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字记录总结,就像给思绪画上点睛之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每个学生都需要掌握的技能,下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写作技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一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是确保幼儿园各项安全的基础。
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自任感去对待。
本周由童主任对教师和生活教师进行了各种事故处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有效地增强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会议日程。
同时,我认为要把幼儿园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用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有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好幼儿的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开端。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二
通过本次培训,我学到了全面的安全知识,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有了更深的认识。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我认真听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校园安全对整个社会,对学校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身对校园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我深刻理解到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通过学习培训感触最深的一点是学校的安全管理:关键在前期的预防工作,而在前期的预防工作中,除了物防、技防、人防外,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有效的安全教育。而三防相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还相对容易,而对学生有效的安全教育不甚容易。这也是我今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重点需要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我再一次审视了自己的工作性质,从事幼教工作多年,幼儿的安全事故看到和听到的不少,幼儿园每次开会,不厌其烦的强调也是幼儿安全问题。而在幼儿园发生最多的就幼儿人身伤害事故诸如:走失、摔伤、烫伤、抓伤、打伤、咬伤等等。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三
通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分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吴校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幼儿园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统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
(三)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
(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
(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
(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四
现代化的幼儿园不仅要具有全新的办园理念,健全灵活的管理机制,同时还要有始终如一的管理原则,即一切为了孩子。幼儿园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山,只有加强幼儿日常生活的安全管理,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五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理所当然成为幼儿园的首要任务。我园对幼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加强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深挖小问题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我园推出以“细”保障安全,以“做实事”促进安全意识等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新举措。
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师只有在思想上重视安全问题,才能时时处处做有心人。教师对幼儿的活动安排,幼儿吃饭、睡觉、盥洗以及对每一次活动的设计,首先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因素,给师生经常播放各种火灾现场的图片及消防人员现场救火的影像资料和讲解,以及防溺水身亡的光碟等,教给幼儿如何预防逃生等知识,让老师掌握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现场处理方法。
1、门外制度,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秩序安全,必须严格把好进门关,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另外门卫人员必须严格禁止幼儿擅自单独离园。
2、幼儿接送制度,家长送幼儿入园,把好晨检关,幼儿离园时,做到无冒领、无走失。
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幼儿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做好厨房、餐具的卫生及消毒工作,以避免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建立安全检查,汇报制度,园长及保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班老师,同时各班老师每天一次自查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园长随时对幼儿园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当事人立即报告园长,同时报告主办单位领导(镇中心学校)。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急救电话,教育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从安全口逃生,如有伤员或重病患者拨打急救电话“120”。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拨打电话“110”。结合幼儿课本让幼儿熟知斑马线、红灯、黄灯、绿灯的作用,懂得交通规则,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坚决不许幼儿往园内拿小食品及各种饮料,食品中毒现象发生后,应迅速通知幼儿家长和上级领导部门,与市级医院取得联系,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留样”交医院及卫生防疫部门,实行预警通讯制度,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1、让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2、教给幼儿意外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3、制定了《幼儿安全“八不”》,即。
(1)不带危险物品来园,
(2)不随便吃捡到的或不干净的食物,
(3)不在滑梯上、楼梯上拥挤打闹,
(4)不玩火,
(5)不玩电器,
(6)不跟随陌生人走,
(7)不在活动室及室外打闹,
(8)不独自离开集体,
只有这样把幼儿安全工作当做日常工作来抓。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保证平安,从细微变化处抓苗头,要有对教职工和孩子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工作不忙时抓,工作忙时也要抓,出问题是抓,不出问题时也要抓,防微杜渐,才能扎实有效。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六
回顾这学期的工作,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班级工作的首位,安全工作一直是我们要严格执行的,特别是在一些幼儿园等小孩聚集的地方。
本学期,我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合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具体总结如下:
一、完善安全制度,确保安全防范。
