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制定应综合考虑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了解成功的方案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自己的方案。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一
为更好贯彻落实“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战略任务,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迎亚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现就开展我区停车综合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围绕构建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车管理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停车执法,加快推进停车基础设施建设,盘活现有泊位资源,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我区停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建立健全区两级政府主导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工作格局。
2、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
3、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停车资源时空置换、错时共享、有偿使用,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
4、坚持重点突破、依法治理。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管理,精细化停车交通组织,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着力消除停车乱象。
(一)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1、实施政府主导的分工负责制。由属地政府牵头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明确西湖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卫健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各管委会等部门职责任务,实现月度例会、定期会商等机制,统筹促进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街)。
2、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推动停车设施与城市地块的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各镇街)。
3、依法惩处违法停车行为。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发挥清障车辆作用,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时间成本。属地镇街要开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并在清障拖车保障、停放场地建设以及交通设施经费上给予支持。要将驾驶人在同一地点的多次违法停车行为,记入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公示,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二)有序推进停车场库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开展停车设施专项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专项研究应以停车设施现状和需求预测为基础,明确停车管理政策导向和目标、停车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和对策,并及时纳入市域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5、推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及部分断头路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同时完善道闸后退、内部单行线、智能感应识别等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西湖交警大队)。
6、规范管理路内停车泊位。定期分析路内泊位的设置位置、数量等对交通流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缩减、合理清退。泊位设置不得占用人行道,应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不影响步行和自行车的日常出行。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原则不得超过泊位供给总量的8%。同时要实施路内泊位收费管理,提升路内泊位使用周转率。(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西湖城投集团)。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要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有序引导停车资源开放。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位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镇街社区要组织与停车场产权单位共商小区居民集中包月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8、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对药店、菜场、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绿色停车位等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9、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优惠停车换乘收费,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加强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的自行车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环境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引导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四)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车信息。建立全区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全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对外开放应用。完善停车设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建设,推进车牌识别、图像识别、电子标识等汽车信息采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及时精准传输停车泊位使用、停放车辆特征等信息。强化停车信息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管理、建设、规划的工作协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1、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全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五)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2、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结合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挖潜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3、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科学设置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充分考虑医院就诊需求,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将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优化交通流线,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已配建学校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的,须对外开放,30分钟内免费用于学生家长接送。推行警民护学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协调各学校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结合当前迎亚运工作,将西湖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划分为3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区停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完成全区停车资源基础排查,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2、攻坚阶段:(20xx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开展违法停车联合整治,加快实施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管理。推进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一批绿色停车泊位和夜间时段性停车泊位。完成全区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全区重点、热点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产业园等停车难区域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3、长效阶段:(20xx年9月至长期)。总结提炼全区停车治理综合行动工作经验,查漏补缺、消除短板,长效常态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属地政府是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停车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部署推动。要将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机制保障、财政投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停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列明责任账单,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周密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的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典型引领,选树示范区域,强化重点指导,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相互启发、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带动停车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引导市民群众规范停车,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县政府关于整治交通环境秩序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宗旨,科学利用城市道路资源,保障道路畅通,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建立“职责分工明确、部门协作配合、管理措施到位”的道路停车管理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安全有序、确保畅通”的原则,通过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持续推进城区人行道违停治理,使违法停车、车辆占道现象明显减少,市民满意度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城管大队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缘石以上人行道至临街建筑物地段的违法停车现象治理;交警大队负责道路违法停车治理;克山镇、物业办负责小区内及巷道胡同等地段的违法停车治理。
