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不仅是获取知识,更是一次与作者对话、思辨和成长的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加读后感的观点和深度?以下是一些读者针对这本书写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观点。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轻轻地读起起著名的张帆叔叔的《财富号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在一直想着:如果我是阳阳,生活该多么的美好。
阳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有勇气的男孩子,而他的表哥叫楷楷,对任何事情都冷静面对。因此,我最喜欢他们俩了。因为,我想当一个有着快乐童年的孩子。
我想当阳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用受任何约束,不用写那没完没了,又不会写的家庭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就不一样了,平时不用说,英语、数学、语文~好不容易放了个假,又要被作业弄得魂飞魄散,挣扎地爬出来后,又落入妈妈的“狮吼功”中~那日子苦地还不如跳进黄河,一了百了。
阳阳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的无敌好爸爸。这个爸爸本身就是一个开大轮船的,经常开轮船带着家人去看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我要是他的儿子,那别提有多快活了!阳阳又有一个天真的绝顶好妈妈,阳阳称她为“超级无人能敌的宝贝妈妈。”她是关心儿子的好人,连巴鲁斯都非常喜欢她。
而我不同了,爸爸时不时的都要去外地干活。妈妈则在家给我找好多好多作业,并且还在旁边唠叨着。
阳阳还有自己的小轮船,带上自己的兄弟,往上面一坐。那派头!我是没有资格跟他相提并论,小船一个也没有,我们俩真是天壤之别呀!
张帆大叔,你把我们想象中一个拥有完美童年的小孩子——阳阳的形象勾画出来。让我们可以向往窗外的世界。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作为韩国的代表前往俄罗斯加加林航天中心的玛鲁与秀智,与精英驾驶员出身的俄罗斯少年航天员候选人沙沙一起,为了适应太空中的极限生存条件,而接受高强度的训练课程。
梦想成为世界首位少年航天员的玛鲁、秀智和沙沙,通过出色的团队协作圆满地完成了在恶劣天气下的海上生存训练,接受了重力加速度训练、模拟训练、太空行走训练等。
随着最终选拔的来临,玛鲁成为了最后的战胜者,他将在浩瀚的太空开始精彩的冒险!
我觉得在本书中玛鲁,沙沙和秀智都各有各的生存优势:玛鲁的生存优势是过人的胆略与卓越的环境应付能力;沙沙的生存优势是具有温和的亲和力及畅通的交流、有稳定的任务执行能力;秀智的生存优势是优异的学习成绩及沉着冷静。
读完了以后,我知道了我要学习玛鲁的沉着、认真、冷静、细心、胆大、创新能力、适应力强的这种认真态度,改掉自己粗心的恶习。同时我也懂得了,不管以后在生活中,在学习中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凭着自己的智慧,去战胜他。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在我们学校的第4届读书节中,我选择了这本《海豹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黎达·迪尔迪科娃。她在写这本书时,曾仔细、透彻地观察过她即将写的事物,并且参考过许多有关著作来证明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爽!好看,再来一遍!因为这本书好看极了!并且,我们能够容易理解故事要转达给我们的意思。就是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故事后面一般都有注释。
这本书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故事也十分精彩,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更是浅显易懂。暂且说第一篇故事吧!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这样一件事:一群海豹在北冰洋过着快活﹑壮丽的日子!可后来,鲨鱼的追杀﹑白能的袭击﹑猎人的猎杀﹑箭鱼的凶残杀害,让他们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也使他们做出一个决定: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居祝他们经历了艰险,克服了种种障碍,终于到达了一片乐土……这则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生活中,做各种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方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海豹史卡夫,因为他聪明伶俐,临危不惧有时海豹家族中的下一代首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我愿在书山中奔路,像一匹野马;我愿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变为一只游得最快的小鲸鱼!
