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工程合同文档(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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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工程合同文档(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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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一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色俊园得胜家居室外绿化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金色俊园。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9月25日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五、合同承包方式及单价。

5.1合同承包方式:单包工;

5.2单价。

5.2.11m×1m×0.8m的花盆,每个30元;

5.2.21m×2m×0.8m的花盆,每个60元;

5.2.3换死树每株6元;

5.2.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8.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过条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违约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损失。

8.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过条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损失。

8.3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8.3.1双方协商解决;

8.3.2协商无法解决,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二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强化公司内部分级承包管理职责,杜绝各种建筑材料浪费和流失,增强建设活动中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按时完成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本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承建,并经协商条款如下,以利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项目地点:

2、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低值品消耗,除塔吊、架杆架板、搅拌机台以外的所有工具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

2、工程内容:乙方按照设计图和变更通知进行泥工范围内施工,即:包括基础混凝土、砌砖、现浇,内外抹灰、外墙保暖、屋顶彩瓦件、构建安装、空调板、过梁板制作安装、楼梯间贴砖和楼梯间墙脚砖,按设计施工图上要求从基础到屋顶彩瓦在内的所有泥作工程由泥工全部负责完成,外墙抹灰必须达到做水泥外墙漆要求。竣工后楼上及室内架杆、木板建筑垃圾清扫到指定地点,机具基础的现浇及砌砖。

三、承诺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总计工程款为人民币元。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此单价为一次包定单价,一切人工费涨跌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价格包括安全防护费、搭架、拆架费用、搅拌机人员工资在内,工程符合质量要求,每栋从基础做完起,每月完成两层浇板后才能按工程进度比例80%付款,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工程款95%。一楼浇板后开始拨款。

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规定工期完工,做到节约材料,做好安全工作,此价格内除甲方安排杂工以外,无任何杂工工资。

四、工程质量验收工期要求:

1、工程质量及检查验收,甲乙双方配合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因施工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材料费。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2、本工程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竣工。分栋按每栋基础完工后4个月内必须完成全部泥工工程,超期每天扣罚延误工期罚金500元,以此类推。

五、安全事项:

此项工程的安全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严禁带病上高架施工,严禁不带安全帽、保险带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每人扣罚款100元,在当月拨款中扣除。做好安全防护保护。若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部分经济责任和全部法律责任,赔付金额在两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金额超出两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超出金额各50%的经济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建设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要节约材料,不得任意浪费材料,否则照价赔偿,对故意浪费材料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在当月的承包费中扣除。

3、乙方须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如不按甲方项目部规定的工期按质按时完工,不服从施工安排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隐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减出不合格部份及材料浪费损失后,按已完工部分比例工价的70%计算支付乙方,并清除出场。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施工场地。农忙时,乙方必须保证30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少1人,按每人每天扣罚款100元,并赔偿拖延工期罚款每天500元。

5、乙方应凭证上岗,如因无证上岗而受到上级单位处罚,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处罚。

6、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如其员工在工地内吵架一次,每人罚款100元,打架一次每人罚款200元,在当月扣除。

七、保修责任: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乙方必须在国家规定质保期内对其施工工程进行维护保修,工程验收后在总工程款内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交付使用后寺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保证金,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材料费用,如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并在保证金内支付费用,如三次以上通知乙方仍不进行维修的,乙方自愿放弃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工程质量要求组织人员施工,若延误工期,质量验收不合格,除扣罚延误工期罚重金每天500元以外,违约金按工程结算总额的10%计算,在乙方结算工程款内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四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工期。

1、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如乙方未按节点完成形象计划,任何节点每延期___天罚款_____元,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成时间。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停工,第___天以_____元罚款,第___天以_____元罚款;连续停工___天者(含___天)请退出现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返工费用和损耗的材料费用,工期的延误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规定,及业主有关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优良。如达不到合格以上等。费用)另增加每吨___元进度费,年底结清。

