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以便能够评估和衡量其实施效果。方案中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如果您对制定方案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指导,请参考以下的范文。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区道安办关于印发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安办〔202x〕7号)要求,结合园林中心道安工作职责,现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按照xx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服务。
第一阶段(3月份):排查隐患、制定清单。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全面深入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9月份):集中整治、化解风险。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整改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隐患,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1月份):查漏补缺、严防固守。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重点路段、重大路口、事故易发区域,检查隐患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12月份):总结提炼、建章立制。对大排查大整治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对重大隐患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情况逐一复查,持续巩固和扩大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绿化隔离栏的建设。
(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园林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行业责任。根据道安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二)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园林作业车辆监管。做好自有车辆的保养工作,督促自有车辆及绿化养护企业的养护车辆遵守交规,文明作业。二是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推行园林工作车辆驾驶员职业教育与道路安全法规学习。三是配合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与警示。在园林路面作业、停车修剪、道路行道树处理时,通过警戒线、警示牌等做好警示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三)推进道路隐患治理。一是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规划和今年“十位一体”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项目,在城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建设中,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做为重要参考,纳入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确保交通安全这个保底工程。二是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十字路口、转弯口、分车带的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遮挡标识牌、遮挡视线的绿化危险隐患点段,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应急响应。制定完善台风恶劣天气时绿化应急救援预案。台风来临前,加强对枯死树、危树、易倒伏树木的巡查,台风来临时,科学合理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清除倒伏树木,保证道路畅通。
(五)营造深厚氛围。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在公园景区led平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各下属公园景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道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按道安工作的目标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不足之处,推动园林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工作不断向上向好发展。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
“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
50%。
以上、超员。
20%。
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
3
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
》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
6
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6
月
30。
24。
小时勤务制度,对。
7
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
月
30。
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
“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通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一)多形式开展交通法治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要组织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会,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同时以“我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主题,上一节交通安全主题团(队)会,组织师生参加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
(二)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人行道等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村村通”公路的通行状况进行摸底,对道路过窄、缺少减速带、桥梁隐患等,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改进措施,彻底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戴楼、闵桥、涂沟、金北、前锋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组织召开一次乘坐校车学生家长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两边的`标识、警示标牌、隔离护栏、车辆减速设施等建设情况,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城区所有学校,要迅速组建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主要路口,引导学生有序通过马路,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严厉问责。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到岗情况、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共治,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车辆违法违规运载学生和学生交通违法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分析研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居)委、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道安办,由街道综治办、兴城中队、派出所、中心小学、宁中中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刘维宾同志担任。
(一)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对辖区学校进行人、车、路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并填写《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至市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按职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二)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深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在校学生非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坚决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驾驶拼装、报废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运载学生的行为,及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兴城中队、派出所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三)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的意识,营造重视、支持、参与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家长参与上下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中小学校牵头,街道宣传部门、村(居)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1、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访、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宣传栏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驾乘车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不得非法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未取得许可的校车等,增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劝导,按照“有牌证、戴头盗、限两人、靠右行”的要求,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规范驾乘车辆,及时制止学生和家长驾乘无牌照、超速、超载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和责任管理意识,明确双方责任。
2、兴城中队、派出所、联合中小学校,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增设交警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通行。要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校门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的校车和其他接送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盗、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对发现超出期限的接送车辆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将查处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3、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派出所、兴城中队、学校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并及时报送;充分发挥村(居)委劝导站的作用,把好出村口,加强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监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街道道安办将组织学校、派出所、兴城中队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检查情况通报全街道。(街道道安办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兴城中队、派出所配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村(居)委、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尽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居)委、中小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要把各项管理措施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坚决防止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联动,及时上报。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把本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街道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收集整理后上报市道安办。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湛江市教育系统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教函〔20xx〕13号)和区交通、交警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开展为期一年的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难点,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基础,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年”为主题,坚持自查自改与校园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拉网式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狠抓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日常管理、督导检查、监管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实现全年“两个下降、两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下降,特别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重要节日节点有影响交通事故“零发生”。
区教育局成立全区教育系统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长陈俊优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詹晓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安全应急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整治行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导。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10日完成)。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岗位具体工作职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自查排查(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
