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和领悟书籍的含义和意义。写读后感时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修辞表达,让文章更具艺术性和感染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一
喜欢书和喜欢逛书店的人必然不会错过的一本书,说的就是这本《书店时光》了。
封面在看电脑的中年男士,没有烂大街的油腻味儿,一副认真凝神的样子。环绕着他的都是静默的书,时光真的很温柔,恰似你翻开此书阅读时的感觉。
固然精美的照片,丰富养眼(本书优点),在摄影泛滥的年代,仍然有许多可以体会,领悟的角度。例如书第170页右下角照片之抓拍照,那种年轻稚气,充满活力,也诠释了书店的生命力。类似可以诱发思考的照片还有许多。
文章也是和照片一样互相映美,温和优雅。短短文章,店主及店员,书店的历史、情怀、环境、由来,辛苦与收获俱包含其中。人生中与书相关的节点不要太多,开书店也好,做店员也罢,漫漫时光里回眸处对此展颜微笑吧。
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些书店开张时的选址,个人了解的历史知识可以得到扩展。举例为证:马斯特里赫特,在荷兰东南部,毗邻比利时和德国(打这段文字,“和德国”会自动跳出来),城市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凯尔特时期,书店名“多米尼加”。这个时候可以丢开本书去跟随自己的漫想游走,不回头。
一本看似浅显的书,最爱之处就是这样了。书中有趣的店员故事也真是粒粒如珠,竟然还有三十二岁了不工作,被母亲大人教育而开始的。也许他们的生活慰藉了冬天里的我们。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二
时光犹如长流水,一去不复返,值得我们好好收藏。于是,在今天,我读了《时光收藏人》这本书。
这是一部有助于孩子心灵成长的童话故事集。它以作家的亲身经历及其充满地域特色的故乡小镇为原型,讲述了各种风格迥异、个性鲜明的小动物、小精灵和大人、孩子间发生的关于友谊、爱、生命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汤素兰,国家一级作家,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为孩子们写作,尤其擅长童话,作品也多次获奖,写入语文教材。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小敏的女孩,因为爸爸妈妈吵架,没有人再关心这个家,所以只好自己下楼扔垃圾。当她把垃圾交到收破烂的老爷爷的手中时,老爷爷就问她为什么今天是她下来扔垃圾,而不是她妈妈。于是,小敏把原因告诉了老爷爷,老爷爷给了她一片玫瑰花瓣,这片玫瑰花瓣是原来爸爸送给妈妈一束玫瑰花中的一片,当小敏拿给妈妈时,唤起了妈妈与爸爸之间美好的回忆,挽救了他们的婚姻。
在人的一生中,有些时光是美好的,有些可能是痛苦的。美好的时光很短暂,痛苦的时光却很难熬。美好的时光我们要好好收藏,因为那是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份美好的回忆;痛苦的时光我们可以选择忘记,因为时光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人类心灵的创伤。
如果你的时光丢了,没关系,我来帮你找回来。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四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五
《书店》讲的是一个关于书店和人的故事。弗洛伦斯・格林想在镇上开一家书店,在这之前,镇上一家书店都没有。她的执行力很强,而且排除万难,在受到很多压力的情况下把书店开了起来。但是,书店的存在引来了小镇深藏的敌意,最后还是倒闭了。小镇的保守与偏见比幽灵作祟更可怕,吞噬着一个充满激情与理想的灵魂。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一直想取代书店的是艺术馆,一直对书店有意见的是几乎没有迈进书店的人。阶级观念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那些所谓的上层阶级,最后被一间小小的书店就撕去了遮羞布,而更悲哀的是他们依旧可以装作无事发生的把书店赶离这座城市,再回归自己的阶级。
书的最后写着“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句话让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心结被系上,又仿佛隔着遥远的时间跟空间听到了一声无奈的叹息。没有歇斯底里的愤怒,没有激情澎湃的演说,但每一页传递出的情绪异常清晰深刻。全书的语言平淡实在,没有忧郁,没有情绪,没有长篇大论,也没有依依惜别,可又时刻能感受到一种溢出来的悲伤情绪。我想全书不适合囫囵吞枣式的一口气读完,更宜茶余饭后慢慢细品。
――20研仲苏。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六
有一种时光,叫作青春:有一种方式,叫作回忆:有一种态度,叫作珍惜;更有一种褪变,叫作成长。当岁月剥落层层凝重的壳,彼时的少年已然蜕茧为蝶,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已繁花盛开!
