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有更全面的认识,为个人发展找到契机。总结要注重实际操作和实施效果,突出成果和收益。范文中的总结都很精炼,言简意赅地概括了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成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回顾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年来,大队继续深入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管理责任区,合理配置管片人员,采取正常班和早中晚班交替管理,确实落实管理的定人、定岗、定责任。同时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找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中的薄弱环节和平时管理盲区,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有针对性制订整治措施,推动管理执法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通过实施对“八村一组”和社区喷涂广告、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的综合整治,有效改变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相对薄弱的状况。
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为基础,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包保责任进一步落实。大队联合市爱卫办、文明办、党工委、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先后对市区临街单位、学校、大型商场及百余家工商业户对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对14家违反包保责任的临街业户进行了查处,使市区责任单位对落实包保责任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违规占道治理成果显著。大队在开展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过程中,从突出重点、整治难点入手,加强重点地段的整治,对东、西市场,安排专人,及时延长工作时间,进行严看死守,对占道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反复清理,有效治理了繁华商业街区的违规占道现象。同时在工作中积极推广“人性化”执法和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从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入手,因势利导,管理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取缔与疏导并重,要求执法队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使业户由被动接受处罚到主动参与管理,减少了执法阻力。全年清理零散摊点710起,疏导规范临时摊点40处;清理店外堆放1440起,清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行为570起。并先后整治文化路劳务交易占道秩序,规范建材街劳务车辆靠活区秩序,彻底清除珲春街和森林山大路交叉路口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西出口道路乱停车占道现象得到进一步治理。
(三)户外广告设置更加规范。一是完成户外广告微机存档工作,户外广告审批更加规范、便捷。二是采取源头控制,从严审批,并注重提档升级和美化亮化要求。先后联合工商、民宗等部门向全市30多家承制广告牌匾的业户下达了广告牌匾制作规范须知,下达户外广告文字内容不规范限期整改通知书120多份,推动我市户外广告牌匾民族文字逐步实现规范。三是做好不规范户外广告清理和便民广告疏导规范工作。全年清理掉临街业户橱窗广告及建筑物粘贴广告1000多处;清除乱设各类充气拱门、横幅等户外广告200多起,及时拆除破损、残缺、闲置的广告牌匾80多块;共查处非法喷涂小广告和居民楼道乱贴小广告案件20余起;粉刷乱喷涂非法广告2000多条,设置街头便民广告张贴栏两处。
(四)治理污染城市路面收到实效。创新管理手段,切实整治带泥上路和沿途撒落现象,坚持管理依靠服务的理念,多次与市区运输企业沟通,积极化解被管理对象的对立情绪,促使这些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洒落封闭设施,如珲春发电厂运煤车辆安装防撒落密闭盖板后,使用效果良好。通过采取源头治理,污染城市路面的现象明显少于往年。
通过巡查发现和市民举报制止私搭乱建13起,配合相关部门进入社区清理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行为40起,配合街道清理社区私搭乱建行为,依法拆除150处违规搭建,拆除栅栏100延长米,建筑物和构筑物6处,清除垃圾死角及堆放物90多处,清理出绿化用地2000多平方米,保障城区绿化工作顺利进行。
进一步巩固北山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做到每日至少两次上山巡查和交接班制度。在巡查管理中,阻止损害景区环境行为百余起,教育上山游客200多人次,立案查处乱砍乱伐树木案件2起,及时发现并扑灭1起山林火灾,基本遏制了在北山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挖沙取土等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
在加强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执法大队在较大压力和阻力下,勇挑重担,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对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秩序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和规范,查扣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54台,移交符合回收条件车辆29台,并会同相关部门对25台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改变了过去电动三轮车无人管理的历史,结束了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混乱局面,管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大队结合今年我市城区道路面积增加的实际,及早部署,组织人力完成城市清除冰雪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做到每条街路、每个路段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有专人负责,确保清雪任务及责任的落实。
过去的一年,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一切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与其它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管理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推进管理执法从市区向社区和“八村一组”的延伸,逐步实现城管执法全方位一体化,全面提升珲春整体环境水平。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第一线的执法管理作用,提高城管执法的效果。
1、管理质量再精细。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严格考核,塑造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管理队伍。
2、市容管理再规范。规范季节性摊点的审批、临时占道、户外广告、三轮车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容管理。做好清雪责任落实工作,确保给市民一个美好的市容环境。
3、执法水平再提高。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考核,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中队长以上干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执法制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让人性化管理融入城市管理和执法之中。
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推开和深入,大队将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业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促进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首过去,我们满怀自豪;展望未来,我们信心倍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改变城市整体环境为重点,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管理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城市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岳塘区宝塔街道包括七个社区、六个资产管理委员会、一个集团公司,辖区面积30。8平方公里,人口数15。5万,辖区内有9条主次干道,小街小巷125条,店铺1400个,清扫面积28万平方米,各类市场5个,历史形成的非规范老市场2个,高、中、低档小区80余个。,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面提升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控违拆违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城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切实加强“门前三包”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辖区“脏、乱、差”的局面。现将我街道城管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城管是第一任务”的要求,我街道年初制定了《20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年宝塔街道城市管理方案》、《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工作人员规章制度》、《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中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与考核办法,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组员由机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主任组成,自上而下的统一了思想。二是抓好骨干队伍。我街道不断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由城管办、执法室,村、社区均配备好城管专干,负责巡查和信息反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立即报告,切实加强了沟通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我街道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及配套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在常态管理上下功夫,采取日巡查、周讲评、月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落实到社区、集体资产委员会。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年终绩效考核,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
2。加大投入,形成保障。我街道把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了公共财政支出,并设立了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对涉及城管系统的经费,街道财政优先安排,全力保障,及时足额到位。截至目前,我街道已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共投入60万元用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其中印制宣传资料花费5000余元,在对城管监督员发放降暑药、草帽、遮阳伞等一系列特别关爱行动中,花费1万余元;集中整治经费7万余元;成立城管自行车巡查队投入近2万元。
3.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城管工作任务重,管理难,
为形成合力,我街道强化各类相关措施多管齐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力氛围。我街道通过宣传板块、宣传栏、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城管教育及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活动,特别在一大桥匝道醒目处设立了一块60平方米大型宣传广告栏,过往市民一目了然,城管理念深入人心。我街道每个社区都成立了2支城管文艺宣传队,目前已搞宣传170余次。共印刷宣传单一万份,并于2月24日在长塘社区举行了一次以城管宣传为主题的启动仪式,效果良好。此外,街道要求各村、社区干部走村入户,深入宣传城管、控违拆违相关政策和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集中整治。我街道严格实行小街小巷“白加黑”、“五加二”“两扫一保洁”清扫保洁制和控违拆违专车巡查值班制,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力争把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拆除违法建筑75处,共计16874。95平方米,新增违建为零,控违3户。在“集中整治、逐路规范、管理跟进”的方针下,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共采取集中整治行动5次,对30余违章户进行了处罚和查治,并清理了户外广告栏30块。三是加大评比力度,推行“门前三包”机制。按照市、区的要求,我街道、村、社区一起与街道辖区内主次干道所有店铺签订了“门前三包”合同,与背街小巷95%的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容监督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四位一体”。
