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某本书、文章、杂志、报纸等的感受、触动以及心得体会的一种文学表达形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思考和评价所读之物,我觉得我们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读后感是一种反映个人阅读体验和思考过程的重要方式,通过写读后感可以使阅读变得更加深入和有意义。读后感是一种艺术性的表达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略和理解作者的观点、情感以及作品背后的意义。读后感是一种思考和感悟的结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所读之物的核心思想和主题。读后感是一种有效的阅读反思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思考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误解、困惑和问题,进而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表达自己对书中人物形象和性格的观点和评价,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洞察人性。以下是一些读者对科幻作品的读后感,他们从未来科技发展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和遐想。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一
感触一:一本好书。将众人对生命的期冀—活过一百万次(也就是我们希望的来生吧),以拟人化的手法细腻地展现出来,从猫死过一百万次-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对生命的眷恋-猫再没有起死回生过,让每读一遍,就会在内心有更多的感悟,让人百看不倦、爱不释手。
感触二:众猫的百般殷勤,野猫不为所动。这是我们人都很难做到的,但是,这只猫却做到了,因为它活过一百万次,所以,它更明白自己对生活的追求,它根本不为这些物质和谄媚所诱惑,它只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生活。
感触三:当白猫死去的时候,野猫张大嘴巴痛苦欲绝的表情。书中猫死过很多次,每次都有人为它难过,为它哭,但是,猫的表情很淡然,乃至到最后的麻木,但是,图中最后猫那大哭的神情,让我们从画面看到了从猫的外表到内心都是很痛楚的,爱的深、伤的也深,画面中,野猫那痛苦欲绝的.表情,让读者看到,也会感动很痛苦。猫这一次生活过的很是轰轰烈烈。
感触四:老了与白猫的相依相伴不离不弃。当白猫变成老奶奶时候,野猫对白猫的相依相守,对白猫的温柔,和那嗓子眼儿发出来的“咕噜咕噜”声,让我们想起黄涛写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来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感触五:野猫对精神生活的不懈追求。按理说,猫在一百万次的复活中,有些时候是被当做演出或者作案的工具,死法不太好,但是,在与老太太的生活里,猫基本上就是过着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享受着主人的呵护,这一次,猫是老死的,按理说,猫这次应该满足了,但是,猫并不喜欢。在猫的不满足中,猫终于做回了自己,找到自己的真爱,与白猫相爱育子,并领略到生命所赋予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以至于不再选择复活。
感触六:进一步解读了生命的意义。猫做过各种各样人的猫,也就是我们人所喜欢的,对生活的假设,如果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我会……,猫活过一百万次,只有这一次是它最珍惜的,因为有了这一次,它懂得了珍惜;因为这一次,它希望生命更长久;也因为这一次,它再也不想起死回生过。因为这是它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一次。在这次生命的旅途中,猫不但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爱他人,爱白猫和小猫胜过了爱自己,也只有真正自爱的人才更有力量去爱别人,这就是一种爱的升华的超越。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进一步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祝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像白猫与野猫般生活的甜蜜、幸福、有质量、有意义!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二
x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
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故事。乌云压头而至,我坐在幽暗处,闭着眼,带着淡淡的伤怀,回忆起文章的内容:多么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
处处受到本地人的欺负,异样的目光,加之战火的侵袭,让原本亲和的世界失去了本应快乐的儿时天地。大人的情感愁楚给了他们,在坏小孩面前,阿米尔产生了畏惧,然而,善良可爱的哈桑却时时都在保护着阿米尔,不让阿米尔受到任何伤害,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阿米尔是他主人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友之约。然而,哈桑被打,被欺骗,被误解都因阿米尔的心境过于懦弱所制。最后,哈桑选择了离开,阿米尔的内心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十几年后,阿米尔用行动弥补了多年前的过错,挽回了自己儿时的懦弱之行。”文章里的风筝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哈桑在给阿米尔捡风筝时受到欺辱,而阿米尔却看之不理。事后,他们都在无声的躲避什么?”
