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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2009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个别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一、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2008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2008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2、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项目繁多,任务艰巨。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基本上是分散、各自为政,主要解决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某一方面问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生活,往往造成救助对象的重叠,严重浪费了救助资源,削弱了救助力度,难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目前,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只有少量资金来源于社会捐助,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近年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财政财力有限,再加社会捐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难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救助资金的需求,随着社会救助项目的增加、社会救助覆盖面的扩大、救助标准的提高,资金缺口将逐步增大。
4、城乡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协调。城镇与农村长期实行相互独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城、乡救助制度各自发挥着维护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功能。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农村进城打工的流动人口日益扩大,相互独立、长期割裂的城乡救助体系正面临制度衔接和整合的客观要求。
(二)原因分析。
一是县、乡两级财政困难。目前我县的财政可以说是吃饭财政,社会事业发展缺少资金。当前,我县又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机遇时期,许多新项目、实事工程等急需资金,财政资金难以安排。因而在安排社会救助金时,难以做到足够、及时到帐,另外,近年来由于市场转轨、企业改制和老年化等因素,社会救助人员急剧增多,给本已十分紧张的财政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负担。
二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与面临的社会救助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无民政机构且从事民政业务的人员基本上是兼职的,工作人员力量与社会救助任务明显不相匹配,造成有些救助对象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等。
三是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从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因而在口头上喊支持,在思想上是轻视,在行动上是等待观望。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在已初步建立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的核心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工作者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振社会需要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二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无动物源性食品药物残留中毒事件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村级防疫员的身份又是农民技术员,人多,流动性大,如何管理和调动好他们的积极性,如何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实行“花钱买事,不以事养人”,是摆在我们动监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的工作实际,笔者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注意:一是部分人员年龄偏大;二是人员素质偏低;三是部分人员兼职;四是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
村级动物防疫体系是四级动物防疫体系最基础的部位,其工作质量决定整个动物卫生和畜牧业发展工作成效。如何真正建立一支合格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形成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是目前深化基层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和调动好村防疫员的积极性,加强和完善村级防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防疫体系的关键环节,我们的工作能否落实取决于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监部门必须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村防疫员队伍建设,要以争创“三好”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五好”村防疫员活动为载体,巩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成果。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xx〕46号)规定:在每个行政村聘用1名动物防疫员,接受区域性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防疫检疫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动物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发免疫卡、填写免疫档案、协助动物产地检疫、消毒、疫情报告、掌握畜禽饲养情况,以及动物卫生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目前需要加强的是动物产地检疫、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
1、抓好产地检疫工作。面对产地检疫工作人少、面广、线长的实际问题,又要切实、有效地全面开展,必须充分发挥村防疫员(协检员)的作用。在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消毒工作的职责后,就需要建立统一的工作规范,明确责任、科学实施、做好落实。保证将疫病消灭在产地,外疫不传入。要建立和完善《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村级协检员聘用委任书》、《村级协检员动物检疫工作责任书》等管理制度。要实行报检和巡检相结合的检疫管理工作机制。
2、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结合区域畜禽饲养情况,开展人工受精、种草养畜、清洁养殖等技术推广工作。
3、实施相应的兽医服务。因为村级动物防疫员目前还做不到专职,因此多数还进行相应的动物诊疗、兽药、饲料经营服务,但必须服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大局,使其在诊疗活动中掌握本村疫病流行状况,为上级疫情预警预报工作提供参考。
4、理顺工作关系。村级动物防疫员接受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经费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范围,补贴经费必须进入县级动监局专户,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因此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动监部门应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落实和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方便条件。要将对防疫员的补贴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立项、评优的先决条件,对于不落实或减少补贴资金的,不予支持。要按照每个行政村一个防疫室和“五有一落实”(有防疫员、有防疫室、有交通工具、有通讯工具、有防检疫和冷链设备,落实防疫员报酬)的建设标准,并有计划地免费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达到中专学历水平。
县级动监部门和乡镇区域所应按照《村防疫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完善细化县级考核办法,配合有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选聘合格人员。本着绩效挂钩和多劳多得的原则,采取指标考核方式,确保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质量,对不合格者不予兑现工作补贴。考核的重点主要有:
1、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和免疫合格率,可通过实地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确定是否100%进行免疫,通过实验室的血清学试验确定抗体保护率水平,以检验免疫质量。另外也可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情况确定本地动物防疫工作成绩。
2、免疫标识和免疫档案是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检查对免疫标识佩戴和免疫档案填写完成情况,规模饲养场和养殖小区用药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作为考核村防疫员的重要内容。
3、免疫和畜牧业生产相关报表的填写、上报是否完整、按时。
4、产地检疫工作完成情况,要根据检疫书证使用和收费帐目考核检疫、消毒工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处理。
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选聘、考核和培训机制,大力推进“五好”村防疫员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畜牧业畜牧业建设,为保障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就一支技术过硬、思想先进和村民信任的防疫员队伍。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三
**市自20开始实施动物防疫标识溯源系统项目以来,实现了与农业部及省、广安市网络化传输报送动物疫情及订购防疫标识的.信息化管理,为**市兽医卫生监督、动物重大疫情监控、基层防疫人员管理和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检查等提供了科学依据。现将我市动物防疫标识(二维码耳标)情况简介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市属全国无公害畜。
二、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2、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印机、电脑等),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太局限,建议能继续加大投入,并适当扩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增加人员编制,加强技术培训,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四
**市自20xx年开始实施动物防疫标识溯源系统项目以来,实现了与农业部及省、广安市网络化传输报送动物疫情及订购防疫标识的信息化管理,为**市兽医卫生监督、动物重大疫情监控、基层防疫人员管理和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检查等提供了科学依据。现将我市动物防疫标识(二维码耳标)情况简介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2、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五
国内安防监控市场在最近几年开始进入高速增长期,而增长的动力来自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无论是智慧城市、智能交通,还是大量的楼宇监控,都是安防监控市场成长的动力。在庞大的国内安防市场中,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产值及销售占整个产业的近七成。这得益于强大的政府采购、厂矿学校、行业应用,以及交通事业的超高速增长。这些领域对视频监控和防盗报警的安防设备采购及配置需求量巨大。
安防监控市场的发展势必带动相关领域的同步发展,无论是行业系统集成商还是软件或硬件供应商,以至于周边设备供应者都将从这种发展中获益,存储作为重要的一环,自然也不例外。
据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xx年年底,安防行业总产值达3883.80亿元,以视频监控占安防市场比例达55%计算,视频监控市场总量达到2136.09亿元。以存储设备占视频监控系统成本平均值为8%计算,20xx年存储设备市场总量约为171亿元。20xx年,整体市场放缓,但即使没有像以前年度20%增幅,市场增幅保守估计也有10%。按10%计算,20xx年存储市场总量为188亿元。
过去是中国安防产业发展的黄金10年,但是安防企业购买的硬盘一直依附于it市场的存在。20xx年以来,安防监控的市场与渠道在存储方面都有值得一提的重要事件发生,而这些事件也充分表明这个传统市场在新形势的驱动下,正在从自身角度进行提升与变革。
应该说,安防监控存储创新产业联盟的出现是整个大环境成熟下条件的产物,国内巨大的安防监控市场迫切需要这样一个联盟来规范标准,促进产业发展。在任何一个发达产业中,横向整合不仅是必要的,更是一种必然趋势。在安防监控领域,各企业各有所长,擅长项目集成的企业未必清楚哪种摄像头适合夜晚监控,也未必知道哪种专用硬盘更适合用在监控中。而硬件提供商对整体解决方案又有所欠缺。正因为如此,不同企业间的交流和协同就显得更加重要,这也是成立联盟的最大意义所在。
安防监控市场在最近两三年正面临着新的转折,这种转折的最大特点表现在业内不同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优势互补,在营销上单打独斗的行为会越来越少,而依靠整体作战取得优势将成为未来的营销新趋势。此外,软件及硬件供应商针对这个行业领域的渠道架构也会陆续进行调整,无论是设立专门的总代理还是其他方式,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市场形势发展,更好服务于客户,促进安防监控市场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六
针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状,笔者就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出了10条对策建议。旨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动物防疫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
**彝族自治州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川滇交界处,幅员面积6万余平方公里,其中草地面积24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0%,是四川三大牧区之一。全州辖17个县市620个乡镇3843个村,总人口430万。据20xx年统计:全州大牲畜存栏178.27万头,出栏42.51万头;猪存栏489.23万头,出栏570.41万头;羊存栏547万只,出栏385.91万只;禽存栏1578.22万只,出栏2268.69万只;肉类总产量60.69万吨;牧业产值11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9.3%。
全州有17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6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3843个村防疫室,共有动物防疫人员5524人(县级320人,乡级1304人,村级3900人),其中大专以上人员488人,占8.8%;中专或高中人员1431人,占25.9%;初中及以下人员3605人,占65.3%。
