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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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9 09:09:18     小编:LZ文人

计划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标,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有条理地行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利用各方面的反馈意见。接下来是一些制定计划时常见的疑问和解答,希望能够解决你的困惑。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一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政府和法官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近几年这一民意管道出现一些与新新势不相符的问题。据权威部门的一份资料中显示,近期以来,群众集体访、重复访和赴京访上升幅度大,人数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行为激烈,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引起连锁反应,严重影响首都北京和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而在这些上访中,40%是反映公检法机关问题的,33%和政府行政工作有关,13%反映单位腐败,11%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还有3%的人被认为“属于精神错乱”。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使这一具有优良历史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呢?笔者从下列三个方面浅析如下:

1、信访工作内容上的复杂性。

根据“信访目的.”统计看,“求决”和“申诉”分别占信访总数的三成和四成。“求决”主要针对政府的行政工作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农村问题、民事问题:“申诉”问题针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国家赔偿和执行的不满等。“申诉”信访问题,一般通过法院信访部门努力是可以处访息诉的,但下列四个方面的问题单靠法院部门是较难解决的。

第一、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其中,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等,是集体上访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第二、是“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主要是反映一些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负担没有明显减轻;一些村组财务管理混乱、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征占买卖土地,补偿标准较低且被层层截留克扣,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乡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干群之间矛盾突出。

第三、是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主要是反映在城镇建设、拆迁等工作中不严格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合理,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问题。

第四、是基层机构改革中的问题。主要反映一些地方借机构改革增加编制、曾添副职,或借竞争上岗收受好处、安排亲友,以及精简分流搞一刀切等问题2、信访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畅目前,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的人员已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众多越级上访人,安徽人朱正亮和福建人张理积是醒目的两位,他们都选择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这种激烈的方式,试图引起各界的关注,他们的代价是一个是浑身烧伤,一个是被以妨碍公共秩序罪判了6年徒刑。是谁促使他们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御状”呢?是谁使这一具有优久历史的民意管道出现如此问题呢?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对信访举报进行压件。由于信访机构缺乏对职能部门的约束力,大部分信访事项被无形地压件消化掉了,许多信件批转到有关庭室就石沉大海了,使大部门的信访问题该在基层解决而未解决。

第二,现在的信访部门存在对上访群众采取一送了之、一接了之了的做法,治标不治本。这是造成重复上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现在的信访机构类似于一个“群众接待室”,做些“收收信件、听听意见、报告领导、等待处理”的简单工作,仅起着民意通道作用,但由于本身并不具备一定的权限而无法使这一民意管道畅通。

第四,信访部门职能的虚化、软化。当民众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权依旧掌握在有关职能部门手中时,他们就干脆直接寻找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问题了,这是造成越级上访大量上升的重要原因。

第五,相互推诿使本该得到及时处理的信访件得不到有效解决。上级部门按规定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即使有人来信来访,也只是告知信访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或是将信访件转到有关基层部门处理,于是出现了“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信访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从上述信访存在的问题来看,无非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信访工作内容的复杂。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二

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健康发展和阻碍动物及其产品出口创汇的重要因素.介绍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作者:石明作者单位:甘肃省会宁县畜牧兽医局,甘肃会宁,7307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2009“”(4)分类号:s851.33关键词:基层动物防疫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三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区逐渐南移,新建了不少的新社区,我们朝阳街道就属于其中之一,计划生育管理逐渐成为新社区目前计划生育的一大难点。正视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是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现在根据我在社区工作的经验,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在座的各位互相探讨与交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一)属地管理落实不到位。从二00五年实行计划生育实行属地管理现在,虽说有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新建居民区、拆迁户、外来人口的日益增多。属地管理的体制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形成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加强属地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已成为提高社区计划生育水平的迫切要求。

(二)“人户分离”“空挂户”“下岗”职工给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难度。这种现象还会长期存在。原因有很多种一是不少农村居民到城里购买商品房户口仍在农村,但实际居住在城里。二是不少居民有好几处房子,往往户口在甲地居住却在乙地。三是不少居民迁入新居但户口仍在原地不愿迁走。四是企业下岗职工给居委会增加了压力。众多原因导致“人户分离”“空挂户”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人原籍地“不再管”、户口地“管不到”、实际居住地“难以管”、街道与街道之间衔接又不能到位。最终导致这部分人计划生育管理失控。