我街道城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区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在城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向兄弟单位学习,需要领导进行指导。
1。“门前三包”效果不明显。目前,我街道在“门前三包”上的落实未能全部到位,仅仅是停留在合同与责任书的签订上,特别是宝塔中路等处的门店会出现乱象“回潮反弹”的情况,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责任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2。综合治理方面合力有待加强。城市管理是全方面的管理,从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城管办反映给各部门、单位的城管事项来看,大部分事项能够落实和整改,但部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如历史形成的农贸市场、乱搭建的老棚户等。
3。遗留问题的处理“难开路”。由于历史形成的部分难题,涉及人员较多,时间久,一旦采取行动将带来不稳定因素。
4。部分小区管理较困难。我街道有部分小区一直无专业的物业管理,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又不完善,再加之大部分城管问题在整治后因未能坚持长效管理、规范管理,致使工作进入了一个“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小区居民素质与认识程度的不一致导致管理难度大。
5。执法室队伍的管理和市容监督员的作用有待加强。目前,凡是安排市容监督员执勤的点,市容面貌比没有安排人员执勤的地块秩序好;但执勤固定点上的部分市容监督员对点外50米的“六乱”行为却视而不见。
2012年下半年,我街道将在市、区城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高标准、严要求,打好控违拆违之战,将城管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打造文明、和谐、整洁的宝塔。
1。狠抓日常工作,完善责任城管环境。我街道将就城管工作积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将城管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将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一是做到强化管理,做好24小时清扫保洁,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二是强化重点,推行“以拆违促拆迁”的工作模式,重点防违控违,从重点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等区域着手着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动态巡查,确保和谐控违和长效控违。
2。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合力城管氛围。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在管理和服务中城管作用,我街道将进一步延伸和壮大管理队伍,形成巡查合力,实现管理跟进,同时将采取重要时间定点值守、繁华地点机动巡查、主要路段大队负责的量化管理方式,以确保巩固市容环境成果。
3。鼓动全民参与,创新城管工作模式。我街道将在下一阶段加强“大走访”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居民群众对“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认识,提高全体居民对城管工作的参与度。同时将“便民联系卡”的作用充分利用起来,让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力争在全街上下形成“同心同德、扮靓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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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1.实施“家管理”抓班子带队伍夯本固基。将“家管理”模式融入机关及队伍建设,引领全局干部职工把讲规矩、懂尊重、抓落实、带队伍、日清日结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凝聚起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正能量和强大合力,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培树“大国工匠”李德等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李德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拼搏奉献、至精至善的品质;深入落实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完成全市城管系统科级以下执法人员轮训工作,2200人参加培训,实现了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2.推行“五个一”+“工作日志”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结合推进“日清日结”工作,全局实施“五个一”+“工作日志”机制,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进程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党小组会、学习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下沟通分析会。同时实施工作日志动态管理,每周由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参与评选,评出周优秀工作日志,年终将优秀日志评选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得实惠。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清廉为民务实。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和防控工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开设干部职工理论自习室,通过集中自学、理论骨干讲课等多种方式,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规矩纪律意识;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深入园林、环卫等局属单位,督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机关、党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32个制度,促进党务、机关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工程管理方面出台了《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制度(暂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切实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的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逐步对城市基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由城市政府统一协调,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xx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最初成立于19xx年,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实施城市规划方面、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工作。多年来,城市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为xx的城市面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旧的管理体制、编制人数已经不开始不适应当代城市管理的内容,目前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包括环卫、园林绿化、灯箱广告、供给排水和城市道路的管理五个方面。现阶段监察大队11名的编制只有8名在编,人员严重缺乏,给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管理起来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几个难点,其具体原因和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委,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以xx目前城市管理的权限和管理资源的配置分散在城管、规划、市政、房产、园林、建管、工商、公安、等十几个职能部。由于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仅是这些职能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往往因忙于"主业",使市容环境管理摆不上位置,另一方面,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从而容易产生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如:占道摆设的摊点,市政收占道费、工商收工商管理费、公安收治安费等,以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均向他们收取30元、5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给罚款票据,有的甚至不给票据。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到市城管委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胸牌号,也给我们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在市容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由于人力、资金甚至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我们的市容整治工作进展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由于种种原因,监察大队队员的再学习成了一个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的问题。新时期条件下,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于建设“再就业特区”这个当前xx最大的实际,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投资环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处罚又能具备说服力?处罚的与被罚的都能和和气气,双方如果有问题都能找到相关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城建监察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是首先要懂的。这次培训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的队员们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何有效的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使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城市面貌有个更好的转变。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改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要克服以上所述的各种弊端,走综合执法的道路势在必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并探索出了成功经验。城市管理实施综合执法,对改善市容市貌,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维护政府权威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城管综合执法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在实际运用中更易于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减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城市管理监察执法队伍拥有较全的城管执法职能,这支队伍遇到各类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的。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大队最主要的就是如何为群众服务好,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的各项功能,使城市管理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由一支队伍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不必要再到各部门说好话、解释,避免了重复扣押工具,重复交罚款。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能保障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由一支队伍执法,就能给群众吃个定心丸,执法队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就能找到地方设诉,就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力。