全州有规模养猪户9087户,存栏86.81万头,占全州存栏数的17.7%;规模养羊户24958户,存栏123.51万头,占全州存栏数的22.58%;规模养牛户14462户,存栏10.27万头,占全州存栏数的25.0%;奶牛养殖小区3个,存栏0.81万头,占全州存栏数的85.2%;规模养鸡户9090户,存栏142.8万只,占全州存栏数的12.0%;规模养鸭户3911户,存栏158.2万只,占全州存栏数的37.8%。由于历史、经济的原因,全州畜牧业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畜禽的养殖方式主要是以家庭散养为主,给动防工作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长期以来,全州动物防疫人员在上级党政和业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的强制免疫和羊痘、牛出败、猪链球菌病、马传贫、鸡新城疫、猪乙型脑炎、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等常见、多发病的计划免疫及疫情监测工作,使各种疫病的常年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农业部规定的标准,猪、牛、羊、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5%、0.5%、5%以下,确保了动物重大疫病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的良好局面,为全州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国内外人畜共患病和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不断增加,防疫工作量成倍增长,动防工作如履薄冰。
为了建立健全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的技术支持体系,20xx年我州成立了“**州动物产品安全监测检验中心”,承担全州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并于20xx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可和认证,是中国西部唯一获得双认证的市(州)级实验室。但由于设备陈旧,检测范围窄,不能满足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需要。
长期以来,各级动物防疫组织紧紧围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隔离与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供应开展工作,为全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显著成绩。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后的乡及以上防疫机构和人员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村级防疫员的收入主要靠中央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解决,基本没有任何服务性或经营性收入。截止20xx年,国家已对全州17个县级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投资,并对33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新建或改建。但由于冷链体系建设投入不足,疫苗的有效保管存在较大问题,给确保免疫质量造成隐患。
20xx年以来,国家陆续将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纳入强制免疫的范围,并将经费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疫苗的组织供应由省畜牧食品局统一招标采购后按计划下发到各市(州)。国家现行的强制免疫疫苗的补助政策,对全国、特别是对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奔小康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由于强制免疫的病种较少,加之危害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不断发生,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20xx年以来,我州多次发生动物疫情,农业部和省政府给予了一定的扑杀补助经费。但由于中央的扑杀补助标准较低,加之地方的经济条件较差,无法满足畜禽扑杀后恢复生产的最低成本,养殖户对现行的扑杀政策及补助标准较难接受。
由于我州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地防财政十分困难。20xx年以前除安宁河谷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部分县市配备有部分村防疫员外,其它县基本没有配备村防疫人员,且配备的`村级防疫人员也仅在春、秋两防期间临时聘用,劳务费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20xx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州17个县市认真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每村聘请了1名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村动物免疫注射、消毒和疫情观察等工作,各县市视其财力情况给予村级组织一定补助。20xx年,中央安排给我州730万元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为了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州财政局、畜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以实现调动广大基层防疫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但由于经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全州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步履维艰。
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是为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提供科学依据的关键措施。20xx年以来,农业部、省畜牧食品局每年下达给我州动物疫情监测经费10万元左右,**州人民政府每年将动物疫情监测经费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但由于大部分县财政困难,无力解决动物疫情监测经费和实验室运行经费。除西昌市外,其它县的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由**州动物产品安全监测检验中心承担。导致大部分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所建的实验室设备闲置,资源未能充分利用。
1、完善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的政策,将疫苗(包括免疫耳标)补助经费实行动态管理,按享受补助政策地区三年的畜禽平均饲养量和强制免疫病种核定补助经费,一定3-5年不变,分别列入国家和省级财政预算。各地每年根据实际畜禽饲养量及时采购防控物资,结余资金转入下年使用,当年经费不够的由地方财政负担或在结余资金中列支。使防控物资的采购和供应能够及时、准确、真实,从而避免错过最佳的免疫季节,防止物资浪费或不足。
2、提高畜禽扑杀补助标准,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牛的补助标准应该提高到每头20xx-5000元、奶牛的补助标准每头5000-8000元、猪的补助标准每头1000-20xx元、羊的补助标准每只500-1000元、禽的补助标准每只30-50元才能满足畜禽扑杀后恢复生产的最低成本,建议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中央和省8:2的比例分担。
3、提高动物疫情监测补助经费。随着国内外人畜共患病和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不断增加,监测病种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大,而国家和省每年安排的监测经费如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动物重大疫情监测之需要,特别是全州大部分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所建的实验室因无法解决运行经费而导致设备闲置,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因此,国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疫情监测经费和实验室运行经费的补助政策,为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4、提高基层防疫员补贴标准。我州共有村级防疫员3900人,人平服务面积15.38平方公里,人均年防疫畜禽1.55万余头(只)。20xx年,国家下达给我州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专项补助经费730万元,如全部用在村级防疫员的工作补贴上,人平年仅1870元,其收入与目前的动物疫病预防和疫情观察任务存在严重差异,根本无法满足常年的动物疫病预防和疫情观察工作之需要。建议国家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实行中央和省8:2的比例分担,同时把村级防疫员依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确保队伍稳定。使村级防疫员能常年坚守工作岗位,从而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强化动物疫情观察,做到动物疫情、尤其是重大动物疫情早发现、快诊断、严处理、少损失。
5、扩大强制免疫病种的范围。建议把狂犬病、鸡新城疫、羊痘、猪乙型脑炎、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等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列入强制免疫范围,其疫苗经费按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病种的补助渠道施行。
6、把消毒工作列入强制范畴。消毒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关键措施,是简单、易行,省时、省力、最实用的群防群控手段,其与免疫接种同等重要,尤其是消毒药的非特异性和广谱灭菌(毒)特点和作用更优于免疫接种。国家要制定完善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政策,把消毒工作纳入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的强制范畴。具体办法按畜禽饲养量测算消毒药用量,采取中央补助消毒药经费、养殖户投工投劳的方式,真正把动物重大疫病的综合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农业部应尽快会同财政部制定对在动物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及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急死亡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并制定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政策,将动物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补偿经费按8:2的分担比例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急死亡的补偿资金由疫苗生产企业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从而减少或消除基层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阻力。
8、**畜禽养殖方式十分落后,要实现畜牧现代化必须加快标准化养殖步伐,鼓励支持养殖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和省应该加大对西部、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使之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9、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xx年,我州有16个县先后进行了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但会理、昭觉两县只安排了60万元,州畜牧局和会东县只安排了80万元,西昌市只安排了25万元疫情测报站经费而没有安排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国家应按统一规定标准补足投资额度,以满足目前动防工作之需要。另外该项目只安排了实验室建设,各县市无力新建疫苗储存冷库,使动物防疫疫苗无法得到有效保存,导致疫苗效价降低,给确保免疫质量造成严重后患。建议农业部安排一定经费,在每个县市修建50-80立方米冷藏库,确保疫苗有效保管。
10、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业务素质。鉴于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防疫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差的问题,国家要制定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动防人员培训计划,在经费上给予补助,对培训经费实行国家、地方和个人5:3:2的比例分担,以提高广大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从而满足动物防疫工作之需要。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七
目前花垣县经湖南省畜牧疫情检测中心确定,发生疑似禽流感疫情,为避免疑似禽流感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到本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动物重大疫情监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监测。各村(居)委会从11月4日起至11月12日止开展拉网式畜禽普查登记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建立疫情报告点,一旦出现可疑疫情,立即启动预案采取隔离封锁等控制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11月4日起,全镇禽流感防治采取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2:00前上报当日情况。发生疑似疫情的,报告一律不得明传,必须于当日由专人送达镇政府办公室;无疫情的.按原日报告形式上报。
三、加强疫病控制。取销镇内所有禽类交易市场,桥头检查站必须24小时值班,严禁未经畜牧部门检疫合格的禽类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入本镇。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实行畜禽归圈、归笼饲养,以免造成感染,并对所有畜禽强制免疫,配合好周边乡镇的疫情预防,检疫工作。
四、加强保密工作。鉴于目前本镇周边发生疑似禽流感疫点,可能导致疫病传入本镇,这给本镇防治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加之国内外对禽流感疫情极为敏感,一旦疫情泄露将给国家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和损失。因此各村(居)民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禽流感疫情的保密工作。
五、其它动物疫情的报送,方式途径不变。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一月三日。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八
xx县地处新疆西北边陲,隶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是北疆西北部的边境大县,边境线长276公里。北部和西部以阿拉套山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邻,南部以别珍套山和察汗乌逊山为界与霍城县相邻。县境地势西高东低,东西长148.6公里,南北宽71.8公里,总面积5881平方公里。全县辖2镇、4乡、2个国营农牧场,91个行政村(队),驻有兵团农五师87团、88团两个团场。全县总人口7.2万人,由蒙、汉、哈、维、回等19个民族组成,县城距首府乌鲁木齐市617公里、阿拉山口口岸168公里、霍尔果斯口岸205公里。xx县气候属大陆性半干旱温凉气候,光热资源丰富,昼夜温差较大。年均降水量204毫米,无霜期141-166天,全年平均气温3.6℃。博尔塔拉河和鄂托克赛尔河横穿境内,地表水年总径流量8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3.1亿立方米,理论水能蕴藏量达27.9万千瓦。全县山地面积57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70.69%,平原面积538.1平方公里,有可耕地49万亩,森林55.1万亩,天然草场619万亩。