嗯!没错,游遍天下书为伴。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今天刚放学回家后,我急匆匆地放书包,跑到阳台上去看我的葱。我看了既伤心又开心。伤心的是有一棵葱死了,开心的是其他的葱都长高了,有几棵特别引人注目,长得比较粗壮。我真希望我的每一棵葱都能茁壮成长,长得像大蒜。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玩,不爱读书,父母为此伤透了脑筋。有一次,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生气的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
虽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但尼尔斯觉得变成这么大一点儿的小人并不是啥好玩的事儿。于是,他就向家里的小动物们询问小狐仙藏哪里去了。可因为小动物们平常老受尼尔斯的欺负,所以大家根本不去理会尼尔斯,而是不断的嘲笑他:“快来瞧,尼尔斯以前总欺负我们,如今他可得到报应了!”小鸡叽叽笑着。大公鸡也不甘示弱:“哼,谁叫他踩了我的大红冠子。到现在还疼呢,哎呦。”大公鸡摸了摸红肿的鸡冠。听到这,动物们也全都嘻嘻哈哈的开始和朋友们说起尼尔斯的罪过了。説小了是错,说大了就是可以赶出家门的罪过了。
这时家鹅莫顿看见一群大雁飞过,于是想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心想:哎呀呀,他要飞走的话,爸妈可要急出心脏病来啊!事不宜迟,尼尔斯急忙想把莫顿拉回来,可他的力气太小。莫顿等不急甩掉尼尔斯就急匆匆起飞带着尼尔斯追大雁去了。飞在半空的尼尔斯只感到头晕目眩。等到他意识到应该松开莫顿的脖子时,他们早已身在高空中了,掉下去定会粉身碎骨。
一路上,有个家伙对大雁群垂涟欲滴————老狐狸斯密。他一直想对大雁下毒手,却总是被拇指大的尼尔斯教训。这可着实气坏了斯密,等着机会想先吃了小人儿再说。可斯密一点机会也没有,反倒被尼尔斯捉弄。一次斯密偷袭尼尔斯,谁知尼尔斯“嗖嗖”几声窜上了树,他也只能在树下干着急。趁斯密一转头的功夫,尼尔斯擦着了一根火柴扔了下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斯密的尾巴上。斯密那次简直被烧的没几根毛了,从那以后老狐狸就再也不敢加害大雁了,生怕被活活烧死。
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所以,小狐仙原谅了他,把他还原成正常的尼尔斯。他和莫顿也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最后,大雁们整齐的飞走了,尼尔斯目送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他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变成小人,再一次跟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在天空自由的翱翔啊!
读完这本书,尼尔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起初他调皮,但当他认识到错误能够勇于承担责任,帮助朋友,惩治了老狐狸。在旅行中改变了自己,得到了朋友的信任。打开了眼界和心胸。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自由的翱翔在蓝天中。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前几天,我在学校学了一篇非常有趣的故事,名字叫作:《我和狮子》。我非常喜欢这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篇文章介绍了乔伊·亚当逊和一只刚出生的小狮子——爱尔莎的生活故事。从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乔伊·亚当逊和小狮子爱尔莎一起生活了三年,并且成功地把爱尔莎送回了大自然。分别的时候,乔伊虽然感到莫大的痛苦,但还是把它送回了大自然。因为乔伊想让爱尔莎走向属于它的美丽的世界,过上美好的生活。学习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要关爱动物。
读了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爱尔莎的勇敢、乖巧,学习乔伊的独立、聪明才智等。
我永远都忘不了这篇文章,乔伊,我感谢您给了我知识海洋里的一滴最纯净、最清澈的水。您放心,我会续写您的故事的。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八
丁丁历险记是我的8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现在9岁了,我看它已经1年了,至今我还是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它,有时我也会被那搞笑的内容引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1本叫《蓝莲花》。
其实,蓝莲花是个烟馆,丁丁三番五次地扮成中国人,都被平野松成识破了,这次,丁丁扮成了波尔德维的领事,快速地走过去,还是被平野松成识破了,结果,真的波尔德维领事来了,被平野松成抓了起来。丁丁实在太聪明了!
在这本书里,埃尔热描绘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蓝莲花》这本书使埃尔热彻底破除了西方人对其他文明的偏见。
米卢,它是丁丁的狗,是一只白色的、可爱的狗,它很调皮、很搞笑,而且很贪吃、爱喝酒。它很忠实,多次救了丁丁的命。双胞胎警察杜邦和杜庞,是两个又蠢又笨的警察。比如杜邦掉进一个洞,杜庞也会掉进那个洞。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冷静、机智、聪明、勇敢、爱思考(还很幽默)。是一位很爱探险的人。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看了意大利作家贾里・罗大里写的长篇小说《洋葱头历险记》。这本书写得十分有趣,也很有教育意义。
这篇童话主要讲了: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为无意中得罪了柠檬王,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爸爸告诉他柠檬王的种种劣迹,并说监狱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坏人却在柠檬王的宫廷里养着。于是,洋葱头就团结葡萄师傅、南瓜大爷、小红萝卜、小樱桃等被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樱桃伯爵、番茄骑士的暴力统治。虽然历尽了磨难,但是终于取得了胜利。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
最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从小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的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狗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变成什么样啊!“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播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额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见不到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卡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不该驱赶、残杀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负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丁丁历险记》,我感觉这本书里面的男孩丁丁和小狗米卢都很勇敢,特别是丁丁,他去过22个地方,西藏、刚果、美洲……每个地方都发生了许多神奇、有趣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的小名也叫丁丁,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有海南岛、桃花岛、苏州、东北等等,一个人旅行的高木直子是我崇拜的偶像,所以一年级的时候我就自己跟着小记者团去了常州恐龙园,当然,在去过的这些地方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尔滨的中央大街了。
中央大街是一条很漂亮的大街,夜晚,灯光亮起来了,两边的建筑金碧辉煌,高大雄伟;大街的冰雕很美,我和小伙伴在冰雕里钻来钻去,玩得可开心了;我还吃了冰糖葫芦和马迭冰棍,在零下十多度吃冰棍,我还是第一次呢!