5、工程交付使用___年内结清。

六、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工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确保主体封顶,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违约,违约金___万元,另外按所生产的工作量的___%结算。

八、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具体以附件施工蓝图为准)。

四、承包方式:。

质保期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自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乙方应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好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施工,万一出现大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付款方式:。

九、工期:。

乙方使用的产品或材料必须是正规、合法厂家生产的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或材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__元,且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十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与住户的协调工作,在施工场地不得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如有发生上述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三套,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否则,甲方可拒绝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立即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的或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条件自行清场撤离。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工程,拒不整改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赔偿。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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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七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八

甲方:

乙方:

管道安装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

1.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镇世纪大道供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世纪大道。

3.承包范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清工。

5.工期: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单方任意变化或修改。

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为依据;

以甲方所提供图纸为技术标准。

清包工费:以附件清单为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前期管道安装铺设完工,付:每月工程量的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5天内余下的15%尾款,全部付清。

1.安装管道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买,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备,检测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四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的5倍从人工费扣除。

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工程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工作;

资料整理。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安装协调工作。整理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乙方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质服务;

主要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负责。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日内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若因乙方安装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于乙方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有损甲可得利益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争议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任何一方均可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另一方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不承担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发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轻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十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后,另续签合同。

十四、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管道安装班组。

签字:签字: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九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00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00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负责。

(20)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日期: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电焊工程以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光明路-程家桥路。

二、工程单价:

42/m2(肆拾伍元每平方)(包括实验塔所有外架及造型外架电焊)。

三、结构类型:框架。

四、暂定面积:

1000m2。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辅料(切割片、电焊条、工具、等)、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住宿及生活用电)、包结构验收。

六、承包内容及要求:

1、根据图纸要求及现场交底按照电焊验收要求对所要求焊接的构件进行焊接(电焊、气割)、切割、场内水平、垂直度的加工、制作。焊缝质量必须达到焊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电焊工作包括整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结束。焊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2、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标化、清理卫生等。

3、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等。

4、生产性临时的搭设、拆除等。

七、工程质量标准:100%优良率,根据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

八、工期要求:

总工期15天(按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若在要求工期内不能完工,造成总包方对甲方的工期罚款,根据乙方承包总价按相应的比例给予双倍处罚。

九、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安全施工,若造成人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且作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工作。

2、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并交复印件及花名册一份交甲方备案。乙方要给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如不买甲方有权代买,费用有乙方支付(约每人每月250.00左右)。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宿舍内禁止使用一切电器设备。

6、凡在施工区域内外发生的治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操作规范等技术交底。对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试乙方达不到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其施工部分工程量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信誉损失的赔偿。造成对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2、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乙方的食、宿、其费用自理。

3、积极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做好协调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如乙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不予整改,甲方有权派人进行整改,其费用按整改部分工作量费用的两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十一、乙方职责:

1、根据承包工程量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场人员必须做到有证上岗合理搭配,其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

2、熟悉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甲方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因管理不善达不到质量标准造成的返工,应负担由此造成的工料、工期损失。

3、乙方进场人必须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班组人员。

4、接受甲方及总包方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的技术交底、教育和监督,服从指挥。

5、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即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6、爱护现场的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给予其价值的两倍予以赔偿和处罚。

十二、文明标化、卫生要求:

1、认真搞好个人、宿舍、现场卫生,随时保持文明清洁。

2、认真按照文明标化要求,对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每道工序完工,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须利用。

4、凡以上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其性质、范围及价值给予两倍以上的罚款,每次每项最低不少于50元。

十三、人工费结算及支付:

结算方式:按实测面积计算。开工二天内付乙方10000.00元生活费,主体钢架验收后按暂定面积造价七天内支付人工费80%(含借支生活费及罚款)。剩下的20%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七天内付清。

十四、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4、甲方提供一套工作服,每套工作服从乙方施工款中扣除30.00元。(安全帽及安全带等)乙方自行提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一

