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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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精选12篇)
时间:2023-11-30 03:22:14     小编:文轩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收获进行总结和概括的重要方式。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逻辑,通过分析和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有价值的观点。下面是一些不同领域的总结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创作的灵感。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大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各方形成帮扶合力,解决学生就读困难,确实让贫困家庭的学生有书可读,安心就读,通过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实现资助帮扶成效最大化,使教育扶贫更精准,贫困学生读书更有保障。

一是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文件政策宣传。仁里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各村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及时张贴资助工作政策宣传画和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其次通过村级宣传喇叭由村里面组织专人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通过解读及时让贫困学生了解相关资助政策。让符合条件家庭的学生积极申请帮助、进一步推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全覆盖。

三是通过网络qq、微信宣传。仁里乡通过乡、村qq工作群微信群,宣传20xx年秋高中以上学生各类资助各项政策内容,向社会公布我县宣传有关资助工作的要求、进展情况等,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仁里乡要求村上报贫困生信息由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建立、完善贫困生台账制度,做好贫困生审核及后期跟踪反馈工作。

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真正把教育惠民生这项工程做好。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为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的目标,同时促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我校于今年9月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xx省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x教办学〔20xx〕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而又广泛地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伊始,我校成立了以吴金开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褚洪雷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任、老师为组员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专门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集中会议、强化宣传等手段让班主任老师们优先在思想上达成高度关注,确保宣传工作有效、顺利地开展。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资助政策主题,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式多样地进行相关宣传。通过主题班会、校园网络宣传、家校沟通“一封信”、深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家访等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借助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加深了学生及家长对“思明区学生资助政策”与我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寄宿生资助申请制度”的了解,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有效推进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今年的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各司其职,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秋季学期,收到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住宿生补助申请近百人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汇总的基础上加紧审核,力求尽快将补助交付到真正有需要的孩子手中。

通过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了解了政府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扩大了学生对国家、市、区资助政策的认知程度,在有利于保证有需要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也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稳定、扎实开展。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二、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25日):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中小学一是要在显眼位置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进村社活动,要制发宣传单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知识竞赛、街头宣传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向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报送2名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材料。

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各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组长:邹定平(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及周边村民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负责在校会上对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成员:

张德跃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张德树、陶旭、禹云成、蒋明德负责利用朝会、班队课对本班学生进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办黑板报、“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的准备工作及为家长解答相关疑问。

刘长华:负责相关经费的记录、支出。

李本容:负责宣传活动中学生的安全。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资助体系的认识,创建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4月15日至5月15日,我县在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以“筑梦、成长、感恩、奉献”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让学生、家长和社会都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大新县教育局十分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成立了以局长梁军科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农美兰为副组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大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校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大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扎实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二)各学校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资助办公室人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学生资助管理程序不断规范,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使贫困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们安心学习,立志成才。

(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大新中学、民族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并指导、督促学校校长与本校所有年级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

(二)各学校以校园网、宣传板报和学校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出版了资助政策宣传专栏,将《崇左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免费发放给所有在校的老师和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学生阅读后进行信息反馈,确保让每一个学生都对资助政策有所了解。各校积极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的认定条件、申请程序、资助的形式及学校学生受资助的范围、对象、可得到的资助金额等。

(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展板、编印宣传资料到街上进行宣传,并为群众解疑释难。宣传月活动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后下到桃城镇、雷平镇、下雷镇、宝圩乡、榄圩乡等大乡镇上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疑难1000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各学校利用“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和双休日时间,让学生把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带回家里,让其父母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从而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大新电视台、《今日大新》报社将国家资助政策向公众进行全面的、详细的解读,并开通热心资助电话,设立资助政策电子邮箱,使学生更多的了解资助政策交流平台。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孤儿、单亲、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分类施教,并做好教育记录。活动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同在一片蓝天下”等献爱心教育活动,帮助这些学生转变不良心理,健康成长。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普通高中学校举办一场针对毕业生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以及银行开户、手续办理、支付宝使用等业务知识的宣讲活动。并在普通高中学校举行“励志、诚信、感恩”的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让学生感受国家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惠民政策。

(三)各学校利用学生晨会和师生座谈会,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感恩、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将感恩意识融入到学生日常生活中去,激发家庭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培养助人为乐,回报社会的良好品德。

