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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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9 11:16:12     小编:念青松

读后感是我们对作者的创作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进行评价和分析的重要途径。写读后感时要注意篇章结构的安排,符合逻辑,使整篇文章通顺流畅,层次分明。以下是一些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有所帮助和启发。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一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二

最近几日,我们学习了《桃花源记》这篇文章,偶有所感,付与笔端,倾于纸上。

夹水两岸,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正是此番美景,使得渔人“欲穷其林”,也让陶渊明陶醉其中,不可自拔。步入桃源,仿佛若有光,这光照亮了路,使渔人豁然开朗,让身处尘世的陶渊明心中有了希望。“相命肆农耕,日入从所憩。桑竹垂余荫,菽稷随时艺。”环境安适宁静,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渔人目之所及,便是陶渊明心之所向。

陶渊明,那个才溢志高,偏生于末世的靖节先生,在亦仕亦耕中挣扎了十余载,终于抛却五斗米的束缚,躲进自己构建的“象牙塔”中,开始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归隐生活。他以为是脱俗,实则也是一种逃避。社会不会因为他的离开而停止动乱,也没有一方势力甘心就此退出历史舞台,百姓也不曾过上他所期望的桃园生活。当世外世界与凡尘俗世的对比愈来愈强烈,在理想与现实间来回挣扎,却不懂得作出行动来争取,伤的最深的仍是浊世中的清醒者。

从时代发展的角度来讲,世外桃源并不存在,因为所有的和平都是通过斗争而来的。若是一味选择逃避,就永远无法触及真正的美好。在虚构世界里自我解脱,独守一方天地,终究没有奔赴正义来的实际,终在荒凉中落下人生的帷幕。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三

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词,总觉得原本沧桑的文字我很喜欢艾青的现代词,总觉得原本沧桑的文字依旧富有活力,时光飞逝,“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句诗孕育滋养了几代人,经久不衰。

我出生在北方,艾青生于浙江金华,属于南方,但他却对异乡疆域的北方充满热爱。读着他的《北方》,仿佛已置身于苍茫的北国土地上,厚厚的黄土地给我带来沉重感,我只身站在无垠的荒漠上,望着从更远的北方吹来的无情的风,正肆虐地带来贫穷与饥饿,当时的风很寒冷,但不是刺骨,却给人带来透彻心扉的冰凉。远处的村庄、山坡、河岸、颓垣与荒冢都在呻吟,感叹这个时代的悲哀与不易。我最终看到了,北方人民脸上是些什么,是无奈,是痛苦……那种从内心深处的痛苦和对光明社会的企盼。

哪怕人世冰冷,给我以火,必能燃起希望。——题记。

细读《艾青诗选》,我感受到的是在一个黑暗、沉沦的世界里,人民和自由受到了残忍的践踏,可是,总是充满着希望的。

艾青的诗如寒冬里的一束阳光,照在中国的大陆上,照在老百姓久经风霜的脸上。他的诗给了当时久经压迫的人民带来了希望,给祖国千千万万的青年带来了动力。这首诗犹如寒冬里的一把火,照亮了人们,温暖了大地!对当时正处于迷茫的青年来说,这是一首鼓舞人心的乐曲,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诗。同时太阳之光像一把闪耀万丈光芒的尖刀,刺破了统治社会的黑暗,直击反动派和地主们的心坎。

最终,胜利的太阳在东方冉冉升起,始终温暖地照耀着大地!

假期里,我第一次翻开了《艾青诗集》,世界观被又一次刷新。没有迁客骚人的委婉温存,没有文人墨客的慨叹万分,却像一位战士握紧了的拳头,一位将军坚定的目光。他以笔为枪,激励着千千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中国而战!

艾青的诗中,不仅蕴含着赤子之真心,更潜藏着情感的真谛。“善良的源泉潜藏在内心,如果你轻轻地推开那扇心中的门,甘甜的泉水就会汩汩涌出”,每每读到这样的语句,我都禁不住地感慨,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内心竟充实着满满的希望与善良,即使历尽了人生沧桑,也不忘怀着一颗善良的初心看世间百态。每一首诗,都包含着诗人对祖国最真挚的爱,哪怕渺小成一片雪花,一缕阳光,一阵清风,也想为国家做出些贡献,表达自己最美好的感受。

《艾青诗选》中我最喜欢的一首就是《黎明的通知》。

艾青的诗歌都是对太阳、黎明、理想和光明为主体的讴歌,这首《黎明的通知》正是他感觉到战争胜利的曙光后,对于革命的颂歌。诗中“我”化身成为了光明的使者,为祖国大地带去了胜利的消息。让所有的人民都被唤醒,争相传递这条喜讯。而黎明的通知已经由“我”传递给人民,所有人都期盼着,所有人都成为了光。

