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转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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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流转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023-11-30 16:39:12     小编:念青松

通过签订合同,交易各方可以明确分工和责任。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主要条款,确保所有被约束的内容得到明确的表述。其次,要注意合同的清晰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引起歧义的词语和表达方式。此外,对于合同中的各种条款和条件,应当仔细审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最后,合同的签署必须是双方或多方自愿的,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经过法律咨询或专业人士的意见。总之,撰写一份完善的合同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并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文的示例,供大家在起草合同时进行参考和借鉴。

林地流转合同篇一

立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为50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60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经营、管理、收益有监督权。

2、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所有权。

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林地使用费。

(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保障和扶持林业稳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2、协助政府兑现在林业开发方面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调处山林纠纷。

4、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

5、负责制定林地使用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享受林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理权和受益权。享受政府、集体提供的生产保护措施,生产经营服务和公共福利。

2、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级政府的林业开发优惠政策。

3、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额外的不合理负担。

4、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交回甲方另行处置。

5、因国家、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二)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抛荒,不得掠夺性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转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流转合同,办理变更手续。

3、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林地产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业部门的规划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更新。

4、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经营林地的,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五、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向上级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一份。

4、在承包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户主)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

林业站:(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3.承包荒山合同范本。

4.林木承包合同书范本。

林地流转合同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意见书附件一),决定将位于组位于一带荒地承包给乙方作开发,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个体承包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同意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转让给乙方开发,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个体所有的坐落在亩荒地(发包给乙方经营,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年亩,共计费用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亩承包费用元人民币。

五、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乙方在开发转让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所属村民。

七、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需要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所规划范围的树木可采伐。

九、乙方在个体荒山转让开发合同期间,有权使用公共道路,如发生纠纷由甲方给予解决。

十、乙方取得土地转让开发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有疑义。

十二、在本合同有限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违反合同条款,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承包金的两倍。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除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外,违约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六、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十七、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和土地原有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三

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书。

一、租赁林地的状况。

合计租赁面积(大写):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租赁林地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林地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林地,制止乙方损坏转租赁林地和。

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林地。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1乙方(流入方):;地址: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4、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林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5、林地租赁期间,根据乙方租用方式,有对林地中的竹子抽砍的权。

利,搭建鸡舍。

六、违约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支付。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

造成了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七、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

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

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

决:(1)向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

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如果政府需要征用甲方应向乙方退换未租用的年限。

林地流转合同篇四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_____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_____(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流转期限共_____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_____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_____为_____元,面积_____亩,共计为__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__元,共计_____元,支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__期,每期_____年,每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__%。合同生效后_____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__元,共_____元。以后每_____年于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__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置收益权;。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_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_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如属集体发包的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林地流转合同篇五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林木林地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的林木林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本人承包经营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转让的林地面积_________亩(大写)_____宗,坐落于______县_________乡(镇)______村__________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转让期限。

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大写),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费:

以上合计人民币__元(大写)。

2、实物支付:每年每亩立方(填木材或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合计(大写:)立方。

3、其他方式: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发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林地上的承包关系,甲乙双方持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注销登记。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林地承包合同,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取得新的林权证书。

5.乙方获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闲置荒芜;不得有造成林土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延迟一天,按转让费总额的___‰(或者___%)承担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转让林木林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转让价款总额的___‰(或者___%)承担违约金,并支付给乙方。

3.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经发包方同意,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经协商,决定__(需要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林业部门各备案一份。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翠屏区 乡(镇)人民政府

翠屏区 乡 社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地概况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翠屏区 村 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 ;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 亩。

(四)流转方式: (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 年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价款

(一)林地流转费单价为: 元/亩/年。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三、价款支付

(一)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林地流转合同篇七

甲方: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三秀居民委员会第九居民小组居民,性别: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就土地及林地流转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流转标的

二、流转期限

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以租赁形式流转的期限为50周年(大写:伍拾周年),即自2017年3月2日至2059年3月1日止。

