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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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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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和要求。方案的完美与否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理论的美好与实践的可行性要相结合。方案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安排,在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为了编写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目标和关键要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方案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学区工作人员、教学点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与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为岗位考勤,按月进行考核。

2、经批准脱岗进修教师、本系统内借用教师、婚丧产假教师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无故长期不在岗教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4、每月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6、待岗人员每月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满分为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0.5分、1分,旷课每节扣2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师正常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一年级:26节;二年级:26节:三、四、五、六年级:各30节。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以开学初学校课程表安排的周课时数为标准。上齐上足标准课时数,为满工作量。

(2)现任职的中心小学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教导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教导副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教学点校长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教导主任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12节,达标为满工作量。

b、满工作量量化:

满工作量者每人每月计35分。超课时数和不足课时数,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计分不得超过(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节假日值班: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计1分。

(2)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计2分。

(3)替代课(班):替代每节(天)计0.5分,由教导处安排。

(4)跨年级(任语文、数学)或包班教学的教师每人每月计5分;

同年段(任语文或数学)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计3分。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计3分。

3、教学过程考核:(25分)。

(一)、备课(5分)。

1、认真学习大纲,吃透教材,掌握知识结构和教材编排体系,明确本学期的教学目的、任务、重点、难点。否则,经查实,每少一点,扣0.5分,直止扣完次项占分为此。

2、安排好进度,制定好教学计划,计划中要有学生现状分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和目的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措施,授课进度的课时安排。否则,少一环节扣0.5分。

3、备课要做到:备内容、备方法、备学生、备训练、备教具和实验。少备一项扣0.5分。

4、写好教案:要按章节,按课时写好教案,科科有教案,课课有教案,语文、数学、英语、要有详案;音乐、体育、美术可写略案,详案要体现三维目标、要有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课堂练习、课堂小结、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教学心得。复习课,小结课都要有教案,语文教师要有作文教案。教案按要求备齐写好可计5分;否则,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课时扣0.5分,少一环节扣0.5分。

(二)、上课(5分)。

1、按时上下课,不随便缺课,不坐着讲课。

2、教态自然,服饰整洁大方,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

3、课堂教学要有目的性、科学性、严密性、艺术性、实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讲授知识要做到明白,有条理,语言表达要清晰、生动、精炼、克服语言罗嗦,防止语病出现。

5、书写规范,板书工整,恰当使用教具。

6、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课,需经教导处同意方可,不得擅自调课。

7、教师带手机上课,不得开机。

8、上好实验课,如实填写实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9、上好多媒体课,充分利用远教优质资源,做到优质资源共享,在研究中运用,在运用中研究。

10、加强英语课的教学管理。

以上10条,按要求做好了计5分,相反扣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

(三)、作业布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师根据教学要求,精心选择和设计课堂学习、书面作业和章节、单元测试题。

2、书面作业要有针对性,讲求科学性和实效性,量要适中,题型多样化,全批全改。

3、每学期各科作业布置不少于以下规定次数:语文90次,作文10次,教师全批全改。数学90次,英语40次,美术16次,思想、社会、科学、各10次。各科练习教师要检查,每单元要测试,要有成绩单。作业达不到规定的次数、不及时全批全改、查实一次扣0.5分;练习有布置无检查、不进行单元测试,查实一次,扣0.5分。

(四)、辅导(3分)。

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辟第二课堂,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此项工作做好了计3分,否则扣分,扣完3分为止。

(五)、成绩考核(3分)。

1、学生的成绩考核分教师自己组织的单元测试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和期终两次统考。

2、考试命题要抓住重点,注重“双基”考查。

3、成绩统计:平时20%,中期30%,期终50%,载入学籍档案。此项考核若达标,计3分,不达标扣分。

(六)、听、评课记录、学习笔记(4分)。

(1)、听、评课及记录:

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评多媒体课不少于30节;教师互听互评多媒体课不少于15节。听、评课要有记录,否则,少一次扣1分,可以出现负分。

(2)、学习笔记:

