁了的周萍婚事不闻不问。
《雷雨》是一场人生的大悲剧,是命运对人的残忍作弄。无疑这个剧本是成功的。人物形象很丰满,故事曲折,在冲突处理上把人物各自的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可以说《雷雨》真的是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故事的结局,正像一个巨大的雷,赤裸裸地打在头上,沉重,却又是意料之中。”
最近又重新把曹禺的著作——《雷雨》读了一遍。对于《雷雨》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让我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
《雷雨》讲述了一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生在带有浓厚封建性质的资产阶级家庭的悲剧。更是作者对于旧社会制度的无情的批判。
故事出现的人物不算多,实际上故事就是意义上发生在一家人身上。而特别之处就是故事写的是小圈子的故事,表现出来的却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状况。它的本阿身不仅仅是个家庭的伦理悲剧,更是一个引起人深思的话题。情节虽则高潮迭起,但我觉得发生在每个人物身上的故事虽则意外却又那么深藏暗涌,会发觉结局不言而喻。无论从周朴园的无情自大与他念旧习惯的鲜明对比,从繁漪在封建礼教下的挣脱与妥协,从侍萍的命运的崎岖,从周萍和四凤的不幸,还是从鲁大海的鲁莽与强烈反抗,似乎都或虚或有地预示着一场雷雨的大爆发,那么震撼,那么惊慌,那么咄咄逼人。
在《雷雨》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周冲,我欣赏他的纯真,欣赏他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自由的追求,对于爱情的勇敢……如果他生活在当今的社会,我相信,他一定会是一个成功的学者。
但是,我并不很喜欢周萍这个人物,我觉得他不像周冲那样勇敢,他是一个不敢面对现实的人,当他知道四凤是他的妹妹时,他选择了吞枪自尽。当然,也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雷雨》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了24小时里面,雷雨的天气更加重了故事的氛围。整个故事也在雷雨中结束,同时也象征了一个家庭的崩溃,更预示着封建资产阶级的灭亡!
故事中各个人物都是一部鲜活的剧集。我比较对故事中的三个女人感兴趣。当年很多女人的命运都与当时社会的男女价值观、思想观念息息相关,甚至决定了其一生的命运。在侍萍、繁漪、四凤三个人的身上有三种不一样的体会。四凤,一开始便预示着死亡的结局。本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有着美满的家庭,更预见了自己的爱情,在当时看来,已是一个女孩最圆满的结局。但她偏偏活得那样令人心酸与难过,而最终的死亡又那么可惜与哀怨。而另一方面,四凤又是有活力,勇敢的,正是这样,她深深地吸引着周萍和周冲,更加成为周萍的依赖,与他形成了一个性格上的互补。我愈发觉得四凤真是一个无辜的角色。侍萍,也是一个悲剧的象征。从她被周朴园抛弃带着大海离开的那一瞬开始,命运对她就是如此的不公。正是她与周朴园这段悲剧爱情的发生,牵引出接下来的一连串悲剧。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年轻的她是一个热烈追求幸福的女人,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强地活下来。在她重遇周朴园的一刻,她的内心又会有怎样的迸发呢?她是否预见着一场暗涌的发生?再说说繁漪。听说这是曹禺先生觉得塑造得最好的角色。我也觉得她是一个可怜的角色。首先,她与周朴园就是一个悲剧。其次,与周萍的到最后被抛弃,活在深度的妒忌与仇恨之中,她要反抗,却又被压制着,她一直都在忍受。也许三个女人的命运更多的不是她们故事的本身,而更多的是我对现今女性的思考。对比之下,现代的女性可以不再受传统封建的约束,起码大多不用。故事中的三个女人的命运,是否引起了你我的思考。
我庆幸生活在一个和平,没有等级之分的社会。
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周朴园的富有,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更没有多大的权力。但我们却比周萍,四凤幸运。因为只要我们做的事不违反道德法律,我们就能追求我们自己的梦想。我们不会受到封建制度和礼教的束缚,我们可以尽情燃烧我们的青春,在属于我们的世界中驰骋!
我们不再有封建制度的家庭,但我们现在仍然有那些家长忙着赚钱而忽视子女的家庭。很多的电视中,那些富家子弟虽然表面风光,但内心却缺乏关爱,于是他们总是做一些叛逆的事去吸引别人的目光。虽然这只是电视,但是也反映了现实生活。试想,如果周朴园能多一点对家庭的关爱,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惨。
同样的,如果周朴园当时没有因为富贵而抛弃鲁侍萍,那么也许现在周朴园会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现在的社会也越来越物质化,有些女生便打出了“非豪门不嫁”的口号。在电视节目中,当一位男生问那位女嘉宾愿不愿意和他骑着自行车去兜风?女嘉宾的回答却是“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听到这话,多么令人伤心。自然,这一番话也使人们深思……现在很多年轻人要结婚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家里有没有房子,如果家里没有房子,那么结婚对象就要重新考虑!也许吧,在现实生活中,爱情终究敌不过现实!
不过,生活总是美好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些而否认真爱的存在!
封建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我们要为我们现在的自由而欢呼!
也许故事结局那些如晴天霹雳的死亡令人心寒,但或许那是对他们的一种在时间的解脱。一段令人唏嘘的悲剧就此结束。是死亡,为他们的悲剧画上了句号。或许,死了的从此拥有了,而没有死去的却仿佛失去了一切。
这是一场看得见的暗涌。是这场雷雨,为各自的灵魂带来了释然。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唯一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平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明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中国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三、周萍和周朴园
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
四、鲁贵和鲁大海
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
五、鲁四凤
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
六、鲁侍萍
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
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
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四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五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
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六
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它古色古香,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是《飘》。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用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斯嘉丽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
战争前,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主家的小姐和绅士,谈吐得当,举止优雅,文质彬彬。战争开始的时候,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有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斯嘉丽——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可是战争改变了一切,使本该参加舞会的男人成为了扛枪战斗的士兵,使本该在花园里享受阳光的女人成为了在田地里耕种的农妇。有些庄园主带着钱财乘船远去;有些庄园主精神崩溃;有些则乐观面对现实——斯嘉丽就是第三种人。
有人说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而我却对她十分钦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的向着目标前进,她开木材厂,开酒楼,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她斯嘉丽﹒奥哈拉办不到的。我钦佩她的勇敢,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管他人的看法,甚至不择手段,这是内心多么强大的人才能做到的呀!我更钦佩她的乐观,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故事结尾:瑞特离她而去,而她却无力去挽留,便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七
法布尔所写的这篇《昆虫记》,我既感受到生物界的生动,也感受到了它作为科学百科的严谨。然而,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本书所体现出的作者不断探索和求实的科学精神。
“思维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而探索精神是其中最美丽的一枝。一直以来,人们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探究人类未知的谜,拓展人类对大自然、科学以及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昆虫记》这部书正是人类对昆虫世界的一次深刻的探索,为我们构筑了一个迷人的,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昆虫生活”的楷模。这都是法布尔不断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
他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习法布尔严谨的科学精神,不断地探索真理,并且做到坚持不懈,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奋斗!
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八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春水读后感。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读后感《春水读后感》。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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