(一)施划停车泊位供给。综合考虑停车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按照科学谋划、合理规划、应划尽划的原则,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重点加强老旧小区和重点商业区域周边停车泊位设置,最大限度挖掘和盘活停车资源,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题。
(二)加大违停执法力度。联合执法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常态化开展违停执法监管工作。坚持违停处罚与贴单通知、违停拖移等多手段提升治理成效。同时,统筹兼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治理,不断拓展治理工作覆盖面,推动违停执法提质增效。
(三)各负其责规范管理。城管大队负责人行道路缘石以上至临街建筑物之间的违法停车秩序,对违停车辆依法负责取证,张贴统一标准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将违停车辆信息录入县公安违停执法管理系统平台,对接县公安交警部门实施违停处罚;公安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负责道路机动车违停秩序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停车辆予以处罚。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处置市民群众关切问题。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办理流程,明确落实专人受理,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一)工作流程:
2.安装违停标识牌。
3.发放告知宣传单、媒体通告。
4.执法队伍4人一组(驾驶员、拍照取证、填写票据、记录仪全程录像)。每组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1或2人(执法证件)。
5.配备专用照相机,并在交警部门备案。
6票罚款据为三联单,加盖专用印章。
7.拍照取证最少3张照片,即前方、后方、侧前方,第三张照片为票据填写完成并夹在雨刷上之后的照片,每张照片后面背景都要求有参照物。
8.违停车辆界定:不在停车泊位、不按泊位停放、一车多位或骑线压线、或没有泊位的路段、僵尸车、大型货车等。
(二)具体规定:。
1.所有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必须按照标志和施划标线箭头方向按位停车。
2.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只允许小型汽车停放,禁止小型汽车以外其它车辆停放。
3.严禁个体商户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障碍物侵占门前公共停车泊位,不得随意摆放商品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占道经营、马路作业、马路加工、马路仓库等。
4.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取证,张贴道路交通违法停车行为处理通知单,录入公安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5.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行为,城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如擅自设置障碍物摆放商品的.,由城管大队予以暂扣。
6.机动车长期恶意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由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城管大队对机动车进行拖移并依法处理。
(一)组织领导。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解决城区“停车乱、行车难”问题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二要成立领导组织,健全协调机制。为确保规范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城管大队队长及交通管理大队队长任副组长,城管大队副队长及交通管理大队副队长等为成员的城区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违法停车行为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三要加强联合执法。公安交警、城管大队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停车行为。
(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魅力克山、克山便民公众号及新媒体、led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宣传人行道停车秩序治理工作,不断扩大停车秩序治理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黑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
(四)委托授权。县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市交警支队授权县城管大队使用交警处罚系统,对有关处置违法停车的罚款全部上缴县财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授权委托,协助交警部门对路缘石以上、人行道至临街建筑物之间范围内违法停车行为巡查执法,加强常态化停车秩序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停车、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依法追责。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三
为规范城区人行道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巩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成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容貌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强人行道治理,不断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为切实加强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名单如下:
组长:申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祝佑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钱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罗向东,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一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城市管理科,钱军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陆佳、李珊、周朝旭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及抓好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及督促。
各县(区、市)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广场等,聚焦中心城区主要人行道、沿街大型商场超市门前广场以及医院、学校、图书馆、群众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群众生活休闲、购物旅游、集中居住场所等重点区域。
(一)修补完善人行道基础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人行道路面修补工作力度,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便于通行。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改造后的人行道宽度不低于2米。及时完善各类基础设施,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二)整治违规占道行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在划定区域外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严管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等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占用人行道行为。
(三)清理违规占道设施。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拆除各种违规设置侵占人行道的宣传栏、杆件、箱体、阻车桩等违规占道设施以及擅自占用人行道及其两侧搭建的临时建筑物。重点整治沿街商户门店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影响人行道畅通的行为。
(四)清理整治共享单车。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停放点,重点整治共享单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4月底前)。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人行道中断、人行道(盲道)不连续、井盖缺失沉陷、路面坑洼破损、树围石与人行道不齐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1月)。
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研究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治坑洼破损人行道,集中整治老旧人行道,集中整治人行道板破损、窨井病害、道路积水、路灯缺失等问题,保持人行道干净、整洁、畅通、舒适。