(三)社区工作量太大,计生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计生工作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社区工作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任务也越来越多,社区工作繁重复杂,导致计生干部不能全身心的投入计划生育工作中。

(四)流动人口给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压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的流动人口涌进城市,这些流动人口有很大一部分是育龄群众,由于她们居无定所活动性很强,又脱离了户籍地的约束,少数人想方设法钻一些社区管理松懈,服务不完善的空子,达到她们计划外生育的目的。再有现在不管是进城务工的流动人口还是部分常住人口,口袋鼓了,就想方设法的计划外生育,在他们眼中那一点点的社会抚养费换一个人多划算。

(五)育龄妇女婚育情况掌控难。城市居民居住结构的变化打乱了原有的邻里关系和管理模式,城市封闭住宅区、封闭“电子门”的出现,改变了过去的瓦平房、“四合院”的居住结构,邻里之间互不了解,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育龄妇女婚育情况难以掌控,导致出现了计生管理的盲区。

者无藏身之地,使社区计生管理无死角。四是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站阵地“计卫”联手,做好服务与随访工作。

(二)强化基础工作,对特殊人群明确归属,规范管理。各社区要组织信息员核实所有育龄群众的信息,做好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对“人户分离”的现象实行现居住地管理,由户籍地街道或者居委会移交给现居住地。双方填写好交接管理单。“下岗”职工由单位移交到现居住地管理。已经破产或改制没有移交的,现居住地直接调查登记,纳入管理。“空挂户”一律移交到现居住地管理,查不到现居住地的到公安局调其户籍,按原户籍地址发送交接管理单。这些对象需要出具证明及办理相关证件时一律由现居住地把关、盖章。特殊对象由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把关。

(五)社区生育政策落实亟需加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法制。

化、规范化管理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社区内失业无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以为没有人管,或是管得不严,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已实行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但由于邻里之间不熟悉情况,又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居住区域的计生等工作,致使管理出现空档,对违法生育现象难以及时了解和控制,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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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

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在具体布置时,针对班内学生的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制定班级文明公约,张贴名人名言,使学生行有可依,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并设立评比栏。班组设置由专人管理的“图书角”,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设置了班级日记,由班长负责记录。

(二)注意班干部的培养。

进入高二以后,班干部换届重新选举,由学生民主投票,产生了一支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班干部队伍。对待班干部,我积极引导,大胆使用,注意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要求他们以身作则,“各守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另外,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布置新的工作和任务。这样,由于班干部积级配合,以身作则,从而带动全班,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三)注意养成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的结合。

高二学生由于已经熟悉了学校的环境,又没有升学上的压力,个别学生纪律开始松动起来,不喜欢别人对他们的行为约束和管教,一些不良行为随之而来,如旷课等,面对这些违纪情况,如果不注意引导或引导不当,学生很容易在这个特殊的学习和生活阶段走入岔道。我的具体做法是:

1、加大学习、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力度。我借助主题班会、演讲会、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来引导学生学习,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且配合学生科执行《一日常规》,严格要求学生佩戴校徽,不穿拖鞋,每天自行检查、督促规范养成的效果。

2、注意树立榜样。俗话说“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亲身示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微言轻,班主任言行举止特别重要,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旷课,班主任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班主任事先要做到,平时注意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时时提醒自己为人师表。

3、注意寓教于乐,以多种形式规范学生行为。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接受心理由观察能力、感知能力、认识水平、兴趣爱好等心理因素构成,因此,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综合性的特点,单一的教育管理方式不适合人的接受心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中正好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能提高教育管理的可接受性。

为此,我先后开过多次主题班会,如《规范一道德》,《我是主人》、《理想与信念》、《要学会学习》、《神圣的使命》。还开过优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过语文知识抢答竞赛,说成语故事比赛,古典诗歌背诵比赛等,效果都很好。

二、严格的要求是最大的尊重。

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是心灵的耕耘,必须讲究教育有艺术。在实践工作中,我感受最深的便是马卡连珂的一句名言:“严格的要求是最大的尊重”。的确,只有既严格要求学生,又给予他们最大的尊重,才能把班主任工作做好。