在那个国家被战火所灼伤,人民流离失所,到处都是哀鸿遍野的时期。他的诗歌并没有一直沉浸在这种痛苦和控诉之中,在遭受痛苦时,他也没有放弃希望,他选择成为一道曙光。用一支笔来武装自己,成为最锋利的武器,参与这次没有硝烟的战争,丝毫不畏惧,用文字来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统治,来抨击残暴的侵略者,试图唤醒中华人民奋起反抗。艾青是一道光,他用文字来激励人们勇往直前,照亮了前行的路。

艾青与看见的不公和苦难较量,书写疮痍,为人们甘愿成为第一道与黑暗抗衡的光。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四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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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五

花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书,具体是一周中的四天时间,书的开篇有很多杂志对本书的点评,评价都非常的高,也一下子打开了我的好奇心,让我很想将它读完,品一品书中的“人性”。

是的,这是一本关乎人性的书,书中的友情、亲情、爱情都掺杂着个人的私欲和真实,也牵扯出人性的考量,发人深省,确实很值得一读!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一个动荡不安的国家,但是作者通过一个微小的视角,把摄像头对准了文章的主人翁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通过他们之间的故事,侧面的展示了一个不被世人所知的阿富汗。

阅读过程非常的奇妙,我仿佛穿越了时空,跟着作者的笔触,从阿富汗到美国,又从美国回到阿富汗,最后又回到美国……内心也跟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着。

我想记录一下我对文章的理解,当然,还是为了供我自己回顾查看和反思。

故事的开篇,讲述了阿米尔和哈桑这一对孩童的故事,他们在同一个院子里长大,喝过同一个乳母的母乳,但却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阿米尔生来就是尊贵高尚的少爷,哈桑生来就是卑贱低下的仆人。

那时的阿富汗还是美好平静的,他们每年冬天都会举行隆重的风筝比赛(1、放风筝的人想要赢得比赛需要淘汰掉其他的风筝,一边放高风筝,一边用自己风筝线把其他参赛者的风筝割断;2、追风筝的人要追到掉下的风筝,追到最后一枚掉下的风筝的人也能得到很高的荣誉),热闹非凡,而阿米尔和哈桑都是风筝比赛的忠粉,如果说阿米尔是放风筝的好手,那么哈桑是最好的追风筝的人,那是一个让孩子们热血沸腾的节目,也是一个国家祥和安定的象征。

这些藏在暗处的矛盾,在1975年的风筝比赛后,彻底无所遁形,至少阿米尔是这么想的。

这之后的阿米尔再也无法面对哈桑,甚至想方设法,逼着哈桑离开了家。

揭示人性的真相。

多年后,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弥留之际,联系上了阿米尔,要求阿米尔再次回到阿富汗,并且告诉他“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带着复杂的心情回到阿富汗,见到了拉辛汗,也得知了一系列让他无法接受的事实:1、哈桑夫妻俩都死了,留下一个遗孤索拉博;2、一向厌恶“强盗”的父亲(已故),那个伟岸的父亲,竟然做了一回天理难容“强盗”——强奸了x的妻子,并且使她怀孕生下哈桑;3、哈桑,那个从小对他唯命是从的仆人,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亲生弟弟。

拉辛汗要求阿米尔亲自去救出在暴力管辖区的索拉博,阿米尔在一番痛苦煎熬的挣扎之后,走上了这条拉辛汗指出的“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这条路艰辛异常,差点要了阿米尔的性命,但也正是因为这些艰辛又血腥的经历,让阿米尔意识到自己孩童时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的不耻,意识到父亲曾经的难以抉择,也最终原谅了父亲,和过去的阿米尔和解了。

幸运的是,阿米尔救出了索拉博——这个原本生活得很幸福的孩子,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家庭的巨变后,又遭遇各种颠沛流离,甚至是性虐待,过得极为无望的孩子。

阿米尔再次回到满目疮痍的阿富汗,回顾过往,直面内心,豁出性命救出了索拉博,也让自己被禁锢的心灵得到了救赎。

拉辛汗骗了阿米尔,他没有为索拉博找到合适的收养人,而且在他生命的最后,他消失了,他一开始就是希望阿米尔接纳收养索拉博的。这是整篇文章活得最为通透的人,悲悯又宽容,睿智又内敛,他出现的篇幅不多,但给人印象很深刻。

阿米尔决定带着索拉博回美国,只是收养没有身份信息的索拉博,并非易事,几经周折,甚至索拉博差点为此丧命,好在最后,终于皆大欢喜,阿米尔也慢慢用爱的行动缝合索拉博的创伤。

故事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阿米尔,一个会犯错的正常人,本能地逃避痛苦,自私又敏感,好在拉辛汗的正确引导,虽经历痛苦波折,好在最终回到正轨,过上了他一直渴求的平淡幸福生活。