(三)落实长效阶段(20xx年12月起)。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定人定岗管理责任,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养维护,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人行道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保持人行道完好率和通达性,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真正建立人行道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绿色出行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人行道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大人行道专项净化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人行道净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联合执法。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合力。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常态开展人行道整治以及建章立制等措施,加强管理,形成长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各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25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从20xx年5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四
“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是今年市政协双月协商的第一个议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殷切期望。3月以来,市政协副主席张德萍带领部分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内城区交通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4月2日至4日赴张家港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我市城区现有主干道12条,呈6横6纵交错分布,此外还有5条城乡连通干道、几十条连通道,共同构成了基本路网。城区常住人口约48万(不含流动人口),全市汽车保有量8.96万辆,而且还以1.5~2万辆/年的速度增长。人口和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与公共资源建设的相对滞后,带来了城区交通压力、道路拥堵和交通乱象。近年来,虽然我市不断加大城市交通的整治力度,交通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人车混行、乱闯红灯、非法营运、违章占道等乱象依然存在。
1.道路通行不畅。我市城区路网建设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不相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大新路、宏达路、大洪路、交通路、仙源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承担着城区近60%的交通流量,但通过性能有限,加上南北向众多支线道路没有贯通,进一步加大主干道车流压力;新老城区结合部特别是高速公路涵洞和高架,由于存在一定设计缺陷,致使形成新的堵点;此外电信五岔路口、东桥路口、西桥路口等异型路口,因路况复杂,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2.路权分设不明。我市没有充分尊重和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路权,严格执行人车分流是形成城区交通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复州大道、大新路等老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设置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困难较大。二是仙桃大道等路段,基础条件具备,但还缺乏清晰完备的标识标牌引导,同时公交站点和右转道占用非机动车道,不适宜用护栏隔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降低了通行效率。三是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化设施还不够完善,红绿灯等待区域设置不合理,造成互相借道,混合通行。同时各道路右转车辆和过路口行人同时放行,导致人车冲突。
3.停车场地不足。城区停车场地建设明显滞后,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加剧。老城区居民机动车基本无专用停车场,复州花园、德政园等建设较早的居民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重点路段、商业区、学校周边缺少公共停车场地,致使机动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出行。同时去年新增9000个停车位基本设置在道路和小区里,进一步影响道路通畅性。
4.文明意识不强。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文明出行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交警部门4月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我市两个月拍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达千余起。机动车抢道、加塞,随意变道、占道,违章调头、逆行、闯红灯,营运性机动车辆繁华地段停车揽客等现象十分普遍,尤其在没有违章拍摄装置的路段更为突出。同时非机动车、行人横穿马路、逆行、乱闯红灯、“组团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剧了交通秩序管理难度。
5.管理覆盖不全。我市交通秩序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盲区。一是对电动车没有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电动车驾驶者成为道路行驶特殊群体,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比率占76.9%。部分载客“麻木”车打着代步、接送小孩的“晃子”从事非法运营,快递外卖行业和送货电动车交通违法行驶,形成交通秩序混乱。二是对公共汽车、的士等营运车辆随意停车、变道等违章行为处罚不力,在高峰时段形成堵点。三是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和车辆占用人行道直接导致人车混流。四是对行人违章缺乏有效的约束。
张家港市是唯一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县级市,并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家生态市、全国文化先进市等200多项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为了有效破解我市城区交通存在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4月初调研组赴张家港专题学习了该市交通秩序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学习给了我们四点启示:
1.强化顶层设计。1995年至今,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棒接着一棒传,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以及各镇(区)一把手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部门联动。全市形成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机制,建立了“常碰头、常研究、常通气”协作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完善机制。市政府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乡镇绩效考核中,精神文明建设指标权重达到了50%。
2.注重全民参与。张家港市按照每年围绕一个目标、每年搭建一个载体、每年推出一个系列的`总体思路,引导全民文明出行。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分别建成苏州市首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馆、张家港市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基地、全省首个社区交通安全服务站,引导全民参与学习教育。二是坚持教育引导。编印发放10万册《张家港市文明交通知识读本》,开展交通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三是坚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交通出行。四是坚持媒体联动。新闻媒体围绕文明交通主题,长年累月加大交通文明宣传力度,确保遵守交通规则入脑入心。
3.完善交通设施。一是着力解决主干道不畅问题。20xx年以来,张家港市投资3.86亿元,先后新建、改建、扩建17条市区主要道路,增设隔离栏、中央绿化带,科学规划了路口,形成路权分离,规范了行车秩序,并每年投入20xx万资金用于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二是努力解决“肠梗阻”问题。先后对市区11条支线路段进行了改造,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了主干道交通压力。三是妥善解决停车难问题。近两年,张家港市着重围绕解决商业中心区停车问题,将步行街南侧人民医院搬迁后地块,改建为大型停车场;动员主干道沿线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四是注重智能化应用。与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公安部科研所合作加大智能交通建设,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出行引导、车辆监管。目前,市区主干道全部实现高峰时段绿波控制,并正在建设智能一体化停车系统。
4.坚持从严治理。张家港市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有效载体,在路面执法整治上下功夫、求突破。今年全面启动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围绕“六个显著”的总目标,以乱停车、乱骑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等“九类突出违法”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坚持“传统+科技”、“天上+地面”等管控模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交通违法开展严查严处。在此基础上,公安交警、城管紧紧依托警城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联合对违章占道、乱搭乱建等开展综合整治,拓宽道路可利用空间,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97%以上,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9%。
5.严肃考核问责。张家港市将文明交通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创建考核,对年内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3人次以上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取消年度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各镇(区)、村将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五星家庭评比考核指标。教育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明确规定一年内有5次被查实的,年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
根据市内调研情况,借鉴张家港市先进经验,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城区交通乱象事关仙桃形象、事关仙桃发展、事关民生福祉,能否取得效果,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必须拿在手上亲自抓。建议市政府领导牵头,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并整合市文明办、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的力量,组建专门治理机构,避免“多龙治水”。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比重,将文明出行融入村规民约、行业规范、机关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
