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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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9 15:48:13     小编: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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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一

2018年,学院党委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抓实抓好,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018年度共选拔任用中层处级干部4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完成干部提任考察与试用期满考察13人次。截止2018年12月,全校中层领导干部共102人,其中正处52人,副处50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72人,占全体处级干部的70.6%,具有副高以上职称68人,占全体处级干部的66.7%。少数民族干部1人,女干部21人,党外干部17人(含双党干部1人)。干部平均年龄48.3岁,45岁及以下的干部36人。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注重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

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业绩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注重群众公认。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群众公认度高的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2)坚守规章制度,保证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2016年省委对学校的巡视要求,制定出台了《xx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委[2016]110号)。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重点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能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各层次、各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最后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实行考察预告、人事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

(3)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之下。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营造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

三、干部考核管理情况。

(1)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发现与处置,及时提醒谈话、函询诫勉。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出国(境)、重大事项、婚丧嫁娶等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了《xx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院党委[2018]64号),全年发出函询2份。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名随机抽查和5名重点核实对象,均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2)健全干部考评机制,客观评价干部。

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对不同职位领导干部实行分类考核,强化日常考核,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逐步简历起突出目标导向、注重过程管理、分层分类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2018年,对在驻村扶贫中表现优异的刘良宏、吴孔宝两位同志予以提拔使用;对在2015-2017任期考核和2017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的檀明同志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岗位提拔到主任岗位。

四、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1)加大干部培训、挂职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成长规律,组织干部分类培训,建立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体系。

2018年全年协助落实1名厅级干部赴浦东干部学院学习,2名厅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加强高校思政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选派43名干部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其中处级36名,科级7名;落实48名正处级干部参加全省高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完成51名副处级干部、83名科级干部、97名党支部书记、党内信息统计员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轮训。组织39名党务干部赴金寨干部学院参加党性专题教育。选派3名干部到市委党校等进行培训。完成了240名干部、教师参加《高校依法治校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

全年选派2名同志到省妇联、广德县挂职锻炼,选派1名干部担任xx市非公党建指导员,派出2名干部到省纪委帮助工作。目前有4名干部在宿州市泗县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工作队成员。

(2)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将后备干部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结合学校实际,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结合,人数合理、动态管理的后备干部,采取理论学习、挂职锻炼、轮岗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能力素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对干部的引导与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梯队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的监督、评价机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围绕学校发展需求开展培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将能力培养贯穿始终,分层分类做好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加快干部知识和能力更新,优化素质结构。

二是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中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坚持组织掌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起用的原则,继续抓好年轻干部党性教育和基层锻炼、艰难险重工作锻炼和轮岗交流等工作。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是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深入做好提醒和谈心谈话等工作,对干部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切实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加强组织、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的统合运用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探索定量与定性结核,优化个体考核与单位考核联动的干部考核机制。

去年以来,县委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完善选任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选任关口,扩大选任民主,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年共调整干部xx人次(新设立党组、党工委任命xx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副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交流干部xx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xx人。

一、树好用人导向,严格选任标准,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

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紧紧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突出德才兼备,选用信念坚定的干部。坚持把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在关键时刻看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看担当,深入了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四方面的具体表现。同时,充分运用信访反映、经责审计、个人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网络舆情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从正反两个方面印证干部的一贯表现,努力把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二是突出群众口碑,选用为民服务的干部。坚持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既看重民意基础,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积极为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甘于奉献的老黄牛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今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中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xx人,有工业园区、扶贫、生态环保等一线工作经历的xx人。三是突出关键表现,选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坚持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关键时刻检验干部的责任担当,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稳定、扶贫攻坚等岗位挂职锻炼、成长成才。建立了新任职干部到信访一线挂职锻炼机制,选派xx名优秀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xx名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选派x名乡镇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

