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一
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一样。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向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此刻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持续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但是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向继续看下去的。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二
老屋已经很老了。是本文的第一句开篇。本文先从老屋筑造的年代讲起。那时候封建统治时代仍然还在。紧接着讲述了老屋的建筑过程,是热闹的、神秘的、欢快的。在这座百年老屋的屋檐下,作者静静地回忆从前,感受到一种来源于古老的传统与悠久的时间所赋予的一种责任感与敬畏。关于岁月、生命与血脉流转。以前的先人们用一代代的青春延续了一个古老的家族。
这种故乡所给予的一种思念追忆之情让我联想到,江南小镇有方言“式微”一语。意思是说天色已晚。在天黑月明时走在古街小巷,脚边流水淙淙,听得一声“式微咯,回家吃饭咯!”回首之间,看见有人倚门而立唤着远方归来的游子,言语里的温馨与幸福让人有瞬间回家的冲动。虽然明知唤的不是自己,但也有丝丝暖意涌上心头。
人生长行寂寞,究其淡然却少。有些人也许终其一生也只为等待一种像老屋给人以归属感的归宿,一声唤。若在天黑欲转归程时,得你一声唤,唤我回家食饭,那么我无论是行于露水之中亦或是泥泞之中,都可以找到家一般的安全感,然后抱住你,展颜一笑了。
一些事物存在的力量与美,其实在于它们转达给我们内心的一种真理与坚定。因此获得冲破时间空间禁制的力量。不同时代的人,一样会在门外浮动着的远山落日之下,感受着一代代血脉与故乡流转;一样会在老屋前轻抚着微微腐朽的实木,感受着当年婚丧嫁娶的幸福;一样会在有所思忆的时候,感受着远方亲人所满含的关怀。
老屋已老,但它记载了四万多个日月星辰变换的故事。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够来到老屋前,我也必会吟出“式微,式微,胡不归?”
它的意思是:天色已晚,天色已晚,远方的人你为何不回来?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三
雪小禅说:“一个人看透人世间是荒凉彻骨的,看清人生是满目疮疤的,如果心底间还有永远在的善良和温暖,她一步步走下去,看到的风景仍然是明亮的。”
人到中年便是如此,一个人坐在秋的午后,阳光落进窗子里,看时光安静地流淌,用一杯茶与秋色对饮,感觉出几分温暖,心境诗意,生活安逸闲适。
忽然觉得,秋天的风触动心弦,原来,美好的生活,会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岁月的流逝竟然慢了下来,所谓的时光静好,只剩下温柔,沧桑与变迁都变得如此缓慢,仿佛时间都已经禁止了,年华都忘了老去。
在这个秋季,能够远离浮躁与喧嚣摈弃纷繁与嘈杂,让躁动的心,浮躁的心情安静下来,时光静谧,生活安闲,真是一种岁月静好了。
我觉得中年人是最懂生活的,平凡的生活,恬淡的日子,总是中年人的最爱,淡然的情怀,不愠不火,不急不躁,就如一股小溪,穿行在山野,清流浣花,山林幽静,少了瀚海烟波的沧桑,而多了几分空灵与悠然。
此刻,我坐在秋光里晾晒自己,用喜欢的心境与面对简单清澈的时光,手边一杯清茶,耳边禅音一缕,目光所及之处,任所有的繁华,随季节辗转成萧瑟,随风中落叶蹁跹而过。
就这样偷闲半日,不动声色地,等阳光再暖一点,任岁月的风吹干了往事的水墨,在生命的笺纸上,露出泛黄的记忆,把一份中年阑珊的斑驳,跌落在生活的光影里。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人生岁月,时光流逝,任凭你如何不舍,也只能让它无情地流走,看着它头也不回,消失在远方。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四
