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的友情范文(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9 16:32:16
我和她的友情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9 16:32:16     小编:飞雪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价值,为个人定位和目标明确提供支持。写总结时要注重细节,避免遗漏重要的信息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历史名著,希望能够开阔大家的视野。

我和她的友情篇一

相传两朵花芬芳迷人,特别是一朵双花,两朵花亲密相依。我和她,就像两朵花,注定在一起是最好的朋友。

前世五百回,注定要相识相知,直到今生成了朋友。我是在一年级认识她的。

因为两个人住在托管班,午休的时候她就在我旁边,很快就认识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不喜欢午休睡觉,就拿一些书或者零食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友谊在书和零食中萌发。我们很快成为朋友,因为我们有共同的习惯和爱好。

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手拉手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快乐的圈,越转越快。突然,我的脚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平的地方。

当时我们头晕目眩,控制不住自己。我们重重地摔在地上,看着擦伤的膝盖,流着血。

第一反应几乎是。互相扶持着站了起来,来不及顾及伤口的疼痛,我们商量了一个好办法,让父母停止提问,然后粘在一起玩其他游戏。

有一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迅速恶化,看到成绩满满的悲伤,我很难过。

她利用课间时间安慰我。在她栀子花般的话语里,我的难过情绪很快平息了。

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我又找回了原来的自己。生活不能平静,朋友的陪伴让我不再孤独。

六年的小学时光转瞬即逝,单纯的友情也无法陪我走远。像莲花一样回望那段时光,珍藏在心里的永远是温暖的回忆。

我和她的友情篇二

传说中,两生花芬芳迷人,特别的是一蒂双花,两枝花亲密无间,互相依存,我和她的友情作文600字。我和她,正如两生花,命中注定要在一起成为最好的朋友,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注定了今生的相知、相遇直至成为朋友。我和她是在一年级就认识的。因为两个人住在一个托管班,并且午休时,她就在我旁边,便很快认识了,小时候午休时不喜欢睡觉,两人便带一些书籍或零食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友情便一点点在书籍和零食中萌芽。共同的习惯和爱好,我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上体育课时,我们手拉手,在操场上高兴地转圈,越转越快,突然,我的一只脚不小心踩到一个不平的地方,当时头晕目眩的.我俩,无法控制我们自己,“啪”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看着擦破了的膝盖,流着血,第一个反应,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在问对方,“摔疼了吗?”,相互扶持着站了起来,来不及顾及伤口的疼痛,我们便商量出一个使父母不再过问的好办法,然后又记吃不记打的黏在一起,又去玩其它游戏了。有一阵子,学习成绩急速退步,看到满是心酸的成绩,很难过,她便利用课间时间来安慰我,在她栀子花般的言语里,我难过的心情很快得到了安抚,接下来的考试中,我又找回了原来的我。

人生路上不可能风平浪静,朋友的陪伴让我不再孤单。小学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这样纯粹的友谊也不知道能伴我走多远?回想那一段如莲的时光,珍藏在心底的永远是暧暖的记忆。

我和她的友情篇三

“你用爱为我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只要有爱在,天空永远为你晴朗。”窗外的风刮着,吹动了日记的扉页,我又想起了她。

那是一个乌云密布的下午,黑沉沉的天空仿佛要塌下来似的,我独自行走在大街上,没有带伞,突然“轰”的一声,大雨倾盆而下,雨点重重地砸在我的头上,雨水顺着被风吹起的发丝坠下。我一路小跑着,想找个地方避雨,这时我注意到不远处有一片橙黄色的物体,在灰黑的天空下,显得格外耀眼,我急忙跑过去,那是一间小小的奶茶店,门口挤满了那些似乎没带雨伞的人,他们的眼中满是焦虑,口中还不停地抱怨着。我挤了过去,站在一边,稀里哗啦的嘈杂声不断从我身边密集的人潮中涌来,灌进我的耳朵,混合着那混浊的空气,令我似溺水般难受。

突然,我注意到身边站着一位小女孩,手中紧紧攥着一把粉红色的小伞,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她凌乱的头发坠满水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她的一对乌亮亮的大眼睛,宛若两汪澄澈的湖水,两道浓黑的眉毛,好似湖上野鸭张开的翅膀。这时,我和她的目光在空中相对接,“姐姐,你没有带伞吗?”只见她嘴角微微上扬地问道。“嗯,出来太匆忙了,忘了……”话还没说完,她把手中的伞递给我,说:“你拿去吧,我家就在附近。”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旁边有一栋居民楼,我拿过了伞,对她道谢,便匆忙进入雨的世界。

又走了几步,仿佛想起什么,转过身,对她喊道:“伞,怎么还给你?”她摇了摇头,又挥了挥手,我明白了,是不用还了。

走了几步,再次转身,她的笑在我心中荡漾开来,她的双眼充满着笑意,充满着骄傲与无限的善意,我分明感觉到,雨已经停了。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我和她的友情篇四

我和她---观《小小的我》后感今天,我与同学们一起观看了一部影片《小小的我》,看完后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与思考当中……《小小的我》讲述了一位可爱聪明的小女孩---欣欣不幸的在一场车祸中受伤,得了无法治疗病,手脚都不能行动了。但由于对知识的渴望,又在自己父母对老师的百般恳求下,欣欣终于上了学。但在学校中有遭到无数人的欺负与排斥,但欣欣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成全级的第一名。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就是欣欣对自己一位叔叔说了一段感人肺腑的一段话:“我被车撞了,撞我的那个人死了,我活不长了,活着真好,爸爸告诉我眼泪只能流一滴。”终于在欣欣的劝说下,对生活没有兴趣的叔叔,终于回心转意了。是呀,无论人受到怎样的困难,不都要坚强吗?欣欣告诉了我一个人生淡淡的哲理:人要坚强,眼泪只能流一滴。影片中还提到了一个名叫郭明的的同学,他的父亲是个贫穷的收费品的人,因为文化低,就让本来学习不好的'郭明辍学了……我们生活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中,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最后,可怜的欣欣还是死了,全校的同学都以信心为榜样,向她学习。因为他帮助的人太多太多,画家、学生、运动员、母亲……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欣欣交给我们的太多太多,我们要以她为榜样,向她学习,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