漆黑的夜空下,月光倾斜,我倚窗望影凝思:“每个人的心境都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试着用心的去感受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对于自己的朋友,如果你进一步去感受他的心境,你就会发现,你与他的心境是有相通之处的,就因为这一点,它才时不时的会触动你的情感线,让彼此的心境都明白彼此的意思。哈桑就是明白了阿米尔的心境才离开的。但我们要明白,不真挚的友谊好似你的影子,当你处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地跟着你,但你一旦走到阴暗处时,它立刻就会离开你。我和她,感情是真挚的吗?借着月光,我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那一页。
阿米尔因为儿时的不勇敢,在哈桑受欺负时抛弃了他,之后又故意让他爸爸误解他。单纯的哈桑就像单纯的我们,误解了友谊的真谛。我和她之间也是如此吗?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包括被黑暗笼罩的月之友。拿起我与她共同拥有的笔,依光写下:“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时间长了,这种友情也会如咖啡一样浓厚了。就像阿米尔与哈桑,他们的友情就是源于心底的最深处的结果。”好想告诉你,其实我的默默关心是。。。
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
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的幸福和快乐,朋友是歌,唱出一辈子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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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三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四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五
读完本书突然发现我计划写的故事已经不符合一个好故事的标准了,于是正在写的故事被迫停了笔。这也是读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及时叫停,免得笔下平庸,平庸就是死亡,浅薄就是误导,不够标准的文章就是浪费时间和生命。
站在作者的角度,换位思考。我知道,他思考这个故事很久了。一个由童年追风筝开始寻找的故事。作者内心深处最渴望表达的东西十分清楚:这个主题对表现时代是否有深远的意义?是否把握了时代脉搏?是否将以往的生活经历与故事中的想象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然后,他把和主题相关的想象力充分发挥至最大,尽全力让故事跌宕起伏,波澜壮阔。这本书的最精彩之处在于想象力和真实生活之间看不出痕迹,这是作者高水平的体现。
在书里,想象力构成了故事的精彩和骨架,生活阅历填补了故事的血肉和细节。想象力和生活阅历各占了一半。而想象力来源于他深刻的思想,作者本人的'职业是个医生,头脑冷静逻辑思维缜密,故事的发展合情合理,很多人误以为是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早年在阿富汗的生活阅历让他的大脑筛出了精彩的场景,对话,人物观察,书中一一被派上用场。
追风筝的人成为近年来国际文坛上杀出的一匹黑马。作者向全世界的人讲诉阿富汗不为人知的历史,那里发生了些什么,我们不曾在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者听到的故事。
在好莱坞编剧圈子里,影响深远的当属“英雄之旅理论”,书中提到了一个好作品的十二个组成部分。
普通的世界。
冒险的召唤。
对冒险的拒绝或抵触。
与智者相遇。
穿越第一个极限。
测试,盟友,敌人。
接近深层的洞穴。
严峻的考验。
得到嘉奖。
回去的路。
复活。
满载而归。
追风筝的人把这些内容发挥到了极致。一直拽着你跌宕起伏,特别是他踏上回乡之路,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过程,被关起来,挨打,到签证的不顺利,以至于索拉博在洗浴时割腕自杀,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又是那么精彩纷呈。
每次,他遇到的困难都是巨大的,但是最后都克服了,书中的几个精彩之处读得你泪流满面。作者运用第一人称,使故事不露声色,真实可信,尤其是油罐车里的逃亡描写让人过目难忘。
长篇将是文学的最终归宿。长篇的好处在于可以囊括发生的战乱。阿富汗,因为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因为拥有石油,因为是一个伊斯兰国家,因此而多灾多难饱经风霜。作者的初心是“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他实现了这个毕生的愿望,达到了他的目标。
灿烂千阳》《群山回唱》和《追风筝的人》成为他最畅销的三本书。也成为一个出版史上的奇迹。他的书在全世界畅销,位居畅销书排行榜高达一年之久。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六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为财富和爱情出卖了自己的人格,一个人哪怕再穷再苦,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尊严。
读完《简·爱》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分。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女主人公因父母离世而被舅舅收养。但在舅舅家,她总是挨打受骂,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和表兄打了一架,结果被关进“红房子”,后来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在那里,她度过了八年时光。在这期间,她认识了善良的谭波儿小姐和可怜的海伦·彭斯。然而,海伦离世,谭波儿小姐的离去,使她感到“保持平静的理由早以不复存在”,便毅然登广告求职,去了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在那里,她认识了可爱的阿黛尔,为人亲切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还有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相识,相爱,直道结婚时出现了意外,简出走了。简流落到了沼泽山庄,做了一名教师。令她惊喜的是,里费斯一家竟然是她姑妈家的孩子。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他要求简嫁给他,并且与他一起去印度传教。简拒绝了,并决定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与罗切斯特结了婚,过上了她想过的生活。