二、紧扣关键环节,扩大选任民主,干部选任水平不断提升。

县委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干部选任过程中,刚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一是严把动议提名关。在干部调整前都要到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调研,全面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根据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确定调整方向和原则,提出初步建议,拟定调整交流职位和职数,提交县委干部人事酝酿小组进行协商讨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坚持做到四核准四暂缓,即:核准干部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不清楚的暂缓提名;核准政治品行和廉政状况,有不好表现和不良记录的暂缓提名;核准班子功能结构需求,不符合配备要求的暂缓提名;核准工作表现,实绩不佳、口碑不好的暂缓提名。二是严把考察考核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程序,严明纪律规矩。干部考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听取各方的反映和意见,将征求意见范围扩大到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空间上拓展考察范围,不仅考察八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社交等情况,在现单位工作不足一年的,将考察范围延伸到原工作单位;内容上不仅考察工作实绩,还重点了解品质、品行、作风、廉政等情况。三是严把程序步骤关。从动议到任职所有程序和环节,坚持依次推进、顺序不变、程序不少,并对每个程序步骤和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做到了该上报审批的及时上报,该按规矩办的决不搞变通。建立选人用人放下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有实名举报且线索清楚的,一经发现,不管走到哪个环节,都坚决放下。今年,有xx名干部在考察或公示中被取消任用。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坚持一人一表,一批一册,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实时记载、全程监控,努力实现全程纪实的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追究作用。

三、深化人事改革,严爱并济管理,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激发。

县委从完善考核制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干部管理等工作入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一是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xx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业绩2018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特点,建立了工作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换届后的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运行情况考核调研。同时,建立新任干部跟踪考核机制,对跟踪考核中发现存在不守纪律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公认度不高、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的干部,视其情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免职等处理。二是建立为官不为惩戒机制。制定了《xx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种情形,规定了操作规程,综合运用组织巡查、纪检监督、信访反映等手段,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年内,对xx名在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中慢作为的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三是健全后备干部储备体系。根据全县干部队伍实际,以年轻后备干部墩苗计划和育苗工程为载体,集中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了推荐选拔,新补充年轻后备干部xx名。通过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促使正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65后向75后转变,副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70后向80后转变。四是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完善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职责分工、考核管理、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县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并通过协助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开展综合调查研究、参与中心工作督查、担任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有效地激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活力。

四、延伸监督触角,加大监督检查,管理监督堤坝进一步夯实。

县委认真落实中央从严管党、从严治吏要求,突出教育、管理、监督、问责等重点环节,坚持一切从严,切实规范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一是事前预防注重规范化。以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为重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用人权、管财权、审批权和决策权的监督。开展干部任前谈话、任职承诺和廉政法规考试,从源头上增强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二是日常监督注重经常化。充分运用民意调查、个别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方式,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作用,畅通干部监督渠道,重视人大代表评议意见和政协委员视察意见,注重发挥好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广泛掌握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坚持不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有反映的干部早打招呼,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事后追责注重制度化。严格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考核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年内共对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审计。完善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县委组织部先后对xx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2018年,县委坚持把严实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整个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成效显著,社会反响普遍较好。这是市委组织部精心指导、县上四套班子通力配合、各乡镇、部门单位大力支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取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深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创新工作步子还不大、力度还不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仍不尽合理。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落实从严管理要求的措施还不够严格,办法还不够有力。三是领导干部的理念、能力、作风,与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真正让肯干事的受尊敬、让能干事的有舞台、让干成事的有位置,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二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标准,改进干部识别考察方法,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严肃干部选任纪律,抓好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完善选用机制,努力识真用准好干部。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以理论武装为重点的干部教育培训,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近年来,市xx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9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201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9年3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1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1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筑组通[20xx]201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在我代表委党委向大家报告20xx年度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大家评议。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市生态文明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都是在编制职数限额内,且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进行的,没有超编超职或违规配备干部。一年来,根据工作需要共提拔干部12人名,其中:机关中层干部6名、委属事业单位4名、企业2名;交流干部16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6名、10一般干部名;跨部门竞争上岗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选派挂职锻炼干部12名(挂帮干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群工中心服务窗口各4名);推荐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30名。