和管理。一段时间后,我改变了方法,对他们给予了大量的爱心,却忽视了严格要求,结果班风涣散,面对这种局面,我苦苦地思索,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向有经验的老班主任请教,明白了对学生应严中有爱,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给予最大的尊重。

三、“三位一体”的互促法。

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单靠班主任显然是不够的,而要先集中各种力量的齐抓共管。通过班主任的工作,把学校、社会、家庭组合成一个整体,形成教育的合力,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我定期和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班主任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要想带好一个班级确实值得我们去研究,去多想想方法,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青年教师。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2本学期班主任工作本着以教学为主,很抓纪律卫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早自习利用晨会总结前一天的学生表现情况以及学生中的纪律卫生,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总结,目的是让新的一天能不断的进取,克服工作和学习上的不足,为新的一天的学习生活指引航标。这半年的我班基本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能按时按点的,按部就班的上好课和晚自习,圆满的完成教学任务。

二、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思想上还不稳定,还不够成熟,尤其进入高二的学习,内容难度加大,对于象我班的程度较差的学生来说难度更大,往往因为学习不能立见成效而慢慢消沉。为了让学生树立信心和学习斗志,我主要做了这些工作:

1、班会早会对学生进行成绩和程度的分析,正确看待自己所处在的学习上的位置,让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时给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使他们开开心心的迎接每一天的学习生活。

2、个别谈心,这很重要,对于不同的学生挖掘他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所做所想,这样会使教育能抓住切入点,教育才能有效果,从本学期来看的确收效很大。使班级纪律卫生明显好转,文明班级率最高。

3、寻求与家长的密切配合,三方沟通,正确的评价学生的成绩和存在的缺点和错误,使学生敞开心扉,把自己要说的说出来,解开他们的思想包袱,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来。

二、积极配合科任老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解决好科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并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稳定教学次序。

三、加强寝室的管理工作,本学期到寝室检查不下十五次,对存在的卫生纪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女寝要好一些,男寝还存在问题,总的来说有很大的进步。

四、开展好各项活动,本学期运动会上,积极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体育特长,在运动会上能够克服困难,尽最大所能,取得总粉第四名的好成绩。在学生十月一的诗歌朗诵的比赛,以及征文活动中都取得好成绩,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求知欲望。

总之,本学期工作成绩是肯定的,要不断分析和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班主任的工作艺术,为把班主任的工作做得更好而努力。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3本学期师生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学业水平考试。而且我班是理科班男生多,女生少,管理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一个学期过去了,回首过去的工作,充满了挑战、辛酸与满足。一学期的辛苦,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不足与遗憾,现总结如下:

一、重视常规管理,建立班级良好秩序。

1、严格考勤、加强管理。早上、中午、晚上及时到班督查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学生基本养成了比较好的纪律意识。

2、加大了对学生自治自理能力培养的力度。通过谈话等多种方式,注意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让学生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产生进取心,逐渐形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品质;也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能力。

如,信心教育,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学习经验交流会,感恩教育等内容,这些活动都促进了良好的学风、班风。

4、狠抓班级卫生。好的环境才能让学生爱上学习,在卫生方面我就把工作分配到人。不但早晚要打扫干净,平时还要注意保洁。

5、选拔班干部,培养积极分子。我从学生中选出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关心集体、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的学生担任班干部。班干部选拔出来以后,我予以指导,大胆使用,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平时留心观察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扩大了先进面,使更多的优秀学生有担任班干部的机会,得到锻炼。同时对部分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工作能力不突出的同学进行撤换。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努力逐渐培养出一批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威信高的班干部,并进一步带动了班风学风的好转。同时采用班长轮流制,让两个有能力的同学每月轮流管理班上的常务事情,这样更有利于管理班级。

二、抓好学习中心工作,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教育了同学们必须尊重老师,良好的师生关系对于每个同学的成绩很重要。

2、养成学生专心学习的习惯。无论是自习课,还是老师上课,禁止学生说闲话、睡觉、往窗外看,否则,予以严厉批评。

3、坚决制止不做作业的现象,要求当天的事情当天完成,并且经常完成限时作业,提高学生的作业速度。平时对学生奖勤罚懒,严格要求。在复习阶段,积极配合各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开展复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

