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根据个人的理解和感受,对书中内容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写作形式。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思想和观点,同时也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最近读完一本好书,让我深受启发,我觉得有必要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是我与书中主人公对话的一次机会,希望通过写作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涵。读后感是我与作者交流的一种方式,通过写作能够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传达给他人。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我们结合书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以下是一些读者对科幻、爱情、悬疑等不同类型作品的读后感,一起来感受不同的色彩。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一个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能听懂鸟语的小人。在聪敏的领头雁昂考和她的雁群的的帮助下他骑在鹅背上旅行,途中,他遇到了狐狸的追踪,遇到了滔天大浪的冲击,遇到了神奇的海底城,还遇到了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由此,他从一个懒惰,不爱读书,总是欺负携物的坏男孩,变成了懂事,通达的男孩。
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中,我可以用三个词语来形容他,勇敢,聪明,善良。
说他勇敢吧!他见到比自己大的动物时,他一点也不害怕,他敢于上前面对,而不会退缩,他会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让它们自己进入大人们的圈套。
说他聪明吧!他在被乌鸦抓走时,会沿路巧用口语向路边的携物留下自己经过的路,让大白鹅能找到他;还有,他对于追踪他的狐狸一点也不害怕,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它赶走,最后,他还让它成了一户人家的“看门狐狸”!
说他善良吧!这一点,我也十分高兴,他一开始只会欺负携物,经过骑鹅旅行后,他开始保护携物。他在途中还帮助过很多携物,如:他帮助被人类抓住的松鼠妈妈找到了她那三个小松鼠;他帮骨头错位的小灰雁丹菲拉回了骨头......经过这些事森林里的携物都非常喜欢他,在他有困难的时候,森林里的携物都会来帮助他。经过住么多事,他回到家,还帮助他家的一匹马,拔出了插在它蹄子里的忒片救了他。
从尼尔斯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从尼尔斯的旅途中,我学到了更多!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奶奶家有一只小狗叫葱头。他两岁多了,和我非常熟悉,每次一见到我就扑到我身上来,像是想要我抱抱它。
葱头的头是什么形状的呢?不用说,你们也可能知道,当然是葱头形状啦!要不然怎么会叫葱头!有一次,葱头躲在厨房里睡觉。正好奶奶叫我剥几个葱给他,我在箩筐中发现一个好大的“葱头”,刚抓起来就听到“汪汪”的叫声。原来,我把葱头的脑袋给抓起来了!
葱头身上的毛棕色居多,有一些是淡黄色的。小葱头刚生下来时,身上的毛是黑色的,长大后就成了棕色。
葱头的眼睛圆溜溜的,就像两颗玻璃珠。特别是晚上有光对着它的眼睛时,就会闪闪发亮。
葱头的嘴巴有点大,一口就能吃掉一只大老鼠。每次我给他吃东西时,一进它的嘴就看不到东西了,像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葱头的四肢特别强壮有力,跑得特别快。有一次,它发现了一只兔子,便飞快地跑过去,才几步就把兔子抓住了。
