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别处读后感(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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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读后感(通用20篇)
时间:2023-11-30 07:45:10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对所阅读的内容进行理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在写读后感之前,可以先进行一些背景资料的了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的背景和作者的写作意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内容的深度思考和总结,通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读书籍的内容,同时也可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思考能力。读后感是一个个人对书籍的独特感受和理解,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并加深对书籍的理解和认知。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生活,就像彩虹一般,看得见,摸不着,很美好,也很梦幻。生活在现实中,人们常常会不自主地去想那遥不可及的“彩虹”,而这往往会让你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的实质区别是什么。

会,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许多缺点显露出来。到那时,你又会开始不满足于当下的生活。所以,没有最好的生活,只有更好的生活。在人的某些时间段,总会不满足于现状,因为眼前有更美的彩虹。

当太阳下山了,彩虹还会在吗?这就要看你的心是否足够坚定。不要想着不切实际的生活,因为最终一切都会像夸父一样倒下,心中的烈火却未平息。因为青春,我们有资本去寻找自己所向往的,并朝着目标一点点地改变现状。最终歇脚的地方不一定是最好的,却是最合适的。

生活,在别处。对于一些人来讲,他们永远也无法跨上那层高台阶。因为他们不够坚定,台阶也就显得即若即离。在世界尽头的某个角落,终会有属于他们灵魂栖息的地方。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要做最坚强的自己,不要被旅途的磨难打倒,恰恰要利用它收获成长。

你看那个远方是什么模样?也许只有等到你去了那里才会有答案,也许现实并非你所想那样,那里的生活比起眼前的生活并没有惬意多少,只不过是因为距离远了,产生了美感。

远方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你的远方,你所渴望的别处,对他人而言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的生活,他们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想着逃避到远方的远方去。

人有所追求,有所向往,总是好的,这就是人的本性,不满足于过去,才会创造美好的现在,然而在追求之时,思考别处的意义所在,到底是不是适合自己也应该是必须具有的觉悟。

青青草地,一座小桥,一条流水,一个温馨的家……我们不能一味地去追求,而不懂得珍惜,不然到头来才发现,最适合的生活已经被自己亲手“抛弃”了。

就让生活在别处成为一种动力,如果那切切实实是个美好的存在,那就去追求,如果那别处太过虚幻,就让我们将其潜藏心底,珍惜当下。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二

秋风萧瑟,路上行人寥寥无几。透着朦胧的月光,我可以隐约分辨清前进的方向。稀疏的树叶随着凄凉的秋风发出“簌簌”的响声,不禁增添了黑夜的恐怖,时不时还听得见几声怪异的鸟叫声,令人发指……我惶惑,并为此感到不安。

她是一个优秀的女生,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然而作为竞争对手,我是一直不怎么服气的……因为她看上去不怎么刻苦,而且也不会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去复习功课,但每次考试成绩下来后,她仍然是佼佼者。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努力还不如她?就这样,我一路上不知问了自己多少个为什么,却苦苦不解。我仿佛丢了自己,丢了生活。

不会吧,我想不会。他们不是正安分守己的用微弱的灯光为行人照亮前行的路吗?然而我呢?我丢了自己,丢了生活:一味的陷没于和别人比较,仰望别人的成功和幸福,无形当中却抛弃了属于自己的风景。释迦牟尼曾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都有原因,都有使命,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给你什么。”是的,竞争对手教给了我乐观和尊重,宽容和自省;还有,那四根路灯教会了我学会坚持不懈的做好自己。

生活不在别处——生活不是和对手一味竞争而丢了自己,生活不是不断质疑自己而放弃自我,生活在心中!生活不在别处,不在别处的才是生活。只要有所感,有所悟!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三

老王是上过几年学的,要不是生活实在艰苦家里人供不起,没准他早就是个作家了。他一直跟人这么说,可没有人信。

“你别天天捧着那几本破诗集看了!里面是有车还是有房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懂什么?”

“呦呦呵!别更我这一套一套的,你去跟你老板跟你客户念道去啊!你怎么不住书里去啊!”

“古来圣贤皆寂……”几句叹息未说出口,手机响了,电话铃叫得人心烦,一看来电更烦了,“张老板!您好!您好!现在啊,这个……有时间。好好好,我马上去!”看看手上诗集,再看看妻子愤忿不平的样子,床上睡着的儿子书上还握着课本。他嘱咐几句便忽忽出门,顶着头皮赶赴酒桌。

“张老板早来啦!李老板!您也来了!稀客稀客……”老王生硬地客套着,赚上个笑脸,“古人是对影成三个,咱今儿还真是三……”看着老板和大客户疑惑的表情,他自知又多嘴了,后半截生咽回去。

推杯换盏几回合下来,老王几分醉意浮现,“胡言乱语”起来。

“说喝酒还是李白有境界啊,‘李白斗酒诗百篇’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好啊真是好!我一吐只能有半盆‘酸辣汤’了,哈哈哈……”几声大笑哇地一声果真吐了,李老板愤愤离席,张老板巴掌把老王扇到地上。指着便骂。

“你看看你是干什么呢?陪客户不谈业务,给我整几句诗。天天上班也不研究业务,捧什么什么诗集看!你啊!趁早!”

