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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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9 16:15:11     小编:翰墨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通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回忆曾经的经历和事物。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的简练和准确。这里有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推荐给大家,欢迎阅读和交流。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一

本工程分布于吴中区东太湖沿线,茭白港泵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茭白港上,茭白港泵闸轴线与大堤的斜交角度为35.24度。茭白港泵闸包括一座排涝泵站和一座套闸。泵站与套闸并列布置,泵站布置在北侧,套闸布置在南侧。泵站安装4台立式轴流泵,单泵流量2m/s,采用单列布置,总流量8m/s。泵站工程由主泵房、安装间、进出水池、海漫、翼墙等组成。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河海漫及防冲槽、外河连接段、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泵站侧设管理区,包括管理楼和副厂房等,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

南渡水港套闸位于与太湖交汇的南渡水港上。南渡水港为等外级航道,根据规划,套闸按原规模拆建,内外闸首净宽均为6m,闸室尺寸(宽×长)为15m×19m。套闸主要由内外闸首及门库、闸室、内外闸首镇静段及消力池、内外河翼墙等部分组成,在内外闸首各设一处管理区。内外闸首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式结构,顺水流方向长均为15m,套闸工作闸门采用横拉门。

2.水文气象、地质。

本工程所在区域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69mm,历年最大年降雨量为1535.2mm。多年平均气温16.8℃,多年平均日照为1994.5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20天,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822.2mm。

3、工程地质。

通过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主要地层为粉质粘性土等。

二、水力和暴雨强度计算。

由于本工程持续时间约为12个月,茭白港与南渡水港都需进行断航围堰施工,围堰上下游的河道均可排水,施工时主要考虑的是施工范围内的积水、降水排除。

三、排水机具的选择。

根据排水量和扬程的要求,茭白港选择采用2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外加3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3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正常情况下使用1台6寸口径、22kw功率的浮筒泵、2个4寸口径、3kw功率水泵、2个2寸口径、1.5kw功率水泵进行排水台进行排水,另外各准备1台备用。因南渡水港水下部分工程工期与茭白港错开,南渡水港施工时排水机具将按照需要进行增加。

四、排水时间、用电量和人工估算(单个套闸计算)。

3、中到大暴雨天气:按每天抽水24小时,日用电量为(1x22+2x3+2x1.5)x24=724kw,人工7工日(抽水5,巡查2)。

五、其他事项。

1、施工进场阶段要注意利用原有的河道和鱼塘,按照有利于排水的原则,按照当地的地势建立相对完整的排水沟网,以协助上游水流的排放。

2、围堰构筑阶段注意采用自然排水和机械排水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除渍水,并且确保排水量大于渍水可能发生的最大峰值。

3、为防止突发险情,我方将准备专用大功率排水泵和相关设备,确保24小时排水畅通。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二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恶劣天气工作,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恶劣天气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组长:项目经理朱家华。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戴锦权、技术负责人周丰平。

成员:项目部安全办公室张华、质安员蔡宝斌、施工员张建虎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恶劣天气影响: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恶劣天气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恶劣天气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恶劣天气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4、恶劣天气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气象台发布恶劣天气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恶劣天气工作。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三

建立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恶劣天气抢险应急队员。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恶劣天气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四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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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防止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1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企业一把手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组成。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抢险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8)工程抢险交通车辆3台。

(9)吊装、推土设备各两台。

4.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六

本程序对饭店内发生火灾、防汛、电梯困人、停水、停煤气、煤气泄漏、停电、触电、漏水、停蒸汽等紧急情况时,工程部采取的应急措施予以表述,为了规范应急事件的应对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1在工程部管辖范围内的各机房或工作区域发生火灾,发现人员应根据火势大小,尽最大努力灭火,扑救不及的要及时向保安部报警。

2.2饭店内其它区域火灾发生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切断火区电源,根据情况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抢险救灾。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火灾扑救系统维护的技术人员应立即赶赴中控室协助饭店扑救总指挥开展工作,水暖组值班人员立即在消防泵房就位,按照饭店扑救总指挥的指令开启扑救系统。

