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教案(优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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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教案(优质16篇)
时间:2023-11-30 07:36:31     小编:灵魂曲

教案需要包含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内容,以确保教学的连贯性和有效性。制定教案时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教案可以通过交流和分享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宪法宣传教案篇一

今年12月4日是第_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_市第_届宪法宣传周。根据市法宣办相关文件及教育局要求,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共创美好生活。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让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充分认识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二)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宣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尊崇宪法。

(三)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_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市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部署和重要举措,宣传本市教育系统在推进“宪法进学校”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践成果,努力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主要工作:

1、12月4日周一上午,国旗下宪法讲话、晨读宪法活动。

2、12月6日周三中午,红领巾广播,宣讲宪法知识。

3、12月8日周五下午,开展宪法主题班会课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观看本次活动全国总决赛个人赛和团体赛系列视频,作法法治教育课程。

4、充分利用校园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开展宪法宣传,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适合宣传的场所,统一播放宪法日公益广告,摆放宪法主题宣传易拉宝,借助这些活动大力普及宪法基本常识,推动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在周五班队会课后发到政教处。

宪法宣传教案篇二

二、时间安排。

11月10日到12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会议上的讲话报告,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努力奋斗。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创新驱动、中小企业成长、生态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活动内容。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区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12.4期间,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的集中宣传,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结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村(居)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区司法局)。

(三)组织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刊播有关宣传内容。各企业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国资办)、区经信局,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在《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入方式:百度搜索“衢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站点切换-衢江区-友情链接-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组织“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在全区中学中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通过将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法庭开放日等与成人礼相结合,激发我区广大青少年肩负起成人的责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六)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演讲。通过演讲比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畅谈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的平台,展示我区中小学生争做守法公民的决心,推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宪法精神的理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

宪法宣传教案篇三

通过大家共同发言,懂得全面、正确、发展的看待自己的重要性,从而能,评价自己,正确的看待自己的优缺点,采取有效的方法培养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2、学情分析。

在主体参与的课堂活动中,使学生认识自己的优缺点,使其能够做到扬长避短,并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帮助他人的好品质。

3、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能正确评价自己,客观的认识自己的优缺点。

教学难点:认识正确自我评价的重要性。

4、教学过程。

活动1【活动】正确认识自己。

听一听:(制成或指名读)。

这是一个发生在上海一所中学校园里的故事。在这个学校的音乐课上,孩子们唱过这样一首歌,名字叫“布娃娃”,歌词大意是:“布娃娃,大眼睛,小嘴巴,真漂亮……”。这首歌唱了好多遍,有一天,一位年轻的母亲提出了值得商讨的地方:为什么只有大眼睛,小嘴巴才漂亮?我女儿小眼睛就不漂亮?孩子们听候,纷纷去照镜子。“我的眼睛圆圆的,我不可爱?我的嘴巴大大的,我不可爱?”于是,孩子们根据自己的情况,纷纷改写歌词,竟有四十多个版本。

写一写:

师:亲爱的同学们,也许你不够漂亮,但你很聪明;

也许你不会唱歌,但你有甜甜的笑容;

也许你不会画画,但你是体育健将……总之,你有你的可爱之处;

有你的优点长处,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下笔吧,创作一支属于你自己的布娃娃之歌。(外貌,优点,特长)。

学生创作自己的布娃娃之歌:略。

猜一猜:(教师引导课堂活动)。

同学们,你们的作品完成了,你是否能对自己的优点长处及外貌了如指掌呢,你的认识是否是对自己的客观评价呢?下面我们来做一个游戏:猜猜他是谁。(教师将同学们的作品装进纸袋里,请一位同学抽并读同学们的作品,其他同学根据内容猜谁。)。

学生活动:略。

说一说:

学生分析:略。

师:你能不能就自己熟悉的同学说一说他(她)怎么做会更好发挥潜能?

学生分析:略。

师:你的优点你知道,你的缺点你是否也清楚呢?请大家说一说。

学生自由发言:略。

师:认识缺点有必要吗?为什么?

学生发言:略。

参考提示:不认识自己的缺点,容易因自负而失败;

优点可能会受到缺点的影响;

只看优点,不看缺点,就会听不进别人的批评;

就会骄傲;

只退不进,失去尊严。

帮一帮:

学生分析:略。

那就请你伸出你那双温暖的手帮这些同学出出主意,告诉他们怎样改变这种不良心态。

(采用小记者采访的形式)。

学生采访:略。

同学们的发言:略。

让我对你说:“正视自己,你能成功。”

宪法宣传教案篇四

教学目标:

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权。

重点难点:

学会如何实施保护自我的隐私。

教学方法:

例举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一、导言: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也应学会自我保护,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非法窥看。

二、过程:

小花与同学上网时,妈妈会悄悄地站在她身后;

小花的书包这些天总是有被人整理过的迹象。

2.小组讨论案例:

你觉得小花妈妈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

3.讲解个人隐私权。

(1)个人隐私的含义:是(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比如个人独特的生理特点、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私生活)等。

做练习:

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

1、老师的收入。

2、我往来的朋友。

3、犯罪嫌疑人的信件往来。

4、甲同学向老师报告乙同学偷了3元钱。

5、个人病情。

(2)个人隐私权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4)小结。

4.结合理论,联系案例。

(1)小花的行为作了危害社会的事吗?

