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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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1-29 12:54:13     小编:HT书生

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和人力等。最后,要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这是一份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方案,通过新的方法和策略解决了老问题。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一

xx乡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秋冬巩固”攻势和十一个“回头看”、“四大会战”活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开展全面系统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提质提升工作成效,巩固脱贫成果,为贫困村退出验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三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为重点,查遗补缺,做到“三过筛”,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以边排查边整改为要求,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在20xx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落实到位;产业、光伏、小额信贷、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扶志、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工作落实。排查问题整改、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资金使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等工作是否完成。

(二)“三精准”情况。一是精准识别。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摸底一核查”、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排查贫困人口识别是否精准无遗漏,是否存在错评、漏评情况,建档立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是否底数清楚。二是精准帮扶。排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是否落实,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作风是否扎实,各项政策措施与帮扶需求是否精准对接。三是退出精准。要结合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村退出验收,排查退出程序是否规范,退出后续巩固措施是否到位,“四个不摘”是否落实到位,脱贫质量是否经得住检验等。

(三)“三保障”情况。“三改两拆一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是义务教育。排查义务教育是否存在贫困学生失学辍学现象,资助保障是否有遗漏,送教上门政策是否落实,教育补助是否明显拔高标准等。二是基本医疗。排查贫困人口是否存在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等。三是住房安全。排查贫困户所居住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居住在c、d级危房的贫困户是否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住房保障政策,是否按时保质完工等。四是饮水安全。排查是否存在贫困户饮水不安全情况,用水方便度和供水保证率等是否达标。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各村、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附后),组织精锐力量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问题全,坚持边查边改。

(二)梳理汇总阶段。20xx年1月中旬前,各村对照排查重点事项清单,认真统计汇总排查情况,逐项说明排查出的问题有多少、已经解决了多少,剩下的问题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各村排查工作的指导,通过数据比对和现场调查的方式核查数据,避免错报、乱报,保证排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排查情况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逐级上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村、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照全面排查梳理梳理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研究整改措施,分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轻重缓急和问题大小合理设置整改时限,分解任务,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抽查复核阶段。20xx年6月底前,乡扶贫办将对照各村排查结果和整改台账,适时开展督查复核。

五、工作保障(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各帮扶单位,要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上报问题的情况分析、核实核准数据,防止因错报情况引起误判。各帮扶单位要协助乡村抓好所结对村的问题整改工作,提供支持。

(三)强化指导调度。村挂点领导要加强督促调度,亲自参与所挂村脱贫攻坚工作研究会、部署会、调度会,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村两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政策业务指导。各帮扶单位要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到扶贫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真正整改,工作真正达标。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村、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认认真真排查问题。乡扶贫办要加强调度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迅速解决。各村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虚假整改的,将启动约谈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治理,以严实的作风、钉钉子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避免出现“纸面整改”“翻烧饼”。

附件:1、“三落实”排查重点事项清单2、“三精准”排查重点事项清单3、“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附件1:

“三落实""排査重点事项清单一、责任落实排查清单。

1、是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否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等情况。

2、行业部门、村两委是否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

3、结对帮扶干部每周六是否上户帮扶,市直单位帮扶干部是否每月不少于2次上户帮扶。

4、村党组织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是否遍访贫困户。

5、行业部门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推进工作。

二、政策落实排查清单1、产业扶贫政策。(1)产业合作模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江西省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办法》要求,推行“五个一”和“一领办三参与”模式;(2)是否落实产业直补奖补政策,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以及二次分配奖补资金的情况;(3)是否落实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等政府支持政策;(4)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短结合、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原则,科学合理选择扶贫产业,是否不切实际搞一刀切,片面追求全覆盖;(5)是否开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签约、股权变更工作;(6)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助推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规范完善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合作社带贫功能,产业扶贫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情况;(7)是否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是否开展扶贫产品“五进”活动,是否推进财政预算采购扶贫产品,是否发动社会力量购买扶贫产品,是否畅通产品销售网络,是否对接电商销售平台。

2、光伏扶贫政策。(1)是否规范开展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是否有专人看管、消除树木等遮挡;(2)村是否制定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并按分配方案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否按要求制定年度收益分配计划,收益分配情况是否公示;(3)光伏收益资金项目报批手续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光伏(旅游)收益分配资金是否精准、程序是否合规。

3、扶贫小额信贷政策。(1)扶贫小额信贷是否按政策规定开展,是否做到能贷尽贷,是否存在贴息发放不及时或应贴未贴等情况;(2)是否存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是否对2017年12月1日前已发生的存量户贷企用进行台账管理,2017年12月1日后是否存在新增户贷企用情况;(3)是否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小额信贷政策扶持情况,是否存在贷款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超过标准的情况。

4、就业扶贫政策。(1)贫困户家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是否参加相关培训或接受培训服务;(2)就业培训是否存在虚假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针对性不强等情况;(3)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是否达到有关要求,以涉农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车间是否存在闲置现象,是否完成扶贫车间认定与监测工作,并将扶贫车间相关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公益性岗位安排是否合理,岗位人员是否存在不履职现象;(5)就业补贴发放是否规范,一次性创业补贴、交通补贴政策是否落实,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经营是否正常,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是否存在虚报情况,领取交通补贴人员是否在外真实务工、实际务工地点与申报交通补贴填报的地点是否一致。

平方以内,户均自筹是否控制在1万元以内;(3)项目选址存在地灾隐患的是否整改到位;(4)项目管理是否落实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完工后是否开展竣工验收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鉴定,房屋质量验收或鉴定结果是否合格;(5)资金使用范围和支付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制定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是否落实资金审计要求;(6)后续扶持是否落实,后续帮扶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实施、帮扶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帮扶台账是否建立,搬迁户受益方案是否制定,搬迁户就业是否实行动态管理,每户的帮扶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7)安置点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是否配套物业、生活、就业管理,安置点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安置点公共卫生是否有专人负责;(8)拆旧复垦工作方案是否制定,是否存在过渡期满仍未拆除旧房问题;(9)搬迁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否全部办到位。(10)综合帮扶资料、项目档案资料、户档资料是否整理完善,项目实施程序是否符合逻辑,项目审批资料是否齐全。

6、扶贫扶志政策。(1)是否开展了扶志扶智扶能扶勤扶德“五扶”精神扶贫和自立感恩、自强感恩、自力感恩、自尊感恩“四大感恩行动”;(2)是否开展了“三讲一评”感恩教育。

更正发放到位对象及时处理并发放到位;(4)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程序资料、佐证材料存档情况;(5)符合评残标准的残疾人办证、到期残疾证换证到位;(6)因遭灾、患病、变故等发生重大支出、收入骤减、生活困难情况的疑似困难人员,逐户排查建立台账,并按其家庭贫困情况救助到位。