实行综合执法首先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样,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把素质低、形象差的聘用人员拒在了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之外,保证了监察队伍的高起点、正规化建设。第二,有利于城管监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不仅能够统一人、财、物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对人员整体教育培训,从任务能力、政治素质、风纪仪表、组织纪律等方面统一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三,查处违规违纪强硬有力,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完全可以避免令行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一查到底。有了一支文明、规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既为管好城市提供了队伍保障,也为树立政府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维护好我们前辈辛苦才取的成绩,首先应该认识我们管理者管的是什么??21世纪是城市世纪,也是人类进入以城市为主体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人类的绝大多数要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如何建设成为人类的乐园,xx城市如何避免历史上出现过的衰落,这一切需要人们去总结、去探索。特别是在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提下,加快推进老城区管理的步伐为xx人民提供一个更人性化、更有吸引力的城市,城市的现代化问题更加倍受关注。
其一,城市的"主体"应当是该市的纳税人。他们承担了支付城市建设费用的义务,理所当然相应地享有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权利。
其二,城市的"主体"应当是全市有选举权的市民。他们有权利通过多种渠道对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也有权利推举代表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他们的参与,除了通过媒体发表意见、推举市民代表参加规划管理等形式,最基本的途径应当是通过当地的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必然涉及当地市民的近期生活和长远发展。它的制定如果代表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且要有权威性,它就应当是不容违背、不可轻易变更的法律文件,就必须在广泛征询市民和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如前所述,一个城市是全局的一部分,它的最后确定,还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质也就是对市民的管理和引导。xx城市管理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有很多问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普遍素质不高,公共基础卫生设施破坏情况严重,占道经营情况还依然存在,广告悬挂还有待规范等等。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区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塑造良好的特区形象与我们每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城建监察大队是维护这一神圣使命的最直接的人,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最了解情况的人。
一、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队伍夯实思想基础。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大队要紧密联系队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观念创新,把学习与提高队员素质结合起来;二是抓作风转变,把学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三是抓工作方式转变,把学习与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通过听课、讨论、摆问题、找差距、写心得体会及交流学习经验等方法形式,改进队员的作风,提高了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城建监察对维护整个城市卫生、环境以及其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城建监察工作在特区建设时期中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执法实体到执法程序,都严加管理、规范。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注重违法、违章实体,轻视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要做到老生常谈,警钟长鸣,让队员脑中时时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心里刻刻不忘“规范执法”这四字,既保证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不野蛮、失范。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情况下,大队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保障了执法的规范化。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也树立xx城市管理新时期的新形象。
三、作风纪律要更加严明。“教人先教己”,只有自己在平时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才能在做出处罚时让人信服。在工作中,也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不允许队员风纪不整、不讲究执法艺术以及在岗不管事、不作为等现象,希望大队无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队伍稳定,人心思齐、人心思进。
最后,我相信在我们全体共同的努力下,xx城市管理的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并塑造出更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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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中央、和x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xx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巡防工作,2020年x月xx日下午,局长x同志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当天局值班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人,对广场及周边街道、人工湖、体育路口、xx市场进行日常五乱巡查、疫情防控巡查。期间,广场一切正常,对xx市场周边街道出摊摊贩进行劝离,共劝离10余摊。另外,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分别前往城东街道、xx镇等地开展巡防工作,劝离聚众人群3处,整治占道经营摊点6处;二中队出动12人,对xx街道辖范围内进行人群疏散巡防,共疏散聚集人群13次;三中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聚众人群及时劝离并现场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要求,共劝离聚众聊天人群5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职工作。
二、加强河道非采监管。
综合执法局中队,接政府举报xx镇xx村河段有村民聚众挖沙,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接举报后执法局四中队出动x人前往核实驱赶,具体情况如下:
1、xx镇xx村坝河段,此次前往,只发现少数几人在河道挖沙,现场扣押铁铲、锄头9把,现场进行驱赶挖沙群众,并警告不可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2、xx镇xx村河道,现场驱赶挖沙群众6人,并警告不可再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疫情的防控要求,严格督促要求保洁公司对照。
合同。
条款落实卫生保洁责任。x月xx日,对广场新、旧公厕外立面、内部进行全方位消毒防控,消毒面积约100平方米,同时也对广场范围的所有垃圾桶实施消毒防控,消毒垃圾桶25个,彻底切断病毒传染源,消除病毒生存空间。续继督促保洁公司,提升广场的保洁质量,确保广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为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梁华雄同志对里松(站)卡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对每天上班人员测体温,要求所有上班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减少值班人员聚集,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天坚持对办公场所喷洒消毒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属工委工作部署,区综合执法局在职在编党员干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派出党员干部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xx社区“党旗领航聚合力,x城战役争先锋”活动动员会,并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支援城区街道。今天继续在xx街道辖区建筑筑厂宿舍体温监测点,配合街道做好值守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xx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x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xx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我们把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凝聚共识、转变作风、培树正气、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全局上下形成了“日清日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先后获得了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新竞赛和花卉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网络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依法行政优秀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督导海兴县成功创建省级“洁净城市”、任丘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检;完成农村地区太阳能地热能取暖试点工作年度任务;二是代市政府编制了《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实施方案》《xx市深化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暨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x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专件,为城市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夯本固基;三是为及时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前期工作协调委员会,实现即时发现问题、即时协调解决。同时,建立健全了层层负责、压茬推进、环环紧扣的质量安全管理督导检查推进机制,通过查作风、查责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大幅提高了项目建设管理效能;四是施工中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实行“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6+2个100%”和“两个禁止”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礼貌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用心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超多的工作,为推动建立“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构成层层包干,职责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到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透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礼貌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礼貌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个性能吃苦,个性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到达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务必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到达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持续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状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职责制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职责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2020年,对于我一个刚刚踏上工作岗位上的新人来说,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年。置身于新的环境,面对身边的各种陌生,等待我的也是各种挑战。从-月份来到区城管局参加工作到现在,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可在局、大队的正确领导下,在队长与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很快驱散了身边的陌生,更好地将自己融入到了这个城管工作当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也让我对城管这个执能部门转变了根本性的看法,现将工作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首先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熟读熟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严格要求自己,尽快进入角色,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