“滚就滚!‘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这儿本就不是我生活的地儿!”借着醉意,老王爆发了,留下傻眼的老板冲出去了。

……。

后来同事们说他在大学找了份助教,跟着一个老头天天研究诗。

“诗是啥?能吃啊?老王这个……”

“你可别说,人家可出名了!网上最火的那个‘我有一瓢酒,足以尉风尘。倾尽江海里,赠予天下人。’就是他写的。”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四

木秀于林,随性自由,成为干柴又如何?与其湮没于茫茫人海,我更愿随性追寻。生活在别处。

曾有一个传奇的女子写下这段文字“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三毛将自己的一生用于追寻,随性地流浪。她会在学生时代自由叛逆,也会在成年之后流浪于撒哈拉沙漠。她的生活永远在别处。“抗命不可能,顺命太轻用,遵命得认真,唯有乐命,乐命最是自由自在。”她乐命,她随性。纵使生命短暂,却依旧如夏花般绚烂。她,真正活过。

三毛爱生活,爱流浪,随性而自在。相信如果让她选择,她也一定会成为一棵随性生长的树,纵使结局只是一堆干柴,也胜过那些毫无活力可言任人观赏的树。生命是一个过程,我只关注如何而活,随自由,至真至纯,才不会白活一世。

工资,然后娶妻生子,一转身便湮没在茫茫人潮之中,无迹可寻。可是《海上钢琴师》中的一句话却掷地有声:“一个人可以穷得一无所有,但他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若人们能挖掘自己的本心,随性追寻属于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天地中摸爬滚打,那么当他们走到生命的终点,定不会为自己的一生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因为他们真正活过。

不要怕在跌倒,不要怕受伤,“累累的创伤,就是上帝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从今天起,顺着自己的本心而活,随着自己的兴趣而活,活得随性,活出自己。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五

为什么生命不能有多种可能?让我有充分的选择,并一一实践他们从而挑出比较好的?昆德拉让想象变为现实。人在小说里可以有不同的生活,做不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他创造不同的世界,体会他们,分析他们,感悟。他的思想在跳跃不定,像是交响乐有不同的主题,按照一定的节奏或调子在不同章节之间行走。这有时让我迷路。

《生活在别处》是人寻找伟大的自己的历程。主人公在逃离。从现实中。因为现实的自己是母亲的、父亲的,不是自己的自己。于是挣脱,挣脱别人期望的围城,寻找内心期望的自我。但自己期望的自己需要舞台,需要别人眼光的赞美,期望认同。别人毕竟是别人。不一样的。别人就像一面哈哈镜,在这个镜子里他找不到自己真实的影象。但是“他的视野无法穿越镜墙,他总是处在镜子的包围当中。”

也许生活当中有的人期望在空间上逃离以达到心灵逃离的目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人如昆德拉所说的都是一条栓着皮带的狗,即使你走的很远,你依然能够感受到这条皮带。这条皮带让我想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有的皮带是临行密密缝过的,是自己想要的关心和爱护,这束缚是剪不断,理还乱的。

真实的生活在别处,永远在他不在的地方。梦想是现实,现实是梦想。

但是也许有时我们经过实验会痛苦的发现自己所寻找和摹仿的理想人物也许根本与自己格格不入。于是贝多芬的《英雄》只能给一个死去的人,一个永远不存在的人。嘲笑别人的时候也许我们就是在嘲笑自己,但我们没有意识到。因为我们思想里的自己不是真实的自己——被自己嘲笑的家伙——我们认为自己是想象中的自己,高贵的家伙。

我该去哪里生活?最后一位老诗人的感悟也许揭示了真谛:只有一个人上了年纪,他才可能对身边的人,对公众,对未来无所顾忌。他只和死神朝夕相处,而死神是既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的,他用不着讨好死神,他可以说他喜欢的话,做他喜欢的事。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六

生活在别处。兰波的这句诗被昆德拉引用世人皆知,大多数人用来标榜自己的不同。可我还是写下了这个标题,这种感觉温情而有些悲哀,难以言说。

死亡总是稍纵即逝的事情,容不得人思考或是回忆。因为短暂激烈,所以残忍。我常自责,责备自己返校离家时没有多凝视祖母一眼,就匆匆告别。那是种极真实的感觉,原本饱满的生命忽然硬生生多出大片空白,心底荒凉无限衍生却无能为力。如同无法挣脱蛛网的昆虫。宿命如此,难以更张。

一些关于哀伤和阴郁的往事,渐渐地模糊了。以往毫无意义的一些生活元素归复平常。有时候忽然在想,我似曾爱过的那个走路晃晃斜斜的女孩她究竟是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过?素未蒙面还是只是熟悉的陌生人?记忆如此虚浮,毫无牢靠。就像出现于生命的一些伤口,结痂,然后愈合,最后找不到一点痕迹。我们习惯了站在现时忽视以往。安妮宝贝曾说,“以为有过那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与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我确信,她是往事,亦如烟花。

只有走过峡谷才听得到风的声音,只有路过三月才看得到樱花华美。并无心去探究什么,可一些划痕却难以抹擦,如同小时候被火星烫伤的脚背。这么多年过去,岁月的刁难依旧无力。

考试,复习,应对监考老师凌厉目光,生活就这样被继续,那日送朋友出去,她忽然说一句,“你终会淡漠在我的记忆里,毕业,然后很少联系,再见时已是各自领着儿女。”这是个现实的问题,只是一些伤感袭涌上来,而我什么也没说。

可能这就是最后的样子,不只我们这群人。别的什么可能最后也是这个样子。

今日是情人节。那晚深夜压马路的时候,有封信从天上掉下来,你飘够了就早点着地吧。物价上涨,泪水太金贵,什么东西都比不了从前的廉价。

你要找个愿意用生命守护的女人,和她结婚。

我在困苦中,无从宽广。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七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

我觉得这是一个阴暗的世界,看不到阳光,摸不到边际。好象漫无边际的星空,让人琢磨不透而感到茫然。

但我喜欢这样的世界,彼此都是陌生的。仿佛隔了一条宽大的河。但有是无羁的。所以人在这个世界里会表现出灵魂的深处那温暖的泉水或是那枯萎的花朵。

比如我跟同学聊天的时候不喜欢说出自己的名字。让彼此的心灵靠在一起。这样就能感觉到她的心。或是热情或是冷漠。而现实中,我想我们都是很好的演员。是一贯的沉默或是灵活,不管怎样,我想在不同人面前肯定有不同的自己。

在同学面前,沉默;在朋友面前,无羁;在亲人面前,循规蹈矩……。

好象一条伪装的变色龙,在不同的环境里有着不同的肤色。

在网络世界中,我想人们都是真实的,好象脱掉硬壳的赤裸的蜗牛。

可能虚伪的人仍会虚伪,暧昧的人仍会暧昧,狂妄的人仍会狂妄,寂寞的人仍会寂寞。

我想我应该是寂寞的。

一个人在没有阳光的房间里穿行,好象一条孤独的鱼,迷惘。当我感到寂寞时,我就会上网。我不打游戏。不是因为游戏不好玩,只是受不了现在的游戏商不惜一切诱惑无知的人来骗取利润。而在那些网吧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在打游戏,好象一群被束缚着的凶猛的狗。