三、工作落实排查清单1、问题整改。(1)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省委专项巡视、国家考核巡查、省考核、省级暗访督导、扶贫审计等发现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2)村级及行业部门是否召开整改会议;(3)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研究出台有效举措和办法。(4)整改效果真实,整改问题具体到人到事,防止问题整改表面化、形式化,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措施;(5)整改不仅仅就个案抓个案,举一反三、追根溯源,防止了前紧后松,长期坚持抓整改。

2、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乡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任务是否完成,各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脱贫要求,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逐项得到落实;(2)20xx年33个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对退出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

3、扶贫项目实施。(1)是否存在项目库立项不精准、管理不规范情况,项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2)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是否存在实施进度缓慢问题;(3)项目真实性是否存在问题,扶贫项目是否发挥扶贫效益,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废弃;(4)县乡村三级扶贫项目是否进行公示公告,10万元以上完工项目是否设置永久性标识牌。

4、扶贫资金是否按要求使用,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对象不精准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拨付缓慢情况,扶贫资金是否有闲置。

5、是否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要求;是否存在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加重基层负担,违反约束机制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突出问题。

附件2:

“三精准”排查重点事项清单一、识别精准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是否规范(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农户申请、县级数据比对、村民小组评议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乡镇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级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抽查复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告)。

2、是否存在漏评、错评情况。对“五类重点人群”(住危房农户;因婚嫁、升学、户籍迁出迁入等原因,致使“两不管”的农户;新发生贫困的一般农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老人户;曾经提交申请而未被纳入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逐户做好佐证材料(不宜纳入贫困户的相关材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全部纳入,因嫁出、死亡、户口迁出等不再共同生活的是否及时减少。

档案资料是否专柜保管、专人管理,资料是否分门别类摆放、是否有清单和目录,重要资料是否备有电子档。

二、帮扶精准排查清单1、帮扶单位是否按相关要求选派驻村干部,驻村干部是否符合选派条件;是否存在驻村帮扶干部与原单位工作任务“不脱钩”“两边跑”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否不少于3人(含县乡补齐)。

2、驻村干部是否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工作日不在岗情况,是否存在驻村不住村情况,驻村干部每季度在村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是否不少于50天,工作日不在村要履行请假手续。驻村干部请销假是否备案,驻村干部请销假在乡党委进行备案,三天以上的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批准备案。

3、驻村干部对有关扶贫政策及贫困村贫困村相关情况是否熟悉掌握,结对帮扶干部对有关扶贫政策及贫困户情况是否熟悉掌握,是否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4、驻村干部是否参加村“两委”会议,是否参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帮助发展产业引导就业,是否参与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党员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到所驻贫困村。

5、帮扶干部每月上户帮扶是否达到2次以上(11月15日后每周六上户帮扶),是否做到民事代办、帮助发展增收、引导贫困户搞好家庭卫生等,其“一证一册”是否填写规范,是否按要求全力履行帮扶责任,是否熟悉帮扶政策、帮扶户情况,是否为帮扶户落实了该有的政策,是否做到让帮扶户对享受的各类政策全部说得清说得准,是否做到让帮扶户满意。

三、退出精准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是否规范(贫困人口脱贫程序: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批准退出),脱贫时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错退、脱贫质量不高情况;脱贫户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脱贫户收入是否存在逐年减少情况。

2、贫困村退出标准是否降低,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脱贫退出质量不高情况。

附件3“三保障""排查重点事项清单一、义务教育有保障排查清单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是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是否开展劝返工作,原辍学返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是否稳定在校学习。

2、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等学生是否进行送教上门,是否进行思想教育。

3、是否按学籍地管理的要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教育补助是否明显拔高标准。

4、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是否做到应享尽享,是否按“双负责制”要求在属地乡村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各教育阶段享受资助政策台账,特别是异地就读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落实资助政策,在异地未享受资助的是否由本地财政补发资助。

5、符合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要求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享受了相关政策补助。

二、基本医疗有保障排查清单1、贫困人口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是否落实。

3、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是否落实。

4、贫困人口住院最终报销补偿比例是否达到90%的适度要求,且不低于90%;“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落实是否有漏项,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人员、外出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四类人群。

5、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办证、报销是否落实。

6、村卫生室是否建立了坐诊或巡诊相关制度。

7、家庭医生是否履约。是否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是否为签约的贫困慢性病患者进行了健康体检和简单诊疗。

8、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是否合理用药,有没有骗保、套保等现象。

三、住房安全有保障排查清单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仍有居住危房情况。

2、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全部鉴定,危房改造鉴定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新建住房和保障住房标准和面积超标情况。

是否科学;通过验收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否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的情况。

4、贫困户入住后生活情况,是否通水、通电,是否有卫生厕。

5、贫困户建房负债是否超过1万元,超过的是否落实了化解措施,超过的负债是否得到解决。

6、危房改造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新建房户、维修户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存在维修户享受改建户资金补助,是否存在重复享受重建补助、维修补助及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是否存在享受了新建或维修资金而未建房或维修房,套取的资金是否收回。

四、饮水安全有保障排查清单1、是否存在贫困户饮水不安全、用水不方便、供水不足等情况。

2、贫困人口自来水入户工程项目是否完成建设内容,是否存在遗漏。

3、历年农饮项目是否存在部分村未完工、未通水等遗留问题,是否全部解决到位。

4、农村饮水工程管护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管理机制是否建立。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二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

20xx是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做好全镇迎检准备工作,真实客观反映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顺利通过各项考核评估,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经研究,特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成立麦岭镇脱贫攻坚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开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银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青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扶贫办,由余青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迎检相关工作。

(一)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查缺补漏,对贫困人口资料,一个自然村,一个组、每一户筛选清洗,完善入户调查相关资料,据实算清贫困户收入,严格执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一户一档”要求,完善贫困户全部档案资料。“两公示、一公告”程序要到位,补充更新扶贫系统信息,确保线上业务系统和线下纸质资料准确一致,切实做到识别纳入有依据、动态调整有凭据、脱贫退出有证据,保证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准确度。村委和扶贫信息员密切配合,对村扶贫资料进行验收归档备查,确保资料质量,妥善保存于村部楼档案室。

(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应熟悉本村(分片)所有类型贫困户(含14、15退出户)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扶贫政策,并对应享受的贫困户是否享受。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对象等要列出清单,掌握具体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应对工作。挂村工作组、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对所帮扶贫困户的资料负责,迎检前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一次,关心贫困户生产生活,宣讲扶贫相关政策,了解帮扶对象“一户一册一卡”是否发放到位,宣传资料是否装袋,如果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和装袋,切实提高精准帮扶群众满意度。