“汪汪!!”葱头又在大叫了!原来,是我大姑婆来了。葱头一见到陌生人就大叫,发挥他看家的本领。但是,今年春节我三爸从成都回来,葱头却像是见了老朋友似的,摇头摆尾,跳上跳下高兴得很,还直添弟弟的小手,可乐坏了我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淘气包—葱头。既使它犯了错误,你也舍不得打它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生气勃勃,那么乖巧可爱。我爱葱头!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玩,不爱读书,父母为此伤透了脑筋。有一次,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生气的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
虽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但尼尔斯觉得变成这么大一点儿的小人并不是啥好玩的事儿。于是,他就向家里的小动物们询问小狐仙藏哪里去了。可因为小动物们平常老受尼尔斯的欺负,所以大家根本不去理会尼尔斯,而是不断的嘲笑他:“快来瞧,尼尔斯以前总欺负我们,如今他可得到报应了!”小鸡叽叽笑着。大公鸡也不甘示弱:“哼,谁叫他踩了我的大红冠子。到现在还疼呢,哎呦。”大公鸡摸了摸红肿的鸡冠。听到这,动物们也全都嘻嘻哈哈的开始和朋友们说起尼尔斯的罪过了。説小了是错,说大了就是可以赶出家门的罪过了。
这时家鹅莫顿看见一群大雁飞过,于是想和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心想:哎呀呀,他要飞走的话,爸妈可要急出心脏病来啊!事不宜迟,尼尔斯急忙想把莫顿拉回来,可他的力气太小。莫顿等不急甩掉尼尔斯就急匆匆起飞带着尼尔斯追大雁去了。飞在半空的尼尔斯只感到头晕目眩。等到他意识到应该松开莫顿的脖子时,他们早已身在高空中了,掉下去定会粉身碎骨。
一路上,有个家伙对大雁群垂涟欲滴————老狐狸斯密。他一直想对大雁下毒手,却总是被拇指大的尼尔斯教训。这可着实气坏了斯密,等着机会想先吃了小人儿再说。可斯密一点机会也没有,反倒被尼尔斯捉弄。一次斯密偷袭尼尔斯,谁知尼尔斯“嗖嗖”几声窜上了树,他也只能在树下干着急。趁斯密一转头的功夫,尼尔斯擦着了一根火柴扔了下去。不偏不倚正落在斯密的尾巴上。斯密那次简直被烧的没几根毛了,从那以后老狐狸就再也不敢加害大雁了,生怕被活活烧死。
在旅途中,尼尔斯做了许多好事。所以,小狐仙原谅了他,把他还原成正常的尼尔斯。他和莫顿也安全的回到了家中。
最后,大雁们整齐的飞走了,尼尔斯目送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他多么希望能再一次变成小人,再一次跟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在天空自由的翱翔啊!
读完这本书,尼尔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起初他调皮,但当他认识到错误能够勇于承担责任,帮助朋友,惩治了老狐狸。在旅行中改变了自己,得到了朋友的信任。打开了眼界和心胸。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自由的翱翔在蓝天中。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轻轻地读起起著名的张帆叔叔的《财富号历险记》的时候,我就在一直想着:如果我是阳阳,生活该多么的美好。
阳阳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敢作敢当有勇气的男孩子,而他的表哥叫楷楷,对任何事情都冷静面对。因此,我最喜欢他们俩了。因为,我想当一个有着快乐童年的孩子。
我想当阳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用受任何约束,不用写那没完没了,又不会写的家庭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我就不一样了,平时不用说,英语、数学、语文~好不容易放了个假,又要被作业弄得魂飞魄散,挣扎地爬出来后,又落入妈妈的“狮吼功”中~那日子苦地还不如跳进黄河,一了百了。
阳阳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的无敌好爸爸。这个爸爸本身就是一个开大轮船的,经常开轮船带着家人去看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我要是他的儿子,那别提有多快活了!阳阳又有一个天真的绝顶好妈妈,阳阳称她为“超级无人能敌的宝贝妈妈。”她是关心儿子的好人,连巴鲁斯都非常喜欢她。
而我不同了,爸爸时不时的都要去外地干活。妈妈则在家给我找好多好多作业,并且还在旁边唠叨着。
阳阳还有自己的小轮船,带上自己的兄弟,往上面一坐。那派头!我是没有资格跟他相提并论,小船一个也没有,我们俩真是天壤之别呀!