2.3工程部应设值班管理人员坚守岗位,随时指挥调动各班组人员到达现尝抢救物资,并在出现险情时组织人员撤离。

2.4工程部各岗位或未受火灾危害的要害部位如: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配电室、电梯机房、等机房值班人员都要根据需要迅速就位,随时关停设备。

2.5对店内容易发生火警的部位根据不同季节加强巡视检查。

3.1.工程部值班管理人员、水暖值班人员应熟知饭店内的各种防汛设施和防汛设备的操作,每年定期由主管与水暖领班对各有关岗位进行专门培训。

3.2水暖、强电组须根据工程部年度保养计划,定期对各类防汛设备进行保养、检验、试运行,保持防汛设备在防汛期处于良好投入状态。

3.3水暖值班人员在防汛期应加强对防汛设备的巡视,随时注意雨情的大小变化和各排污泵的工作情况。

3.4当雨量大,防汛排水有困难时,工程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做出恰当决策。

4电梯困人解救方法。

4.1.当电梯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困于电梯内时,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采取应急措施盘动电梯解救被困人员。

4.2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乘客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以免发生危险。

4.3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4.4盘动电梯应遵守就近原则,选择上或下行至最近楼层。

4.5完成上述操作后,必须恢复制动装置后,方可用电梯外门钥匙在该层打开电梯内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4.6盘动电梯放人时,操作人员必须小心缓慢松开制动装置,防止电梯轿厢由失重加速造成失控发生危险。

5给排水系统故障应急程序。

5.3对于外网停水由综合水暖组值班员及时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原因和恢复时间,据此上报工程部经理提出并实施限量、限区域供水方案,尽量保证营业需要,由工程部及时通知各部门供水具体方案;由于突发原因造成的停水参照第9条漏水应急预案进行。

5.4综合水暖值班员及时检查蓄水池水位;

5.5综合水暖值班员必要时关停供水泵;

5.6保持与工程部值班人员的联系;

5.7综合水暖值班员在岗位待命;

5.8供水系统正常后,由综合水暖值班员通知服务中心、餐饮部、大堂副理,说明供水正常,由各服务单位做好供水的善后工作。

6停煤气、煤气泄漏(污染)控制程序。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煤气泄漏及管路停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气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3供气正常后由综合水暖组通知用气部门,由用气部门做好供气的检查善后工作。

由于供气管路、用气设备出现故障,发生漏气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4煤气报警程序。

监控室保安员---保安部----工程部值班人员---饭店值班经理。

6.5北门警卫室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控制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的一切火源(包括明火、吸烟、电器火花、车辆启动等),禁止车辆通行,待接到撤除警戒命令后恢复通行。

6.6工程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奔赴现场,进入泄漏区域迅速判明设备的泄漏点。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止漏和排放。若情况严重,要立即采取停气措施,由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向店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抢修。

6.7保安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往现场,协助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室内外情况,排除各种可能引爆的条件,布置安全措施。

6.8饭店值班经理接到煤气报警通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视情况组织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如情况严重,需向上级汇报处理。

6.9排险后由工程部负责向饭店领导写出事故报告(事故原因、责任人、采取的措施、有无损失等)。

7.1外网计划停电。

7.1.1领班确定停电时间及区域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批示。

7.1.2领导批示后,文员根据批示下发停电通知。

7.1.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7.1.4停电前领班再次通知重要部位:服务中心、前台部、保安部、餐饮部、娱乐部、中控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

7.1.5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7.1.6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7.1.7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7.1.8如两路高压均停电可启动发电机。

7.2正常送电。

7.2.1高压倒闸完毕检查正常后,

7.2.2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7.2.3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7.2.5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7.2.6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7.2.7正常倒闸完毕。

7.2.8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7.2.9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6分钟左右。