哈桑,正直善良,活得简单又坚定,特别重视和阿米尔的同伴兄弟之情,甚至不惜牺牲性命,也确实是为了守护阿米尔的老宅丧命。

索拉雅,阿米尔的妻子,一个知错(18岁跟人私奔,并且同居,甚至不惜跟父亲对抗)能改的女人,好在后来遇到了阿米尔,一个同样有罪但不如索拉雅坦诚的人,结为夫妻。

拉辛汗,这是文章中活得最理性的人,就好似神明一般的存在,指引着故事中的人,找到自己的位置,活成了旁白一般。

x,哈扎拉人(底层人物),被阿米尔的爷爷收养,和阿米尔的父亲一起长大,是一个忠诚又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

阿米尔的父亲,一个伟岸有魄力的人,霸道总裁般的人物,有担当又能做大事,很受人敬重,只是早年丧妻(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丧命),之后他强奸了x的妻子,有了哈桑,为他的人生平添了他一辈子无法抹去的污点。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六

简爱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因此在舅妈家生活。在这个冷漠的家庭环境中,简。爱受到了忍无可忍的虐待待与歧视。简。爱不是一个服输的人,更不是一个弱者。她永远反抗歹毒的表哥,冷酷无情的里德太太。简。爱虽然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但是她坚决不屈服。

在生活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弱者必将淘汰。要学习简。爱不屈服、不放弃、要追求美好的幸福的精神,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空间。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七

小时候偶尔听人提起世外桃源的故事,但对详细内容并不知晓。只是对那美好的景象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渴望,莫名奇妙的向往。

他写这个虚构的故事是为了寄托他对当时现实社会的不满,和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是个归隐之士,在写这篇诗作的时候已经离开尘世过隐居农村生活十余年了。他出生寒门,少时虽有抱负,却壮志未酬。他从懂事起就经历了很多的社会和政治上的变迁和纷扰,社会的伪诈、污秽、黑暗令他感到窒息、愤懑。他性格耿直,为官清廉,不愿卑躬屈气攀附权贵,因而与污浊黑暗的现实社会格格不入,后来辞官归隐田园,过自耕自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简朴生活。

在陶渊明的笔下,”桃花源”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作者的手笔简练易读,妙笔生花。简单的几句话,就生动的描绘了桃源恬静、优美的自然环境,心旷神怡的景象,长长的绿水,夹岸的桃林,纷飞的花片,芬芳的嫩草,使人赏心悦目,无限的向往。《桃花源记》的主体和核心是借“避秦之乱”这一历史事实来抒发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并由此产生的对理想境界的热烈追求。作者通过形象地描写,神话式的虚构故事和美的激情,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最后,作者更用悬念的手法,暗示这样一个完美无瑕的理想境界,是虚无的,只是作者对自由和极乐世界的追求。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八

近日,我看了一本好书——老舍的《骆驼祥子》。这本书展现了作者老舍的一贯文采,既老道又深刻,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20年代末x的历史风貌,让我看完了书还唏嘘不已!

当时是中国最黑暗的年代,由于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迫使大批破产农民为了生存,纷纷涌入城市,祥子就是其中一员。

《骆驼祥子》通过对人力车夫祥子一生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祥子的遭遇代表了一群人,想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改变自己的处境,但现实告诉他们,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祥子是旧社会贫苦劳动人民的缩影。他善良、质朴、固执。他的外号叫骆驼,也是作者描写祥子对生活犹如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忍精神,希望能拉上属于自己的车。然而他的命运可谓三起三落。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和打击后,他的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开始游戏人生,变成一个无业游民。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老舍当时对社会的抨击,同时对美好生活,自由生活的憧憬与向往。

祥子原本就想买一辆车,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努力地拉车挣钱,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么一个普通的愿望,一个看似触手可及的结果,却成为祥子终身不能完成的遥远的梦想。

祥子前前后后经历了许多的挫折:被侦探抢劫,被虎妞逼婚,虎妞和小福子的死…经历了这些以后,他心灰意冷,觉得当初要强,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现在一无所有地瞎混日子,倒比以前还舒服了。伟大的作者老舍,在细节描写上,夹杂着一丝议论,一丝辩解,一丝责难,一丝同情。本来是体面的,要强的,健壮的,伟大的,好梦想的;然而,当经历过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时,他变了,他变成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病态的。他即可怜又可恨。

因为祥子的愚昧,迷信,贫困,生活好像并不喜欢他,总是与他对着干。想到“拉车这条路终是死路”,他最终由“上进”而改为“颓废”。

祥子已经无法安心地生活,他忧愁,苦恼,无奈。一个旧社会普通劳动者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让人同情。

我仿佛看到一个健壮的祥子拉车冲我们跑过来,他的面部非常痛苦,仿佛在控诉那个让人发疯,凶残的旧社会。我在想,祥子要是生活在我们这个新时代,那么他一定会过上劳动致富的幸福生活。我感激,自己有幸生活在新社会,可以靠勤奋的双手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祥子,我为他感到悲哀,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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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九