学校领导:业务学习笔记不少15000字,政治学习笔记不少10000字;教师业务学习笔记不少10000字,政治学习笔记不少5000字。学习笔记不及时记录、字数不够都要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岗位考核:(岗位不同,计分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班主任工作量计算可根据班额人数多少每日计0.5—1分。班主任津贴月定额补贴标准;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学校可视情况上浮或下调,但幅度不能太大。

(2)、中心小学校长每月计85分、副校长每月计80分、教导主任每月计75分、总务主任每月计分75分、教导副主任每月计65分、教学点校长每人每月计75分、教学点教导主任每人每月计60分。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功能部室管理员、报账员、安监员、保管、采购、电工每月计10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分数不得超过25分。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30分)。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该项目不计奖励分。)。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学校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计5分、4分、3分。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计1分。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计分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a、参加“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0分、8分;。

b、各类论文、课件、教学设计(经学校选送)获县、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计5分、10分、15分;获二、三等分别计2分、3分、4分(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各计5分。

(5)、竞赛指导奖:学生参加有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5分,二、三等奖各递减1分;获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指导老师5分、4分、3分;校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3分,二、三等奖各递减1分。

(6)、市级及以上的先进个人,可在期末个人总积分中直接计入40—50分;县级以上的优秀(十佳)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等,可在个人期末总积分中直接计入10—30分。乡级、校级先进个人等,可在个人期末总积分中直接计入5分。

6、中心小学领导及教学点校长、教导主任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数额,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7、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学期发放10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两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8、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

七、其他具体事项。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擅自离岗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脱岗学习;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未聘用待岗的人员等。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不服从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够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10%。凡有家长告状、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八、有关要求。

1、除本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再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2、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学区人员及教学点教师考核办法。

学区参评人员的考核办法与中心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一致,但因其工作性质差异,考核标准应适当降低;教学点参评人员的考核办法与中心小学教师的考核办法一致,但因教学点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应适当低于同一档次的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总额。

十一、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县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本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五个项目,除此之外,不设其他项目。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统一发放。其中:。

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

教(工)龄补贴主要体现从教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倾斜。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78号)规定发放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的教师加发任教津贴。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也可设立其它项目。

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进一步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倾斜。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四)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标准随本校教师在工资统发中一并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教育部门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含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中办发〔**〕18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在对学校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原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县人事、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有效控制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县财政要承担经费保障的责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种财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本实施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本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统筹不同学校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分配的指导。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三

20xx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xx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20xx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五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六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七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月误餐补贴等。

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区教坛新秀,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xx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批准。自**年1月1日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一、实施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一)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我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区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学校要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发放情况;学校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核查工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清理、归并、取消及保留的原津贴项目:

1、归并的项目: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午餐补贴、原班主任津贴。

2、取消的项目:年终一次性奖金,地方自行建立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

3、保留的项目: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项目统一设立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

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设立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由区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

(1)基础津贴由区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放的生活性和岗位性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后归并设立,基础津贴按照岗位适当拉开差距。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基础津贴从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下月起执行相应的标准。

(2)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为扣除基础津贴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适当区分,对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倾斜(具体学校另行制定)农村艰苦学校津贴,调离后不再享受。

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目前暂只核总量,待考核后发放。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进行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考勤津贴主要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出勤率的考核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区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按照实施办法并结合本校实际,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校长的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确定。其中,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区教育局可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拿出一定额度,设立校长津贴,由区教育局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五)绩效工资实施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地方自行建立以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四、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按照促发展、保稳定的原则和要求,由学校统筹考虑。原则上可比照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除财政拔付外,不足部分暂由学校从自有资金中支付。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中纪发〔**〕40号文件执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区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由省相关部门另行发文部署。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退休人员执行上述生活补贴后,除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其他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另外发放。

今后退休、退职的人员,从退休、退职的下月起,按退休、退职人员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经批准受聘到两类岗位上工作的义务教育学校人员,基础津贴按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确定。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初期基础津贴执行最低岗位的标准;明确岗位后,基础津贴按所明确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确定。