7.3.1.非正常停电(高压突然停电、供电局线路故障急需马上停电、自身线路故障引起跳闸)。

(1)突然停电或接到紧急停电通知核实后,

(2)接到通知人员马上向领班或主管或经理汇报。

(3)当值主管、领班及时赶到配电室,所有在店电工马上赶到配电室待命。

(4)配电室当值人员做好倒闸准备工作。

(5)检查高压供电情况及各主进开关状态。

(6)如双路高压正常低压主进跳闸可由1.3条款执行。

(7)如双路高压均停电可进入“发电机供电应急预案”。

(8)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9)分断低压负荷开关同时,检查各负荷开关是否有跳闸现象,如有通知在场人员并记住标牌。

(10)进入倒闸程序。

(11)送1#、2#主变压器检查正常后,

(12)合低压主进空开4#(12#)检查正常后,

(14)检查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电压、电流、指示灯、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

常。

(15)询问检查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

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16)倒闸完毕。

(17)领班及倒闸操作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字。

(18)停电倒闸全过程需13分钟左右完成。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停电时间约在。

6分钟左右。

7.4.1.启动发电机。

(1)确认双路高压停电。

(2)分断低压主进开关及分路负荷开关。

(3)配电室值班人员(一人除外)其中一人去发电机房,将排风机打开,手动或自动启动发电机。

(4)检查发电机油压、油位、水温、电池电压、输出电压电流是否正常,并作记录。

(5)配电室值班人员按照先送面客区域照明动力,其次送非面客区域照明的原则送电并观察各路负荷电流是否正常。

(6)发电机房人员注意观察发电机各项指标的变化,每30分钟做记录一次。

(7)配电室人员对各路负荷加强巡查,及时观察高压是否正常送电。

7.4.2高压正常供电,停止发电机供电。

(1)配电室值班人员确认高压正常供电后,

(2)领班通知重要部位: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电脑机房、视听机房、电话机房、水暖组、大堂福理停止发电机供电改由外网供电的时间。

(3)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倒闸程序。

(4)分断低压负荷原则:首先分断非面客区动力空调电源,其次分断非面客区照明,再次分断面客区动力照明。

(5)进入高压倒闸程序。

(6)配电室值班人员通知发电机房人员发电机停止供电。

7.4.3发电机停机后,

(1).检查发电机组各紧固件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油箱内是否需要加油。

(2)各处检查正常后,做好记录,打扫卫生。

(3)停机10分钟后将排风扇关闭,并锁好门。

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8.1脱离电源的方法:(低压)。

8.1.1拉闸断电:触电附近地点有电源开关或插销的,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拨下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拉线开关、平开关等只能控制一根线,有可能只切断了零线,而不能断开电源。

8.1.2切断电源线:如果触电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销,则可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锯、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应做到一相一相切断,在切断护套线时,应防止短路弧光电流伤人。

8.1.3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搭落在触电人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护工具,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8.2脱离高压电源的方法:(高压)。

8.2.1拉闸停电: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马上拉开断路器。高压配电室外触电,则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紧急停电,值班人员停电后,立即向上级报告。

8.2.2短路法: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并且要二次以上。

8.3脱离跨步电压的方法:

遇到跨步电压时,可按上面的方法断开电源,或者救护人穿绝缘鞋或单脚着地跑到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他拖或躺在等电位地面上(即身体躺成与触电半径垂直位置),即可就地静养或抢救。

8.4脱离电源的注意事项:

8.4.1救护者一定要判明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在切除电源前不得与触电人裸露接触(跨步电压触电除外)。

8.4.2在触电人脱离电源的同时,要防止二次摔伤事故,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人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伤头部。

8.4.3如果是夜间抢救,要及时解决临时照明,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8.5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8.5.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8.5.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8.5.3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b口对口(鼻)人口呼吸c胸外挤压(人工循环)。

8.5.4需要抢救世主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漏水事故,减少漏水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漏水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1漏水事故是指饭店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生活冷热水系统、喷淋消防系统、雨水系统等因管道损坏造成的大面积、突发性漏水事故。

9.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报修后应立即通知水暖维修人员赶到漏水现场,并通知综合水暖领班及工程部总值班。

9.3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关闭相应阀门,漏水管道无法关闭控制阀门或没有控制阀门的,维修人员应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尽量减少漏水量。