文中的简·爱是一个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生活的人。简·爱说过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从这一段话完全可以看出简·爱是一个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人。
《简爱》告诉了人们对于命运的安排,不要屈从,而是不屈不挠,敢于反抗;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的感情,勇敢追求真爱。
我始终把它放在我的枕边,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每天都要成长。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做女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而是写出来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命运抗争的故事。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容貌不出众,但也许正是这样的灵魂卑微,才写出了这样震惊全世界的小说《简爱》。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丧失父母,唯一爱她的舅舅领养她又早逝。她过着流离失所、任人驱使的生活,饱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生活。为逃避严酷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他内心的感情世界,陶冶了他的性情;苦难又磨练了他的意志。这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
在这个社会没有所谓的自由恋爱,纵使卑微,简爱依旧保持了一科出淤泥而不染的心。她积极向上,身为一个旧社会女性,依旧保持了应有的自尊。
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罗切斯特时,他很清楚的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代沟:罗切斯特出身豪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
简爱虽然外表不美丽,但心地善良。他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但决不自甘堕落。而当今的社会,人们都选择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尊严去哪里了?这种爱情,犹如一杯清水,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灵。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的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负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也许,这便是他至今仍是全国各地读者最爱阅读小说之一。
繁星在空中闪烁着,繁星在我心中闪耀着;春水在河中流淌着,春水在我心中荡漾着……不知从何时起,我爱上了这本以母爱、童真和自然作为主旋律的书——《繁星春水》。
接下来我将带大家品读一二。“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它们的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赞颂了。”多美的诗句啊!脑海中不禁呈现除了那样宁静的场景——繁星在深蓝的太空中闪烁着,好似在无声的对语和赞颂。短短的几句话,勾勒出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画面。“闪烁”、“深蓝”、“沉默”、“微光”、“深深的”,这些词,用得是多么地恰到好处,很好的体现了自然风光,但是我们的这位“世纪老人”——冰心奶奶却从未称自己为诗人,由此可见冰心奶奶的谦卑。“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从感叹号中,我读到的是肯定,是对童真的向往与歌咏,也是对真善美的崇尚。冰心奶奶在孩子身上看到的是纯朴的天性与真挚的感情。在冰心奶奶的眼中,孩子代表了“爱”的真诚。
从这个短小的诗中,同样可以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挚爱。“为这段送百万圣灵不觉的炮声,严静的夜里,凄然的将捉在手里的灯蛾放到窗外去了。”这里,我们读到的有一份凄凉与悲怆,但我们也同样读到了冰心奶奶悲天怜人的伟大情怀。她一声信奉的“爱的哲学”,得到了体现。合上书本,我不免有了一种被净化的感觉。这本诗集告诉我了母爱的伟大,自然的和谐与童真的纯朴。我的心灵彻彻底底地被《繁星·春水》所折服。
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简爱》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七
“我从不肯妄弃了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没错,它是冰心奶奶写的一首诗--《纸船》。
《纸船》是冰心奶奶在1923年8月27日在太平洋舟上写的。
冰心奶奶写了《繁星》,这本书由164首小诗组成;《春水》也是冰心奶奶写的,它是《繁星》的姊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纸船》就是《春水》中的其中一首小诗。
