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内部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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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部管理制度范文(16篇)
时间:2023-11-30 05:41:47     小编: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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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一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二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2、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1、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3)信誉良好者。(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资源与后勤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光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务必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光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务必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一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状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四

1、办公室要积极促进各部门的沟通,并给予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相关沟通技能的培训。

2、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员工目前工作的状态和需求。

1、在公司中倡导坦率、真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沟通氛围,倡导全员树立端正的沟通心态,要使沟通基于工作本身,让沟通帮助整个团队提高工作准确度及效率。

2、只要是基于事实的、有益于推进公司工作的沟通内容,一律要引起重视,与员工进行坦诚的沟通,并积极改进。

1、一般沟通。

(1)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沟通。

(2)通过晨会、问题讨论会议、工作协调会议、员工座谈会、全体员工大会等方式沟通。

(3)通过工作报告、文件、任务单、内部刊物等方式沟通。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5)其他方式,包括宣传栏、总经理信箱等。

2、越级沟通。

对于正常的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养成一种逐级上报的习惯,但当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进行越级沟通:

(1)下级对上级的管理方式产生意见,需要投诉时。

(2)下级对上级汇报的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得不到答复。

(3)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时。

(4)个人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有建议或意见时。

1、在各项与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下发之前,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分析,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与流程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

2、公司下发的文件、各部门要通过的、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全体员工。

3、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可通过工作协调会议、任务单等各种方式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进行沟通,保障工作配合时不会出现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问题。

1、与管理人员。

(1)在新员工入职时,要与其进行入职谈话,介绍公司及工作的相关情况,并表达对其在公司发展的期望和祝愿。

(2)在员工试工期满转正时,要与其进行转正面谈,对其试用期的表现作出评价,表扬优点,指出不足,并提出对其今后的工作期望。

(3)在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时,要通过面谈,帮助员工寻找与工作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公司要求的差距,提出改进意见,表达对员工的期望,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4)当员工表现优异时,要表达出对员工的赞赏,并提出对员工更高的工作期望。

(5)在员工心态出现问题时,要立即与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改正心态。

(6)当得知员工家庭出现重要事件时,要对事件情况表达关注。

(7)须时常了解员工对自己管理风格、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

(8)对于未发生以上情况的员工,也需保持最少每月一次的时间深入沟通。

2、与工作人员。

(1)当工作中出现需要与上、下级或同级同事沟通的事项,要立即沟通,以促进工作成效。

(2)不同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人员,彼此之间要加强沟通,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与信息的传递。

(3)对于本部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与上级进行沟通、促进改进。

(4)对于公司的发展与变革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上级逐级上报或越级上报,以促进公司发展。

3、与各部门。

(1)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员工)之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研究与探讨,提高工作进度,高进工作方式的方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管理思路的交流与沟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提出;解决办法的探讨;进一步工作目标的研究、讨论与确定,以及所辖员工各类问题的处理意见的交流确定。

(2)总经理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深入交流和沟通,每季度与各职能与经营中心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非正式形式的交流。内容包括:公司各方面进展状况的了解;公司政策改进的探讨;工作目标差距、问题指导,提出要求,督促进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收集各类建议或意见。

4、与外部单位。

(1)与相关单位之间经常进行信息交流,相互吸收优秀的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改进公司的不足。

(2)安全生产部必须及时的调查居民对公司提出的不满意见和改进建议,情况属实,立即整改,并给予提出有用信息的居民适当的奖励。

在各个沟通环节中,凡需有回复的意见或问题,沟通双方必须明确反馈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

公司任何一级员工,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经公司采纳后,可由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1、《外部联系对象清单》。

2、《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记录》。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五

直接工实行计件工资,辅助工实行联产计酬,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标准如下:

1、炮工:

月成巷达到30米,每人每米150元。

2、辅助工:

3、绞车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四十支付工资。

4、把勾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六十七支付工资。

5、班长:按直接工的百分之百计算工资外,每米加20元带班费。

1、由于施工需要,炮工与出渣工实行滚班作业制。出完渣,炮工必须及时下井作业,如果出完渣5分钟炮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出渣工在响炮时必须等在井口,如果响炮后5分钟出渣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班长罚款100元。