xx县经济以农牧业为主,种植业以小麦、油料、甜菜为主,畜牧业以牛、羊为主。20xx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3.83亿元,较上年增长5;畜牧业产值1.19亿元,增长7.53;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55万元,较上年增长9.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986元。20xx年末,全县牲畜存栏达40.68万头(只),其中:农区牲畜存栏14.4万头(只),牧区牲畜存栏26.2万头(只)。全县能繁殖母畜26.7万头(只),母畜比例达65.7%,繁殖成活仔畜28.4万头(只),成活率99。牲畜出栏数29.17万头(只),出栏率71.7;商品畜24.25万头(只),商品率59.6。家禽年末存栏8.71万羽,禽蛋产量683吨。肉类总产量7404吨,奶类产量8198吨,绵羊毛740吨,山羊绒8515公斤,各类皮张21.9万张。
上半年,全县各类牲畜存栏61.65万头(只),其中:农区牲畜存栏21.7万头(只),牧区存栏39.95万头(只)。农作物播种面积35.23万亩,其中种植玉米8.17万亩,苜蓿6.01万亩。
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自治州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我县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基本职责,实行了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县领导包乡(镇)、乡领导包村(队)、驻村单位干部包户、兽医技术人员包畜群制度以及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奖罚责任,实行出现疫情“一票否决制”,并将此列入畜牧业年终考核的重点。同时加强了对技术人员协调力度,县上统一调配防疫员,通过县兽医站及时抽调技术员驻村、乡上积极调配充实技术力量、乡与乡之间相互支援多种形式,保证了技术人员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针对防疫意识淡薄的某些“钉子户”,党政领导通过行政措施亲自去做思想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了疫情的危害性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最终自觉参与到动物防疫中去。
全面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及时召开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紧急会议,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原则,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均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机构和应急预备队,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制定了《xx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操作执行方案》。二是开展全方位畜(禽)普查登记,为下一步免疫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三是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和旬报告制,并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加大市场监督检疫力度,制定《xx县上市禽类检疫登记表》,对市场流通环节做好查验力度。五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六是保障物资供给充足。今年,我县对禽流感疫苗和注射服务费用均实行免费,对牛口蹄疫疫苗继续实行免费。州县财政各承担50%,县财政投入5.5万元资金做为动物防疫活动专项经费。七是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八是加强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按照“政府保证密度,部门保证质量”的要求,力争做到畜(禽类免疫“五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免,免不漏卡)。据统计,截止3月28日,全县购进疫苗50000毫升,完成免疫禽类69787羽(只),免疫率达100%,其中免疫鸡57334只、鸭4354只、鹅3947只、鸽子3866羽、其它禽类286羽(只)。春季牲畜口蹄疫免疫注射工作于4月10开始,截止5月30日,我县共购进口蹄疫疫苗378400毫升,实际免疫牲畜357510头(只),免疫率99.5%,其中已免牛29176头,免疫率达100;已免羊324804只,免疫率99.5%;已免猪2576头,免疫率92%;已免骆、驼954峰,免疫率100%。针对新生仔畜、怀孕母畜适时进行跟踪补免,完成补免牲畜1432头(只)。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下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牧发电[20xx]26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下半年畜牧业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xx]60号)文件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半年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县秋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一要切实做好秋季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及早开展普查摸底,做好疫苗购进,调配充实人力,保证全面完成免疫工作任务。要求从8月20日开始集中进行禽流感免疫工作,9月15日开始集中进行牲畜口蹄疫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证密度,畜牧兽医部门保证质量”的要求,继续严格实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免疫规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二要努力完成新建定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任务。目前,我县已建成定点屠宰场2座(博镇、哈镇)、活畜交易市场4座(博镇、哈镇、安乡、呼场)。其中,今年上半年建成了哈镇定点屠宰场、呼场活畜交易市场,现已竣工使用。年底前,计划通过世行项目贷款资金,再建设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各一座。使全县牲畜交易集中的乡镇场均建有定点屠宰场或活畜交易市场,将为我县活畜及畜产品交易提供便利场所。三要强化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工作,保证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巩固无疫情成果,确保畜牧业安全健康发展。
据统计,20xx年秋季全县口蹄疫应免疫易感牲畜37.76万头(牛3.11万头,羊34.34万只,猪0.22万头,骆驼0.08万峰),应免疫禽类11.57万羽(鸡9.78万羽、鸭0.72万羽、鹅0.59万羽、鸽0.41万羽、其它禽类572羽)。
加强防控知识的培训。一是组织县、乡畜牧系统职工开展学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得以系统地、全面地掌握了防控技能。二是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场、农牧区举办科技培训班,并向农牧民群众发放《畜禽常见疫病免疫手册》、《养牛学及疫病防治》等技术手册。三是组织村级防疫员参加了自治州举办为期15天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1期,培训村级防疫人员16人;我县举办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1期,培训村级防疫人员20人。今年上半年,全县累计举办各种类型畜牧科技培训班13期(技术培训班10期,执法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600余人次。
防控物资的调运和储备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建立并得到不断完善。目前,储备库有喷雾消毒器(电动)3台,背附式喷雾器15台,防护服15套,一次性防护服100套,消毒剂8箱,烧碱5桶(500公斤),连续性注射器、20ml注射器、消毒棉球、防护口罩、防护靴等应急物资配备齐全。
(二)不断完善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疫情预警机制。温泉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建立后,我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对牛结核病、布病、口蹄疫、马传贫等几项疫病的监测工作,并着重加强了对禽流感、口蹄疫的动态监测工作力度,按要求进行了血样采集、疫病普查和信息上报工作。通过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对全县动物疫情实施了全面的常规监控,实行了较为规范的疫情报告制度。目前,我县动物疫情网络传输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正不断向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机制已逐步健全完善,应变疫情突发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增强,能够及时掌握、控制、报告、扑灭疫情。以边境动物疫情监测为重点,加强检测密度,扩大监测范围,密切注意疫情变化,准确做出预报。
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在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期间,启动县乡村三级网络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畜牧行政部门、政府系统三条线的疫情报告机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严处理。建立健全疫情预警机制,加强重点地区疫情监测和巡查工作力度。针对疫情监测范围广的特点,我县形成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xx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履行职责。年初,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温防重办字[20xx]01号),要求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禽类普查登记、疫情监测等工作,设立疫情监测点8个,即每个乡镇场1个;县水利部门负责博河流域水库、山溪等水网地带的自查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全县河谷林带、湿地、林区的自查工作,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温泉县监测站(自治区级),设立了3个监测点(即呼场监测点、查乡监测点、河谷监测点);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全县人间禽流感预防、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水利、林业部门定期通报河谷林带、湿地的检查情况,查清候鸟种类,在第一时间发现死亡禽类及时上报,并做好档案记录。通过监测,我县未发现有异常死亡禽类、候鸟。
配置和落实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情况。20xx年末,根据自治区畜牧厅的要求,我县对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进行了配置、落实和登记,全县共配置、落实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91人,达到了一名观察员负责一个行政村队的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工作,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大多由村队两委班子成员或村级动物防疫员兼任。目前,各项管理制度正在完善,疫情的逐级报告机制基本形成。
(三)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有效了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建立健全动物监督检疫机构,配强配齐“两员”(检疫员、监督员)队伍;二是在全县实行了产地检疫,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卡的牲畜一律不准上市出售;三是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四是发挥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在强制免疫和牲畜转场时期,设立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对进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确保外地动物疫病不传入;五是按照统一部署,审换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全面使用动物检疫新“五证”。上半年,我县屠宰检疫牛390头、羊36000只;市场检疫各类上市牛960头、羊420xx只;产地检疫牛3300头、羊59000只、猪130头、禽类13000羽、羊毛190吨。
(四)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形式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台开设宣传专栏,播放领导讲话,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专题讲座等,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农牧民的欢迎。二是深入乡镇村队进行广泛宣传。我们根据本地实际,利用“动物防疫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月”、“科技之冬”、乡村集贸日、牧业总结会、那达慕大会、年度剪毛季节、牧区牲畜转场、集中药浴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发放传单、法制咨询、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防控知识。上半年,全县开展动物防疫法大型宣传活动2次,在乡镇场集市日开展了2个轮回的宣传活动,电视播放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法律条文和高致病禽流感防控知识专题节目,做到每日播放1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xx0余份,悬挂横幅25条,办板报16块,出动宣传车65次,播放录音126次,面对面咨询人数约360余人次以上。
加大防控经费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一是把畜牧业发展列入财政预算,在牲畜疫病防治、品种改良、青黄贮制作、技术培训、引进种公牛、购进农牧业机械、挤奶器、储奶罐等方面给予补助。二是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每年安排15万元,实现牛口蹄疫和禽流感免疫全部免费。
加强防控工作的督查和自查。年内自治区、自治州多次来我县开展督查、检查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对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工作进行了多次重点专项督查、检查,由于我县上下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认同。同时,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期间,我县四套班子主管牧业领导组成督查组,包片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场防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进行统一部署和合理安排,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年内我县无重大疫情发生。
