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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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0篇)
时间:2023-11-30 09:18:10     小编:碧墨

总结是一次回顾,是人生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方式之一。总结要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不要只看到成功和成绩,也要看到不足和差距。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总结范例,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总结写作任务。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一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

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二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五、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六、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七、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八、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业主的钱物。

九、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一、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二、做好每日工做记录。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三

1.遵守国家法令、严守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工作形象。

2.组织主持公司日常全面工作,编制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

3.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工作指令,熟悉了解本部门各项工作质量。

4.组织对日常工作的检查、检验工作,一丝不苟地组织完成公司工作。5.组织部门下属人员认真检验工作情况,严把工作质量关,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并存档。

6.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总结会议,掌握各项工作进程,检测工作质量,做好质量分析记录并存档。

7.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完成的工作要负责监督完成或整改,做到全面工作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及时性。

8.协助上级主管领导对各项工作的审查及检验,对不合理的管理及安排有义务建议并修改。

9.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问题要随时展开检查与完善,严格控制问题的发生与发展。

10.每日主动向公司领导发送工作日志,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响应公司领导的决定,虚心接受工作指正。

11.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认真检查各项工作质量,及时正确领导工作路线。12.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四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五

为规范客户拜访作业,以提升工作业绩及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部门之客户拜访,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实施办法。

2.1.拜访目的。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

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

b、推动业务量。

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2.2.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2.3.拜访次数。

根据各销售岗位制定相应的拜访次数。

3.拜访作业。

3.1.拜访计划。

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次月拜访计划书,呈部门主管审核。

3.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视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时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3.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两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处理。

1.

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2.

e: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查核规定。

2.1.计划程序。

2.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1.2.作业计划。

(1)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疾患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

(2)销售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

(3)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2.2.查核要项。

2.2.1.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拜访结果填制《客户拜访报告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拜访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2.2.2.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3.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

(3)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六

目的:

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服务产品营销的队伍,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自身潜力,使之成为企业经营战略和市场策略的有力执行者。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事业部全体员工,为了加强对营销事业部人员的管理。

一、行为、礼仪及个人素养。

营销部员工应立足于成为规范的高素质的职业营销人,在日常行为、个人礼仪和职业素养方面不断提升自我,把自我当作一个“品牌”来保养和维护。

1:着装及仪容。

u营销部员工宜着职业装上班,周五可穿得比较休闲;。

u服装整洁干净,注意领口和袖口卫生;。

u男员工不留胡须,头发整洁;。

u女员工可着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

2:办公室礼仪。

u学会微笑对人,注意倾听;。

u多用“请”、“您”等字眼,做到彬彬有礼;。

u反应灵敏、迅速。

u办公室内不得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以及出现其他打瞌睡等非职场行为。

u公司部门间同事沟通如同与客户沟通一样,有礼貌,做事负责到底。

3:电话。

u电话务必在电话铃声第三响前接听,如本人因故暂时无法接听,临近员工应代为接听并记下对方电话以便回电。

u与客户通电话,一般不得主动提出结束电话。

u传真发出后,应主动电话联系传真结果。

4:职业素养。

u快速反应,立刻行动,有追根究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1:请假及调休制度。

1.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突发事件请假须透过电话由部门经理确认,回公司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2.调休务必提前一天填写“调休单”,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时光半天以内,向部门经理口头申请。

u值日时光。

轮值员工提前10分钟到达办公室,在早8:50之前完成相关值日资料。

u值日资料。

值日资料包括〈1〉办公桌清洁〈2〉废纸筐清理(3)公共卫生清理。

u顶替制。

若轮值员工因故不能进行值日工作,则按值日表顺延顶替。

每周六下午5:30,全员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扫。

u按照公司规定,每人填写每周工作报告。能够不提交,但部门经理应进行抽查。

《年度工作进度控制表》。(出差例外,但须补交)。

u出差人员须提交出差报告。

4、培训伙伴制度。

方面向培训伙伴请教u老员工有职责和义务帮忙新员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u对老员工的考核项目中,新员工的成长将作为一个考核的重要方面。