在那一部小说中,‘我’是一个爱捣蛋、天正无邪的小女孩,常常弄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当祖父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跟在后面,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的填平。这只不过是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有的不但没盖上,反而把菜籽给踢飞了;有一次,祖父让‘我’拿着锄头的头来铲地,其实哪里是铲,只不过是趴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好了;也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作野草一起割掉,把狗尾巴草当谷穗留着;休息了一会,又跑到祖父那乱闹一阵,祖父浇菜,‘我’也浇菜,只不过并不是往菜上浇水,而是拿着水瓢,拼尽力气,把水往天空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记得还有一段特别有趣,‘我’在后院摘了一束玫瑰,放在祖父的草帽上,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闻得见。”

在书中,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不过更多的还是快乐。她从小在后院长大,在后院,她可以跟祖父一起玩,一起干活。作者时时刻刻跟祖父在一起,童年里充满了快乐。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十

东汉未年,朝政腐败,再加上连年灾荒,人民生活非常困苦。刘备有意拯救百姓,张飞、关羽又愿与刘备共同千一番事业。三人情投意合,选定张飞庄后一桃园。此时正值桃花盛开,景色美丽,张飞准备了青牛白马,作为祭品,焚香礼拜,宣誓完毕;三个人按年岁认了兄弟。刘备年长做了大哥,关羽第二,张飞最小做了弟弟。这便是《三国演义》中着名的“桃园结义”。

第一回曹操欺父。

因曹操不喜欢学习,曹叔父不喜欢曹操,常常到其父面前告账,一日,曹操看见叔父迎面走来,故意倒地,怪象百出,叔父见状忙去找其父,说曹操云云,其父忙来看看,结果,什么事没有,父亲问怎么回事,曹说:只因叔父不喜欢,故意告刁状,从此以后,父亲不再听叔父说的了,曹操更加我行我素。

第二回张飞怒鞭督邮。

因为刘备讨黄巾有功,当上了县尉,不久,督邮来了,很是瞧不起刘备,问起刘备的家世,刘备说是x靖王之后,督邮说刘备冒充帝胄,侍从告诉刘备督邮发怒是一位没有贿赂给他,刘备说自从上任以来没有拿过百姓的东西,没有钱给他,于是督邮真的发怒了,后来张飞喝了几杯闷酒,骑着马出来,看见几个来人跪在县衙口,问清楚了愿意,张飞很是生气,就冲进去把督邮抓了出来绑在县衙门口一个柱子上,扯下柳条来打,打断了好几根。

第四回曹操献刀。

董卓专权,朝廷重臣议论如何除掉他。曹操借王允宝刀,说要假意献给董卓希望乘机刺杀董他,王允给了他刀。曹操藏刀来到董府,等到一旁伺候的吕布走后,与说些闲话,乘董卓不耐烦倒向床上时拔刀企图行刺,被董卓从镜子中发现。曹操忙撒谎说是来献刀的,然后把刀呈给董卓,自己急急忙忙逃跑了。董卓醒悟曹操来意,急忙命人捉拿曹操。

第五回曹操误杀吕伯奢。

曹操刺杀董卓事败逃跑,途中经过他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住处,吕伯奢留曹操住一晚,当夜,吕伯奢出去买酒,吩咐家人杀猪来款待曹操。曹操半夜听到磨刀声,并听到吕家人说“先绑了再杀”.曹操生疑,以为吕伯奢要加害于他。于是持刀冲出,将吕全家杀光!后看到厨房里绑着一头猪准备宰杀,才知道误杀好人。曹操离开吕家,途中碰见吕伯奢买酒回来,吕伯奢说已经吩咐家人杀猪设酒来款待曹操,为何这么快就要走了。没想到曹操竟然举刀将吕伯奢杀掉。同行的陈宫怪他非常没有义气。曹操说,宁可我辜负了天下的人,也不能让天下人辜负我。陈宫愕然。于是陈宫就去投靠了张绣。

第五回关羽温酒斩华雄。

三国时期,董卓专政曹操联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人,讨伐董卓,董卓派华雄强去应战,袁绍等人的手下都被打败了,这是关云长提刀请战,曹操说喝碗酒再去,云长说回来再喝,翼德为他击鼓,把华雄的人头提回来时酒刚刚温。

第十七回曹操割发代首。

庄稼大收之际,有战士不懂爱护,随意踩踏。为保护庄稼,曹操下令战士不许践踏庄稼,违者斩。此后情况好转,庄稼很好。一次,曹操在经过麦地时因战马受到惊吓跑进麦田踩坏了麦子。曹操要执行军令,割首谢罪,但因众将劝说且顾虑到大局,决定割发代首。

