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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一
3月24日下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此前外界关注的政策安排,得以一一落定。比如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企业从银行贷款等融资成本,不属于进项抵扣范畴等。
有多项过渡政策,保障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增值税,完全平移原营业税政策,交易环节税负不会加重;如建筑业中,针对一些人员成本占比较高的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征模式,适用3%的征收率,相较营业税条件下,不增加企业税负。
此次营改增中,带来的最大减税额莫过于不动产纳入抵扣,预计全年带来减税额度超3000亿元。不动产抵扣政策得以明确,新购进不动产分2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下发的通知共包含四个附件,包括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过渡政策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率政策的规定。
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区域财务总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集团财务部门还在组织研究营改增文件,测算下来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会上升。
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从5%提高到11%,在未见到具体文件之前,房地产企业不少认为税负会上升。
房地产企业税负不上升的一大原因在于,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占房地产企业成本约30%-50%土地成本能否纳入抵扣,此前一直为外界所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企业税负应该不会上升,因为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另外房企购进其他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不动产等都可以进行抵扣。
建筑行业税负也有望下调,因为有较多过渡政策。建筑业在剩下的四大行业中,税率提升得最多,从营业税3%的税率,提高到增值税11%的税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筑业上游建材可抵扣的项目很多,能抵消掉税率的上升。对于那些进项不多的业态,这次试点出台很多过渡政策,保证不同业态的税负不会出现上升。如清包工等业务模式,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3%,与营业税3%的税率基本相当,还略有下降。
针对建筑服务,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里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二
2(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 开发成本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 借方: 销售费用
贷方: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 预收账款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由于预收房款是价税合计,结转收入时必须用计算公式将销售额与增值税分离)
贷方: 开发产品
7、结转当期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
(1)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计算税金及其附征: 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8、假定当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账面余额为贷方,次月申报缴纳。
根据附件2第(八)条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本条第9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会计分录:
1、收到预收款时:
借方: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 预收账款(价税合计)
2、企业预缴税款:
借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3%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方: 银行存款
3、支付建筑商工程款:
借方: 开发成本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成本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4、支付广告宣传费:
借方: 销售费用 {因税额不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导致费用比一般计税方法多列支}
贷方: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工程完工:
借方: 开发产品
贷方: 开发成本
6、确认收入实现和结转成本:(1)借方: 预收账款 贷方: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根据全部销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得出}
(2)借方: 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 开发产品
7、计算附征:
借方: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在能够取得较多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税率(而不是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而且进项税与销项税差额较小时,实际增值税少于按照简易办法应缴纳的。在会计利润和所得税方面,一般方法计算的收入势必会少于简易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预缴毛利润方面以及当年费用扣除数额有很大影响。
“营改增”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当天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营改增”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时开具发票并产生纳税义务。
以上规定的对比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收付实现制”变为了“权责发生制”。但由于购房人向有关单位办理银行及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抵押登记、缴纳契税、申请购房补贴时均需提供发票,因此,房企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申报缴纳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不再将已经预缴税款的预收款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
2、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填写3%的预征率,并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收取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按照相关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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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相关
政策及会计运用举例
20xx年3月28日 21:25 阅读 35 根据财税〔20xx〕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八)条销售不动产,第4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xx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贷方:银行存款 4800000
20xx年5月2日开始建造厂房,年底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方:管理费用 40000(费用化部分4个月)
在建工程 80000(资本化部分8个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规定)
贷方:累计摊销 120000 支付工程款:
借方:在建工程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00
贷方:在建工程 580000 20xx年1-12月(第二年)
贷方:累计折旧 28000
借方:管理费用——摊销——土地110000(当月处置当月不摊销)
累计折旧28000
贷方:固定资产 580000 借方:银行存款 6660000
累计摊销 230000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552000
无形资产 4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
878000
借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6000000*5%)贷方:银行存款
300000
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营改增后已缴营业税未开票该如何处理
20xx/05/193174
政策规定
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xx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xxx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xxx另有规定:国家xxx公告20xx年第18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xx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xxx。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实务处理
1.时间限制
(1)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除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3)房地产开发已申报其他营业税(除因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营业税外,如物业费、房租等项目产生的)未开具发票,须20xx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票纳税理解
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已申报营业税”,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处理
一、按照免税操作(如安徽国税、山东国税)
1.安徽国税操作(仅供参考):
(1)营改增纳税人使用航信公司开票系统(即金税盘)开票的,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然后在备注栏注明“税率为0的销售额是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
(2)营改增纳税人使用百旺公司开票系统(即税控盘)开票的,可以通过编码的方法解决,基本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进入开票系统后首先选择商品编码;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三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xx市xx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xxx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简讯全行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启动,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安排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于4月1日在公司举行“营改增”内部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
第1篇:“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以下是关于“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
今年5月1日,为避免重复征税,打通税收抵扣链,给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所谓营改增,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指按照营业额收取税额,增值税是指就增值的部......