她最赞颂的是母爱。她在春水里这样写道:
母亲啊!天上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冰心奶奶让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价的,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八
在元旦放假三天中,我读了一本叫《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是一本描写小学六年级学习生活的一本书。整本书幽默搞笑,富有童趣,真是令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写的。杨红樱在19岁的时候发表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她出版过《女生日记》、《男生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等。
这本书是《那个骑着车轮的蜜儿》的续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红宫小学的学习生活。由于蜜儿当上了六年级的老师,她学生的学习气氛又一下子变得热烈起来了。她带领同学们给“不快乐”办葬礼,去郊外玩耍,和孟乔儿去家访,看哪些家长是“爱心杀手”……让我们看到了天真的童心与孩子们的向往。
其中,给我映象最深的就是蜜儿和孟乔儿扮成探长和探员去孟乔儿的同学家家访,最后几乎每位家长都成了“爱心杀手”。“爱心杀手”顾名思义,就是爱的太深,太重,最后反而把别人都害了。在文章中写到,孟乔儿好不容易放假和父母在一起能吃个“团圆饭”,可是孟乔儿的爸爸却让自己的女儿没吃饭就去上了2个小时的英语课,一直到九点多才回到家,孟乔儿累的没吃饭就睡觉了,到了第二天,本来是周末,可以好好休息,但孟乔儿的父母又给孟乔儿报了俩门补习班……文中的父母是想“望女成凤”,都是为了女儿的前途,但他们都不考虑女儿的感受,仿佛女儿是一个机器,塞给他什么,她就会什么。他们一门心思是为了儿女好,为什么到头来却背了个“爱心杀手”的称号?他们一直是非常纳闷的。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九
高中读后感的写作是一个难点,怎么才能把高中的读后感写好写透彻呢?又该如何把握好高中读后感的精髓呢?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中读后感参考范文吧!
我对课外书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所以,并不曾体会给课外书的美妙趣味。
因此,我不曾了解过《边城》这本书,也不知道沈从文是何许人也。
但是,也许,是因为同学的推荐下,也许,是因为老师的建议,又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不可抗力,我阅读了《边城》这本小说。
初读时,只觉得平淡无奇,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情节,不过,我很快就被湘西人的朴实,茶峒的美景给迷醉了。
女主角翠翠,是一个无爹无娘无祖母的三无孤儿,唯独有一个撑渡船的祖父相依为命。
天真、善良、勤劳,对美好回忆充满向往,是翠翠的所有代名词。
在一席水中,在群山环绕间。
她撑着渡船,唱着小曲,时而还有几声大黄犬的轻吠,有雀翎婉转的吟唱,傩送在月下“走马路”、“唱情歌”,只为博翠翠一笑。
沉思静想,只觉得恬静、美好,书中有置身于世外的桃花源,便有了远离纷争的无忧无虑。
不仅如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淡、平凡。
翠翠的故事,没有像现在电视剧一样的狗血剧情,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就生死大劫或秀恩爱,也没有所谓的三角恋四角恋,更没有我要拯救世界的伟大英雄形象。
《边城》写的是一种真实,更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觉得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也许,翠翠的故事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它展现给我们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对亲情的执着,对生活的乐观,《边城》值得忙忙碌碌的我们去深思。
小说的结局,不是情人相拥而泣,从此幸福在一起的结局,而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傩送是否会回来,又是否会娶翠翠,选择渡船还是价值不菲的磨坊,值得读者回味。
于是,在这种猜测结局的伴随中,无疑又增加了《边城》的价值。
所以,如果现在的电视剧和电影过于浮夸的话,那么《边城》就是能让人解放的一剂良药。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平凡,是真实的,是客观的。
对我们而言,只有在平凡中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才能拥有人生的价值。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
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
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
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
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
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
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
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
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看完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害羞、腼腆的曾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历遭遇,无疑她是勇敢的,也是痛苦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
