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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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通用14篇)
时间:2023-11-30 04:25:22     小编:雁落霞

我们应该定期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总结中,我们要尽量用简单而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汇。以下是一些知名企业高层的总结写作技巧,值得借鉴和学习。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__年6月22日上午,x市江南区桂宁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未成年人,学习未成年法”为主题。

首先马副校长就这次活动在晨会上对全体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教育。其次是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随后各班主任开展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宣传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合法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认真学校。并对学生关于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教育。

最后各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给家长也普及了小学生防止侵害知识的宣传。

通过本次宣传月活动,让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了解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保护学生的安全,关注学生的健康,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形势下,我校紧紧围绕“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目标,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努力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格局。

(一)狠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动员和宣传。

学校组织师生认真开展学习《清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通知》,做到党员带头学,教师积极学、学生有效学。学校党总支每月都集中党员认真学习《清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通知》,并要求每个党员撰写学习心得;学校制定了教师培训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校校长室、工会、团委、政教处、教研组、班主任有效组织和引导师生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黑板报、校报等媒体广泛开展专题研究、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等形式,使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深入人心。

(二)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机构。

组长:陈红。

副组长:宋歌、孟庆金、宋伟、李英俊、程颖。

成员:彭国光、陈丽艳、张军、郑福军、张媛媛、何泓战、六位思想品德教师和24位班主任。

办公室:政教处、团委。

(三)大力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的建设。

学校建立了(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班级)管理,理顺“三线”(党团线、政教线、教学线)体系和“三位”(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制度。

(1)充分发挥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党支部、党员紧紧围绕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职能作用;团委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积极配合总支,每学期择优发展团员,教务处、年级组和科任教师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使教材内容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群体。定期组织教师召开研讨会,深入挖掘各科教材中蕴含着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德育因素,将思想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习知识与学会做人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和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将思想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政教处积极以家长会为平台,加强与学生家长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沟通,加强家长的培训,提高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司法局、交警队等单位建立了互动联系,聘请律师事务所所长作为我校的校外辅导员,与当地公安机关积极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扫黄打非、网吧的治理等,优化了教育的环境。

(2)立足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动。

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学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题教育月活动,七年级新生开展学军实践活动,每期组织全校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并组织观后感评比活动,每年10月,组织学生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演讲、征文、班会、板报等,坚持每周升旗仪式,利用传统节日如国庆节、建党节等组织师生开展演讲、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纪念活动,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德育班团活动等,通过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使他们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具有民族认同、民族志气、民族气节。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订学校的诚信教育计划,积极探索实行学生诚信活动记录的办法,利用主题班会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让舞弊远离校园”、“诚信承诺宣誓”等诚信教育活动,努力实现“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目标。

大力开展习惯养成教育。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宣传、贯彻教育部修订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并加强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卫生习惯、遵纪守法等各项训练,积极开展新时期中学生形象建设活动。抓入学,抓平时;学校抓,年级抓,班级抓,大家齐抓共管;抓教室,抓走廊,抓校园,全方位引导学生自律,加强正面积极教育。

开展法制纪律教育。学校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广播会、图片展览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

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立心里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班级辅导活动课,以及个人心理咨询,同时加大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心理辅导操作知识的培训,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创设良好的心理教育氛围,使学校的心理教育生机勃勃,给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心理环境。

开展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学校加强了对校园网站的管理,规范上网内容,广泛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学生遵守网络道德,讲究网络文明,科学地利用网络。学校向学生开放校内网络设施,并在网上大量提供和不断更新健康向上的内容,为学生利用网络接受教育、收集信息、自主学习创设良好的条件。

搞好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积极探索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加大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矫治工作力度,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工作。同时学校成立了教育基金组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

大力加强学生课余活动主阵地建设。认真落实《意见》中关于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和社区公益活动,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精心安排和设计活动内容,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学生每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都能有所体验、有所感悟、有所收获。同时要大力加强班团队的工作,重视班集体建设,让学生在班集体的发展中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____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通知》(文治县办20____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乡“五五”普法规划,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明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深化农村依法治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今年,我乡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为了确保宣传教育年活动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我乡将次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及时掌握动态,加强信息反馈,认真总结各村、乡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搞好推广交流。有力地促进了我乡农村法制宣传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总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精心组织,形式多样,有序进行。通过依法治乡办以及各成员单位、各村的共同努力,我乡今年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6日,昌邑市民政局联合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主题为“喜迎__·同心护未来”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向市民解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手册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现场还有学生志愿者参与活动。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各类宣传页1000余份。

昌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进商场、进文身店等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家长、文身从业人员宣传解读工作办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下步,昌邑市民政局将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职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构建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聚焦“六大保护”,编牢织密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关爱保护网,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近几年,区妇联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妇联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由于妇联组织自身资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区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和运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20__年,建立了由区政法委、区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12家单位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每年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维权实际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__区儿童发展规划(20__-20__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以每年“三八”维权周为契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__-20__年__区儿童发展纲要》在内的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份,提供法律咨询357人;印发法制宣传手册1200多本,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场、“法律知识进家庭”讲座3场。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对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晓率。每年在“六一”节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以“小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儿童工作。

二、深化家庭创建,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区妇联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围绕家庭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星级文明家庭”、“幸福农家”等各类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各位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以“争做合格家长、争当合格父母”为主题,广泛普及家教知识;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0;建立6所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和报告会等形式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成功的教子方法和经验,普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举办各种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家教专家举办报告会4场,有2千多名家长参加,帮助家长树立了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与区教育局开展家教论文评选活动,将入选论文装订成册,不断提升家教的水平。

三、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妇联组织的关怀力度。

近几年,区妇联充分挖掘资源,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帮困的力度,通过办实事办好事,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妇联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每年春节和“六一”节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资金组织节日慰问,平时,对特殊对象不定期地开展重点慰问。共慰问特困儿童150余人,捐款5万余元。为让的贫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安心上学,区妇联通过深入农村、学校、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女童情况,并造册备案,向省市妇联及其他各种宣传媒介推荐、宣传尚待资助的困难女童的情况,发动“巾帼文明岗”、个体私营业主、“巾帼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春蕾女童捐资助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春蕾女童和资助者的事迹,让社会了解“春蕾计划”。近几年,共帮助12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做好农村流动和留守儿童工作。

在抓好儿童基础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承担起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任务,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妇联发动全区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巾帼志愿者带头报名,组织广大爱心人士争做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通过电话辅导、通信交流、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得到关爱得到帮助。区妇联经常深入到基层看望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送上少儿书籍等。__年开始启动“关注留守儿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了全区的留守儿童底子,建立了爱心档案,联系邮政局、教育局为1000名留守儿童免费赠送双程挂号专用信封和专用信纸,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深入展开。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6月16日,庆阳市“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救助站举行。活动由市民政局主办,市救助站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部分师生及家长代表共155人参加。

活动当天,市救助站为西峰区回民小学、西峰区向阳小学共53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了衣服、鞋、书包等生活学习用品,向122名儿童发放了读书卡,并开展了针对困境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据悉,市救助站从20xx年开始连续开展家庭困难儿童帮扶活动,为800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价值130万元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今年共为全市79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6.32万元。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六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__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三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5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马驿山公园集中开展“喜迎xx,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并结合日常生活和真实案例为群众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方法。活动内容丰富,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小礼品等1000余份。下步,青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协调,在各镇街(区)、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保护法宣传活动总结篇十四

教室。

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班主任或学生干部。

法律与我们同行。

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影视片段,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3、看投影或影视片段,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画面一: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4、班主任老师总结。

5、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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