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预算管理工作职责(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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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预算管理工作职责(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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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一

3、制作并维护成本核算表,根据各部门领料,归集、分摊制造费用,完成产品入库核算;

4、参与仓库及车间存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做好存货及成本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核算与管理,对其账务准确性负责;

7、两金各项报告牵头报送;

8、负责工资核算,对核算准确性负责;

9、负责全面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各项预算相关工作的召集;

10、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

11、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二

3、负责客户管理,深度把握客户需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

4、负责咨询团队的建设与成员培养,营造和谐的咨询团队氛围;

6、负责提炼和总结与项目相关的知识,并参与公司知识管理工作;

7、承担或参与重点行业研究、专项课题研究及模块研究。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三

1、负责组织协调年度全辖全面预算的编制工作;

2、负责年度预算的汇总工作;

3、负责起草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分解下达年度关键业绩指标。

二、预算分析与管控

1、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考核评估、合理调整;

2、负责对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及时揭示并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定期分析全辖全面预算的完成情况,并完成预算分析报告;

4、负责总公司预算管理要求的上传下达、汇总统计及报送工作;

5、负责审核各渠道预算费用列支真实性;

6、负责审核各渠道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四

在一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登记《商务结算办理及归档情况表》;

监控各区域所有项目结算办理进度;

每月30日编制商务结算未办理/未归档两份通报;

负责产值报量编制工作;

每月提交公司月度产值报量和相关报表;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报量表的,需编制报告申请,审批通过后调整;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或内部协作.。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五

4、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组织编制全面预算,拟定预算控制方案,保证目标的实现。包含:

7、通过预算控制系统,跟踪监督和控制预算单位(部门)的日常支出和预算执行、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等情况,动态分析预算控制及执行情况,汇总、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对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并形成分析报告,按照期考核各责任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成果,并提出奖惩建议。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六

2.负责公司全业务的经营分析.监控及日常分析工作,并指导一线开展经营工作;

3.负责公司双i业务的管理及业务运营支撑工作;

4.负责公司的计收.欠费.挂账管理工作,包括计收规范及进度管理等;

5.负责公司信用度管理工作,包括欠费与挂账等业务支撑工作。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七

2、负责成本目标核算,分析报价和目标价的差异,寻找潜在降价空间;

3、负责项目预算成本管理,监控项目相关财务信息;

4、负责开发成本管理相关政策、流程管理,产品成本的预测能力建设。

5、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八

3.督促各部门的预算编报工作,并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4.对预算报表存在的异常数据,要及时与提报部门沟通,并向上级主管汇报;

5汇总整理各部门提报的预算报表,形成完整的全面预算报表,提交部门领导审核;

6.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九

2、参与医院各项预算管理工作,包括日常预算管控、费用管控等;

3、根据医院预算制度、流程,定期进行相关检视,对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和管理;

5、其他费用预算模块的工作,根据情况开展;

6、执行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十

过程中的协调与问题的解决、台账合同费用相关工作等;

2、负责立项阶段对各前期费用进行估算或者审核;

3、负责预算送审的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招标与合同工作;

5、负责与项目实施部门的工作协调以及协助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局财务审计处是全局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暂为代管,待条件成熟时交有关事业单位管理,其他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仍按原管理渠道执行。

第四条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代管的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报帐员,协助局财务审计处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单位资金结算及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局属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第七条收入预算要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经营收入,都要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第八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经费、项目经费和离退休经费预算。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农业局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第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遵循应编尽编、做实做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和资产状况,合理配置资产,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条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按要求统一上报审批;年度部门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非税收入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准的项目、标准收取,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要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按税法有关规定需要交纳税金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交纳税金。

第十六条支出管理的原则。

(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适度从紧、压缩一般的'原则;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有利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人员经费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按照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及补助(补贴)标准发放人员工资;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统发工资有关管理办法,如实提供由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资料。

(二)人员经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入、调出、退休等情况,及时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三)严禁虚增人员套取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等。

第十八条商品和服务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业务费等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必须严格按《济南市农业局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交通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交通费按财政部门核定的车辆数量实行定额管理,车辆运行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付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的管理。