我县在此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中,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在各校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学生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今后,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升华,通过举行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演讲及征文比赛活动,不仅让学生深入了解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他们学会了感恩、懂得了自强,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通过开展活动将在学生中初步形成了“讲诚信,讲文明,比节约,比成才”的良好风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五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毕业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宣传目的。

我系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系成立了以学管科主任王平为组长,科长林晓伟为副组长及辅导员为策划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系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我系在学校主干道悬挂了“汽车工程系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在体育馆、教学楼的橱窗张贴了海报。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2700多份,做到全系师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老师、同学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3.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在4月1日晚主题班会上,向学生播放资助政策视频,宣传国家资助政策,6.在汽车工程系网站开辟“扶贫专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种信息、动态及时传到网上,并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学校相关文件。

7.校学生会广播台中午和傍晚“校园新闻”栏目做了多次主题新闻报道,播发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评论及贫困学生的受助感言。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汽车工程系2013.4.5。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六

2016-9-23。

根据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130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青州市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2016-9-23。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七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八

我园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为我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首先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小组》、《班级平困生评定小组》等,为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园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通过组织学生填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通过政府的补贴,通过以上途径,本学年,我园共有14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达到16800元。

除了对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外,我园还组织教师开展了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活动。安排了班主任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经常找他们谈心,随时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九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十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宣传目的。

我校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校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我校在学校主干道悬挂了“梧州高中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在体育馆、教学楼和综合楼的橱窗张贴了三份海报,其中自治区统一下发的两份,自制一份。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2700多份,做到全校师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老师、同学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3.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在4月1日晚高一高三年级家长会上,向家长播放资助政策视频,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6.在梧州高中网站开辟“扶贫专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种信息、动态及时传到网上,并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学校相关文件。

7.校学生会广播台中午和傍晚“校园新闻”栏目做了多次主题新闻报道,播发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评论及贫困学生的受助感言。

8.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征文大赛。

活动总结: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篇十二

根据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完善义务段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措施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兴趣,优化“学习困难生”学习环境,使全体教职员工树立“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思想。

学习困难学生是指与其同年龄的大部学生相比,在学习上有明显困难,需要特殊教育措施予以补偿的学生,他们学习成绩低下或行为习惯偏差。

我校学困生一般分为三类:。

(1)智力型学习困难学生。这类学生存在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虽经努力,成绩依然低下,但人数极少或没有。

(2)学习困难学生。主要指学习成绩明显落后于其他同学的学生,这一部分学生是学困生的"主体,具有较大潜能。

(3)行为习惯偏差困难学生。这部分学生在行为习惯上,存在较大问题,影响班级正常课堂教学。后两类学生是转化的重点。

1、“学困生”的成因分析根据我校对“学困生”的界定,由教导处统一设计,班主任和语文、数学、英语任课老师对各类学困生进行成因分析(包括思想状况、原有水平、知识结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由年级组按类别进行归类。

2、营造温馨人际环境推进“温馨教室”创建,坚持以班主任老师为主体,各科老师协同的团队帮教模式,关注学困生,关心学困生,鼓励他们参加班级活动,不孤立“学困生”,重点做好与学困生的交流沟通、家访工作,保证家校合力,教育同步。

3、加强学习辅导和管理备课有层次。教案设计中体现针对“学困生”的内容与问题。上课有参与。营造宽松的课堂气氛,适当降低难度,调控节奏,鼓励学困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融入课堂。作业有坡度。加强作业的有效管理,减少数量,注重“x+1”(x道基础题,1道提高选做题)分层设计,勤诊断,勤反馈,勤面批,千方百计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辅导有策略。课内、课外辅导有机结合,注重学法指导和知识结构梳理。评价有激励。善于捕捉“学困生”点点滴滴的闪光点,注重学习过程的激励评价,树立“学困生”学习的信心。

4、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学困生”的心理疏导,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排除不良情绪;做好“学困生”档案跟踪和个案研究工作;做好和教师在教育方式上的沟通工作,把握规律,开展转化辅导。

学期末各科任老师针对自己的帮教措施,对所帮教的学生结果做出全面分析,并为下一年的帮教措施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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