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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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优秀21篇)
时间:2023-12-02 09:44:10     小编:文轩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清晰的步骤、合理的资源分配和明确的时间安排。方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共识和合力。探讨成功的方案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方案设计的要点和关键。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20xx]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jl-x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x标局指项目部、gl-x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x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xxxx〕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领导小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xxx。

副组长:

成员: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四

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安】《福鼎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成立校园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雄任组长,李孝斌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学校安全检查考核目标,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

(2)对学校各处室、场所、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所查的内容做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解决.

(3)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贯彻落实(鼎教安〔xxxx〕23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及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2)全体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三防”,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

(3)学校同时严把门卫的出入登记工作,校门是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伤害的第一道防线。校外人员进校要履行会客登记手续。要求门卫保安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特别是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寻衅闹事,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治理,清除了周边环境的不安全隐患。

(4)在5月24日--5月25日两天时间对我校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各处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

(1)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少先队主题会、班会、晨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救能力。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出版墙报、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生各项活动中,保证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坚持学生路队制度,从小培养学生讲秩序,讲文明的好习惯,让学生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3)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做好预防保护.

(4)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时进行疾病防控教育.

(5)加强了对学校教学楼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特别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隐患。坚持每学期开展防震防火减灾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校园安全、疾病防控、火灾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教育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限期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学校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之上,约请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迎接检查阶段(8月—9月)。

学校就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发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办事处安委会***【20xx】20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社区居委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辖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xx年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人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二阶段协调行动、集中整治。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6月-7月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始终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操作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并及时将有关问题书面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三阶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8月份“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和提高“打非治违”成效。

9月份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0前报送办事处安监办。

附件:**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肖平。

副组长:秦旭鹏林松李乐营。

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肖平。

副组长:秦旭鹏林松李乐营。

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和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危及校园安宁、师生安全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食堂、交通、校园安保、消防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保安、门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全。

责任书。

的签订落实等。

2.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设有固定安全法制宣传橱窗(栏)等。

3.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校内主要道路、网络教室、实验室等部位的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全覆盖,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等情况。

4.各类。

应急预案。

制定: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配备情况。

5.安全检查正常开展:开学初、节假日、月初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且有文字记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每辆接送车落实交管责任人、每天交管记录、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情况,以及联合镇政府、交警四中队开展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督查。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现象,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审批备案情况。

3.学生上放学乘车秩序和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食堂的防蝇、防鼠、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操作间、食堂视频监控等情况。

2.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闲置的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室、微机房等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每间教室、教学楼、图书室、微机室的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4.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2.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安全教育周(日)、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工作扎实且有详细记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消防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六)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三室一厅一吧”。

2.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整治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消防安全、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xx年6初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月)。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师生全员参与;二是根据教育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三是全面启动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7月底)。

在学校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结合暑期、汛期等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安全办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校长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与镇教委密切配合,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学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今后的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密切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校长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次集中行动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三是与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与学校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月、安全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严格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广大师生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学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与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xxxx电〔xxxx〕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地区。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机械、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燃气燃油等重点行业领域。其中,湘潭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等重点;雨湖区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家俱生产、消防等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巩固鹤岭地区打非成果;湘乡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重点,同时要巩固非法加油站整治成果;韶山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岳塘区要突出非法经营燃油、非法挖山采砂、消防等重点。其他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明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9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未按规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组织生产;。

15、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9、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各地要把“打非”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并延伸到村(社区),各地要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与村(社区)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同时要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摸底排查的责任,确保摸底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分别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及重大隐患台帐,确保打非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同时建立动态台账,做到每月上报一次。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乡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各级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强化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化打非治违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相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同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县、县领导联乡、乡领导联村”三级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市安委会成立9个联点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及大中型企业“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联点督导,实行包干负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联点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强化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责任与经费保障,坚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厉处罚问责。县、乡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警示约谈和事前问责;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打非”责任不落实的,坚决按照国办发〔xxxx〕2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的严格考核扣分。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xx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2012]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012?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发区、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办事处安委会xxx【2012】20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研究,xx社区居委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成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牵头,辖区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2年4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人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二阶段协调行动、集中整治。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6月-7月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始终要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违法违规操作未进行整改的行为进行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并及时将有关问题书面上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三阶段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

8月份“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和提高“打非治违”成效。

9月份社区居委会“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8月30前报送办事处安监办。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扎实抓好全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七星安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确保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晓玲,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绍森,党工委副书记。

刘芳,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成,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烈,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驰,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孙兆,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勇,派出所所长。

成员:樊剑秋,党政办主任。

周运,卫生院院长。

孙孝,安监站站长。

杨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启,林业环保站站长。

顾韬,综治办副主任。

李清绪,中心校校长。

严绍清,水务站负责人。

冯莉莉,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食安站工作员。

王万龙,国土所所长。

聂伟,规划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潘驰任办公室主任,孙孝、支从选为联络员,负责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全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的。