现在看了这本书,我更喜欢去旅行了,我希望自己像丁丁一样去旅行,去历险,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我喜欢这本书。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二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细菌历险记》的书,让我记忆犹新。《细菌历险记》的作者是高士其,是我过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又是教育家。这本《细菌历险记》是他的代表作。
《细菌历险记》分为三个部分:菌儿自传、细菌与人、细胞的不死精神,每个部分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生动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菌儿”是一个极微小的细菌,它从天上飘落,四处漂泊:先是进入人的身体,接着被科学家抓入实验室,又被战争家利用参加战争……高士其用诙谐有趣的语言、妙趣横生的比喻和拟人化的创作手法,以深奥神秘的科学知识,讲的通俗易懂、形象生动,为我们传播了医学与公共卫生的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
以前,说到细菌我都会害怕,因为各种疾病都是由细菌造成的。但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细菌并不可怕,它也有可爱的一面。细菌出现在地球最早的生物之以,它无处不在,有的生活在土壤里,有的潜伏再水里,还有的就在我们的身体里。常见的细菌由乳酸杆菌、发酵菌、霉菌等。我还知道,细菌有好有坏,坏蛋细菌会使人出现伤口发炎,嗓子痛,发烧等症状;好的细菌可是豆瓣酱、豆腐乳的大功臣呢!发酵菌还是面包师的好帮手,它可以帮助面包师把小小的面团变得蓬松蓬松的呢!
有一次妈妈在家做了面包,放了两三天,结果发现上面由一颗颗的小黑点,我仔细一看,原来那是霉菌啊!
看了这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三
最近,妈妈带回来一本书,书名叫《荒岛历险记》,这是一本数学家笔下的故事书,书里一边讲述着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一边带领着你*解一个个数学谜题,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此我和妈妈一起开启了这场亲子阅读之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初中生罗克代表中国参加华盛顿的奥数比赛,不料途中飞机失事,罗克虽幸免于难,却掉进了一个神秘的荒岛,在这里他认识了善良的米切尔,并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数学知识帮助米切尔找到了宝藏,帮助他登上了族长之位。在寻宝的过程中,罗克克服了重重困难,解开了一个又一个高深的数学谜团,他把自己的数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可谓是运用自如。他让我接触到了许多未见过的数学题,并把他们分析得有条有理,我彷佛也被他带着前进。
其中他最令我欣赏的一点就是,把所要表达的数学概念用二进制计数法(虽然我还不太明白),用猫头鹰和山猫的叫声来传达给对方,这无疑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绝对不会被敌人发现。最终罗克不负重望,成功打败了e军团,揭穿了矮胖经理和黑铁塔的阴谋。而他们也护送罗克顺利到达华盛顿参加了比赛,小罗克最终获得了比赛的一等奖。
看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小罗克不仅聪明机智,还十分的勇敢,他对数学的热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从书中我明白了数学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用处,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那么多的实际问题,实在是太奇妙了,想到自己平时学习数学,只会做几个书本上的题目,真是自愧不如。
罗克的博学多识、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善于思考的精神让我感动,从这个故事中也让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不仅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更要有智慧和学识。知识就是力量,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让自己充满力量来迎接更多的挑战。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四
《丁丁历险记》是令我喜欢的一本书。整本书让人仿佛身临其境,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正向我叙述着那一个一个鲜明的人物性格。
整本书中,我们的主人公丁丁当然是最令人敬佩的了,他不畏艰险、勇敢、善良、乐于助人。
先说他的不畏艰险,勇敢吧,这一点几乎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有。但他不一样。丁丁的勇敢超乎常人,他那次勇敢地保卫了发射基地,避免了资料丢失。弹子与他的头插肩而过,他也差点去见了死神。他的这种无与伦比的勇敢,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比如大街上有人抢东西了,没有一个人会站出来,只会远离,怕伤到自己。可丁丁就是一个勇敢的人。
而他的善良,我不得不说,在他一路探险中,有时从鳄鱼嘴中救出黑人小孩。有时用现代化的药救得病的黑人,有时不惜违背规则去保住一个失败者。而用人性的方法来帮助他。他的这种善良是在现代社会中少有的,也是稀有的。所以丁丁的善良与爱心都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
丁丁的乐于助人,使我感动,尤其是在中国的时候,那时的中国正在被日本侵略,丁丁救了移民叫张仲仁的小男孩。指出了中国鸦片的恐怖之处。作者本人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也姓张,作者听了日本侵略者干的恶行,一气之下写了这个故事。使我非常感动,因为在那个时期,终于有人相信我们!