我不知道能不能算作看过一本书,也不知道这能不能算作一本书。想必人们对余秋雨的散文所作的评论已是多如繁星的了,我此举不免有班门弄斧之嫌。我没有看过很多所谓的世界名著,只因自己没有这么高的品味。然而对这些著作等身的大作家评足论道,又不免太肤浅了。终究还是忍受不住激情的诱惑,心灵的撩拨。
秋雨散文历史的气息很浓。像《酒公墓》、《寂寞天柱山》、《阳关雪》等许许多多的篇章其中浓缩了历史,浓缩了人生。秋雨是年轻的,他能冲着王维的《渭城曲》而去寻访阳关雪,仅仅是为了一个多年的梦,为了一份童真。因而他又是洒脱的,试想在各种现代文明的烦扰下,又有谁有这么的一份闲情逸致呢。谁心中无一个饶撩的梦想,但谁依然有这么的一份纯真呢?我们对很多在年轻的心中是新奇的东西已见惯不怪了,甚至对于诸如抢劫、盗窃的现象也视而不见,不知道这些能不能看作麻木不仁,但至少说明我们已经失去了那份童真,我们的心已经老了。
秋雨是年轻的却又如一位睿智的老人。在秋雨的心中历史虽然有许多美好的东西,更多的是给我们无穷的悔恨。在《道士塔》心中透露的就是这样一种情绪。人们往往把敦煌石窟的罪人归结为王道士。从一个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是当时的那种所谓“官员”的官员的错,一个国家都如此的了,又何况一个如此无助的`人呢?王道士为生活的所迫也只能如此的了。作为华夏子孙莫不对此感到悲愤的,却很少人像秋雨那样洞察更深层的原因。对于往事的描述,秋雨能如一位老人用历史的心态看待,平和而非柔弱,悲愤而能决无忘其所然。秋雨应该对历史有很深刻的了解。
有纯真的童真,有老人的睿智,秋雨也不乏丰富的情感。在《老师》一文中,为在自己老师面前大声喧哗却能听于劝阻的学生表示感激。为昔日叫老师的绰号而悔疚。文中有这么一段“许多非主课老师却实在有点认不得了,这些非主课老师大多也早退休;今天特地赶来,静静地站在路旁,站在楼梯的拐角处,期盼往日的学生能认出他们。我的目光与他们一碰撞,立即感受到他们的期盼,便快步赶上去,一边呼喊着“老师”,一边试图以最快的速度回忆起他们的姓氏。”由此可见秋雨心中更有着深厚的师生情谊,友情对秋雨来说也有重要的地位,如他写道“日子一年年过去,连我们也渐渐老了。三十人的班级,已有四个同学去世,每次追悼会,同学们哭得像家属一样伤心。”也正如他所写的那样“来一次世间,容易吗?有一次相遇,容易吗?叫一声朋友,容易吗?仍然是那句话——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读秋雨散文,就如读着一本厚厚的历史,更有万象的人生世态和丰富的个人情感。秋雨的心是年轻的,他的心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因此他的人生应是美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应该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五
秋雨的心是年轻的,却又是迟暮的。有着儿童的天真,有着老人的睿智,因而有了天真的向往新奇的心,有了发自内心的对历史的感悟。所以他的人生是美丽的。正如他在散文集的序文中所写的那样他应该是一个“天使般的老人”即使他年老了,也会有一颗年轻的心的。
秋雨对梦想的初衷,对历史的感悟。更是由于他对人类历史的重视。他追寻的心是沧桑的,他对待敦煌文明遭受蹂躏的过去不再如别人所云的那样,将罪过归咎于一尽全力保护但却无力回天的王道士。历史的失落是有她既定的命运也有历史的更深层的本质的。历史的源远流长也正是因为它有令人悲痛的过去。
初次接触余秋雨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文化苦旅》,很是被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所折服,他的思牵千载,行云流水的记录,对历史、对文化渗透着的领悟力,也是使余秋雨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留下一席之地!