4、树立班级学习的榜样,让学生们向班里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引导他们树立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增强竞争意识。经常进行学习评比,做好奖励工作。

三、抓尖子,督差生,调动学习积极性。

调动学习班积极性,形成刻苦学习争先恐后的学风,全面提高全班学生学习成绩,是尖子班班主任的首要任务,这方面,我采取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以个别谈话为主要工作形式,做尖子生和差生的指导工作,对尖子生,要求他们明确目标,确定方案,突破弱点,保持优势。同时提出具体措施;对差生,以鼓励为主,多谈话、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进步,充分表扬;形成了优秀学生带头,差生不甘落后,大家争先恐、比学赶超的学习风气。同时利用每次考试的成绩,进行个案分析,发现学生弱点,分析原因,找到改进办法,保证各层次的学生都有强劲的学习劲头,使学习成绩保持上升趋势。

另外用“以志激人”的办法,激发学习兴趣。一个无追求和奋斗目标的人,就缺少前进动力机械,更谈不上发展,无论是知识获取,技能形成,还是素质提高,都主要来自学习。能够提高学习效率,完成学习目标的途径有二:一是延长时间,二是提高效率。运用激励措施,通过多途径帮助学生树理想,谈追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以培养学生的热情性、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时时力求将学习情绪调控到最佳的“亢奋”状态,“水击石则鸣,人激志则宏”实践证明:采用激励方式能使学生保持持久的学习的动力。

总之,在这一个学期里,我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班级工作较开展得还是比较的顺利,学生的整体素质在不断的提高。但学生当中依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高三担子还很重,工作还将复杂,因此,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刻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4过去的一学期里,我班在学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在任课教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习、生活等方面都取得较突出的成绩。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净化学生的心灵,努力培养又红又专的合格人才。

为了配合学校团委和政教处的工作,我们班积极开展了许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例如,“跨步进入新世纪系列活动”、“寻找我身边的活雷锋”、“青年学生应该怎样以实际行动热爱祖国”、“青年学生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报复”等。

同时,我也经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身心教育,帮助学生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提高学生的思想境界。我还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有关学生促膝谈心,及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二、加强班级管理,培养优秀的学风、班风,深入全面地了解学生,努力培养“赤诚、严格、活跃、奋进”的班集体。

高三年级是学生的世界观发展、变化的重要阶段,同时,面临着毕业、升学等实际问题,随着课时和知识复杂程度的加重,容易产生两极分化,有的学生甚至会感到迷惘,对前途失去信心。

又注意指导学生如何进行自我管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能力,放手让他们自我设计、自我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把教育和娱乐融入一体。

还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服务的能力,让学生学会规划、料理、调空自己,使自己在集体中成为班集体的建设者,而不是“包袱”。

另一方面,我有效地利用好每周一的班会课开展一些专题性的活动,例如,学习经验交流会,意志教育,如何做时间的主人,习惯养成教育等,这些活动大大地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的形成。

再一方面,我自己也以身作责,努力做学生的榜样,跟班勤,管理方法得力,班风正、学风浓。我班在学校的各项管理评比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本学期的几次月考均能超额完成县局和学校规定的指标数,各项管理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又进一步鼓舞了士气,使班级管理工作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积极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努力使后进生以失败者来,以胜利者走。

后进生的教育和管理历来历来是班主任工作的难点,却又影响班级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这方面,我作为班主任首先做到了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他们,深入调查摸底,搞清他们所以成为差生的原因,做到了因材施教,对他们处处真诚相待,时时耐心相帮,真正做他们的知心朋友、最可信赖的朋友。

及时对后进生加强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消除或减轻种种心理担忧,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后进生表现其优点和长处,使他们品尝到成功的欢乐和喜悦。

四、积极开展好文体活动,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保护学生视力,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高中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不仅有利于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而且也有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每次活动我都亲临现场与学生一起活动并适当予以技术性的指导,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且也可以加深与学生感情的交流。

五、积极主动地和各科教师联系,协调学校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发挥好纽带作用。

在与任课教师的交往中,我尊重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的意见,同时又把他们当作班级的主人,视为自己的良伴、知己。