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分项工程施工达成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分包情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分包内容:

4、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即人工费元/平方米;。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拨款方式: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2、负责协调与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部门的关系;。

6、负责工程施工调度,协调各工种之间关系,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8、有权对不按要求发放人工费的分包人进行统一管理,为个人直接发放人工费。

三、乙方负责。

2、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负责每日在部署施工任务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发放统一的服装,为每一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

7、负责本工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施工所产生的边角料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统一存放,对作用现场及时清理。

8、承担本工种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切责任。

上述承包合同签定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议。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另壹份报公司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二

甲方:滦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制雕塑一事,特立此合同,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雕塑安装地址:

唐山市滦南县兆才大街古城广场。

二、雕塑内容:

三、工期约定。

1、所有内容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制作安装完毕并符合甲方验收交付标准。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完成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的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3、工程进行途中如出现工程变更,甲方需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甲方并承担变更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四、甲乙双方责任。

1、合约签订预付款项到位以后,乙方马上组织人手严格按照工期施工。

2、甲方未按期付款,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欠款周期顺延工期。

2、甲方负责现场施工部分的场地水电协调的相关工作,提供对接人员使乙方能够顺利施工。

3、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双方约定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文明施工,严格用料,确保安全,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管理疏忽,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生产的产品保质期为一年,保质期内非外力人为因素发生的破损、脱落、变色,乙方负责免费维护,所发生的材料、人工、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外因甲方要求乙方进行调整修复的,甲方需出具书面相关变更单据,乙方合理收取材料、人工、差旅费用。

五、质量要求。

雕塑质量标准须达到本身的艺术要求,具有较强的装饰效果与艺术性。并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等比例放大加工制作。要求造型准确,层次清晰、质感对比强烈。

六、工程造价:

乙方包雕塑制作并运至指定地点安装,(包干价)总价为:人民币1650000元整含税。

七、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分期付款。工程款由甲方按双方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材料费用4000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成品全部出来经由甲方认可安装前甲方付乙方工程款1000000.00元及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成品在现场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50000.00元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搭建或验收,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2、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仅归属甲方双方共有,设计图纸均享有作品署名权。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即合同附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合同按约定将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三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的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1)识别与评估风险。

(2)制定风险处置对策和风险管理预算。

(3)制定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4)风险损失发生后的处理与索赔管理。

(1)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2)发包人资信风险。

(3)外界环境的风险。

(4)合同风险。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和反担保。

(1)风险回避 (2)风险控制 (3)风险转移 (4)风险保留

(1)合同签订前对风险做全面分析和预测。

(2)对风险采取有效的对策和计划。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四

签订地:

甲方:

负责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编: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合同。如有具体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合同与乙方签订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甲方与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附件1《具体工程造价咨询事项确认单》确认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和相关咨询酬金。

一、咨询内容及服务规范标准。

1.1项目结算审核内容:对年月至年月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主要是对施工造价及工程招标、施工合同、设计变更、随工验收及签证、竣工资料等与结算有关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1.1.1结算书的工程量计算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1.1.2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1.1.3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符合规定的手续,有无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监理签证等不符的情况。

1.2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内容:对年月至年月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是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概算执行、资产交付使用以及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控等情况进行审核。

1.2.1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被审核单位是否有计划外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混淆生产成本和建设成本的情况,有无未完工程、未建设工程和报废工程,报废工程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批。

1.2.2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1.2.3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是否真实;有无虚报完成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1.2.4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2.5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的合规性、有效性执行情况。

1.2.6有必要审查的其他情况。

1.3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见附件2。

1.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标准见附件3。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2.2应负责与甲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间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2.4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2.5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3.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咨询业务的第三方进行核对或查问的要求。

3.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咨询业务。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擅自将本业务再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

3.7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3.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报送的结(决)算资料严格把关,并提供完整的结(决)算审计结果资料。