高中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历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湖北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方便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害怕,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安全感,第一年高中,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公告栏上面寻找租房消息,最后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开始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大概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高中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慰藉,才是最深沉的孤独。
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热闹,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现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配合他们扯动着嘴角,最后,你会讨厌这样的自己,慢慢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平时闲的时候就会看看一些青春励志的书籍,目前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翩翩的《永远热泪盈眶》,这本书看来很触动内心,一个个小故事,温暖我们每一个人,或许你有踩在刀刃上的勇气,但不要把你那颗本该柔软的心层层包裹。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现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毕竟我们都是一样正经历着孤独,被孤独打败,到最后却也觉得光荣。
谢谢刘同,用文字温暖了我们。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十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春水读后感。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读后感《春水读后感》。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十一
父亲再伟岸的身躯也有衰老的一天,他的爱如山稳重,不轻易言说,朱自清在《背影》里的描写,让大家潸然泪下,以下就是背影的读后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直以来,《背影》这部作品总是让人感动万分,虽然早在初中《背影》就作为课文被学习研讨过,但不可否认经典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每读《背影》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情愫,正应验了“常读常新”这句老话。
记得初中刚读时,我曾为作品中父亲做的这些细琐只事感到不解,为什么要将这些平凡至极的事写入文章。
现在,我才渐渐懂得了作者那自认“聪明”背后真正的内涵。
出行之日,父亲本是不准备送“我”的但终因放心不下,还是亲自过来送,并托付茶房好好地照应“我”。
对此“我”的看法是——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
平时父母细致到点的安排常让我觉得有些迂,甚至在别人面前觉得难为情。
不理解父母这时候怎么不懂了呢?还是自己聪明,赶紧摆脱,觉得会让人留下笑柄的。
但渐渐地我发现在那些身经世事的作家笔下,与我同样的经历,却是全然不同的看法。
随着一年年地成长,我才更加明白,这是一种少有的也是极其珍贵的亲情。
或许父母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幼稚”、“完全用不着”,但那份融于其中的无限的关心、无尽的爱袒,却是只有深品才能体验,才能了解那份来自亲情的苦心。
其实自己并不聪明,真正智慧的是我们父母,他们不惜以自己能做到的一切方式,灌注爱在孩子这片原野上,身处肥沃土地的我们竟然自作聪明,把善意的初衷看成累赘,多么得不该啊!看到过一本书上总结人一生各阶段对父亲的看法,很经典,大概意思如下:很小的时候,总是依赖于父亲,因为他在孩子眼里的强大与万能;上了学,渐渐地为父亲严厉态度与苛刻要求感到不满,开始出现抵触心理;二十多岁,有了一点生活经历就觉得可以闯遍天下,在新潮的社会中,父亲的.老话显得更不中听了,就是要逆其道而行;人近中年,看遍了人情冷暖,细细嚼味,原来父亲的话是很有道理的,终于发现,父亲教给孩子的都是自己一生中吃的教训、苦头以及难能可贵的经验。
那份爱是不忍我们经历他曾受到的苦的别有用心,这才真正明白了父亲的好与伟大。
这样感人的画面让无数人动容,真的只有买橘子这么件小事吗?不,远远不止。
父亲艰难地前往,又是如何努力地回来,努力地装作轻松催促儿子上车,这其中既有一位长辈的关爱与奉献,又有一位父亲独有的深沉与含蓄。
肥胖的背影蹒跚前行,即使是在人来人往的铁道口,这一幕也一定会让儿子今生今世不会忘怀,不忍任之飘入过去历史的浮尘中。
小小的橘子因为沾上了父亲的气息,变得格外甘甜起来,尽管日后父亲待他渐渐不同往日,但“我”惦记着只是父亲的好,惦记着父亲对儿子美好的初衷。
文章结尾段——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我的脑中缓慢插放着蒙太奇式的画面,不禁泪欲夺眶。
如此真切感人的情节在朱自清其他作品中也多有体现,在《给亡妇》中,作者深切怀念那个一直只挂念孩子与丈夫的爱妻,件件琐碎的小事却道出了平凡夫妻间真挚的感情。
《哀韦杰三君》中韦杰三的“忧郁、悲苦、坚忍、温雅”最足以“引人深大之思和切至之情”。
品读朱自清的文章,我不仅感受到他笔下个个生动人物的气息,更感受到了他自己人性的美丽光辉:善感的心灵,一颗勇于肩负责任的心!