“营改增”对社会经济效应的六大作用机理 “营改增”对经济的影响将主要反映在两个层面:一是税负减轻对经济行为主体的激励,二是税制优化对经济运行方式的引导。相对而言,前者......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四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明确的安排。
《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规定》强调,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规定》还明确,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除另有规定的条款外,相应废止。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营改增后,究竟税负会不会增加?
“我们作为税务工作人员,在政策没公布出来的情况下,无法明确回答。”上述负责人说,“但可以肯定,个人缴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一般纳税人是不一样的,个人是按征收率计算的。征收率是多少?3%,明显比5%的营业税税率低。”
2.施工企业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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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五
摘要:本文对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具体做法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提出了这类企业应对营改增具体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1.提出背景。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当前所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之一,增值税是对于产品和服务增值部分纳税,而营业税是针对企业全部收入征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改变,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减轻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的发展。从201x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
(1)纳税人以及分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的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税率以及征收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二、“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业财务影响。
1.对于实际税负的影响。
国家颁布营改增目的是希望优化产业结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是在营改增推行初期很多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业的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不降反升,这和政策设计初衷相背离。根据试点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实行营改增以后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大幅增加”,货物运输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高于试点前营业税的税率3%。从短期来看企业的税负不但没降反而增加了,造成这一现象原因分析如下:
营业税的税率为3%,改为增值税之后,税率升为11%,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增加最后税款,但是从计税收入来看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全额计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所以同样对于10000元的营业收入,如果要缴纳营业税,那么计税依据为10000元,但是如果是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为10000/1.17=8547元,所以从销项税角度来看改为增值税以后比原来营业税税率要增加11%/1.17―3%=6.4%。
增值税一大优点就是允许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避免重复征税,所以一个企业最终税额还取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多少。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发票主要来自于企业加油的支出以及购买固定资产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边取得发票将不得抵扣,而企业加油支出有可能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在实行营改增的当年可能企业并不需要大规模购进主要生产资料,所以这一块进项税额也无法抵扣。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已经进入了资源要素高成本时代,例如物流用地的紧缺,北京、上海、广州一线城市物流地价普遍超过每亩80万元,有一些更高。年汽油价格比年上涨了1/3左右,劳动力成本高企,年以来,物流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年均上涨幅度在20%左右,企业普遍反映出现员工荒。这些成本对于企业来说都是无法抵扣的成本。
2.对于财务报告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影响。固定资产构成企业长期资产的重要来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变化会带来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变化,并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内与固定资产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原值、应缴税费、累计折旧等相关项目的变动。“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原值入账金额将减少,计提的累计折旧也将减少,应交营业税消除,期末余额自然减少。从短期来看,企业的资产、负债都会下降,但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却上升了;从长期来看,“营改增”后,随着企业利润增加,资产规模的增大,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都会不同程度上的提升。
(2)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从营业收入来看,企业营业收入有少量减少,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此时营业收入就是企业全部收入,而增值税是价外税,此时企业营业收入要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营业成本来看,成本可以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对交通运输业而言,变动成本是指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费和人工费等费用。在征收增值税以后,企业的变动成本应该减去抵扣的进项税,所以企业的变动成本有所下降。从营业税金及附加来看,营业税以前在这个科目反映,而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负债科目中反映,变成了企业损益无关的税费。企业利润表中不再有营业税这一金额较大的扣除项目,营业利润由此会大幅提高,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的基础是企业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计税基础会发生变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也相应变化。在一定的税率下,利润究竟变多还是变少则取决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差额。
(3)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大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些因素的改变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表。首先,对于经营活动的影响。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会使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减少企业的营业税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会比原来增加。其次,对于投资活动的影响。由于现在的实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设备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取得发票的当月抵扣,所以企业往往会加大对设备的投入,在现金流量表上显示为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会增加。第三,对于筹资活动的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施工企业必然会加大投资和融资力度,从短期来看,受到借入本金及筹集股权影响,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将增大,但是从长期来看,融资的阶段性以及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使得筹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量下降,进而增加企业的还债压力。