3.9乙方保证甲方对乙方审计过的单项工程进行复核时审减率不超过5%。

四、出具审核报告的时间要求。

4.1甲方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将于日内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并就审核结论提请施工单位、甲方签章确认(项目竣工决算审核结果应与甲方交换意见),并于5日后出具审核报告初稿,征求甲方意见后,提交正式审核表、审核报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审核过程和交换意见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五、价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咨询收费标准或咨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咨询结果并出具的正规发票时,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部分在天内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4审核费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审核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支付。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当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2本合同条款的一切变更、补充均应为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6.3甲方有权对乙方审计过的项目结果进行不定期复核。如1年内复核造价的审减率超过5%的次数多于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满意度调查,如1年中不满意次数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资料,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违约金为,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延迟提供达到4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7.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按延迟支付部分合同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上述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10%为限。

7.3若甲方对乙方审计过的单项工程进行复核时审减率超过5%,则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额,乙方还应该退回所收审计费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当或出具了不恰当审计报告,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审计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责令乙方重新审计,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规定处理。

7.6违约方在按照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9.1若乙方与甲方或甲方下属分公司签订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则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同样对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适用。

9.2双方可根据不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事项,多次签订附件1《具体工程造价咨询事项确认单》,该确认单经双方盖章生效,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

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盖章)。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手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手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____区南庄坪个体商业城。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私房两层,建筑面积xx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它装修工程。

5、总价款万元(包括房屋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约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的质量和工期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灯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施工设备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验收手续,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即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为它用,如乙方违反规定,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3、工程竣工: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手续。

4、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产生的约定在施工期间,乙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火灾之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付款时间表如下:合同签订完毕,首付乙方10万元,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瓷砖、墙成砖铺贴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8万元整,剩余2万元作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合计30万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后,逾期时间按存活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至逾期xx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xxx元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现有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长沙市芙蓉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工程合同文档篇十七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本应由委托人提供设施改由监理人自备设备时,监理人应得到的补偿金额是()。

a.设备原值×工程使用年限占折旧年限的比率。

b.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率+管理费。

c.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d.设备原值×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率。

正确答案:c。

第2题。

工程建设单位与某设计单位签订合同,购买该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的图样,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物。

b.财。

c.行为。

d.智力成果。

正确答案:d。

第3题。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标的物,遇到政府指导价上涨时,交付标的物后的结算应按照()执行。

a.原价格。

b.新价格。

c.市场价。

d.双方协商的价格。

正确答案:a。

第4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第一审案件的管辖地为()。

a.工程项目投资人所在地。

b.工程项目承包人所在地。

c.工程项目发包方所在地。

正确答案:d。

第5题。

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应商处去购买水泥,由于水泥标号不清楚而将42.5#的水泥当作52.5#水泥购入。该买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发现问题后,承包人应()。

a.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b.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c.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

d.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该合同。

正确答案:b。

第6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第一审案件的管辖地为()。

a.工程项目投资人所在地。

b.工程项目承包人所在地。

c.工程项目发包方所在地。

正确答案:d。

第7题。

下列有关工程师对索赔作出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与承包人就费用补偿额达不成一致时,有权单方面作出决定。

b.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索赔处理决定,对发包人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c.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对承包人是最终的决定。

d.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需通知发包人。

正确答案:a。

第8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中现场出现了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需要作清除处理。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

a.索赔报告。

b.索赔意向通知。

c.索赔依据和资料。

d.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具体要求。

正确答案:b。

第9题。

某施工项目招标,四家投标人的报价和评标价分别为:甲,1800万元、1870万元;乙,1850万元、1890万元;丙,1880万元、1820万元;丁,1990万元、1880万元,则中标候选人中排序第一的应为()。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由于业主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损失,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时,承包商()。

a.可以拒绝索赔。

b.应承担全部责任。

c.先行赔偿再向业主追索。

d.代替分包商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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