烈日炎炎的夏日,青春的散声。伴随着考场铃声的响起,离别在盛夏聒噪的蝉声悄然而至。作为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仍略带悠然。从网上订购了一套《你好,旧时光》,只因被其简介所打动。书中以一个名叫余周周的女孩为主线,讲述了她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段段美好或悲凉的时光,这是一个患有轻微幻想病的女孩在成长的道路上所经历的一切,不管是小升初的挫折,还是考高中的奋斗,不管是上课睡觉被抓,还是放弃大学保送,从她的身上,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的影子,那么真实又那么复杂。
今年夏日太阳格外地猛烈,烤得人快要融化了。而我上大二的表哥却在这样的夏日干了一件用他的话来说很男人的事——徒步骑自行车从南京到绍兴钱清。我刚听到时根本不相信有这么回事,直至我看到那黑瘦得已辨认不出入样的表哥,我才终于相信。整整五天四夜的旅程,在如此酷热的太阳下远行,何苦如此呢?表哥淡然一笑,搔了搔头说:“当时就只是想来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或是向过去说声再见吧!毕竟再不做件有意义的事,我就要老了,那时回首,后悔可来不及了。”说着,摸了摸我的脑袋:“人生能有几回搏?趁着年轻,多搏几搏,只要我不后悔,怕什么?”
是呀,我在怕什么呢?这一路走来的崎岖坎坷,到时总会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虽然不可能永远快乐,虽然世界并不完美,但是我们还拥有选择和改变的能力,我们还属于我们自己,我们还有美丽绚烂的青春,我们又怕什么呢?我们依旧可以放声大笑,依旧可以快乐歌唱,只要你拼过,争取过,努力过,那么充满汗水的时光必然也是芬芳的,因为青春不会辜负每个少年!
我想,我是时候该放手一搏了,趁着无限美好的春光,昂首阔步,看时光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一地阳光,直到青春的尽头!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七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八
读后,身体仿佛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塞满,胸口沉重异常,持续了15个小时,且仍在持续着。虽然她是happy ending。
这个年纪,为一本言情小说感动成这样,也许会被认为肤浅,可我就是感动得不能自已,就是觉得精彩,就是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纤细的部位,就是忍不住想说:“桐华,真棒!”
初读时,觉得对话与情节有些肤浅,主旋律很不现实,但接下来越读却越觉深刻。书中对亲情、友情、爱情的描写细腻、美好且收放得宜。苏蔓与父母的生死离别,让我更加领悟了即将死去及活着的人的感受,明白了曾经自己所经历时不明白的,感受到了曾经来不及感受的。正如书中所说“人类的力量在死亡面前,都太微弱”。书中苏蔓对父母曾经故事的叙述,细腻深远,像涓涓的小溪安静、缠绵地缓缓流淌着那个年代的朴实美好与纯粹。想象着自己父母在那个年代的种种,不禁心中溢满温暖。苏蔓对即将离去的父亲承诺自己会生活得幸福,会生个女儿,给她讲姥姥姥爷的故事。也许那是将死之人真正想听到的。
苏蔓与麻辣烫的友情让我羡慕不已。可以彼此毫无顾忌地嘲讽、贬损、谩骂甚至大打出手,可以不用考虑措辞、态度、语气地随心相处,因为无论怎样,心里就是知道,那个人就在那,永不疏离。书中苏蔓经常说麻辣烫如她的父母亲人,的确如此,只有这般的感情与存在,才会放肆如此,胆大如此。“事情过后,每个人都是诸葛亮,可在当时当地,我和你都只能做当时当地认为最好的选择。”这样的理解与体己及人自然也能够成就这样的感情。我很喜欢麻辣烫,她的勇敢、作风、说话方式,即便大闹的.她也让我喜欢。虽然我很怀疑那样的成长背景究竟要多努力才会成就现在的她。
苏蔓对宋翊十几年的暗恋与角落里的追随,虽让人心痛,却也无比美好,但也许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现实。我是一个始终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人,所以,我没感受过的,不代表不会有人感受;我没经历过的,不代表一定不会发生。宋翊阳光,虽然在美国的经历让他形容自己为“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但成年后的打击挫折,并不能否定他骨子里阳光的性格。我向来不被阳光的男人吸引,所以只能认为他很好而已。陆励成,农村大山出来的孩子,吃进多少苦头,费劲多少功夫,自不必说,冷厉的性格理所当然,我被这样的男人吸引,希望他的爱会开花结果。可是看到最后,我改变了想法,觉得苏蔓应该跟宋翊在一起,只为宋翊打篮球时发现苏蔓对他深重的喜欢“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只有宋翊回应了苏蔓,才不枉苏蔓多年的追随,虽然她也因此而成长;也只有阳光才对得起这连视线都呐喊着的深重喜欢。不过,心还是为陆励成疼着,他对苏蔓的爱,绝不比宋翊的少。陆励成与苏蔓在他老家度过的时光真的美好到让人心醉,他对紧急事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苏蔓的照顾与爱护无不让人钦佩、感动。最后苏蔓在陆励成的家乡支教,不只是遍寻苏蔓不着的陆励成,连我都惊讶万分,不禁感叹设计得好!这也应了苏蔓对陆励成的“不言谢,只赴汤蹈火”。helen说的好“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她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会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