我和她的友情篇五

初次见面。

我和她认识是一个巧合。那天,天下着大雨,我们班的同学都被家长接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着急地等待着父母的到来。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爸妈没来接你吗?”我有点不安地说:“对,他们也许正在来的路上吧!”她笑了笑说:“原来是这样呀!我叫张小华,我这有两把雨衣伞,给你一把。”说着把雨伞递给我。我接过雨伞,连忙说:“谢谢,我明天还给你。”她摆摆手说:“没关系,就是一把雨伞而已,我反正有两把,这把就送给你算了,我们交个朋友吧!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互相帮助。”我感激地点了点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关系也一天也一天密切。

生日礼物。

我和她虽然不在同班,但那丝毫没有阻碍我们的关系。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会呆在一起聊天,一起打球,一起写作业。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我过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她早早地跑到我寝室给我唱生日快乐歌,还送给我一个洋娃娃。她说:“生日快乐,这个娃娃代表着我,你以后想我了,就看看这个娃娃,希望它能带给你快乐。”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现在想起来,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离别。

转眼间,小学要毕业了,那就意味我们将要离。在放假的那天,我和她整整聊了两个小时,在走的时候,她把她最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送给了我,我也把自己最心爱的护身符送给了她。她希望我像鲁滨逊一样坚强,我希望她一生健康平安。

我们从那次离别以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听同学们说,她到外地去上学了。每当想起她时,我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那大概叫思念吧!

那把雨伞,那个洋娃娃,那本书一直放在我床头柜上,我特别珍惜它们,虽然它们并不值钱,但是它们见证了我和她的友情,它们是无价的。友谊是无价的。

我和她的友情篇六

那一年,刚夏至。

他迟疑着是否要告诉她,想想还是算了,就这么暗恋着吧。

但她不知道,他已经暗恋她好几年了,尽管现在才初二。

她是班上的尖子,他的成绩也不赖,或许挺般配。

那一天,天气晴朗,他以好朋友的名义请她看了第一场电影,她平静,他心里却有小鹿乱撞。

他又伤感,因为电影散场,他怕和她也会像这样散去,他总是这样担心着,可不曾拥有,何怕失去。

他挖空心思地为她唱了首歌,《小情歌》,她无感,他伤感,只有他被歌曲的情节带去。

或许这是没表白的下场,她有了男朋友,她闺密告诉他的,他听后没反应,异常镇定,只是到了晚上,酒瓶代替了可乐,他难过,是真的难过。

他在班里变得不爱说话,因为他有了另一个世界,就是文字的世界。成绩也一落千丈,但他无所谓,因为她对他无所谓。

时间转瞬即逝,暗恋她的第五年,中考,她市重点,他中专。

毕业礼上,他喝醉了,她也醉了,但还是没有捅破那层纸,作为中专生他没勇气。

她估计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爱吧,那么卑微,那么真实。

最终还是错过了。

他后来换了一个网名,叫做歌颂者。

“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者。”

我和她的友情篇七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仿佛都十分平常。大人们每天坐车去上班,下班后又坐车回家;而我们小孩子呢,每天背着沉重的书包去上学,放学后又急冲冲赶回家写作业,每天都过着平淡而又无味的日子。但在看过一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用心去体会生活,你就会发现世界每天都在变,每天的生活都有它独到新奇的地方。这本书就是――《爸爸、妈妈、我和她》。

《爸爸、妈妈、我和她》讲述了一个温馨的家庭,家庭成员有爱思考的爸爸,不爱说话的妈妈,爱问问题的小男孩和被我称为“她”的妹妹。书中有一段情节令我十分着迷:有一天黄昏,妈妈又站在窗前看日落,我也凑了上去,日落的余晖洒落在妈妈的脸上,使妈妈显得格外美丽。妈妈突然回过头对我说:“孩子,夕阳很美丽,只要你用心去体会,你会发现美丽的夕阳每天都会有很大的变化!”

用心去体会,这句话是多么的深奥而又意味深长呀。的确,我们应该学会用心去体会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发现每一个微小的变化,才能领悟生活中的奥妙,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大家都知道阿炳吧,他是一位民间音乐家。小时候,师父带他去惠山二泉听泉水声,可他除了泉水声外,就再也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师父叹了口气,说他还小,长大才能听得见。十多年过去了,阿炳第二次来到了二泉,他在二泉边坐了下来,一边听泉水声,一边静静地回想往事。这时,阿炳听到了一些更奇妙的声音。阿炳一边听,一边拿起二胡,拉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就是经后人整理并定名为《二泉映月》的二胡曲。阿炳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名曲是用心创造出来的。

用心去体会生活,用心去体会人生,用心去体会世界,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精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我和她的友情篇八

偶尔空闲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去回想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想来想去总觉得自己是个怪人,因为总是显得和别人格格不入,我不明白是自己真的显得个性一些,还是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样的,只是因为现实的原因给自己按上了一个主流的面具。在遇到她之前,我能想像到的自己年迈以后的样貌,只能是一个不着边幅,性格古怪的怪老头,而绝不是那种慈祥和蔼,背后似乎闪着白色光芒的白胡子老爷爷。在遇到她之后,我的穿着打扮都由她接手了,她总是指着我过去的照片说,你以前穿得好土啊!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最厌恶陪老妈去逛街,那个时候逛街还不是买现成的衣服,而是去买布,然后拿到专门的裁缝店去做成衣服,每次在店里逛半天,最后有可能什么都不买,我就觉得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我是个很懒的人,不是懒得不愿意干活,而是体此刻过于注重自我内心的体验,换一种说法就是我觉得自己心里舒服就行,别人怎样看关我屁事。打个比方,我是那种买了一件衬衫穿了觉得很舒服,会去一模一样的再买一件的那种,家里人就笑话我说我两件衬衫换着穿,别人都以为你是重来不换洗的懒汉。记得小时候有一次老妈给我买了一件新衣服可我不喜欢,我宁愿穿那些旧的衣服,老妈总是唠叨说,新衣服买来不穿不是亏大了,我心里就想,如果非要我穿一件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导致一天的情绪都不好了,那才亏大了呢!