5、项目负责制。

u部门就一些临时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结果评估;。

全力支持。

三:例会制度。

u时光:每周在营销事业部会议室一次。

u形式:采用报告、座谈、培训等形式进行。

u资料。

1.近期工作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

2.公司最新政策、市场策略;。

3.各销售部经理讨论各区域市场状况;。

4.员工就市场动态提出自已的看法;。

5.培训及培训反馈报告。

2、各部门例会制度。

u由各部门经理制订内部会议制度。每周提交会议纪要。

u销售部由于特殊状况,每周看首代的周报。

四:相关表格。

1:“请假单”用于请假。

2:“调休单”用于调休。

3:“派车单”用于使用公司车辆。

4:“信息传递及工作联系单”用于部门间传递信息。

5:“请购单”用于部门请购办公用品。6:“付款申请单”用于申请费用。

7:“费用报销单”用于接待费、差旅费之类的费用报销。

8:传真/信件:传真及信件要按标准格式并使用指定纸张。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七

1、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矿工考勤记录较多的员工除规定扣罚外给以警告、面谈或辞退。

2、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需要除外)、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20元。

3、接待外来人员要文明大方、不卑不亢、谈吐文雅、与客户协调工作要用礼貌用语(如:您好、再见等),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办公室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如厕不冲、乱扔纸屑等破坏公司整体环境的行为,违者一次扣罚100元。

5、工作时间离岗(超过15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需向主管领导请示。

6、工作期间须穿戴工装,不穿工装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以此类推。三次以上给予辞退处分。对着装不整齐者,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对部门负责人每次扣罚100元,责任人处罚办法见《罚则》。

7、办公室人员应加强团结、文明办公,杜绝吵架、斗殴事件,

8、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及时锁好门窗,切断电脑、风扇、空调等用电设施的电源。

打架斗殴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除扣除剩余工资外,坚决辞退。

破坏公司财物,乱踩乱扔破坏办公物品按价赔偿外一次扣罚100元。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八

维护公共办公区域的良好环境是每位员工的职责与义务。

1、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2、公共办公场所桌面、地面、烟灰缸做到日日清洁,值日人员每天提前做值日,避免影响工作。

3、非计时人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午上班前及时到办公室签到,未按时签到者按公司制度执行。

4、每位员工均应将本人工作场所必需物品放置整齐,不经本人允许外人不得动用。

5、公司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聊天、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下班时间经过允许员工可以进行学习。

6、办公室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各部门的工作文件作废时,需做撕毁处理。

8、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9、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

10、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11、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13、员工应注意环保和节约,尽量不使用一次性茶具。

14、危险品严禁带入办公区域。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九

展览馆是作为展出临时陈列品之用的公共建筑。按照展出的内容分综合性展览馆和专业性展览馆两类。专业性展览馆又可分为工业、农业、贸易、交通、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不同类型的展览馆。

为做好博览会展馆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展馆安全供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博览会需要,特制订本规定:。

博览会客户服务中心为博览会管理用电的职能部门。各专题展厅及参展企业,凡在布展和展览期间需要布展施工和展出用电,应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并遵守本规定。

(二)对施工和布展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2.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设置30ma漏电保护器。

3.电线须zr-bvv(难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扩套电线。禁止使用花线和铝芯线。

4.穿过人行地面、地毯和暗敷设在装修物内的电线须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

5.金属保护管和金属构件须做电气跨接,并做安全接地。

6.各电气回路必须有专用保护地线,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

7.筒灯、石英灯要有石棉垫防护;广告灯箱、灯柱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8.使用大功率发热灯具应加装防护罩(如100w以上碘钨灯)。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大功率灯具。

9.展位用电,须如实办理申请手续。不得随意接入展厅的电箱和插座上。参展商用电设备申请24小时供电的,须确保无故障隐患,并设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因用电设备故障或自带开关失灵导致配电开关保护动作而断电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展企业负责。