我会选折聊天。

说话时会发出真人的声音,而聊天时会发出敲击键盘寂寞的声音。我更喜欢后者。不带语气,却带精神。

打出的文字是略带忧伤的。然后与好友谈天说地。时间会被遗忘,而不仅仅是时间,还有吃饭,做作业等。

下网的时间是很难打发的,想打开门出去,但由于长期在阴暗处而不适应外面刺眼的阳光。所以我会拿出稿纸写下支离破碎的文字。然后再到一个不起眼的地下网站去发表。

回复总是很多。记得有个人说,颓废是要杀人的。

我的心一颤,如痉挛般痛。眼泪是发泄物,但我不会使用它。所以我只能用心承受。

我会听音乐。

因为他和我的文字一样。他是一种能直刺人心的武器。好象一位绝世的杀手,无形的使你停止呼吸,流出那刺眼的鲜血。有的震耳欲聋,有的悠长深情。但不管什么形式,他都是一种有隐的毒品,越陷越深。

好象与上网相似。

我会离开现实。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八

有些书知道自己迟早会去看的,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本《生活在别处》用今天下午3个小时的时间以飞奔一样的速度看完,感慨万千。上豆瓣一看,发觉评论都是些鸡肋之言,有点失望。不敢说自己看懂了这本书,但豆瓣上曲解作者本意的评论让我发觉还是自己写点读后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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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波与本书。

“生活在别处”,这句听上去富有法兰西情调的话正来自于法国诗人兰波。

兰波的身影在这本书里多次出现,事实上,本书主人公“诗人”从某一角度说正是兰波的缩影。兰波身上带有超现实主义的影子,影响了亿万西方青年,包括“垮掉的一代”,《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库鲁雅克。诗人敏感脆弱的心,创作表现的欲望,渴望得到他人赞赏的种种品格无不与现实中的兰波相符。

而书中“诗人”对兰波也产生了无尽的崇拜,他号召年轻人向兰波学习,学习“生活在别处”的精神,逃离现在富有缺陷的生活,勇于追求自己,实现自己。

昆德拉与村上春树。

这本书无不与村上春树的那本《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相似。

昆德拉与村上春树,两人皆是形式主义、超现实主义、结构主义的大师,都善于描写人物细微的心理活动,都善于将读者引向意识外的世界。

两本书里,都有双线小说的成分。克里维尔是诗人笔下的人物,而世界尽头是另一部小说里主人公创造出来的。

在《世》里,主人公最后决定与影子分离,留在自己脑中创造的世界。

在《生》里,诗人笔下的克里维尔仿佛有了自己的生命,叛离主人,还在主人奄奄一息时与主人喜欢上的女人亲热。

在阅读昆德拉时,我有一种阅读西方版村上春树的感觉。此刻,在他文字的纷扰下,我觉得自己逐渐进入一种奇幻的境界,甚至连“我在阅读”这件事也无法确定。

总之,这两个人,再加上一个同样来自捷克同样敏感多情的卡夫卡,是三个神一般的作家。

ps:我觉得这三人都有意识流的痕迹~。

诗人与画家。

诗人的成长路线与性格形成,都离不开画家。

画家在诗人儿童时肯定了他,画家认可了诗人画中自我表达的部分。那时,得到画家的赞赏似乎是诗人最渴望的东西。他是如此地崇拜画家!以至于他说话的方式,他的手势,都在模仿画家。

画家追求真实的艺术,在最后因为资本主义被视为敌人,成为被社会鄙视的人物。当诗人风光的时候,有人告诉他画家的近况,诗人愣了一下,立刻滔滔不绝说起关于共产主义以及新艺术的一切。他认为画家坚持旧世界的旧艺术,该被打倒。

此时,诗人是艺术的背叛者,他成了他所鄙视的哪一种人,而他自己也深知这一点。这就是诗人的可悲之处。

本书与1984的关系。

《生活在别处》与1984有相似之处,都有反乌托邦主义的.影子。《生活在别处》里“诗人”是个共产主义者,一方面他可以在赏诗会上与公众滔滔不绝宣扬共产主义,另一方面他惧怕自己的抒情诗无法发表而创作一些与共产主义相关的诗。他固执地将革命、爱情、共产主义混为一谈,并且还混淆了很多概念,进行自我欺骗。事实上《生活在别处》里狂热的共产主义是可以理解的,它源于当代年轻人对社会的不满,但他们错误地将当时社会的不足归咎为资本主义的残缺。社会腐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从书中可以看出,索邦大学的大学生多为共产主义者,大学校园里的横幅都充斥着红色年代热血方刚却不计后果的格调。在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正是人们看待问题的不宏观性,以及年轻人本身所带有的冲动,导致了当时年代的不理智,就像民族沙文主义煽动了二战前的德国国民情绪一样。

爱是本书一直牵扯到的话题。

从一开始持续到最后的母爱,母亲与画家不伦之爱,爸爸与犹太女子导致最后牺牲之爱,诗人对棕发少女的热爱,诗人对红发少女莫名的爱,诗人对女电影人的最后之爱。

整本书的爱都没有纯净的爱。

母亲对诗人的爱,源于诗人是自己的创造物,诗人给自己的慰藉。这种爱从诗人出生的那一天持续到他死的那一天,而这种过于强烈的爱,使诗人从小虽对母亲顺从但却一直在逃离。他对过分母爱的愤怒挥洒在他剪掉母亲为他每天准备的灰色短裤。灰色短裤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使得他愧于与女电影人上床--只因那条丑陋的灰色短裤。