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读了一遍有一遍的收获,我一定要向丁丁学习,争取做一个像丁丁一样的人!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五
你听说过用黄金建成的城市和用金粉扮国王的故事吗?亚马逊是拥有黄金宝地,“爱尔多拉”和“女战士家族”,“亚马逊族”的神奇土地,在16~18世纪,曾经有许多探险家根据这些传说前往亚马逊探险。
亚马逊是地球生态界的宝库,仅一棵树上就活着1000多种昆虫,这个生物宝库中聚集了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绿色织物,因为有了这些植物,亚马逊获得了“地球之肺”的美称,但同时也被称为“绿色地狱”,亚马逊就是一片令人难以接近亚的土地,是一个有无数毒虫猛兽殊死搏斗,以求生存的危险地带。
读罢此书,我真想问一问书中的探险主人公列奥,下一次是去撒哈拉大沙漠,还是极地冰河?列奥是一位能与野兽搏斗的探险家,而我们呢?只能和小猫小狗游戏,列奥能亲身体验科学的奇妙,而我们只能在书本中咬文嚼字,要是我们也能像书中的列奥一样去亚马逊的无人岛、撒哈拉大沙漠、极地冰河去探险,那该多好啊!
从今往后,一定好好学习!争取多学知识,早去亚马逊!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六
我喜欢读很多书,有小说类,历史类,传记类等等,还有数学方面的书籍也读了很多,但让我喜欢上数学的书籍还是《李毓佩数学历险记》系列。老爸在我二年级时就买了一套,这个暑假好好读了小学高年级的这本历险记。
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语言生动幽默,故事益智有趣。是小学阶段很好的数学图书。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分别是非洲历险记,数学司令小牛顿和奇奇博士。
让我印象深刻最好看的故事是城东苦战。这个故事讲的是b军司令怎么也冲不破长人国的三角阵,但在奇奇博士的帮助下,找到了三角形的中心位置,一举打败了长人国的三角阵。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数学既深奥又简单;既枯燥又有趣。这本书就是将数学知识融合在一起,又通过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得数学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再运用各种幽默语言,这让我们看的时候可以更加容易全身心投入进去,让人流连忘返。
书,读了就会有收获,但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期待跟其他同学一起分享读书的收获。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狼孩毛葛利用他的智慧,勇敢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十七岁的时候奔向人间,最后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人,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而这一切,是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生花妙笔描绘出来的。以前的我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就害怕总是流眼泪水,遇到难题也不动脑去思考,总是哇哇大叫。上课的时候还不专心。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要勇敢去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要靠智慧去化解。流眼泪,哇哇大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严格按照“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世界也会对我们有所启迪:目前的世界,环境污染,森林滥伐,公害无穷,在这种情况下,毛葛利故事译本的出现无疑是一服绝好的清凉剂。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保卫地球而加油吧!!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这是一本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大自然的小男孩莫格里,和居住在那里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大自然里,莫格里有许多的动物朋友。和蔼的狼妈妈,狼爸爸,狼首领阿拉克。教狼宝宝丛林法律的大熊巴鲁,黑熊巴希拉读《丛林历险记》有感读《丛林历险记》有感。当然也有可怕的敌人,瘸腿老虎谢尔汗,村里的猎人布尔迪阿。
莫格里从小就生活在狼群里,当他慢慢长大后,许多狼就不欢迎他在狼群里了。莫格里就用火烧伤了一些狼和谢尔汗,回到了丛林旁边的村子里。莫格里找到了他的妈妈,也遇到了可恶的猎人布尔迪阿。莫格里临时在村里做了一个放牛的牧童。放牛时,遇到了狼兄弟。狼兄弟告诉他,谢尔汗决定要杀死莫格里。可是莫格里并不害怕,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巧妙的方法杀死了谢尔汗。
效的行动。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八
说到细菌,大家都会感到害怕,各种疾病都是由细菌们一手造成的。不仅如此,它们的种类和群体,是多么庞大啊!但是,读了《细菌历险记》以后,我觉得细菌并不那么可怕了。