加强各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做好防控工作。20xx年,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指挥长,八十七团、八十八团、边防军队、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温泉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级领导层层抓,各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抓防疫,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组织体系。各相关部门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协作,同时通过定期的会商制度,与林业、卫生等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三、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自治区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xx县党委、政府立足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新政发[20xx]102号)、《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建议》(新政发[20xx]10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意见》(新政发[20xx]104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xx县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县”上划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经摸底调查,全县共有1个县级兽医站,8个乡镇场兽医站;现有人员99人,其中技术人员56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42人),占总人数的56.6%,非技术人员38人。根据温泉县《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机构设置方案为:xx县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内部增设兽医股,设行政编制3名。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站的基础上组建温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和县畜牧兽医站(副科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县畜牧兽医站设编制1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目前,县编委已下文批复,原则同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及乡(镇、场)动物防疫检疫站、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更名挂牌。县畜牧、编委、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对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人员事务交接等工作,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各项防疫经费和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2个国营牧场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工资按照企业标准由财政统一发放,乡镇场畜牧兽医站“三权归县”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站的领导任命和分工由县组织部门近期按有关程序予以确定,此项工作正在开展。
初步建成村级动物防疫员体系。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村聘乡管制度,由村民委员会面向社会择优招聘或推荐,经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审核上报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聘用。目前,我县共招聘了3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并全部参加了州、县举办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掌握了兽医基本操作技能,可基本满足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需要。针对村级防疫员的收入问题,我县将现有的36名将村级防疫员按村队牲畜规模实行划片承包,村级防疫员主要负责农区牲畜的防疫、改良、诊疗等工作,其劳动报酬主要通过实施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获得。收费按县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实行明码标价。据粗略计算,我县村级防疫员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目前,我县正在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争取将村级防疫员依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其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一支“招得来,能服务,有收入,稳得住”的农牧民技术队伍。
在防疫费的收取方面,实行牛口蹄疫、禽流感免疫防控经费由政府全部承担的政策。自20xx年起对牛口蹄疫免疫全部实行免费,20xx年起对禽流感免疫实行免费,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我县每年安排15万元资金,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提供了资金和物资保障。目前,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收费的仅有羊、猪、骆驼的口蹄疫免疫注射费,其中:羊为0.5元/次,猪、骆驼为1.0元/次。
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县、乡(镇、场)畜牧兽医站的标准化建设力度,通过利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世行项目等项目资金,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软硬件建设和巩固完善工作。从20xx年起,动物防疫体系设施设备累计投入180万余元,其中乡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46万元(塔秀乡兽医站建设17万元、安乡兽医站改造15万元、呼场兽医站改造7万元、查乡兽医站改造2万元、昆场兽医站改造2万元、扎乡兽医站改造3万元)、活畜市场建设55万元(博镇活畜市场建设15万元、哈镇活畜市场建设17万元、呼场活畜市场建设11万元、安乡活畜市场建设12万元)、定点屠宰场建设48万元(博镇定点屠宰场建设13万元、哈镇屠宰场建设35万元)、新建药浴池6座15万元、黄牛改良冷配器材设备投入15万元,另外还完成了县畜牧兽医站化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采购。目前,大部分基层兽医站的各项业务工作均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达到了标准化兽医站建设基本求。
今年,自治区下拨我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其中7万元用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8万元用于设备采购。我县按照《自治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的建设标准,重点建设哈镇畜牧兽医站办公楼,建设标准为两层楼房,目前建设用地已落实,设计图已完成,并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经初步预算,该办公楼建设资金在30万元以上,县财政将落实补贴资金25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国营牧场畜牧兽医站的经费全部为自收自支,职工工资低,办公条件差,建议自治区在进行兽医体制改革的工作中,把国有农牧场畜牧兽医站与乡镇畜牧兽医站同等对待,人员编制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全额拨款。
二是我县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人才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业务素质不高,人才断档现象严重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安排培训经费,充实师资力量,并尽快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活力。
三是基层兽医站基础设施较差,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简陋、办公自动化条件程度低,简易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严重影响了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服务质量。建议自治区加大对基层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和设备更新投入力度。
四是我县在面积上虽然是小县,但却是边境大县,边境线长达276公里,边境疫情监测工作对于我县及至全疆畜牧业生产安全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基层兽医站的防疫设备条件还不俱备完全抵御境外、周边地区疫情的能力,为边境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开展带来了困难。为此,恳请自治区继续加大对我县边境疫情监测站建设力度,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三章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1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条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第十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动物疫病的科学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十六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3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第十八条种用、乳用动物和宠物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二十二条采集、保存、运输动物病料或者病原微生物以及从事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予以公布。
本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
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章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二十六条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第二十七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或者贸易方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5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四章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三十一条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
(三)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第三十二条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第三十三条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撤销和疫区封锁的解除,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评估后,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三十四条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第三十五条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时,按照一类动物疫病处理。
第三十六条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三十七条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疫区易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6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第三十九条发生动物疫情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控制、扑灭疫病的人员和有关物资。
第四十条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构成重大动物疫情的,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第四十三条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对前款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进行监督抽查,但不得重复检疫收费。
第四十四条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托运人托运时应当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第四十五条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四十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7批手续,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引进的乳用动物、种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第四十七条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第四十八条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四十九条依法进行检疫需要收取费用的,其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
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第五十二条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
动物诊疗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或者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三条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第五十四条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第五十五条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但是,本法第五十七条对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活动。
第五十六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二)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
(五)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六)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第六十条官方兽医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十一条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
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
第六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兽医机构。
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
第六十六条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七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
(四)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者伪造监测、检测结果的;
(二)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11下罚款:
(三)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三)发布动物疫情的。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动物诊疗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注册证书:
(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
(三)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
(三)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章附。
则
第八十五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
xx年8月13至17日,我们就“个体商贸客户金融需求”的课题,在南宁市各个体商贸商贸群体中展开调查问卷。此次调研共三人,发放问卷300份,其中有效答卷290份,回收率,10份由于部分原因作废。
南宁市各个体商贸户。
问卷调查,走访各商贸户,采取咨询访谈的方式,用不记名方式随机抽样进行调查。
1.问卷调查。
2.深度访谈。
除了让调查对象填写问卷外,调研团队还需要对调查对象进行深度访谈,引导调查对象说出其他更多问卷未涉及的内容。
(2)希望邮储银行推出哪些新产品;。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一
吗?其中可以清楚了解现在动物园的情况,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园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除了动物表演之外,动物园为了赚钱往往提供动物与游客合影。与动物合影在各城市动物园中普遍存在。但是,游人往往不知道,与游人拍照的动物通常受到各种威胁和逼迫,一些动物整日被紧紧地用铁链拴住,无法转身、坐下或趴下。游人获得与动物亲密接触的假象,而被迫拍照的动物却受到深重的伤害和压迫。
游客与动物合影均须另外收费,因拍照动物种类的差异和拍照形式的不同(自带相机、即拍即洗),收费从5元至20元不等。用于拍照的动物均为动物园内自养动物,合影时有工作人员在一旁协助,包括帮助游客乘骑到动物背上,吸引动物看镜头、给动物喂食、清理粪便、帮助拍摄等。拍照动物主要分为四类:其一是老虎、狮子等猛兽;其二是骆驼、马等草食动物;其三是海洋馆中的海豚、海狮等海洋哺乳动物,其四是鹦鹉、孔雀等鸟类。一般动物表演结束后都会有表演动物与观众合影的环节,也有专门用于合影的动物。动物与游客合影时,常常需要保持某些特定的姿势,或是做出与游客亲昵的动作。参与合影的游客以儿童居多,也有部分成年人。
用于与游客合影的动物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表演动物,即既参加表演又要与观众合影的动物;另一种是专职合影动物,即不需要参加表演、专门用来拍照的动物。对于表演的动物,每天残酷的训练和多场表演已经让牠们疲惫不堪,表演结束后还要留下来供游客拍照,拍照时间每场10~20分钟不等,更加剧了动物们的疲劳。专职合影的动物一旦“工作”就不能休息。据调查,专职合影动物的“上班时间”几乎与动物园每天的开放时间相同,除了天气原因或是游客极其稀少的时候不提供合影外,合影动物几乎一整天都必须保持“工作”状态,随时准备接受照相“任务”。城市动物园每天开放时间在8~9小时,没有节假日休息。以此计算,专职合影动物每周的工作时间长达60小时左右,远远超过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在节假日游客众多的时候,游人往往排着队等待与动物合影,此时动物园会延长合影动物的工作时间。如此长时间、固定在特定动作下的动物完全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对动物是极大的折磨。合影动物几乎没有正常的生活,休息不足,精神状态欠佳。有的合影动物明显疾病缠身。
与高危险性表演相似,狮、虎、熊等猛兽在与游客合影之前,通常也会被拔掉牙齿以保证游客的安全。除了拔牙之外,猛兽们还会被铁链、铁环等固定在一个狭小的平台之上,四肢无法站立,只能趴卧。铁链长度极短,动物几乎一动也不能动。合影时游客通常能够抚摸、乘骑动物。对于天生擅于奔跑的狮虎来说,囚禁于笼中已非常痛苦,而用于拍照的动物甚至连基本的站立都不能!即使是人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都会四肢麻痹,而动物们除了不能动之外还要忍受不同人的抚摸、拍打和重压。这对动物们的身心会造成极大的伤害。草食性动物因其性格温顺受到的限制相对较小,但是仍然被囚禁在狭小的栅栏中,供人乘骑,有的动物园还由驯兽员牵着背负游客的骆驼绕栏走一圈。而暂时不用拍照在一旁休息的动物则被长度不足一米的绳子拴在栏舍中或树脚下,动物们根本无法自由活动。
鸟类合影通常会在给鸟类拴上绳子,使之能保持长时间不动(有的动物园被曝光残忍地将动物用细铁丝固定住)。
此外,有的动物园为吸引游客,专门挑选幼年动物来提供拍照。有些大象还在婴儿期,就被迫与母亲分离,被铁钩重击。人们以为大象皮肤厚,所以往往用铁器重力击打,导致一些幼象身上伤痕累累。幼年动物远离动物母亲,被长期禁锢,对牠们身体的成长极为不利。在一些动物园中,摄影场地完全没有遮阳和遮雨设施,动物们总是被迫暴露在烈日下“工作”。而在无人拍照时,动物园员工则躲在树荫下。
为保证动物能乖乖地与游客合影,驯兽员通常以食物为诱惑,动物每完成一次合影后便能得到食物奖励。这种现象在海洋馆中尤为突出。当希望合影的游客数量较多时,驯兽员就会不停地给拍照动物喂食,完全不顾及动物的消化吸收能力,破坏动物的饮食规律。海狮在与游客合影时,必须离开水环境站立在陆地上,还必须在驯兽员的指挥下表现出与合影游客亲昵的姿态,如将头靠在游客的肩上或脸上。
合影动物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相同的小地方,保持相同的姿势,重复做着相同的动作,毫无自由和生气可言。用于拍照的动物大多体型消瘦、精神颓靡、眼神呆滞,周围的事物已经丝毫不能引起牠们的兴趣。
综上所述,动物表演和动物合影都对动物的身体造成种种伤害,迫使动物母子分离,给动物带来严重的心理疾病,降低动物生活品质,大大缩短了动物寿命。此外,还给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不利于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甚至鼓励人们为追求感官刺激而不顾动物的生命和痛苦。
我们的呼吁:。
1,动物园应立即停止现有的各种形式的动物表演节目,并且不再引进马戏团、和包含动物表演的团队入园演出。据以往观察,人类演员演出的杂技往往更受欢迎,因此,建议动物园开展由人演出的杂技、模仿动物的戏剧表演等。
2,停止动物表演后,动物园应妥善安置原来的表演动物,帮助这些动物重新融入族群,或在另外园区安置。严禁将表演动物转卖给私人马戏团或是私人熊场,避免对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3,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意见乃至法规,明确禁止海洋馆和动物园水生动物表演。加强对动物园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未按规定停止动物表演的动物园。同时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意见取消或规范动物合影行为,使合影动物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我们的忧虑是:
动物园(包括公园里的动物展区)有越建越多之势;动物繁育缺乏控制,繁殖过剩的动物被用作商业目的、甚至被卖到马戏团等恶劣盈利场所;动物园动物福利受到忽视的情况比比皆是;而对动物伤害极大的动物表演、动物拍照普遍被动物园视为招牌,动物成为赚钱的工具。
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意见》(2019年)对于规范我国动物园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特别在禁止动物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取缔侵占动物基本利益、要求全面停止动物表演方面树立了政府部门严格管理的先例。“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根据这个意见赴全国对9省市21家动物园进行观察。通过初步调查,我们既感到鼓舞,又感到忧虑。毕竟,已经有少部分动物园按照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意见》取消了动物表演,并努力改善动物福利。但是,总体看,执行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考虑全国各类动物园的情况,更增加了我们的忧虑。
住建部《意见》提出,“动物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中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的专类公园,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示范场所,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其中心任务是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和科学研究,并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和环境保护宣传。”根据我们的观察,动物园往往将娱乐、用动物赚钱等放在首位,保护生物多样性与教育功能很少得到实现。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
1,对现有动物园进行资源整合,合并中小型动物园,关闭违规不合格动物园,减少动物园数量,妥善安置被关闭动物园的动物,从根本上防止动物园动物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2、
3,严格控制新增动物园审批,国家林业局已经发布《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为》的通知(2019年7月),规定在”2019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林业部门暂停受理以观赏展演为目的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引进野生动物种源的行政许可申请”。我们建议林业部门延长此一规定,严格限制批准此类繁殖与引进,禁止国家保护动物用于马戏表演和动物园动物表演。
4,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意见乃至法规,明确禁止海洋馆和动物园水生动物表演。加强对动物园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未按规定停止动物表演的动物园。同时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意见取消或规范动物合影行为,使合影动物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1)加强动物管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动物管理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教他们如何能正确照料动物。动物、游人、管理员之间的关系应该遵循动物是主人,游人是客人,管理员是仆人的原则。
(2)建议动物园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首先应公开动物园动物死亡信息,包括饲养过程、以及训练动物表演过程中受伤、死亡等信息。同时建议增加公众代表、社会团体包括动物保育社团成员对动物园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中国动物园观察”是由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主要对中国动物园进行田野调查、记录和研究。我们希望通过观察动物园动物的实际处境,为公众和动物园管理者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真实信息,帮助改善动物园动物福利。动物园动物被长期圈禁在笼舍中、在极其不自然的人工环境下生活,牠们的生活品质直接取决于人类的责任心和对牠们的照顾周到与否。可以说,人类对这些动物拥有直接的责任。在近年一些动物园动物遭到伤害、虐待、甚至被大批饿死的恶性案例里,公众了解的信息极少,往往在动物园动物已经受到严重伤害和死亡之后,经媒体报道,大众才了解事情真相。而没有被报道出来、正在遭受折磨和虐待的动物园动物却很少被注意到。牠们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这正是悲剧所在!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田野调查,把动物园动物的真实处境呈现出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关心动物园动物、帮助改善动物园环境的事业中来,减少伤害和虐待行为,促进公民社会发育。
这些典型案例的出现无疑将多年来我国动物园存在的置公益性不顾唯以牟利为目的、管理混乱无序、无视动物福利等问题呈现出来:
自1993年林业部批准建立全国第一家深圳野生动物园投入运营以来,各地由于盲目追求商业利益和地区利益,无视建设动物园高投入低收入、高维持费用的现实,一窝蜂地新建野生动物园。截止到2019年,我国经林业局批准的综合性野生动物园就有15家,未经批准、不具规模或名不副实的野生动物园多达30多家,其数目已达到到美国的3倍、日本的5倍。开办动物园应与地方的区域经济、人口及交通等多方因素相关,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适合且有必要建设动物园。但据中国动物园协会统计,我国包括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在内至少有200多家动物园。很多省市拥有十几家或几十家规模不同的动物园,不少县级市都有动物园。
例如,河北省就有石家庄动物园、保定动物园、邢台动物园、沧州市动物园、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以及同样拥有圈养动物的邯郸市丛台公园、衡水市中华公园、宣化人民公园、高碑店植物园等。本次田野调查对其中四所动物园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邢台动物园、邯郸丛台公园、保定动物园与位于省会城市的石家庄动物园相比明显游人稀少、管理混乱、动物饲养条件恶劣。而河南目前有三十五、六家动物园,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动物园。2019年12月河南两家动物园相继发生惨案,驻马店南海动物园和登封市动物园的饲养员分别被猛兽袭击致死,而长期饥肠辘辘是牠们伤害饲养员的原因。河南《东方今报》报道认为,这两起恶性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河南省内多家私营中小型动物园长期管理混乱,技术、资金匮乏状况的集中爆发。
滥建动物园造成很多动物园经营状况差、入不敷出,使得园中动物生存状况极度悲惨。动物园中的动物普遍存在营养不良、生理或心理上的各种疾病以及因经费不足而无法医治等问题。辽宁省10家城市动物园都养有东北虎,其中一家民办动物园的负责人说:他们动物园一年的门票收入只有12万元,可一只老虎每年至少就要“吃掉”5万元。长期入不敷出的经济状况严重影响动物的生存条件。
2019年湖北省仙桃市太子湖野生动物园,在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上百起动物死亡事件,其中一只因饥饿而出逃的灰狼在被打死前,嘴里还紧紧咬着刚捕到的一只鸭子。而这些动物死亡的背后是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与租赁方太子湖野生动物园之间纠缠不清的利益。前文提到的驻马店南海动物园是一家几乎无法维持运营的私营动物园,两只狮子共居一间七八平方米的笼舍,老虎分别待在四至八平方米不等的“鸽子笼”里,骆驼和两只黑牛、一群母鸡关在一起,并且因为这里的动物常年饥饿,所以被媒体称为“饥饿动物园”。为了维持经营,动物园还将本园繁殖的三只出生不久的小东北虎送到杂技团训练,希望通过马戏表演赚钱。洛阳王城动物园像囚犯一样将一头大象和小象的两只前脚拴在栏杆上,向游客出售水果给它们喂食,小象由于痛苦表现出烦躁情绪,有游客见到两位壮汉左右夹小象耳朵,拿带着锥子和小镰刀的木棍戳、刮小象。小象伤痕累累、浑身暗红色,从身上的紫药水可以看出她经常遭受毒打。此种情形引起观者的不忍和严重不满,引发海内外游客和网民的批评。也有游客拍到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内供人拍照赚钱的小虎崽由于不配合游人拍照,而被棒打至嘴流鲜血。这些屡见不鲜的事件都说明,很多动物园都将动物作为赚钱的工具,而并未将牠们当做生命对待,更不像宣传的那样:“动物园是动物的乐园”。
国内多家动物园都面临经营困境,而直接的受害者是动物园中本已丧失自由的无辜动物。这些情况从根本上违背人们的善良初衷,人们去动物园希望看到的是生龙活虎的动物,而不是全身是病和伤的动物奴隶。
我国动物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门票,这使得很多盲目建设的动物园,在开办后不久就面临后续资金无以为继的困境。所以一些动物园便开始打起“以动物养动物”的旗号,举办“动物表演”“活体喂食表演”、甚至办起“野味餐厅”。这些残忍的活动与动物园的宗旨完全相悖。
马戏表演是动物园招揽生意的常用手段。马戏团的音乐声是欢快的,动物们的衣着服饰是鲜艳的,但这一切都掩盖着它们的哭声。大象在自然界决不可能倒立,所有的动物都是因为皮鞭、铁钩和饥饿才学习玩把戏的。而现在国内多家动物园为了吸引游客,竞相举办大型的动物表演,表演项目从羊踩花瓶、小猴跳绳、狗熊体操到大象单足倒立、老虎滚绣球、狮子跳火圈以及动物大巡游,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违背动物天性。并且为了牟取最大利益,动物往往超负荷表演。
北京动物园内一餐厅供应鹿肉、鸵鸟肉、孔雀肉等“野味”菜肴,被称为“最牛餐厅”。在动物园边看动物边吃野味,惹来市民不满:“动物园是教育小朋友们关爱动物的课堂,怎么能开一家野味饭馆?”。合肥野生动物园开办“野生动物园山味馆”,“山味馆”提供野猪、野鸡、鳄鱼、蟒蛇等,甚至包括熊掌和虎肉菜肴。在动物园开野味馆,就是在动物头上悬了一把刀!
更有甚者,有些投机虎骨的生意人借此之机,以联合投资为名向动物园伸出罪恶之手,他们非但不对老虎的生存惨状加以改善,反而用种种手段加速其死亡,获取死虎的尸骨,以期大获其利。2019年,一只东北虎在湖北宜昌三峡森林野生动物园被杀害,案发前已经有7只老虎死亡,其中3只饥饿致死,而这些死虎大多被动物园用来泡酒牟利。2019年事发的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也被曝从2019年开始便泡虎骨酒。如果动物死了更赚钱,就不会有人关心牠们怎么活!