第二十回曹操煮酒论英雄。

话说曹操约刘备喝酒,当时是冬天,酒正在煮着,曹说天下可以称上英雄的只是4人,袁绍,孙权,他自己,还有刘备,当时刘备听了这个话,吓得杯子都掉到地上去了,其实曹操这么说就是为了要试探刘备是不是真的有野心。

第二十五-二十六回关羽千里走单骑。

建安五年,刘备兵败投袁绍,关羽被曹操所俘,曹操礼遇甚厚,拜为偏将军,封为汉寿亭侯,但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降汉不降曹”;为报曹操知遇之恩,他策马千万众之中,杀颜良,诛文丑,解曹军白马之围;曹操更加喜爱关公,派关羽同乡张辽劝说,关羽说;“我知道曹公对我很好,但我受刘备厚恩,立誓生死与共,绝不能背叛于他。”曹操听罢也无可奈何。以后关羽打听到刘备下落,拜书告辞曹操,“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找到刘备。

第二七回关羽过五关斩六将。

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x城时杀韩福;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在张飞占据的古城外杀蔡阳,“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第三十回官渡之战。

中国东汉建安五年,曹操统军在官渡地区击败袁绍军队进攻的一次决战。东汉末年,豪强拥兵割据,逐鹿中原。时袁绍拥有冀、青、幽、并四州,自恃兵多粮足,图谋相机消灭仅据兖、豫二州的曹操。建安五年一月,袁绍率精兵10万南下。在此之前,曹操为避免腹背受敌,已先击溃与袁绍联合的刘备,并进驻易守难攻的官渡。四月,曹操以声东击西之计,于白马击斩袁将颜良,败袁军。袁绍初战失利,锐气受挫,改分兵进击为结营紧逼。两军对垒于官渡,相持数月。其间曹操因兵疲粮缺,一度欲回守x。谋士荀彧认为,曹军以弱敌强,此时退兵必为所乘;反之,袁军轻敌,内部不和,相持既久必将有变,正可出奇制胜。曹操纳其言,派兵袭烧袁军粮车;又亲率精锐5000奔袭袁军乌巢粮屯,全歼袁军,烧毁全部囤粮。消息传来,袁绍所部军心动摇,纷纷溃散投降。曹操乘机全线出击,歼敌7万余,袁绍父子仅率800余骑北逃。官渡之战,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袁绍则从此一蹶不振。官渡之战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有名战例。

第三十六-三十七回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曹操率大军南征x。这时刘表已亡,他的儿子刘琮不战而降。刘备率军民二十多万人南撤。在曹军追及到当阳长坂坡时,刘备寡不敌众,大败而逃。徐庶的母亲也不幸被曹军掳获,并被曹操派人伪造其母书信召其去许都,徐庶得知此讯,痛不欲生,含泪向刘备辞行。徐庶北上归曹以后,心中仍十分依恋故主刘备和好友诸葛亮。尽管他有出众的谋略和才华,但不愿为曹操出谋划策,与刘备、诸葛亮为敌。因此,徐庶在曹魏历时数十年,却从未在政治军事上有所作为。

第三十八-三十九回三顾茅庐。

刘备很仰慕诸葛亮的才干,想请他帮助自己统一国家。一天,三人来到隆中,但孔明不在,他们只好失望而归。回到新野,刘备听说诸葛亮回来了,叫人立即备马。到了草屋,书童说诸葛亮被人请走了。三人怏怏而回。时间过得很快,刘备打算三访孔明。三人第三次来到隆中,离草屋还有半里多地,刘备便下马步行。这时,诸葛亮在午睡,为了不打扰他,刘备恭敬地在台阶下等候。孔明醒来,谈论起国家大事。诸葛亮见刘备三顾茅庐,诚心诚意,便答应与刘备共图大业。

第三十九回火烧博望坡。

三国前期,曹操势力非常强大,统一了北方,接下来就是南下。攻打刘备,此时刘备投靠刘表,驻在新野。曹操派大将夏侯敦进攻新野。这时刘备已经请出了诸葛亮。诸葛亮在新野设下埋伏,令赵云去诱敌深入,然后火攻。夏侯敦果然中极。大败而归。这是孔明出山后打的第一仗。

第四十回火烧新野。

火烧博望坡之后,曹操卷土重来,派曹仁和曹洪大军进攻新野。诸葛亮料新野呆不了,就留下空城,民房屋上藏硫磺等引火之物。曹军进城之后住入了民房。夜里狂风大作,埋伏在城外的刘备军往城里射火箭。大火迅速烧起来。曹兵逃奔出城,被刘备军截杀,大败而归。

第四十一回刘备携民渡江。

当曹操的大军南征x,刘备被迫向襄阳撤退,新野、樊城的百姓虽死都愿意跟随刘备。于是,刘备不顾众将反对,坚持认为“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我,奈何弃之?”他沿途收留难民,扶老携幼,含辛茹苦,上演了携民渡江的悲壮一幕。