二、主要做法。

(一)以强化学习宣传为抓手,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条例》是贯彻执行《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委党委始终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条例》的认识,增强对《条例》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坚持把《条例》纳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纳入委属单位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从而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密的程序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本保证。在贯彻执行《条例》上,委党委始终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未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多数人不同意推荐的不考察,多数人不赞同提拔的不上会,全面推行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考察结果集体通报,实行党委会票决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以坚持群众公认为准则,不断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干部群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的具体体现,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准干部用好干部的重要前提。在实际工作中,委党委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扩大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职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职工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职工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职工了解、民主测评结果适时适度向职工公开,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四)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

(五)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委党委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述职述廉、亮牌警告、诫勉、谈话打招呼、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市生态文明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委党委作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并将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三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四条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须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在岗职工并签署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

(六)现任职的中层干部经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且符合续任或提拔任用条件的。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副职晋升为正职,须有2年(含)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

(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的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0周岁;

(三)临床、医技业务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

(四)科室(病区)护士长的任职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工作五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任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岗位中的医务科、科教科、医患关系办、质控办、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条件,比照临床、医技业务科室岗位负责人执行。

第九条聘任或任命在医院院办、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第十条担任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相应资格、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的护士长及以上中层任职工作经历,支部副书记须有5年以上的工龄。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要分别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

第十一条动议。

(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岗、补岗、调岗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汇报。

(二)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委会建议,审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三)人事科按照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就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定初步建议方案。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不同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院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换届或出现干部岗位空缺时,院内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关系者,原则上在任者和新任者均要进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前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并公示资格审查名单。

3、竞聘上岗:竞聘演讲和答辩。

(1)竞聘演讲人员包括续聘中干岗位形成竞争者,新竞聘人员。

(2)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思路和保障措施(竞聘护士长人员,根据本人现所在科室的情况演讲)。

4、民主测评和推荐:在竞聘演讲会上,参会人员(中层以。

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对每位竞聘演讲人员进行测评和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

的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演讲答辩测评结果与平时考。

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防。

止简单以票或以分取人。新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按岗位职数与竞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考察程序。

1、由总支、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考察。

2、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考察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3、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为:

(1)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4、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人和考察时间。

5、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签字负责。

第十五条意见征询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在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对考察对象作意见征询。

1、向医院监察室与纪检委员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在廉洁执业、法纪遵从、道德谨守方面等是否存在问题。

2、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三年来是否存在患者投诉、群众投诉,医患办需将相应情况如实书面回复。

3、向医院计生办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违反计生政策等行为。

4、人事科汇总相应意见征询的反馈并与书面考察材料一起汇总。

第十六条讨论、决定、公示。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党政联席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原则上必须。

全部成员到会,超过2名(含2名)未到会情况不讨论干部任免事务。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3、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分管人事的院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以及意见征询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超过党委会会议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拟任免人选,任免前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5、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任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6、在竞聘和考察中,岗位无合适人选的,由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七条聘任。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和行政予以聘任,聘期3年。

2、实行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谈话。

3、所有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予续聘,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如竞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空岗,可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竞聘人员可竞聘正副职岗位,新提拔人员均为副职(正职空缺时,可主持工作)。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需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并具备正职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本着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降职或不予聘任使用。

(一)中层干部任职实行聘任制,每聘期为一届,每届期为3年,定期换届。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交流的,或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或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行政、后勤、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当轮岗。

3、在组织、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基建、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2届(6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四)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组织领导。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考核材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22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22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22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进取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对市xx局党组2020年度选人用人工作。

总结。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我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x个;

现实有干部职工x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x人。x核定事业编制x个,正科级领导职数x个,副科级领导职数x个,现实有干部x人。

二、主要做法。

2020年,我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x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选人用人,以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真正使想干事的有平台,能干事的有机会,干成事的有地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一)加强选人用人法规学习宣传。

一是及时通过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全面深刻理解、把握中央、省委、市委选人用人相关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规范选人、科学用人。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中心组、职工大会、参加专题培训等形式,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明确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高选人用人思想认识,营造选人用人良好风气。

(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一一落实,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

(三)加大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落实。

结合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一是针对“程序不严密”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完善《党组内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机制和作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针对“资料不严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完整地记录党组会选人用人主要内容,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杜绝随意取舍。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对干部档案开展专审“回头看”,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审查、规范填写,及时将选人用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三是针对“信息不准确”问题整改。已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和x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中人员基本信息。下一步将重点对调入调出、职务变动人员信息及时变动、更新,确保实名制系统与实际信息相符。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是新时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对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选人用人法规和条例,着眼工业强市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整治,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切实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业经济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管理监督机制、激励保障机制,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的重点管理。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作用,完善举报受理和查处机制。