(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在此期间一户一户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所思所想所需,建立帮扶清单,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完善驻村工作日记和帮扶相关资料,提高贫困群众对驻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满意程度。通知各村民小组组长排查顽固信访户、重点难点控制人员,做好相关培训。

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对所有公共区域(人群密集的地方、镇道、村道、村委周边环境,尤其是卫生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各包片村干组织村内人员对所负责自然村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检查当天除带路干部以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所乘车辆应及时撤离现场,禁止集中停放在村委。村迎检工作小组成员要做好后勤工作,搞好村部楼卫生,布置会议室,做好茶水、点心等会务工作,并善于发现各种不稳定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按程序没有评为贫困户且情绪激动的一般农户在督查期间闹事。

每个村委确定五个迎检带路村干部,督察组分组后视情况随机应变。假定督察组分五组进村入户,按照村干部熟悉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各负责各带路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现场调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想办法把问题消化在现场;在带路时一定不能带绕路,如有几条路能同时能到,要先与检查组沟通;尽量不让检查组在村逗留时间过长,村干部不能乱说话,更不能坐在家里谈相关信息。

要求迎检工作小组成员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并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迎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有任何懈怠、漫不经心、不负责任之举,当即上报镇纪委,对责任个人在全镇进行通报;因个人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者,由镇纪委上报县级进行处理。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三

县审计局对我县20xx年度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20xx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的审计决定》,召开20xx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县扶贫开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及回访跟踪,确保多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时限范围内整改到位。二是适时开展督促跟踪工作,通过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再反弹。三是扎实开展回头看,着力做好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四

日17日是全国的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年全国第五个“扶贫日”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吉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好我县扶贫日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以及展示十八大以来吉安市脱贫攻坚取得成就经验,分享扶贫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扶贫日系列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掀起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扶贫日活动主题:脱贫攻坚我先行。

扶贫日活动时间:8月下旬至10月中下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积极宣传动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握主旋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运用新媒体、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氛围。

(二)坚持协同联动,广泛组织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活动,广泛自行组织区域性、专项性的公益活动,确保上下协同,部门互动,共同行动,做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激发动力,唤起活力。

(三)坚持创新务实,注重节俭实效。注重运用新媒介、开辟新思路,探索新的活动形式,努力推进扶贫日活动的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活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求实效,接受监督。

四、活动内容。

围绕“互联网+”社会扶贫,开展脱贫攻坚我先行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

1.帮助贫困群众发布贫困需求行动。在9月初,组织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根据贫困群众意愿,紧扣贫困户产业就业、就医就学等问题与困难,以及活动内容,帮助贫困群众在中国社会扶贫网申请发布一批贫困需求信息,寻求爱心人士帮助。(责任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

2.动员干部职工对接贫困需求帮扶行动。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动员党员干部开展对接贫困户需求。针对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的贫困需求,动员全县干部职工主动对接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布的需求,没有结对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对接帮扶措所属乡镇贫困户所发布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号召开展社会爱心人士帮扶行动。各行业、各部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对接县内贫困需求。工商联动员号召“百企帮百村”商会企业,及企业爱心人士,在帮扶村对接贫困户需求;教育、卫生、残联、红十字会、光彩办等行业、人民团体,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行动,对接全县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贫困需求,向贫困群众贡献一片爱心,点燃一盏希望。(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光彩办等)。

(二)开展专项扶贫助学精准帮扶活动。

针对9月份开学季的特点,组织社会力量,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对接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困难需求,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工商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教体局联合组织“百企帮百村”商会企业,开展精准教育扶贫行动,在全县31个贫困村选择品学兼优的贫困户家庭在读高中、大学的子女,每学年资助不少于5000元;县民政局、县慈善会组织开展“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对县直单位挂点帮扶村贫困户家庭子女今年考取本科的,给予一次资助元。扶贫助学帮扶行动在9月上旬完成。(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慈善会等)。

(三)启动第三届消费扶贫活动。

通过“邮乐购”、“和我信”、“供销e家”、“赣农宝”、“苏宁易购”等线上平台,筹措“赣品网上行”电商扶贫专题对接活动,推进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申报推介活动,搭建销售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动员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鼓励社会大众,根据需求线上线下积极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

活动期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展示,十八大以来我县脱贫攻坚中取得的成就、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单位、先进人物等,县扶贫和移民办将此次推荐评选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的候选单位和个人,以及市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通过报纸、网站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直各单位)。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具体方案。全县扶贫日活动在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的沟通协调、活动督办检查等工作。

(二)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参与。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动员,确保“人人皆知、人人愿为”。xx报要集中选择一批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进行系列报道;xx广播电视台要制作扶贫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向全县手机用户免费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其它各类媒体要同步开展相关宣传动员活动。

(三)加强管理,做好公开透明。加强对扶贫日活动和资金的管理,杜绝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扶贫日活动信息提前公开公告,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做好联动,谋划特色创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县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做到上下联动,并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谋划本地活动。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开展扶贫日情况总结于10月17日前报送县扶贫和移民办电子邮箱。(电话:xx,邮箱:xx)。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五

2018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动员全镇各级组织、各类企业、爱心人士、扎实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全国第五个“扶贫日”活动方案2018年全国第五个“扶贫日”活动方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在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扶贫事业,积极扶贫工作,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举措的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帮扶参与机制,为全区高质量整区“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引导、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着力推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镇性重要活动,各村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乡镇层面与村社层面和部门的活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创新机制、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

(四)依法合规、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献爱心、齐心协力摘穷帽。

四、主要活动。

我区第五个全国“扶贫日”,以党政机关、乡镇(街道)等为主,在全镇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部门全面开展活动。

(一)全方位多形式宣传。紧紧围绕“扶贫济困献爱心、齐心协力摘穷帽”主题,22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巡展活动,借助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微电影、微视频等创新媒介,集中宣传相关扶贫政策。

(二)媒体网络专题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在xx区广播电视台、xx区政府网、“走近xx”“xx扶贫”等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进行新闻报道;开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及利用其它创新宣传载体、形式,扩大公众对“10.17”全国扶贫日的知晓度。

(三)开展“干部服务联系基层”帮扶活动。组织全镇帮。

扶干部走访帮扶贫困户、联系非贫困户。全镇帮扶干部要带头深入对口帮扶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帮一、一帮多”,活动指导协调解决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定点帮扶部门(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和联系的非贫困户家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与结队帮扶贫困户和联系的非贫困户面对面座谈和帮助打扫清洁卫生等,按照脱贫台帐有计划地协调落实帮扶项目,确保贫困农户获得一项以上的政策扶持。