(2)小花的妈妈的行为是爱还是侵权?从哪里看出来的?

(3)如果你在生活中有碰到过类似的事情,你会怎样处理?

(4)小结: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要大胆向家长说,这是属于我的隐私,请你尊重我的隐私。但是,我们不能敌对家长,毕竟家长是为了我们好。

5.辩论赛:“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要求:

(1)分为正反方进行辩论:

(正方:隐私就是丑事;

反方:隐私不是丑事)。

(2)说出支持你观点的理由。

宪法宣传教案篇五

教学目的:

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社会在不断进步,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知道多少?

(一)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生根据课前掌握资料自由发言)。

(二)师总结并出示课件。

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学生自由发言)。

3.教师小结。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评析??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1.出示课件(合作探究)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2.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教师总结并出示课件(须引起重视的环节)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1)家庭教育。

(2)结交不良青年。

(3)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贪图享乐。

(5)拉帮结派。

(6)走上犯罪道路。

(二)(案例评析二)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2.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评一评)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看法制教育一看1)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四、开放性评估题。

制作"青少年救护、自护卡"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五、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你还有哪些经验和同学们分享?

宪法宣传教案篇六

全面推进我校学法、知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 “四好”少年,创建和谐校园。

二、 活动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校园网、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时间:

 11月5日。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网站上公布活动宣传方案。

2、召开法制讲座。

时间:

 11月11日。

范围:全校家长。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3、主题班会。

时间:

 11月18日(法制)。

地点:教室。

范围:全校24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4、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

 11月25日。

地点:报告厅(视频转播)。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5、征文评选。

时间: 11月22日。

范围:四至六年级,参加评比的征文每班不得少于三篇,参选征文不得抄袭。

6、出版一期黑板报。

时间:

 12月2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

 11月22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

 12月1日。

地点:电教室。

范围:六年级。

9、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12月2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每班5名)。

范围:五、六年级。

10、活动总结。

时间:

 12月8日。

安排:以年级组为单位交一篇活动小结,直接保存到“全校共享—德育处—法制教育”文件夹。

宪法宣传教案篇七

教学目标:

1、理解轴对称图形,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的概念。

2、了解轴对称图形的对称轴,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的对称轴、对应点。

3、了解轴对称图形与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的区别和联系。

4、通过学习轴对称图形和两个图形成轴对称的区别和联系,进一步发展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

5、法制教育。在练习中利用国徽是轴对称图形渗透《国徽》法第二条和第三条。

教学重点:

轴对称图形和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的概念。

教学难点:

轴对称图形和两个图形关于某直线对称的区别和联系。

教学方法:

教师指导学生探索法教学过程:

一、创设问题情境,引入新课。

1、同学们,你们喜欢笑吗?老师现在就让大家看一张人的脸,大家看完后,可不要笑得大厉害啊!

(出示一张两只眼睛都在左侧的人脸画)。

2、大家都笑了,谁能告诉老师你为什么笑呢?

3、那么这张画你看了以后,有什么感觉?(生:画得不漂亮。)为什么觉得画不漂亮?

4、小结:正是因为这张人脸的两个眼睛都在一侧,所以我们才会觉得这幅画画得不漂亮。

二、讲授新课。

小结:正是因为这只蝴蝶的两个翅膀一样大,而且在身体左右两边各一对,所以我们才会感觉到这只蝴蝶很美丽。

2、图片展示。

让学生通过观察,比较发现,这些图形都具有对称美。谁来说说什么是轴对称图形?在几何图形中,我们经常见到的轴对称图形有很多,请同学们看下面这些图形:

三、课堂练习。

1、课本的随堂练习。

学生讨论,进行交流,展示自己的答案。

2、师展示我国的国徽图案,问:我国的“国徽”是轴对称图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一九五零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3、欣赏生活中的对称现象——欣赏“美“。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物体,有的是大自然中的对称现象,有的是人们受到这些对称现象的启发,设计出具有对称美的东西!现在让我们一起来来看看人类及大自然的伟大的创作,看看你能不能从中体会到对称美呢?(多媒体播放课件)。

(1)、自然中的对称美。

(2)、欣赏建筑的对称美。

(3)我国有着悠久历史的民间剪纸艺术在世界上都享有盛名。其中折叠法剪纸,就是利用轴对称图形的特点剪出的美丽的图案,成为民间的一门艺术。同学们欣赏一下这些美丽的剪纸——中国剪纸。

四、课时总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有什么收获?