读《背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文中那“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前行”的背影却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
它似一根琴弦,一经拨动,便触动我的心灵。
在中国几千年浩瀚文学中,歌颂父亲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朱自清的《背影》却留给我最深的印象。
作者只是以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一个普通的动作,没有高调的铺张,也没有华丽的修饰,却让人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其中的浓浓的亲情。
我想起我的父母,如此细腻的温暖,滋生在我的心底。
我很敬佩作家们或擅于写文字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感情从笔尖流泻于纸上,自然而亲切,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心灵随之跃动,情感随之流露。
就像《背影》这篇文章一样,能带给我们感动。
作者写到父亲去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要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那边的月台。
父亲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现出很努力的样子,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留下了眼泪。
有的时候,仅是一个背影,就已能够表现一位父亲全部的爱。
孩童时的我,却不是这么想,不善言辞的爸爸,让我总是觉得他不关心我。
我总以为妈妈爱我多于爸爸爱我。
早上出门前,妈妈会提醒我“路上小心”,爸爸只是无言;碰到有考试的日子,妈妈会早早起来,给我做好营养早餐,爸爸却还是在睡觉;放学回来,妈妈关切的问我考得怎么样,爸爸还是平静的吃着饭……这些都让我觉得我的猜想是没错的。
爸爸爱抽烟,一直就是这样,他那早已被烟熏的焦黄的手指如今还夹着一只卷烟。
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他身上总有一股烟味,令我万分讨厌的烟味。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得了阑尾炎,动了手术。
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我很害怕,从来都没有动过手术,我不知道动手术有多疼。
于是我抱着妈妈哭,嚷着可不可以不动手术……妈妈也跟着我难受。
可是我找不到爸爸,心想这个时候也不在我身边,他真的是不关心我。
我幼稚的想法是让爸爸妈妈都心疼我,那样我就可以不动手术了。
很快,爸爸来了,他已经打理好一切,我住进了我的病床,手术安排在九点半。
我心里特别惶恐与不安。
这时,只有妈妈陪着我。
爸爸正在病房外面的阳台上抽烟,烟雾缭绕中,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九点半马上到了,护士进来跟我说,准备好了吗。
我听了害怕得眼泪直打转转。
这时,爸爸看着我,轻轻握住我的手臂,说,不要怕,很快就好了。
眼神中分明的关切和安慰。
我使劲地点点头,可眼泪却抑制不住的溢出来,耳边的头发也已被泪水湿透。
爸爸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和着急。
我心里一动,爸爸是关心我的。
长大后我渐渐懂了,每次爸爸有心事的时候他就会抽烟,那些烟雾正是他深深的愁绪他的烦恼。
再次回想那个烟雾中的背影,那就是我的爸爸,深爱我却只是不懂如何表达的爸爸。
是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会像母亲那么直白细腻,往往是更加隐晦,如涓涓细流温暖女儿的心田。
他们不需要开口表达,更多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有时候,只是一个背影,却让你感觉到无比的信赖和安全感。
一生背负爱与责任的双脚走过了崎岖,并不宽厚的肩膀顶托着这温暖的家。
留下的只是背影,那勤勤恳恳忙碌着的背影,你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
你的背影,在凄风里傲然着,雪霜满地,你的背影坎坷数十年,你要多保重,爸爸!因为你的孩子已经渐渐地长大!终有一天有能力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爸爸,是你,一直在给我勇气,是你,为我树立榜样,看着你的背影,我明确了自己的方向!