其次,在业务学习和实际处理方面,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城管工作环境和内容以及渣土这一块的相关业务。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在工作上,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急于求成,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有过程,才会有收获。
在城管大队工作的--中,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下,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按照规章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多做贡献,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且不断改进工作。
我现在所属的--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车辆驶出工地污染路面和夜间施工饶命这两块。不仅白天,还有晚上都会在领导的带领下在辖区内的各个工地巡查,以及处理案件,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以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所以,压力还是有的,可正是因为有压力,才能让我更快的熟悉业务,更能理解城管这个执法部门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更让我有一种荣誉感,因为城市的路面环境以及群众的夜间能否安睡也有我的一份。
这一年以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虽然有了不少的收获,但由于工作经验甚浅,我也清楚的认识到自身还有很多不足,还需要不断的学习与努力。今后,对相关的法规知识需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和理解,对案件方面的技能还应该不断的加强熟练,作为一名城管协管员来说,我还有很多的东西要学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下列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五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__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
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
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
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
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
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
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
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
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六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管理我们城市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是重大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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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爷爷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
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大城管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管工作从“治脏、治乱、治差”向“精细、规范、长效”转型,做到城管事项“全时、全域、全覆盖”。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城管局、执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迎难而上、扎实推进,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卫攻坚战。创卫暗访阶段,我局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创卫一线,以科室为单位采取分片包挂的方式,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24小时全方位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1)大力提升卫生保洁水平。今年以来,按照创卫相关要求,我局加大车辆购置力度,购置42部环卫作业车辆,大幅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为精细化保洁奠定硬件基础。全面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对主次道路副道、人行道和支路街巷路面实行机械化冲刷,严格落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候捡拾,增加机扫作业频次,全面提升主次道路及支路街巷的路面洁净水平,确保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开展延伸保洁,将全区213个公交站点的各类广告牌匾纳入保洁,每个街办配置一辆多功能清洗车,采取“人工一天一擦拭、机械一周一清洗”的保洁方式对各类牌匾进行全方位保洁,确保创卫工作扎实、细致、落实到位。保洁员社保缴纳更加规范有序,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符合条件的945名环卫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并购买五险,与332名超龄人员签订雇工协议,每人每月予以300元补贴,大大提升了保洁员的福利待遇水平。
(2)实施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规范化管理。按照创卫标准,全区共增配垃圾桶4000个、果皮箱1500个,采购塑料袋大型8万个、小型6万个,对垃圾桶进行专人保洁、每日清洗擦拭,避免垃圾暴露与二次污染;淘汰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增购密闭式人力三轮式保洁车400辆、电动收集车100辆,达到垃圾收集全密闭;规范垃圾收集站设置管理,撤除(停用)主次道路两侧和社区内非密闭式垃圾方箱(包括地坑式垃圾方箱、压缩箱)18处,拆除全区12处垃圾池、改造56处废旧垃圾台、地下大箱,垃圾收集设施更加清洁、卫生。
(3)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为加快建立健全水生态“四大体系”,努力打造生态良好、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水环境,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城管局于4月3日正式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现已招聘40余名河道保洁员,购买一部橡皮艇以及镰刀、三齿钩、铁锹、软梯等作业工具。每日安排人员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确保河道内无漂浮垃圾、污物,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垃圾500立方。
(4)开展垃圾死角排查清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专项排查、清单销号”工作原则,逐条问题落实、逐条街道梳理、逐个问题解决,对垃圾死角问题做到立即反应、落实行动、彻底清理、设施配齐、落实到人、长效监管。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居委会,对小区积存的各种混合垃圾、拆除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楼前房后的居民杂物进行清理、清运工作。彻底整治城郊建筑垃圾与堆积渣土,查明渣土临时堆放点形成原因、落实责任主体,协调办事处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或推平、整形、压实、覆盖、绿化。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死角1392处、16.55万立方,覆盖堆积渣土16处、328.2万立方,为改善辖区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奠定扎实基础。
(5)全面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实施老旧公厕改造提升。为响应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号召,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城市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水冲以上的标准,区政府责成城管部门对全区所有公厕进行摸底普查,对63座不符合创卫要求的老旧公厕,实施全面改造提升,重新粉刷墙面,加装吊顶,隔断更换安装led显示屏38块,安装公厕标志牌、指示牌、公厕管理公约等500余个。二是加快推进旱厕改造。按照创卫标准,对排查出的300余座旱厕进行水冲公厕改造或拆除停用。部分旱厕由于污水管网及自来水不配套等局限因素,按照卫生公厕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大力提升公厕管理水平。严格制定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公厕管理员的日常考核,安排专门队伍每日巡查辖区公厕,有效提高公厕卫生及规范管理水平。成立专业设施维护队,定期对公厕部件进行排查,及时修缮,维修公厕设施3500处次,公厕化粪池清污800车,确保公厕设施齐全完好、标牌醒目、运行正常、外观整洁,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
(6)有序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快市容道路整治。对卧龙路、七里山西路北段等7条道路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两侧共粉刷墙体5.2万平方米,新建文化墙2400平方米,更换牌匾6000平方米,安装楼体格栅2654平方米,同时对玉函路、经八路、民生大街、英雄山路等前期提升的道路进行了维护提升。二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开展了玉函南区、玉函北区、舜玉南区、岔路街小区4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完成粉刷墙体2910平方米,更换牌匾3241平方米,拆除违章牌匾1000平方米,增设垃圾桶254个。三是广告牌匾管理成效明显。提供商业牌匾设置技术指导315件,审批户外装修169件,对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对画面陈旧、破损的521处广告牌匾进行了更换。四是深入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顺河街更换创卫。
口号。
亚克力字150平方米。二环南路更换十艺节期间设置的内容陈旧的公益广告广告1000余平方米。安装道路沿线创城公益广告牌500余块。五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整治。前龙街整治粉刷墙体8550平方米,墙体抹面1596平方米,贴墙面砖848平方米,更换牌匾747平方米。七贤农贸市场整治铺设地砖2500平方米,建柜台1400平方米,更换牌匾200平方米,粉刷墙体2800平方米。
(7)深入开展违章户外经营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创城工作要求,按照抓重点、克难点、促长效的思路,深入开展户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13570余处(次),规范管理便民临时服务摊点630余处(次),清理乱摆乱放灯箱广告、店招牌以及沿街搭设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1950余处,制止、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198处。一是针对反复回潮现象严重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年初,针对经四路万达广场、振华商厦周边占道经营摊点增多、前清后乱的情况,联合办事处、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大执法管控力量投入,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确保了万达广场周边市容环境规范有序。联合四里村办事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十六里河、白马山、兴隆等街道办事处对英雄山周边、英雄山路、经十一路、马鞍山路、经十路等主次干道辅路上新疆商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科技街、前龙窝路、饮虎池街、梁庄一街、二七中街、胜利大街等路段,清理取缔街巷两侧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市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对各类便民市场和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力度。对民权大街、建国小经六路2处马路市场彻底取缔,对19处占道摊点群进行了清理取缔,对岔路街、信义庄、七里山中路、大学南门、舜世路、舜耕会展中心等11处便民市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提升改造,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三是积极协助整顿、规范济大夜市。办事处、城管、交警等多部门成立了济大夜市指挥部,对大学、银行、办公部门门前的区域划线,区分经营区域,目前340户经营业户已按照“统一货架、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行。四是积极、持续推进露天烧烤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整治露天烧烤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综合治理”的原则,向我区284户露天烧烤摊点送达了《关于规范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教育引导业户主动按要求进行整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2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协助配合各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督促经营业户做好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工作。全区284家露天烧烤中,已规范提升20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16家,取缔83家。