这种思想始终贯穿着我的生命,影响着我的许多决定与决定,我不明白它的来源,仿佛与生俱来,似乎物质的需求对我而言只需持续基本的生存就够了,而对精神上的渴望却从未脱离过我的视线。

我从小不爱运动,所以也不看球赛,我对各种名牌名车也不感冒,连汽车的标志都认不出几个,所以我和男生之间几乎没有共同话题,我的女人缘似乎比男人缘要好一些,这是因为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加关注内在的世界,这是我擅长的领域,可实际上,只有在她们情绪不好的时候才会想起我的存在,在她们快乐的时候,都在和别的男人约会,所以慢慢的她们叫我心灵的垃圾桶。

对于这个称呼,我本无所谓甚至喜欢这种主角,我喜欢独处远多于喜欢热闹,在高中的时候我梦想成为一名心理医生,但不管是高考的成绩还是父母的意愿,我都没能往这个方向前进,这种主角让我体验到自己的梦想,能够帮忙到别人是快乐的。

虽然说我感知到自己与生俱来的那种对于精神世界的渴望以及冥冥之中那种无法抗拒的指引与召唤,但我其实一向在压抑它以持续自己还算走在正常的边缘范围之内,我不敢放纵的任由它自由的成长,因为我已经看到了它的与众不同,我不敢完全确定它终将变成什么,我担心会有一天伤害到自己身边的亲人。

事情的转折就发生在遇见她的那一年,但是是在遇见她之前,那一年刚过完春节回到杭州,我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内心,我对自己的内心说,我不明白你究竟是什么,我不明白你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我把你锁上锁链,关上大门,死死的看守着你,但是今年我决定鼓起勇气,把你放出来,把你看个究竟,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你是一个魔鬼,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你重新锁住,甚至是以生命的代价。

那一年,我对自己说,今年我将用最大的勇气去做一个了断,我不明白结局是什么,但我明白这将影响我的一生。那一年,我找过心理医生,找过基督教的牧师,我最想的是往佛教里找找,但是不得其门而入,因为我明白那些个烧香拜佛祈求升官发财的不是我要找的东西,如果真的有因缘俱足,那一年即使我决定放下世俗生活出家为僧,我自己也一点都不会稀奇,我唯一没有想过的是,我会遇见她。

我没有想过会在那一年遇见她,她也没有想过会在那一年遇见我,我们都没有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然后就相遇了,我明白那一年我将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但不明白是这样的方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同我们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我们有年龄的差异,地域的差异以及观念的差异,但是我看到的和别人不同,那些表面的事物都是表象,我不在乎她此刻是什么样貌,我只关心她将来会变成什么样貌,我能看到她在生命中孕育出的.光,那是一颗完美的种子。

在遇见她之后,我又有幸遇见了真正的佛法,我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越是深入的学习佛法,我越是领会到因缘的奇妙,我们就像是对方的一把钥匙,帮忙对方打开了各自的一扇门,我们在相互的影响对方却又各自不同,我经常在想,如果没有遇见她,以我的性情最多也就修到罗汉果,做一个自了汉,但是她对我的影响让我的意识慢慢的向菩萨道转变,虽然此刻的我还远谈不上成就,但我已经明白内心中的它终将长成什么样貌,我也不再迷茫和害怕。

如果此刻再次让我思考关于感情与婚姻的话题,我想说的是,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的背之后自于每个人自身的不完美。我们自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我们相遇了,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藏着一把钥匙。有些人相遇了,却没找到这把钥匙,自身的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于是上天就会继续派下一个人与你相遇,直到你找到这把钥匙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为止。许多人感叹命运的不公,但我相信不公背后所隐藏的善意。

关于婚姻能否长久的问题,此刻的答案也已经与当初有所不同,我当然是期望并且愿意与她白头偕老的,但是佛祖教导我们要认识到诸行无常,我无法去排除万一的那种状况,因为当因缘和合时一切便自然而然的发生,就像我们的相遇一样,而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好当下,至于结果,我交给命运。我们总是看到现实生活中许多婚姻的闹剧,各种的互相猜忌、计较,害怕付出和受到伤害,所有的恐惧来自于对事物本身的执着而不愿意理解诸行无常的真理。

讨论这个话题就像讨论死亡一样总是会让人感到不安,但是相比于每个人必然需要应对的死亡,可能失败的婚姻只是一种可能而已,然而大家依然像忌讳死亡一样忌讳这个话题,好像谈论它就代表我已经不爱对方似的。忌讳本身只能让猜忌等各种负面的情绪在阴影中不断的滋长,而当我们拥有足够的勇气将一切展示在阳光之下时,所有的一切都将变得不再可怕乃至不可理解。我和她之间并不是没有争执,但每次争执过后我们愿意找时间再回过头来重新审视一次争执的问题,许多问题会在时光的运转中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正确的答案,我们也从中认识到了很多搞笑的真相。

我和她总是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别人也总是觉得我们是幸运的,我不明白他们是否真的比较不幸一些,还是只是因为忘了去找到那把背后隐藏的钥匙,我明白自己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很远,感谢她走进我的生命,感谢每一位与我相遇的人。

我和她的友情篇九

以爱之名,我却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伤害着她,伤害这个世上用生命在爱着我的女人。

从小到大,我总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活在大人的光环下,在成年之前,我做了一个愤怒的人,一个有个性的人,一个另类的人,但我并没有做一个聪明的人,甚至有种自己要把自己玩死的感觉-拼命的和这个世界叫板。

因为我是她的女儿,所以好像我对她所做的一切都被预先原谅了,一切也就被卑鄙的许可了。在外面,她常说我是个让她自豪的女儿,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终于可以让她放心了。在家里,她总说别人家的谁谁谁多么优秀,你再看看你。我每次的反击总是,我再怎么不好不也是你教出来的!!话说出口,每每的要面对的就是她落寞的眼神里那种我永远读不懂的东西,那种总是能让我内疚到死的眼神。大道理人人都懂,小情绪确实难以控制。

而我知道,人只有在经历了说不出的难过时,眼里才会有内容。

因为我,她一直忍受着夫妻间没有爱的生活,在我眼里,用来维系这个家庭的那微小的额度好像可以顷刻间崩塌。她是个美丽的女人,行为举止都像只优雅的猫,就是这么一个爱美的女人,可以为了我累死累活,还要在我的青春叛逆期忍耐我的无理取闹。

她从没把我当成一个雪人一样始终把我罩在玻璃罩子里养着我,但即使我没有考上重点高中,她还是满足了我的愿望买给我了一只狗。在她提出要把狗送给有时间陪伴它的人的时候,我就像失去控制的疯子一样竭斯底里的对她咆哮。最后,狗狗去世了,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她故作轻松的告诉我这个消息,可是,我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心情,我居然以为她是这么一个冷血的人。后来,还是三姨告诉我,妈妈常常一个人悄悄流泪。

她是这样考虑我的感受,她明白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就像一个内心深处不能被别人触及的伤疤,她只是想用自己自欺欺人的轻松和安慰换来我的好受。

