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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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热门20篇)
时间:2023-11-30 08:37:12     小编:雅蕊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进行总结和评价的文字。如何在读后感中体现自己的独特观点和思考?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6.如果你想提升自己的读后感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不错的参考范文。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一

月明星稀,夜深人静。岁月流转之间,我仿佛看见灰暗的屋子中,坐着那位一生都在执笔如剑的集大成者。空对着一豆灯火,对那个乌烟瘴气的年代进行深深的思索。他,鲁迅,一支笔便是一把剑,直刺入旧中国的腐烂皮肉中,刺入旧中国行将老矣的心脏里。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呼唤,都是沉重的叹息,都引领我们去了解那个水深火热的混乱年代的死气沉沉、麻木凋敝。

初读鲁迅的文章,或多或少总是有些不懂得、不理解的地方,而这些在常人眼中的怪癖之处,大概也就是先生的令芸芸众生望尘莫及的文字的魅力、思想的高度。于是,渐渐地,一读再读,再读复读,便觉得先生的文笔,仿佛都是精心挑选过一般,缺一不可,否则便失去了他笔锋之犀利与不羁。也许有人说,鲁迅先生的文章已经过时,在新的时代里过于有冲击力。我想,先生的一生上下求索,执笔如刃,若无这锐利的锋芒,怎可引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彷徨?若无这非同一般的冲击力,怎可指引无数热血儿女打破封建礼教的束缚?鲁迅,不可不谓是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用心走进鲁迅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似乎都是平凡无奇的市井白丁,而这些人,带给我内心的,是可怜、可恨与可笑。

是独树一帜的“精神胜利法”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吗?是思想上的“高人一等”吗?阿q,这个一生都在游荡与流浪中度过的底层雇农,初觉他的行为滑稽可笑,后感他的结局悲哀潦倒。“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吗?”虫豸者,底层之轻贱者也。阿q受人欺侮,非但不作抵抗、捍卫自我的尊严,反而自轻自贱,以践踏自我的人格来求取别人的饶恕,最终还“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而在他受到欺侮后,反把怨气施于小尼姑,这更体现了他精神上的愚钝麻木与人格上的分裂,他似乎已是行尸走肉一般了。其实,于宏观来说,那个时代,如阿q一般的无赖数不胜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鲁迅先生实借阿q一人映射那个时代所有具有民族劣根性的人。这是一种民族精神痼疾,也是致使中国被帝国列强铁蹄肆意凌辱、飞扬跋扈压迫的原因之一。若那些岁月里,阿q们能够摆脱这种性格上甘受凌辱的恶劣脾性,泱泱华夏又怎会不崛起呢?可是事实却是,阿q以及所有的阿q们,终了,化作一抔黄土,也可是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归宿。

下的“老马”一样,她所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道鞭影,望不见前途的期望。而那些“马夫”们,那些一天到晚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人,人性泯灭,又怎样会益于社会?无非成为社会上的蟊贼与蠹虫。她们,只喜欢欺压如祥林嫂那样的无依无靠之人,只喜欢挤在菜市口,满足于自我同胞被杀害后热血如泉的变态之美,于是,他们,变成了鲁迅先生笔下最令人深恶痛绝的看客。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先生甘愿做开辟新中国道路的第一人。我想,这与鲁迅先生一生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重,是衍太太让他一向叫父亲而不去请医生,于是耽误了父亲的性命,是父亲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似乎并非是他的错,而是封建迷信的衍太太之过,可是这一举动令鲁迅愧疚一生。他深刻的意识到,留东瀛学医,似乎终归无用。医术何用?可是是治疗人们的肉体,而终究不能根治中国人的思想痼疾。文章误我,弃医从文,鲁迅先生仿佛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主刀医师。他用他异常锋利先进的笔锋作为他的手术刀,清除那旧中国的沉疴毒瘤;他用他如疾风骤雨般的猛烈尖锐的思想,唤醒在黑暗的现实中摸索前进抑或犹豫徘徊的人,为社会注入新的精神动力。时至今日,也许我们会执经叩问:鲁迅,他究竟在追寻什么?我想,用戴望舒动人的诗句来表达就是——“我们不想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为了那“永恒的中国”,为了中华民族的所有儿女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有血有肉、铮铮铁骨之人!