第四十一-四十二回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

国时期,当阳长坂之战是曹操、刘备两军的一次遭遇战,骁将赵云担当保护刘备家小重任。由于曹军来势凶猛,刘备虽冲出包围,家小却陷入曹军围困之中,赵云拼死刺杀,七进七出终于寻得刘备之子阿斗,赵云冲破曹军围堵,追上刘备,交还其子。刘备接子,掷之于地,愠而骂之:“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赵云抱起阿斗,连连泣拜:“云虽肝脑涂地,不能报也。”这就是《三国演义》中刘备摔阿斗的故事。

第四十二回张飞大闹长坂坡。

长坂坡之战时,曹操大军追杀而来,张飞挺矛立弓站于长坂坡上,厉声大喝:我乃燕人张翼德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声如巨雷,曹军闻之,尽皆发抖。曹操急令去其伞盖,夏候杰惊得肝胆碎裂倒于马下,于是曹操连忙带头回马退走。

第四十三回诸葛亮舌战群儒。

东汉末,曹操自知一下吞并孙刘很难。于是想和孙权联手消灭刘备。孙权手下除鲁肃外都主张降曹自保。鲁肃特请诸葛亮当说客。诸葛亮至吴,一番话说得谋士张昭哑口无言。之后,东吴谋士都向诸葛亮发难,先后有七人被诸葛亮反驳得有口难辩。

第四十四回蒋干中计。

曹操欲打探东吴实力,派与周喻有旧的蒋干前往。不想周喻早看出蒋干的目的,诱与之共寝,将假书信放于案上。蒋看周熟睡,故查看书信,发现周与曹营的毛介蔡瑁有书信来往,周又设计让蒋“无意”听见与毛蔡请人互通情报,故蒋干中计,报之与曹,曹一怒将毛蔡二人杀害。

第四十六回黄盖苦肉计。

第四十六回草船借箭。

周瑜看到诸葛亮挺有才干,心里很嫉妒。有一天,曹操与孙权对垒濡须。初次交战,曹军大败,于是坚守不出。一天孙权借水面有薄雾,乘轻舟从濡须口闯入曹军前沿,观察曹军部署。孙权的轻舟行进五、六里,并且鼓乐齐鸣,但曹操生性多疑,见孙军整肃威武,恐怕有诈,不敢出战,喟然叹曰:“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儿子若豚犬耳!”随后,曹操下令弓弩齐发,射击吴船。不一会,孙权的轻舟因一侧中箭太多,船身倾斜,有翻沉的危险。孙权下令调转船头,使另一侧再受箭。一会,箭均船平,孙军安全返航。曹操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第四十八回庞统献连环计。

第四十八-四十九回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当时,周瑜安排好火攻的各项事宜,带众将视察江边,见江上风吹战旗,触动心事,便吐血倒地,一病不起。诸葛亮闻讯前去探望,并写出“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十六个,指出周瑜心病来源。后来,诸葛亮还设坛祭风,助周瑜完成火攻。

第五十回华容道义释曹操。

赤壁之战后,曹操仓皇从华容道败逃。诸葛亮派关羽在这里埋伏。曹操人困马乏,损兵折将,不能再战。关羽念在过去曹操厚待自己的情份上,不顾立下要活捉曹操的军令状,放过了他。

第五十一回诸葛亮一气周瑜。

赤壁大战后,第二年,周瑜去夺取x,被诸葛亮抢先夺去。

第五十四回二气周瑜:陪了夫人又折兵。

周瑜本想借把孙权的妹妹嫁给刘备,把刘备扣下,逼诸葛亮交出x,不料诸葛亮用计使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五十六回三气周瑜。

第五十八回曹操割须弃袍。

第六十六回关羽单刀赴会。

第七十二回杨修之死。

身为魏王的曹操,得悉大将夏侯渊被黄忠所杀,便亲率大军20万为夏报仇,不想迭遭挫败。这天,曹操看到厨房送来的鸡汤,觉得目前的战局很像啃鸡肋骨,丢掉舍不得,要吃没什么肉。此时,大将夏侯敦来请示夜间口令,曹操随口而答:“鸡肋!鸡肋!”行军主簿杨修听到这一口令,随即吩咐随行军士收拾行装,准备归程。夏侯敦惊问何故,杨修说:“从今夜口令便知魏王将要退兵。鸡肋,是要吃无肉,丢掉可惜。现在的战局也正是这样。进不能胜,退恐人笑,不如早归。我料定魏王来日必要班师,所以先收拾行装,免得临行时慌乱。”夏侯敦听了觉得有道理,于是也收拾起来。曹操知道后大怒,以“乱我军心”论罪,将杨修处斩了。