养尊处优又任性,这么一个讨厌的我,成年之后,慢慢觉得,挡在岁月的镜头前,她的脸是那么鲜活,不容忽视。出来上大学,刚开始我就像挣脱笼子的鸟,想使劲往前飞,头也不回的逃离那个我以为我很讨厌的世界,她打电话给我,说不到两句我就不耐烦了,后来渐渐的,她不想打扰我了,忍着不敢打给我,我也只在心血来潮或者没钱花的时候才会好声好气的打给她。

可是现在,每一次和她的分别,我都有种想哭的冲动。因为从她细小的变化里,我已经慢慢感觉到她在慢慢适应没有我的生活,要学会独立的不仅是我,还有她。看到她不舍的眼神,每次和我分别的时候都眼泪巴巴的样子,我都会装作不耐烦的说你赶快走吧,我自己进去就可以了。

时光沉淀,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的世界里,我对她是吝啬的,因为我总是让她失望;可是,她又是这么慷慨,她的爱,停留在我脆弱的心里,支撑起我面对真实生活的勇气。

以后的以后,等你老到牙齿全部掉光只能喝粥的时候,我也一定熬一锅又一锅的小米粥喂你喝,那个时候,这样看着你喝粥,就是我的幸福。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

虽然要分开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携手走过六年,六年里我们有过欢笑、也有过敌视,我们发生敌视一两天后就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我们心头的寒冰融化,使我们重归于好。那股神奇的力量也许是挚友之间浓烈似酒的情谊。

小学生作文大全。

“我们以后合资买一栋别墅,好不好?”“好啊,别墅里是怎样的呢?要有一个花园,我要种薰衣草、玫瑰……”“我想种向日葵。”“要有一个露天游泳池,夏天可以在那里游泳。不过我不会游泳,你要教我哦。”“嗯。客厅要有一个超大的电视,我要在电视玩电玩,我看别人就玩超羡慕。你说地毯好还是地板好呢?”“地板吧,比较高贵。地毯很难清理的。”“地毯好,柔柔的。”……这时好像有一颗流星从天上划过。

回想起来,仿佛那就是昨天的发生。

“要分别了,我们不哭,因为你永远在我心中。”我们面对面说。

饶平师范附小六年级(6)班:孙玉彤。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一

喝了一些酒,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这段故事。情书真的没写过,也不知道该如何写。不知道要怎么去表达。人家说情书就是甜言蜜语,是追求心目中女孩子的敲门砖,至于是否会承诺话语中的那些诺言,那是后话。可能实现,可能成为永远...所以我不会写情书。

我吗?就是...至于她吧!(余婷)应该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思念已成为家常便饭,她已经成为我心中的牵挂,我对她的热情始终不减,我对她的思绪始终不变,我对她的爱意始终执着。在默默的等待中,心,已经钟情于她。那时她便是我的世界,她开心我便开心,她哭泣我便难过。

说到这里要说到老闵行这个地方,上海都市里的繁华喧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让我们的生活也许早已充斥着金钱、利益、权力,而爱情却悄然不属于我们。但是这里却是我和她相遇的地方。

还记得,太阳城的生活半年一晃就过去了,很多的时候我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来太阳城,更别说跑到老闵行来了,很多的朋也问过我很多次,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自己也给不了自己答案,也许人的一生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没办法去解释的,也许我的命在注定的,也许来这里就是为了完成那段未完待续的爱情故事吧!

和她的相遇是在一个叫做鸡公煲的饭馆里面,枯燥的生活和无谓的工作让我每天养成了一个漠然的心情,对一些人和事显得漠不关心,那天去吃饭前就听说同事说他的女朋友从来老家来,会带来一个漂亮的湖北妹子,听说很漂亮,就带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去看看。说实话,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这些年接触的女孩也有一些,可能都是过眼云烟,没怎么在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吧!写到这里算是一个铺垫吧!可能是没见到本人,听同事的表述也比较刻意,也便有了一些幻想,自己内心也有了想表现的想法。很想知道她的庐山真面目...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人,这个人在你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否就会改变你的一生。带这样的疑问,第一次相遇时候,或许就有冲动马上认识她。她的出现!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可能是陌生或是不熟悉,也许有其他的心情吧,她的眼神给人很飘忽的感觉,酒桌上做了三个男的都穿着西装也包括我自己,或许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看起来给我感觉她很安静,也不怎么说话,嗯!直溜溜的长发,染有暗黄色,梳理的比较整齐,身材吗还过的去。皮肤有点黑,安静带着一些小小的野性。说实话,第一印象还不错。也许自己都不知道可能在她出现的哪一刻就对她就有了感觉...

那时的世界,真的好静好静!也是那个时候对她也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这就是爱情!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它已静悄悄的来到了你的身边。我和她就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们相遇了。

可能是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自从第一次的见面在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影子,时常的就会想起的她的样子。也在不经意的和同事聊天的时候问起她一些事情。

也许大家早就看出了我目的,有意的`为我创造机会吧...

回想那个晚上真的难忘,也是我第一次去那个后来属于我们的小窝,男人看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可能都会腼腆吧!我也不例外,本来很会说话的我看到她的时候也变得寡言少语,有的时候会犹豫会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喜欢你了,第一次的表白都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像歌傻瓜似的,很想跑出去但又害怕失去那个机会...。爱情的小小力量是伟大的,它可以改变一切,也许我的爱情故事就是从那里一刻开始的吧!

曾听说过,爱的过程,就如品味一盏好茶。就算冲的在谈在无味,都会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这就如同每一种茶就如一段感情有它特别的精彩!让你一辈子无法忘记。

有时,刻意去找寻倒不如不经意间的相遇,比如我和她;有时,一个回眸眼神就能将一个人的心捕捉。可能在那个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心里面早就放不下了她了。

老闵行这个地方有我太多的记忆和留恋,在我的心里也许早有了一栋属于我和她自己的心灵别墅,每当我想起的时候就会去看看,可能就是传说中那一辈子的幸福吧!

让我记忆最忧心的还是丽都城那个可爱的小窝,对于哪里的一切闭起眼睛都会让我记忆犹新,似乎哪里早就是为我准备的一个家,每一段故事都是从哪里开始...就像一部部电影。有说不完的开心和欢笑。有一辈子忘不了的故事和难以忘怀的人...