我园安全教育工作以各班级为主线,对园内安全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信息及时反馈。确定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岗位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开学一次性排好班,定岗定责。组织开展了各班级安全第一课,制订了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五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了校园粉尘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了校园防火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防踩踏事故安全宣传,预防传染病安全知识教育,印发了安全宣传材料、安全小常识、温馨提示等,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了教育局安全办。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了教育局安全办、教育局校安办)。从而使安全这根弦在每个教职工心中都始终绷紧。
二、严格值班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一)认真制定各种值班制度与职责,严格值班纪律,采取双管齐下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了国庆节安全值班表,十八届安全值班表,元旦期间安全值班表,并报送到教育局安全办、教育局办公室、札萨克镇办公室。这些节假日值班都有门卫值班、领导值班;平时值班有行政值班、教师值班、门卫值班。所有值班均有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有些萌发性的问题,我们及时整改处理,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幼儿的安全教育做到有的放矢,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和食堂食品卫生督查做到常抓不懈。接受了食品卫生监督局、消防大队、派出所、镇安监局的检查指导。使所有涉及人员高度重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要求。
(三)对食品加工和食堂采购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要求认真做好食堂内的环境卫生,严格食品卫生制度,切实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炊事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采购、贮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食分开,切实保证食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要求教师常学习勤检查,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处处讲、人人讲。我们还制定了各类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各类灾害事故处理在第一时间。
(四)各活动班级教师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关系,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教育幼儿,用合理的方法研究幼儿心理、生理的变化,用说服、引导、示范、感化幼儿,和幼儿家长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教师有高度的责任心,幼儿全部离园后才离开。
(五)园内组织了为期一周的亲子运动会、秋游活动、社区重阳节活动、圣诞节活动、新年活动,以及班内组织的各种活动,教师都考虑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组织秋游活动、社区重阳节活动时,由于要过马路,向小朋友们介绍交通规则,车辆过来时如何避让,十字路口如何过等。
(六)活动课、游戏课,教师全程监督幼儿的一切活动,尤其是上下楼梯,指导幼儿不准推、拉、拥挤。向幼儿讲清要求,不勉强幼儿做生硬的动作。
(七)本学期组织了一次全园消防安全演练、一次全园地震逃生疏散演练。组织演练和活动时,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宗旨,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消防演练活动方案,地震逃生疏散演练活动方案,召开了消防演练和逃生疏散演练安全部署会,如演练时,教育幼儿不得拥挤、推拉、冲撞等,同时班级教师在前后以及中间保护幼儿,做到万无一失。并进行了寒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宣传。
(八)交通安全。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印发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组织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教师不断向幼儿讲解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幼儿不能独自在马路上玩,更不能在马路上打闹、嬉戏、追逐等。入园离园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并做了寒假、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做到了高高兴兴入园,平平安安回家。
2.教师配合家长做好对幼儿的接送管理工作,通过家长会对家长、幼儿讲清上车、下车、坐车的安全教育。
3.加强了门卫的工作职责,台格家长须知、家长会等,要求幼儿园门口不得停放车辆,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园内,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园,外来人员如有事要进入园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九)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用具等使用前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有故障的进行了及时排除。随时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漏电等。
2.活动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进行了认真检查,确定完好后才进行使用,活动期间教师随时关注幼儿的活动,做好保护每个幼儿随时出现的事故的发生。
3.不断向幼儿进行日常行为的规范教育,上下楼梯按照幼儿标志脚印行走,避免幼儿在楼道、走廊内追逐、打闹等危险动作。
(十)饮食卫生。
1.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办好食堂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定期体检,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制定好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了证照齐全。
3.经过育儿常识的宣传教育,幼儿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饮热水时在教师的监护下,防止了烫伤等安全事故。
4.严格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做到了索票、索证,采购、入库人员、厨师严格把关,严禁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食堂所用食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确保了食品安全隐患。
5.切实做好了食堂的卫生清洁工作,灭除“四害”,创建文明食堂。
6.接受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多次检查,均符合要求。
(十一)园舍安全。
1.定期和不定期对园舍的安全检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进行了墙面瓷砖大批脱落、松动的维修、门框的维修、门把手的维修,屋顶漏雨防水的维修,储煤仓的改造工程以及园内其它维修工作,院内大面积工字砖维修和建筑内存在安全隐患整改。
2.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本学期进行了防盗、防火、防水患等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园安全。多次接受了教育局安全办安全检查工作以及指导工作。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一)对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能做到及时地贯彻和学习,参加了伊金霍洛旗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会。并根据其精神结合园内工作的实际,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制定了全年月安全防范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将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将防范措施发放到班级,张贴到宣传栏,随时对照检查。