2、如果因迟到被罚而不上班,按旷勤处理,罚款200~500元。

3、交接班由队长把关,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安排。罚款也由队长当天出罚款单,并交给会计。

所有上岗人员,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队长在准假时及时做好人员安排。凡是不请假的人员一律按旷勤处理,罚款50~100元。

每月出勤够29天及以上者,奖励50~100元;每月出勤不足26天者,罚款50~100元;出勤不足10天者,按计时工结算工资。

1、认真抓好交接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随意升井,违者罚款50~100元。

2、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工程。

3、抓好各道工序的衔接工作,有效利用作业时间。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确保施工场地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指挥,队长有处罚权和开除权。

7、队长全权负责井上下的全面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必须一视同人。

1、安全:

(1)、提放吊桶时必须进行稳罐,否则不得运行。

(2)、任何人不得乘坐装有物料或矸石的吊桶升入井。

(3)、一次乘坐吊桶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超1人对把勾工罚款100元。

(4)、所有乘坐吊桶的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系牢。否则,每人罚款100元。

(5)、放炮后,出渣工出渣前必须首先清理吊盘、模板上的浮矸,清净后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6)、出渣工必须及时清除岩帮上的浮矸活块,避免其掉落伤人。

(7)、把勾工必须经常清扫井盖,确保井口3米以内无矸石、杂物。如果发现井盖上有矸石、杂物,对把勾工罚款50~100元。

(8)、每天必须有专人对绞车、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其连接装置、稳车及悬吊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500~1000元。

(10)、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否则,每人罚款200元,对绞车工一并处罚。

(11)、吊桶不得装的过满,桶梁必须挂正。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

(12)、必须保证连续通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13)、把钩工兼职检身,如发现有人将烟、火带入井下,对把钩工罚款100—500元。

2、质量:

(1)、炮工必须准确掌握炮眼位置、深度和数量,不得严重超挖或欠挖。超欠挖允许100毫米,每超出规定10毫米罚款20元。

(2)、出渣工必须把帮底清理干净,为支模作业创造条件。

(3)、浇注砼时,每浇注500——600毫米必须捣固一次,砼必须对称浇注。

(4)、砼必须严格按配比进行配制,并用搅拌机搅拌。

(5)、浇注砼前,必须用水清洗砼接茬,否则,不得进行浇注作业。

(6)、支模时必须用井筒中心线校对井筒半径,并将钢模加固牢固。

(7)、超挖过大时,浇注砼时必须用毛石进行壁后充填。

(8)、浇注的井壁不合格时,必须崩掉重新浇注,由施工人员包工包料。

(9)、必须保证井壁的砼厚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0毫米。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五分之一。

(10)、井筒的几何尺寸不合格、井壁厚度不合格、砼配比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200~500元。

1、严禁酒后闹事,一经发现,罚款1000——20xx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班后严禁过量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尽量少与非本工队人员交往,以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4、带家属的.职工不得在工地吵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矿籍。

5、严禁在工地赌博,违者,罚款200—1000元。

6、严禁混乱男女关系或骚扰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7、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不正当言论,否则,一经核实,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8、搞好宿舍及其周围的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适当处罚。

9、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罚款1000——5000元,并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每班的班长升井后,必须将当班的生产情况(包括安全、影响、进度、质量等)向队长如实汇报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和解决。

11、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各小班领用或的工具、设备、器材要认真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的设备、器材按价赔偿;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价在工资中扣除。

1、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15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20xx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2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50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8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500元。

职工签名: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某某年12月11日起实施。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七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或分管厂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第二章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我厂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产品质量审核。

2.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质办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质办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质办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质办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质办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组织审核活动写出审核报告。

向领导汇报制订管理措施反馈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一次.