10.各参展企业和施工单位要注意爱护展馆的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违反者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由此给博览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

11.展位内的用电器具及线路、开关等配电设施,要自觉接受大会电工检查。发现隐患,要配合整改,不得拒绝检查或借故拒不整改。

(三)特装布展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特装布展如涉及电气安装,施工单位须具有电气安装资质,电工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凭上述有效证件到施工证办理点进行签证登记,电工和焊工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否则不允许进馆施工。

2.电气安装须严格按照特装展位电气部分的具体要求施工布展。

3.特装展位布展不允许遮挡或覆盖展馆的照明电箱、动力电箱、电话配线箱。如确需遮挡,报审图组批准,但须留出宽60mm的进入通道;并留有足够的箱前操作间距。操作间距以能打开电箱操作为衡量依据,但不得小于60mm,以便安全检查和故障处理。

(四)安全责任和现场值班。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装展位所属的专题展厅、参展商、承建施工单位要对其展位的用电安全负责,有义务认真遵守博览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特装展位应在展览期间留有值班电工,并将值班电工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值班地点报现场保卫办备案。

(五)标准展位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或增加照明灯具,申请的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展位照明灯具。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将视为安全供电构成隐患并进行停电处理,并追究参展单位的`责任。

2.博览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

(六)展出电器样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如电水壶,电炉,电烫斗),如确需展出用电,须申请并获得批准。

2.参展的展样品或设备设施需24小时供电的,须于9月1日前报展览管理部审批同意,方能办理申请用电。由此而产生的值班费用由使用的参展商负担。

(七)布置展样品的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安装的灯具与展样品等物品之间须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2.配电箱、插座要安装在明显、方便操作与检查的位置。

(八)违章处理。

1.参展企业擅自拆改标准展位配置灯具或线路,私自移动灯具或展位配电箱的,大会电工将强制恢复原状,造成灯具、线路或配电箱损坏、遗失的,通报批评,并责令照价赔偿。

2.不办理用电申请,私自接装用电、乱接乱拉的,将给予停止该展位用电,并按私接电器用电量两倍收费处罚。

3.对损坏展馆电气设施设备者,将予以同等价值两倍的处罚。

4.对不如实申报用电量,不报多用者,博览会电工有权责令其补交费用,影响用电安全,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直至通报批评。

5.如检查发现展位有违反博览会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安全要求、构成用电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该展位供电,将责令其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6.对因违章用电而发生事故的展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b.推动业务量;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二、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三、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四、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5.查核要项之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一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强化外埠市场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现对我司外派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规定:

1、由总公司派驻各分公司人员代表总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印章和财务,各相关人员应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应严格按总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积极配合,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派外人员在外情况进行考勤考核,记录好日常在外情况,总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分配。

3、各外派人员是总公司实施管理的桥梁,除了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外,要积极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一丝不苟,遇到问题要即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4、各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由总公司负责发放,严禁私下单独接受各分公司的现金、礼券礼品,不单独接受宴请或消费。

5、各驻外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外派人员的食宿和交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网络服务,保证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项工作。

6、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按总公司的管理规定使用帐户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员休假应事先向分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做好离开时的章印和帐户及网络管理的衔接工作,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8、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尽可能与总公司的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总公司办公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9、各外派人员如有调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留后遗症。

10、总公司将根据各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各分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和风险最终结果对其考核,有奖有罚,直至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以上规定,各外派人员应严格认真执行。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进取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进取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四

1.目的:

规范病理科技术员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2.职责:

2.1病理医师:负责对病理技术员的日常制片质量和相关的技术水平作好监督,并作出指导性意见。

2.2病理技术员: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指导书操作科室设备和完成相关技术的操作。

3.2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3.3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从事制作细胞涂片、石蜡切片等工作;

3.5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于每月对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时,随机抽取50张病理切片,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再评价,合格者给予再授权;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3.6科室每年将外送病理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修。出科时由培训负责人填写《培训记录表》,作好相关技术评价,从而提高病理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五