2.广泛宣传,引导全民参与。交通文明程度实质上反映人的文明程度,必须做到全员文明出行引导。要像循环产业园宣教一样,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公众广告屏等传统媒体,广泛借助网络直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组成交通安全教育宣讲团,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广泛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开展“找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模范典型,同时激励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的队伍,由交警部门统一引导,定期组织文明交通执勤、文明停车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专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文明引导作用。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对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交通安全知识全覆盖,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3.科学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引导老城区人口向南城新区转移。严格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配建道路和停车场(位)规划的把关审批,落实配建标准;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吊坎路,拓宽“毛细血管”,形成循环畅通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达性;选择一条主干道进行试点改造,完善各类标识标线,利用绿化带、隔离栅栏、公交站点等辅助交通设施,实现路权分离,形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加快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转变,在繁华易堵的路口设立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缓解交通拥堵;优化公共交通,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疏导交通压力。
4.强化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整治交通乱象必须从严。一要严厉管路。保持全天候高压态势整治违章占道,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区间等行为。二要严厉管车。严厉打击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规范网约车准入机制。严厉打击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大电动车源头控管,对现有电动车统一上牌管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设定1-2年的过渡期逐步淘汰。对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车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三要严厉管人。要严管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建立抓拍和曝光机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养成行人走人行道,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的习惯。
5.与时俱进,提高科技含量。智能化、信息化、科学化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建议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特点,整合智慧城管、天网等信息化资源,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公安交通集成智慧平台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协调控制能力,主干道高峰时段实现“绿波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对所有联控信号机实现干线协调控制,对交通违法行为动态抓拍。完善公安交通指挥平台建设,扩大交通信息采集、监控范围,对道路交通状况实时监测,提高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快速报警、快速处理能力。加强交通信息诱导系统建设,在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交通诱导屏,通过交通广播、互联网、短信,向社会发布交通信息,引导出行车辆选择最佳线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x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欺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卫生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皮肤、口腔、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中医和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严厉打击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行为;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消费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5、严厉打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打击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有相关植入记录,能否实现产品信息和患者信息的追溯,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骨科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或违法上市销售等问题。
(二)配合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1、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相关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网站。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2、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成品样件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3、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更改的广告;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
3、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月)。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发布本地区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和x月x日前报送至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月)。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于20xx年x月x日前分别将本辖区内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要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九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15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15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04]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大型车—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均为1小时内不收费。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一
根据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办(2014)3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作风及效能建设。
(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年初签订了合作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于责任书中的内容一一分解,落实到人。
(二)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在今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通过专家评审,今年我局取消停止项目有5项。通过简政放权,真抓实干,让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际的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作风建设年”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绩考评制等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的现象。要规范权力运行,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合理设置权力结构,形成互相制约,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责任、效能、作风方面的问题,逐一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通过抓制度落实,抓建章立制,抓严格监管,三抓其下,为制度落实到基层保驾护航。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确保“最先一公里”,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走完“最后一公里”,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切实为群众谋利益。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征求的意见建议共有208条,梳理出的“四风”问题有201条,提出整改措施123条。确定了以“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为活动主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素质、顺应群众期待、促进为民富民”为载体,开展了以“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四事”(超前谋事、遵章办事、廉洁从事、高效成事)五学(学理论、学党史、学业务、学法规、学先进)六提升(即全面开展加强政治纪律、业务研究、攻坚协调、文字语言表达、爱岗敬业、人格品质等六种能力素质教育提升)”为特色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此制作职责承诺牌6块、工作牌90个,制作收费项目公示栏1面、办事流程牌1面。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成立了合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合作市国土资源局一岗双责制》,同是开展了忆长同支部书记、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事业站、队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做到支部书记、局长副总责,分管领导抓督导,支部、部门抓落实,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职责分明、任务具体、措施有效,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项目资金的监管。
