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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一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二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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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于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准确把握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争议化解的根本要求,坚持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为主体,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采取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措施,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四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部门办公会学法。
制度。
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
领导。
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
改革。
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五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六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七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化解纠纷1769件,化解成功率98%。其中,区司法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将136名上访人员中的106人引导入诉讼途径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约达80%。
2.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有序开展。抓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学习宪法法律。通过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区级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测试、学法档案及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效实现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全覆盖,营造出国家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良好氛围。把握“关键时期”,培塑青少年法治意识。通过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狠抓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注重培树青少年法治素养自学生时代养成。依托打造阵地,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运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技术,使法律知识信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渠道,扩大普法受众人群。调动普法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格局。通过细化“四清单一办法”,充分调动各种普法资源,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年底,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和“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xx区被推荐为2020年度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县区,并以公示。
3.积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互联网+信访”,2020年受理信访件84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100%,满意率100%,参评率97.5%。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27件,其中:通过庭前调解当事人撤诉11件、败诉9件、正在审理3件,判决驳回4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诉讼率40.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八
(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以来,xx市政府及时向xx市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印发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以市政府(含办公室)名义发布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及各乡(镇)场自行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进一步做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73号),我市及时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在2020年清理基础上进一步自查清理,对需要适时修改或废止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或废止的时间做出了计划安排。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九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中共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方案》通知要求,县志办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等规定、《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方面存在:
学习不深入、对相关文件条例精神吃不透、理解不到位,学以致用不全面;
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没有站到全局高度去认识和重视,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动力不足。
二、整改情况。以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义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地位,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施政、依纪从政的理念,继续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并将以上内容列为周一集中学习内容,提升县志办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任务,加强培训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升县志办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能力。
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县志办具体业务工作中,高质量完成县志、年鉴、乡(镇)村志编修工作任务,推动县志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资金拨付、干部监督等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有力保障市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有关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一
1.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我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强化在决策前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的刚性约束。2020年共审查9项行政措施、5份行政协议、3项其他涉法行政事务。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政府及组成部门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诉讼、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法律顾问为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40余条,代理诉讼、参与行政复议案件26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近10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近200余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0份,协助处理其它涉法事务16件。乡镇(街道)及政府组成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十二
(一)及时承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到位,通过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和快递送达三种办理方式,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在重新对照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承接、事项取消、事项下放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内部梳理我市纵向清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回头看”自查,并依据纵向清单目录将有关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截至目前共有340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市公布调整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8项,其中调整8项(含1项前置审批事项)、承接市级事项3项、增列8项、取消14项、暂不进驻4项、增补1项。如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强调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将有力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思路的转变。
(二)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至今开展多评一表1件、模拟审批66件、联合勘探98次。“区域评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尚在研究、学习中;使用全市统一审批云平台,只要是并联审批事项,均可实现同步审批。实行“一表制、承诺制、一套材料、免填表、无纸化”审批改革,环保、发改、地税等单位部门事项已可实现免填表。深入探索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的人机对话运用,结合“最多跑一趟”改革,建设独立的自助服务区。目前我市行政中心服务区“进驻”了国税、地税、供电、出入境等4个业务部门的自助系统,可以办理电费缴纳、发票领取等业务。发票从打印到领取2分钟之内可以完成。此外,也可以在自助机上查阅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间等。下一步该中心将自助服务范围扩大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工商登记等。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省一张网”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380家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时年报364家、弄虚作假申报1家、场所无法联系15家,并全部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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