1、清洁:

6:30分,准时回到自己所负责的吧位,清洗地面、墙面(木质、铜、钢制结构)、桌面、舞厅、厅柱、烟盅、花瓶、必须一尘不染,光洁、明亮,并在7:15分之前完成以上工作。

2、推销饮品:

a以客人的消费范围推销。

b以客人的身份推销。

c以客人的状态推销。

3、听单、跪式:

a听单时要仔细、认真,如未听清要请客人重复一遍,如客人暂时不要,十分钟后再向客人询问。

b首先,将餐牌递给客人,然后再问客人需要什么饮料(请问小姐、先生喜欢喝什么饮料)。

c如果客人未用晚餐,可向客人介绍我剧院的西餐类。

d如是客人酒醉可向客人介绍参茶、柠檬茶、柠汁、果汁、鲜奶类饮品。

e如果服务对象是外宾,可尽量向客人介绍洋酒(白兰地、威士忌)。

f如是服务对象是女士,可向客人介绍果汁类,冻、热饮类。小孩:雪糕、小食。

g如是服务对象是年轻男士,可向客人介绍啤酒类饮品,并跟好酒杯,洛杯,筛盅,毛巾,冰块等。

h上饮品时要对号入座,并说“请慢用”,从客人的右手上饮品,手不可接触杯口,放在客人的前方台面。

i完成以上系列服务后,要向客人说:“如有什么需要请及时通知我。”

4、巡台,清洁台面:

a在服务的过程中,客人台面上的烟盅不可超过三个烟头。

b客人用过的毛巾要及时收走,并不可用其清洁,须用清洁夹。

c如上齐饮品,在征求过客人意见后,尽量收走茶水。

d客人将茶水饮至5分满时,要及时帮客人加茶,或向客人推销别的饮料。

e当客人取烟准备吸烟时要及时帮客人点烟。

f巡台时,要时刻观察客人的动向,并预计客人需要。

g如客人喝完饮料(啤酒要帮客人加至八分满),要及时收走并询问客人(请问小姐、先生,为您再多拿一份可以吗)并可向客人介绍、推销其它饮品、小食。

h台面要时时保持清洁。

i了解客人消费。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搞好流动人员的登记。对安全小区的外来流动人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认真搞好协查。居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派出所配合,与流动员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二、协助管理好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要指定人员专门与住户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

三、法制教育。安全小区要经常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四、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七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八条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二条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十四条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十九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人才成长,培训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常宝实施“建设一流品牌无缝钢管专业生产企业”发展愿景,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科研、信息等技术开发,运用、支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操作运行、设备维修、产品性能等主体专业工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助理技师级以上人员。

1.3本办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甄选、评聘、激励、培训、交流等管理内容。

1.4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实绩,贡献激励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科技人员推荐培养管理,技术部门负责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定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和实施。

2.甄选聘用。

2.1基本标准和条件。

2.1.2具有所聘职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工作。

2.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2.1.4学历: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

2.1.5原则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对35岁以下人员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操作本专业计算机软件。

2.2职务设置。

2.2.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成长规律,在职位等级晋升制度的基础上,为专业人员设置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将专业人员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科技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2.2.2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家、首席主任工程师、高级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师、主管工程师/助理技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2.3各级职务评价基本要素。

2.2.3.1专家:具有高级主任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首席主任工程师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十二年以上,在本技术科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为公司拔尖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做出突出贡献。

2.2.3.2首席主任工程师:聘为高级主任工程师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能运用专业系统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能独立承担和组织重大科研、生产课题,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问题,能改善并推广公司新生产工艺。

2.2.3.3高级主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主任工程师3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本公司专业技术的学习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权威,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主持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

2.2.3.4主任工程师:聘为主管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主持、组织、解决本专业内复杂的问题,能独立负责一个区域或几个区域专业问题。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课题攻关。

2.2.3.5主管工程师:聘为工程师二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基本能协调主持、处理本专业内较复杂的问题,分管一项或几项较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