(二)通过开展活动,给师幼宣讲消防知识和实地演练,使师幼掌握了消防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给幼儿作以“育儿常识”、“安全小常识”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毒品、液化气预防教育富有成效。
(一)毒品预防。
根据工作需要,园内组建了禁毒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梁燕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刘永和担任,组员由各班主任管理负责,把禁毒教育工作列入整体教育范畴,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做到人员落实,队伍稳定。
(二)液化气预防。
我园液化气瓶储存在室外地下室,并加了防护栏,以免其他人员搬动,造成液化气泄露。
五、存在问题。
1.本学期不断出现幼儿被抓伤现象。
2.教师宿舍电热毯、电热壶人离未断电。
3.消防方面消火栓无水,无喷淋、防火卷帘门。
六、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考核方案。
2.消防方面存在问题上报教育局。
幼儿园安全工作总结篇2本学期,我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指导下,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了幼儿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了全园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局面。这学期,我们在安全管理上求真,在安全教育上务实,全力营造了“和谐校园、和谐教育”的良好氛围,为了使幼儿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确保幼儿的安全,使幼儿形成初步的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明确责任,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
1.“安全”是幼儿园永恒的主题。
抓安全是幼儿园领导的头等大事,安全工作重在落实,要落实在每个人的思想上,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为此,我园实行了安全工作人人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且由园长负责安全工作。要求各岗位教职工在上班下班前必须将所自己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待每一环节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上岗或离岗。每周安全小组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切实将安全工作做扎实。
2.幼儿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学期,我们主要在安全管理中突出重点,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安全”直接关系到幼儿园的生死存亡,直接关系到幼儿园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没有安全保障,就谈不上任何工作。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形成共识。通过培训、学习和实际演练、操作,使全体教职工在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感性认识,强化了安全意识,真正做到了“临场不乱,报警不慌”,提高了全体教职工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安全保证。
3.不断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注重安全管理制度化。
搞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主要是做好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问题,建立健全检查和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由园长亲自担任组长,副园长和保健医生、安全管理员、段长为成员,各成员分清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责任心。每周一按时进行例会,并对安全情况总结分析,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题研讨会,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4.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工作:每月,安全管理小组都会在园长的带领下,排查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安全小组人员每周排查园内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场地、大型玩教具、器械、护栏、门窗、电源、开关、煤气灶等的安全状态,排查灭火设施(灭火器是否过期)及报警装置及安全情况和放置位置及完好使用状态情况,排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等,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获得外来援助等,从而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七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城成教委发[2004]02号文件精神和10月11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我镇各类幼儿园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到万无一失,使所有入园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现就加强我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1)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中心学校成教干事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定期召开有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团委、卫生所、各幼儿园、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全镇幼教管理工作动态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3、定期对各幼教管理人员、幼儿园法人代表、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幼教工作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工作意识和管理规章制度教育。以增强全体幼教工作者对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规范行为、落实措施。
4、定期组织人力对镇内各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幼儿园周边环境(包括道路交通、小食品摊点等)、校舍、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食堂和饮食卫生、玩教具、消防设施、接送幼儿的车辆、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5、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防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常规管理。
(1)要制定门卫制度。各园要有专人负责门卫工作,对来人、来客要详细问询、登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身份可疑或有精神病的不得允许进入幼儿园。
(2)要制定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度。
(3)要制定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身心疾病而不适应幼教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要制定幼儿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等常见病的防治、预防和饮食卫生管理等工作。
(5)校车管理制度。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首先应由办园法人代表将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驶执照和车辆的行驶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用校车接送的申请交教育局职成教办公室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然后将上述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送镇中心学校审查、确认无误后备案,这时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才能用于接送幼儿。同时,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应定期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审验并将检查审验结论的复印件交中心学校。