(6)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10)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问题。

1.道路交通。

主要打击:

(1)过境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的。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

(3)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以及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4)行人违法上高速,行人破坏高速路隔离护栏,违规进入高速行走,违规横穿高速放牧、从事农业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整治铁路沿线违法放牧,破坏铁路沿线护栏,燃烧秸秆,非法穿越铁路,红线范围乱搭乱建,偷盗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五里坪社区、桥头边社区、长征社区、迎宾社区)。

2.建筑施工。

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

(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城镇燃气。

主要打击: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在输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

(2)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3)燃气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消防。

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各社区)。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确保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现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6.非煤矿山。

加强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石灰石矿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

7.工贸。主要打击:

(1)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专项行动,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8.森林防火。

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林业环保站、各社区)。

除8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自然灾害、食品药品、水利、铁路等公共安全行业领域,由各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打击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拟定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在3月份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集中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关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做到边查边改边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落实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管理。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点(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注重统筹推动。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监管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以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区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0、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9、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

0、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测不合格的;

1、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的;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轻型货车等车辆超载、超速、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非法载人的;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的;违法违规运输危险物品的;拼装改装车辆、无运输资质营运的;船舶在码头非法作业、超装超配、无证或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模板支撑、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三口”“五临边”防范不到位的;特种专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的;钢结厂房、混凝土浇筑、管沟开挖、高陡边坡等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未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的;转包或非法分包、挂靠、肢解分包工程的。

3、危险化学品。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的。

4、矿山。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和生产及超层越界开采的;地下矿山擅自开采保安矿柱、中段设置与设计严重不符、仍在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提升等重要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等,露天矿山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边坡超陡、平台宽度不足等,尾矿库违规取砂、放矿、筑坝以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等;尾矿库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的;未按规定落实地下矿山采掘施工队伍“九统一”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等;未按规定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

5、消防。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剧本杀”吧(实体店)、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存在突出风险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的;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

6、工贸。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粉尘场所、涉氨制冷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的;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未按照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

7、城市运行。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监测检测等制度的;野蛮开挖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市政公用行业管网清疏违章作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的;燃气使用经营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入户安检、培训的;未组织送气员开展安全培训的;为不合格钢瓶充气的;用槽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

8、燃气使用安全。液化石油瓶装送气点和配送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超量储存、非法倒罐门店,遏制液化石油气瓶装送气点和配送点事故多发态势。

9、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储存的;未落实危险废物登记申报制度,不如实申报或将危险废物瞒报为原料、中间产品的。

0、特种设备。无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未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检验气瓶和检验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使用“三无”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未对特种设备安装施工进行监管的。

1、旅游。a级景区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游览项目安全性能不达标擅自开放运行的;景区观光栈道与电力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隐患的;景区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完善的;景区景点存在重大水灾隐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台风等威胁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接待场所,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包车不按包车合同规定,私自改变时间、起讫地点和线路运行的行为,驾驶员私自与旅行社签订趟次旅游合同或招揽合同以外旅客的;高危旅游项目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

2、能源。破坏油气管道设施、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盗窃油气的;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的,在检维修时未落实作业票制的。

3、农业农村。农村化粪池、储肥池、沼气池、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厕所、窖池(坑)、密闭水池、自挖水井、孔桩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通风、检测、监护”规定进行作业;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且烟道未通向室外的;农村自建房选址位于自然灾害隐患点,层数、层高不符合规定,施工过程存在违法违规的;烧荒烧草、焚烧秸杆、违规野外用火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要求和“强一线、保安全”行动,强化“反三违”集中行动,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要对照“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四季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百日行动”责任措施,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警示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实行联合惩戒、约谈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区各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报送1例“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至区安委办。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广泛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难点,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施策发力;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力。“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道)每月至少报送1例典型案例至区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安委会已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将于2022年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回头看”。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突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百日行动”范围、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紧盯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按照上限处罚;对违法行为虽未造成事故但具有发生伤亡事故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应严防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治本之策。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强化资料报送。各镇(街道)、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要在2021年11月5日前,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领导,负责组织调度,公安、电力、市场监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要与安监办密切配合,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建材、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无证无照企业。

(一)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假释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三)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四)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经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五)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六)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七)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八)“无证无照散乱污企业。重点清理取缔小电镀、小造纸、小油毡、小颗粒、小炼油、小轧钢和烤花企业。

