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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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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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喜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通过列举具体的案例和实例来支持自己的陈述。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考的方向。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一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如发现重要重大食品问题,立即上报辖区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二

为了支持西安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制定了《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食品稽查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各食品相关处室: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意见书》(市法制规登[]4号)意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西安市法制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工商所监督张贴在食品经营店醒目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七、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十、保证把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十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

(签章)

二0xx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 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

要求;

(一)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

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四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五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下面带来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借鉴。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 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老实取信、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我特向xx县工商局 分局(所)和广大消费者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争当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经营的楷模,带动和促进我县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二、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食品批发商、供货配送商和食品零售户100%使用“三合一”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目、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认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五、服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主动配合有关部分依法开展对经营场所内的检查。

以上承诺,真诚地恳请工商部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视,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法规惩处,同时,我们倡议全体行业同仁踊跃加进我们行列,为我县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六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七

尊敬的余常委、刘兵副市长:

根据市级有关领导近期对化肥市场供应情况的批示,我市供销系统对化肥流通环节的供应情况作了一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化肥供应情况。

1、企业经营网络现状。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8个销售经营化肥的`成员企业,共设有化肥连锁经营网点426个,分布全市各个乡镇,农民购买化肥较为方便。

2、化肥库存情况。截止12月20日,全市供销社系统化肥库存为6360吨,其中碳铵4500吨,尿素1410吨,复合肥450吨,基本能保证市场供应。

根据市发改委的调查,我市4个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的碳铵、尿素是绝对能保证我市市场供应的。目前是化肥销售供应淡季,除美氰公司仍在正常生产外,其他3个碳铵生产企业都在停产检修机器、设备,化肥库存确实不足。另据调查,农民用于灌溉小春作物(如油菜、小麦等)的化肥大部分农户已是备足了的,所以真正的用肥高峰要在明年3月种大春作物(如玉米等)之后。目前化肥供应市场是平稳的,价格也是比较合理。

二、明年化肥市场供应的几点建议。

1、请有关部门敦促万通、蓥峰化、洪达家鑫3个碳铵生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同时做好生产用气的协调工作。

2、请有关领导督促各区县要尽快建立化肥储备制度,每个区县可采取指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经营规模较大流通生产企业,常年滚动储备适当数量的碳铵、尿素,财政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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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八

承诺单位: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与食品经营者签订本责任书:

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做到悬证亮照经营。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采购食品,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乳制品销售者按照规定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并按进货商或按月装订,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销售食品时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或销售信誉卡凭据。

五、食品货并按得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必须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鼠咬、包装破损、不合格食品或“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及假冒、仿冒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单独存放、停止销售、退回供货商、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措施,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并销毁。

七、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标识,保证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齐全。

八、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及柜台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始终保持生产经营场所整洁、干净、卫生。

九、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食品经营者应认真履行本责任书,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自愿接受药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食品经营者保留,一份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品经营者: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九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

三、不断完善场所、设施、人员、制度等经营条件,保持符合食品流通许可的要求。

四、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从事经营活动。

五、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查验记录或载有相关信息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六、决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十一类食品。坚决杜绝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七、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八、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投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

第一条为了支持我市食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食品流通环节以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企业。

第三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并对所出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有关食品药监部门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加强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置场所属公共场所的,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设置场所不属公共场所的,应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场所证明。食药监部门将许可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许可经营方式核定为零售。

第六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将自动售货机设置情况,向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食品流通监管机构备案,并及时报告自动售货机设置地食品药监部门。

备案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本市区域内拟设置自动售货机的'机器编号、设置点具体位置及布局图;自动售货机迁移、取消等信息。

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新增设自动售货机出售预包装食品,按以上要求进行备案和报告。

第七条自动售货机必须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置场所环境整洁,售货设备定期消毒,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善。

(二)为防止儿童(未成年人)误食误用,自动售货机不得在幼儿园和中小学周边200米内设置,并有适当高度。

(三)自动售货机不得销售酒精类食品、散装食品,以及乳制品等容易变质的食品,也不得销售保健食品或其他非食品商品。其他对贮藏条件有特别要求或不宜在自动售货机内销售的食品,不得采用自动售货方式销售。

(四)自动售货机应可以打印销售凭证。食品样品展示区和销售存货区采用物理分离。

(五)为统一规范经营,便于消费者维权与食品安全监管,所有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其设置的自动售货机上明示企业名称、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紧急联系电话、12331投诉热线。上述标记标识应明显且不易脱落。

第八条自动售货机设置地食品药监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监督企业落实定期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销毁变质、过期食品等措施,有申诉举报自动售货机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问题食品的,自动售货机设置地食品药监部门应立即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封等强制措施,并及时告知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

第九条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住所地食品药监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对违反本规定或有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条本规定自204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

1.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2.《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十问。

3.《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专家解读。

4.《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5.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6.解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7.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

8.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9.《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十问。

10.《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一

为了确保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食品合格证单《(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进口食品。

本批进口食品存放在以下仓库场地中:

仓储场地名仓储场地地址:

进口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公司印章)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二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单位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坏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内容的真实性,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本超市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承诺单位(盖章):xxxxx。

承诺人(签名):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单位:

承诺单位(承诺人):

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专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3、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7、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提供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具给客人消费使用。

8、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9、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10、自觉制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等管理机关报告。

五、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20xx年月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五

为了确保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食品合格证单(《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进口食品。

本批进口食品存放在以下仓库场地中:

仓储场地名:。

仓储场地地址:。

进口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公司印章)。

20xx年_月_日。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六

1.我们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3.保证本单位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的)产品标准规定。

4.如本单位生产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本单位一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整改。

我们一定把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放在第一位,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安全的食品。

xxx。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七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内含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持续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贴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持续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贴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贴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光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持续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持续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透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职责。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贴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资料。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八

一、保证认真开展食品的自查,对自己的经营场所,仓库及其它有关场所进行认真、严格检查,若发现问题食品保证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举报。

二、保证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不存有、不经营问题食品。

三、保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产品表示,并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四、保证不销售过期、变质或者其它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保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五星工商所各持一份,严格遵守承诺。

承诺人:五星工商所(盖章或签名)(盖章)。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十九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务必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专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3、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7、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带给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具给客人消费使用。

8、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应当持续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9、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贴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贴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等管理机关报告。

五、自觉理解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日期:

食品安全流通承诺书篇二十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xx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餐饮服务单位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原料采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不采购使用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5、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监管部门监督,若有违反敢于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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