第七十四回关羽水淹七军。

关羽进攻樊城,曹操命大将于禁为南征将军,庞德为先锋,统帅七路大军,星夜去救樊城。关羽得信,亲自披挂前去迎敌。关羽、庞德大战百余回合,不分胜负。第二日交战,二将齐出,并不答话,拍马交锋五十回合,庞德拨马逃走,关羽紧追不舍。庞德取箭,关羽躲闪不及中箭,回营养伤。十日后,箭伤愈合。又听关平说曹兵移到城北驻扎。关羽不知何意,骑马登高观望,看到北山谷内人马很多,又见襄江水势汹猛,水淹七军之计,油然而生。遂急命部下准备船筏,收拾雨具,又派人堵住各处水口。庞德与众将商议,山谷不易久留,准备明日将军士移入高地。就在这天夜里,风雨大作,庞德在帐中,只听万马奔腾,喊声震天。出帐一看,大水从四面急剧涌来。七军兵士随波逐浪,淹死很多。

第七十五回关公刮骨疗伤。

关羽的左臂曾经被飞来的箭射穿,之后虽然痊愈,但每到阴雨天,骨头依然酸疼。医生说:“箭头有毒,毒性已经进入骨头,应该割破胳膊,把骨头上的毒刮干净,这个病才能完全除去。”于是关羽伸出胳膊让华佗用刀劈开。那时候关羽正与其他将领喝酒,胳膊上的血流得很多,盛血的盘子都满了,可是关羽割肉喝酒,谈笑很自然。

第七十六-七十七回关羽大意失x。

关羽打败曹仁,生擒于禁,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吓的曹操几次想要迁都。这之后,他慢慢的骄傲起来,而关羽的得志是曹操和孙权都不愿意看到的。曹操派人挑拨关羽与孙权的关系,而关羽又拒绝了孙权的联姻邀请。于是双方关系紧张起来。孙权派当时没有名气的陆逊接替吕蒙为都督,陆逊假装低声下气讨好关羽,关羽果然中计,把安排防备吴国的兵力大部分调去对付曹操。于是吕蒙趁关羽与曹军作战之时,假装为商人白衣过江,夺取了关羽的根据地。关羽战斗失利,没有了退路,只好败走麦城,后来被吕蒙活捉斩首。

第八十一回张飞遇害。

第八十四回陆逊营烧七百里孔明巧布八阵图。

第八十五回刘备白帝城托孤。

第八十七-八十九回七擒七放孟获。

第九十五回空城计。

诸葛孔明大出祁山,不想先锋官马谡误失街亭,致使前线大军节节受困。情急之下,孔明决意退守x。大军尽去,时孔明身边只剩五千兵马驻守西城县。一日,忽接探马飞报,说魏国大将军司马懿引十五万大军正望西城蜂拥而来。这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驻城的五千兵马也已分出一半运粮去了。众官听罢尽皆失色,唯孔明镇定自若,当即下令将旌旗藏匿起来,城门四开,每门分派二十军校扮作百姓,洒扫街道。其余士兵不得妄出,不得擅自高声喊叫。一切准备就绪,孔明引二童携琴登上高楼,凭栏而坐,焚香操琴。却说司马懿引兵来到,运望城上孔明端坐城楼,笑容可掬,旁若无人,大感不解,司马懿生性多疑,不由分说便下令退兵。

第九十五-九十六回马谡失街亭。

第一百零二回诸葛亮造木牛流马。

死诸葛吓走活仲达。

诸葛亮快死了,他留下计策,军队先是扮成撤退,在途中留下几路伏兵,司马仲达来追击时,就伏兵出击,军队中推出一架车,上面坐着诸葛亮的雕像,司马仲达以为诸葛亮没死,自己上当了,赶快撤退。蜀军追杀一阵,然后走的撤回x。这样达到安全撤退的目的。

第一百一十五回智杀魏延。

诸葛亮初见魏延之时,便料定魏延必反,于是安排马岱在魏延身边卧底,并于临终之前给杨仪一个锦囊,交代其在魏延造反时打开。后来魏延果真造反,杨仪按计行事,让魏延大叫三声:“谁敢杀我。”这时马岱应声而出,杀死魏延。

第一百一十九回乐不思蜀。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十一

看傅雷家书,觉得收获很多。我总想如果人的一生真的可以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而奉献那是一件多么崇高而伟大的事情,同时也会让自己的人生得到更加丰富和更加充实的经历。我现在似乎已经可以找到生活的目标,虽然以前是盲目的。其实爱人不在身边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要让自己的内心空虚。只要我们朝着目标努力就会有所收获,我也深知其中的道理。就像傅雷说的也许金钱物质方面不能给予你足够的回报,但是学术和艺术一定会给付出的努力以一个答案。我想不管努力是否可以带来未来生活的无忧无虑,但是它起码可以带给我们心灵的充实。我深信如果每天都把时间用在自己认为有用的地方上去,一定会得到进步和满足。