各学校要深入摸排本学校基本情况(各完全小学要负责摸排辖区幼儿园的基本情况),3月底前完成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摸排,掌握基本底数,并进行初步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整治工作路线图。
(三)专项整治(20xx年10月1日前完成)。
各学校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1日前完成)。
各学校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成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明确努力的方向。总结和经验材料于11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报送区教育局政安股邮箱([email protected])。
1.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将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学校安全工作重要议程,加大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各学校要加强研究部署,在整治期间至少召开1次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专题会议。
2.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牵头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行动不少于2次。
3.严格落实挂牌整治措施。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试行)》,对存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发生恶劣影响事件的地区和学校坚决挂牌整治,并向社会公布;验收不合格的延期摘牌,并通报所在地党委、政府。
4.建立事故倒查问责及隐患整改评估制度。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死亡1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开展调查,重点倒查学校和承包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等问题,并在综治考评中予以扣分。
5.开展“警家校”文明交通宣传志愿活动。积极开展家长志愿者、高年级学生文明交通志愿活动,结合实际开展“警家校”文明交通宣传志愿活动,通过“交警+老师+家长+学生”的组队模式,适当组织家长志愿者、高年级学生在上下学时段到校园门口、周边道路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文明交通宣传理念,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6.多渠道宣传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各校要在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宣教活动的同时,掀起新一轮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要以“两微一端一抖”等自媒体为引领,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开展宣传,将关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引导成为全社会关注道路交通安全。
7.大力弘扬学生志愿者形象。通过新闻媒体“双微”平台、直播平台等多形式广泛挖掘,宣传报道学生用实际行动推进文明交通提升,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学生通过劝导体验活动,将“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双重结合,不仅提高志愿者的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提升学生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还以点带面辐射周围人群,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三)实施专项打击整治效能提升工程。
8.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专项打击整治。重点整治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校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校车变相挂靠经营,校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审、多次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校车信息化监管平台不健全;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野鸡班车”接送学生;学生寒暑假放假回家及返校包租利用微信app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络平台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在正规乘车点乘车;师生外出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包租非正规车辆、手续不完备、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及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问题;学生乘坐非法机动车辆上下学问题。
1.整治内容。
(1)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2)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校车行驶路线不符合有关通行条件等问题。
(3)校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和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问题。
(4)校车未坚持每天出车前检查、回场检查及定期检修保养问题。
(5)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野鸡班车”接送学生问题。
2.整治措施。
(1)每学期对所有使用校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至少一次地毯式排查,严格做到不漏1所学校、不漏1家企业、不漏1辆校车、不漏1个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严查校车和校车驾驶员是否获得许可、校车内灭火器、医药箱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车是否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学生上下车是否清点记录。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问题未整改前,车辆严禁上路、人员严禁上岗。
(2)全面排查校车驾驶员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确保校车驾驶员具备驾驶资格;对准驾资质为a、b类的重点驾驶人实施隐患“清零”。重点整治校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满分未学习或未消除等重大安全隐患。密切关注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状况和履职情况,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上岗。对20xx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等校车驾驶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并解除聘用,杜绝校车驾驶人“带病”驾驶。
(3)全面排查校车是否存在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和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实施“清零”,务必限期整改到位。
(4)充分发挥各级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寒暑假前不定期开展路面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校车行驶路线不符合有关通行条件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执法要求,对涉事学校、单位和人员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5)全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教育部门和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对所有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重点围绕《广东省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手册》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后要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教育幼儿在突发情况下求救逃生技巧。
(6)实施校车动态监控。开展校车动态监控检查,重点检查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单位动态监控平台运行及管理情况,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校车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上线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校车不得安排接送学生任务;对故意损坏车载终端或屏蔽、遮挡定位信号或篡改动态监控数据的车辆、驾驶人和所属学校、企业,责令停止营运;建立动态监控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抄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二)学生寒暑假放假回家及返校乘车安全。
1.整治内容。
(1)学生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问题。
(2)利用微信、app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络平台学生集体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问题。
(3)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周边揽客问题。
(4)学生在非正规客运站乘车问题。
2.整治措施。
(1)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营运的网络平台订购的无营运资质车辆、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或到非正规乘车点乘车。对学生离返校交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学生离返校乘车情况,动员组织老师和学生干部做好跟踪监督管理,发现私下购买非法营运车辆车票及包租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
(2)严禁非法包租车进入校园揽客,积极协调道路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非法包租车的打击力度。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一是要向每位学生印发告知书,告知学生寒暑假乘车安全知识;二是要与学生签订承诺书,督促每位学生承诺不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或包租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车辆离返校,不在非正规站点乘坐车辆。
(三)师生外出社会实践等集体乘车安全。
1.整治内容。
(1)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问题。
(2)包租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
(3)集体外出未经审批问题。
(4)集体外出未制定应急预案、未配备应急物资器材、未开展安全教育问题。
(5)集体外出未签订合同、未购买相关保险、未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问题。
2.整治措施。
(1)严格师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2)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防护物资设备器材。
(3)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依法与承接活动的旅行社、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严查车辆安全性能,严禁超员、超速行驶,并为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加强安全教育,活动前提前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对带队教师、旅行社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明确活动组织流程,强调系好安全带等安全纪律。
(5)严格按照审定的活动方案开展工作,禁止随意增加活动内容、改变行车线路,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护,严防学生脱离教师监管的情况发生。
(四)师生节假日期间外出交通及乘车安全
1.整治内容。
(1)师生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不按交通指示标志走路或驾车行驶问题。
(2)师生乘车不系安全带问题。
(3)师生外出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问题。
(4)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及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问题。
2.整治措施。
(1)各学校要落实“天天讲安全”制度,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式教育,促使学生逐步养成交通安全遵章守纪的良好素养。
(2)对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及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问题的学生建立工作档案,采取教师和学生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加强跟踪管理。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依据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3)寒暑假前利用安全教育周、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开展一期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师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按照交通指示标志走路或驾车行驶。
(4)寒暑假、春节期间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不定期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送提示信息,提醒节假日注意交通安全,严防交通安全事故。
(五)学生乘坐非法机动车辆上下学问题。
1.整治内容。
学生乘坐非法营运小面包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拼装改装车、货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问题。