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项目大会战”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这个会是我们春节后召开的第x个全市性的工作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吹响“项目大会战”的号角,打造营商环境的高地,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我再从两方面作个强调:

第一个方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调四点。

别人能干好的,我们xx同样能干好。我们一定要顶住这口气,劲可鼓不可泄,势可造不可衰,要有追赶的劲头,要有反超的决心,不夺目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二要发精准之力。所谓精准,就是要抓具体求深入,抓细致求实效。优化营商环境尤其不能浮在面上、流于形式,要一个一个问题找准,一个一个问题分析,一个一个问题解决。

要刀刃向内找问题。每个单位都要勇于向自己开刀,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找出来,千万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给自己找麻烦”的心态,搞蜻蜓点水、敷衍了事。

要拓宽渠道找问题。通过企业反映、电话投诉、电视问政、走访调查,以及监督员、帮扶员和第三方反馈等多种渠道,收集存在的问题。

要对照标准找问题。认真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xx个一级指标、xx个二级指标,一样一样找,看看我们差在哪里、弱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营商办牵头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督促整改落实,不整改到位坚决不放过。

三要用创新之法。遇到问题,要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

遇到矛盾,要想新招而不是循惯例;

遇到阻力,要找办法而不是找理由。

四要务实干之功。现在,有些干部激情不足、活力不够、担当不力,“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在一些干部身上时有体现,“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仍然存在,这也导致有关问题一再发生。我们一定要实实在在办事,把任何一件小事都当作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大事来办。要实实在在服务,牢固树立乙方思维,把企业和群众当作甲方,千方百计满足甲方合理合法的要求。要实实在在为官,以诚信立身,千万不能信口开河、胡乱承诺,一旦承诺了,哪怕砸锅卖铁也要兑现。

第二个方面关于项目大会战强调三点。

一是战就要有战的气势。为期三年的“项目大会战”,今天正式拉开序幕。既然是大会战,就要拿出大会战的气势。这个气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大干快上之势。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紧张起来、行动起来,鼓足干劲投入到“项目大会战”之中。要时时刻刻绷紧抓项目这根弦,持续不断谋项目、争项目、引项目、推项目,把抓项目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做到“天天抓项目、月月上项目、年年成项目”,形成项目源源不断、滚动发展的格局。

合力共为之势。项目建设没有局外人,没有一线二线,没有前方后方,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战斗员。责任领导要亲自抓,包挂单位要具体抓,职能部门要配合抓,力量向项目倾斜、要素向项目集聚,合力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竞赛比拼之势。我们每个季度都要组织项目集中开工,年底要巡回看变化,项目办还要调度、督查、通报,这就相当于摆好了大擂台,各个县(市、区)和各领域、各部门、各产业链、各招商分队都在这上面比一比、赛一赛。希望大家鼓足精气神、拿出真功夫、全力争上游。

二是战就要有战的章法。不能手忙脚乱、胡乱出招,要坚持统筹谋划,务求蹄疾步稳。

现在做前期的项目,一定是后面要开工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和成熟程度排好序,紧急的、重要的先上,条件成熟的先上,确保项目个个不落空、月月有进展、季季有突破、年年有成效。

二要破难有方,运用“问题导向+解决方案”的做法。推进项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拿出解决方案,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

三要推进有力,落实“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机制。市里已经印发了“项目大会战”工作方案,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城建设施、公共服务等x大领域,都要在x个月之内研究制定出台各领域的专项方案,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落实到具体时间节点上,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上,然后挂图作战,压茬推进。

三是战就要战出胜果。我们既不打无准备之战,也不打无胜果之战。

一要体现在进度指标上。一个是开工率,要把项目选好,把前期工作做足,定了什么时候开工就什么时候开工,定了开工多少项目就开工多少项目,绝不能搞“开而不工”“假开工”。另一个是投资率,每个项目当年完成多少投资,这都是有要求的,一定不能拖拖拉拉,要抢时间、抓进度、赶工期,确保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