(一)排查摸底,清理自拆阶段。

镇安监办及有关部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将符合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企业有关情况报送至镇安监办。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违法违规企业自行关停,立即整改,需要拆除的,督促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二)集中执法阶段。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监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查行动,认真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清理取缔非法违规企业,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应取缔逾期未拆除的企业,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集中清理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对其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阻挠执法、拒不拆除、造成污染事故及较坏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开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镇安监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动员,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把上级关于“打非治违”的精神宣传贯彻好,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乡村和企业,形成全镇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要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反复打击、打击反复”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特别是“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死灰复燃。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五

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六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综合办,负责方案具体落实和协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一季度经信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方案,包括:《经信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经信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度》、《经信局安全生产制度》、《***区经信局“一岗双责”实施方案》、《***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预案》等多项制度方案。

3、定期走访调研工业企业。

一季度,经信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累计走访调研规上工业企业9户,企业安全形势良好,均无隐患事故发生。其中,1月份调研的企业有**;2月份调研的企业有**;3月份调研的企业有**。

4、配合安监局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一季度经信局坚持每月准时向安监局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统计表》,并配合完成安全生产相关职责任务。

5、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季度经信局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无相关生产事故发生。我局着重督查安全生产系数突出的石油化工类企业,立足增投入、治隐患、防事故,要求企业定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统计表(企业)》及《***经信局安全生产督查表》,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本站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以下社区打非治违。

欢迎参考!

去年以来,我街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了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201x〕7号)的精神,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彻底清剿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根据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街道安委会决定,在全街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街道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切实加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山街道“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尹江华。

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廖红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全街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2.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5.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不符合经营条件、违规经营等问题;。

8.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一)各社区(筹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定“打非治违”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发动,组织企业全面排查摸底。对于本级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街道各行业主管办公室,建立详细的关闭、取缔、责令停产整顿、实施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台账。

(二)街道办事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办公室,要围绕本行业、本系统“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结合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牵头负责组织、指导全街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职责规定的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确定各自工作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办公室)对于自身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街道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信息。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街道安委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实行督办,并于每月25日前将全街一案一档的办理情况上报区安委办,遇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强化联合执法。根据区统一部署,街道将开展集中行动,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9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2月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街道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25日前将联合执法情况上报区安委办。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驻点督导。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街道各有关大办牵头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打非治违行动,落实全街安全生产包干负责制。

(六)严格问责追责。对“九打九治”工作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一)认真安排部署。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具体负责“九打九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各社区(筹委会)工作方案于4月3日前报街道安委办。

(二)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街道各有关大办、各社区(筹委会)每月20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九打九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罚款台账,报街道安委办。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x]2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建平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201x]18号)部署,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文化系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文化系统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粉尘涉爆、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突出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情况。

(3)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重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文化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型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重大文化活动举办场所和住地的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临建设施、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是否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等情况。加强对“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等措施,督促单位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交通安全方面。要加强外出演出期间以及重大文化活动车辆安全管理,严防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抢超强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模板、脚手架搭设方式、连墙件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检测、定期保养等制度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有效落实。深基坑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粉尘涉爆方面。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情况,是否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和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专项行动从201x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安委专项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填写自查表。

(二)集中整治。(10月---11月)。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2月上旬)。

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单位逐一复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12月中下旬)。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工作总结。

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社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大领导力度,把检查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在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各环节责任,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组织实施,把检查范围扩大到全覆盖。实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深入基层现场,严肃督促整改,要做到一个场所一个场所去排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落实,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去治理。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到重点场馆和重点部位一线,采取“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定期与随机、“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管,把检查标准提高到零容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结果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审查核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倒查,要严厉追究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限期整改的单位和场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因此次安全大检查不落实从而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事故单位责任人要实施上限顶格处罚。

(四)强化检查整改,把检查结果体现到见实效。要把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落实预防事故措施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隐患、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全天候严密监控,并制订应急防范预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治理隐患,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实效,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引领作用,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十大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按照〔饶县安委会发〕(2019)15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彻查非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成立田墩镇田墩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陈志军担任组长,副书记童培魏、杨海峰、常务副镇长江代彪、党委委员邱自兴、王雨辉、综治专职副主任李道兴、派出所长汪民、皂头中队长郑勇、田墩市管分局长肖辉等为副组长,安监站长王世光、中小学校长、各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自兴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行动范围:以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内容包括:

(一)共性方面。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未按要求复产复工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4.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个性方面。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爆破、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未按照“五落实”及闭环管理。

2.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强行拉客、甩客、倒客、站外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3.矿山。未按设计实施项目建设的(地下矿山主要巷道、设备与设计不符;露天矿山基建顺序、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超陡等);超设计范围、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违规取砂,放矿、筑坝违反设计要求;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履行备案手续就投入试生产的;重点监控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5.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批发经营企业违规“六严禁”、零售点违规“三严禁”的行为;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行为的专项整治。