第三章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厂,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厂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当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序号存档资料入原始凭证名称提供时间存档时间存档地点备注。

1.各种省、部、国家复查测试资料。

2.同行业质量检查报告。

3.上报质量报表按月(季)归档。

4.本厂每月质量检查报告。

5.新产品质量鉴定测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6.产品耐久试验报告。

7.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记录。

8.产品(零件)性能抽试记录。

9.报废单。

10.不合格品申请回用单。

11.理化试验原始资料。

12.成品入库。

13.首件检验记录。

14.技术服务,“三包”情况及国内外重要。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八

(六)审核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等事项;

(七)为内部劳动争议、民事调解提供法律帮助;

(八)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员工法制观念,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专题法制宣传教育;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部长负责制。其他人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紧密配合部长工作,共同完成部门任务,共同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

法律事务部人员由部长、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组成,其中部长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专业性工作,法务专员负责事务性工作。

部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权):

(一)全面管理本部门事务,带领本部门完成公司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以部门名义签署各项文件、文书;

(三)对本部门工作的各项事务享有最终决定权;

(四)其他职责(权)。

法律顾问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处理本部门的各项事务;

(二)负责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三)就专项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协助部长建立法律管理制度;

(六)办理由公司自行处理的诉讼案件;

(七)协调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

(八)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法律专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法律顾问处理各项事务;

(二)收发文件、招待等常规性事务;

(四)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五)其他事务。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九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给予警告、扣分处理。

四、严格执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工作未及时完成及不认真工作的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五、任何人不管因为任何原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将一视同仁,决不姑息迁就,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停职检查。

一、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二、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矿长报告。

四、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五、严禁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休班处理),否则每次罚款20元,旷工每天罚款50元。

六、副科以上干部休班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七、办公场所坚决杜绝打扑克、玩麻将等行为。中午禁止饮酒,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但下午不得上班。

八、科内所有外报表、资料必须有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九、违反劳动纪律被矿查到,按矿规处理后,科里再处以等额罚款。

一、按时保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分管上报的有关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由此造成损失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没有回音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三、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类例行性报表,对于送交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材料、报表、业务联系书必须保留好签字并存档。

四、任何人员接到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电话事宜,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通知科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全部负责。

五、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经常深入现场,熟悉本人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技术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并提高责任心。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监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为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主持安全监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专题安全会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负责贯彻落实筹建处有关安全管理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与外部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5)、在各种节假日期间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由监理部总监带头轮流进行值班。

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安排和指导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召开的安全周例会,参与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或委托他人组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检查其运行情况。

(5)、审核监理部各种安全周报、总结安全通知和工作计划等。

(6)、对所监理各种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

(7)、负责审核承建单位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安全专项措施费的审批。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业主和监理中心的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指导思想,作好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栏、安全网、电气设备及线路有损伤等)和违章作业(如高空作业不系双保险、不戴安全帽等)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进行纠正,对施工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如发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监和主管安全副总监汇报,以便研究处理对策。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4)、积极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整改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

(5)、督促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制度。

(6)、积极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召开的安全周例会、月例会。

(7)、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编写周、月、年安全报告和安全工作计划。

(8)、完成总监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9)、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以“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10)、具体落实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验收。

(11)、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他们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4、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在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时,重点审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过程中有预见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2)、高危作业、排架搭设拆除等重大危险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指导书,监理工程师对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对照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过程。

(3)、监理工程师经常学习并熟知筹建处有关安全文件,并在安全巡视过程中进行对照检查。

(4)、监理工程师在验收仓号时将安全防护检查纳入质量检查的重要项目,确保安全第一,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坚持不开仓,并在各道工序验收中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予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5)、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及停工整改,必须实行旁站监理,是否是重大隐患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有争议的由安全副总监决定。凡停工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发出书面指令并报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7)、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推广和开展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作业指导书等有关安全措施,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险情和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通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向筹建处安监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9)、现场监理工程师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提高自身的安全责任心。

三、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监理工程师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在进行“四控制”的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遵守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监理工程师的违章行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通报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3)、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护具,佩戴上岗证,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互相提醒、检查安全护具的佩带。

(4)、需到高空部位检查质量时,要佩戴安全带,并执行双保险。

(5)、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操作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6)、在施工现场有易燃材料的部位严禁吸烟。