二要体现在考核指标上。现在省里对园区和工业的考评,都设置了“蜗牛奖”,要对项目建设开展暗访督查,还要进行通报。我们市里也可以参考这种做法,出台相关的考核方案和奖惩机制,真正以项目论英雄、以项目排座次、以项目定奖惩。

三要体现在发展指标上。项目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当中。最直接的固定资产投资、用电量,还有营业收入、工业增加值、税收、消费额等,项目抓得好不好,在指标上就能看得到。统计部门要加强调度,确保各项经济指标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大会战”的胜果,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我们要建立相应的约谈机制,倒逼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倒逼大家不甘落后、力争上游,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医院在广泛征求修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特点制定。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努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既了解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又精通专业技能,执行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下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的岗位管理。党务系列干部按照相关工作章程进行选拔任用,进入中层干部管理序列。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医院中层干部管理的选拔、任免、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等全流程的工作进行规范。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勤政务实、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不再任职(聘任);护士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不再任职(聘任)。

第八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实行轮岗制度,财务、医学装备、药事、信息、基建、总务等重点部门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

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规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二)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刻苦学习、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履行岗位职责,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职业素养、职称或执业资格。

(七)职能部门负责人、医技科室主任、临床科室护士长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临床科室主任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具备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近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及其他违规违纪记录。

(九)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普通职工晋升中层干部副职原则上应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副职晋升正职原则上应在副职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

(十)担任大科主任的人员必须有2年及以上科主任工作岗位经历。

第十条医院新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新任的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副职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二)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副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技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医院引进的高学历或特殊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一)公开竞聘。

(二)直接任用。

第十三条换届:3年届期满后需换届。新一任期的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应先行公示,并按本办法完成任用。

第十四条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在届中,新任中层干部的产生及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方案制定:对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由院长或院领导班子成员提议、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原则上临床科室的设置,以配置20张病床,连续三个月日均住院病人在15人及以上为基准点,不能满足设置条件的,先设定为医疗专业组;医疗专业组实行责任组长负责制,原则上不予配备中层干部职数。

(二)信息发布: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报名:个人向医院人事科提出报名申请。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党办、院纪检小组对报名者的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五)竞聘演讲和测评:由党总支组织实施竞聘与测评。

(六)任前考察: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七)审议决定。根据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演讲测评和考察情况,由院长办公会审核,提交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八)任前公示。经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拟聘人员,需要进行院内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党办反映。

(九)宣布聘用:公示结束后,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最终聘任名单,由医院党总支发任用文件,行政发聘任文件。

(十)直接任用: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提名、院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直接任命。

(十一)院党政领导班子及纪检小组应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第十六条中层干部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促进科室整体发展。

(二)部门、科室主任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或科室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并认真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努力完成工作目标及各项指令性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以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国家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医院相关制度、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管理知识为基本内容;以提高现代管理知识,强化管理技能为要求;以强化干部任用管理程序,规范健全医院管理制度为根本宗旨。

第十八条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各级干部的不同培训要求,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教育机制。中层干部必须积极、认真接受培训管理与考核评价。

第十九条中层干部每年度应对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考核。

第二十条中层干部考核是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对干部做出阶段性评价的有效办法,为干部的任免、奖惩、轮岗等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按照《巴中市中医院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巴中医〔2016〕36号)执行,由党办、院办和人事科牵头承办具体考核事宜。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总支委员会决定后予以免职。

(一)达到办法规定任职年龄界限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中层干部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教育不改的;

(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轮岗安排的;

(七)原任中层干部,参与新任期竞聘上岗竞聘落选的;

(八)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调查属实,经批评教育仍不积极整改影响工作开展的;

(九)原科室关停并转,医院决定不再设立部门或科室的;

(十)不能正常履职等其它原因。

第二十三条自愿辞职。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逐级审批,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四条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引咎辞职或院党总支责令其辞职。

第二十五条降职。因工作能力较弱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及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纪和规定处分条件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院党总支委员会批准,予以降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诫勉谈话。由院党政领导班子指定专人,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警示、告诫谈话。