(四)全领域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发动社会爱心人士认捐认助,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注册《中国社会扶贫网》爱心人士,发挥大数据效益,积极促进对接成功。

(五)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4月至9月,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按乡镇活动统一部署,采取多形式、多策略、紧密度的方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川篇”、新时代治蜀兴川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脱贫攻坚所作的十七条重要指示精神要点及当前全省扶贫移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确保活动深入人心,保证活动质量。

(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镇领导同志走访慰问贫困老党员、劳动模范和脱贫致富带人、脱贫光荣户、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等慰问活动。

(七)组织开展企业、商会、协会等认捐认帮活动。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动员由镇政府领导参加的镇属企业、商会、协会等主要领导参与认捐认帮座谈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今年预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

(八)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实施“童伴计划”项目、推广农村专业技术项目和“中国社会扶贫网”、“栋梁工程”、“立德树人”、“百工技师工程”,开展“万企帮万村”、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金秋助学延伸行动、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就业援助行动、发动侨界力量参与扶贫行动、“励志自强.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下乡村主题文艺演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日系列活动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村(社区)要积极参与,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日公募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日募捐资金的使用效益。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捐赠受赠人为xx市xx区慈善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xxxx支行,募捐账号:xx),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其他任何账号不得接收扶贫捐赠款项。

1.增强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透明度。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

2.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汇合营销设立统一的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对扶贫日系列活动存在问题的监督举报,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严查到底。

3.加强审计监督。由区审计局牵头,对扶贫日捐款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加强情况通报。在xx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滚动报道各类捐赠主体认捐及到账情况,发布扶贫日系列活动年度发展报告和审计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推动教育扶贫基础再上新台阶,围绕“精准资助、精准帮扶、控辍保学”等提高教育脱贫攻坚能力,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精神,始终坚持将教育扶贫攻坚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抓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各项助学奖教项目,发挥好教育系统在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围绕“精准资助、精准帮扶、控辍保学”,持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方式,举全局之力,集中攻坚,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零辍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加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加强学习各级文件精神,领会其内涵实质,在积累201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四个一”宣传工作力度,(一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单,一张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明白卡,一学期一次专题家长会,一学期一次专题家访)。深入乡镇、村委、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学生、教师、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彻底知晓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责任单位:资助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二)认真开展精准资助工作。认真核查农村建档立卡和城镇脱贫解困家庭学生信息,确保不漏一人,资助精准到位,规范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台账,确保教育扶贫精准到户到人,推广“一生一档”管理法,把开展帮扶工作作为重要载体,从思想、心理、学业多方面帮扶,重点突出扶“志”和扶“智”。(责任单位:资助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三)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控辍保学是教育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水教字〔20xx〕x号)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救助贫困家庭适龄适学儿童少年,确保不让一个少年儿童因贫辍学。(责任单位:教育股)。

(四)进一步落实好“三定向”招生倾斜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继续划定总计划的20%专门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师范“三定向”,充分发挥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中招办)。

(五)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水平。对因残因病无法到校就读的少年适龄儿童,要健全送教上门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健全评价激励机制。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为每名送教学生制定一份个别化教育方案、签订一份送教服务协议,形成“一人一档”,确保重度残疾儿童少年100%享受到“送教上门”服务,力争取得良好效果。(责任单位:教育股、义务教育学校)。

(六)用好省市精准资助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省市精准资助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活动,提高操作熟练程度,根据大数据平台系统信息,逐一核查比对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保资助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资助中心、各校扶贫专干)。

(七)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大力发展村级公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资源配置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水平,完成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加快吉水二中迁建步伐,有效缓解城区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责任单位:校建办)。

(八)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先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新招聘教师优先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为农村学校持续输送优秀人才。二是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段教师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着力保障农村教师生活待遇。(责任单位:人事股)。

(九)创新职业教育扶贫方式。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确保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职业技能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电子商务、会计、汽车运用与维修、高铁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维修等专业,做到精准施策,多点培训,真正实现“培训一人、成才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全力打造“造血式”扶贫新模式。(责任单位:教育股、井冈山经贸学校)。

(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巡视问题整改,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问题为导向,努力整改脱贫攻坚精准度不高的问题。在实践中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提升教育扶贫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局脱贫攻坚整改小组办公室、资助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学校是教育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确保扶贫工作有担当、不推卸,全面、积极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按时完成省市县安排的任务。

(二)强化考核监督。县教体局每学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交叉检查,对全县xx个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资助政策知晓率、明白卡填写、“一生一档”等方面检查排名,并对排名靠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要紧盯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全局上下形成强大扶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校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每月在吉水教育网报道教育扶贫动态1次;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育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广泛报道学校和广大教师扶贫帮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构建教育精准扶贫精神力量,着力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有为的教育扶贫浓厚氛围。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七

各村:

按照市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株洲市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扶领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为做好严塘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将影响脱贫质量与成色的问题全部找出来并整改清零,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普查验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时间安排。

1.镇村自查时间:2月29日-3月4日完成。

2.业务培训时间:2月28日。

3.全县普查时间:3月10日-20日。

三、普查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建档立卡外的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重病户、边。

缘户;。

3.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本村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

四、普查内容。

1.精准识别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的标准,查是否有贫困人口漏评。

2.精准退出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的标准,查贫困人口错退率,查已脱贫户脱贫稳定性、可持续性。

3.精准帮扶方面。查帮扶贫困户是否应帮尽帮。

4.政策落实方面。查“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5.基础资料方面。查县、乡、村、贫困户脱贫攻坚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账实相符。

6.群众满意度方面。查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情况,抽查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五、工作职责。

成立严塘镇普查工作组,实施普查工作。成立严塘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组,由党委书记唐智任组长,镇长周征军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工作组成员,负责普查工作调度与指导。镇普查工作组下设4个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设组长1名,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资料员1名;调查员10名,由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组成,其中驻村帮扶干部原则上跨村交叉,(具体名单见附表一)。各普查小组每天普查1个行政村,小组长和调查员对入户调查情况负责,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疫情期间,各普查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疫保护,佩戴好口罩,尽量不入户,与普查对象谈话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中午统一在政府食堂就餐,所需车辆由小组长负责安排。在村普查期间,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相应安排好带路人员,为普查工作队创造良好的普查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各普查小组要切实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普查工作。3月4日前,各小组要自行组织对照普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严塘镇20xx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自查存在问题清单表(附件2)。每个村自查完成后,资料员要按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附件3),明确整改时限。所有报送资料由镇扶贫办刘平花收集,一并报送县扶贫办。