张帆大叔,你把我们想象中一个拥有完美童年的小孩子——阳阳的形象勾画出来。让我们可以向往窗外的世界。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
《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
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做《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的时候被父母抛弃,幸好被动物收养,抚养成人的故事。而他从小在森林生活,也只有他懂得自然的心。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篇讲道,有一位猎人捕捉动物,他对猎人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它也需要被保护。你不能只为了一己私利而破坏了整个自然界的平衡。为什么我们不能和平相处,偏偏要打打杀杀。”没错,人类好比一个婴儿,而保护、照顾婴儿的是大自然,他们从不要回报,而人类却得寸进尺,变本加厉地吞噬着它们。
可别忘了,这次的疫情也是因为人类捕食蝙蝠而成的,如果人类遵守自然法则蝙蝠就不会入侵,蝙蝠不入侵就不会有疫情,那些白衣天使就不会这么累了。本来应该热闹非凡的街市,如今却空无一人。蝗虫入侵、火山爆发,各国病毒突发人类与大自然已经疏远了,那个和平盛世已经不在了,不就的将来,大自然还咽得下这口气吗?它还会与人类和平相处吗?人类将大自然一步步推开了,谁也想不到最后是如此的后果。
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人与自然再度和平盛世,让世界回到从前那个鸟语花香灿烂阳光而美好的世界,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更欣赏作者这种崇高的品质。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一花一草,一虫一兽都有一个家。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八
最近,妈妈带回来一本书,书名叫《荒岛历险记》,这是一本数学家笔下的故事书,书里一边讲述着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一边带领着你*解一个个数学谜题,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此我和妈妈一起开启了这场亲子阅读之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初中生罗克代表中国参加华盛顿的奥数比赛,不料途中飞机失事,罗克虽幸免于难,却掉进了一个神秘的荒岛,在这里他认识了善良的米切尔,并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数学知识帮助米切尔找到了宝藏,帮助他登上了族长之位。在寻宝的过程中,罗克克服了重重困难,解开了一个又一个高深的数学谜团,他把自己的数学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可谓是运用自如。他让我接触到了许多未见过的数学题,并把他们分析得有条有理,我彷佛也被他带着前进。
其中他最令我欣赏的一点就是,把所要表达的数学概念用二进制计数法(虽然我还不太明白),用猫头鹰和山猫的叫声来传达给对方,这无疑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绝对不会被敌人发现。最终罗克不负重望,成功打败了e军团,揭穿了矮胖经理和黑铁塔的阴谋。而他们也护送罗克顺利到达华盛顿参加了比赛,小罗克最终获得了比赛的一等奖。
看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小罗克不仅聪明机智,还十分的勇敢,他对数学的热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从书中我明白了数学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用处,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那么多的实际问题,实在是太奇妙了,想到自己平时学习数学,只会做几个书本上的题目,真是自愧不如。
罗克的博学多识、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善于思考的精神让我感动,从这个故事中也让我知道了,在困难面前,不仅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更要有智慧和学识。知识就是力量,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让自己充满力量来迎接更多的挑战。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九
《丁丁历险记》是世界连环画中的经典。主人公丁丁公作为一名记者,从不记录人们告诉他的东西,他总是自己去调查。并且不惧怕任何人和任何势力,因此他成为了和平和正义的象征。下面是本站小编向各位推荐的丁丁历险记读后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我看过许多非常棒的漫画,比如充满奇妙的多啦a梦,让人笑得死去活来的老夫子,可爱的阿衰,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数那妙趣横生的丁丁历险记。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作风。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拿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来说吧!有次,我写完作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根钢笔的笔筒不见了,我马上像小鸡啄米似的寻找笔筒。