2.整治措施。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通过集体宣誓、签订承诺书、主题班会、专题教育等方式,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小面包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拼装改装车、货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的学生要建立工作档案,采取教师和学生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加强跟踪管理。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依据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2)督促家长不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定期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家长不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3)积极协调各级安委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整治。
各学校要把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更为详实的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采取铁腕措施和手段,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学校要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超常规的动员、投入、执法、宣传和问责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注重总结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
(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学校要密切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注重运用“两法衔接”,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全社会营造严查严处的浓厚氛围。
(四)从严追究事故责任。
各学校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员工养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员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公司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突出员工上下班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有效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四)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明显减少。
为保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的局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领导小组。
(一)、对公司现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查看驾驶摩托车员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是否脱保;对员工是否驾驶带病车上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二)、每月必须安排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报一个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每月安排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向员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员工给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安保部组织对教育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利用横幅、挂图、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及相关信息。
(五)、邀请片区交警到公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员工分批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选择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问卷答题活动,检查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做到让员工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加深公司员工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七)要求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如发现不配戴头盔将不允许其车停住入住宅区内。
(八)定期、不定期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厂通报,并对违法、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通报批评、罚款。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12月10日“全市校园安全座谈会”及《金沙县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理念,建立健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为全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根源,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集中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影响恶劣的涉校涉生事件。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覆盖”。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范围包括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学科类培训(托管)机构。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死面、不留盲区。
(一)学生心理健康。
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做法,以班级为网格,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思想情感、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三是加强家庭离异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学生、父母一方服刑学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毕业班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排查、收集,逐一梳理,及时研判。四是根据学生面临的风险类型,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五是常态化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交流沟通,帮助家长(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法,改善紧张家庭关系。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使用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六是设立安全信息员,以班级为单位设立教师安全信息员2名(男、女各1名),按1:10的比例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学生宿舍至少设立1名信息员。
(二)学校消防安全。
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总支书记(校长)领导责任、中心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消防安全考核奖惩。二是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月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用电、用火、用气排查,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煤炉取暖、蜡烛照明,严禁安装使用电源插座,严禁学生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规范消防安全设施标识,按照标准和要求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部位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明白人”培训,按照“四懂四会”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在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全校教职工注册、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平台,聘请所在地公安干警、消防指战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高中学校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新生军训内容。五是针对冬季煤气中毒易发、多发的特征,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提示,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无成人陪同居住)的安全教育与监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每月至少实地走访一次学生住地。掌握学生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强化房东的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煤气中毒和火灾隐患。
(三)预防校园欺凌。
认真贯彻落实《金沙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一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信息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早控制,重点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四是落实巡逻查防制度,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大门口、学生宿舍、厕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课间活动的巡逻查防,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及时制止、彻底化解。五是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行动,严防刀具伤害事故发生。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学生敬畏规则、敬畏法纪。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认真落实《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金府办发〔20xx〕53号)和金沙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集召开一次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食品经营、香烟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摸清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情况,落实有效管理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校园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压实学生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减少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等高风险车辆整治,杜绝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问题。四是组织完善学校人车分流隔离设施安装,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六)预防侵害学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侵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教职工“十严格、十不准”规定。一是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二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预防侵害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科学有效地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开展防侵害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预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化“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女性生活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辅导女学生5人次;班主任每周至少随机访谈学生5人次;分管副校长每周至少随机抽查课堂5人次;校长每周至少访谈师生5人次),通过访谈,不仅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更要排查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帮助他们消除风险隐患。四是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警示案例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让教职员工敬畏法律。五是按照《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发现学生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时,可通过“守未联盟”app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学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均有报告义务。六是常态化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女性未成年人家庭监管情况,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对高风险群体要实行每周走访,提醒监护人加强监管,严防侵害事故发生。七是加强辖区烂尾楼、空置房、实际无人管理房屋等隐患排查,及时提交属地政府组织巡查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七)特殊群体学生安全。
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完善本辖区、本学校特殊群体学生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及时更新留守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情况,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信息。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离校返家安全监护交接工作,每学期放假,各学校均与当地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离校返家监护交接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监护不留空档,并同时与当地派出所、民政等部门通报学校放假、开学及学生离校情况。三是对特殊群体学生及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大走访”活动,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动向。四是严格执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监察委员会、毕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一旦发现特殊群体学生存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异常状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防止特殊群体学生因监护缺失发生伤亡等事故。五是加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5至10月间,配合当地政府及水务部门对校园周边山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全面开展排查,在危险水域地段设立防溺水标识标牌,对危险水域开展巡逻巡查,争取水域周边村民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加强学生午餐后的安全监管,对未按时到校上课的学生及时查明去向,并追踪管理到位。