(二)问题应报尽报。自查、普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普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应报尽报。对自查发现问题不上报,对普查工作敷衍了事、走马观花导致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将严肃追究自查责任人、普查小组长和入户调查员的责任。

(三)确保普查质量。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镇对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八

为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减贫任务按期实现,结合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针对省、所反映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综合检查工作要求,现结合全市民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反反复复地去抓”,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的检查。通过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全部行政村(社区)的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监督,对所辖各行政村(社区)的全部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综合检查全覆盖;市民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监管,对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村(社区)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5%。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情况;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情况;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情况;是否存在过度保障情况。

(一)工作部署(20××年4月底前)。

由市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检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说明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

(二)实地检查(20××年5月1日-31日)。

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为一个月,市民政局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各乡镇(街道)在此期间要完成对本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整改落实“回头看”(20××年6月10日-6月25日)。

市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再次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将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监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加强管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二)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屏、网站平台等渠道,通过会议宣讲、集中咨询、现场解读、发放传单、摆放展板等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使群众了解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常识内容,使社会各界都能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各级民政部门应积极会同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社会救助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共同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主观渎职还是客观失误。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直接督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九

1.“双包”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所有贫困村是否都有包村单位,包村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所有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定期走访贫困户并落实帮扶措施;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干部是否存在情况不明、政策不熟等问题,是否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基层干部开展轮训;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成效是否满意。

2.“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是否到位,即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行政村是否制定脱贫规划,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贫困户内的家庭成员是否安排帮扶政策和措施,帮扶方案和措施是否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

3.帮扶措施是否有效,即是否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措施是否有效解决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实际困难。

4.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即定点联系贫困村的牵头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牵头责任,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

5.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所有贫困村和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是否派驻扶贫工作队,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是否全方位开展扶贫工作,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驻村工作是否满意。

6.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准备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否全面推开。

责任单位:镇组织部门、镇扶贫办、有帮扶任务的镇直各单位、各村。

责任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及组织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

1.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即是否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是否按照年度计划足额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2.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扶贫项目进展迟缓、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等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以拨代支”。

3.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贫困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

4.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村级扶贫项目清单是否与县、镇两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相符,项目编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

5.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开展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6.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一自三合”模式是否落实到位,今年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是否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未落实、贫困户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贫困户有需求但贷不到款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风险管理把控不严等现象。

7.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是否健全,即是否建立并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机制,贫困户光伏电站收益是否及时发放。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xx农商行、镇光伏公司、镇扶贫办、镇纪委、各村。

责任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摸清全镇脱贫攻坚真实情况,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使攻坚打法更加精准,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7号)和《贵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的通知》(筑扶领通〔2019〕15号)《息烽县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方案》(息扶领发〔2019〕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针对全镇182户4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普查。

各村支书做为村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普查工作,对本区域内普查结果负责。成立由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包村部门等组成的普查工作小组,分村入户开展普查,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普查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收入、环境卫生整治、数据质量等情况,普查人员通过“贵州扶贫云”手机app录入系统,由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对数据存在逻辑错误的,反馈镇行业主管部门,由普查工作组核准更正录入;对确属“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短板的,反馈镇扶贫工作站汇总报党委政府协调解决,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使攻坚打法更加精准。

(一)查义务教育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有无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是否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二)查基本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是否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定额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类慢性病的,是否实行家庭签约服务管理;对患有大病、重病的,是否落实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政策。

(三)查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坚持住房安全保障标准,对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房屋是否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房屋安全评定性结果。

(四)查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坚持饮水不愁保障标准,人均日用水量要达到35升以上。集中供水的,供水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水质是否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放宽限值规定;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是否连续超过30天,水质是否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是否超过20分钟,或往返水平距离是否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是否超过100米。

(五)查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是否完成建设任务,搬迁贫困户是否全部搬迁入住。是否完善后续扶持“五个体系”,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六)查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贫困群众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贫困群众从中获得稳定收益。

(七)查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改厨、改厕、改圈是否完成。“人畜混居”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房前屋后、屋内屋外是否干净整洁。

(八)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时,做到“账账相符”(建档立卡数据没有空项、错项,逻辑正确)和“账实相符”(建档立卡数据与真实情况相符)。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时间紧、任务重。镇扶贫工作站要加强对各村业务工作的指导,强化数据分析和研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镇农业中心、水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卫计办、合医办、党政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各村要高度重视,村两委坚决担起工作责任,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镇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根据镇工作部署,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不走弯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普查工作要侧重发现问题,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要把普查工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理清关系、精心部署,一体谋划、协同推进。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化“五个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普查整改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三)提升工作质量。紧盯脱贫“清零”的目标,确保全镇所有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全面普查坚持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坚持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不落一村一户一人,精准掌握底数情况,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如实反映脱贫攻坚战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要做到细查快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村逐户研究解决方案,迅速采取有效举措,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等不靠。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未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由镇“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专项督导组,检查督导各村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二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查摆整改全市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根据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扶发„20xx‟7号)和xx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扶贫组发„20xx‟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结合市委巡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逐级逐部门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排查梳理,举一反。

三、

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逐个销号、彻底清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任务措施重点对照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我省7个方面22类34个具体问题、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反馈我市4个方面4类4个具体问题、市委巡察发现4个方面12个问题以及市级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详见附件)。

知》(浏扶组办发„20xx‟2号)要求,加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设臵开发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不低于辖区贫困户总户数4%的标准,充分设臵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妥善安臵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以及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严格规范公益性岗位准入、选聘续聘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坚决纠正公益性岗位“福利化”倾向等不规范行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9.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有的存在拆旧未到位”“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社区管理不到位”“有的台账资料不完善,一户一档不完整”“有的存在安全隐患”“产业就业难保障”的问题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照相关政策,稳妥有序、逐项逐户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于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执行、档案资料等问题即查即改,迅速整改到位。对于产业就业问题,逐户落实产业帮扶措施,依托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服务信息、开发就近就业岗位、推动扶贫车间建设等措施,带动有劳动力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完善安臵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搬迁户融入当地生产生活,全面完成拆旧复垦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相关乡镇)10.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存在风险”的问题严格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要求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台账对贫困户贷款、产业发展、用途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银行贷款资金真正用于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评级授信机制,设立信息监测小组,明确专人,实施即时提醒预警制度,切实预防逾期风险。(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扶贫办)、金融事务中心、农商行、各乡镇(街道))。

