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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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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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二是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协助共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为我市产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组织制定市内跨区域协作招引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等政策措施,实现区(市)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四是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预算法实施条例。

(一)放管结合,提升会计行业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的区(市)县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其他区(市)县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全程网办”。20-年,全市以“全程网办”的形式,累计为579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天府市民云app及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创新打造成都市会计中介服务平台,使购买服务过程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推动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中介服务市场。

(二)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打造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3.0版政策措施,打通电子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国制造”、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发展等政策,积极落实“蓉采贷”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4.0版政策措施,通过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优化电子采购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综合举措,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着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重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中间环节,建立“政、担、银、企、户”五方合作机制。构建形成“5+2”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设“政银担”风险分担体制。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在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成都市地方法规《-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出财政意见建议。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1+n”制度体系。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绩效跟踪问效及专家咨询机制等方面,不断拓展“n”的纬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服务成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制定涉及本市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调研、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双备案”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书文本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一)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二)加大政府采购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大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撰写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指导相关参与主体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捍卫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不足问题。探索开展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对采购活动中的高频违法风险点进行精准预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源治理。

(四)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等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等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政策文件、政府债务信息等依申请公开5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20-年60项行政权力在局官网公布。

(三)主动接受监督。参与“成都面对面·党风行风热线”活动,回应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保等资金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做好预算报告解读工作,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二)妥善处理被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提交案件材料,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切实防范案件办理风险。继续推动落实本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20-年办理被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8件。

(三)畅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络理政等渠道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等方面诉求58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将宪法学习纳入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观看我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参加宪法网上答题活动。

(二)广泛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300余册,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方式完成四本指定学习资料和三本简史的学习,开展主题研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2300余人次开展财政法治、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工作水平。

20-年,我们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政策实施后评估不足等问题。20-年,我局将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财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部署我市财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惠企纾困、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清理,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做好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起草单位与内设法制机构权责,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根据我乡的工作特点和执法状况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法制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法制机构。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

方案。

》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防震减灾工作密切关乎群众的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众的关注度较高。我局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形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重大活动、规范性文件在xx县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我局在政府公众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政策和信息,将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宣传。我局还在服务对象、各机关选取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工作进行评价,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共7名,其中领导2名,干部5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二是及时梳理本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法程序,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法律法规的全面、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四是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行使有据,查处违法行为有规,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作,切实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今年无立法工作任务。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月**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我立即召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于**月x日,召开局党组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我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区委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精心统筹推进。对照巡察检查反馈意见,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原则,围绕x方面**个问题,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形成表格化、条目化的整改台账,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事项及时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销号。

四是持续督导调度。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着力督促检查,以上率下抓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跟踪问效,推进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内,我坚持全程督导,强抓各责任部门每月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和整改进展情况,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着力正风肃纪。带领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既定措施深入整改,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对重要岗位进行排查梳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细抓实。在局党组的带动下,各业务科室积极推进整改,形成了整改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抓到底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开展。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黑政法发[xx]29号、黑政法发[xx]71号、庆法制发[xx]36号文件精神,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xx年度萨尔图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从全市各县(区)所反映的执法情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我局的法律顾问制度尚未健全,未设立法律顾问。

四、下一步打算。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xx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xx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xx〕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xx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xx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全面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情况报告整理如下:

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学习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

及时调整充实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出台今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个人,明确成员职责。保障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中层干部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在全局广泛开展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加强对公共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对与自身工作业务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我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带头学习,严抓教育。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理论中心组等专题研究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全乡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三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不少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亟待解决。一是对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民群众的普法工作不够及时到位,工作中常常忽略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二是党员干部法律素养有待增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培训,法律素养有所提升,但无法完全适应工作需求。三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我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内容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容易产生疲劳,导致普法效果降低。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平台作用。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普法对象,根据不同人群需求,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人员的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利用理论中心组、班子会议等形式,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逐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切实提高我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强便民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三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四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五

(一)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全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三是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等研究部署立法、普法等工作8次,先后对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批示11次,推动中央和部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调研。科学申报20xx-2025年重点推进立法项目8个、2022年立法项目2个。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研究出台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地勘单位改革等政策,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规政策管理。对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启动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三)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有序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范围内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成都市、绵阳市等市政府行使,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二是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项目一对一确定“用地保姆”,省级核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8个,全年获批建设用地45.5万亩,川藏铁路、成渝中线高铁、大运会主场馆及配套工程、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电站、夹金山隧道等一大批国省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实现“多论合一”,论证审查时间减少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0%对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等25个事项和不动产登记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四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出台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矿业权出让环境。会同财政厅公布钒钛磁铁矿等6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全国率先采取“固定采矿权收益率+竞价探矿权出让收益”方式出让2宗锂钾资源矿业权。20xx年度,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先进窗口单位。

(四)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配合做好20xx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在德阳市、峨眉山市、高县开展省级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全省发现违法用地4199宗、8.17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13件,其中省级直接立案查处2件、挂牌督办5件。三是大力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向3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印送提醒函,采取定期通报调度、点对点提醒约谈、暂停用地审批、追责问责等方式持续督促整改。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达87.83%,历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整改率达81.85%。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长江黄河流域违法用地采矿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五)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35次、公平竞争审查6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形成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3件,实现连续6年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零逾期。三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清理涉及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则。土地整理、地灾防治等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系统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上线试运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项目129个,发现问题18个,均整改到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州)“两代表一委员”机制,14位厅级领导赴市(州)调研座谈,收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460条,已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高度肯定。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集中交办自然资源系统的529件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完成化解;开展“走基层、解忧难、化积案、维权益”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61件,化解率达91%。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835件,同比增加42%。坚持定期通报和以案释法,发布案情通报12期、典型案例3期。三是全面排查整改征地类案件。全系统共排查1397件,实质化解1091件,持续化解306件。

(七)扎实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的示范解决任务。一是围绕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全系统梳理形成单位法治总台账和总导图各22份、部门法治总导图649份、岗位法治分导图2771份、业务流程图1751份,强化了干部职工岗位法定、职责法定的意识。二是围绕行政裁决运用不足,出台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办法,拓宽争议解决渠道。三是围绕生效判决执行难,与省法院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实现被执行不动产在线查询、查封、过户。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谋划出台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制定20xx年学法普法指导目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制度等专题培训12期、培训1100余人次,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4期、培训47000余人次;组织“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庭审旁听等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法治参阅7期、基层疑难问题征集解答3期、法律法规问题解答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多形式面向社会普法。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布各类文稿300余篇、短视频35部。强化与其他部门互学联动,到省法院、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六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情保”、“骗保”、“错保”、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常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xx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点,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救助指引卡;设置了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流动救助车等,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便捷服务。我局还主动与乡镇、学校、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全县0-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儿童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出留守儿童13500余人。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加快了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二是狠抓民间组织管理。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其办证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

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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