(八)防范电信诈骗。
一是通过典型案例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出售、出租“两卡”、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危害,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监护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县中等职业学校、初(高)中学校要定期开展防范学生“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开展涉校涉生网络诈骗等线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加强师生信息安全保护,禁止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对师生采集个人信息,确保师生个人信息不外泄。四是协调配合公安、网信、广电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九)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并明确陪餐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园)原则上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二是配齐、配全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继续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覆盖面,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寄宿制学校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关闭。四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五是定期对学生进行晨检,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早隔离,对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定期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十)教职工管理。
严格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行为管理。一是开展入职前资格审查,严把教师准入关口。在每年特岗教师招聘或公开招考教师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加强校内编外人员管理,把学校招聘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校内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纳入入职业资格审查管理。二是开展入职后资格政审,加强教职工监管。每年对在职教职员工(包含临聘用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政审,对有违法行为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全面开展教职员工的法治警示教育,建立特殊教职员工监管台帐,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师德师风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分级建立监测台账,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每年开展师德教育和考核,实现教育、监测、考核等动态管理。
(十一)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十个纳入、十个必查”工作机制;每年两次对师生言论情况进行排查;每年两次对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中小学思政课专任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三是对外发布所有信息、稿件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定期对教材(含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图书(含班级自购、接受捐赠书籍、学校图书室书籍等)、教辅资料、校园(班级)文化布置(含上墙图标、宣传画、标语、口号、黑板报等)以及校园网站、各类挂图(图标、广告、口号)等是否涉及宗教、政治,盗版侵权、超审批数量印发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十二)校舍建筑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水务、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地质灾害(含疑似)学校安全防治。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设立标识标牌,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提醒师生和家长(监护人)有效避险。
从20xx年2月至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5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实际,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2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对照12个方面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身能力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安底镇中心学校将对辖区学校全面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20xx年5月31日前)。各学校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每月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将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一校一台账”的要求,倒排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天,直至整改全面完成。对屡教不改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7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健全并推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行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各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力量,举办专项整治行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学校临聘人员(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技能培训,规范工作操作流程,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风险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实行一个风险隐患一套防范化解措施。对待特殊群体学生、少数需关注教职工,要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摸排精准、研判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做到见人见事见地点,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工作预见性。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校园安全隐患治理能力。
(五)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安底镇中心学校每月对各学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及时调度,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因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介入严肃查处。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刻吸取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管控,坚决杜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常态化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下称市校车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认真抓紧抓实,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承担校车安全的主体责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并安装gps监控系统,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驾驶;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学校、幼儿园,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不得租用个人所有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未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坐不合要求车辆,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研究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校车安全资质审查,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校车资质和行驶线路的审查备案,按照有关标准制作并向符合条件的校车配发校车标牌;要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落实“护学岗”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校车审批。各地要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学生和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牌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各地要以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地必须按照粤公通字〔20xx〕10号文件要求,做好校车核定登记工作。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按规定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校车标牌申请表》;
2.本学校与当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3.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健康证明和驾驶证复印件;
4.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5.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
6.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8.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申领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运行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校车号牌标识、使用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驾驶人姓名、运行路线、照管老师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逢车必查,逢违必罚,杜绝事故隐患。要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车辆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粘贴校车标牌而接送学生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对校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要大力开展打击“黑校车”治理活动,严禁拼装车、低速汽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要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校园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违法调头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没有粘贴校车标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格以非法营运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校车审查备案的条件、要求、程序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要作为重点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剖析深层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赢得群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联合召开辖区学校校长及校车驾驶人会议,通报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责成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家长、师生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违法车、开车不违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小手拉大手,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违法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良好风尚;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黑校车”,加强校车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定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排查整治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导致的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校车整治办。市校车整治办要及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副组长:xxx。
成员:xxx等。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交通方案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58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