18.针对“少数非贫困户不满意”的问题加强边缘户帮扶力度,落实帮扶政策,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避免有一定生活困难但没有享受补贴政策的非贫困户心理失衡。坚持大扶贫格局,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发动党员和社会贤达人士,借助网格化管理等信息手段,加强对非贫困户宣传引导,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安防工程以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目标任务,加快完善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共享脱贫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乡镇(街道))三、整改要求(一)要强化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专项(行业)扶贫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乡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市直各专项(行业)扶贫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整改工作。

(二)要从严整改。严格对标对表,以反馈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深挖细究,全面查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整改任务,及时跟踪问效,市直各专项(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加强工作督导。要强化监督执纪,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纳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力推进。

检查发现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问题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实效保证脱贫质量成色。

请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性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送,年度整改成效纳入年终。

总结。

和考核。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三

全市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方案经过一年来的脱贫攻坚实践,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真正把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防止发生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经市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以“贫困人口认定、帮扶工作落实、扶贫资金使用”三个环节为重点,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标准。坚持精准、严密程序、规范操作;严肃认真、从头做起、全面核查;落靠责任、强化督办、保证质量。

——自查自纠。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社会监督;从零开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突出重点、把牢环节、及时整改。

——限期完成。卡死节点、保证进度、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保质保量、不出差错。

——失职追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不留空白;从严从实、失职追责、绝不姑息。

二、重点任务在全面做好“回头看”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贫困人口认定环节。

以“扶贫对象精准”为重点,严把进入退出关,对全市农村人口、尤其是已经退出的贫困人口,重新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定,实现“两确保”,即:确保应进必进,经本次核查核定,凡是符合贫困人口标准(以20**年底国定贫困人口标准为准)的,必须全部纳入贫困人口范围,做到不落一人;确保应出必出,经本次核查核定,凡是已纳入贫困人口范围、但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同上)的,必须全部退出,做到不留一人。

经本次核查核定后的贫困人口,应建立完善一户一档,实现贫困户档案精准、规范管理。

(二)帮扶工作落实环节以“因村派人精准”为重点,严把驻村帮扶关,对全市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实现“三保证”,即:保证人员,经本次检查,凡是帮扶干部,必须落实逐级包保责任,原则上一包到底,脱贫攻坚不结束、人员不撤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需报市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保证时间,经本次检查,下派“第一书记”驻村时间不少于8个月,其他工作队成员不少于5个月;保证成效,经本次检查,凡是下派“第一书记”的“两扶、两助”工作必须落实到位;帮扶干部“四送”工作必须开展到位。

况的发生。

具体工作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5月15日)。其中:贫困人口认定和帮扶工作落实环节的自查自纠时间为4月25日—5月15日。由各区、县(市)组织所辖乡(镇)、村,在原组织认定主体(责任人)不变、原认定程序不变、原认定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按照20**年底国定贫困人口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进行全面核查、重新核定,谁认定、谁核查、谁及时纠错、谁对结果负责。由各区、县(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同步组织工作组,对本地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发现的帮扶工作不实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扶贫资金检查时间为4月25日—5月10日。由各区、县(市)财政、审计部门对本地区扶贫领域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市级抽查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其中:贫困人口认定和帮扶工作落实环节的抽查时间为5月16日—5月20日。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采取交叉对检、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区核定结果进行随机整村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扶贫资金抽查时间为5月11日—5月20日。由市财政、审计部门对各地区扶贫领域资金进行随机抽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纪问题以及应予追究责任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任务、担起政治责任,认真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真正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扎实做好本次“回头看”工作。

(三)要严肃问责。不能认真组织本次“回头看”工作,达不到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市里将对相关责任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对市级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线索,及时进行核实,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回头看”后,对精准识别或精准退出误差率仍在**.*%以上的,将对发生问题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直至撤职。对帮扶仍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将对区、县(市)负责帮扶工作的主管领导启动问责程序。对扶贫资金使用仍有重大失误、管理失职的,将对发生问题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启动问责程序。

本次“回头看”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6772161,电子邮件:,通讯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西配楼650室,邮政编码:150021)。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四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现将《纳溪区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工作乡村振暨脱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按照省市区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切实抓好2020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普查各镇(街道)行政村情概况和经济发展现状。

(二)普查全区贫困户6862户19418人、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对照“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做到一项一项的核,一户一户的过,核实“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三)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迎检风险户台账,制定边缘户帮扶措施并落实政策扶持,收集风险户佐证依据。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一超”情况。

核查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稳定收入能否预计达到4100元标准。

(二)普查“两不愁”情况。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愁吃、是否愁穿。

(三)普查“三保障”情况。

1.核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贫困学生教育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核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区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是否控制在5%。

3.核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核查贫困户住房现状,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四)普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核查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有保障,是否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五)普查“表卡册”资料情况。

核查贫困户实际情况与上墙卡、帮扶手册、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是否一致,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切合实际,帮扶手册是否填写规范,重点核实人口信息,预计收入是否认可。

三、普查方式。

(一)行政村。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会商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经镇政府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报区脱贫办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普查2人一组,分为a、b岗,a岗询问、填写问卷,b岗使用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的纸质档与帮扶手册和实际情况,查看住房、用水用电、生产生活情况。

1.在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2.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三)核查“三类人员”户。根据“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普查人员入户走访“三类人员”,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沟通交流,了解2020年人均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用水等情况,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存在问题户建立台账整改销号。

(四)核查迎检风险户。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摸排迎检风险户,核查收入、住房、医疗等处于脱贫标准线临界状态或不达标的边缘户和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区脱贫办牵头,3月16日组织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1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普查试点业务培训。二是入户试点普查。选择上马镇黄桷坝村作为全区试点村,3月17日组织镇(街道)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区级专项部门熟悉业务工作同志、贫困村第一书记分成14个组入户普查。普查黄桷坝村贫困户70户、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48户、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贫困户问题台账和迎检风险户台账。三是召开会商会。入户普查结束后,在上马镇政府组织召开问题研判会商会议,普查人员提出问题,区级行业部门答疑,并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四是落实问题整改。区脱贫办收集问题清单,分解到上马镇和区级行业牵头部门,属于“卡表册”等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由上马镇组织帮扶责任人于3月20日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时间完成整改的突出性问题,上马镇和区级行业部门制定详实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五是完善普查方案和普查问卷。由区脱贫办负责,总结普查经验方法,制定全区脱贫攻坚普查的工作方案,修订完善普查问卷。