(六)其他新进入学校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津贴标准。

(七)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支教人员绩效工资可比照受援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区财政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工资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一)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经区政府审定并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到位。

(四)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九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进步奖。

以五年级最后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保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xx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xx]39号文件精神,在xx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xx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岗位管理。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系数分别为:

系数项目。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五、方案具体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支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宽阔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进展和训练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看法的通知》(xx社发[xx]xx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留意公正、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亮、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加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全都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支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依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进展、训练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嘉奖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嘉奖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依据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依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据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嘉奖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xx%。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嘉奖、年度考核嘉奖、政策性嘉奖、训练科研项目嘉奖、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嘉奖等,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老师超课时、老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依据《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方法》计发。

2、突出贡献嘉奖。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嘉奖工资总量,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嘉奖。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依据市训练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依据《xx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依据《xx学校老师考核方法》和《xx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方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嘉奖工资总量,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

4、政策性嘉奖。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嘉奖。

5、训练科研项目嘉奖。部门或教职工从事训练、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果计发训练科研项目奖。依据《xx学校训练、科研成果嘉奖方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依据《xx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依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嘉奖。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嘉奖。由学校争论准备发放标准和范围。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争辩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更好地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结合我乡小学实际,特制订《五里乡中心小学绩效工资方案》。

实施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方法:各项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校园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用心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贴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用心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校园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贴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校园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职责)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职责)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群众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职责(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理解校园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状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校园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一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一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校园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校园评出礼貌班级,礼貌班级不得超过校园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校园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校园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状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00]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校园、培训校园带给出勤及表现状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校园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校园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三)各校园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

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用心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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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五

站属各科室:

为积极推进客运源头服务管理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切实提升客运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132号)、《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隆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武隆人社发[2014]210号)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行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交委人[2014]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科学按制定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绩效考核体制、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平稳实施,制订本绩效工资分配及考核办法。

特此通知。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努力实现__行近三年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__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壮大资金实力,经x月x日行务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我社从__至__作为全程考核时段,在行内储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__专柜、__储蓄所及__储蓄所。

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

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

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x。

副组长:__x。

成员:______________x。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1、上班时间不穿行服,男、女员工不打领带,不按规定佩戴员工标识牌的扣1分。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3、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及时报修的扣5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5、因服务态度不好或不保证营业时间被客户投诉到上级行,调查属实的,扣5分;。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七

工资: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八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__】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__】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__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__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__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__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__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__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__年1月1日)。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篇十九

不管是学校、私营单位、事业单位等,都要做绩效工资,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每个单位也都要有相应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但都各不相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本内容为大家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院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考虑县医院在乡村卫生工作中的“龙头”、“枢纽”作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每个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各项工作逐渐正规化。把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建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为此,我院结合业务技术人员比例以及医院实际收入等情况,经院务会研究讨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各科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遵循一个宗旨:解决两个问题,坚持三个原则,树立四个办院方针。即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两个问题;坚持在绩效工资方面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合理分配的原则;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办院方针。”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要地位,把完善制度体系和医院发展结合起来,建设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益性医院。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全院以二级综合性医院为标准,从行政、临床、医技、药械、后勤等方面做百分制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医院奖罚制度)。

三、实施办法。

(一)、各科室负责人按以下办法实施:。

1.住院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对所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和各项指标进行划界,责任到人,进行科内细则考核,尤其对每个出院病人的病例依照“标准”进行打分签字,科主任审阅补贴1元,护士长审查护理表格和各种记录补贴0.5元(二人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扣同补。

2.医技科室:核心是为临床提供科学的参考指标,报告单为依据,一是登记明确,二是报告准确,绩效考核按考核分核定。

3.医务科长:按每周一次查全院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签约病例中的查房记录、会诊与病例讨论记录及病例书写质量等。每季度考核后及时汇总,统计并反馈全院。

4.总护士长按每周查全院护理工作质量,护士病例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是否完整。