每次想起来都会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每当想起这个的时候,我的心里却是难不了的一阵难过和失落。

从相遇到相爱,从开始到现在,如果能用一个词来评价我的话,我想只有那个"一念执着"能评价的彻底。有过风雨,也有过赌气分手的时候,奈何自己始终坚信爱情不是说说就而已的,坚信你属于我,坚信我和你的爱情不会是流星,所以我选择了一直坚定地等着......

想起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有欢笑,有甜蜜,有泪痕,有悲伤,有失落,有自信,有茫然,也有寂寞难耐的时候...

可能是因为对你的生活点点滴滴和过去的感情经历的关注,而让我一度难过到痛的和一种嫉妒,甚至有种麻木感觉,曾段时间我很有种呗欺骗的感觉。

说起那个时候,听到你和他的故事,你也习惯的拿我和他去比较。

有的时候能从你的和他。

爱的绽放,如同茶苦茶甜。这份爱,亦曾缠上了一个个难解的结,亦曾经历过数不尽的考验。

曾有段时间走着走着,我们都疲累不堪,远了,淡了,倦了,何处才有渡过彼岸的舟?事事惆怅,语语断肠。爱得越深,伤得越重。

因为我懂得你的心情,所以隐忍的宽容了你的一切;因为眷恋,所以犹豫;因为深爱,所以不想爱到成恨,所以我选择了理解和回头。

也许就是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生活,我养成了对你习惯和依赖,我习惯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喜欢喝了酒就你那里耍赖,也习惯了你的脾气!喜欢你对我那种每天期待我回家的感觉,更喜欢你那傻呼呼生气的样子。也许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这就是我的幸福爱情!如此的简单...

原来,爱的距离,不在于天涯海角的相隔,而在于心的咫尺天涯。或许,爱的路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现实的羁绊、纠结的矛盾,以及解释不完的误会!后来你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上海。

多少次都是因为你才去那个地方守候,多少次失落的时候,我会去那个曾经属于我们的小窝而留恋不想离开,更是因为有你才让我固执的去找寻其实很艰难的这份爱情......

佛说:由爱生恨,由爱生嗔。那时,我明白了,原来不是不爱,而是爱到了骨髓,才有了关于爱情的恩恩怨怨。原来这份爱,早已和我们如影随影,无法舍割。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二

——题记。

1996年她21岁,她抱着刚出生的我还做着少女的梦;

1998年她23岁,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日子很苦但她很幸福;

2019年她29岁,我不安分,爱闹腾,她常常动手打我;

2019年她35岁,她眉飞色舞德为我规划着未来;

2019年她36岁,我叛逆,厌学,堕落……她总是在深夜哭红双眼;

2019年她37岁,我和她牵着手,晃着臂,走遍大街小巷。

那些年里我和她吵过架,冷战过,伤害过。只因为我们是两只怕冷的刺猬,想要抱在一起取暖但又忘了身上的刺会刺痛对方。

那些年里我和她哭着,笑着,闹着,一路走过。只因为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还对世界有着美好的幻想。

记得小时候大人开玩笑地问我:“在家里你最怕谁啊,爸爸还是妈妈?”单纯的我仰着头说:“我谁都不怕,在我家我说了算!”

而现在的这些年,甚至是在以后的那些年,我会听她的话。不是怕她,只是怕她会伤心。

若是让我为她送一份礼物,会是怎样的诗句?不,不会是诗句,应该是这样简单的话语:于世人,她是无关紧要的路人甲;而于我,她却是幸福的天涯海角。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三

“她”是中山小学六年二班的一员。梳着长长的辫子;眨着大大的眼睛;嘴里还不时地哼着小曲儿。“她”是个十足的乐天派,整天都是笑眯眯的'。连眉毛也从来都是“九点一刻”,如果有一天“她”的眉毛变成了“十点十分”。那么你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最大爱好就是读书。每当读到好的地方就会高兴地“忘乎所以”。仿佛连宇宙都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她”读了一篇叫作《阳光葬礼》的文章。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竟一连几天都没睡好觉。就连做梦时,嘴中还“念念有词”呢!

不瞒你说,“她”还是个不折不扣地“小电工”呢!手机、电脑、dvd,在“她”的手中“一玩儿就转”,根本就用不着学。不信?那就给你举个例子吧!一次,“她”去姥爷家玩儿。由于天气太热,吵着闹着叫姥爷开空调。姥爷告诉“她”,空调坏了。可“她”偏不信,硬是把空调开开了。不出一会儿,只听“叭”地一声,空调自动断电了。随后,一股焦糊的味道散满全屋。姥爷看着“她”,得意地说:“怎么样?这回相信了吧?”可“她”不服气的哼了一声后,继续查找“病原菌”。最后在一个墙角边,“她”终于发现了“新大陆”。原来是因为空调的电流太强,把接线板烧糊了。要不是“她“发现的早,没准儿还会引发火灾呢!事后,大家都你一言我一语地连连称赞“她”。怎么样?够厉害吧!

聪明的小读者们,你们一定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爱笑的我,爱读书的我,聪明的我!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四

江小小这明显的就是被人骗了嘛!你有没有想过去帮她?听完隔壁小王的讲述,我有点气愤了。

江小小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平时省吃俭用,从不乱花钱。她时时控制着自己的欲望,可买可不买的一定不买。省下来的钱就攒着,攒下来干

什么

?买房子吗?看看房子的价格,她算了一下,照这个速度攒下去,大概需要20年吧。而她都快三十岁了,攒钱买房,对她来说就跟来世的

幸福

一样渺茫。她渴望通过奋斗改变她的

生活

状态,却看不到人生的希望所在。但她还是会本能的要去多加班多挣钱,本能的不敢多花一分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点钱,又总是刚好遇到必须花钱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没有财运吧。她像总也爬不出深井的青蛙,在不停地往上攀爬着,又一次次滑落到原点。

遇到小王后,和小王在一起,她感到很轻松很自在。但想到以后,她还是要继续过着这种尽量多干活多挣钱,尽量少买东西少花钱的生活,就很绝望。

这时候她又认识了阿龙。和阿龙在一起,江小小吃得好,玩得好,有房住,有钱花,她感觉进了天堂一般。这样的生活她只是在做梦的时候想过,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自然也喜欢上了能给她带来这种生活的阿龙。