细菌是出现在地球上最早的生物之一。它们无处不在,有的生活在土壤中,有的潜伏在水里,有的漂浮在空气中,连我们的身体内也存在着无数的细菌。常见的细菌有乳酸杆菌、发酵菌、霉菌等。我还知道,细菌有好有坏,坏的细菌会使人出现伤口发炎、嗓子痛、发烧等症状;好的细菌可是豆瓣酱、豆腐乳等餐桌美食的大功臣呢!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去同学家庆祝他生日,喝了很多冰饮品,却不以为然。第二天一大早,我的肚子就不舒服,“咕噜咕噜”叫个不停,在床上躺着不是坐着也不是,如坐针毡。于是我立马穿上裤子,套上一件毛衣,冲向厕所,拉起大便来,刚出厕所,还没有上床,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于是又跑回厕所。就这样折腾了三次,我的脸都青了,一点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我跟妈妈一说,妈妈马上带我直奔医院。无论是在我检查的时候,还是在我吊挂瓶的时候,妈妈都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看见妈妈的眉头总是紧锁着,有时还在门外不停地走来走去,虽然妈妈不说,但我还是明白,她很着急。经历了这件事,我想起了《细菌世界历险记》中说到过,拉肚子是大肠杆菌、沙门菌以及它们的团伙造成的。我心想:细菌实在太厉害,太可怕了!它们真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还有一次,外婆在一个纸盒的上面铺满了黄豆,在上面盖了一层一层厚厚的衣服,说是要做豆瓣酱,让发酵菌和霉菌来帮忙就行了。又过了几天,黄豆上长了一层像蜘蛛网一样的薄纱,外婆又把这些黄豆分成一块一块的,放在阳光下晒几天,晒好后黄豆又变成一颗一颗的了。把晒好的黄豆和凉开水按一定的比例混合,一起装进坛子里,将其密封后暴晒。再等些日子,香喷喷的豆瓣酱就出炉了。豆瓣酱做好了,我们一家围在餐桌旁,配着豆瓣酱吃着饭,有说有笑,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用说,笑得最开心的当然数外婆了,你瞧,她的脸如同一朵绽开的菊花。细菌帮我们造就了美味的豆瓣酱,它们是人类的好帮手!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人们对细菌的了解也越来越广泛,只要人们发现一种致病的细菌,马上就会着手研究杀死病菌的手段,比如说在人山人海的地方和在发生天灾的地方喷洒消毒水,防止细菌乘虚而入。
看了这本《细菌世界历险记》以后,我知道了细菌的“脾气”时好时坏,平时一定要做好个人卫生,预防坏细菌的入侵!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九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李毓佩的《数学历险记》,内容十分好看,故事情节也很精彩,里面还有许多数学题呢!
我看的这本书里共有三个大故事,有非洲历险记、数学司令牛小顿、奇奇博士这些故事都是讲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克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他们的精神十分可贵。
每个小故事里都包含着一道数学题,故事结束后便有一个试一试,一个与故事中相类似的题目让我们做,总共有四五十个题目,这些题目刚刚适合我们高年级的学生,我觉得非常符合。
李教授笔下不仅诞生了爱用解方程破案的爱克斯探长,还有数学怪物猪八猴、数学司令牛小顿、数学猴等一大批活泼可爱的人物形象。这些主人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个个都不为学数学发愁,个个都喜欢数学,个个都是数学高手,这些都是我的偶像,我也要成为这样的高手。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让我懂得了数学也有专门的书籍,数学作家也是这么厉害,数学故事也是这么引人入胜。让我在愉快阅读的过程中爱上了数学,并且树立了非常崇高的理想,我想这也是老师推荐我们读此书的目的。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二十
暑假里,亲爱的蝴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很多好图书,其中有《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22本的丛书,今天我圆满的读完了整套书。
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红色拉克姆的宝藏》,故事讲的是丁丁和阿道克船长要去海里寻找250年前的红色拉克姆的财宝,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科学家,科学家的耳朵不好用,每次丁丁问东他答西,总是答非所问的,特别搞笑。但是他制造了很多的机器,其中有鲨鱼潜水艇给丁丁帮了很大的忙,丁丁用这艘潜水艇找到了传说中的沉船。经过大家一起配合,最终找到了拉克姆的宝藏。其中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善始必善终”。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二十一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头望着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飞快,振翅强键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雕高尔果,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经历了许多危险。他养成了乐于助人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关心动物的好孩子。
哎!我太不应该这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啊!那将是一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
人对动物是关爱,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杀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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