(8)对违法违章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管控力度。
坚持以治违绩效考核为抓手,按照以控为主,以拆促控,拆控并举的思路,深入开展违法违章整治工作,共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3092处19.98万平方米。一是加大城郊结合部违建拆控力度。联合国土资源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等依法强行拆除二环西路高架路南延一线(陡沟、七贤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违法违章建筑,共拆除违法建设142处148700余平方米。二是着力强化对封闭式小区乱加建、扩建行为的管控。先后对伟东新都、鲁能领秀城、外海蝶泉山庄等小区业主在顶层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先后两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中海国际社区别墅区部分业主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扩建围墙、垒高院墙、私自挖掘、扩大地下室等问题进行查处,依法拆除侵占公共绿地的围墙、私自加高的围墙,对私自扩建的地下室进行了回填,恢复了小区本来面貌。执法中队与6家物业公司建立了联络沟通制度,积极探索对封闭式小区内乱加建、扩建行为管控的新路子,通过物业公司报告及时制止违法建设18处,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成效。三是积极配合辖区办事处拆除老旧小区乱搭乱建,保障开放式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创建卫生城市攻坚阶段,我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进老旧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对七里山南村、朗茂山北区、舜玉南区、梁南社区、梁北社区、回民小区、胜利大街片区等处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已拆除各类违章搭建2541处43562余平方米,为推进小区的综合整治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四是严格做好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的内容标准,对我区各街道办事处依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绩效考核工作着眼于“以考促控”,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设防控体系,动态掌握全区违法违章建设的总体情况。
(9)大力推进建筑渣土整治管理与扬尘污染治理。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思路,坚持服务、管理与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按照创城工作相关部署,对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及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全力开展渣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督防治。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各工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监督工地落实“六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规定,加强围档设置,配备保洁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口进行保洁,配备洒水设备和冲洗设备对渣土车进行冲洗,对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加大运输车辆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实行24小时道路巡查,对在建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7800余人次、2100余车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0余次。三是加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科技监管。积极组织协调辖区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北斗卫星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将辖区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及北斗渣土车动态监管系统全部接入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实现渣土运输实时监控。四是集中整治建筑渣土乱倾乱倒行为。针对皇上岭乱倾乱倒及堆积渣土问题,责成广顺达果树种植基地进行了平整治理,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监控,联合铁路公安处南站公安派出所设置110值班岗亭,组织人员夜间巡查,杜绝渣土乱倒行为。现场查看文庄、袁庄、马家庄等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问题,对私收渣土行为进行规劝,对违规渣土车摘牌处罚,联合办事处在主要路段设立隔离桩,并组织人员巡逻检查,杜绝乱倾乱倒现象。
(10)提升数字城管监督管理水平。全年共受理城管案件71210起,处理12345、12319热线案件21808件,热线服务中心转派案件242件。市平台考核我区一直保持在第一名,市平台《工作通报》中城管问题曝光率为0。一是积极打造“智慧城管”信息平台。扩容升级数字化城管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对城管巡查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基础设施进行动态监督、标准化管理,完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功能,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大平提升。二是打造“示范管理道路”。按照严格管理的要求,把玉函路、英雄山路、大纬二路、济大路、舜耕路、济微路等主要道路管理成为整洁、有序的“示范管理道路”。全面加强道路沿线管理,严控店外经营,禁止沿路设摊,统一设置店招以及温馨提示牌等,定期开展清理非法小广告、乱拉挂、乱堆放,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和档次。三是强化基层城管队伍业务素质。新招聘一线城管监督员35名,组织城管监督员进行4次集中培训,组织17个街道城管委及8个联动部门信息报送员就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城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能力。
201x年,面对创卫攻坚及服务中心大局的各项重大任务,区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也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首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里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创卫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招聘执法协管人员增强执法力量,购买高压清洗车、三轮车、压缩车等环卫机械设备,改造提升环卫设施,为我们解决工作难题提供了强大支持和坚强后盾。其次,得益于局领导班子的精诚团结和通力合作,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冲在一线、顶住压力,推动创卫和城管整体工作提质增效。最后,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不计付出和回报,以坚强的意志与顽强的作风,展现出我局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标准仍有待提高。与兄弟先进区县相比我们的城市管理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卫保洁、占道经营整治、市容亮化美化等方面依然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整治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二是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区城郊面积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地区外来流动人员多、管理难度大,在城郊还存在管理标准低、资金投入不足、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我们采取措施改善城郊市容环境面貌。
三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大城管机制作用不够突出,城管重心下移还不充分,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201x年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及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继续深化城管重心下移,巩固提升创卫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管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新绩效,积极打造人文城管、智慧城管、精致城管、和谐城管品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决定实施“12412”工程,即:围绕一条主线、狠抓两个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十二项行动。
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用城管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业务精细化、实现常态化;用城管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业务现代化、实现常态化。以数字量化为主要形式,建立量化、固化指标体系,实现对城管业务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
1.实行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对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垃圾清运的工作标准、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环卫保洁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规范,使标准化覆盖环卫工作全过程。
2.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建立以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夜景亮化、建筑渣土为主要对象的标准体系,对整治项目的预算、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制定相关标准,实现对城市容貌整治的统一、规范、精致、有序。