6.消防。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7.特种设备。重点打击气瓶的无证充装等非法行为,整治违规充装、超期未检等问题;打击无证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非法行为,整治特种设备的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明确打非治违重点内容。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9年7月底至8月中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措施、集中整治(2019年8月中旬至9月底)。把开展“百日行动”同深化十大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凡是发生事故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查整改、落实责任(2019年9月底至10中旬)。一是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辖区内存在大量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百日行动”结束后,经镇政府同意,报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十九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井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赵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英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派出所。

责任人:姚景海侯世宏聂会侠。

职责:。

1、做好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排查工作。

2、做好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q支弹d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爆炸物品、枪q支弹d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交警三大队镇交通站。

责任人:张国喜张进才。

职责:。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用车载客、“黑的”拉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查处。

2、加强对镇级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维护工作。

3、加强镇级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好道路警示标志的设立和管理。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安全办煤管站。

责任人:孟英田王五丰。

职责:

1、严格落实领导包矿、人员驻矿责任,严把停工停产关,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

2、做好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3、严格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技术规范通风排水。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管理站克井国土分局克井派出所。

责任人:孟英田刘安和姚国礼杨立新侯士宏。

职责:

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防控,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督导技改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杨东。

责任部门:经贸办煤炭市场办克井工商所。

责任人:苗社青卢为民。

职责:

1、做好地面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地面企业基建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机械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涉铅企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

2、做好煤炭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赵占文。

责任部门:克井派出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责任人:侯世宏纪青军李苏苏。

职责:

1、对宾馆、网吧、酒店、洗浴y中心、商场、超市、市场及其它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重点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3、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责任人:姚景海。

职责:

1、做好宾馆饭店、洗浴y中心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指导科教文卫中心做好文化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徐东升。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张小勋范江波。

职责:

1、做好防火安全。

2、做好河流安全。

责任领导:王峰赵占文。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移民办。

责任人:纪青军任会军。

职责:

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对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郭红旗。

责任部门:各管理区。

责任人:张建波张建奇王文江崔麦社。

职责:

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冬季防火、沼气安全、农村建房、鞭炮类易燃易y爆品等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计生办克井工商所克井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科教文卫中心。

责任人:李会梅卢为民吴建亮张小勋李苏苏。

职责:

组织人员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详细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克井中心校科教文卫中心。

责任人:李宗录李苏苏。

职责:

1、做好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各学校危旧校舍、围墙、大门、食堂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整改。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基建安全工作。

5、做好无证幼儿园的关停工作,做好托教机构车辆无证营运的取缔工作,做好车辆超载查处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各小组要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联络人员,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小组每月10号、20号、30号分别上报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经责任领导签字后书面报至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数量、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

4、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706231。对举报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特别是采掘工程平(剖)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蓄意隐瞒矿井实际情况逃避监管的。

(三)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建设、生产的;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未真正开展技改工作的;施工队伍无相应资质的;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的。

(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煤矿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地方政府认为应当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煤矿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牵头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或机构(以下统称各部门)组织开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

1.各地区牵头部门针对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省级牵头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方案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2.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对照本方案中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二)开展检查执法,强化集中整治(9月-11月)。

1.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逐一督促整改。

2.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暗查暗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全面清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以及兼并重组技改项目,对已到期而不申请延续的,被兼并重组和已列为关闭对象的,长期“停摆”而没有能力恢复生产建设的,以及其他待注销的矿井,要及时暂扣或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严格审查新发、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于9月份组织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并对部分重点产煤省(区、市)开展异地集中监察执法活动。

(三)加强重点抽查,巩固深化专项行动(12月)。

1.各地区各部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回头看”抽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重点地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开展“打非治违”不力的要对地方政府进行约谈。

3.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开展异地交叉抽查执法,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4.各省级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成果,于12月20日前将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

1.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各类严重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公开严惩一批责任人和单位。

2.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协商处理,不得互相推诿。用好“行刑衔接”、“责任倒查”等重要手段,严肃追究责任。不缴纳罚款的申请法院执行,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国有企业责任人要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对无采矿证或已过期的、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要移交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查处;对证照不全开采的要及时移交有关证照管理部门查处。

4.对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x〕80号)要求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并公开处理结果。

5.各地区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省级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市、县级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

6.对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并逐级上报。

7.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融资、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8.各地区对查出的典型案例要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开审判。并利用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抓住一个,教育一片。

9.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因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一煤矿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10.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认真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对实名举报要优先查处。

11.各省级牵头部门每月向国家煤矿安监局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省级牵头部门、省级煤矿安监局每月至少上报2例重大典型案例。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根据《xx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20xx]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0xx·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组长:xxxx区书记。

副组长:xxxx社区主任。

成员:xxxx社区副主任。

xxxx社区安全生产专干。

xxxx社区干部。

xxxx社区干部。

xxxx社区工作者。

xxxx社区工作者。

xxxx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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