三、流转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一次性将50周年的流转期限的资源费(国家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土地流转费、复垦费、植被恢复费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前述款项后,应向乙方 ,南至 ,西至 ,北至(以下简称“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 出具收条。乙方一次性付清前述费用后,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

四、土地交付时间

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立即将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及地上

1

附着物等交付给乙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需办理有关流转手续时,甲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五、附着物及资源利用

乙方有权利用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兴办采砂石场等方式,对该宗土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沙岩等资源进行开发、开采、利用,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

六、有关补偿收益的归属

本协议有效期间,若出现有关部门、单位等第三人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进行租用、占用或征用等情形时,第三人支付甲方的土地补偿费用时应按乙方实际开采使用的年限分摊总金额后的差额由甲方一次退还给乙方,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的赔偿费由乙方所得。

七、争议解决过程中协议的履行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即:乙方有权继续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对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进行使用,甲方不得干预,争议经司法裁决生效后,则按生效裁决执行。

八、其他

1、乙方有权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组织;有权将协议项下土地(林地)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无论任何原因收回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时,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承包地(林地)与他人或组织的相邻纠纷。

4、甲方承诺:本协议项下土地(林地)与他人无界畔等任何纠纷,如甲方承诺不实引发纠纷,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负责出资将现有道路改造并日常维护,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运输车辆畅通。

2

6、双方确认: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绝无任何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或欺诈胁迫之情形。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给付 万元的违约金且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若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时,还应据实向对方给付赔偿金。

十、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取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销、变更、反悔。

十二、协议文本数量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三秀居委九居民小组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居民小组组长:

二00九年 月 日 乙方:

3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山林及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三、甲方将位于南漳县花石桥东加油站后边面积为 平方米的山林及林地开挖平整后受让于乙方使用,由乙方出资购买后自主经营、管理、使用、受益。

四、使用权转让期限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五、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乙方应在签订合同 天内,分 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应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

时日,甲方有权启用此款)。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支付总额 %,即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此款项在甲方负责办理该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行政审批手续后一周内支付)。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转让的山林及林地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的山林及林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和瑕疵。

3、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该宗土地的立项、规划、土地收储等行政审批手续,并完成用地内的开挖平整工作,使用地达到招拍挂的净地条件。甲方负责在 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4、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在办理该宗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转让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权自主开发经营、管理、受益。

2、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后,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并不得违法使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对方合同价款的20%赔偿。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八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_________。林地坐落具体位置: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小班:_________、林种:_________、主要树种:_________。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本次流转期限:从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4、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3、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3、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2、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3、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4、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_________,合计: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1%滞纳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1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1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流转合同篇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翠屏区乡(镇)人民政府。

翠屏区乡社。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地概况。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翠屏区村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亩。

(四)流转方式:(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年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价款。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三、价款支付。

(一)乙方分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转让。

50年,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亩,退耕还林地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xx。

乙方(盖章):

代表:xx。

丙方(盖章):

代表:xx。

20xx年x月x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二

xx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位于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xx。

林地坐落具体位置:

小地名:

面积:

小班:

林种:

主要树种:。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共年;本次流转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4、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3、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3、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2、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3、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4、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合计:。

支付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1%滞纳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1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1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三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和确认。

甲方同意将位于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林地坐落具体位置:、小地名:、面积:、小班:、林种:、主要树种:。

二、流转方式及流转期限。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共年;本次流转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4、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3、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3、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2、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3、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4、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合计:。支付方式:。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1%滞纳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1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1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四

(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时森林、林木、林地的处置方式;。

(七)合同有效期内,林地被征收、征用,所得补偿费用的分配比例及处理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林地流转合同篇十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_________;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_________;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_________亩。

(四)流转方式:_________(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一)林地流转费单价为:_____元/亩/年。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三、价款支付

(一)乙方分__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四、双方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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