3.实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电子监察、队伍建设等主要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城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完善案件集体会审和网上办案,严格实施案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城管执法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机制,大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严格按照标准配齐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全环卫保洁人员,建立“街办收集、区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区、街、村三级联动的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基本形成高水平、全覆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2.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2019年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选取有资质的的公司承包环卫作业任务,由区环卫管护中心组织人员实施监管考核,按照成绩拨付经费。进一步拓宽环卫管护中心下属的中环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范围,逐步开展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保洁业务,加快提高中环清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过程中,鼓励有资质的保洁公司承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加快推动全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进程。通过市场化运行,实现政、企分开,管理与作业的分离,使城管局从组织环境卫生作业转变为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使我区环卫保洁模式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1.进一步夯实城管基层基础。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评比,督促干部、队员、职工始终保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工作业绩。强化城管队伍集中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更新,切实加大城管队伍工作实践、探索和创新的力度。加快完善城管硬件设施,建设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全区重点管理部位、重点管理道路以及建筑工地附近,依托公安天网工程设置视频监控,扩大视频监控范围,提高街面监控覆盖率;健全“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对环卫基础设施、车辆、建筑渣土和责任保洁区域的监管,并对多渠道上报的环卫事件指挥派遣快速处理。通过城管基础建设,整体实现软件上向人员思想、素质、水平和管理机制要战斗力,硬件上向科技要战斗力,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开展城管文化建设。扎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和谐”的城管精神,全面强化城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管理机制,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导向和凝聚作用,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城管文化品牌。认真开展城管标兵评选、城管最美事迹评选等一系列活动,以先进典型和感动事例,教育人、激发人,传递正能量,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城管文化认同。通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道德讲堂、才艺展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和激发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营造朝气蓬勃、精神振奋、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突出舆论宣传,策划专题栏目制作,结合城管日常工作,宣传城管正能量,突出当代城管人的精神风貌,力争通过做策划、树典型、打品牌,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城管工作精神。
3.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责权明晰、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街办城管委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辖区环卫、执法、园林、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执法中队、环卫所属地管理职能,实施街办和部门双考核制度,严格推进基层执法中队、环卫所规范化建设,切实理顺基层城管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城市管理基础地位,建立完善“城管社区工作站”,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主管理,发挥反映群众诉求、发动群众参与、督促部门整改、评价管理绩效的基础作用。全面推进“城管进社区”,建立城管问题快速发现和处理机制,成立社区城管自治队伍,及时公示社区城管工作动态,定期召开交流会议,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
4.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全面的评定各部门、街道的城市管理能力、机制和成效,推动实现主动管理、有效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目标的原则,使管理责任落实得更加具体明确,进一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效。建立多方参与的日常督查制度,区城管委定期检查、借助媒体曝光,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热心群众组成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城市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提高城管社会监督水平。
1.道路保洁提升行动。按照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要求,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按照一类、二类、街巷道路落实市、区保洁经费,完善保洁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保洁标准与检查标准,增加道路清洗作业频次,对建新路、英雄山路、经八路等28条卫生薄弱道路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并以广告牌匾、隔离护栏清洗冲刷为重点拓展延伸保洁,切实加强开放小区、支路街巷的机械化保洁率及精细化保洁率。
2.生活垃圾收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高效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提升皇上岭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效率,督促中海国际、鲁能领秀城、党家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加快协调产权单位撤除自管垃圾大箱,合理设置环保垃圾桶、果皮箱,做到垃圾收集设施的无缝隙对接,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等现象。完善以小型压缩车为主、电瓶车为辅的垃圾收集模式,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效率。加强垃圾收集场地的卫生保洁,做到车走地净。垃圾运输严格执行装满压缩、密闭运输要求,杜绝抛撒遗漏垃圾、污染路面等现象。进一步提高车容车貌整洁化要求,加大车体污渍车辆的保洁和管理力度,有力提升垃圾收运的密闭化、清洁化水平。
3.公厕管理提升行动。按照“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标准保洁、便民服务”要求,对260座纳入统一管理、免费开放公厕实行保洁与服务双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与社会监督。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公厕管理人员优质服务意识和管理维护能力。加大专人管理力度,全日守岗保洁,配齐管理与保洁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和标准,达到“六无”、“六洁”、“两畅通”。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公厕的指导、监督力度,协调督促产权单位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市民使用满意度。
4.环卫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加大垃圾转运站、保洁员公寓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的力度。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严格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垃圾倾倒作业,落实设施保洁质量标准,及时清刷大箱底盘散落垃圾并加强箱体周边卫生保洁,每日不定时打药、除臭,保持站内及垃圾箱无蝇,无蛆,无臭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垃圾桶每日擦洗、保洁,果皮箱每日两清掏、一擦拭制度,保持垃圾容器的美观整洁。严格落实保洁人员包区域、包环卫设施管理责任制,及时发现制止损坏环卫设施行为,及时维修、保养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5.开放式小区提升行动。以德胜社区、永庆社区、舜玉北区、七一社区、郎茂山小区、王官庄小区6个开放式小区为重点,对全区101座开放式小区市容环境进行巩固提升。统一规范小区主干道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小区违章建设,小区主干道增加果皮箱、楼前增加垃圾桶,新建文化墙,停车场改造,路面整治及新建健身广场等。加大开放式小区的日常巡查管理,有效控制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扔乱倒、饲家禽家畜、毁绿种菜等现象,着力解决开放式小区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施行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机制,通过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将开放式小区分门别类,实行物业化管理、准物业化管理和自主管理,提高开放小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6.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抓手,尽快落实保洁责任区,配齐人员、车辆,实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制度化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全覆盖密闭化收集,重点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以城郊结合部的村庄、开放式小区、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垃圾死角专项整治,并建立完善垃圾死角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减少垃圾死角反弹、回潮。科学规划策划城郊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治皇上岭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清理城郊结合部桥下垃圾、美化粉刷墙体、设置围挡、硬化路面等,确保出入口沿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7.市容道路提升行动。计划对经五路、经六路、二七中街、七里山西路南段、玉函小区北路、土屋路、八团路等7条道路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对道路两侧的商业牌匾的尺寸、材质、色调等进行统一规范,楼体外立面粉刷,路面硬化,修建景观小品,对道路两侧环境进一步改造提升。计划在经十一路、建宁路、纬四路3条道路新建文化墙,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的文化品质内涵。
8.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舜耕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中海环宇城、大观园等重点片区和重点场所周边,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效的“五定”守点措施,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前清后乱、反复回潮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根据季节特点,分类分时段,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以强化违约查处、提升履约率为重点,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进一步落实“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的“门前五包”责任,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参与程度。
9.便民服务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便民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提升行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便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存在环境脏乱差、硬件不达标的便民市场,配合办事处组织实施提升改造,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达到方便市民、提升形象的目标。以大学西门夜市的规范提升为范本,积极提高舜耕路、经五路等夜市的设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早餐点的规范管理,引导早餐点业户限定时间、限定地点经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不按规定摆摊设点的摊贩进行严格处罚。
10.露天烧烤整治行动。按照《市关于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在开展春季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紧密配合、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巩固违规露天烧烤前期治理的有效成果,协调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加强对经营业务的宣传、引导,坚决遏制各种苗头、征兆,切实加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持续推动各露天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督促饮食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饮油烟与占道经营的长效化管理。对于不听劝阻,利用时间差,继续违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打击。