为什么说母爱不纯净?只因这种过分的母爱在最后甚至发展成一种情人的趋势。母亲仰慕儿子的才华,用眼泪博取儿子的注意力。这种举措怎么看都是在恋爱关系中女性向男性撒娇。

诗人对女人的爱不纯洁,他憎恨自己的面容过于细腻以至于看上去缺少男性的硬朗线条,为此他追求想象中的大男子形象。他尝试过与大学生约会,但在我看来他只是追求她眼中具有“诗人”形象的他。甚至最后为了挽回女大学生,诗人拿出了自己写出的诗,没想到女大学生嗤之以鼻,诗人的第一次恋爱失败了。

诗人看上了商店打工的棕发少女,最后不但没有和棕发少女说过一句话,还因为经常在商店附近徘徊,被红发少女误认为是在暗恋她。诗人没有拒绝红发少女的猜测而选择与她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红发少女面容丑陋,平庸至极,没有家教。很奇怪富有浪漫情怀的诗人为什么会与她相爱。而诗人在表面上,却对自己丑陋的女友感到羞愧,他甚至不愿带她上街。可回到红发少女的公寓时,他的心只属于她。

我认为,作为一名诗人,也许至始至终他爱的只有他自己。任何在他生命中的女人,只不过是一面镜子而已。这些女人折射出一个更伟大的诗人,同时女人敏感脆弱的天性可以很好地包容诗人。

诗人爱的不是丑陋的红发少女,而是享受他对她控制的过程。他无法想象她曾经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他无法想象男人在她身上游走的情形;他无法想象她有一个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哥哥;他无法想象她的哥哥曾经也就这么盯着她上厕所;他无法想象她在他的生活圈外有另一个世界。他对她发狂,他总是在嫉妒,他疯狂地想要占有她--一个不懂他的丑陋女人。

诗人之死。

诗人死了,在他20岁左右的时候。

他死于肺结核。

会得肺结核,是因为他在长久待在雪地的原因。

他会在雪地的原因,是有人与他斗殴,将他推在布满雪的阳台上。

他当时正在开一个诗会。

当他躺在阳台上半死不活的时候,他看见自己创作的人物克里维尔与女电影人亲热,是的,他看见了女电影人黝黑的秀发。

决定开诗会的原因,在于他想与女电影人重修于好。

上一次--上一次,在诗人享尽风光的时候,他明明有机会与女电影人亲热一番的,可就是因为母亲准备丑陋的灰色短裤,让他绝望地拒绝了那次机会。为此,他找了不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关于忠贞不洁的爱情的,关于共产主义,关于他如何爱那位红发少女。

===。

内个的私人感触。

其实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有点绝望。我忽然觉得世界就固定在那一种模式中。因为我看到一段文字,大概是诗人向红发少女解释他笔下的人物克里维尔。克里维尔在梦中生活,他的生活就是不停的做梦,从一个场景转换到另一个场景。这似乎有点庄公梦蝶的味道,但这也让我想起几个星期前,当我还在学校时,语文老师布置写小说的作业。而我的一个同学,写得就是不停做梦不停转换身份的故事。而昆德拉与村上春树那种不谋而合的气质,也另我对新文学的多样性产生绝望。

诗人想过,是不是全世界的思想就在那里,等我们去挑选合适我们的。

这在逻辑上显然有错误,“思想”肯定是不断被创造出来的,而我们在短暂的生存中有无能力创造,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另外。内个也对诗人大肆吹捧的兰波式生活表示质疑。很多时候,“现有的”就是最好的。诗人显然对社会有仇恨心理,而对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有着过分的崇拜。实践表明诗人最后失败了,他没有过上自己想象中乌托邦的生活。

为革命而革命。

为叛逆而叛逆。

怎么看怎么愚蠢。

在不断变换的世界中,独善其身,保持自己对事物独立、客观的思考才是最重要的。

再举一个例子好了,《蒙娜丽莎的微笑》这部关于女权的电影中,号召独立自主的女教师发现自己的最钟爱的一位学生拒绝了申请耶鲁法学院而选择结婚,做一名家庭妇女。在女教师眼里,学生做了一个糟糕的决定,她本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围绕着丈夫、家务活团团转。

幸福不需要通过推倒所有的前提来实现,怀疑主义者的理论应当适可而止。

看见兰波我就极其激动。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九

我还十分清楚地记得去年父亲是怎样把我送进这座大学园林,心里的那些若烟的往事如今还是历历在目。如一股思念的风把我的记忆吹醒,父亲那殷切的关怀,和父亲离开时我那双想流泪的眼睛,我都能很快地回想起来。

父亲走后,便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走到了完全陌生的境地。

很多的日子已经流逝,包括中学里用信念支撑起的时光,我走过秋叶的匆匆,走过落花的悲哀,直到这里。

我忽然发觉,人世恍若一梦。

这里,很静逸,又很喧嚣,有的都是火热般的激情和无法绝唱的歌。那时的我,真的很孤独,孤独,划破了头顶的天空。我曾悄悄地坐在宿舍的窗前,手托着下巴面对夕阳,静静地遐想,遐想着未来,力争用方向蒸干心中太多的迷茫。

大一学年刚刚开始时,我曾那样生活了一段时间,很怅然,很无味。

我开始用热情的眼光来看以后将要洗礼自己的地方。校园里满地的繁华似锦,虽然在九月,但草坪是欢快地绿,花也拼命地红。可断线的风筝只是一时的`随风而行,以后的行踪便不知何去何从。

我曾给自己设计了很多方案,可往后的生活无非是弹簧振子的往复运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有时候也会跳进图书馆的清静和球场的活跃。窗外飘雨的日子里,我蜷缩在被子里思索生命,那柔曼的旋律,那遗失的美好。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一份淡淡的忧伤。

我是一个很喜欢热闹的人,但有时候又喜欢给自己一个孤独的空间,并且孤独地愈彻骨愈好。

在周末,我总喜欢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的小路上,缓慢地走,享受着一个人的世界,温暖了寂寞,释放了情怀。

就在这样的漫步里,我感受到了生活的魅力。我逃避了迷茫,寻觅到了中学时代的自己,心中的花朵终于尽情地绽放。

去吧,去吧,梦想就在远方!

以后的日子如江南三月的扬州绚烂!