而后接触到他的另几本着作,如谈史谈鉴的《山居笔记》、阐述立身处世的《霜冷长河》、《行者无疆》,以及对比几大文明的《千年一叹》,还有类似回忆类的封笔之作《舍我一生》。读完后,总想写点什么,却一直未敢动笔,只怕自己的看法大为浮浅,甚至落入俗套,而今下定决心来浅谈一下余秋雨散文的写作风格问题,对于我们的写作也有很多的借鉴意义。
余秋雨散文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那就是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追溯,思考和反问,与其他一些文化散文家相似,余的作品更透着几丝灵性与活泼,尽管表达的内容是浓重的。
余利用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丰厚的文化功底,将历史与文化契合,将历史写活、展现,引起我们反思、追问,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的作品已渗透了文人的忧患意识和良知,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典雅、灵动如诗般的语言。
余对语言有一种超强的领悟力和驾驭能力,他的散文追求一种情理交融的雅致语言,并且“语言在抒情中融着历史理性,在历史叙述中也透露着生命哲理”。
他选择恰当的、富有诗意、表现力的语言加以表达,这些语言具有诗的美感,从而把复杂深刻的历史思想和文化说的深入浅出,平易近人,可读性很强。同时他还综合运用对偶、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大段的排比,对偶增强了语言表达的力度,构成了一种语言的气势,使语言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平淡无味,而富有了张力,富有了文采。
简单叙述至此,最后一余秋雨的一句话来结尾。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六
这几天在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先生在文章里谈了很多,讲到了他的父母亲,讲到了故乡的风物习俗。先生的文字很清新,隽美而不失情韵,弥漫着文人的志趣。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他对往事深厚的情感和惊人的记忆力。
在回顾从前的家时,他这样写道:“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
尽管时隔多年,但旧时家门口的店铺,先生却依旧能够如数家珍。我忍不住回想儿时门前的店铺,除了杂货铺记的真切,其他的印象都显得渺茫了,仿佛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家杂货铺是我幼时常去的,帮妈妈买瓶酱油、买袋盐,杂货铺的老板娘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性格幽默,总拿我开玩笑,所以我印象格外深刻。因此我也格外佩服汪曾祺先生的好记性,家里的后花园,堂屋里的老爷柜,甚至儿时的小花灯,他全都历历在目。他写他的父亲,动情地回忆汪老先生的才趣,刻印章、扎风筝、拉胡琴……老先生的一举一动仿佛就在读者面前,汪曾祺先生与父亲的深厚情感也透进了读者的心里。文章就像一幅细细密密的工笔画,向人们绘声绘色、不急不缓地讲述着高邮的风土人情。
前段时间,我斗胆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散文创作比赛,也装模作样地写了一篇回忆性质的散文,感触不谓不深。
我高中的作文水平不太灵光,私心里总认为这议论文可算是天下第一难写了。可磕磕碰碰之后我明白,散文才是真正见功力的东西,我那些故作深沉的感叹大概真是邯郸学步了。无病呻吟的牢骚、华丽辞藻的堆砌绝对称不上“散文”,可以打动读者的好文章也绝对脱不开“真情”二字。优秀的散文皆是以情动人,正所谓“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失了“真情”,笔者自然也难以成言,勉强拼凑只会让人觉得生硬、做作。
记得当时我洋洋洒洒写了三千余字的“散文”,心中颇为自得。可如今回头看看,发自肺腑的文字不过其中二三成,连我自个儿都觉得生硬、做作了些,又何谈打动别人。孔子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君子痛恨那种不肯实说自己想要那样,却又一定要找理由来为之辩解的人。
而我应该是君子所痛恨者的对立面:明明自己并不想要那样,却又一定得做出一副悲天悯人、满腹牢骚的模样,写出了那篇三千余字的“散文”。我明明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会握着斑驳的老照片追忆似水年华,却为了一次散文创作比赛而追忆得死去活来,拼凑出一篇四不像的“散文”。
我不太赞同“字如其人”的观点,字体的书写可以经过后天的训练,字写得俊秀人也一定俊美的说法其实做不得数。但“文如其人”的观念倒是有点意思。
除非刻意为之,在我看来,人们文章的风格,尤其是散文,与各人的性格多有关联。一篇真情实意的散文是很能看出笔者的心境的。天性温和的人写出来的东西多数是平和的;一腔热血者的文章则不太会显得消沉;幽默乐观的人也不太会写出无尽悲伤、沉痛的文字。