许秋无疑是个有着心理疾病的可怜人。她欣赏阳光,喜爱阳光,但却怀疑一个人怎可以那样阳光,也痛恨一个人就是那样阳光;她渴望黑暗,向往黑暗,但却惧怕被黑暗吞噬,彻底失去阳光。她用刺刺着别人,其实刺别人的同时,她也一样承受着刺痛。她的心里是扭曲的。我有着跟她类似的扭曲,虽然性质不同,但感受分明。
我很少看看过的书或电影,但我决定再看一遍《最美的时光》,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平复心中的波澜。之前看过一本《爱你是最好的时光》,前半部也让我感动异常,但全部看完却觉得一般了。《最美的时光》却是让我越看越投入,读完酣畅淋漓。最近还在看一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全是最美、最好的时光,我的最美、最好的时光呢?也许就像书中说的“所有的经历,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对待,都会变成我们生命中的最美时光”,“记得珍惜你现在的时光,因为只有你珍惜,积极努力地对它们,它们才会变成你的最美时光!一串又一串的最美时光汇聚在一起,就是一个幸福的人生!”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九
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他知道。
只求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遇见他。
这是《最美的时光》的封面语,我对它有种说不上来的喜欢,于是果断将它买下,一个下午便看完了它。
“年华”、“时光”,看到这样的字眼,我自然地想起了沈从文写过的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上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我想,一定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对这句话有种莫名的喜爱。张兆和正值青春之时,终于在沈从文的顽固追求下,与之结成正果,从此相濡以沫。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张兆和这样如此幸运的,应该说,大多数人都在青春中摔过跤,疼了一下,自此再难勇往直前迈开大步朝下走去。
郭敬明曾说过:“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尽管,这话已经与“当时只道是寻常”、“人生若只如初见”等句子在网络盛传下,有了些世俗气息,甚至会被人拿来调侃那些个“文艺青年”,我依然被这些句子拨动了心弦。细细想来,之所以被盛传,其实是人们被它有所触动。能够轻易打动人心的东西,必然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而这又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盛行的“治愈风”。
《失恋三十三天》上映一周,票房便过了两亿,然后是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也创下了极佳的票房成绩。一时间“治愈系”类的东西深受大众追捧。如我前面所言,能够吸引人,必定是它触碰到了人内心中的那片柔软:
——那时的我,也是这样的吧……。
——如果当时没有这样,如今,会不会……。
《北京青年》中的何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太过方正,于是下定决心,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重走青春之路。然而这只是部电视剧,它就像是一篇现代化的《桃花源记》,寄托了我们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当然,只是美好向往。
“他面无表情地塞在拥挤的电梯中,他了不起眼地混入地铁站汹涌的人潮中,他默默地站在斑马线前等待通过的整齐队伍中,他疲惫地沉睡在午夜依然满员的公交车座位上……他活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之中,活在职场的金科玉律之中,活在阶层板结的崛起大国之中,活在周遭变化速度让人皮肤都感到麻木的国度之中——他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和你的病一模一样。”这是在《就这样吧》中第一章《就这样活》的序。
于是,行文至此,似乎隐隐感知到了些什么。
如黄俊杰所描述的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长大。逐渐由反抗,争取到了接受这个社会给我们的一切,我们患上了一种叫做没有感觉的病,成为了橡皮人。于是,青春就显得特别珍贵。
正值青春时,敢爱敢恨。未被伤及过心,所以敢全心付出。不求回报,无私得可爱。讨厌一切虚伪的东西,那些世俗的礼节,眼光,我们不屑一顾。我们活得就是那么真实。用一颗能容纳世界的心,带着梦想的行囊,毫无畏惧地往下走。然后,好像都不一样了。变得小心翼翼,变成了我们原先不屑一顾的人。难免讽刺,却又心酸。结果只是,我们觉得自己受伤了。所以总有那么段文字或情节又或一道风景,让我们本已有些麻木的心有了一丝痛感。然后意识到:我们还活着。
“只有手腕上传来的痛感,才让我觉得我还活着。”这是我一个有自虐倾向的女友说的。那会儿,我坐在她前面,看着她说完这句话后,流泪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我甚至都忘了,还有那么真实活着的感觉。
18岁,别人口中,最美好的年华。之所以美好,是因为那些被青春埋没的伤痛,让我们在这个有些麻木的社会中,显得那么真实。
此刻,我坐在人来人往的站台,耳朵里塞着耳机,撰写着这篇文章的结尾。好了,车来了,我也该走了。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一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直淡定的从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班女生名单的最后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笑,道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二