我局实施的主要项目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工程由甘南州国土资源局组织招投标,我局主要负责协助州国土资源局监管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严格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确定专人,不定期的对土地整理和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照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不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等问题。
五、加强学习教育、促进作风建设。
(一)为了切实转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优化国土资源发展环境。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重要批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同时,针对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学习。
(二)进一步深化工作纪律。严守出勤纪律,并将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奖选优挂钩。要求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未经批准,不准以局名义擅自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违反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继续简化行政审批,加强审批事项监管。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再梳理,编制收费目录报送市财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不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认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对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杜绝违反中央和省州公务用车规定的相关要求,杜绝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所属车辆全部上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备案,落实节假日封存制度,从根本上制止了违规用车行为的发生。同时已清理单位车辆编制,已过户核销车辆2辆,目前仅有5辆公务车,其中在编1辆,市政府调拨2辆,借用执法车2辆,并均未超标。
(四)制定了《国土资源局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干部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为目标,,以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州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重点加强了抓上班时间玩电脑、玩手机和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溜达闲逛、无所事事的问题,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规范、决策民主、纪律严明、运转高效,同时压缩办公支出,精减开支,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06万元。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机关治“慵、懒、散、满、浮”力度。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滞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为政不廉、奢侈浪费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刁难群众、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国土部门形象。
(七)从严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加班工作餐等办公费用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和监管审核程序。
(八)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支出。
招商局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科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科室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形成高质量的书面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四、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招商队伍。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对外来投资企业建档管理,规范完善外来投资企业档案400多户,纳入经常化服务,随时深入到企业了解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全局干部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自觉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联系,也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监督检查工作仍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党支部、科室原原本本学xxx省、市委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认真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一套廉政、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二
露天停车场:
1、设置固定停车场,白砖镶出停车位(3×),画出车位号;
2、每个车位安装锁车器(两把钥匙:车主一把、物业一把);
3、停车场设置标识牌;
4、停车场设置电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时巡检一次;
6、与车主签定停车协议。
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24小时存取,车库出入口、通道口设置门禁系统;车主凭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车辆。
3、设置升杆式门禁系统,车卡、门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费标准:200元/月,预交半年;
5、人执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时连倒)负责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卫生管理。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三
随着小区管理的新时代要求,智能社区、平安小区逐渐成为时代居民的迫切的呼声,智能停车场系统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设备结合起来,为建设智能社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实现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成为主流。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3、携带好齐全的相关单据,及资料。
二、工程施工。
布线技术要求停车场系统布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
线缆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应加套管保护和使线缆固定稳妥美观;220v强电与信号线要分开铺设,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距离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线都必须套管,pvc管和镀锌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断线路引起故障。
若线路中间有断点,需将断点用烙铁焊上并做好绝缘处理;布线时一定要对线缆做好标记,方便以后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电源线出入口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需要220v电源,采用三芯屏蔽线(),一般接到专线ups专线供电,在某些情况下ac220v电源也可就近接取,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确保系统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线真实接地。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整治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公众安全感,巩固执法满意度,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镇开展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出行满意率明显提高。