在这种情况下,2019年10月,住建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使动物园成为向公众传递关爱自然、保护动物等良好信息的窗口”,要求各地动物园和其他公园自《意见》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停止所有动物表演项目;严禁开设野味餐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产品;禁止将动物园、公园动物展区、动物场馆场地或园内动物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住建部《意见》的出台,有益于规范动物园管理,在中国动物园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意见》能否被各地动物园认真执行,能否从根本上扭转动物园动物福利差、动物被伤害现象层出不穷等问题,都是公众急切关心之所在。
为此,“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志愿者利用寒假对中国部分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动物福利状况进行实地考察,特别针对住建部意见明令禁止的动物表演、活体喂食和零距离接触动物(与动物合影)等情况进行了观察、记录和分析。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9省市21家动物园:为南昌市动物园、上海动物园、北京动物园、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河北省保定市动物园、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园、河北省邢台市动物园、河北省邯郸丛台公园、长春动植物公园、广西桂林动物园、柳州动物园、动物园、成都市动物园、青岛动物园、潍坊动物园、青岛森林野生动物、青岛海底世、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动物园、莱阳蚬河动物园、山东省莱州市千佛阁动物园。
在动物福利方面,我们主要考察了如下几个方面:(一)动物不健康情况、动物刻板行为;(二)动物笼舍空间狭小、笼舍整洁度、丰富度和隐蔽性不足;(三)游客向动物随意投喂食物;以及群居型动物饲养规模不合理不同动物(尤其是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馆舍相邻等问题。
造成动物刻板行为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是因为笼养完全不同于野生生活状态。很多动物发生刻板行为,是群居性动物被单独饲养、极度孤独所致,此外,动物笼舍窄小、生活单调,形同监狱,也是造成刻板行为的原因。城市动物园圈养野生动物所能起到的教育作用是有限的。建立动物园是希望教育公众,传递维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以及关爱动物观念,但是正如本文开始所言,很多情况下起了相反的作用。城市动物园就目前而言,希望设计上要为动物考虑更多,减少数量,增加动物笼舍丰富度,希望为这些动物尽量营造接近其天性的生活场地。
根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住建部2019年修正)第二十一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在以上调查中,几乎找不到园方人员,动物喂食只有成都市动物园的河马馆有饲养员引导,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该馆的食物售价最高。其他的喂食都是游客随意喂食,包装袋可能被动物吞食,游客还会故意欺骗、挑逗、戏耍动物。
这些动物的生活是十分悲惨的,丧失了施展天性的空间,连能健康存活的环境都没有。参考北京动物园组编写的《圈养野生动物丰容工作手册》,我们认为笼舍空间应尽可能拓展,此外可以通过比如利用废旧物品给动物制作一些简易器具、玩具等,应充分利用笼舍的垂直空间;笼舍内应保持洁净,粪便、残渣、脏水等及时处理,饮用水设施应固定起来,以免被动物打翻;要提供充分的视线遮蔽物,让动物有选择稍微避开游客视线的地方,尤其是冬眠类动物;节制繁育数量,避免饲养密度过大。
对笼舍内壁画的讨论:一些动物园笼舍内画有壁画,但是对动物而言,这些壁画没有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本次考查的20家动物园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动物不健康、饥饿情况较为普遍,相当数量动物有刻板行为。一些动物园场馆、笼舍空间狭小、丰富度和隐蔽性不足,单调枯燥的生活往往造成许多动物焦躁以及精神状态不佳。游客向动物随意投喂食物,大部分时候无人监管,另外,虽然某些动物混养是可行的,但需要考虑各方面的问题,不同动物的馆舍安排也应该科学合理,不能将猛兽与食草类动物的笼舍安排在相邻位置,否则猛兽会给温顺的动物(通常是食草动物)造成紧迫,影响动物身心健康。
1、保障动物园动物福利,满足动物的生理需求需要,馆舍设计要合理,动物笼舍场地要丰富,让动物有选择环境的基本权利。
2、动物园工作人员需对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严禁游客随意投喂食物、杂物等。
3、对于部分动物园繁育动物数量较多,不能满足基本福利要求的,建议减少动物繁育,严禁转让动物到马戏团、养熊场等恶劣盈利场所,保障已有动物的基本利益。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二
“中国动物园观察”是由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主要对中国动物园进行田野调查、记录和研究。我们希望通过观察动物园动物的实际处境,为公众和动物园管理者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真实信息,帮助改善动物园动物福利。动物园动物被长期圈禁在笼舍中、在极其不自然的人工环境下生活,牠们的生活品质直接取决于人类的责任心和对牠们的照顾周到与否。可以说,人类对这些动物拥有直接的责任。在近年一些动物园动物遭到伤害、虐待、甚至被大批饿死的恶性案例里,公众了解的信息极少,往往在动物园动物已经受到严重伤害和死亡之后,经媒体报道,大众才了解事情真相。而没有被报道出来、正在遭受折磨和虐待的动物园动物却很少被注意到。牠们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这正是悲剧所在!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田野调查,把动物园动物的真实处境呈现出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关心动物园动物、帮助改善动物园环境的事业中来,减少伤害和虐待行为,促进公民社会发育。
这些典型案例的出现无疑将多年来我国动物园存在的置公益性不顾唯以牟利为目的、管理混乱无序、无视动物福利等问题呈现出来:
自1993年林业部批准建立全国第一家深圳野生动物园投入运营以来,各地由于盲目追求商业利益和地区利益,无视建设动物园高投入低收入、高维持费用的现实,一窝蜂地新建野生动物园。截止到2019年,我国经林业局批准的综合性野生动物园就有15家,未经批准、不具规模或名不副实的野生动物园多达30多家,其数目已达到到美国的3倍、日本的5倍。开办动物园应与地方的区域经济、人口及交通等多方因素相关,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适合且有必要建设动物园。但据中国动物园协会统计,我国包括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在内至少有200多家动物园。很多省市拥有十几家或几十家规模不同的动物园,不少县级市都有动物园。
例如,河北省就有石家庄动物园、保定动物园、邢台动物园、沧州市动物园、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以及同样拥有圈养动物的邯郸市丛台公园、衡水市中华公园、宣化人民公园、高碑店植物园等。本次田野调查对其中四所动物园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邢台动物园、邯郸丛台公园、保定动物园与位于省会城市的石家庄动物园相比明显游人稀少、管理混乱、动物饲养条件恶劣。而河南目前有三十五、六家动物园,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动物园。2019年12月河南两家动物园相继发生惨案,驻马店南海动物园和登封市动物园的饲养员分别被猛兽袭击致死,而长期饥肠辘辘是牠们伤害饲养员的原因。河南《东方今报》报道认为,这两起恶性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河南省内多家私营中小型动物园长期管理混乱,技术、资金匮乏状况的集中爆发。
滥建动物园造成很多动物园经营状况差、入不敷出,使得园中动物生存状况极度悲惨。动物园中的动物普遍存在营养不良、生理或心理上的各种疾病以及因经费不足而无法医治等问题。辽宁省10家城市动物园都养有东北虎,其中一家民办动物园的负责人说:他们动物园一年的门票收入只有12万元,可一只老虎每年至少就要“吃掉”5万元。长期入不敷出的经济状况严重影响动物的生存条件。
2019年湖北省仙桃市太子湖野生动物园,在一年的时间内发生上百起动物死亡事件,其中一只因饥饿而出逃的灰狼在被打死前,嘴里还紧紧咬着刚捕到的一只鸭子。而这些动物死亡的背后是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与租赁方太子湖野生动物园之间纠缠不清的利益。前文提到的驻马店南海动物园是一家几乎无法维持运营的私营动物园,两只狮子共居一间七八平方米的笼舍,老虎分别待在四至八平方米不等的“鸽子笼”里,骆驼和两只黑牛、一群母鸡关在一起,并且因为这里的动物常年饥饿,所以被媒体称为“饥饿动物园”。为了维持经营,动物园还将本园繁殖的三只出生不久的小东北虎送到杂技团训练,希望通过马戏表演赚钱。洛阳王城动物园像囚犯一样将一头大象和小象的两只前脚拴在栏杆上,向游客出售水果给它们喂食,小象由于痛苦表现出烦躁情绪,有游客见到两位壮汉左右夹小象耳朵,拿带着锥子和小镰刀的木棍戳、刮小象。小象伤痕累累、浑身暗红色,从身上的紫药水可以看出她经常遭受毒打。此种情形引起观者的不忍和严重不满,引发海内外游客和网民的批评。也有游客拍到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内供人拍照赚钱的小虎崽由于不配合游人拍照,而被棒打至嘴流鲜血。这些屡见不鲜的事件都说明,很多动物园都将动物作为赚钱的工具,而并未将牠们当做生命对待,更不像宣传的那样:“动物园是动物的乐园”。
国内多家动物园都面临经营困境,而直接的受害者是动物园中本已丧失自由的无辜动物。这些情况从根本上违背人们的善良初衷,人们去动物园希望看到的是生龙活虎的动物,而不是全身是病和伤的动物奴隶。
我国动物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门票,这使得很多盲目建设的动物园,在开办后不久就面临后续资金无以为继的困境。所以一些动物园便开始打起“以动物养动物”的旗号,举办“动物表演”“活体喂食表演”、甚至办起“野味餐厅”。这些残忍的活动与动物园的宗旨完全相悖。
马戏表演是动物园招揽生意的常用手段。马戏团的音乐声是欢快的,动物们的衣着服饰是鲜艳的,但这一切都掩盖着它们的哭声。大象在自然界决不可能倒立,所有的动物都是因为皮鞭、铁钩和饥饿才学习玩把戏的。而现在国内多家动物园为了吸引游客,竞相举办大型的动物表演,表演项目从羊踩花瓶、小猴跳绳、狗熊体操到大象单足倒立、老虎滚绣球、狮子跳火圈以及动物大巡游,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违背动物天性。并且为了牟取最大利益,动物往往超负荷表演。
北京动物园内一餐厅供应鹿肉、鸵鸟肉、孔雀肉等“野味”菜肴,被称为“最牛餐厅”。在动物园边看动物边吃野味,惹来市民不满:“动物园是教育小朋友们关爱动物的课堂,怎么能开一家野味饭馆?”。合肥野生动物园开办“野生动物园山味馆”,“山味馆”提供野猪、野鸡、鳄鱼、蟒蛇等,甚至包括熊掌和虎肉菜肴。在动物园开野味馆,就是在动物头上悬了一把刀!
更有甚者,有些投机虎骨的生意人借此之机,以联合投资为名向动物园伸出罪恶之手,他们非但不对老虎的生存惨状加以改善,反而用种种手段加速其死亡,获取死虎的尸骨,以期大获其利。2019年,一只东北虎在湖北宜昌三峡森林野生动物园被杀害,案发前已经有7只老虎死亡,其中3只饥饿致死,而这些死虎大多被动物园用来泡酒牟利。2019年事发的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也被曝从2019年开始便泡虎骨酒。如果动物死了更赚钱,就不会有人关心牠们怎么活!