凡事都主动地同任课教师协商,倾听、采纳他们的意见。能够慎重地处理学生和任课教师的关系,在处理师生矛盾时,尽量避免了激化矛盾,在这方面,我平时注意到多教育学生,让学生懂礼貌,尊重老师的劳动,树立老师的威信,增进师生情谊。

总之,在这一个学期里,我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班级工作较以前有了较大起色,学生的整体素质在不断的提高。

这届学生的高中生涯还有一个学期,面临着毕业及升学等实际问题,下学期担子还很重,工作还将更复杂。因此,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努力、刻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5本学期我担任的是高二就班的班主任,在班级管理过程中,我努力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注重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希望能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学一点知识、长一点技能,顺利地毕业。本学期内,积极参与创文明校园活动,在学校组织的多项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班主任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一支队伍建设。

即进行班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团支部干部队伍建设)。建设的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工作职责教育、工作方法指导。班干部首先要有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为集体奉献的精神,要能以身作则、顾全大局,而这正是独生子女所缺乏的一些品质,所以我把这作为班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工作职责教育,主要能使班干部责任明确,知道履行什么样的职责,该怎样去做,保持思路清晰。这两类教育主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委会进行,而工作方法上的指导,主要在实践中进行。对于班干部的工作,不包办,给予他们一个较宽阔的空间,但在工作中我注意监督、观察,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给予指导,如指导对照工作职责,结合班级情况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如何开展工作等。还鼓励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生会和团委工作。

二、发挥三块阵地作用。

意义的学习环境。坚持每两周更换一期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团支部园地,板面活跃,内容丰富,充分发挥了宣传教育作用,有利于培养班集体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第二,是班会阵地。这是培养教育学生的重要渠道。每周坚持召开一次班会课,根据学校要求,有计划地、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行为规范、集体主义、法制安全、学习重要性等教育,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多样,引导学生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健康的成长。

三、加强四种思想教育。

为及时指出,要求改正。一年来,绝大部分学生都能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维护集体荣誉。

第二,集体主义教育。集体主义精神要求个人的行为融入集体之中,个人要服从集体。但现在的学生自我意识较强,缺乏顾全大局的意识,所以,通过组织“手拉手”帮助三困学生活动,促进学生互帮互学,增进友谊,大家共同进步,树立集体意识,并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篮球赛、运动会等,培养学生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意识,大大增进了集体的凝聚力。

第三,爱国主义教育。一是通过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教育材料;二是要求学生观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三是支持学生参加“爱祖国、讲文明”征文活动、“红心永向党”演讲比赛及“弘扬抗洪精神,向校庆廿周年献礼”诗歌朗诵比赛、“党和祖国在我们心中”知识竞赛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从中接受教育。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我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因为他们一般比较自卑、敏感,方法不当,容易挫伤其自尊心,我主要采取私下谈心的方法,这样容易沟通,容易接受。我们班有下岗职工子女,也有父母离异的学生,对他们我平时多注意,多观察,多鼓励,目前,他们思想上不存在着什么大问题。

一、有时因为其它工作忙而顾此失彼,放松了对班级的管理,出现亡羊补牢的情形。

二、学生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较差,也讲了,也教育了,但成效不大,没有好的办法。