不准用机动三轮车接送幼儿。
(6)要建立幼儿接送卡制度。镇内所有幼儿园必须给每个幼儿家长发放"接送卡",幼儿家长必须持卡方能接送幼儿。
6、各幼儿园举办的大型、集体性的外出活动,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
7、坚决取缔非法无证办学机构。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九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一
为确保我园楼道畅通,防止园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我园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在每一层楼楼梯口处配置一盏60w的照明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需要时能正常照明。
2、幼儿园在各楼梯转角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提醒幼儿注意楼道安全。
3、幼儿园在楼道中间用黄色漆划线分界,让幼儿明确楼道上、下行走界线,各行其道,上下楼道一律右行。
1、楼道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定期对各处楼梯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1、全园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领导每天加强楼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班当班教师和保育员要有序组织幼儿上下楼梯。
1、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2、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3、教育幼儿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教训,促进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将安全管理台帐工作规定如下:
(一)法规文件: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工作文件。
(二)组织领导: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工作职责等。
(三)管理制度:幼儿园基本情况、最新修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工作学期和年度计划、总结,各类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幼儿园隐患排查整改、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报表等。
(五)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六)检查整改:各类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幼儿园安全日巡查记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督查情况记录等。
(七)预案演练: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灾、防地震、防盗窃、防诈骗、大型集体活动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情况记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关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的记载,对各类事故的反思总结等。
(九)安全考核:各类安全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等。
(十)经费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活动等经费投入情况记载。
(一)上述1—3项台帐为长期使用,4—10项台帐为分年度归档,随时备查。
(二)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三)台帐资料要求全面完整,图文并茂,按上述条目逐项分类整理归档。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三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园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正常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3、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幼儿园,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4、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内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5、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7、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四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五
优秀作文推荐!这次我们幼儿园进行了教室安全培训,这让我们教室更加关注安全,不仅是幼儿的安全,还有自身的安全。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此次培训是专门针对安全而设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教师可以维护好幼儿的安全。在培训中,老师们跟我们讲述了在幼儿园里对孩子们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比如说食品的安全,还有玩耍的安全,园里设备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小朋友们学习跳舞的安全。这些都是要我们老师要注意的地方。
幼儿园里的场景虽然都是为了幼儿设计的,但是不妨碍有危险,所以在幼儿园里生活和教学都要注意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幼儿在我们园里是包括午餐的,那就要注意一些食物会不会对一些幼儿有危害,比如有些孩子是过体质的,那就要格外注意他们吃的东西,里面是不能有过敏的事物的,不然会危及健康,这就是园的问题了。再有就是老师们给我们放了一些在园里比较危险的设备照片,让我们辨认,里面的设备都是常见的,比如长桌,这是不可以的,因为这种桌子是有尖角的,如果小朋友们在玩的时候,就很容易撞上去,很容易伤到人,所以老师他们就建议我们幼儿园买那种圆桌子或者椭圆形的桌子,这种的就没有角,比较安全。
还有就是在园里,幼儿们休息的时候,就会一起玩耍,我们在旁边就要提醒他们要小心,不能玩的太疯了,不然就会造成跌伤,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他们在玩的时候,我们幼师就必须陪伴在旁,照看他们。还有上跳舞的课时,也是有可能造成身体互撞的危险,如果站的距离太近,就会相互打到和撞到,这也是一种安全的隐患,因此在教的时候,就必须要把他们之间的距离排好,然后叮嘱他们注意安全,才能开始教学。
总之,培训让我知道哪里都有危险,不能看着安全就觉很安全,所有一些都要注意。在幼儿园里,我们老师也得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才能保护幼儿们的安全。经此一次关于安全的培训,让我懂了很多关于远离危险的措施,更加的有意识的去保护幼儿们了,未来在安全上一定可以保护幼儿茁壮成长,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平安。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工作总结《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受访者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总务后勤处组织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十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并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说明书,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虫、防湿、防霉)
第十五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十八条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条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必须要有医院证明)。
第二十条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第二十三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五条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心得篇十八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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