在这种情况下,2019年10月,住建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使动物园成为向公众传递关爱自然、保护动物等良好信息的窗口”,要求各地动物园和其他公园自《意见》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停止所有动物表演项目;严禁开设野味餐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产品;禁止将动物园、公园动物展区、动物场馆场地或园内动物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住建部《意见》的出台,有益于规范动物园管理,在中国动物园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意见》能否被各地动物园认真执行,能否从根本上扭转动物园动物福利差、动物被伤害现象层出不穷等问题,都是公众急切关心之所在。
为此,“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志愿者利用寒假对中国部分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动物福利状况进行实地考察,特别针对住建部意见明令禁止的动物表演、活体喂食和零距离接触动物(与动物合影)等情况进行了观察、记录和分析。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9省市21家动物园:为南昌市动物园、上海动物园、北京动物园、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河北省保定市动物园、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园、河北省邢台市动物园、河北省邯郸丛台公园、长春动植物公园、广西桂林动物园、柳州动物园、动物园、成都市动物园、青岛动物园、潍坊动物园、青岛森林野生动物、青岛海底世、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动物园、莱阳蚬河动物园、山东省莱州市千佛阁动物园。
在动物福利方面,我们主要考察了如下几个方面:(一)动物不健康情况、动物刻板行为;(二)动物笼舍空间狭小、笼舍整洁度、丰富度和隐蔽性不足;(三)游客向动物随意投喂食物;以及群居型动物饲养规模不合理不同动物(尤其是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馆舍相邻等问题。
造成动物刻板行为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是因为笼养完全不同于野生生活状态。很多动物发生刻板行为,是群居性动物被单独饲养、极度孤独所致,此外,动物笼舍窄小、生活单调,形同监狱,也是造成刻板行为的原因。城市动物园圈养野生动物所能起到的教育作用是有限的。建立动物园是希望教育公众,传递维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以及关爱动物观念,但是正如本文开始所言,很多情况下起了相反的作用。城市动物园就目前而言,希望设计上要为动物考虑更多,减少数量,增加动物笼舍丰富度,希望为这些动物尽量营造接近其天性的生活场地。
根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住建部2019年修正)第二十一条“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在以上调查中,几乎找不到园方人员,动物喂食只有成都市动物园的河马馆有饲养员引导,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该馆的食物售价最高。其他的喂食都是游客随意喂食,包装袋可能被动物吞食,游客还会故意欺骗、挑逗、戏耍动物。
这些动物的生活是十分悲惨的,丧失了施展天性的空间,连能健康存活的环境都没有。参考北京动物园组编写的《圈养野生动物丰容工作手册》,我们认为笼舍空间应尽可能拓展,此外可以通过比如利用废旧物品给动物制作一些简易器具、玩具等,应充分利用笼舍的垂直空间;笼舍内应保持洁净,粪便、残渣、脏水等及时处理,饮用水设施应固定起来,以免被动物打翻;要提供充分的视线遮蔽物,让动物有选择稍微避开游客视线的地方,尤其是冬眠类动物;节制繁育数量,避免饲养密度过大。
对笼舍内壁画的讨论:一些动物园笼舍内画有壁画,但是对动物而言,这些壁画没有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本次考查的20家动物园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动物不健康、饥饿情况较为普遍,相当数量动物有刻板行为。一些动物园场馆、笼舍空间狭小、丰富度和隐蔽性不足,单调枯燥的生活往往造成许多动物焦躁以及精神状态不佳。游客向动物随意投喂食物,大部分时候无人监管,另外,虽然某些动物混养是可行的,但需要考虑各方面的问题,不同动物的馆舍安排也应该科学合理,不能将猛兽与食草类动物的笼舍安排在相邻位置,否则猛兽会给温顺的动物(通常是食草动物)造成紧迫,影响动物身心健康。
1、保障动物园动物福利,满足动物的生理需求需要,馆舍设计要合理,动物笼舍场地要丰富,让动物有选择环境的基本权利。
2、动物园工作人员需对游客尤其是青少年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严禁游客随意投喂食物、杂物等。
3、对于部分动物园繁育动物数量较多,不能满足基本福利要求的,建议减少动物繁育,严禁转让动物到马戏团、养熊场等恶劣盈利场所,保障已有动物的基本利益。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三
1、积极投入春防工作:在市防指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积极投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强制免疫工作,制定集中免疫、督导和监测方案,配合县区畜牧兽医局做好了和应急反应的技术处理工作,并多次参与春防督察和验收工作。
2、科学制定疫病监测方案:根据省动物疫控中心下达的监测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市动物重大疫病监测方案,把监测任务量化、细化到各县区。要求县区每月及时准确的报送监测结果,并按时向省疫控中心报送《日常监测月报表》、《半年报表》等各类监测报表。截至5月底,牲畜口蹄疫监测了33个场(户、屠宰场),抽检血清样品476份,410份抗体水平合格;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了25个场(户、交易中心),抽检血清722份,568份抗体水平合格;猪瘟监测了26个场(户),抽检血清403份,363份抗体水平合格;鸡新城疫监测了49个场(户、交易中心),抽检血清759份,655份抗体水平合格;猪甲型h1n1流感观察了27个场,750头,未发现临床疑似症状;家畜布病监测了46个场(户),抽检了459份血清,未发现阳性病例;牛结核病监测了xx个场(户),抽检210头,未发现阳性病例。
3、积极开展春防免疫抗体监测工作:按照省防指办的要求,4月份完成强制免疫工作,5月份组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工作。我中心组织技术骨干奔赴县区,深入养殖场户一线,全市共采集28个畜禽养殖场、8个散养户、3个交易市场血清849份,分别检测了禽流感(h5)、新城疫、口蹄疫(o型)、猪瘟四种疫病的免疫抗体水平。经检测,达到规定效价水平的血清802份,总体合格率为94.46%,较去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禽流感抗体合格率为98.11%,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为98.83%,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91.67%,猪瘟合格率为90.59%,并将监测结果内部通报全市。
4、按时完成送样工作:按照省动物疫控中心的要求,上半年共送检血样423份,其中用于检测禽流感的血清50份、检测新城疫的血清50份、检测口蹄疫的血清168份、检测猪蓝耳病的血清70份、检测猪瘟的血清85份,按质按量的完成了送样任务。
5、动物疫情网络传送工作进入常态化: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该项工作制度化,每月初督促县区及时准确的填报《无疫情月报》和《疫情月报》,保障疫情网络的畅通,为疫病的监测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认真做好了《全国兽医实验室管理系统》和《全国牲畜二维耳标追溯系统》的维护和填报工作。
(二)狠抓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中心于5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专项检查。目前除了蒙城县仍有4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未建成外,全市共建成78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中心站),总面积9968平方米,到位仪器设备3129台(套),累计完成中央投资650万元,地方配套283.3万元。三县一区的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改)建土建工程已完工,仪器设备正待省里统一招标采购。
(三)年度考评及调研等工作:一是3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县(区)两级动物疫控中心工作考核和上报工作,蒙城县动物疫控中心被推荐评为省级先进动物疫控中心。二是3月份组织开展了我市肉羊产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工作,4月份开展了奶牛规模化养殖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将有关情况汇报给省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三是按照省农委《关于加强上海世界博览会期间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项活动,加强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畜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1、大力推广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我中心下发了《关于推广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的指导意见》(亳疫控20xx7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发酵床生态养猪,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是用锯末、秸秆、稻壳、米糠等农林业生产下脚料配以专门的微生物制剂来垫圈养猪,又称为“自然养猪法”、“零排放养猪法”。猪在垫料上生活,垫料里有益微生物能够迅速降解猪粪尿;同时,有益微生物的发酵产生热量,能有效的杀死有害病菌,不需要冲洗猪舍,少用消毒药,从而减少了废弃物的排出,饲养几批猪出栏后,垫料清出圈舍就是有机肥,做到了无污染、零排放,较好地解决了规模养猪场以及农村养猪户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每县、区选择条件较好的3-5家养猪场、规模养猪大户进行示范推广,全市新增10家发酵床生态养猪场,推广生物发酵猪舍。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6家利用了生物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推广生物发酵床面积达1200多,效果比较明显。
2、积极组织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按照省活动办的实施方案,我中心负责起草下发了全市的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动员组织了全市124名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帮扶633个养殖场(户),重点推广“三大集成八项技术”即:生猪标准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奶牛快繁双增集成技术和种草养畜集成技术。生猪标准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主要包括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技术、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生猪发酵床养殖技术和母猪繁殖障碍防治技术。奶牛快繁双增集成技术主要包括奶牛细管冻精冷配技术和奶牛日粮科学配制技术。种草养畜集成技术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青贮技术和种草养畜技术。《实施方案》要求每名技术人员全年累计入户帮扶时间不少于60天。采取面对面、手把手地传授、指导及现场观摩等方式,其根本目的是培育一批具有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带动能力强的科技示范场和技术能人,并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畜牧规模生产。近期,我们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
3、积极开展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元月份,我中心在利辛县、蒙城县、谯城区三个项目县共选择71个改良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技术水平较高的品种改良站点,开展了国家奶(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截至6月中旬,全市共发放肉乳兼用西门塔尔牛冻精细管28000支,已使用18040支,配种母牛10010头,妊娠9648头,受惠农户7602户;发放荷斯坦奶牛冻精细管6400支,已使用4435支,配种母牛3142头,妊娠2732头,受惠农户307户。该项工作我们近期也开展了专项自查,形成了专项督查材料。
4、做好畜牧业公共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目前完成了畜牧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信息、养殖合作社信息、大型规模养殖场信息、大型养殖小区信息、专家库信息的采集并录入上报工作。为我市畜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电子信息服务。
1、以化验室为主抓手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仪器设备配备不完善,仅局限在常规化验和检测工作;二是检测工作经费较紧张;三是防疫物资储备少。
2、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一是人手少,知识更新的慢,全方位的服务理念没有形成;二是没有技术推广经费,仍靠行政手段来推动工作,不能采取“技物结合”的方式,去引导示范和推广。
1、继续开展畜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力推进我市动物疫病防控与监测工作的全面展开,尤其夏季猪高热病的防控,为畜牧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继续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和抗体监测工作。
3、开展疯牛病、家畜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集中检测工作。
4、全面深入推进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的开展,以此活动为主抓手,重点开展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同时,做好活动的督查和年度的总结考评工作。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学习、务实、精干的技术服务团队。
6、积极完成省畜牧主管部门和市农委交办的任务。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四
近年来,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这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由于基层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滞后,口蹄疫、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一直威胁着畜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如何完善与加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笔者结合自己十几年的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谈一下自己肤浅的看法,和同行们共同探讨。