和阿龙同居不久,小小就怀孕了。阿龙知道后很高兴,要她把小孩生下来。但没提结婚的事情。江小小问起,他的解释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样子,说什么他是香港的户口,在内地无法结婚登记等等,小小也弄不明白,但她觉得阿龙对她很好,现在又怀了孩子,登不登记也没什么,再怎么样,阿龙总不能对不起他自己的孩子吧。就这样,小小挺着大肚子住在阿龙租来的`房子里待产。阿龙对她的关心体贴入微,还专门请了一个保姆照顾她。

阿龙基本上每周都会来住两天,其它时间阿龙说要忙于生意,江小小也不勉强,毕竟每天这样大把花钱,她又没有上班,总得有人去挣钱吧。

可就在这每周一两天的接触中,小小还是发现了问题,几次有个异常的电话打来,阿龙都不当着她的面接,小小当面不表现出来,暗地里却找机会把那个电话号码记下来了。女人的细心、敏感、直觉和聪明在这一方面,不得不让男人佩服。

阿龙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2

未婚同居怀孕的江小小,在得知孩子的父亲阿龙还有另外的女人后,一时陷入绝望的境地。

她现在更多的是考虑肚子里的孩子。刚发现怀孕的时候,朋友们都劝她打掉,未婚生育,对自己对孩子将来都会带来很多社会压力。她也拿不定主意。就找阿龙商量。阿龙一听她怀了自己的孩子,非常高兴,对她也更加关

。她看着阿龙开心的样子,要打点孩子的话根本就说不出口。犹豫纠结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小小最后还是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

阿龙是个典型的南方人,身材瘦小,长了个娃娃脸,看起来就像一个毛头小伙。其实他比小小大十多岁,都四十出头了。可能是因为出身于酒店服务业家庭的缘故,阿龙待人特别礼貌,斯文优雅,而且和朋友在一起很大方,每次消费都是他抢着结账,从不斤斤计较,是个很招人喜欢的人。

小小发现阿龙其实很单纯很幼稚,他喜欢看儿童漫画,总是沉迷在童话的世界里。对她依赖起来像个小孩子一样,根本就不像个大她十多岁的男人。女人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除了对他关爱、心疼、信任之外,是断不会去怀疑或防备什么。

小小发现了阿龙另外的女人后质问他,他根本就没有狡辩或隐瞒的表现。而是很委屈很苦恼,把事情的经过全盘告诉了小小,那个女人是阿龙之前认识的四川打工妹,和阿龙年龄相仿,她认识阿龙后一心想要和他在一起。阿龙和她是同居关系,他们生了一个女孩。阿龙说他认识小小后,特别喜欢小小,想和小小在一起,因为怕失去小小,就没敢说他之前与人同居生有一女的事实。

小小蒙了,她该怎么办?这个四川女人的现在,也许就是她的将来。阿龙答应她会处理好和之前同居女人的问题,她将信将疑,不知道该怎么办。去医院咨询了打胎的事情,医生说胎儿月份已经很大了,打胎对母亲身体不好,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做这样的选择。看着阿龙可怜的样子,小小想这就是她的命吧,她和阿龙就这样继续着。

阿龙之前的那个女人可能也和小小是同样的想法吧,阿龙就这样生活在两个女人之间。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五

我坐在飞机的座位上,像旁边的导游一样铺开一张纸,拿起笔写了起来。

她在学习英语单词,而我只是好想在飞机上写出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一样的文字,

凉凉说这样的话就会让我写起文字来更有动力了,还真的是这样的,所以我一直在写了,我一定要写出村上春树一样的文字。

而如今我也在飞机上了,我也要开始写我自己的《挪威的森林》一样的文字了。

当我坐在从桂林飞往南京的飞机上,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挪威的森林》一样的故事,想起了我和凉凉的那些过往。是她一直喜欢我写文字,说我要是能写出村上春树一样秀丽的文字就好了,就这篇文字的标题。

我心里也在盘算着我和她,还有桂林的故事,盘算我写成我自己的《桂林的森林》。

我在那篇文字加上我对凉凉的喜欢,也许会成为一部经典的爱情小说呢。

凉凉你来当我小说的女主角吧,你温柔而清纯,那谁是另一个女主角呢?她大胆而性感。

飞机飞在云端,它正在寻找下一站,我也想到人的一生中是不是也像这飞机一样要停靠那么的站点,最后却只剩疲惫。

如果我又在机场遇到了凉凉该多好,她婷婷玉立的在我对面,她用她闪闪发光的眼睛看着我,我也多想告诉她,她真的很特别。

我写的《桂林的森林》里,山青而树木青葱浓郁甚至有些奢侈的浓密,

那里的山上有凤尾竹,有棕榈树,有芭蕉树等等太多的植物,

人们漫步那样的山间,仿佛一幅幅山水画。

因为我们游桂林的时候是坐在车上匆匆看桂林的风景,我觉得还是不够的,

我觉得只有亲自下车,只有亲自光着脚丫,走在漓江边,才能懂桂林山水的美,

我在桂林一个园林的旁边,遇到一个叫凉凉的人,她长着俏皮长长的睫毛,坐在我旁边,

她说她来自甘肃兰州,她说她自己身材不算好,

然后那也是桂林的雨季季节,听完桂林雷雨一夜以后,我再找不到她,

想找她的时候,却忘却了。

故事到此结束吗?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六

ta顽皮可爱,因此班里的同学给她取了个外号‘’小猫咪‘’。因为他很自豪,总会莫名其妙地学猫叫一声。你会不会觉得他很变态/是、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觉得的她很古怪的。

有一天晚上,他何用学出去玩不料一瞬间消失了。哈哈哈,透露一个小秘密。她正和同学玩躲猫猫呢。

这是他的特长,吹牛。就是柯南来了也找不到他。同学们都着急了,忽然他又从秘密藏地跳出来了,吓得同学们魂飞魄散。你觉得这样好吗/我觉得好的不能再好了。

最奇怪的是它的脸。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高高的鼻子下面一张樱桃似的嘴巴。一看就是一位有礼貌的小姑娘,但只要你和他相处半个小时・1他的小狐狸尾巴就露出了原形,一个天平座星际。还有ab血型,整一个字‘’迷‘’。我觉得它本身就是个迷。听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他做朋友吗/他很友善的,不是我‘’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她真的很可爱。因为她就是我。一个想和你做朋友的我呦。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七

初恋是甜蜜的,同时初恋又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有过初恋,虽然初恋的对象最终成为配偶的情况并不普遍,但这会成为一段最美好的回忆,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最深处,无法忘怀。

美丽版那时候,我暗恋着一个出色的女孩,她有着一头长长的披发,一双纯清的眼睛,更主要的是她总是有着阳光般的微笑,我喜欢坐在梯形教室的一端静静地看她的侧影。

我想我总是于不知不觉中说起了她,寝室里的男孩们都知道我对她有那么一点点意思。

但那时我很害羞,我不敢像其它男孩一样有爱就追。室友们不断地给我制造与她单独接触的机会,可我一见她就心跳得厉害。我总是这样,只要对心仪的女孩心中有爱的成份,就很难自自然然地交往。而她似乎对我的木讷并不介意,只是笑。

同桌仍是含笑,默默地把一本校刊递给我。我满怀疑惑地打开扉页,我顿时傻了,我那些情深意切的小散文,竟被编发在校刊上,并被加注了两个文题:把手伸给我,好吗?更糟糕的是那个小标题:献给一个叫琼子的女孩。琼子是她啊!