旧社会的黑暗早已随着革命的洪流远去,也许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已无法切身体会那岁月的悲哀与人性之殇,可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其前无古人的思想高度,成为绝世经典,久经传唱,薪火相传。他的思想精髓,我们应当深刻体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支笔,便是一把剑,一把无比锋利的剑。相信不管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砺,不管经历多少人生的痛苦与迷茫,鲁迅先生的高妙文笔总能引领我们走出思想的迷雾,使我们汲取智慧,启迪思想,醍醐灌顶,在我们的一生中,在世界人民的一生中,在人类的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二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三

当我打开这本书,翻阅这篇文章时,就有一股文学的香气袭上心头。细看,是鲁迅先生的事迹。

这位伟大的革命家,一生中全部精神都投入在文学,他无时不刻都在捍卫国家。他没有真枪实弹,但是,笔是他最好的武器。

花开花败,人物是非,他总是拼命工作。

正如文中所述:鸡鸣的时候,鲁迅先生还是坐着写文章,街上的.车嘟嘟叫起来了,鲁迅先生仍旧坐着。

他让我感受到那种博大的精神,孜孜不倦,全神贯注,那种投入的精神是不灭的,像盏灯,照亮了人的私心,人的懒惰,人所拥有信念上的不坚定,这所有,一切的一切。

鲁迅先生的无私让开拓了创新的路。

鲁迅先生知道自己的健康不成了,工作时间没有几年了,死了不要紧的,只要留给人类更多。

而我明白,死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虚度光阴,花,可以几个轮回的生、死、盛、萎。而人呢?只有这70、80年光阴罢了。而我们“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人民服务中!”

我为这位伟在惋惜,他毕生都在工作,可曾有几次真正休息,他失去的太多了。

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九日。

鲁迅先生病逝。

读到这,我思绪混乱,鼻子酸了,为鲁迅先生的逝世感到哀伤,他的事迹让我懂了许多,许多。从一个孩童长大。

“天底下哪里有天才,只不过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我在工作罢了。”

——鲁迅。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四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完美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先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此刻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齐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齐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齐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齐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以往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此刻,我想恐怕仍是仅有我们两个人明白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我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齐,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我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应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我的秘密封存在自我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齐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此刻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能够由自我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的确,时间能够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五

他,以笔作枪,与敌人奋战一生,他弃医从文,拯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作品使那些迷惘的人们找到了方向,给予人们精神力量。他就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用日记的形式写了大哥连同别人吃我,世人吃人的事情,折射出封建制度“吃人”的“仁义道德”,对人们的迫害和剥削。孔乙己,一个穷苦的读书人,终身贫困潦倒,唯一一个穿着破旧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每次他的出现,都会成为别人的笑料,那孔乙己的名字来源——“上大人孔乙己”具有强烈的嘲讽意味,证明了作者对儒家思想的不满同时也写出了清末选官制度对人们身心额摧残。《故乡》中的杨二嫂,尖酸刻薄,充分反映看当时人们的愚昧和生活的艰辛。闰土当年的机灵可爱已不复存在,变得麻木,一声“老爷”令他们之间的关系疏远,隔上一层薄冰。水生和宏儿的表现却又让作者看到期望。经过这篇文章,作者表达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以及对新生活的向往。

《父亲的病》中作者将中国的孝子们与西方相比较,写父亲死时,我不停叫喊而后悔、愧疚,觉得这好似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写出我对封建礼制的不满。

《祝福》中的祥林嫂,被婆婆卖掉,给自我的第二个儿子娶进媳妇。男人死后,再次回来做工的祥林嫂却变得麻木不堪,从前比男人还勤快能干的祥林嫂却已消失不见。

《药》中夏瑜等人革命被杀,而华老栓却听信于别人,找人要药——占有革命人鲜血的馍。证明当时华夏人的愚昧无知。可最终华小栓却也难逃死的下场,有了两座坟墓,夏瑜的坟墓多出了一圈红白的花。表现出作者对革命人的赞扬期望唤醒当时愚昧的人们。