11.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快速处理机制,配合国土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章建设的严控严管,严厉打击城郊结合部借重点项目、重点道路建设突击抢建行为。进一步加强老旧开放式小区的考核力度,坚决防止老旧开放式小区的私搭乱建重新形成。建立联合治理队伍,进一步强化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违法违章建设的日常巡查与管控,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及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2.建筑渣土整治与道路扬尘治理行动。按照《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通知要求,开展达标建设工地评选活动,加强渣土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双签单制度,加快北斗渣土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完善渣土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等。严厉查处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对城郊结合部易滋生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的区域加强监控、巡查、堵截。开展装修垃圾统管统运,建立发现机制,组建专门队伍,实行市场运作,彻底解决装修垃圾无人管理、乱堆乱放、乱运乱倒现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七
我是--,现任县城管执法局局长,20--年2月底从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调入后,因工作需要又兼任局监察室主任。在全县开展百名股长考评活动中,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根据组织要求,现作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
城管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强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临街破墙开店及建筑物外表装饰的审批;负责市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绿化带、绿岛等公共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临时占道摊点和夜市排档的管理,对擅自挖掘道路、侵占城市道理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各类出租车营运的审批和管理等。
职责要求我必须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快速进入角色,才能出色完成任务。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的法律条规知识,--年5月份还参加了市法制办在--市举办的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收获很大。为履行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
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县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同时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在过去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招待费管理,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ab岗制制度等。加强效能督查、建设效能型机关。
三、坚持原则、认真履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要求我们工作永不止步、永不懈怠。作为监察室主任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纪,秉公办事,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电脑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进行清理,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情况以及违法建设的巡查、拆除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的督查,经常对执法人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在工作中,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始终廉洁自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谦虚谨慎,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为搞好城管工作献计献策。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一致,有损团结的话不说,有损团结的事不做,维护本部门的团结。坚决做到严守组织秘密,不跑风、不漏气,真正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敢于担当不推诿,工作中特别在拆除违法建设时顶住人情风、说情风,为城市建设尽一份力。
以上是我在--年所作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工作方法简单有待改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以这次百名股长考评为契机,认真回顾和反思这半年的工作,对一些不适宜的方法和思维加以调整和改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尽职尽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八
我局按照县委全会和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以及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现将__年工作情况及__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优化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实现了市场化运营,由__保洁公司接管。今年以来,一共设置双胞胎式果皮箱__个,广告式果皮箱__个,普通垃圾桶__个,大型地下式垃圾箱__个。城市垃圾平均每日清运垃圾约__吨,日产日清,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__%。多次组织环卫工人和执法队员共同上街清理“城市牛皮癣”,累计清理各种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__余处;清洗城市道路隔离栏、围栏等设施__次。全面改善了我县环境容貌,使我县城市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改观。
(二)严格执法,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兴路、兴华北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我局与城区沿街单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__余份。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净城行动。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清洗城市、抑制扬尘”为主题的“净城行动”,我局以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卫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工作,开展一场清洁城市、降低扬尘污染的攻坚大会战,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具体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动“洁净城市”的深入开展。我局环卫所延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博兴中路等主要路段清扫时间延至__小时。加大循环清扫密度,坚持街道垃圾日产日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加大循环洒水频次,对县城内博明路、博兴路、博爱路、兴华街、博成街等主干道加密扫水次数,确保抑尘效果。每天实施x到x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特别是对博明路、兴华街、博成街易发扬尘路段加密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三级响应预案要求,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外作坊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宣传先行,服务跟后,责任明确后,指派执法人员,一边对城区所有大街小巷露天烧烤店面和摊点进行摸底登记,一边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还给合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违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意识教育,并依法实施处罚。为彻底改变露天烧烤行为,执法人员除了组织经营者开会,还深入到这些烧烤业主家中宣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传统烧烤对城市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推广无烟烧烤的长远意义。通过劝阻、没收烧烤工具等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共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__处。
3、严格落实渣土车过往检查制度。对辖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严格监管,指派执法队,定点布控,强化巡查,__小时监控等超强措施,严格排查过往的渣土车辆,凡不按照规定过往的渣土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对于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为止查处未覆盖上路渣土车辆__辆次。
4、施工现场保洁抑尘。我局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打好净城冲锋战做好准备。
5、提升市民素养。大力推广、持续开展“周末奉献日”、“城市美容师”等一线宣传整治活动。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市民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奖惩力度,杜绝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违章行为,提升环境意识;加强机动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拒绝车窗抛物,自觉维护整治、干净的市容环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市民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卫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拆除违建作业。
根据上级对房地产整治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我局依法对辖区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辖区内的建筑作业进行巡查排查,对于不按要求建筑,私自违规建设的,绝不姑息,严厉惩处。对四季花城二期、帝景华都、幸福里小区、君耀现代城、盛世尚品、东城郡、博悦府、东方家园、锦绣花园、锦尚家园__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共计罚款__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秩序。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__年x月,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__县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开招标,我县现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初期机器调试和机构设置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待补齐工作人员后立即投入使用。
(六)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我局的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一共有x人,对接__村贫困户__户,经多次基层走访,深入到居民家里实地考察,每家每户都送去了生活物资,宣讲了帮扶政策,根据各家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其中x户今年拟脱贫。
(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x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首先县编委办编制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九
20--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县城管局密切关注和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的人本思想;坚持严格执法、人性化管理的工作方法,将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
1、将理论学习与提高能力相结合。
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做好城管工作的实际能力。一是组织全体队员集体学习,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读本和有关文件;二是党支部举行了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拓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三是结合城管执法工作,邀请了法律专家来大队讲课,讲解城市管理法律理论,同时安排本大队业务骨干主讲市容、城管方面的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2、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相结合。