重点查处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非法载人;疲劳驾驶、准驾不符、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放、乱停乱放;学校、市场周边,以及交通流量较大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交通安全有关信息,电视、新媒体、主要路段、广场、村(社区)等地方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曝光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车辆及驾驶人,提升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管。镇派出所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一律严管重罚;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是科级以上干部的,一律通报纪委监委;对阻碍执法、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曝光。通过严查严管、重拳整治、强制规范,全力改善交通秩序。二是严密管理。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镇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村要以集镇街道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对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逆向停车的,一律顶格处罚;堵塞通道、妨碍出行和长期占位停放的,一律强制拖移。三是严格管控。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镇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单位集中梳理街道、学校、市场周边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分析研判致堵、致乱原因,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交通堵点和秩序乱点、车辆乱停乱放、店面外溢、占道经营,全力改善交通环境“脏、乱、差”。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派出所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教育、派出所、安监站、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全镇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清退一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派出所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解决问题。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是提升公众安全感、巩固执法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要严格按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执勤,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坚决杜绝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等不良现象。执勤中对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移交派出所处理。
(三)文明执勤,树立形象。全体执勤人员统一着服,做到举止规范,文明执勤,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要坚持“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坚决杜绝影响政府形象的情况发生。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0xx)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20xx)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xx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x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六
根据市卫健委、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吉安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吉卫医﹝2019﹞29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县内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万安提供坚强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任务目标。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属地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向上级部门申请关闭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5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10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全覆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覆盖50%以上。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要发挥监督职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相关抽查督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医疗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月)。县卫生健康委汇总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接受市卫健委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
各医疗单位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推动行业自律,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并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上报至县卫健委医政股。
(二)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保持高压态势;要大力宣传各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
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八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解决集镇车辆乱停、乱占、非法营运、停车不规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落实我镇集镇交通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1月1日起集镇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力争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乱停乱放,创造优美环境,改善集镇形象。
(一)派出所:负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成立专门整治道路交通工作组,对集镇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维护;警务助理配合日常夜间巡逻。
(二)道交办:交管站督促永安社区客运站加强对营运车辆站内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出站安全检查、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学习;加强对营运车辆行车路线管理,联合派出所对站外违停行为进行处罚;组织网约车驾驶员进行约谈,督促网约车严格落实网上下单,合法营运,严禁违停,并联合派出所对违停行为进行处罚;联合派出所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取证,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三)城乡管理中心:负责整治集镇乱占停车位、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永安社区。
1.宣传发动。11月20日前由包组干部组织召开辖区内群众代表会、听证会;11月30日前由居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党员代表会听取关于集镇范围露天停车场停车收费群众意见,积极处理群工矛盾。
2.停车管理。
(1)按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镇范围内停车秩序、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和群工工作。
(2)停车位收费标准通过听证会认定收费标准。
(3)集镇辖区内露天停车场按需设置车位义务管理员,实行两班轮换值守,车位义务管理员主要在沿街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的群众中挑选。
(4)车位义务管理系群众自发义务服务活动,由永安社区统一管理,适当给予服务补贴,补贴标准由社区“三委”研究后报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利益链接机制。所有停车位经党委会审议后划转永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作为集镇环境维护专用。
为确保集镇交通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按时完成,镇级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问责力度,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解决集镇车辆乱停、乱占、非法营运、停车不规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扛起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
停车乱象整治方案篇二十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辖区停车秩序,净化集镇环境,保障集镇交通安全畅通,巩固集镇综合整治成果,镇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镇辖区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章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人行道、占用消防通道和在停车泊位以外停车的违章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集镇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居民出行和六镇同创共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天到集镇辖区各路段开展巡逻执法不少于1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由李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按照“先劝导,后处罚”的原则,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停车缴费行为,加强对集镇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违章停车行为,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一律先劝导、后处罚,做到既宣传集镇综合整治相关要求和停车缴费相关政策又对违章停车行为“零”容忍,依法清理路边“僵尸车”;充分运用违停抓拍球、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对多次违章的车辆要进行顶格处罚,驾驶员是本镇村民的要纳入该村的“黑板”曝光,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镇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推动六镇同创共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居民安全出行有力措施,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提高认识,充分运用各种微信群、qq群和利用召开村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的机会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教育好群众、干部职工遵守好交通法规,停车主动扫码缴费。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短信至手机进行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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