我想我是给震晕了,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惶恐,迷惑,难堪各种心态兼而有之。我想不出是谁跟我开如此的玩笑。我看了琼一眼,她正一眨不眨地看我,我的脸刹地一下全红了。我连忙低下头,害怕与她相视。

教室里很静,恍恍惚惚间我感到有人正站在我的身后,然后,有一双美丽的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我慢慢地抬起头,我看见了那双澄清的眼睛,有着鼓励,有着柔情,至今都记着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的感觉于心。

许多年后,校友相聚,我问起当年的那次恶作剧,校友都说不是自己,正在我们猜想的时候,依在我身边的琼轻轻地笑开了,说:怎么没想到是我!

看我发傻,琼无可奈何地摇头:谁让我爱上了你这么一个傻瓜。你也够傻的了,情已发展到那个地步了,却仍不敢表白,只得自己行动了。不然,我们早已错过了。

我就那么傻傻地看她,握她的手,有感激还有许多年前初次的美丽。(罗以辉)完成版“初恋是一种痛苦,初恋又是一种幸福”,不知从哪儿看来的句子,我至今仍体会深刻。

我的初恋是在大学时代,她是我的同班。由于专业的缘故,全班只有4个女生,她是最漂亮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爱上她了。也许是到了大三,我们开始小班上课。那天,我坐在她的后边,她的钢笔掉在地上了,我和她都弯下身去,我们的手碰到了一起,目光对视的一瞬间,我们像触电似地缩回了手。从那以后,我们很少说话。以后每当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笑话,全班大笑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就碰到了一起,虽然我们相距很远,但我们好像很有默契。

时光一下子过去了一年多,转眼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之间依然是那样的关系,不说话,但又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寻找对方。

事情的变化是从一次全班合照开始的,当照片出来后,同学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在这张照片上,我俩分站在最后一排的两侧,相距最远,但我们却彼此相望着。我没承认我的秘密,矢口否认,同样她也否认了。的确我们谁也没有表白什么。就这样,毕业后她分去了外地,我留在了南宁,虽然很近,我们没有联系。后来,听同学说她结婚了,我们还是没有联系。

大约过了三四年后,我去她的单位出差。临行前,我心里十分激动,一夜未眠。很快我在她的单位见到了她。她比以前白了,胖了,更漂亮了。我们相视无话,大约过了两分钟,倒是她先打破了沉默,“我们走走吧。”

“你没什么变化。”她说。

“你也是,”本来是想说她漂亮了,话到嘴边,又回去了……“听说你结婚了?”我说。

“是啊。”她回答。

“你有没有看出当时我想追你?”我终于问了多年前我一直想问的问题,“你说呢?”她笑了,我也笑了……“再见了。”我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但似乎晚了些……此事虽已过去多年,如今我也有了自己的恋人,但每每想起这段“初恋”,心情仍然不能平静。

我想说“初恋是纯洁的,又是痛苦的”,人人都会有,但多数不能成。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八

老老实实做人,行的正,知深浅、知高低。人做好了,事情往往会自然而然的成功。这就是我的经验。有私心野心也许会让一个人短期迅速发展,但是对他长远的一生肯定有害无益。还有,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深深感恩的心。

整个中学时代没有上课北京出生的孟樸在南京生活过八年,所以说话的音调带着一些江浙口音,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典型的南腔北调。

少年时代的孟樸因为突出的身高,从十三岁开始就成为体校排球队的佼佼者,“那时候全国全省经常会有好几个月的赛季,所以我们基本半天训练半天上课,几乎没有系统接受过文化课的教育。”1977年,孟樸即将高中毕业,体育成绩优秀的他,受到当时国内比较知名的体育院校的注意,纷纷发出邀请,希望孟樸能够报考他们的学校。那时候他可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和cdma无线数据、电信、新媒体有什么联系。

作为文革后第一批高考的学生,孟樸面临着国内一次报考大学的高潮,他的父母也非常重视,为他请了两名家教,一个补习物理,一个补习化学,“现在都记得很清楚,我是从分数开始补起。”整整一夏天,他都静静地蛰伏着,全身心投入到文化课的学习中,像一只孜孜不倦吞食桑叶的蚕。很快,两个补习老师就发现他在学习上的聪颖和天赋,他们对孟樸的父母说,”这个孩子非常有希望。“就这样孟樸放弃了体育,选择了工科,成为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幸运的大学生,进入北京邮电大学。从此他的人生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1982年大学毕业的孟樸留在北京当了老师,这在当时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结果。但两年以后,希望到更广阔空间发展的孟樸辞掉大学教授的职位,自费去了美国留学。这个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举动成为孟樸人生中又一次重要的分水岭。

在纽约这个商业气息非常浓厚的城市,汇聚着世界各地的语言和文化,进入到这个兼容并包的大熔炉里,年轻的孟樸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现在说起往事,他的脸上依然会隐约浮现出一闪即逝的迷茫和兴奋,”到了那里,给我思想上一个最大的震撼就是,原来我可以有那么多种选择和决定,这在国内是不可想象的。之前我人生的很多决定都由父母或组织安排。"在纽约,孟樸度过了四年清贫又充实的学生生活,“留学生都知道,超市里鸡肉最便宜,我们有本事把鸡肉做出很多花样来,离开纽约后我很多年都坚决不再碰鸡肉。”为了节省学费,孟樸一个学期居然选修了一年的课程,而且最后全部通过。