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我这只“狗”不管怎么急也跳不过墙。顿时,我暴跳如雷,真想用颗原子弹把我的笔筒给炸出来。就在我焦急万分时,站在我旁边的宋建波对我说:“你掉东西了?”我很不耐烦,已经垂头丧气的我哪有心思理她,便怒气冲冲地说:“要你管吗?”她听了我的话后,二话不说就径直向讲台走去,然后又像旋风一样转回来,手里还拿着什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耷拉着脑袋把手中那十分耀眼的东西递给我,生气地说:“这是你的吗?”我不屑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我千呼万唤的钢笔筒。我正准备向她陪不是,她却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都是我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最大收获。
外马五年级:张学胜。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全套共有22册:《丁丁在刚果》、《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独角号的秘密》、《丁丁在西藏》、《绿宝石失窃案》和《丁丁与丛林战士》……等等,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这套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米卢。丁丁和米卢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一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在学习中就经常存在畏难思想,遇到稍微难解的题就不想多动脑筋,遇到不会写的字就总想问大人,从不肯自己动手去解决困难。而《丁丁历险记》中这样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如果有一道墙挡在你的面前,你就要毫不犹豫地冲破它”。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这样做,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看了《丁丁历险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无数的困难与挑战,但千万不能放弃主人公丁丁和米卢,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困难,而勇气和与信念就是最好的武器,我们要像丁丁那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妈妈送我一套比利时著名作家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我很喜欢,爱不释手。这套书有《丁丁在刚果》、《丁丁在美洲》、《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等22本。主人公丁丁是一名记者,他的足迹遍步全球,他的经历很神奇。他有个寸步不离的伙伴,是一只淘气的小沙狗,叫白雪。好些关键的时刻,都靠它化险为夷。丁丁还有个好朋友,是阿道克船长,他是个有名的洒鬼,总是笑话百出。我非常喜欢丁丁的勇敢和善良。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进行科学创造要敢于尝试,地球是我们最佳的生存家园,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地球。坏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冷静,才能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不久前,我读了由埃尔热创作的《丁丁历险记》,这一套书讲述了丁丁和他的朋友们和坏人作斗争的惊险事件。
丁丁是一名记者,头上长着一撮酷酷的黃毛,可他一点也不像记者,他有时可以侦破案件,像个名侦探;有时胆量无穷,像个冒险家。他有一只忠实的小狗——米卢,还有他那些搞笑的同伴——爱酒如命的船长阿道克,破案率超低的侦探村邦和杜庞,耳朵超聋的发明家向日葵教授。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奔向月球》,里面讲的是丁丁、阿道克、向日葵、沃尔夫和误入火箭的杜邦、杜庞乘着由向日葵教授设计的登月火箭奔向神秘的月球,收集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个想劫持火箭的外国间谍展开了斗争,没想到活尔夫竟然是他的同谋!但是,靠着丁丁的机智勇敢,终于战胜了他们,并把他们关在了底舱。但是,在返回地球的路上,间谍挣脱绳子,拿着手枪逃了出来,没想到活尔夫和他搏斗起来,搏斗中,枪走了火,把间谍杀死了。然而,困难远不止这些,但丁丁一行人一一克服,顺利回到了地球。
《丁丁历险记》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低头,不气馁,知难而进,奋勇前行,胜利一定会向你走来。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
水牛拉非胆子小,他脏了,毛巾嘟嘟告诉他要到地下室的洗衣机里洗澡,得在肥皂水里转,头晕、恶心,珍珠鱼对他说:“地下室有幽灵、有蜘蛛、老鼠、灰尘……拉非怕死了,躲藏了起来,小姑娘找不到他哭了,他出来了,到了洗衣机那里,洗衣机转啊转,唱着歌,把他洗得干干净净的,他知道了洗澡不可怕,而且很舒服。
塑料喜欢问“为什么?”他看书、看电视和问嘟嘟,才知道了自己是个塑料球。有一天小姑娘带他去海滩,他在水里漂啊漂的,被一只狗咬了一个洞,没气了,小姑娘和妈妈用强力胶补好了他,打足了气,他又能跳了。