三、交通运输业如何应对“营改增”措施。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之后目前出现的税额不降反增应该只是暂时,因为增值税从根本上来看避免了重复增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对于劳务和货物都是统一征税增值税,营改增正是和税收国际趋同的一个趋势。
1.尽量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试点企业调研结果,如果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税负95%以上是降低,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征收率只有3%,所以在企业销售收入在500万临界值企业,尽可能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来进行纳税。
2.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
第一,在营改增实行之后,企业在接受劳务或购买商品时要尽量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财务核算较为健全的单位,以此来增加企业的进项税抵扣数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第二,企业管理人员要积极研究税改政策,充分利用能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的条款,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拓宽客户资源,从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那些营改增之后税负不减反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要作好与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工作,争取更多的补贴来降低企业税负。
3.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能够反映经济业务内容,而且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我国法律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比营业税发票严格的多。相应地,企业也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按时合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认证抵扣,如果出现发票遗失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和办理。同时,还要谨慎对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票、重新开具、作废、开红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虚开、伪造与违规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此外,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它同时也是销售人员、项目执行人员等经手人员和传递部门的共同职责。
4.优化企业的财务工作流程。
其一,营改增税制改革,企业要健全会计核算,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正确设置增值税明细账,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相关业务的核算,生成正确的增值税明细账,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其二,对于营改增带来的一些新的财务业务,企业要研究制定出合理的财务操作规范,同时要注意确保这些规范得以切实执行。其三,营改增之后,企业必然要探索新的税收筹划途径,但企业要在全面理解税制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减少应交增值税额,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不偿失。
5.抓住现阶段政府的补贴。
现阶段政府意识到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税负反而增加,所以不少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2012年,上海市月平均税负增加5000元以上的试点企业约为3000户,对这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约10亿元,目前,北京市已受理49户试点企业提出的资金申请,申请金额为763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全年试点省市已拨付资金15亿元,对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进行补贴。所以企业要牢牢抓住这些税收补贴政策,尽可能去享受这些政策,减轻企业最终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潘文轩.企业“营改增”税负不减反增现象分析[j].商业研究,2013(1).
[2]旺华林“.营改增”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分析[j].财会通讯,2013(8).
[3]孙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2012(5).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六
在各方焦急等待中,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文件终于在3月24日发布,明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通知配套的实施细则共有四个文件,全文90多页,近4万字。营改增是增值税税制完善的关键一步,只有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行业覆盖,抵扣链条才会完整。改革完成后,营业税将彻底退出中国税收舞台。
国务院总理李总理3月5日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给出时间表,5月1日剩下的四大行业全面铺开,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这一原则落地。根据测算,今年实施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的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为了顺利衔接,保证不增负,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不少过渡措施采取了简易征收的办法。有财税专家表示,新政策对于之前营业税制下的免税等项目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整体平移,对于纳税人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是对于下游经营业而言,同样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势必影响业务及展开。
但是这也造成了未来过渡期增值税体系设计过于复杂的问题。多位财税专家表示,实际上只是换了个增值税的说法,但并没有体现增值税的特性。而且目前税率层级过多,过渡措施复杂,并不利于增值税中性原则的发挥,有时可能产生扭曲,后续工作中亟待理顺增值税体系的抵扣链条。
可以预期的.是,在试点实施办法出台后,依然会存在部分政策不明朗或执行有困难的环节。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表示,这个文件有很多技术环节没有覆盖,比如资产证券化怎么处理,这些都是需要持续跟踪的课题。
四大行业面临不少挑战。
此次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进行营改增,方案设计复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总体上依据新项目适用新办法,老项目适用过渡期办法的思路,过渡期通常是采用简易征收。而在营业税下两者分别适用3%和5%的税率。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出让金是成本中的大头,是否允许对这一部分进行抵扣,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此次试点实施办法中,并没有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进项可抵扣处理,而是规定在销售额中可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这对房地产开放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这意味着,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花1亿元买地,盖完房子卖出去3亿元,以2亿来算销售额,这就解决了土地出让金没有发票不能抵扣的问题。