9.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在接到漏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漏水现场,指挥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水无法控制需系统泄水的,由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经理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对相应系统进行泄水,并通知可能影响的部门。

9.5漏水事故危及用电安全的,维修人员应立即通知强电组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电力事故。

9.6漏水被控制后,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漏水部位,尽快恢复供水。

9.7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事故的部位进行检查。

由于外网原因或工程部计划性、应急性维修的停蒸汽故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0.3对于较长时间的外网停汽,由工程部开启电锅炉对洗衣房供汽,对客房供应热水,具体方案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白天8点至19点供应洗衣房蒸汽,20点至次日7时按实际需要供应中区或高区客房热水,除洗衣房和客房外,其它部门应停止使用热水以保证应急经营使用。

11空气(污染)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空气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及由饭店引起,其它区域)发现如流感、军团病等空气传播疾病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1.4空调风机停止送风后,开启相关门窗,尽量采取自然通风,以保证新风量和保持良好室内环境。

11.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12水源中毒(污染)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水源污染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制订本预案。

饭店区域内发现由于水源引起的中毒情况后,工程部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饭店医务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12.1迅速查找中毒原因和供水源头,停止相关区域的供水;

12.3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重新蓄水,对水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供水;

12.4检查供水管道内的水质,正常后方可供水使用。

12.5查找原因,对其它可能出现区域进行检查和处理,做出处理报告。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3.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13.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13.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13.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13.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13.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13.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13.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14记录。

相关事故处理过程总结报告。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七

1.

总则。

1.1。

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

1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

)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

)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

)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

)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4.2。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水利部及其所属流域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代建机构,下同)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3。

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水利部予以协调和指导,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4.4。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水利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2.2。

2.

2.3。

水利部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

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

成员: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京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名先后递补)。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

2

3

4

5

6

)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3.2。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其组成如下:

主任:建设与管理司司长;

副主任:人事劳动教育司副司长、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分管水利工程建设);

联络员:建设与管理司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1

2

3

)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4

5

)承办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6

2.3.3。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工作组(以下统称为“工作组”),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工作组的具体设置,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关专家从水利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择,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各工作组在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援和技术支撑,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专家技术组:根据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集和组织安全、施工、监理、设计、科研等相关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2

)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关事件,详细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4。

流域机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水利部流域机构应当制定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流域机构的职责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需经水利部核准并抄送流域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下同)。

2.5。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应急预案报水利部及所在流域机构备案。

2.6。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

1

2

3

4

5

)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6

)配合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7

)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

)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9

)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10。

)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7。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7.1。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7.2。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3。

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4。

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2.8。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

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2.3。

4.

应急响应。

4.1。

i

ii。

iii。

iv。

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

i

级、

ii。

级、

iii。

级、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0。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100。

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4.1.2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上、

5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4.1.4iv。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事故分级将适时做出调整。

4.2。

4.2.1。

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

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或副指挥长(水利部办公厅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

i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司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2.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和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的工作。

启动。

i

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i。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3。

事故报告。

4.3.1。

事故报告程序。

1

4

小时。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夜间和节假日向水利部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室归口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2

3

)对于水利部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应当报告有关流域机构。

4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水利部报告。

4.3.2。

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

2

3

)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2

)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

2

)事故原因分析;

3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

)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5

)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3.3。

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2。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5。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

新闻报道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国务院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

善后处置。

5.2.1。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1。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

)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

)事故结论;

7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

10。

)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5.3.4。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5。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它参建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5.3.6。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方式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备案。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编印分送各有关单位,需要上报的,报有关部门备案。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6.1.2。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

24。

小时正常畅通。

6.1.3。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动通讯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

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

)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

)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

)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

)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

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整合水利工程建设各级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6.3.2。

各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应急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的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

6.3.3。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

)本应急预案及相关信息公布范围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

)项目法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公布至工程各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6.4.2。

培训。

1

)水利部负责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各类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

)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4.3。

演练。

1

2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必要时邀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3

)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

监督检查。

6.5.1。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对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协调。