鲁迅先生原是医生,为人们消除肉体上的痛苦,可是他又弃医从文,为的是唤醒那些麻木而愚昧的人,解救他们的思想,给予他们精神力量。鲁迅先生批判黑暗的社会,讽刺现实生活,他的作品是我们要读的,是我们值得读的。《藤野先生》中“清国留学生”的形象让鲁迅先生倍感厌恶。而藤野先生对鲁迅先生的不倦教诲,让鲁迅先生感激不已,他期望新的医学传入中国,拥有伟大的人格。而藤野先生的行为也讽刺了那些清朝的所谓“正人君子”。

在《五猖会》中,“我”满心盼望着东关的五猖会。最终到来却在出发前被父亲叫去背书,使“我”兴致全无。文章的最终一句,表达了鲁迅先生对这件事情的困惑不解,更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扼杀儿童期望和欢乐的不满。

活无常被人们所爱戴,他好心暂放癞子还阳半刻,让其与家人相聚,却被阎王以为是得钱买放,将他捆打四十。折射出当时社会的黑暗,还有当时社会扳不动的封建礼教是那么的不近人情。违背封建礼教的人会受到社会的批判,会被碾压被唾弃。而人们喜爱无常,也说明了人们期望能有公正的裁判,向往公平的社会生活。

鲁迅先生是我们公认的文学家,他的作品隐藏着唤醒人们的清泉,有着助人们突破封建束缚的精神力量,有着打开新思想大门的钥匙。他作品中的思想至今仍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和帮忙,所以让我们一齐享受鲁迅先生的作品,让鲁迅先生的精神在我们心里发芽滋长!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六

早上的花,晚上来捡。就好比鲁迅先生到了晚年,才回忆起自我的童年。既有对小时候的回忆和怀恋,也有对社会的批判。

这本书里,令我印象很深的是《五猖会》五猖会是使除了过年过节,孩子们最喜欢的节日,可是在这天,鲁迅却被他的父亲强制的要求背书。

旧社会的教育方式,约束了孩子的童年,禁锢了他们的思想,抹杀了孩子的天性,而现代的教育方式更令人发指,在父母中,一个过分严厉,一个过于宠溺,这两种中国式教育,是一大通病。

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固然是好,但只注重结果,却不在乎子女的感受,学习要的是兴趣,强制性的学习可能只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放纵孩子,一个小小的错误,也许就是长大后犯罪的征兆。《朝花夕拾》带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反思,孩子们的天性不能够被泯灭,教育不能是强制也不能够不作为。

就像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到,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在那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还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读着这段文字,仿佛看到了鲁迅先生心中的童趣,天真。在百草园的他,能够听阿长讲故事,能够和小伙伴一齐开开心心的玩耍,但画风一转,三味书屋确是安静,严肃的.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头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在三味书屋里,总是要放开喉咙读一阵书,不能够问好奇的,不该问的事。不能够背着教师偷偷去玩,每一天都要背书,先生呢,也总是拿着一条戒尺。

《藤野先生》这一篇中,记录了作者在日本留学的生活,他在日本收到了其他同学的歧视和侮辱,但藤野先生却是一位善良,严谨,正直,没有任何民族歧视的人。这位藤野先生是鲁迅一向尊敬的对象,他在文中也说到了,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名字,并不为许多人所明白。我们也要拥有藤野先生那样的品格。做一个真正有格调的人。

《朝花夕拾》虽然使用娴熟的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真品,可是我觉得,更多的是一位历经困难周折的老人回忆童年生活所写的一本‘回忆录’。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七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八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使这个社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

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九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此刻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可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当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当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明白为谁流血,吃血的不明白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经过夏瑜这一主角,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期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期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述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明白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能够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一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之后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构成的那个完美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构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齐的。这就构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经过抒情的语言就能够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二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么会有蜜蜂,甚至蝴蝶?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应该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

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

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悲剧化进程。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

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

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

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

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三

鲁迅说:“不看书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叶圣陶说:“许多有成就的人,他们的知识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学来的。”