生活如泉水沁入我龟裂的心脾。那些忧虑,那些迷惑,那些不明来历的烦恼全都枯凋。

时光静静地流淌着,在我的指尖轻轻地滑过,如高妙的音符,有些自然,有些凌乱。

现在,又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到处是诱人的秋意浓浓,又看见九月的红枫叶来映衬秋的贫血。但我觉得,如今的大学生活就像是一瓶散发着迷人香味的香水。天空是一块透明的玻璃,永远都渗着蓝,阳光时不时地依偎在生活柔情蜜意的视线里。早秋的凉风吹来,吹散了繁芜。

再没有了孤独,和对生活的迷茫。我一直和朋友们分享着我内心的感情,朋友的祝福和一串串幸福的笑是我的整个灵魂。

我就这样在别处,激情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附注:

刚入大学的那天是九月四日,今天写这篇文字时也是九月四日。很巧,今天又是我二十二岁生日(农历八月初五)。整整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对生活的感情经历了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过程,找到了以前那颗时刻都想飞起的心。才明白,原来命运是一个圆。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

我想,我是更爱后者的。在这喧嚣尘世流连几度,总会坠入其中,难以自清。所以我欣赏陶渊明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敬慕屈原的“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但我无法做到,这是现代社会的枷锁与囚笼。

但人,总是要诗意的栖居。纵然身在尘寰,但心在桃源。每当我独坐花前月下望着窗外亮若白昼的车水马龙,都会不由得生出几分烦闷来。夜应是如水般沉静而又优雅的,应是赋诗两三行,月下窗畔曲水流觞的悠然。交通工具固然快捷,但我更憧憬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自得;我更渴望与长风一试快慢,与月色深情款款的风流;我更向往那负着宝剑银弓,纵马千里追风的豪情万丈。高楼大厦固然伟岸,但我更心悦落樱芳丛的梦深花回;我更迷恋落霞云归的风卷云舒;我常醉心于群山万壑之间流连忘返。相比那些珠光宝气的首饰器物,我想我更爱明媚动人的群芳争艳。

而现代的事情,事物充斥着客观与理性,谁会在上下班的途中念些风花雪月;谁又会在归家途中迎着月光与清潭吟一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这个时代的快节奏,成了诗意栖居的一个难题。终是无法如陶渊明一般倦飞知还,终是无法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但我心中,从始至终存留着这片清欢的委身之地。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我始终坚信,诗意栖居的人还有很多。所以何必忧心人世多愁自在几人能够,只需记独倚高楼,总有人高歌相候。在那豪情万丈的登高舒啸之中,七分癫更有三分温柔。

若无法轻剑白马扫杏花,那就静守心头的一片白月光,静品独身一人的清欢。

身在尘寰,心向桃源。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一

把人比作植物,但并非是某一种,比如说树:松树,伟岸;柳树,潇洒;或者是楠树,高贵。

人是一片森林,并纳了乔木、灌木,抑或野草。时见高大,时见平凡,时见美好,时见丑陋,丰富和杂乱互生。

远远眺望,只见青松屹立,白桦间乎其中。而当你走近,或入乎其里,才能洞悉荆棘当道,杂草丛生。

这就是我们常常惊讶高贵者有其粗俗和卑下,卑贱时见高尚与聪颖的道理。

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一个人本然就是一片森林。

时间就是金钱。

一根一根白发,一条一条皱纹,一页一页病历,都是生命信用卡一次次刷过的留痕。

时间就是金钱。

可给予生命的时间是一个恒数,你既无法借贷,也难以补充和爱赠。透支了时间的人,受到了疾病的折磨。挥霍了时间的人,失去了宝贵的年华。

生命是一个过程,赤身而来,赤身而去,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犹太民族的人喜欢用寓言讲道理,说狐狸想钻洞吃墙外的葡萄,洞很小,只好在洞外斋戒七日,让身体瘦下来,钻过墙洞,吃够了葡萄,身体长肥了,想钻出墙洞,只好再斋戒七日,最终依然是一条瘦狐狸。不同的是,留下了葡萄香甜的滋味供以后回忆。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

——郭沫若。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二

生活中一直都有一些琐碎扰人心扉,看着父母因为一点小事吵得面红耳赤,有那么一瞬间,还是觉得分开比较好。有那么一些人,不见面的时候会往死里去想,可一旦见了面却有忍不住争吵。母亲,你说,对吧。

生活就是这样,前段时间常有人在耳边叨唠,说是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微笑着看着他们的气宇轩昂昭告天下却又旁若无人收拾心情继续工作。不得不说,很羡慕他们有牵有挂,而我,过惯了“流离失所”,一个人,无所畏惧,一身轻松,却又让自己无力反驳。

我是长年累月的喜新厌旧,所以一如既往的只会说再见。只是很可惜,我还没有学会告别。《幻夜》里有一段话:夕阳在西边的天空渐渐散开,那下面巨大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不仅如此,它们周围还矗立着大大小小的建筑物。这就是怀有野心和希望建造的街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累的筋疲力尽的人们只是在这些建筑的缝隙之间匍匐打转地苟且偷生而已。而我们,都很不幸,只是其中的一员。习惯生活的不美好,不对所有的事情抱有一厢情愿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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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三

生活,不一定全是完美,心中渴望、追求的假象,才会是最完美的。

不想局限于在这方土地上,每一次,看到的都是雨中的背影,看到的总是阳光下的微笑。

我厌倦了。

我总会想,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会不会有比这儿更清澈的天、更柔和的风呢?所以,我要到别处去看看!

我回去读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然后像雅罗米尔一样去逃跑。去毫无畏惧地“革命”;我会看完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后,奔向那个谱写爱情的尘埃中;我会读完《徐霞客游记》,紧接着,带着它,不辞辛苦地去跋山涉水,和自然融为一体......我将会捧着一本本书,领略这个地球的风姿!

心灵,在路上。

我要提着个行李箱,管它大小,装得下几件衣服,容得下几本书,就够了。我还要背个小背包,里面有我的小相机,我的小本子,我的彩铅,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我要记下我脚下的这一切!