6.5.2。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项目法人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5.3。

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实施应急预案进行督促检查。

6.5.4。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本预案报国务院并抄送有关部门,由水利部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

7.1.2。

适时对本预案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有关部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并视评审结果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完善或修订。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1.3。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制定及其更新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4。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水利部及时组织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7.2.2。

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

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水利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系人:赵东晓。

;李富根。

传真: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八

一.目的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对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预防措施。

3.制定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对应: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3求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4.3车间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撤离。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九

2009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危险性分析、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d.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答案:c。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十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程序,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出现的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务会成员及各班主任。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一10分钟)向校长报告,经请示后及时向教育、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1、学校在举行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前必须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2、在没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绝不允许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游,在举行大型活动时不允许盲目地模仿影视人物的危险动做作为活动项目。

3、在集体外出、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故,必须迅速把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将事故信息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由校长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4、身先士卒,指导在场人员及时抢救,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

5、调派人员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同时向120报警,请求援助救护伤员。

6、及时向11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请求其他部门支援。

7、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报材料,反思事故发生隐患。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图: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直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事故现场抢险组

事故现场救护组

事故现场保护组

事故现场通讯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直属项目部应急救援程序图:

应急救援机构

相邻可依托力量

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求援

救助

求救

救助

指令

上报

报告

报告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直属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指令

事故现场

救助

求援

启动

各应急小组

相邻可依托力量

救助

分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程序图:

应急救援机构

相邻可依托力量

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救助

求援

求救

救助

指令

上报

分公司安全

领导小组

报告

报告

报告

项目部安全

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指令

指令

事故现场

救助

求援

启动

各应急小组

相邻可依托力量

救助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一)、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坍塌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

副组长:蔡

组员:蔡法

b、坍塌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安全员古荣根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坍塌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管理。

2、应急响应

(1)、防坍塌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吴超旬担任组长,

严成法、胡明树、蔡春、张兴洋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其他人员做协助工作。

(2)、发生坍塌事故后,由吴超旬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严成法,由严成法拨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还应安排专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次生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

(3)、如果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架子班组长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并防止其他架子的倒塌,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抢救被砸人员。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二)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倾覆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蔡春

组员:吴超洋

b、倾覆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倾覆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吴超旬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倾覆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1)、如果有塔吊倾覆事故发生,首先由旁观者在现场高呼,提醒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由吴超旬负责拨打应急救护电话“120”,通知有关部门和附近医院,到现场救护,现场总指挥由蔡春担当,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施工员亲自带领有关班组长及,分别对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如有重伤人员由专人负责送外救护,电气应先切断相关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门卫值勤人员在大门口迎接救护车辆及人员。

(2)、其他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对现场清理,抬运物品,及时抢救被砸人员或被压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重伤程度,如有轻伤人员可采取简易现场救护工作,如包扎、止血等措施,以免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3)、如有脚手架倾覆事故发生,按小组预先分工,各负其责。架子班组长应组织所有架子工,立即拆除相关脚手架,其他人员应协助清理有关材料,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方便救护车辆出入,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降到最低。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三)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

组员:吴兴洋

b、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安全员严成法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1)、防物体打击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蔡春担任组长,吴超旬、胡明树、李萍、严成法、蔡洪、张兴洋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其他人员协助施工员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蔡春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严成法,由严成法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工作,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四)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春

组员:吴兴洋。

b、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安全员严成法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1)、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蔡春担任组长,吴超旬、胡明树、李萍、严成法、蔡洪、张兴洋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有理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其他人员做协助工作。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蔡春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严成法,由严成法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水、电工协助送外抢救工作,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五)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触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春

组员:吴超兴洋

b、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安全员严成法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触电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

b、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b、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c、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b、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c、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a、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对其严密观察。

b、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c、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d、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e、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f、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是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够决定停止抢救。

(六)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a、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蔡

组员:吴洋

b、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a、安全员严成法负责主持、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b、项目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李明打电话“120”给急救叫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张海生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请求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急救:122

项目部应急电话:xxxxxxxx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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