(7)、到排架和高空部位工作时,必须走交通梯和安全通道,不得攀登爬翻越抄近道。

(8)、进行二班倒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好、不得疲劳作业,更不得酒后上班。

(9)、积极参加监理部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学习熟知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一、奖赏:。

安全管理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积极性规定如下:。

1、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2、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能积极抢救、维护现场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3、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在全年提出安全隐患、预防措施最多的监理工程师(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除外),给予鼓励和表扬。

二、处罚:。

1、在审批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时,对未认真把关而造成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2、高危作业、重大隐患整改时,发现指定旁站监控的监理工程师脱岗现象时,给予处罚。

3、在开仓验收时,未执行安全检查签证制度时,发现一次给予20元处罚。

4、因仓面安全设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验收开仓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时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有违规现象时,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业主或承建单位发现并通报监理部的给予50元处罚。

6、对酒后上班的监理工程师,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7、对不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的监理工程师,对无故缺席的监理工程师给予50元处罚。

8、对所管辖工地存在习惯性违章而视若无睹的,经安全工程师或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发现给予施工单位经济处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也相应给予50元处罚。

9、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发现却未制止,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100~5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10、、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未及时发现,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50~2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一

2、负责协调仓库与生产、供应、销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负责所有搬运工人(包括入库工、装车工、卸车工)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5、负责仓库仓位的规划、合理使用。

6、负责仓库安全措施的落实,特别是防火灭火措施的落实。

7、负责对仓库人员(包括所有搬运工人)的考勤和工作纪律的落实。

8、负责对仓库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考核。

9、负责对仓库人员日常业务监督、抽查、技术指导。

10、负责召开仓库例会、组织盘点、仓库值班等工作的'落实。

11、按财务要求配合材料会计做好材料仓库账务工作、盘点工作。

12、按财务要求配合销售会计做好成品仓库账务工作、盘点工作。

13、做好仓库员工思想工作,经常与员工保持良好沟通,积极了解员工思想动向。

1、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2、按工作流程规定,正确验收材料(成品)入库,正确填写入库单,正确记账。

3、按工作流程规定,正确发出材料(成品),正确填写出库单,正确记账。

4、按工作流程规定,进行仓库盘点和交接。

5、天天打扫仓库,保证仓库干净整洁,达到卫生要求。

6、经常整理仓库,保证货物分类堆放,整齐美观,收发方便。

7、天天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毒害、防过期变质等安全工作。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工程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及以资本为纽带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种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五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形式可根据企业的规模、管理特点而定,大、中型企业应按具体业务事项、有关内容制定各单项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小型企业可以制定一个总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企业的其他职能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经企业董事会(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后执行。

第七条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要确保贯彻实施,并接受主管财政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和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健全约束机制,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部门,配备持有主管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部门条件的,应当在有关部门中配备会计主管人员。

第十条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要经集团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企业要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业绩考核、业务水平鉴定、调整使用、任免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原始记录管理和填报制度,包括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及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要制定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定额的依据、方法和程序;劳动定额、物资定额、费用定额、人员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率和各项成本开支标准;以及定额的执行、考核办法及定期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要制定计量验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计量手段的配置及其管理、校正、维修等要求;规定各种财产物资购建、领用、运输、转移、销售等各环节的计量验收;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的计量计价;以及计量验收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企业要制定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清查盘点制度,包括财产物资转移、调入、调出、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手续和程序;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的岗位责任;在用临时设施、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以及对各种财产物资、分包工程、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定期盘点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结算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参照市场价格制订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动力、设备、劳务等的内部结算价格;内部结算价格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七条企业要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的种类、作用、编制方法和程序;预算的审批及调整权限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八条企业要制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审核凭证及复核账表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九条企业要制定工程价款结算签证和催收管理制度,包括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手续、时间;填制结算凭证的要求;建立催收工程价款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要制定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档案的保管、调用手续、销毁期限;财务信息分类原则以及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要制定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保证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非生产性开支等分类按月、季度、年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等。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根据《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二十六条企业接受捐赠财产、资产重估确认价值的差额、国家拨入的专款等,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企业的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七条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应当用于企业发展。如用于弥补亏损(潜亏)、非生产性开支、转增资本金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企业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支出,在购建固定资产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企业按照有关合同规定预提应交给其他单位的费用,包括租金、利息等,如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并将预提或多提数在年终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企业要制定负债的管理制度,包括对负债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还债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向银行借款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和期货等风险性投资。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制定债权的管理制度,包括对债权进行分类、登记、清理和催收措施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企业要制定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临时设施等的摊销管理制度,包括摊销范围、类别、方法、领用、退库、报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定期清理和核实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不得采取多领、少领存货材料等手段调节企业盈亏。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装修费)条件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支出应作递延费用处理,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盘亏、毁损、报废和应收款等净损失,须经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查、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和主管财政部门审批。企业在报批资产损失时,应提交详细资料,说明损失原因。