在此前的测算中,建筑业被认为有税负上升的担忧。建筑业原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税率提高至11%。不少建筑企业表示,占比较高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沙子、水泥等成本材料能否取得进项抵扣,以及进项抵扣的税率高低,都是影响税负的关键。目前来看,砂石辅料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率低等是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
此次方案中业给出过渡期办法,建筑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由于业务类型复杂、核心业务增值额难以确定,国际上一般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此次中国的尝试存在不少挑战。营改增后,金融业将从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对于个人及企业的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范畴,这意味着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项重要成本将无法抵扣。
毕马威中国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预计,金融机构不会对利率或服务收费做出重大价格调整。她表示,营改增政策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由于中国过去很长时间内对金融服务业征收5%营业税,加之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市场垄断程度较高,相较于其他国家,中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可能会比较容易。
就生活性服务业来说,由于行业内以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其面对的大部分是小型供应商,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不少财税人士预计将采取简易方式,但此次政策明确,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后适用6%的税率。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七
处理,如果由中介公司发放工资就是劳务费。工作派遣如果总公司给发工资服务的公司也发。
工资一定要合并纳税(个所税)。
国外在购物时会拿到一张价单和一张税单(价税分离)。
税不多抵扣项少,所以税负增加。
本次天津涉及营改增的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生产企业行业)1.运输。
企业全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都能xxx,税率为11%,注意要向对方索要。
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占,上述三个占。
133号20xx年66号公告20xx年74号公告20xx年13号公告。
进口服务也可以抵扣,企业可以凭借税务局开具的通用缴款书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必须。
提供的单据有服务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
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为6%(包括装卸搬运)(除有形动产租赁17%)。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自开票货运企业分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11%,如提供普通发票抵扣为0(不能。
抵扣);如税务局代开票单位分为试点地区达到500万的税率11%,未达到500万的税率3%,抵扣单位代开或非试点的抵扣率为7%。所以试点地区即使涨价,如果在4%范围内(11%-7%)。
才可以抵扣11%,自开票的货运单位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即税率为0,其他的为7%。
手机补助,车补,房补,油补,餐补,交通补助,只要发钱就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所。
税。出差发的现金补助必须计入工资薪金总额,有的税务局要求出差的餐费票也要计入业务。
招待费。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重点: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往来收入支出(其他业务收。
入支出)。
生产企业购买小汽车和办公家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礼品发票和办公用品发票都必须有明细,否则汇算清缴调增,礼品要按其他所得(收入)。
补助,据实列支,可以不列入业务招待费;食品直接计入福利费,不涉及个税,也不要求开。
票明细,可以操作;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为15%,而且超过部分可以结转至下年。
继续抵扣,业务宣传费可操作性特别强,业务宣传费表现形式大多为会议费,会议费和差旅。
括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议题,程序,目的等和发票资料)做成会议资料。参展可以进。
入业务宣传费。
现代服务业6大方面:一:研发与技术服务1.研发服务2.技术转让服务3.技术。
咨询服务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信息技术服务1.软件服务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3.信息系统服务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著作权属于受托方或自行开发的17%,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拥有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转让著作权的试点地区6%增值税。
三:文化创意:1.设计服务2.商标注册权转让服务3.知识产权服务4.广告服务。
5.会议展览服务。
五:有形动产租赁包括光租干租。
六:鉴证咨询服务1.认证2.鉴证3.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他们没有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由税务局代xxx能有3%的抵扣)。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八
营改增全面推开实施细则落地,改革进入收官倒计时了,一起去看看具体情况吧!
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九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间,年已经过去一半,在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财务部认真完成所有财务核算及收支工作,对公司各部门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分析及监督,对各种报表的上报,帐务的处理等都已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在编制预算、资金安排上做到量入为出,以下是我对上半年财务工作总结,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1、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一直以来我都给自己定有严格学习计划,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个人学习不能完全提高整个财务部工作能力,只有引导部门所有同事参与到学习中来,坚持正常的学习,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多组织部门同事学习专业知识,多参与讨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部门。不断吸收新知识,与时俱进,适应工作需要,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2、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
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完成今年财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在大渡口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根据政策法规,财务部经过多次努力,在公司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终于顺利到大渡口地税局办理好税务登记工作,并且已经到八桥税务所报到,为税务工作的开展作好基础工作。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财务部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制定工作岗位责任,明确人员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天天要有工作计划,周周要对工作进行回顾,强化人员的责任感,加强内部核算监督,同时促进了财务人员合作与团结,从制度上奠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