(二)入户阶段(3月24日—4月6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统筹做好普查后勤保障。明确由网格化联系区领导全程监督、指导普查工作。二是做好试点。各镇(街道)于3月28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培训普查人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分析研判普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普查质量。三是组织普查力量。由各镇(街道)统筹组织辖区内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按2名普查人员为一个组,组成入户普查小组,采取村与村间交叉普查。四是入户普查。普查人员对在家贫困户采取入户核实,面对面访谈,填写问卷;对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完成问卷填写;无法正常访问的特殊户(严重精神病者、智障者)访谈的,由村社干部指定“明白人”或者监护人,完成问卷填写。五是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以村级为单位汇总保存,镇(街道)扶贫办收集辖区内汇总建立台账,并汇总报区脱贫办。六是建立会商机制。由各镇(街道)组织普查人员、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针对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商讨研判,必要时联系区级行业部门到会指导,或者进行释疑解答。七是问题汇总。入户普查结束后,普查人员、各村、镇(街道)收集汇总问题,逐级建立问题台账(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4—5,非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6),村级保存建档立卡普查问卷(附件2)、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附件3-1)和问题汇总台账,各镇(街道)于4月6日前收集汇总问题台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区脱贫办。

(四)问题整改阶段(4月7日—6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整改,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镇村建立“问题台账”,4月20日前由帮扶责任人完成整改并销号。突出性问题,区脱贫办汇总形成问题台账,以“点对点”方式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到区级行业部门和镇(街道),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牵头领导、整改责任人,所有问题于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完成。各镇(街道)要对迎检风险户台账中的边缘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要收集相应佐证材料存档备查。各镇(街道)和区级行业部门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实施方案报区脱贫办,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脱贫办。

(五)督查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区脱贫办牵头,组织区督查室、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核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全覆盖督查销号,一般性问题采取抽查。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两不愁三保障”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各镇(街道)要成立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组,各镇(街道)、帮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普查人员为组员,统筹组织指导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入户核查必须到户见面访谈,电话核查必须与本人通话,住房、用水用电、收看电视、生活痕迹要采集照片佐证,坚持“谁普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既要把问题查实查细,又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道)负责后勤保障,落实入户车辆、行程安排及带路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各镇(街道)和帮扶部门参与人员,在本单位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五

(一)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三查三问”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三查三问”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以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一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坚决维护”,重点对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二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三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基层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大排查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相结合。通过大排查抓大整改,深刻领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力度。

(四)坚持大排查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在开展大排查过程中,要结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省年中督查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市暗访,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狠抓整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

(五)坚持大排查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视,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监督不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消极腐败等问题,以过硬作风推动大排查深入开展。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六

xx镇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根据xx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x脱贫办发〔20xx〕20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镇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本着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全镇力量整改、对标中省市县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排查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把问题整改作为落实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两级书记抓脱贫的政治责任,以各村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举一反三,坚决做到全面排查、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镇脱贫攻坚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排查内容(一)问题反馈清单县脱贫攻坚乡镇问题排查建议清单县脱贫攻坚村级问题排查建议清单县脱贫攻坚户问题排查建议清单(二)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落实情况1.责任落实方面。

考核评估和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情况;五是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培养锻炼情况;六是脱贫退出后后续帮扶情况。重点是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返贫措施落实等情况。

(2)驻村结对帮扶责任。核查对象主要是“四支队伍”,内容包括:宣传贯彻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各项精准扶贫工作;对于结对帮扶,主要看是否安排了帮扶责任人、是否开展入户对接以及力所能及相关帮扶关帮扶工作等情况。

2.政策落实方面。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省市县关于打臝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对照各行业部门政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行排查。主要包含10项内容: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产业扶贫政策;就业扶贫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健康扶贫政策;教育扶贫政策;生态脱贫政策;金融扶贫政策;参合参保脱贫政策。重点排查政策是否兑现落实,执行是否有偏差。

金项目公示、公告等情况;五是脱贫攻坚各级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六是驻村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三)当年减贫任务进展情况1.农户层面。对年度计划脱贫户,主要排查“一条收入线、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对已脱贫户,主要排查脱贫成果巩固、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对非贫困户,重点排查安全饮水、电力入户、安全住房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和涉贫信访的排查化解。

2.村级层面。对硬路塔贫困村重点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村道路、安全饮水、电力入户、标准化卫生室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其他8个非贫困村,重点排查分析通村道路、安全饮水、在电力入户等方面存问题。

(四)“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1.义务教育有保障。一是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是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落实部门联保联控责任,确保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逐户造册登记。二是贫困家庭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2.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方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全覆盖。二是政策落实方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是否定期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跟踪问诊,25种大病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治尽治。

3.安全住房有保障。对全镇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的住房现状进行普查。已解决安全住房的逐户登记造册。尚未解决完全住房的,明确解决途径逐户登记造册,并按解决途径进行分类统计。

4.饮水安全有保障。对全镇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进行排查。已解决安全饮水的逐户造册登记。不完全达到安全饮水脱贫退出质量标准,登记解决途径,解决时间,饮用水质情况。

5.产业扶贫排查。一是中长期产业覆盖情况。逐户排查贫困户中长期产业发展及帮扶情况。二是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三是各类产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6.就业扶贫排查。一是贫困户稳定就业情况。排查转移就业的贫困户是否与吸纳就业的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二是公益岗位安置情况。排查公益岗位安置是否长期、稳定情况,岗位工资是否能正常发放等情况。三是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就业基地吸纳贫困户就业情况。四其他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7.生态扶贫排查。一是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贫困人口转生态护林员措施的落实情况、岗位的稳定情况、岗位工资兑付情况等。二是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贫困户的落实情况。三是是林业产业带贫减贫情况。

(五)其它方面问题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领导重大舆情隐患、群体性事件隐患、信访举报问题、脱贫后成果巩固、防返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

排查范围以9个村为基础、户为单位,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

直接责任,乡镇包片领导、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和联户帮扶干部承担领导责任。

2.村级层面。硬路塔贫困村由“四支队伍”负责,结合遍访工作,对户内问题清单进行汇总、核实,对照排查内容从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等方面逐项排查认领,各级督查巡察、考核评估、调研、审计反馈到村的具体问题直接列入,形成村级问题清单,并上报乡镇。村级层面问题清单由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包村干部签字负直接责任,乡镇包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负领导责任。非贫困村由乡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负责,参照贫困村排查内容执行。

3.乡镇层面。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各村问题清单进行汇总、核实,对照排查内容从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等方面逐项排查认领,各级督查巡察、考核评估、调研、审计反馈到乡镇的具体问题直接列入,形成乡镇问题清单。乡镇层面问题清单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签字负直接责任,包乡镇县级领导负领导责任。

五、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5月15日前)镇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问题排查(5月17日前)全镇上下全面开展问题排查,结合xx县脱贫攻坚镇、村、户问题排查建议清单,进行全面排查,随后将问题汇总上报县脱贫办。