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学习实践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各项工作结合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活动期间大队集中学习达40多个小时。
3、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各类问题。
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认真查找、及时解决,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一次“科学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结合本职工作,组织队员撰写学习心得、个人小结,提合理化建议。通过学习,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大队思想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观念进一步更新、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文明执法,教育为先”是我大队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大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余江电视台先后播出近30条执法新闻和专题节目,《余江报》也多次刊登大队有关执法新闻报道。二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向市民和沿街商家派发15000份各类执法宣传资料,并有计划地与城区临街商场、酒店、超市、宾馆达成协议,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三是在主次干道利用宣传车、公益宣传广告牌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深入的、全方位的宣传,城管执法工作深入民心,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1、开展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大队在日常管理基础上,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严管出店经营和流动摊贩,特别是对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及县城主要道路进行了定人、定责管理,开展了多次有效的整治活动。全年来,大队共查处流动摊贩、马路市场及店外设摊4476起,其中依法取缔834起,动员搬迁1402起,教育整改2240起;拆除各项违章违规建筑736m2;翻新拆除各类破损、违规广告牌120余块;清理城市“牛皮癣”4120余处。对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实施了重点保障,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同时,针对夏季西瓜等季节性水果的大量上市,依据“疏堵结合”原则,大队主动与居委会联系,在不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瓜农便于卖瓜的地段安排了15个季节性水果销售点,并在疏导的基础上加大对主要街道流动摊贩整治力度,遏制了流动摊贩乱设乱摆现象,通过专项整治,城区市容市貌现象得到了较大改善。
2、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今年,大队加强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施工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的源头管理,采取控制源头,事前防范的主动管理方式,将关口前移,主动介入建筑工地管理,加强与施工现场的沟通联系。全年规范围档5600余米,督促硬化施工通道1500余米,清除占道施工作业、工地占道堆料、余土死角70余处。目前,城区临街工地100%进行围档作业,大部分工地出入口处都按要求进行了硬化处理,部分工地还配备了冲洗设备和专门的清洗人员,有效地维护了城区道路的干净整洁。
3、规范夜市摊担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夜市管理,大队对夜市的管理工作时间延长到晚上10点,尤其是加大了对沿河路、十字街两处夜市摊点摆放相对集中路段的管理力度,同时,督促业主配备污水桶、潲水桶、垃圾桶,不得随意乱倒垃圾,并要求各业主每周对平台进一次彻底的清洗,对违规者依法进行处罚。全年,大队共组织27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污染路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违章占道经营的夜市摊担进行取缔和规范,共取缔违章占道夜市摊10余处,教育整改30余起,规范50余处,有效防止了夜间违章占道、污染人行道现象的反弹。
四、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及信访工作。
大队着重以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以情感市民,以高标准要求执法队员,班子成员对每起投诉和信访事件作出仔细分析,查找原因,限时办结,针对辖区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片区中队加强日常巡查,机动中队拾遗补漏,加大各项违章违规事件打击整治力度,让人民满意,让群众放心。五、不怕苦、不怕累,完成任务好。
1、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0--年6月,长时间高强度集中降雨,我县遭受了百年难得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大队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危不乱、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大队取消了周末双休日并召回年休假人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全大队之合力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当中。据大队办公室统计,为了全力抗洪抢险,大队共出动抢险队员423人次,出动大小抢险车辆47台次,排除内涝、转移群众、修复圩堤、抢救变电站、疏通道路、交通执勤、灾后重建等等,大队干部职工用城管人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抗洪抢险的壮歌。
2、创“三城”。
为了给我县创建“文明城、卫生城、生态城”打好扎实基础,大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耐心执法,重点对县城入口、一号大道、果喜大道、世纪阳光大道、白塔路、广场路、建设路、春风大道、沿线及其他城市主要干道市容进行环境整治。通过各项综合整治,达到了城市功能设施全、路面平、街道畅、秩序好、绿化齐、环境美、形象好的目标,很好的提升了城市品位。使余江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平安和谐的现代文明城市。对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实现意义。
3、迎省运。
为了确保省运会在我县顺利举行,大队特地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全休队员加班加点,七月份至今,针对体育馆周边环境进行了70余次综合整治,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店面经营、安置流动摊贩等等,让周边环境焕然一新。特别是省运会召开期间,取消节假日,全体队员每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十六个小时不间断执勤,为维护城区整体形象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全体队员态度端正、着装整洁、文明用语、助人为乐,向全省的同胞展现出一支高素质城管队伍风采,其中得到了几名外县群众的高度赞扬。
4、城管队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城管大队主要由党员、退役军人组成,凝聚力、向心力极强,全体队员能够团结一致、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是一支拥有强烈荣誉感的队伍。大队在做好本职的同时,安全保卫、交通执勤、抢险救灾、道路疏通、治安防护、政策宣传、房屋拆迁等等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都能够坚决完成。哪里组织需要,哪里群众需要,哪里就有大队队员的身影,充分体现了大队是一个服从指挥,不怕吃苦,勇往直前,善于战斗的优秀集体。
五、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路段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对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探讨不够,城市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为人民服务的标准、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二十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__]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____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____的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____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____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2020年已经结束。在这一年里,我不管是份内的还是份外的事都能够脚踏实地的去做,不驰于空想,不好高骛远,以惟真的工作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互相协作的工作态度顺利的开展各项工作,完全得以于大队领导和全体队员的鼎力支持。在这里,我把自己一年来做的主要工作做个总结:
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在队长的带领下团结全队发扬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坚持脚踏实地、创新创效的务实作风,坚定信心,迎接挑战,扎实工作,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争取较好的成绩,全面的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了学习、转变了思想。
无论是在市容管理或规划建设监管工作中,尽管我所扮演的角色快速的转变着,但是我时刻保持着一丝紧张感,在完成自身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的同时,不断充电学习,查遗补漏,在巩固自己一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为成为一个好的下属和称职的管理者而不断学习进取,不断转变思想观念。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面广,较多的涉及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在今年的实际工作中,端正认识态度的同时,不断地加强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自学、业务培训等多种方法不断地树立文明执法,服务为民思想,不断地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并把自己的思想认识与实际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工作中处处要体现好“城管执法为人民,城管服务为人民”。
二、注重实效、认真履行了职责,全力推进“双创”工作。
1.切实做好市容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主动响应大队部号召,主动参与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夜间执法巡查,以“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为基础的管理运作模式,根据辖区特点,人员特点,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划分合理化,人员搭配效能化,协调配合灵活化,检查考核经常化,提高了县城区市容管理的工作效率,扩大了城市管理的覆盖面。通过实施分级化管理,营造了辖区市容较为整洁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目标。
2.切实抓好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和创建热点,重点和难点工作。
遏制露天烧烤,马路餐桌和马路市场。针对露天烧烤,马路餐桌和马路市场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且容易反弹,整治难度打的特点,通过先期发布公告,采取严防死守,逐个击破的方法,有效取缔了这些群众关注问题,受到周边群众的好评。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根据创建任务要求,对辖区内的不规范店招店牌,立式灯箱进行统一的更换和拆除。对暂时未使用的店铺作公益广告宣传,加强了对横幅的设置管理,通过应用语音告知系统,抓现行,有奖举报等措施,亦有效治理了“城市牛皮癣”三乱现象。
三、抓住机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着重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做到了“四个注重”。
第一,注重队伍内部管理,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的管理运行目标。
第二,注重抓日常养成,利用现有的规章制度,抓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做到抓经常、经常抓,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第三,注重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执法工作困难多、任务重的实际,我们注重打牢队员的思想基础,培养队员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感、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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