1.1动物疫病防疫体系不健全,工作开展难度大。近年来,还有部份地方村级动物防疫网络还未建立健全,成为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薄弱环节,村级防疫工作条件差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难于保证常年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1.3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利于防疫工作开展。华蓥市辖13个乡镇(街道),有4个乡镇畜牧站无办公用房,3个畜牧站的办公室为危房,其他乡镇畜牧站的办公条件也很差,乡镇畜牧站的防疫、检疫、诊断等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器械、工作手段普遍落后,制约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1.4动物防疫监管难以到位,综合防治效果较低。由于村级防疫队伍还未健全,对分散的饲养户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平时补针工作难度大,使免疫接种密度在非集中免疫期间难以达到规定指标,从而使综合防治效果降低,个别边远地区甚至出现免疫死角,成为动物疫病发生的潜在隐患。
2.1加强行政管理。动物防疫工作的最终目标不仅是保护动物健康和畜牧业发展,而且是保护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动物防疫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防疫观念,并以此为准则确立动物防疫工作的地位和目标。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并将其纳入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2.2建立完善机制。各地应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防疫监测预警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对乡镇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要加强现有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防疫工作理念,逐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动物防疫网络,切实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环境,积极提升乡镇动物防疫站业务能力。
2.3广泛宣传发动。动物防疫必须依靠广大群众,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实行“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众的动物防疫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组成完善的疫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疫情快速反应和处置的能力。
2.4搞好防疫监管。要继续采取“五强制”(强制免疫、强制隔离、强制封锁、强制消毒、强制检疫)措施,切实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要健全完善疫情监测络,加强以口蹄疫、禽流感为主的动物疫情调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改善工作手段,做到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各级政府要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一旦发生重大疫情、立即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快速处置,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5坚持依法防疫。动物防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要确保三个100%。做好畜禽免疫和耳标标识的佩戴工作。春秋两防工作结束后,应加强督促检查、查漏补缺,对免疫指标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力争使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耳标配戴率达到100%,对新补栏畜禽、怀孕畜、仔畜、漏免畜及因病缓免畜要及时补针,做到动物防疫密度常年保持100%,以全面提高畜禽抗疫病风险的能力。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五
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擅自离岗。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巡护监测。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隐瞒。
三、工作期间不许饮酒、赌博等从事工作以外的'聚众娱乐活动。
四、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岗位,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必须严格执行疫情报告程序,实行零报告制度和疫情报告。
六、及时准确汇总、上报监测信息。
七、没有发生疫情时,每日11:00分前将零疫情信息报告表报送大兴安岭野生动物保护处。
八、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按照《大兴安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加格达奇监测站监测与防控应急预案》和上级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上报。
九、监测发现有动物异常死亡现象,报告信息要包括时间、地点、种类、数量、有何异常、报告情况、现场处理方式方法、送检情况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所规定的内容(05年11月21日传真)进行填写。
动物防疫调研报告篇十六
除了动物表演之外,动物园为了赚钱往往提供动物与游客合影。与动物合影在各城市动物园中普遍存在。但是,游人往往不知道,与游人拍照的动物通常受到各种威胁和逼迫,一些动物整日被紧紧地用铁链拴住,无法转身、坐下或趴下。游人获得与动物亲密接触的假象,而被迫拍照的动物却受到深重的伤害和压迫。
游客与动物合影均须另外收费,因拍照动物种类的差异和拍照形式的不同(自带相机、即拍即洗),收费从5元至20元不等。用于拍照的动物均为动物园内自养动物,合影时有工作人员在一旁协助,包括帮助游客乘骑到动物背上,吸引动物看镜头、给动物喂食、清理粪便、帮助拍摄等。拍照动物主要分为四类:其一是老虎、狮子等猛兽;其二是骆驼、马等草食动物;其三是海洋馆中的海豚、海狮等海洋哺乳动物,其四是鹦鹉、孔雀等鸟类。一般动物表演结束后都会有表演动物与观众合影的环节,也有专门用于合影的动物。动物与游客合影时,常常需要保持某些特定的姿势,或是做出与游客亲昵的动作。参与合影的游客以儿童居多,也有部分成年人。
用于与游客合影的动物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表演动物,即既参加表演又要与观众合影的动物;另一种是专职合影动物,即不需要参加表演、专门用来拍照的动物。对于表演的动物,每天残酷的训练和多场表演已经让牠们疲惫不堪,表演结束后还要留下来供游客拍照,拍照时间每场10~20分钟不等,更加剧了动物们的疲劳。专职合影的动物一旦“工作”就不能休息。据调查,专职合影动物的“上班时间”几乎与动物园每天的开放时间相同,除了天气原因或是游客极其稀少的时候不提供合影外,合影动物几乎一整天都必须保持“工作”状态,随时准备接受照相“任务”。城市动物园每天开放时间在8~9小时,没有节假日休息。以此计算,专职合影动物每周的工作时间长达60小时左右,远远超过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在节假日游客众多的时候,游人往往排着队等待与动物合影,此时动物园会延长合影动物的工作时间。如此长时间、固定在特定动作下的动物完全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对动物是极大的折磨。合影动物几乎没有正常的生活,休息不足,精神状态欠佳。有的合影动物明显疾病缠身。
与高危险性表演相似,狮、虎、熊等猛兽在与游客合影之前,通常也会被拔掉牙齿以保证游客的安全。除了拔牙之外,猛兽们还会被铁链、铁环等固定在一个狭小的平台之上,四肢无法站立,只能趴卧。铁链长度极短,动物几乎一动也不能动。合影时游客通常能够抚摸、乘骑动物。对于天生擅于奔跑的狮虎来说,囚禁于笼中已非常痛苦,而用于拍照的动物甚至连基本的站立都不能!即使是人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都会四肢麻痹,而动物们除了不能动之外还要忍受不同人的抚摸、拍打和重压。这对动物们的身心会造成极大的伤害。草食性动物因其性格温顺受到的限制相对较小,但是仍然被囚禁在狭小的栅栏中,供人乘骑,有的动物园还由驯兽员牵着背负游客的骆驼绕栏走一圈。而暂时不用拍照在一旁休息的动物则被长度不足一米的绳子拴在栏舍中或树脚下,动物们根本无法自由活动。
鸟类合影通常会在给鸟类拴上绳子,使之能保持长时间不动(有的动物园被曝光残忍地将动物用细铁丝固定住)。
此外,有的动物园为吸引游客,专门挑选幼年动物来提供拍照。有些大象还在婴儿期,就被迫与母亲分离,被铁钩重击。人们以为大象皮肤厚,所以往往用铁器重力击打,导致一些幼象身上伤痕累累。幼年动物远离动物母亲,被长期禁锢,对牠们身体的成长极为不利。在一些动物园中,摄影场地完全没有遮阳和遮雨设施,动物们总是被迫暴露在烈日下“工作”。而在无人拍照时,动物园员工则躲在树荫下。
为保证动物能乖乖地与游客合影,驯兽员通常以食物为诱惑,动物每完成一次合影后便能得到食物奖励。这种现象在海洋馆中尤为突出。当希望合影的游客数量较多时,驯兽员就会不停地给拍照动物喂食,完全不顾及动物的消化吸收能力,破坏动物的饮食规律。海狮在与游客合影时,必须离开水环境站立在陆地上,还必须在驯兽员的指挥下表现出与合影游客亲昵的姿态,如将头靠在游客的肩上或脸上。
合影动物每天的工作就是在相同的小地方,保持相同的姿势,重复做着相同的动作,毫无自由和生气可言。用于拍照的动物大多体型消瘦、精神颓靡、眼神呆滞,周围的事物已经丝毫不能引起牠们的兴趣。
综上所述,动物表演和动物合影都对动物的身体造成种种伤害,迫使动物母子分离,给动物带来严重的心理疾病,降低动物生活品质,大大缩短了动物寿命。此外,还给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不利于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甚至鼓励人们为追求感官刺激而不顾动物的生命和痛苦。
我们的呼吁:。
1,动物园应立即停止现有的各种形式的动物表演节目,并且不再引进马戏团、和包含动物表演的团队入园演出。据以往观察,人类演员演出的杂技往往更受欢迎,因此,建议动物园开展由人演出的杂技、模仿动物的戏剧表演等。
2,停止动物表演后,动物园应妥善安置原来的表演动物,帮助这些动物重新融入族群,或在另外园区安置。严禁将表演动物转卖给私人马戏团或是私人熊场,避免对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3,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意见乃至法规,明确禁止海洋馆和动物园水生动物表演。加强对动物园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未按规定停止动物表演的动物园。同时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意见取消或规范动物合影行为,使合影动物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我们的忧虑是:
动物园(包括公园里的动物展区)有越建越多之势;动物繁育缺乏控制,繁殖过剩的动物被用作商业目的、甚至被卖到马戏团等恶劣盈利场所;动物园动物福利受到忽视的情况比比皆是;而对动物伤害极大的动物表演、动物拍照普遍被动物园视为招牌,动物成为赚钱的工具。
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意见》(2019年)对于规范我国动物园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特别在禁止动物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取缔侵占动物基本利益、要求全面停止动物表演方面树立了政府部门严格管理的先例。“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根据这个意见赴全国对9省市21家动物园进行观察。通过初步调查,我们既感到鼓舞,又感到忧虑。毕竟,已经有少部分动物园按照住建部《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意见》取消了动物表演,并努力改善动物福利。但是,总体看,执行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考虑全国各类动物园的情况,更增加了我们的忧虑。
住建部《意见》提出,“动物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中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的专类公园,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示范场所,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其中心任务是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和科学研究,并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和环境保护宣传。”根据我们的观察,动物园往往将娱乐、用动物赚钱等放在首位,保护生物多样性与教育功能很少得到实现。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
1,对现有动物园进行资源整合,合并中小型动物园,关闭违规不合格动物园,减少动物园数量,妥善安置被关闭动物园的动物,从根本上防止动物园动物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2、
3,严格控制新增动物园审批,国家林业局已经发布《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为》的通知(2019年7月),规定在”2019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林业部门暂停受理以观赏展演为目的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引进野生动物种源的行政许可申请”。我们建议林业部门延长此一规定,严格限制批准此类繁殖与引进,禁止国家保护动物用于马戏表演和动物园动物表演。
4,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意见乃至法规,明确禁止海洋馆和动物园水生动物表演。加强对动物园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未按规定停止动物表演的动物园。同时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意见取消或规范动物合影行为,使合影动物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1)加强动物管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动物管理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教他们如何能正确照料动物。动物、游人、管理员之间的关系应该遵循动物是主人,游人是客人,管理员是仆人的原则。
(2)建议动物园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首先应公开动物园动物死亡信息,包括饲养过程、以及训练动物表演过程中受伤、死亡等信息。同时建议增加公众代表、社会团体包括动物保育社团成员对动物园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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