实际,深入查找原因,并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迗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切实增强整改提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全面开展整改(6月5日前)各村要按照责任分工、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统筹推进,对标对表开展整改工作。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到位;对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改进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有总体安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五)形成整改报告(7月15前)7月5日前镇形成整改报告,经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字后,报县脱贫办。

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将问题排查作为整改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逐一查摆出来,为下一步聚焦重点、集中整改打好基础。

(二)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准确、有针对性;涉及问题应见人见事,到村、到户、到项目。

对在中省市各类督查、巡视、考核、民主监督、巡察、自查中发现问题排查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项的要进行问责。

(三)注意方法。一是尽量利用现有资料,凡事实清楚的直接列入,分析研判,以减轻工作负担,避免对农户的干扰;二是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作用,减少填表报数,个别确需采集、填报、更新的数据信息,可在原资料上修改、补充完善;三是坚持政策标准,对明显超出标准的要作为问题并依规定整改,对没有明显超标的要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确保整改实效。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七

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组将于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赴达川区开展20-年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工作。为做好本次迎检工作,确保石板街道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成立达川区石板街道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板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整个迎检工作综合统筹、上传下达和其他各工作组落实情况督查;2.负责汇报材料、迎检方案起草;3.负责每日工作信息收集和传递,及时报送前线指挥部;4.负责对全办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指导;5.负责督促各村、各部门落实迎检工作组要求提供协助的有关事项;6.负责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7.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二)督查指导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收集并整理好“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相关资料;2.收集并整理好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相关资料。3.督查指导各村迎检工作准备情况;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三)资料整理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迎检工作手册要求整理街道办、村两级脱贫攻坚相关迎检资料;2.负责联系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提供考核检查所需资料、材料;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四)驻村帮扶组。

组 长:

成 员:各村第一书记、各驻村农技员、农信员、法律顾问、各帮扶责任人。

职责分工:1.负责“5+2”“3+2”帮扶力量责任落实、作用发挥,做好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提升等工作;2.负责指导帮扶力量做好迎检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五)环境整治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督促全乡做好公共区域、公路沿线、村社道路两旁、农户院落卫生打扫整治;2.督促各村开展好“四清六治”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全乡脱贫攻坚氛围营造;2.负责脱贫攻坚宣传报道;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考核组人员在乡工作期间的生活安排;2.负责考核组人员的相关工作物资准备;3.负责考核组临时用车安排;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八)应急维稳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做好脱贫攻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应急措施;2.开展教育疏导和稳控化解;3.负责群众信访劝退工作;4.负责迎检线路的管控;5.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一)准备时间。

20-年11月13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二)准备范围。

全办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

(三)现场准备。

1.街道办“三有”达标准备。准备好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达标验收等资料,明确街道办中心校校长、街道办卫生院院长、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2.扶贫产业准备。确定金刚村青脆李为我乡扶贫产业主导项目。各贫困村做好扶贫产业项目现场布置、标识设置,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四)细化工作。

1.细化迎检工作方案。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迎检工作细化方案,并将各村迎检方案报驻村联系领导审核,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内容全面。

2.制定特殊工作预案。各村要排查各类情况,并制定完善突发群众群体事件工作预案,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严防部分群众过激行为,保证考核组入户核查有序开展,不受外界干扰。

3.做好街道、村、组三级向导员培训方案。各村要进一步梳理村、组级向导员名单,确保每一名向导员讲政治、讲纪律;要拟定本村向导员培训方案,扎实做好向导员的细化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向导员都熟悉本村本组的基本情况,吃透脱贫攻坚政策,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流程,做好全程陪同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五)考核资料准备。

1.汇报材料按参考模板精心准备。街道脱贫办牵头撰写石板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各村负责本村脱贫攻坚汇报材料。

2.街道和村脱贫攻坚资料归档。资料按照区上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管理。街道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金刚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铜宝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关渡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

3.各村准备农户(含贫困户)花名册,由街道脱贫办汇总后上报。一是自然村、村民小组情况,村民花名册及基本信息,二是系统中全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户分村打印),三是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病户、慢性病户、五保户,四是易地搬迁户、cd级危房改造户和外出人员等名单。

4.街道脱贫办汇总整理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享受人员名单。

5.扶贫项目管理。各村扶贫项目资金按照“四议五公开”制度,管理规范,项目按期完工,报账及时,资金安排使用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完善,后期管护到位。

6.帮扶资料。由街道党建办负责“5+2”、“3+2”帮扶力量考核办法涉及的有关内容准备,村级帮扶资料由各村第一书记完善准备。

(七)车辆安排。

车辆安排如下:铜宝村、金刚村、关渡村各提供一辆车辆方便考核组入户开展工作。

(八)考核组反馈问题处理。

    各村要及时准备扶贫政策措施享受名单及佐证材料,考核组交办需要核实的疑似问题,要立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澄清或书面回复。

(一)要有大局意识。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全力应对,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树立主人翁的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相关单位要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到点;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政策、熟悉数据、熟悉情况,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发现的扶贫信息,要正确处理,及时上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紧密配合。

(二)要有责任意识。各工作组、各村所涉的工作任务,均要于11月13日前完成,要把准备工作限制到天、细化到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向导员、驾乘人员、后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要注重仪表形象,注意礼仪礼节,充分展示全办干部的良好形象;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充分展示全办人民的热情好客;特别是各级向导员要做到心正、脑清、识广、眼明、手快、腿勤,相互配合、无缝对接、环环相扣,以良好的服务确保评估人员在仪期间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三)要有纪律意识。评估期间,凡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一律全程参与,不得请假、推脱和找他人代替;一律全天候待命,不得手机关机或离开石板街道办事处境内,保证通信畅通;一律服从总体调度,不得私下调整;一律不得向任何不相关人员透露任何信息;一律不得在与评估相关场所照相、录音,不得翻阅评估资料,更不得擅自发布与考核评估相关的任何信息。

桂林市地震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篇十八

1.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所有贫困村是否实施了产业扶贫项目,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

2.“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实施“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带出更大规模、带出更好效益、带出更高质量、带出更紧密机制,是否提升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3.“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贫困村是否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有一技之长,电商扶贫是否落实到位、发挥效益。

4.“三业一岗”措施是否强化,即是否推广生态友好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组织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是否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是否达到一定比例。

5.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明显,即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与贫困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6.产业补助资金是否规范,即是否明确发放产业补助资金的产业规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是否存在“福利化”现象。

7.产业扶贫效益是否明显,即贫困村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光了之”等现象。

8.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防疫、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措施。

责任单位:镇农综中心、镇人社所、各村。

责任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分管负责人、各村脱贫攻坚责任小组正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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