珍珠鱼常常不懂装懂,自作聪明,她以为自己叫是鱼一定会漂浮,不顾自己的商标上写着“保持干燥”,就拧开水龙头,爬进了浴缸,结果被水淹没了。幸亏拉非及时赶来了,救她起来,放她到太阳下晾干,否则就完了。
小姑娘生日那天早上,拉非、塑料、珍珠鱼把自己包装了起来,用绿色的绸带写了“生日礼物”四个大字,摆在了小姑娘的面前,小姑娘醒来后打开高兴地跳了起来,还为他们举行了一个玩具宴会,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生日。
书中的小姑娘不但爱护玩具,把他们当做自己真正的朋友,从来不抛弃他们,还在他们受伤害的时候,受污染的时候,把他清洗干净,把他们修补完整。
我有很多的玩具,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是我从来不懂得爱惜他们,保护他们,我也没有把他们当成真正的朋友,把他们当成小小的生命,我虐待玩具,破坏玩具,没有一个玩具能陪伴我一年以上。我对不起玩具,今天我要向我所有的玩具道歉!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一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特别机智、特别勇敢,他敢和高大、粗壮的“雪人”搏斗,和向日葵一起去月球探险,还在一个黑乎乎的洞里去救他的狗。
我还很喜欢阿道克船长,因为他很善良,他在机场看见一个“穷人”(其实他是个富翁)打喷嚏,把帽子给震了下来,他赶紧帮他把帽子捡了起来,趁它不注意,在他的帽子里放了一枚五美元的钞票。
我喜欢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因为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仔细思考才能够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狼孩毛葛利用他的智慧,勇敢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十七岁的时候奔向人间,最后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人,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而这一切,是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生花妙笔描绘出来的。以前的我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就害怕总是流眼泪水,遇到难题也不动脑去思考,总是哇哇大叫。上课的时候还不专心。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要勇敢去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要靠智慧去化解。流眼泪,哇哇大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严格按照“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世界也会对我们有所启迪:目前的世界,环境污染,森林滥伐,公害无穷,在这种情况下,毛葛利故事译本的出现无疑是一服绝好的清凉剂。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保卫地球而加油吧!!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这是一本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大自然的小男孩莫格里,和居住在那里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大自然里,莫格里有许多的动物朋友。和蔼的狼妈妈,狼爸爸,狼首领阿拉克。教狼宝宝丛林法律的大熊巴鲁,黑熊巴希拉读《丛林历险记》有感读《丛林历险记》有感。当然也有可怕的敌人,瘸腿老虎谢尔汗,村里的猎人布尔迪阿。
莫格里从小就生活在狼群里,当他慢慢长大后,许多狼就不欢迎他在狼群里了。莫格里就用火烧伤了一些狼和谢尔汗,回到了丛林旁边的村子里。莫格里找到了他的妈妈,也遇到了可恶的猎人布尔迪阿。莫格里临时在村里做了一个放牛的牧童。放牛时,遇到了狼兄弟。狼兄弟告诉他,谢尔汗决定要杀死莫格里。可是莫格里并不害怕,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巧妙的方法杀死了谢尔汗。
效的行动。
索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三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李毓佩的《数学历险记》,内容十分好看,故事情节也很精彩,里面还有许多数学题呢!
我看的这本书里共有三个大故事,有非洲历险记、数学司令牛小顿、奇奇博士这些故事都是讲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克服困难,最终获得成功,他们的精神十分可贵。
每个小故事里都包含着一道数学题,故事结束后便有一个试一试,一个与故事中相类似的题目让我们做,总共有四五十个题目,这些题目刚刚适合我们高年级的学生,我觉得非常符合。
李教授笔下不仅诞生了爱用解方程破案的爱克斯探长,还有数学怪物猪八猴、数学司令牛小顿、数学猴等一大批活泼可爱的人物形象。这些主人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个个都不为学数学发愁,个个都喜欢数学,个个都是数学高手,这些都是我的偶像,我也要成为这样的高手。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让我懂得了数学也有专门的书籍,数学作家也是这么厉害,数学故事也是这么引人入胜。让我在愉快阅读的过程中爱上了数学,并且树立了非常崇高的理想,我想这也是老师推荐我们读此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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