2.2.3.6工程师:聘为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及一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本岗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7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所对应见习期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或聘为技术员一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技术所需知识和一般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或受指导完成某一方面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2.2.3.8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对应的见习期已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

2.2.3.9技师:聘为助理技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在操作维修中具有独特技能,能够解决现场生产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或指导本专业一项或几项复杂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10助理技师: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能主持、协调处理本专业问题,参与解决本专业(工种)中的重大生产操作技能问题,为公司攻关项目主要成员。

2.3职务评聘。

2.3.2对于新聘应届大中专生,根据省市有关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见习期满后依据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批准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

2.3.3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且长期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的人员,可申报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符合最低聘用资格及条件。

2.3.3.1职务最低聘用资格和条件。

2.3.3.2破格评聘。

2.3.3.2.1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且从事与资格相应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破格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

a、在专业技术应用、创新、改造、推广、运用等中,为企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

b、曾参与或担当公司技术改造、新品开发、质量攻关等项目的专业设计或专业负责人;。

c、经本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的。

2.3.3.2.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公司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技术员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现被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工程师。对已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主管工程师。

a、公司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c、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很高。

2.3.4评聘程序。

a、本人提交任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专业工作简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

d、专业评审组鉴定(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对被评聘人员的技术水平较熟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评价意见。)。

e、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f、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

2.3.5评聘材料。

a、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b、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专业材料复印件;。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3.6评聘管理。

2.3.6.1评聘组织机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首席主任工程师,外聘专家。

专业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聘人员和专业职务情况组建,成员为专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有关专业技术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2.3.6.2技术职务的评聘实行动态评聘制。主管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务每一年评聘一次,主任工程师每两年评聘一次,首席/高级主任工程师每四年评聘一次,每两年增选一次。

2.3.6.3对技术职务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评聘程序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技术职务。

2.3.6.4主管工程师以下职务评聘由专业评审工作组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须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由总经理提名推荐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聘任。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

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讨论,给予解聘技术职务或低聘。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对所在部门或下属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月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关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情况,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进展情况,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及需考核奖惩的其他特殊事项。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评价,技术分管领导考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定,并确定聘用意见和奖励方案。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

4.1.2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4.1.3专业技术职务薪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确立的、以设立专业技术职务为对象建立起来的薪资体系。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设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根据被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薪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不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职务。

4.2薪酬构成及确定。

4.2.1月薪酬构成=职务基薪+职务效薪+津贴+项目成果奖+保险福利+其他奖励。

4.2.2职务基薪及职务效薪标准按所聘技术职务对应岗位绩级等级薪资确定,分别为岗效等级薪酬的65%、35%。

4.2.3职务津贴按所聘技术职务实施。

4.2.4参与或主持组织项目的人员,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承担职责,实施项目成果奖和项目津贴,具体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6承担技术保密义务和责任,可另行按规定实施保密津贴。

4.3高级主任工程师薪酬管理参照中级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培养。

5.1公司将对列入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单列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5.2对主任级工程师鼓励走出去参观学习和参加行业学术研讨,拓宽知识面,加强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决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咨询,对专业领域内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

5.3按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参加一定时间的学习进修,其中包括有计划选派科技后备人才至国内专业高校进行专业深造。

5.4技术部门及所在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水平和职务层次落实项目,做到主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人员每人手中有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5.5有计划地将青年技术人员按排到关键技术岗位,承担压力,加快技能水平提升。

一。为加强人才阶梯的建立,对年青技术后备人员要定人、定方向、定措施、定责任者、定时间制定培养计划,并实施跟踪关注。

5.7各部门应关注和提供科技人员人员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定期与技术人员联系制度,通过研修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意见。对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按规定做好体检,对主任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一年安排一次疗养(3-5天)。

5.8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位等级并行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还规定相应职位等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同职等或低一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验。部分具备一定管理潜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在相应管理职位从事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调整和不断更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

展览馆人员管理制度篇二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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