有一天,我会到达伦敦,撑着一把雨伞,在雨下欣赏绅士风度;有一天,我会陶醉在普罗旺斯的花海里,连接着地平线,感受耳边吹过的芬芳;有一天,我会牵着一个人的手,一起在土耳其的白色沙滩上,赤脚漫步,任凭海浪挑逗着我们的脚;有一天,我会在爱琴海上,默默期待着,自己会变成公主,住进那城堡.....

我的心,早已开始动荡。

抑或是,不是这样的。

我希望可以每一天都离开教科书,离开作业,也离开电脑、手机,安然地在屋边公园里散步。我还会很庸俗地想着哪天我变得家财万贯,我就要慵懒地当个“败家女”,在家里奢侈地享受着;我还想象着逍遥自在的大学生活,小说中有着梧桐的小路,怪癖的舍友......

为什么会说“在哪儿生根,就一定得在哪儿落下”呢?我的心一直在别处,我的思绪永远在那个远方,我想要的是安宁却也轰轰烈烈的生活!

向日葵总是朝着太阳,我知道,它也渴望,像太阳一样热烈......

小溪不停地奔涌,奔向大海,我知道,它也渴望,目睹海豚飞跃的身姿......

我总是眺望地平线,我更渴望,有一天,我会抓到它,触摸别处的异样!

每一个人都在追求新的生活方式,每一个地方都会在我的心中划下痕迹,烙在脑海。远方的庞贝城、远方的亚马逊、远方的加尔各答,我的双脚虽未起步,但我的脑海早已描绘了它们的风景,我要一一去涉足!

我相信,在这个浩瀚宇宙中,总会有属于我的地方,我会生活在那儿。哦,或许,我会流浪......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四

童年时,曾天真地骑着自行车,追赶那条发光的地平线.每每自以为接近了它,它却又出现在更远的前方,而自己却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那时的感觉是:回家的路早忘了,唯一明确的是前进的方向。

其实梦想于我们就如那条地平线,你永远不知道梦想的终点在哪里。但我们在明知自己软弱无力的情况下,却愿意耗尽一生去追逐。追逐梦想于软弱、不知终点的我们而言,本就是一趟没有翅膀的飞翔,但我们还是执著地向前走,理由只有一个:追逐梦想本身就成就了我们生存的理由,值得我们去做。生活在别处。

马克波罗说:“使人年老的,并不是岁月,而是梦想的失去。”于他而言,他的生活并不在威尼斯,而在那使他魂牵梦系的东方。他并不明确东方到底是什么样子,年轻的他也未曾有过远行的经历,但他最终选择了这趟没有翅膀的飞翔,因为他坚信生活在别处,在他梦想的东方。即使无法到达,至少他走过了。

哥伦布说:“重要的不是我们正处于什么方向,而是我们正想什么方向前进。”难道哥伦布事先会知道那神秘的陆地在哪里吗?如果是,那不就谈不上发现,谈不上新大陆了。但是,对那不知何方的陆地,哥伦布始终坚信自己的方向,始终未曾抛锚或者返航。促使他坚持这趟没有翅膀的飞翔,冒着被大海吞噬的危险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坚信生活在别处,他梦中的陆地一定在前方。即使不是,追逐本身早已成就了他生存的理由,值得他冒一切风险去坚持到底。

他们是无翼的天使,其实,我们也是。地平线也许永远无法到达,但我们选择追逐,因为,我们坚信,“生活在别处”,追逐本身成就了生存价值。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五

都说“生活在别处”,这是什意思?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我埋头苦想,一边转笔一边敲脑袋,忽然终于有了领悟。

我坐着车来到了冬令营集合的地点,才刚下车,就见一位老师伸出他那双邪恶的手,嘴里吐出了一句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最恐怖的一句话:“手机交出来,冬令营期间没收!”我一惊,疑问地说:“什么!areyousure?”老师微微一笑:“i’msure。”听到老师的确认,我的手慢慢地伸进包里,抓住手机,费劲地拿了出来。我只觉手机好像被包里什么东西拉着,失去了它,仿佛孩子失去了自己亲生母亲,让我感到心如刀割。

到了下午,冬令营开始了。老师把我们带到了永嘉县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对我们说:“今天,你们就在这个小村庄像乞丐一样,凭借自己的语言本领,来换一顿晚饭。而且,你们还要找到睡觉的地方。”我一听,整个人都崩溃了,脸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我靠,要死啊,这个怎么办?吃饭先不说,还让我们找睡的地方。一下子,有一种想回家的冲动,没妈真苦啊。

我在这个村庄里晃来晃去,与朋友开黑一起找。到了五点,我找到了一户人家,那家人看上去很善良。我用我的表情包,加上我生动的语言,终于说动了村民,让我在他们家吃晚饭。哇!免费吃的饭味道就是不一样,又香又甜。饭后,我想,吃已经解决了,这个住要住哪啊?哎,没想到才只过了几个月,这里的老师就变得这么邪恶了。

找到七点左右,还没找到住的地方。我与开黑的同伴蹲在路上,感到十分沮丧,世界仿佛安静了,除了虫声与隐约的犬吠不能再听见什么。蹲在地上的我想着在家里的生活,与现在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由得热泪盈眶。

但是,我还是擦干了泪水,站了起来。我想,我是该独立了,是该要成长了,怎么能一直依靠爸爸妈妈呢?我叫起了同伴,又继续找起来。到了八点半,我们终于找到了住处。我走到房间,倒在了床上,身心疲惫,全身仿佛失去了力气。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六

我在北京长大,熟悉的环境和奔波忙碌的生活让人不免觉得这个城市单调枯燥。渐渐地,我开始向往生活在别处,幻想体验别样的异国风情。

于是,在暑假,我们一家三口飞往巴厘岛度假十多天。巴厘岛是片净土,湛蓝清澈的海水、金色干净的沙滩、布满宗教风格的石雕、绿色的热带雨林、遍地的树丛野花……无不休闲自然,让人感到烂漫。原始传统而又充满自然风味的spa,为久居在喧嚣都市的人们带来一丝清凉和舒缓。