那是九月的一天,我和你一起去登香山。
望着红枫掩映下的香山,我异常兴奋。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十二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很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很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平了很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大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是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人会这样坚强,高尔基能轻松过去的坎,我们或许费再大力气也过不去吧,凡事,还讲一个毅力。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了吧!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十三
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这本书向我们主要介绍了17种昆虫。
《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篇十四
自从读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后,我多么希望你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玛格丽特创造的。在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你的坚强、执著、还有那感人的爱情。在经历十二年中的那么多事情后,你从绝境中挺了过来。并且从一个纯真的少女逐渐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刚读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个塔拉镇被许多男人迷恋十六岁的美女,一双淡绿色的眼睛,乌黑的睫毛,翘起的眼角,全身白皙的皮肤使你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一直爱着希礼,当你知道美兰和她结婚后,你十分生气,痛苦,就赌气嫁给了你并不爱的韩査理,当南北方的战争开始时,韩查理死后,你就去了亚特兰大和白蝶姑妈还有美兰一起生活,其实你是想等胜利后见到希礼,可以看出你有多爱他,一个为爱执着,如此心思细腻的小姑娘!
在舞会上,你居然是如此大胆,为了再能像别人一样尽情的跳舞,守丧期还没过的你当场和人人都讨厌的白瑞德跳舞。自此你渐渐的把一个南方妇女应有的教养和规矩抛在脑后,穿白瑞德的赠送的花衣,帽子和各种饰品,,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根本不在意,只希望高兴的生活(和希礼一起)。白瑞德偶尔也会让你头疼,你告诉自己你爱的是希礼,不是白瑞德。一个为爱执着,喜欢自由的你!
亚特兰大宁静的生活远去,希礼的生死未卜,北方佬已经快要攻打到这里了。美兰怀孕了,白蝶姑妈逃走了,你想让梅兰死掉回到塔拉,但你还是放下对塔拉的思念留了下来等待梅兰的孩子出生。那天梅兰喊着肚子痛,而你穿过了死人堆找米德医生求助,可米德医生还有许多事要做。这时,你担负起了一个嫂子的责任,从来没有做过接生婆的你竟成功了使美兰生下了孩子。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的女性!
回到塔拉,你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也因伤心过的成了疯子,家里的首饰,食物都被北方佬抢走了。你伤心、绝望,头目,同时,一股带满仇恨、求生欲望的心正在猛烈的燃烧,你发誓,你要努力赚钱不让自己的家人在挨饿。每天,你拼命的采摘、种植棉花,分配仆人们的家务活,生活的艰辛腐蚀着你的容貌,食物和金钱的短缺的问题时刻占据着你的大脑。坚强的你为了凑足很高的税金,不然会被关进牢里对生命的渴望使你放下以往的尊严和嬷嬷一起去了亚特兰大向白瑞德借钱。白瑞德的拒绝使你再度感到绝望。在半路上碰见了苏安伦的情人弗兰克,因为他有一些钱,无奈的你费尽心机用了一大片谎言欺骗了弗兰克使他跟你结婚,让人又憎恶又令人爱怜的郝思嘉!
婚后,你用你那无穷的智慧、男人般的头脑在工厂里生出了许多金钱,甚至,你为了更快的赚钱去雇用那些囚犯。城里的人渐渐疏远你,但白瑞德给了你莫大的安慰。
三k党事故使弗兰克死了。这是瑞德终于跟你表白结婚了,你们不久之后生下了邦妮,她有嘉乐的豪放 、勇猛,可邦妮在四岁时因为赛马而被马摔死,你发出悲伤的叫喊,我能深深的体会到作为母亲失去孩子的痛,可怜的思嘉!
南方最终胜利了,可这时,美兰因流产而生命垂危。你以前希望她死的心没有了,并十分真诚的为她祈祷,最后美兰离开了人世,你悔恨自己当初的想法,去骗一个一辈子都感恩你、信任你的人。我看到了你人心的善良与真挚。
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爱的不是希礼,而是瑞德,可这一切都太晚了,白瑞德对你的心死了并决定离开你到别的地方生活。你伤心欲绝,又把希望面向未来的明天。
十二年后的你让我叹服,一路的艰辛使你成熟,也使我成长,虽然刚不青春期的我并不能深刻的理解爱情的含义,但我希望你最终能够找到丢失的的爱情! 只要你坚持相信明天会更好!
祝你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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