1、上半年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全公司实现收入,这并不是我们的工作都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我们在做年度预算时,对指标留有了一部分余地,这是年初我们对公司的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过分保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段挖掘我们的潜能,利用好我们现有资源,在增收节支方面要下足功夫,对各个部门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2、规范财务管理,集团公司年初重新修订了经营指标预算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财务部也认真编制了公司的财务预算及各项经营指标,财务部内部也对上半年公司的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都是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执行。
3、合理调度筹措资金,保障商场及大渡口新项目的需要。关注大渡口新项目的时时动态,及时做好资金的筹措,将资金需要的缺口及时与集团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银行融资方面,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及时提供银行需要的'详细资料,积极配合银行进行前期的调查及评估工作,争取早日预授信,为明年的开工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4、积极整理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我们克服了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按照集团公司对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进一步清理财务过时资料,优化财务办公效率。
5、积极融入到xx新项目中去,多参予前期工作,站在财务的角度来分析和判断,为未来开工建设提供财务上的支持,为未来地产项目的开发提供前期的纳税筹划,降低事后进行的财税风险。
财务部在领导的关心指引下,兄弟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经营预算指标,我们深知以前的工作不能说明什么,还有很多的挑战与我们同行,请领导放心,财务部一定会一如既往、排除万难,与其他兄弟部门一起帮领导分忧,做好财务部下半年工作,尽全力完成领导交付的各种任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湘潭市岳塘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本人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个体分局的一员以及身上肩负的责任,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入一点,作好分局表率。在今年4月份,区局转来分局“营改增”个体纳税人1113户,因户数众多,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本人利用加班时间和分局长及管理员一起统筹规划,合理调配,共采集录入“营改增”纳税人943户。本人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加快工作进度,白天对口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以及收入核算科等几个业务科室的报表数据工作外,晚上加班加点采集纳税人资料以及完成录入工作,并且为了赶上进度完成定额核定工作,天天晚上加班到10点多,本人也在摸底调查采集中采集本人管理餐饮个体户纳税人415户。核定“营改增”起征点以上定税户78户,完成“金三”系统录入工作及公示、公告流程。双休日也不休息,因多日加班加点,加之本人身体原因小病了一场,我也坚持在吊完水之后继续赴往工作岗位,通知纳税人按时按刻参加“营改增”培训会议。在此基础上,本人认真深入学习政策,同时也做好了上级安排的'“营改增”纳税人大走访工作任务。到个体纳税人经营户实地调查,加大政策宣传辅导、更好更优质服务纳税人。工作之余不忘和分局长一起讨论分局在推进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碰到的问题,将矛盾明晰呈现,把问题前置,确保分局“营改增”工作忙而不乱。在调查核实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查无此人、有些纳税人经营场所在偏远乡村地区,因转接过来联系电话信息不全,导致多次往返是常有的事,本人做到了毫无怨言,仍然想方设法查找,一旦联系上纳税人,宁可放弃各种休息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纳税人店面开展工作,高效率的工作让自已得到了“营改增”纳税人的支持和肯定以及认可。同时也为“营改增”试点工作掌握了较为周详的第一手数据信息。紧张的工作使自己忘记了疲劳,为了赶时间和进度,自己就像拧紧发条的机器,不叫累不叫苦。按时完成采集录入核定等多项工作,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任务。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琼国税发〔20xx〕68号)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制改革舆论环境,现将四月份的营改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使营改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统一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
市局紧紧围绕营改增工作,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营改增纳税人培训。4月14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4月25日下午,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在市多功能中心联合举办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市国地税联合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全市共1700余户纳税人参与培训。4月28日,我局又专门针对已领取金税盘的纳税人开展增值税发票开具专题培训,对开票系统进行详细讲解。
三是联合开展“绿色骑行椰岛税宣”活动。4月15日,联合开展绿色骑行宣传活动,由国地税两局税务干部、纳税服务志愿者、企业纳税人等80余人组成。骑行活动分上、下午举行,上午在万城地区,下午在兴隆地区。途径万宁中学、市政府及市内多个商业热门区域,沿途骑行开展宣传活动。在兴隆地区,骑行宣传队伍还在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驻点宣传活动,向市民及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四是联合举办营改增税企座谈会。4月21日下午,市国地税联合在兴隆召开营改增税企座谈会,邀请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27家大型企业参加会议。税企双方就营改增政策涉税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国地税局对企业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详尽的现场解答。
五是联合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上午,市国地税联合在万宁中学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校园操场利用学生周一早间操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营改增税法演讲。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
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四十六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第四十七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六章税收减免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第四十九条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五十一条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第五十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五十五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现行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四
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年7月参加税务工作,现任xx市xx区国税局建设路口分局副局长,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刻苦钻研个体税收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xxx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认真学习了省市区国税局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后以良好的个人素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赢得“营改增”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简讯全行业“营改增”工作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启动,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安排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公司财务管理部于4月1日在公司举行“营改增”内部培训。此次培训得到了公司上......