开始的几天,我们欣赏了海神庙、情人崖、乌布等景观,尽情享受海岛风情。欣赏景观的同时,不乏购物。有天,我们疯狂购物后,累得腿都打软。在街上正好看到有可以纳凉的亭子,亭子是用茅草屋顶遮盖而成,形如帐篷,四面通风。我们喜出望外,就进去坐在软软的垫子上休息。这时当地一群男人一边大叫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一边上手把我们拉出亭子,一副我们占了他们领地的样子,这让我们发蒙迷惑。后来通过导游了解到,这种亭子是巴厘岛独有的发呆亭。巴厘岛是男人的天堂,这里的男人可以娶四五个老婆。除了清晨祷告外,男人只用斗斗鸡、喝喝茶、发发呆,女人却整天下田插秧、收割、种植果树。发呆亭是男人休闲的专属地,女人没权利享用。这让我不禁有点失落,巴厘岛也不是我理想中的桃源圣地。

行程中有天是自由行,我们一致决定在酒店休息一天。酒店环境很美,露天泳池十分干净,早餐品种丰富美味,服务人员热情友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带有晨露的鲜花。早上在泳池里游了会儿,中午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就到晚上了。我们开始点餐,点餐的人很少,我想没过多久应该就能吃上美食。但我们等到夜幕降临,也不见美食,只见工作人员在厨房外抽着烟有说有笑、不急不慌,空气中弥漫着慵懒散淡的气息,让人发困。在我们再三催促下,一个服务员走过来,笑眯眯地说:“慢慢来,慢慢来,做事不要着急嘛”。晚上十点了,服务员终于迈着优雅的小步,不慌不忙的端来我们期待已久的大餐。饥饿的我们迅速拿起餐具,狼吞虎咽的吃着。这让我不禁有点不满,这让我想到了《疯狂动物城》中树懒的慢动作,心里非常不舒服。

随后的三、四天,我已经失去了耐心,不再期待更多的美好,只想快点回到熟悉的北京。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扑面而来的是满满的亲切和温馨。川流不息的车流、疾行的男男女女不再让我厌恶,反而感到人们都在一个公平的世界里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奔波忙碌中,人们过得有目标,很充实;每个人都没有白白消耗时光和青春,都在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我不再向往生活在别处,其实生活在哪里都一样,只要你有发现美的眼睛,静心感受生活中的小确幸,幸福就在身边,美丽就在眼前。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七

在我看来,现在的小学生活不免有些枯燥,游走在家里与学校之间,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有时候忙里偷闲,我就在幻想,有一天抛开这枯燥的生活,背起行囊,去世界的别处,去远方,看不曾见过的美丽风景。

我总是幻想自己是个旅行家,去世界各地游玩,摆脱了低俗乏味的生活,任心在天地间自由驰骋。著名音乐家高晓松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想我所向往的别处或许就是这样的一种人生境界吧!我曾在生活中想过自己去撒哈拉沙漠骑骆驼;去海底世界去潜水;去迪拜一睹世界第一高楼的壮观;去…那些已经在梦里千百次闪过的远方。

然而现实浇灭了我的幻想,面对学习的压力,父母的期许,我还是得回到那小屋里,开始作业“奋斗”、“抗争”。每当消灭完全部作业的时候,已是深夜,关灯,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入睡,因为我知道,在这短暂的放松之后,迎来的只有新一天的学习和那堆积如山的作业。还有那些足以让我精神崩溃的学校。

我曾经也有想过逃跑,想过放弃,想自己一个人去自己向往的地方,没有学习,没有作业,没有压力,也没有这些那些等等的规矩。而我也无数次地幻想着去那遥远的大海,造一栋小屋,像海子一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每次想到这儿,我总是对老天爷说一句感叹:“为什么的人生如此平庸,在平庸出生,在平庸中学习,最后在平庸中成家直到老去。”唯有努力学习,在枯燥中生活,最后才能出人土地!我为什么不能像大诗人马克波罗一样,来到遥远的国度,欣赏这个国家的风俗人情。为什么不能像明代的郑和那样七下南洋,遨游四海!

我苦笑一声,然后对自己说:“因为生存。”是啊!在这弱肉强食的时代,光想着遨游世界各地是无用的,更别说是在一个你向往的地方面定居、生活。因为到头来你会发现,那些整天在乏味中生活的同学,却都已成家生子,可你除了花光自己的积蓄外,发现什么都没有,还是一事无成。

可人也需要有这样那样的幻想,你敢说那些刻苦学习的同学没有叫过苦吗?没有幻想过美好的生活吗?他们只不过把这些想法埋藏在心底,埋藏得很深、很深罢了。

也许,我这一生无法到那夜夜思念的地方;又或者,我在某一天真的又实现了呢?但不管最后如何,这却是我在枯燥生活中的唯一的精神支柱,而我的灵魂也早已栖息在了那遥不可及的远方。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八

不知何时起,我有了一个疯狂的幻想,尽管我明明知道它不切实际。

不知何时起,每当我仰望天空的飞鸟,眼里总有一丝羡慕。我真希望能像它们一样在空中自由飞翔。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生活。我想,完全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的人是很少的。“生活在别处”,这是在巴黎大学墙上的话,这也是无数人心中的信念。它刺激着许多人去寻找去探索。就算这样的生活只存在于幻想,人们也会一遍遍地想象,以求得精神上的满足。

正如同王维的诗句——“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王维对俗世的厌倦,使他隐居深林。可能会有很多人不理解他的选择,但这就是他向往的生活。他虽独自一人,但并不孤独寂寞,反而有独自一人的悠闲。也许很少有人会喜欢这样的生活,不过假如对它有向往,你就会发现它似乎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这可能就是“别处的生活”的魅力吧。

“生活在别处”,那生活,似乎触手可得又仿佛遥不可及。它使我们疯狂,使我们渴望,它似乎是人一生的梦想。我们应保持着对它的幻想,也许在什么地方,我们能与它不期而遇。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十九