五、作业布置。

请同学们回去之后搜集一些生活中的轴对称图形,看谁搜集的多。

宪法宣传教案篇八

20__年12月4日是全国“__普法”第x年法制宣传日。我校为切实开展好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师生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__(校长)。

副组长:__(副校长)。

组员:政教处和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负责人、各班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11月30日(周五)下午,利用最后一节课时间邀请继业路派出所黄警官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以此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发出活动倡议。

2、12月2日(周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学习部分法律知识。

3、在学校校讯通、宣传栏、“校园广播站”上增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全校教职员工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5、从12月4号起,各班收集资料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6、各班主任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会时间,开展法制主题班会。

7、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讲-法制故事、读法制名言等,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行为习惯。

以上活动由德育处时时监督,力求通过“12.4”法律宣传活动真正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活动要求。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各班要将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好,及时上交德育处归档。

宪法宣传教案篇九

1、教学目标:

1、通过生活中不平等现象分析,使学生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2、正确认识、理解平等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培养学生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平等权利的能力。

2、学情分析。

学生对平等概念的理解不是很正确,我们主要要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

3、重点难点。

1、知道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能够平等待人。

2、“导行”培养学生的平等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行动。

4、教学过程。

活动1【讲授】。

一、导入。

导入课题。

师:讲述《萧伯纳的故事》。萧伯纳:“一个人不论他有多大成就,都不能眼中无人,而应平等待人、尊重他人。这是那位苏联小姑娘给我的教训。”

活动2【讲授】。

二、学习新课。

1、平等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讲述故事:从前有一个国王,一天他站在皇宫城墙上观光,突然他看到在皇宫前方有一小木屋,他感觉大煞风景。就命令卫兵去把它拆了。后来,那木屋的主人状告国王。法官判国王赔偿。

明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

(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要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平等权利。

有的学生因为惧怕他们,只好拿钱给他们;

有的同学因为挨劫,便找自己的朋友帮忙,对他们进行报复;

也有的同学将此事告诉家长、老师。

思考:我们受到不法侵害该怎么办?(学生讨论)。

明确: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平等,是人际交往的前提和基石。

活动3【活动】。

三、巩固。

游戏:回音游戏。体会平等的重要,进而让学生明白要平等待人。

活动4【作业】。

四、课堂练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培育法制思维,推进法制教育普及,根据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

本次“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时间。

11月28日—12月10日。

活动内容与形式。

1.11月28日邀请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我校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报告大厅为高一年级全体师生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2.在12月3日周一升旗仪式上安排学生宣读宪法演讲稿,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内容,引导学生学法、尊法、守法;周一班会课期间开展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班会。

3.12月4日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师生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收看“晨读宪法”直播视频,全体师生同步跟读,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

4.12月6日前后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通过试题竞赛,对我国宪法有更全面的认识;督促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点击普法网“宪法小卫士”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宪法知识挑战。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我校把“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细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宪法日活动主题,组织好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做好宪法知识竞赛,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使宣传学习接地气、有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把握舆论导向,并留存活动图片等材料。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一

宪法知识一、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四、什么是国体?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五、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

第1。

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有哪些?(一)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但按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二)它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它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不同于一般人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八、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九、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社会主义公有制又称“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

十、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几种?它们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的合法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十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怎样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分配方式?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于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在分配方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而出现凭债权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

十二、什么是物质文明?什么是精神文明?两者的关系如何?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等事业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前提。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最终决定着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反映,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总的发展状况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但又不完全一致,精神文明可相对独立于物质文明而发展。

十三、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公民;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十四、什么是政体?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十五、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十六、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有下列自己的特点:

(一)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与地方除分别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外,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和资格;(二)在单一制下,为处理多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照顾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三)在单一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允许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国家其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十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十八、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十九、什么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一)普遍性原则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选举权平等原则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选举;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一样的,不允许任何选民有特权;禁止对选民的投票行为的非法的限制与歧视;在各级人民代考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上,采取一定人口数为基础的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四)无记名投票原则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二十、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二十一、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三)联系群众原则;(四)民族平等原则;(五)精简、效率原则;(六)党的领导原则;二十二、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根据1982年宪法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村主委员会的任务是: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为:

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十三、什么是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及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根据1982年宪法和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居民委员会应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三)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是:

1.以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二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平安温岭建设”!

3、学法和守法并重,平安和幸福相依!

4、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法治实践相结合!

7、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8、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

9、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10、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

11、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学习宣传宪法,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

13、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依法维权的观念!

14、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5、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6、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8、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9、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20、贯彻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重庆!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三

21、用法律武装人、提高人!

22、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23、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7、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28、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9、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30、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1、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32、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34、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5、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

36、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7、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8、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39、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40、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4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44、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45、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7、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48、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49、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0、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四

1、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3、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共建法治社会。

4、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5、传播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

6、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凉都。

7、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9、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

10、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11、学法辨是非,用法处纷争。

1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13、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1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五

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学校建设。

6、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法制精神彰显法律。

7、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8、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9、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10、提高学生法制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11、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

12、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1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6、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7、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18、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9、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20、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21、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22、我守法、我光荣。

23、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2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5、法护人人,人人护法。

26、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7、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

28、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29、维护宪法,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30、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宣传教案篇十六

宪法是我国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和根源,也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依靠。

学习宪法是我们了解我们国家,了解我们周围世界顶层设计的必要环节,缺少了宪法的知识,就好比人丢掉了灵魂,国家没有了中心。学习宪法,可以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党性,保护人民权利,巩固国家建设。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地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积极学习宪法,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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