(一)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构成违纪、

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从政(医)等有关规定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

(三)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在干部考核中连续排名靠后的,或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或工作不力,或未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当年年度工作目标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全院干部应当忠实履行职责、廉洁从业,严禁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九)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将自己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由他人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或者违反规定接受第三方的捐赠及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的赞助等情形。

(十一)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岗位变动应及时办理相关工作、资产及资料移交手续。凡涉及财、物等部门的干部均应接受离任内部审计,由经审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参与人员同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按照本规定程序考察、选拔、任免中层干部。

(二)不得泄露干部任免相关信息。

(三)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四)干部任免过程中,严禁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三十条接受群众及各级纪检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办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巴中市中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巴中医〔2012〕38号)文件作废。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八)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九)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

(十)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按照医院总体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绩效分配计划,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并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十一)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十二)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等工作。

(十三)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十四)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

十五、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推荐权。

(十六)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十七)护士长对科内消毒灭菌、院感管理、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十八)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十九)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院长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职务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为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崔森。

副组长:李占全宋怡。

成员:杜玉雄邓勇秦伟张成武邓昌萍姚祖武。

王向华詹浩慎保平樊海宁李文方。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詹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3、其他:符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放宽条件规定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一)组织动员。通过医院网站、公示栏、周会等形式,公布拟选拔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选拔,鼓励、支持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拔工作。

(二)报名推荐。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凡组织推荐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小二寸照片1张,并填写《青大附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报名地点: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报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四)对形成竞聘岗位的,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演讲答辩。对形成竞聘的岗位进行竞聘演讲答辩。考评组根据竞聘者在演讲答辩中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考评组由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

2、竞聘考核方式。考核分四项内容进行,即学历10分、职称10分、演讲答辩20分、组织考察60分,总计100分。

(五)对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召开推荐会。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进行会议推荐。同时,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花名册,组织填写推荐表。

2、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岗位需求,到所在科室或相关科室进行谈话推荐,被谈话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3、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推荐建议并报院党委,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民主推荐任职:

1)近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并经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人员。

3)近三年内在重大医疗事故中确定为主要责任人的人员。

(六)组织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由选拔领导小组确定拟任岗位人选,党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八)聘任。聘任岗位人员由院长聘任,聘期为4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岗位安排工作。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九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20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我院20xx年选拔任用调整了15名科级干部,由学院纪委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1、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把握本质熟练运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政策、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进一步注重“四严”的基础上抓规范: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深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今后,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十

**领导、同志们: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代表**党政班子将我**在201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克服重才轻德现象。所选拔干部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大局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中流砥柱作用。

二、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拔干部经过推荐、考察后,经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我校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制订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1年新选拔科级干部有****三人。**同志任职情况:

**,男,****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2011年2月到。

**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同志任职情况:

**,女,**年**月出生,大学毕业。2010年4月到**工作,身体健康。任职前为**。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今后,**将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学校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具备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2011年3月1日。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十一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以及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银组通〔2018〕8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2014年6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局党组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014年以来,局党组2014年6月份以来,共调整或选拔任用了12名干部,其中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经民主测评、群众谈话和组织推荐,综合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同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组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科级干部,都须经过局全体人员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3、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组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组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我局党组重视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全体干部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在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十三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报告篇十四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党委以深入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提拔干部**人。其中,科级,副科级**人,干部业务**人。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坚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并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要求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委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党委近期正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办法》,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党委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会根据发展和需求实际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二是突出以实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成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严把推荐考察关。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及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一是个别酝酿,对拟任人选,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在领导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纪委、监察、综治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工作民主。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今年1月份,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党委对等**名同志进行了正式任职。

(三)积极探索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前,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要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年终进行干部考核,考核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在正在修订的《干部管理办法》中,党委明确规定“单位(部门)不推荐,党委不任命”。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及部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委领导和单位(部门)指导的有机结合。

五是大力探索和尝试,在职工中选拔干部。根据近年来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今年选拔了一名表现特别优秀的职工到**单位担任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

二是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突出领导评价、支部评价、对口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实绩评价五个方面,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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