读后感。
在五一长假里,我看了《最美的时光》这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有一篇叫《诚实是金》的文章令我记忆深刻。作者讲述了一次把妈妈的润肤露打破了,他向妈妈撒谎,说是小猫弄的;把同学的书碰落地上说不是自己弄的。作者做了一些错事,却没有承认,撒了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善良、勇于承担责任,当犯下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的表现给他了很大的触动: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妈妈及同学承认错误,并说“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
看到这,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
一天,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给我买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我被书中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时,一位同学看到我的这本书,也想看。由于我没看完,就把书签夹在书中,把书借了给她。
她看完后还来,随手放在抽屉里。等我再次翻开书本时,发现我的书签没有了。我想:肯定是她给我弄丢了,因为我后面没动过。于是我找到她,生气地说:“你把我的书签放哪儿啦?”,她说:“我放在书本里面啊!”。“不可能,我书里找过没有,其他的时候我没有动过,只有是你给我弄丢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也许是我丢的吧,下次赔你一个!”
过了几天,那位同学把书签赔了给我。
又一天,我打开了那本书,突然发现书签静静地躺在书本中。原来,我不小心把书签塞进了书本当中去了。
我呆了!我冤枉我的那位同学。
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如果不说,那么我多了一个书签,她也不知道;如果告诉她我找到了,我就必须把书签还给她,而且还得道歉,这多么没面子。
我想了半天,告诉她我觉很没面子,打算不告诉她了。但后面又想到她明明记得还给了我,我是冤枉了她,她心中肯定感到极大的委屈,如果不告诉她,她将永远承受这个委屈。于是我决定告诉她,并向她道歉。
她接受了我的道歉,并原谅了我,我的心情一下好了起来。
看了作者的后悔,我更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做对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就改,这才是我们所要的!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三
看过分手合约,又从头到尾地想想《最美的时光》,忽觉这世事沉浮,爱来了又往,总要兜兜转转才能真正遇到愿意执子之手的人。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就是在一个温暖的夏日午后,苏蔓遇见了宋翊,然后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一年的暗恋。十一年的时间,她从一个自卑的女孩变成一个自信的女人,她遇到了更多有意思的人,更多温暖的事,她继续付出,也获得了别人的爱,爱过,疼过,幸福过,对她而言,那便是她人生最美的时光。而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每一个认真付出的现在,也都将成为我们记忆中最美的时光。
对于苏蔓,我是敬佩的,十一年前白桦林里,苏蔓捡起了滚到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平凡的女孩苏蔓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在青春的阳光下自信飞扬。我在清华等你——多年后这句话已被宋翊遗忘在时间的角落,不复记得。而那个捡篮球的女孩却一直牢记在心里,无数次在挫折后想起他说这句话的笑容,擦去眼泪,重新出发。她追随着他的脚步,出现在他出现的每一个地方,却始终没有勇气走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宋翊你好,我叫苏蔓,我喜欢你。”为了一个暗恋的他,考入清华,变得越来越优秀,跟随着他的脚步,从校友到同事,该怎么想象她孤军奋战的勇气。为了这段苦苦的暗恋,她所承受的又有几人晓得。她是个有大爱的女子,为了怜霜的幸福,可以不要自己的爱情,就算委屈,就算难过,也只是一个人扛着。父母的意外离世,爱情的忽然消失,在一次次打击中她依然心中有爱地生活着,如同一株向日葵,仰望着太阳,微笑。
陆励成,也许是我喜欢的,他爱着苏蔓,却从未说出口,暗恋,又是暗恋,只有义无反顾的付出,却似乎从不在乎结果,没有过所谓的争取。那也许注定不会有结果。替他惋惜,替他不平,可是又能怎样。他是个值得拥有幸福的人,值得有人去珍惜的,可是,那个人不会是苏蔓了。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他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
对于宋翊,不想过多评价,一个有故事的人,有太多过往的人。
又是一本虐心的爱情故事,虐到不行,又觉得释怀,就是这种纠结的感觉,让我一次次感受到情感世界的复杂与简单。爱生活,爱自己,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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