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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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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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方案应该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不同的方案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和策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方案的评估和检查是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和工具。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一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1月1日起,鹤壁市为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37号文件。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

5月15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炉,自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将按照略高于全省去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市20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执行。据统计,去年全市1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就已达到1700元,此次是自以来,我省连续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预计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将在6月15日前发放到位。20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后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三者叠加计算。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则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15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倾斜调整是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5元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此外,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1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三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1月1日起,鹤壁市为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37号文件。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四

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辽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具体分档和补贴。

个人缴费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并扩充了个人缴费档次。原来新农保的缴费档次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城居保又增加了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5个档次,现今增加1500元和2000元档次,扩充至12个档次。

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标准的,各市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

参保人员为重度残疾人的,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可从实际出发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五

2013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3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个多月过去了,各地调整方案何时出台?这些问题受到众多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注。近日,北京、上海等地公布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山东省上调方案中将加大“公平因素”所占比重,缩小不同群体的待遇差距。

有关山东2013年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拟订,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将于近期向社会发布。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比提高幅度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10%的标准,并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发。

去年,本市彻底打破劳动者“身份、户籍、地域”界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全市将180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覆盖范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100多万人。其中,退休职工约有200多万人,其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2500余元,位居全国前列。相比全国20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的标准,本市高出了不少。

据了解,本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今年已经是本市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六

从2014年1月1号起,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上海市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2014年1月起上海将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对2013年底前按“新农保”、“城居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调整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将约有46万“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镇保”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上海市约有46万人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工资。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关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将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于2014年1月起将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上调。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按“新农保”、“城居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调整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约有46万“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按“镇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上海市约有46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已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增加养老金的水平与2013年大体相当。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述各类人员,可于1月16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领取增加的养老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根据国家关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按“镇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上海市约有46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已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增加养老金的水平与2013年大体相当。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基数140+工龄×3+2013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对7类特殊情形人员予以了政策倾斜,比如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

增加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执行,近日多个市州陆续将1~4月的补发金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并从5月开始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3元。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7类情形还可重复累加,实施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

还有7类特殊情形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而且同时符合两类及以上“特调”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此次调整,领取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我省近年来加大了调待标准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调到3元/年。此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意味着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增幅越大。

2019最新文件规定,关于退休重要的五个名词。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19]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

合同。

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八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鹤壁市为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2014]37号文件。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九

江苏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58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全省方案出台后,各地将很快制定并出台当地的调整办法,并力争4月底前到位,补发今年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据介绍,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这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朱华说,“由于今年内涵要求不同,调整的总水平与往年实际会有变化,但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举例退休人员王老先生,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朱华说,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例1退休人员张老先生,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有条件的企业应建企业年金制度。

朱华介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一

山东20xx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33号),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xx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而增发的养老金也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xx年国家确定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部分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15年及以下设一档,月增加额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设一档,月增加额相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二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三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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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1月15日下午公布:本市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等养老人员增加养老金。

20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5元。

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70元。

对201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增加养老金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

上述各类人员,可于1月16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领取增加的养老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四

5月12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荆州将严格按湖北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项执行。此次调整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在普调基础上,达到相关条件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同时,荆州对高龄退休人员有倾斜,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按照相关文件,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相信只要人们的心理有了保障,国家才能深的民意。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五

川人社发〔2016〕3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9月6日。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六

(一)调整范围:

1、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七

鲁人社发〔2016〕3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

缴费年限。

增加额(元/月)。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

107。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相关问题处理。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8日。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八

3月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关于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4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此次调整是我省连续第十次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标准,上涨10%左右。

此次调整办法和标准为,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个人社保,社会养老保险查询】: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将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为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新闻链接:

自今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10%,实现“11连涨”。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突破元。

同时,国家将20确定的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辽宁已在去年7月调整。沈阳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130元,暂无调整计划。

人社部宣布,从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经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相比,基本养老金约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与后者接近。

据以往经验,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再根据本省财政状况确定,多在3、4月份公布上涨比例,补齐待遇。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将是自以来的“第11连涨”。统计发现,近年来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幅度均为10%左右。

在去年初,沈阳市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上涨幅度确定为6%至10%,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达到约1945元。与20调整后的538元相比,增长了近3倍。

若本次沈阳市“11连涨”的幅度在10%,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将突破2000元/月。确定上调比例后,将从今年1月1日起,补齐待遇。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辽宁居民基础养老金去年刚调。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居民。

本次调整,人社部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前几年处于制度试点至铺向全国阶段,部分地方尚未纳入国家试点,不宜统一提高,但授权了地方根据实际在55元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

早在去年7月1日,辽宁省在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合并初期,其标准定在每人每月70元,这意味着今年辽宁再调整的可能性不是特别大。

上调同时,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缓解经济下行压力。辽宁为东部地区,可享受50%补助。

沈基础养老金今年暂无调整计划。

近日,沈阳市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30元/月,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除沈阳外,大连设定的标准也较高,每人每月180元。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由于沈阳市近期刚刚调整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15年暂无上调计划。

年份平均养老金。

年538元。

693元。

808元。

20928元。

年1060元。

年份平均养老金。

1210元。

1378元。

201608元。

2013年1778元。

2014年约1945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九

今年1月起,江苏为20底前办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各地正按照年初的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为今年上半年办理企业退休、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南京共惠及3.17万名退休人员(其中上半年退休的'有1.5万多人,高龄人员补差增发养老金的有1.66万人)。

普遍调整方案公布。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都参加此次普调。普调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案例: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高龄补发分三个梯次。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年初,江苏已对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了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那么在上半年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他们也将从7月1日起,比照年初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比如,到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各增20元,因为他们在年初已经增加一次了,这次是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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