傅雷说他要和他的儿子是最亲密的朋友,多好的一种父子关系啊,他还说恋人和爱人之间也是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只有在互相的鼓励和互相的支持下,有着最丰富最真实的心灵的沟通才是最让人羡慕的。我觉得读书真的可以丰富人的大脑让人变得平静。而且文学和艺术,还有音乐都会给我们心灵的熏陶。我们在那里面吸收的养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我现在深知这一点。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对于文字的理解多于对于那些更加直观的东西的理解,当他越是需要人的体会的东西我就理解得越深些,这可能也跟天性有关。在我看来,一切内心地感受都可以通过文字表达出来,而越是心灵相近的人越是能够深刻理解和体会。如果心情郁闷了不妨就写出来,等年老了再回过头来读,发现年轻时的心情真的是很难得的阿,而老去的心也不可能再有年少时的感受了。真的觉得人生在世能够得到一个心灵相通的朋友成为心灵的读者是一件非常让人高兴的事情。其实傅雷在信中写的,他的性情激烈,然而他的夫人却能用宽厚和委婉之心体谅,虽然受到了很多的折磨却可以成为思想上的伴侣,这也是傅雷的福气啊!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十二

“文鸳单骑退雄兵姜维背水破大敌x”,该篇讲述了都督毋丘俭因不满司马师擅行废立之事,与刺史文钦以废主之名,举兵讨伐司马师,毋丘俭失败之后,司马师卧病不起,并在传印于其弟司马昭后病逝。

开头就提到,毋丘俭与文钦率兵讨伐司马师,但最后却沦落到毋丘俭被人设宴杀之,而文钦大败而归的下场。这场战役虽不及三大战役赫赫有名,但也极为精彩,是我最喜爱的片段之一。那么,信心满满、野心勃勃的毋丘俭一众将领为什么会战败呢?其实早在司马师在府养病时就已听到了x的告急,并请太尉王肃等人一同商议,众人谈到毋丘俭好谋而无断,文钦有勇而无智,所以司马师命令王基领前部兵来南顿城下寨。那为何他要命令王基领兵前往呢?因为南顿极好屯兵,可提兵星夜取之,若迟则毋丘俭必先至矣。而回到战争最本质的要点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为输给了敌方的战略谋划,毋丘俭最终不可避免地迎不了他的胜利,并且极为可悲地死于慎县城的县令宋白精心设置的盛宴上。回到开始,毋丘俭与文钦起兵造反的目的是什么?便是因司马师的废立之事所引起的不满;战胜后的司马师又如何了呢?在毋丘俭与文钦密谋杀害司马师之时,他早已患病,且卧府养病中。这两人的造反使司马师不得不带病出征,战后便病逝了,并于死前将印传于其弟司马昭,两人心心念念地盼着打败司马师反身为王,而司马师即便是战胜了也活不久,这场战役到了最后,双方皆不在了。最可笑的一点是,曾经曹爽心腹之人魏殿中校尉尹大目,因其主为司马懿所杀,故事司马师,但常有杀司马师报曹爽窒息呢,又素与文钦交好,在文钦杀入敌方阵营前,他曾为文钦向司马师求情,并想告与文钦司马师命不久矣,但文钦并不听劝言,反先前计划,最终大败而归。

看完这些我深有感触,一个人明明能够有机会达成所愿,却偏偏与胜利擦肩而过;而另一边的胜方却在之后因病消逝,让人分不清孰胜孰败了。而战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也使下一步走向了未知的道路,不到最后谁也不清楚结局,可谓步步惊心。从中我也感悟到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十三

海底的世界是奇异多彩的,是变化无穷的,人人都向往着到神奇的海底世界遨游,你知道海底是怎样的吗?就这样,怀揣着各种遐想,我看完了奇幻的《海底两万里》。

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扣人心弦,十分精彩。主要讲了一位教授乘坐“鹦鹉号”潜水艇周游海底的冒险经历。海底的植物和动物,如漂亮的珊瑚墓地、吃人的大章鱼、长着椰子般大大小小的珍珠贝,凶恶的大鲨鱼······我真想和阿龙纳斯教授一起乘着潜水艇到神奇的海底世界周游一次。

这本书中,我觉得有一个故事很有趣。有一次,阿龙纳斯教授和朋友到一座小岛打猎,被岛上的一群土人发现,土人跟着他们追到了船上,第二天船需要换气,一打开舱门,土人就硬要进船舱里,可他们一碰扶梯却被一股力量弹了回来······在这里,可以充分说明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因为扶梯上的电是高电压,而书的前言说在凡尔纳的时代,电灯还没有出现,而且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但是在凡尔纳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凡尔纳没有到过海底,却把海底美丽的景色描写的如此生动,如同身临其境,真让为佩服!

个人桃花源记读后感多篇篇十四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x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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