第1篇:“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以下是关于“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营改增”个人工作汇报马军,男,出生于1977年8月,1996......
今年5月1日,为避免重复征税,打通税收抵扣链,给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所谓营改增,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指按照营业额收取税额,增值税是指就增值的部......
“营改增”对社会经济效应的六大作用机理“营改增”对经济的`影响将主要反映在两个层面:一是税负减轻对经济行为主体的激励,二是税制优化对经济运行方式的引导。相对而言,前者......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五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营改增”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为迎接“营改增”的顺利落地,扬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准备,做好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把国家有关“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推进进度以及实施“营改增”以后可能对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等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参加地方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掌握主动的同时争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并建议政府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做好政策变动衔接。开展“营改增”政策梳理,与国税、财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磋商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发展、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等带来的`影响,预测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前瞻性分析,提前研判筹划,及早应对,为深化税制改革做准备。
三是做好内外辅导培训。对内,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窗口和基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涉及范围、界定标准等业务知识;对外,对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利用志愿者网站以及“手机办税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是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辖区内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摸清拟移交企业户数、欠税规模、清算进度、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生成“营改增”移接交清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有欠税和发票盘存较多情况的,督促其及时申报缴纳,做好发票使用进度预测以及库存盘点,实现清欠不留死角、征管不留空白。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篇十六
20__年在公司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广大财务人员紧紧围绕年度财务工作思路,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平稳、受控运行,为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圆满完成了国家xxx现场审计工作。
在国家xxx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全力以赴、自查自改、跟踪反馈、及时协调,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公司各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以财务为主协调办公室,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10余项。
二是根据公司审前工作会的部署,及时安排和要求三省公司和机关各处室对照内控制度严格自查,整改不合规范事项200余项。
三是会同三省公司和相关处室联合审查、共同把关审前和审计过程中提报的各项资料。
四是针对审计组反馈的32个审计记录,立即组织三省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仔细研究,反复讨论、修改三省公司及各部门的答复,从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角度做出了合理解释。
通过“严格、扎实、细致、周密”的工作,公司接受住了xxx的严格考验,得到了审计组的较高评价。
二、财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核算体系改革方面,以“推进财务和资产系统上线”为重点,组织本部及三省业务骨干,积极学习财务系统的各项管理和操作程序,积极改变核算流程,30人历时一个月,完成了近10万条信息的设置和账务初始化工作,顺利实现了和系统的.并行。并行后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成本增加,在原本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核算流程、提升对基层的监控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在零售费用定额管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导、演绎和引申建筑行业定额管理理念,在调研、总结和开发软件的三个阶段一直处于板块水平,得到了板块的认可,并委托我公司实施软件开发和系统推广工作。目前系统已经开发成功,预计20__年一季度在销售系统全面上线,为销售公司全面贯彻低成本发展战略、创新成本控制手段、实现管理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在资金管理系统建设方面,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开发和推广,基本实现了对库站资金的实时监控,实现了与业务系统、零售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资金的自动汇划、收付凭证的自动生成、账户余额的实时监控。为进一步降低资金头寸、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是资金管理历程中的一次跨越式变革。
三、资金、资产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降低冗余资金、加强现场稽核”为重点,确保全年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上门收款、pos机推广和银行账户管理,有效降低了在途资金,保障了资金安全,截止20__年年底实现上门收款的加油站座数达到__座,同比增加__座,上门收款率达到8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比20__年提高73个百分点;pos机刷卡结算金额为__亿元,同比增长__倍;清理冗余账户、合并账户__个,账户数量维持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最低限度内。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稽查长效机制,各地市公司对加油站资金管理自查面达100%,由省公司组织的抽查和复查覆盖面平均达到60%,并根据板块《关于开展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整体部署,成立了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累计检查站库__余座,检查覆盖面99%以上,发现和整改问题500余项,完成了板块下达的资金稽查任务,得到了西藏公司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明确转资流程和表单、组织制订预转资单价标准,结合国家xxx的审计结果,督促三省公司进一步提高转资速度,截止20__年年底在建工程余额__万元,与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下降了个百分点。同时,依托资产系统,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__万元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完成资产卡片的编制5万余张,充分发挥了存量资产的使用价值。并组织三省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摸底统计,确定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335项,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或无效资产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注重过程、加强监控,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月度滚动预算和资金联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省公司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转变,有效保障了费用合理、均衡发生,全年费用指标均控制在板块下达指标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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