三、与家长联系不够,在教育过程中还应多和家长沟通,互相配合,共同教育。

篇二: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小,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压力也应该越来越小。但是,广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却刚好相反,甚至感到很困惑,觉得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无从下手,无所适从,一片茫然。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历了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历史性阶段的变迁。现以“实践”的角度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以“发展”的高度粗浅提出解决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人口计生政策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计划外生育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然而在农村,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没有完全转变,早婚早育、未婚先孕、非法生育、违法超生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这里说“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沿用了很多总结报告中的习惯用语,而事实上,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人口计生政策间存在的差距很大。计划外生育现象不是“时有发生”,而是普遍发生。一个村,计外生育是家家有,如果一个家庭中现只有一个孩子,要么是这个家庭正在计外孕,要么是正在准备计外孕。有个村,上级给个一女户补助名额,村里左挑右检,竟无符合条件的。各级党委政府,如果不承认这个事实,不敢于面对这个事实,就无从解决问题。当然,通过这么多年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努力,群众的生育意愿确实转变很大,现今农村,养育两个男孩的成本、压力,很多父母亲已经深刻认识到了。从“多子多福”转变为“孩子多了确实累,确实养不起”,从“一心要男孩”转变为“实在不行,不管男女,有两个搭伴就行”。尤其是外出打工返乡的青年思想意识上也不愿意多生孩子,但迫于长辈和外界环境的压力,还是要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个村中,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很少,不到15%。真正说主动只要一个孩子的,少之又少。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占70%。有三个及以上的占15%。三个以上中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家中有钱,自认为可以养得起。要么是家中无钱,生多生少无所谓,80%的群众认为即便是放开来给他生,最多也就生两个。由于受到生产生活模式的制约(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角度看),社会习俗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重男轻女、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陈旧婚育观念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变。

(二)二三十年计生工作中总结形成的曾经好的做法已经变质变味。形式主义严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计生工作中总结形成了许多好的工作做法,如“三为主”“三结合”等,在当前的基层工作中已经变质变味,沦为应付检查、欺上瞒下的工具。

先说宣传工作,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近几年来农村计生工作给广大老百姓的感觉不紧了。其中主要原因一是各大媒体一味为了追求销售量,讲究眼球效应,跟风媚俗,以娱乐、欣赏的心态,不加判断地报道富人超生等信息;断章取义,以卖弄、炫耀的心态,随意揣测计生政策。特别是每到两会期间,所谓的“专家”、有影响的人士,纷纷跳出来,借机博取眼球,而主流媒体对此则毫无回应,任之放之,无法营造全社会的宣传氛围。

更重要的原因是职能部门及各级干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方式、方法跟不上时代和形势的发展。一年到头,仅限于几个节庆,拉拉横幅、刷刷标语,到年底检查时,看似捧出厚厚一沓的材料,都是为了应付敷衍检查,突击加工的,不夸张地说,一年的工作,一周内就可以做好。宣传工作都在材料纸张上,流于形式,甚至于根本就没有“宣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如果没有一个全民性的、铺天盖地的、密集的、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很难发挥发挥“以宣传为主”的功效。

其它如协会等工作,不敢说是子虚乌有,却都是挂牌、贴牌、摘桃、造景工作。

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工作与医疗卫生系统重叠,但是业务能力、作业条件、服务水平又不如人家,管理和服务的典型支撑力比较脆弱。没有过得硬、叫得响的技术力量做支撑,工作处于死气沉沉,最终也是没有生气、活力和后劲可言。一到年底,为了应付检查,完成那些所谓的指标,编造各类信息,把平常应该记录的门诊记录,撕了改,改了撕。

更为严重的是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不是有待加强,而是必须加强。说全。

部造假有点耸人听闻,但90%数据不真实,到是客观存在的。不是部分乡镇,而是所有乡镇多多少少都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政策外出生,报表统计数据的失真及pis数据录入不准确、不全面的行为。村瞒镇、镇瞒县、县瞒市、市瞒省,一级瞒一级,上级帮着、指导着下级瞒。两本账、甚至于三本账都是存在的现象。许多计生基层工作者都难以一口说出、说清相关的数据,甚至于统计工作者自己就混淆、迷茫于各类数据之中。所以说,那些所谓的“专家”拿着那些所谓的“数据”,得出的那些所谓的“研究成果”,侃侃而谈所谓的“论调”,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了。

(三)计生工作重心不能下移,村民自治工作总体水平滞后,“村为主”成为空谈。部分村支书、主任对本村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不清楚,对计划生育工作不会抓、不敢抓、不敢管,留情、留步思想严重,影响计生工作的开展。

部分村支两委和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得过且过,不能很好履行应有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对本职工作不熟悉、基础资料不规范、信息反馈、变更不及时,家底不清、情况不明,妇检没有氛围,追踪补检流于形式等等问题,都制约着村民自治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群众对计生政策和法律了解越来越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我们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少数计生干部平时却不认真学习计主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动辄就对老百姓罚款,而且罚款随意性大,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的现象。有些基层计生干部的群众观念还没有很好确立,个别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借机敛财,徇私舞弊,收钱放生,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计生干部的形象,甚至破坏了党群关系。