这是一个古老智慧的民族的文化积淀和精神谱系,是历史的记忆和未来的命运,就让我们带着期盼与热情一起来追忆鲁迅之文吧。

一篇篇经典,一幅幅多彩的画面与一串串舞动的语言交错,编织出一片片思念。

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字帖上“上大人孔乙己”,用“孔乙己”给他取了个绰号。他表面上喜笑颜开,背地里却发生令人惊异的事情:他是这样一个被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该得到同样不幸的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比较后一次露面,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相,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孔乙己的脸,已不是清白而是黑瘦。用手爬,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受尽了折磨而死里逃生,苟延残喘地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的心境。我们仿佛看见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

鲁迅作品集中《明天》和《白光》都是在讲封建摧残的人做的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在他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都衬托出悲凉的气氛。

但这不代表没有希望,鲁迅笔下的《一件小事》充分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存在。在这不足一千字的小说中,形象地将车夫的善良与“我”的冷漠作比较。字里行间体现出人与人的和睦共处,这里并没有盲从,也没有迷茫,更没有恐惧,而是充满一种爱。这种爱发自于人的内心且为未来点燃了希望。

在文章的比较后,鲁迅先生写到:“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痛苦……”这里的结尾表达了鲁迅先生的愧疚之心一直都在,过去的事情也一直在鞭策着他自己,教他怎样做人,教他惭愧,教他自新,同时也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却是城市的“人文疤痕”。

鲁迅在小说中将车夫与“我”对于撞倒老妇人一事的处理方式上进行对比,以“我”的自私反衬出车夫光明磊落、敢作敢为的高大形象,反映了我的自省。自省是对自身行为的检点,是幡然醒悟的过程,是启发积极自觉的行为。人的进步很多时候正是在自省中实现的。那些行不文明之举的同志真应该学一学鲁迅小说中的“我”。

文明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一种素养,做文明人需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四

假期中适当地读一点鲁迅的文章并无坏处,至少可以培养一种民族精神,或者一股战斗力。走马观花地浏览了一下,最终还是选定了《药》,一部百读不厌的作品。

整部作品里面弥漫着诡异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小栓因为得了绝症所以要吃人血馒头,恰逢一个革命志士夏瑜被处决。小栓吃到了人血馒头,可是还是死了。同样的下场,小栓的墓上只有荒草野花,夏瑜的墓上却有一个美丽的花圈。

他们不过是清贫的老百姓,有血有肉的人。可是不幸的是小栓得了病,这对全家都是个灾难性的打击。身为人父,老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栓就这么死去,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去救他。他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只能选择人血馒头这一迷信的方法。他去给人家送钱的时候,怀揣的那几块大洋,可是饱含着心血和体温呀!这是救命的钱!这对于这其中的辛酸、无奈、痛苦,又有谁能了解?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怎能不疯狂?怎么还能理智!

结局也在情理之中。

华小栓死了。

夏瑜死了。

华夏,也要死了吧。

这句话在当时并不是玩笑之言。

那个时候的人们愚昧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社会环境也黑暗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革命志士一个接一个地牺牲了,人们却丝毫没有什么改变。这样的华夏,这样的中国,还有什么生路可言么!

如果问秋瑾的牺牲换来了什么,那么我觉得,我们换来了《药》。鲁迅先生用超凡之笔写出了《药》,这味《药》太震撼了。

可是,能被医好的人有多少呢?又有多少的人病入膏肓仍不知其病理呢?恐怕,这之间的差距没有人知晓。那些革命者太孤寂了,太悲哀了。他们为了群众去牺牲,却落得这么惨痛的下常群众因为愚昧,竟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

太悲哀了。

倘若人们觉醒,那么华夏必将复兴,历史也验证了这一点。

希望在历史的警戒下,所有人都绝不要再变回那个时代的怪物。

绝不。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五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六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头上碰得肿了一大块的时候,去寻母亲罢,好的是骂一通,再给擦一点药;坏的是没有药擦,还添几个栗凿和一通骂。衍太太却决不埋怨,立刻给你烧酒调了水粉,搽在疙瘩上,说这不但止痛,将来还没有瘢痕。”衍太太看似十分好心,可烧酒是烈性的,不但不能治伤,还会使伤更重。衍太太还教小鲁迅偷东西来卖钱:“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七

前几日抽出时间阅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读完文章后发现,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充满世俗气息的日常生活。