5.后勤科要保证全院供水、供电、院内垃圾清除及时、车辆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督促门卫按时开关门等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6.财务科按时结算报表,数据及时完成,监管全院收费标准,及时督促押金等款项日清月结。

7.药械科组织管理好本科,严格管理麻醉药品,按制度办理,审计核算住院、门诊中西药房账,并负责每季度药房盘点工作,对科室內人员按“规范药房”要求有计划的进行业务学习和。

规章制度。

的学习,严查过期药品,对划价和处方调配严格把关,达到万无一失。

8.各科主任提成比例建议:科主任提%、护士长%、科副主任%、副护士长%。

(二)、聘用工前半年內无绩效工资,半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一半,一年后根据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全额。

(三)、院部根据每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对各科室核发绩效工资,医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劳取酬。

(四)、财务后勤科:按全院工作质量和本科室工作量由院务会研究核发。

(五)、住院部各负责人,经常性督促住院费用及押金,保证所管的病人出院时交清一切住院费,如交不清则出院时所欠的一切费用由科室承担。如若收费不合理,给病人解释不通理由,承担多出部分费用。

(六)、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內出勤严格把关。

四、科室总销售额、纯支出范围划定。

(一)、总销售额:各科以结账收入为准的各项收入合计。

(二)、纯支出:科室领取的材料费、耗材等。

五、各科室上交统筹金的说明。

(一)、院部首先保证全院职工工资,结余后再核准绩效工资。

(二)、剩余统筹金作为设备维修、购置,房屋改造、车辆维修及进修人员费用、紧急救助、突发事件应急、业务招待、公务支出等费用。

(三)、院部对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由科室从平时统计中分发给科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同每月工资一起发。

六、对出现的责任或技术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医疗和护理方面出现纠纷或差错事故造成经济补偿时科室和院部各承担50%。

(二)、药械有短缺、破损现象,按考核办法扣分之外以调拨价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三)、财务方面的记账、收费出现账务差错,短缺时补偿100%,两次以上者通报全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或调离工作岗位。

七、各科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指导意见。

(一)、各科室出勤必须占总奖金的35%以上。

(二)、内、儿、外、妇科:医护各占45—50%,医护业务考试占4%。

(三)、五官科:按科室分配。

(四)、內、外、妇、儿科医生绩效工资参照职称(执业资格)、收住病人数、管理病人数、住院天数、病例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护士参照职称(执业资格)、业务能力、护理质量、出勤等方面发放。

(五)、药械科绩效参照处方划价、工作质量和出勤等方面确定发放。

(六)、财务后勤科绩效按照出勤及实际工作量确定发放。

(七)、医技科室按比例给临床科室划拨奖金,归临床医生分配。

(八)、门诊主任提成同所在科室主任,总护士长提成同所在科室护士长。医务科长、防保科长及财务科长提成取各科主任平均数,从医院统筹金中发放。

八、各科室在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科室绩效工资发放制度,上报医务科,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九、以上《方案》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院务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解。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

岗位职责。

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含学校自主聘用人员。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20xx年采用总体清算的办法。

1、与现有实际水平基本相当;。

2、坚持按劳取酬原则,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根据x人社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在山市教育局领导下、在山市人社局、财政局指导下制定本方案。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等级,按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据工作量取酬部分(按义务教育阶段或者其他事业单位总量30%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组员在6人以上教研组长100元,组员在6人以下教研组长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每月课时认定。

a、行政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80课时。

b、学科教师按以下公式计算课时。

(aa+6ab+cd)×4。

其中:a为不大于额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

教案。

数,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额定工作课时(课表课时)为:高中14课时。同年级文理科同一学科视为教案相同,补习班为高四。

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也按此计算)。

c、非教学岗位60课时。

2、高三质量奖励,按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实施;。

4、教职工奖励,对各级优秀等先进人物的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除法定假、工伤、重大疾病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目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控制线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量两部分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相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随其它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总量中不包含以下内容:(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2)市委、政府发放的高考质量奖。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由财政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按实发放;。

4、教职工奖励按实即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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