(四)基础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疲于应付检查。人口计生工作最终的落脚点在基层(乡镇和村),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与管理、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工作等等,构成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业务的基本框架,而这个基本框架的所有部位都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诸多方面,犹如一盘机器上的链条,哪里出现毛病,哪里就是薄弱环节,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滑坡的结果。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新时期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与现行工作力量的薄弱之间存在差距。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多,从单纯控制人口增长向人口战略性研究、人口素质提高、人口优质服务、人口综合调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化,而原有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力量并没有得到增强,尤其是村一级人口计生干部,任务重、兼职多,报酬低,人口计生工作完完全全落实到基层的难度非常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的情况。

三是部分乡(镇)计生办日常工作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主动性和扎实性,思路不清,头绪不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整体性差,忙东忘西,工作重点、难点不明确,手脚忙乱的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只顾埋头苦干,不顾效率怎样,特别是缺乏学习思考、分析和总结的精神与作风,使得许多好的工作创新、成果、经验没有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张扬,工作发展力形成得缓慢。这是导致乡(镇)工作被动的主要因素。

四是绝大多数的村、支两委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肤浅,对人口计生工作基本上是乡(镇)安排一下就动一下,有的是乡(镇)安排几下也不动一下;很多村计生专干对自身业务工作也很不认真负责,对出生人口、手术落实等情况本应该是可以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一但问起具体情况来,常常是说不清、道不明,心里无数,越接触实际越含混不清,应该一口清、一口咬死的数据和情况却越弄越糊涂,甚至出现逻辑错误,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令人尴尬难受。

由于基层基础较差,因此,在很多工作的落实上,常常是上级要求越高、期望值越高,往往是到了基层落实的效果却越差、失望值却越大。而这些问题,单靠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是不能得到很好转变和彻底解决的。

(五)保障措施、重点措施流于形式,“假、大、空”严重。曾几何时,“双月综合服务”是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龙头措施,放环、流产、结扎、社会抚养费征缴、人口出生控制、性别比治理都是抓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方便群众,“双月综合服务”改为“季度综合服务”(还有的专家及有影响人士甚至于提出取消这项措施)。真实情况是基层称之为劳民伤财,群众意见纷纷,上级又看不到真实情况(或者不愿看到真实情况,自己沉醉于假大空的数字中)。季度综合服务已经失去应有的功能和意义,沦为“鸡肋”。为了三率达标、为了迎接上级监控,数字造假、人员造假,上报数据与真实数据的差别,无法想象,乱乱哄哄,草草收场了事。该做的工作不做,该来参查的不来,不来参查的也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妇检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妇检是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道阀门。追踪补检力度不够,未检人员的增多仍然是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重大隐患。对育龄妇女催的急了,手段过激了,群众就告你。

早婚早育现象十分严重,未摸清底数,对早婚早育和计划外多孩出生的控制,虽然将任务分解落实镇、村、组三级干部的人头上,但是无法人盯人、严防死守,严密控制政策外出生。

再看四项手术,放环、措施更换都是在电脑里完成,为了完成流引产、结扎任务,竟然出现了“黄牛”队伍,买卖哄抢手术,假手术漫天飞,手术库存量增大。某县某年的结扎任务只有两个镇完成,其余的镇均只完成了不到50%,放环措施更换最低的镇也完成了200%多,流引产虽然完成了任务,但是每完成一个流引产平均支出近500元,高的达到八九百元,而实际上,真正用于手术上的支出不到100元。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当前农村中,有的违法对象认为多生一个孩子没犯多大的法,不够逮、不够冲的,有的有钱不缴,不讲道理,故意与计生工作人员纠缠,企图达到少缴或不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尽管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颁布了“一法三规”,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给计生部门授予了处理决定权,但没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计策行政执法手段较软,只能是靠磨“嘴皮子”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来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有增无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宽,受理案件较多,抽不出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处理案件,计生部门又无权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计生执行案件久拖不决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六)部门配合协调差,信息资源互换差,未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改革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使人口计生工作成了一个“孤岛”,甚至起到反导向作用,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冲激。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由于当年控制人口任务异常紧迫和繁重,于是将乡镇计生办和村组等兼职计生干部推向了紧张的第一线,不管什么情况,都是由这些人冲锋陷阵,结果便形成了少数人做多数人的工作、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重婚现象也由此屡见不鲜。