通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描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例如先生帮作者萧红点评穿衣、先生爽朗的笑声、先生家里的衣食、曾经夜晚路过坟地的经历等等。

文章的开头就颠覆了以往的鲁迅形象,“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短短几句描写,就塑造出了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跟先前我们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作者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生活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文中多次提到了鲁迅的笑声,比如作者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这是一种多么温馨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景致啊。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出门就走”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全文平平淡淡,没有特别夸张,但却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习惯动作,勾画出一个独一无二、鲜灵生动的“有温度的鲁迅”。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严格地要求着别人,同时严格地约束着自己,但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知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严肃的鲁迅,又可以通过阅读《回忆鲁迅先生》了解一个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会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会和年轻人开玩笑,同样享受亲情的有温度的鲁迅。

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八

鲁迅先生的晚年,也是重病在身,不知在那样的时刻,回忆是怎样的一番滋味。《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超凡脱俗。

看了这本书后,童年的点点滴滴浮现在心头。儿时的所有,远去后再次品尝,似乎也只是“不过如此”。沉淀在那个名叫“岁月”的'时间里,一切都会像陈年老酒般甘甜。鲁迅先生的儿时丰富多彩。百草园中的老树、小草、野花便是他的朋友。他还坐在枝头吃野果,虽然启蒙老师对他严厉,但也改变不了他的幼稚天真。

鲁迅先生儿时是长妈妈一手带大的。长妈妈是个不完美的人,出生在农村,身上带着迷信、无知、粗鲁等种种缺点,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敬佩和思念,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个“真”字。写真事,表真性,诉真情罢了。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引起了我们的共鸣,才会让我们觉得鲁迅先生儿时的生活充满真意。

童年已然远去,一去不复返了,不如在生活中乘风破浪,让往事在回忆里波涛汹涌吧。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十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么会有蜜蜂,甚至蝴蝶?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应该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悲剧化进程。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在鲁迅的所有小说中,虽然我最喜欢的是《狂人日记》,但这篇《阿q正传》却是最眼顺的。鲁迅的小说作品不多,很多人诟病于鲁迅的文学水准,但往往在一部小说里,先锋般的洞察视线和观察力以及立场可以“纵深”作品,鲁迅恰恰就是依靠写作技法以外的东西在纵深他的小说。

鲁迅读后感鲁迅的作品读后感篇二十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举其中两篇文章的例子: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揭示了中国儿童可怜《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橱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作品中,“寂寞”一词总是如影随形的出现,寂寞的来源从他的生活中处处缠绕而来,今非昔比的寂寞,如“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总之,“偏苦于不能忘记。”不吐不快,而又惶恐抒发己心后无人问津的寂寞,如“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含着莫大的犹豫迟疑,对公众未知反映的恐惧。长期寂寞惯了的后遗症。

这种知识分子的寂寞广泛的表现于他笔下的人物之中,从悲观执着的魏连殳终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积极活跃的吕纬甫渐渐沦为世间一个模模糊糊,泯然众人的影子。这些跌跌撞撞的人物在四周如冷壁一样的时代起起伏伏,与庸众不同,与当权者不同,也许在未来,还会与起初意气风发的自己不同。实是知识分子难言的苦衷。

以至于后来这种寂寞竟逐渐成了他笔下斗士的一种习惯,习惯了独行,《长明灯》里那个执意要熄灭长明灯的“他”总是在强调“不能,不要你们,我自己去熄。”这里,所谓独行是拒绝“他”的反对者。

我们在写过去的自己的时候,尤其是难过的岁月,看着原先的自己这样袒露在如今的我们的笔下,慨然是一定会有的,同样也会欣慰那只是过去,而如今毕竟有一些改变。鲁迅在塑造他时,想必从中窥得自己当年的影子,而自己已然和那个“清高守规”的方玄绰大有不同了。他完成了方玄绰未达成的转变。

鲁迅他当然是一个战士,一个时代的匕首,但同样也是一个在平凡不过的凡人,有着自己的胆怯和忧郁,也正是这种种,让他的作品不是一味的偏激和讽刺,似似有常人的无奈与怜悯。并不是一开始,周树人就是鲁迅,他的锋利固然出挑,而锋利之前的暂时的驽钝却更为可贵。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孔乙己》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像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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