北宋大文豪苏轼在《文说》中谈到散文写作时说:“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话里也蕴含着顺其自然,顺势而为的创作观念。我想汪曾祺先生能把故乡的一草一木记得如此真切,是因为那是亲身经历过的一草一木,也是他心中万分珍视的一草一木。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七
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了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了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了。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了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了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丰子恺散文读后感篇八
《郁金香》的故事并不复杂,一如张爱玲过去的作品,在新旧杂糅掩映之中,展开旧式大家庭衰微的背景之下,两个少爷宝初、宝余与丫头金香之间的或明或暗,或轻薄或深婉的关系。情节看似单纯,但是结构非常讲究。作品以金香推门亮相始,以宝初的凄然回忆终,金香仿佛迎面而来,转身远去。在人物关系的发展中,可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作品开头写宝余狂追金香,使人误以为是要写金香与宝余之间的纠葛,并引出宝初与阎小姐之间的恋爱,然而山重水复之后才发觉金香爱的是宝初,而宝余最终与阎小姐成了婚。作品前半部分节奏缓慢,极力铺陈旧家庭中两三天间的日常生活情态,交待错综的人物关系。后半部分节奏骤然加快,倏忽已到中年。这种节奏类似于《金锁记》。后半部宝初渐成主角,金香等人退出画面之外,成为侧写的对象。结尾处,宝初与金香之间本有重逢的机会,然而在拥挤的电梯里,只听到别人喊她的名字,却无法分辨她的.身影,两人擦身而过但却并未谋面。这与《红玫瑰与白玫瑰》结尾写振保与娇蕊在公共汽车上相遇的情景大异其趣。作品故事虽然简练,但是线索明暗交错,起伏有致,充分显示了张爱玲结构小说的才华。
作品中三个最主要的人物宝初、宝余兄弟和金香之间的三角恋关系,从框架上看多少有点《边城》的味道,然而内涵是迥然不同的。宝余是张爱玲笔下最擅长的花花公子形象,是那种既轻佻又世俗的角色。宝初和宝余同是庶出,但是同父异母。由于母亲早逝,宝初由宝余的母亲养大,并一起寄居在宝余的亲姐姐阮太太家里。这样的成长环境养成了宝初沉静、忧郁的性格,读后感《张爱玲《郁金香》读后感》。与宝余对金香的轻浮举止不同,宝初是认真的,含蓄的。他尊重金香,爱护她,但他的爱是有限的,也是软弱的。
对浪漫爱的拆解,尤其是对男性爱的怀疑一直是张爱玲早期小说的主题。只有到了《多少恨》《小艾》以及《十八春》(后改写为《半生缘》)里,张爱玲才渐渐露出温情的面目。而这篇写于1947年的《郁金香》,通过宝初对金香的感情描写,透露出刚刚经历感情创痛的张爱玲对爱情的怀疑。作品写宝初出门的时候,金香将一个精心缝制的小礼物悄悄装到他的口袋里:一个白缎子糊的小夹子,缎子的夹层下还生出短短一截黄纸绊带,是装市民证和防疫证用的。金香设想得非常精细,大约她认为给男人随身携带的东西没有比这更为大方得体的了,然而宝初并未珍惜,反而心里有点鄙夷、轻蔑,觉得这东西看上去实在有一点寒酸可笑,也不大合用。而且每"一看见,心里就是一阵凄惨"。可是"怎么着也不忍心丢掉它",于是故意夹到书本里,让人家去摔掉它罢。这个看起来温文稳重、诚挚内向的宝初对金香的爱不过如此!陈子善先生说宝初的身上有《半生缘》里沈世钧的影子,我觉得从沉静、平和的性格来看自然相像,然而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张爱玲前期作品的爱情描写,多的是现实利益的斤斤计较,少的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诗意,然而却不能说她是个爱的虚无主义者。她笔下的女人多少都带点怨女的气质。在男女爱情的"两个人的战争"中,女人往往是失败者。她们付出的感情总比男人多,对爱情的期待总比男人高,如葛薇龙之于乔琪乔,曹七巧之于姜季泽,王娇蕊之于佟振保,而金香之于宝初也不例外。从老太太的嘴里,我们得以约略了解金香后来凄苦悲惨的生活:嫁人,生孩子,男人待她不好,还不给她钱,她只能出来找事情做,养活两个孩子。读到这里,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在艰难的生活中辛苦辗转的身影闪现在画面之中,一种郁郁苍苍的身世之感漫上心头,留给我们无限的叹息和惆怅。这时候,我们才真正领略到这篇小说题目的深长意味:"郁金香"原来是要把郁和金香拆开来读的。金香带着青春活泼的气息扑面而来,却连一个匆忙落寞的身影都未及留下。张爱玲又一次将她的"荒凉"抛洒在我们对"郁金香"的华丽想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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