离开纽约。

1987年,纽约理工大学毕业后,孟樸却离开自己已经熟悉的城市,只身来到加州工作。“在纽约呆得时间长了,我发现生活工作的环境里接触到的更多是华人圈子,只能在徘徊在美国的边缘文化,渐渐感到自己有一种不再向前发展的惰性。自己那么努力的来到美国,却仍然没有摆脱一些东西。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了解更多的美国社会的主流文化。比如西岸,它就具有浓郁的自由创新的气息;而中西部则代表着保守与坚持。”

怀着一种强烈的渴望,孟樸来到著名的硅谷,开始进入电信行业,这也为以后进入高通公司打下基础。“美国其实是一个很奇特的国家,表面看上去,它对外来文化广博又宽容,但要想真正触及并进入到它的核心,还是会受到一种无形的排斥和压力。我的经验告诉我,一个华人如果想在这里生存下去,首先就是要有自信和自尊。不能自己看轻自己,其实很多不平等,都是自己主观意识中所强加的。美国人一般更多看重你的业绩、与团队之间的沟通交流。”

孟樸最初进入的是一家规模较小的创业型公司,“大家追求的就是把事情做好,每个人都彼此积极合作。”在那里,他一呆就是六年。从美国本土市场的销售工程师开始,到最后两年成为负责全球市场的副总裁。“在这里,并没有感觉到因为你是中国人就会有额外的压力,唯一标准就是能力。不过如果一开始就在一个大公司,各方面的机会、能力的锻炼等等肯定会少很多。”

怎样才算一个优秀的老板。

2002年,高通开始在中国组建一个新的管理团队,三月份任命原总公司coo来做中国区总裁。孟樸回忆说,“将这样一位无论从年龄、经验还是财富都不需要再工作的前辈请出山来,可见高通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他的就职演说并没有许诺要做出多么大的业绩,而是希望建立一个真正优秀的管理团队。”

而孟樸早在1987年进入电信行业时,就已经开始了解这个公司的很多情况,知道它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企业;同时他也敏锐地看到cdma在中国的巨大的发展潜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它正是应该开始起飞的时候。“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我觉得这个团队是由一些具有凝聚力的优秀人才所组成。所以我加入高通应该是天时、地利、人和。”

你是一个优秀的老板吗?

听到这个问题,孟樸略微停顿一下,然后肯定地点点头。“当然首先看你能不能完成公司的目标;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跟你共事的员工,他们能不能在你领导的团队里有好的进步。一个企业就象是一列火车,员工则是乘客;如果火车跑得快,乘客赶不上,那你只能被抛开;当员工的旅程和火车出现分差的时候,他也完全可以在搭乘别的火车。只要有一天他回过头觉得从这个老板身上学到了一些东西,那我觉得这就是优秀老板的重要标准。”

孟樸对自己的评价是性格朴实,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一个原则就是去繁就简。“职场上一般有两种人,一种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一种是把复杂事情尽量简单化。我想我属于后者。这是很多年前我受一个很好的朋友的影响,他也是一位资深的管理者,把问题简单化就是他的一贯原则。管理更多应该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

幸福不过如此。

孟樸去年刚刚搬到棕榈泉的新居。宽敞的大客厅是典型的中西合璧风格,不动声色中流露出欧洲的奢华和中国古典式的优雅。孟樸笑着说,“这全是太太的功劳,我的任务就是直接搬进来住下。”温和美丽的太太在一旁为我们端上清香扑鼻的热茶,拿出十岁的儿子在美国练跆拳道的照片,一张一张翻给我们看;正放暑假的女儿angela今年六岁,是一个漂亮、健康又自信的小姑娘,她热情地向我们展示她在学校做的各种手工小饰品、自己画的国画和一只饭后需要她按摩和遛弯儿的兔子。

说到孟樸平时的休闲爱好,倒是有些意外,不是高尔夫,不是喝茶、不是下棋,而是尽量抽时间陪着家人。看着女儿光着小脚丫在屋子里跑来跑去,“dada,dada”的缠着他,一贯内敛严谨的孟樸,脸上也不由充满温柔与爱怜,“最享受的时光就是给我的小女儿读几个故事,陪太太一起聊聊天,这应该是我enjoy的方式。”讲到这里,美丽的太太在旁边忍不住嗔怪,“他总是在工作,回到家里也会有处理不完的事情。”嘴里这么说着,望着丈夫的眼神却温柔又体贴。

“工作确实太忙,很多时候为了和美国总部联系,经常是黑白颠倒。不过我一定有个大的原则,就是一定要有时间和他们在一起。很多时候不一定要你陪他们具体做什么事情,重要的是你在他们身边。跟太太一起去shopping,陪儿子女儿一起看美国大片,我很珍惜这一切。”

人物介绍:

孟樸现任高通公司中国区总裁,同时还兼任联通-博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该合资公司是qualcomm和中国联通为共同促进基于brew的cdma无线数据应用在中国的发展而建立的。此前,他担任高通公司中国区的副总裁,负责业务拓展及公司的半导体部门在中国的工作。在加入高通公司之前,他曾担任泰康亚洲集团的首席运营官,负责公司全面的管理战略和运营计划。

美国高通公司以其cdma(码分多址)数字技术为基础,开发并提供富于创意的数字无线通信产品和服务,在2003,2004,2005连续三年蝉联财富500强公司。

来源:《星际》杂志。

我和她的友情篇十九

世界上]有比我和她的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了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空洞洞的。我和她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每天都是形影不离,谁有好吃的、好玩的都是一起分享,从不自私。

她是一个超活泼,超可爱,超开朗的女孩,永远都是用微笑看待问题,整个一阳光型女孩。她总会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来帮助我。我们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看日落,久而久之,许多大人们说我们像一对双胞胎,就因为这句话,使我们彼此都更珍惜这段友情了。一天,我和她正准备去学校时,她突然大叫一声:“我忘带红领巾了!”“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不就一块红领巾嘛,我帮你买一块就好了!”说完,便拉着她的手往小卖铺走去。放了学,我和她正往家里走时,她对我哦说:“思,你书包拉链没有拉好,我帮你。”说完,便悄悄地从口袋里拿出那块红领巾放在了我的书包里。

到家后,我们决定去我家做作业,当我放下书包,打开拉链的那一刻,我的心立刻温暖了起来,那块红领巾正整齐的放在我的书包里!看见这块红领巾,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便猛的拉起她,往外跑,说:“亲爱的颖,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哦,永远都不分开!”那一刻她的嘴角扬起了一丝微笑,此刻的夕阳是格外的美......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44251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