若是生活在别处。最近我常常想,若是生活在别处,我会生活在哪一个别处。

1

我想去一个临海的小城。

我想去一个临海的小城,找一家可以看见海景并且干净舒适的酒店住下。拉开房间的窗帘,可以透过落地窗看见阳光洒满海面,浅蓝色的海水随风轻轻拍击着海边的礁石,白色的浪花一次次涌上沙滩润湿海沙上人们留下的足迹。每天清晨我都会早早地起床,带着dv或是相机到海边看日出和潮水涨落,然后在海滩上跑一会儿步;每天傍晚的时候我都会端着咖啡杯站在落地窗前静静地看着落日的余晖染红海面和天空,看着漂亮的海鸟们扑闪着巨大的翅膀盘旋在海面上,看着沙滩上的人们一个个离去,一直看到太阳那张通红的脸完全浸没在海平线以下,月亮为大海披上银色的新装。

白天,我要走遍这座海边小城的大街小巷,听着当地的人们用我并不怎么听得懂的语言闲话家常,我要拍下所有别致的风景;夜晚,我要在酒店里整理一下白天所拍的照片,写一些文字,然后洗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再然后坐在被子里一手握着遥控器飞快地换台,一手拿着电话和家人或是朋友聊天分享我一整天的收获。最后我调好ipod上的睡眠计时器,关上灯,听着自己喜欢的歌,睡着。

2

我想去西藏,这个想法或许有些庸俗,有些过时,但我真的想去那里。

我想去看看那里终年积雪的大片雪山无瑕的纯白;我想去看看那里清澈干净的天空令人窒息的湛蓝;我想去看看那里五颜六色的经幡随风飘扬;我想看看那里虔诚的人们一步一朝拜;我想看看那里的寺庙外一排排转经筒轻轻转动;我想看看苍山上寂寞盘旋的孤鹰怎样飞翔。我要在布达拉宫前拍一张自己满意的照片做成明信片寄给朋友,我要尝一尝酥油茶和青稞酒的.滋味,我要虔诚地低下头待藏族老阿妈将纯白的哈达系在我的脖子上,我要听那些脸蛋通红的小孩害羞地唱那些古老的歌谣。

白天我要拿着我的相机,四处游赏,四处拍照,听当地的人们用生疏的普通话回答我哪个地方该怎样去然后热情地对我说“扎西得勒”;夜晚我要用热水泡着脚,看着窗外皎洁的月光与远处苍山上的白雪交相辉映,听着楼下房东一家用藏语说说笑笑,慢慢进入梦乡。

3

我想去江南。我不是江南的人,可是我却总觉得江南才是我的故土。

或许去绍兴,或许去周庄,总之,我要去的是一个古风犹存的江南小镇。江南,一个承载了太多东西的地方。承载了太多文人的爱,也承载了太多墨客的闲愁;承载了太多才子的传奇,也承载了太多红颜的眼泪;承载了太多历史的繁华,也承载了太多繁华后的苍凉;承载了太多人的乌托邦世界,承载了太多人的向往。所以我想去江南。我想去触摸那江南的山山水水,在那山水中寻找江南的过往,寻找那些悲欢离合,那些爱恨情愁,那些如烟繁华,那些古老而温婉的故事。

我要住在临河的吊脚楼上的客栈里,清晨,听着江边姑娘们捶洗衣裳的声音醒来,看着青石板街上渐渐热闹起来。江边洗衣姑娘们用木棒有节奏地捶打着衣服,不时溅起晶莹剔透的水珠;江面上薄薄的晨雾润湿了初升的太阳,阳光柔和地慢慢洒开。傍晚,看着夕阳缓缓落下,隔江的小村落中炊烟袅袅升起,千家万户都泛出温暖的灯光。

白天我要租一只乌篷船在江上泛舟,或是在一条条老街长巷中徘徊,我要用瞳孔收集阳光下屋檐的棱角,我要用脚步丈量青石板街的宽度。夜晚我要站在吊脚楼的阳台上,看江面上来回穿梭的乌篷船碰碎水中月亮的脸庞,听着远处谁家庭院里传来的笛声,看着老城墙上上残缺的砖块想象那里是否也曾经站过多少穿着不锈的铁衣的战士。想着江南春天会不会满城飞絮,想着江南雨后会不会有一个身着罗裳的女子轻叹怨曲,想着想着,想到迷迷糊糊地睡着。

一个人旅行/在别处生活/用行囊作伴/听风从耳边掠过/看太阳又升起了。

相信我会找到/那一个/春暖花开的别处。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篇二十

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郭敬明如是说,我很赞同。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者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这一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镌了下来,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版。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恩雅说过,每个人都是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没离开故土一步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扎在上海,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了思议。我想我是中毒了,受了郭敬明的“花言巧语”,我想和他一样在那个霓虹灯纷乱的剪影里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实说。那个生活在旧上海的温润女子如此评说上海。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邮轮。

旧上海在我心中是一部来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丽的夫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的灯光像梵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付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我每天都在学英语解方程想上海,这些的这些让我想得心痛。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我将来一定会生活在上海——那个让我心动又心悸的城市。它一直在脑海里旋转,旋转,再慢慢下沉,沿着神经的每一个末梢终于七扭八回地到了心脏,股股热血终于淹没了它它和血融为了一体,在我的身体里肆意流窜,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我想我是病了,病得不轻。我总是梦见我坐在火车上,窗外是我的朋友,那些曾同枕而眠、无话不谈的朋友。她问:“你去哪里啊?”我说:“去上海。”她说:“去上海干嘛?这车不是通往上海的!”然后,车开了。我记得她穿着红色的连衣裙,而我一身黑装。我记得她说这不是上海的路,但当我准备下车时,火车开动了。我记得当时的太阳正媚,阳光正暖。我记得我的周围一片黑暗。然后我醒了。我起身赤脚去喝水,水划过喉咙,顺着食道一点一滴地坠入黑暗,慢慢地迂回肚子里,接着一片清凉。和着黑暗,我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最终到了哪里,那一直是个迷。我不会放弃的,我的血,我的心;我的肌肤早已被上海两字给烙上了印,那已经长不平了。

我不会整天说上海上海我爱你。那很肤浅。七十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物理。文字和感觉永远有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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