项目经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或上级业务部门专项下达的指定专门用途的农业专项资金。各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按照《济南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离退休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是指单位负担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开展必要活动,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等所需的资金。

(二)各事业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必须做到计算准确、缴纳及时,不准拖欠、少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每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经济合作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用货币计量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各事业单位必须明确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

(一)各事业单位如需购置固定资产,需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办理无预算采购,如确需采购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办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

(一)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单位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出借。

(二)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要重新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资产。

(三)各事业单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举办经济实体,如需对外出租、出借,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每年年底各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损毁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按原价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交通车辆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交通车辆由单位统一安排使用,严禁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二)严格遵守节假日封车规定。封车期间,除批准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十七条资产处置。

(一)各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处置,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报局财务审计处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拟报废的大型固定资产(含交通车辆),应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三)处置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残值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事业单位必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每月向局财务审计处报送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年末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和编制说明,由局财务审计处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第二十九条财务报告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第三十条局财务审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属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项收入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收支两条线”执行和税费交纳情况;

(三)各项支出合法性、及时性及手续完备性;

(四)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财务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和检查,根据审计检查情况撰写审计检查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处的财务监督工作,并按照财务检查小组的要求,全面、如实地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局财务审计处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8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工作职责篇十二

20xx年,我厅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厅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贵厅有关规定,我厅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考核,自评分数为92分。基础工作管理得分20分,其中:

1、领导重视。翁玉耀厅长和王知瑞副厅长分别作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批示,召开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对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职责明确。下发文件,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由计财处指定专人办理绩效管理日常工作。

3、制度建设。一是制定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二是制定一系列涉及预算绩效管理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

4、指标体系。一是已建立建设行业的。综合指标体系;二是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申报时间。我厅按规定及时向贵厅报送新增项目绩效目标和20xx年度城乡规划建设资金绩效目标。

2、申报格式。绩效目标格式、内容符合要求。

3、申报数量。我厅20xx年报送绩效目标包括风景名胜规划资金、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村庄整治专项资金。

4、申报质量。绩效目标描述清晰、依据充分,但由于规划本身以社会效益为主,投入产出较难设定。

绩效监控管理得分10分,其中:

1、监控制度。我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健全机制制度,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监控。

2、监控实施。我厅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场核查,实施绩效监控和过程监管。

3、监控治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现场核查过程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后以书面通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

绩效评价管理得分25分,其中:

1、项目管理。20xx年对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均与我厅职能密切相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民生性强,社会影响力较大。上述评价项目较财政规定增加了1项。20xx年评价城乡规划建设资金规模为280万元,占资金总额12.17%,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规模为3576万元,占资金总额11.35%。上述评价工作系由我厅自主组织全省系统内评价,20xx年4月贵厅来我厅开展绩效调研,我厅密切配合并作工作汇报。

2、报告质量11。闽财绩[20xx]6号文,我厅自评成绩90分,该项得分为9分,省财政未对我厅进行抽查或再评价,该项得2分。

结果应用管理得分13分,其中:

1、预算管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应用评价结果。

2、落实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3、结果公开。评价结果在建设信息网对外公布。

舆论宣传引导得分11分,其中:

1、宣传报道。利用建设信息网及《福建建设信息》简报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动态,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简报》刊登我厅工作做法。

2、理论研究。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漳州规划局绩效评价文章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交流。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20xx年调研课题。

3、会议培训。积极参加贵厅预算绩效培训、会议,召开系统计财工作会议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

一是思想认识应提升。当前个别地方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密切挂钩,基层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绩效评价表》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个别指标填报口径不够明晰,绩效目标申报的时效性受资金下达时间的影响。三是工作措施需细化。建设系统行业多,管理体制较复杂,需及时协调、督促,才能完成项目自评。四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调研工作,计划举办全省住建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修改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预算绩效调研。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上半年选择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风景名胜规划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三是建议协调明确相关政策,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及预算下达文件均提及绩效评价,但未见实施细则,建议协调明确。四是修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参照财政部财预[20xx]285号新规定,对我省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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