第三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含企业自办的各类经济实体)的项目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经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再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资不抵债的企业,以及对外投资项目报酬率预计达不到银行存款利率的,不得对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企业对外投资涉及财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十条企业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及时做好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外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房地产开发、销售产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四十三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施工项目管理有关文件进行工程直接成本的核算。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人员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五条企业可按实发工资总额的比例14%、2%、1。5%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要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第四十七条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在核销坏账时,应提供司法、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证明,经征收机关审核同意,才准予在税前扣除;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

第四十八条企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收取的租赁费用,不得低于该固定资产应当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第四十九条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五十条企业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施工企业的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次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亏损)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依法计缴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按照《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的税后利润收益,扣除经批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法定公益金10%后的余额全部上缴集团公司,上缴税后利润收益余额中20%由集团公司上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余下80%留存于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

第五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五条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不得和应付福利费混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消费性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发放。如企业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应以实际发生的金额减少法定公益金,同时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第五十六条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十七条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每月必须编制项目工程成本分析表、应收(预收)工程款分析表、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合并报表补充资料表等内部会计报表。

第五十八条企业必须在每月15日(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上月会计报表给集团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下年1月25日(分公司在1月20日)前交给集团公司。

第五十九条企业效绩评价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不良资产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速动比率等。

第六十条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法规为准。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三

追求获利,持续发展。

身处激烈的市场洪流,我们不仅要积累企业资本,还要提高员工的收入,提升员工的生活品质。要做一个工程,树一座丰碑,造福一方百姓,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为建筑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腾飞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同时实现员工的利益,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我们才能立足市场谋求发展,在追求效益的同时,我们应该高瞻远瞩,着眼长远,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生命的不断延续。

2、企业精神。

以人为本,信誉至上。

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人,企业的基本单位也是人,我们以人为本,关爱员工,服务客户,回报社会,我们为员工创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实现员工的价值,满足员工自我提高的愿望,我们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在合作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努力为客户打造过程精品。体现我们企业的金牌信誉。我们时刻谨记保护环境,服务社会,积极体现人的社会属性,与所有人一起以自身力量推动社会前进。我们追求在员工中体现荣誉,以身为企业一员而自豪,我们追求在客户中地位信誉,使客户为选择我们而感到物有所值,以选择我们来体现其品位,我们追求在社会上广播美誉,使我们的企业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赞誉,与时俱进。

3、企业作风。

勤勉坚韧,诚实守信,合作交流,创新开拓。

我们必须清除懒惰,孜孜不倦的工作。在顺境中后安思危,在逆境中坚韧不拔,面对批评和意见时虚怀若骛,闻过则喜。对待客户、同事和他人时诚实守信,关爱友善,与同事通力合作;与客户密切配合,善于沟通,乐于交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锐意公关,奋力开拓,要有勇于第一的决心和甘当第二的心态。

4、企业管理原则。

五严:严在管理,严在系统,严在领导,严在规章,严在标准。

严在管理是核心,严在系统是根本,严在领导是关键,严在规章是保证,严在标准是分析。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责任。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内容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施工内部管理制度篇十六

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可以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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