二是户籍管理改革。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已逐步打破,一方面是公安部门上户口不再需要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任何手续,换句话说,不管是不是超生的、也不管缴没缴纳社会抚养费、落没落实人口计生避孕节育手术,在公安部门都可以无条件入户,没有坚持乡镇以上的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查证制度,致使很多违法生育的孩子在没有受到有关处理的情况下,便得到一个新的户口(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只要上了户,就不会受到处理了),达到既多生孩子,又不受到处理的目的。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准生证就给小孩上户,村级户口不通知,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农民通过购买城镇户口或通过政策自动农转非方式,已成为城市人,但人户两分离,甚至有的还是口袋户,这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其他部门中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除了计生部门在主动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外,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衔接工作也存在很多改进的地方。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计划外生育。

当然,严格人口计生查验制度,一方面存在着镇村两级部门有人借此向群众索要财物,谋取私利行为,另一方面违背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但是只要是真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一碗水端平,群众会理解的。(这是个伪命题)。

三是惠农政策。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移民后扶、公共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草、桑)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的补偿,都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也就是即便是超生的人口,也能按人头享受到各种惠农政策,给人口计生政策背道而驰,起到反导向作用。比如,笔者最近在报上看到,x县x镇一个因修高速公路而补拆迁房屋的独生子女户农民,他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独生子女在享受集体土地分红时可以增加一人份额;就此事,他也向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反映过,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分别派人到组里开会调解,可组内的几个横蛮汉就是不同意,一直到现在组内土地分红还没有分下去,而超生人口却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人平9000多元的土地分红款,这件事让这位独生子女家长非常寒心。还有,现在由于中央的惠农政策很多,当然这是中央的英明决策,本是好事,但关键的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对象户,特别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而造成贫困、贫穷的对象户,他们不但不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或没有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主动缴纳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钱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反,国家和各级各部门每年还要通过“政策性”和各种“送温暖性”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支持及扶助。再者,像“两免一补”这样的惠农政策,计划生育超生家庭的子女也可以享受吗?这恐怕值得探究。又比如,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建设征地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均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的。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超生人口越多,所得到的实惠反而越多;另一方面,在扶持困难户、免税就医等方面没有将计划生育因素纳入考虑,出现了“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吃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得利”的消极现象,基层计划生育矛盾比较突出。

至今还有许多人认为凡是涉及人口计生方面的事情,就得找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都与人口计生法规格格不入,应该认真解决。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才能彻底改变目前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不能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

(七)依法行政与群众落后的思想素质的存在巨大的差距,计生工作难度偏大成本偏高。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镇村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以前大多数计生对象迫于政府的强大政策和多种工作手段,能主动落实节育措施,而现在计生对象须三番五次做工作,甚至要村里派车接送、安排食宿、垫付医药费,营养费的支出、护理的经费支出都明显加大。

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实在太大。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的断章取义,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群众自觉不自觉地放大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根本不提自身的违法行为在先,而大多数计生对象都不愿主动接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用暴力与执法人员相抗衡。基层领导为求稳定,保和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了事情,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一味地迎合群众,只求自保,造成恶劣影响一大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的弱化使农村人口计生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党中央、国务院不断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以及计划生育“七不准”等,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改善了干群关系,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是对于执意想要超生的对象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即使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也具有相当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矛盾论和认识论告诉我们:不承认执法者与被执法者这个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就无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

但是《人口计生法》多是约束执法者,而对违法行为、违法者却很少提及怎样处理,殊不知,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等等,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计划生育有“七不准”、“十禁止”这些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县x乡x村一个违法怀孕对象躲在家里,看见乡村干部上门来了,立即把门锁上,乡村干部只好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她把门打开,到乡里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就是不开门,乡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忍饥挨饿、苦口婆心地与之磨了两个昼夜,硬是等到她把门打开,首先还是做思想工作,动员她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还是思想顽固,乡干部见她不去,就准备强行拉她走,她于是就有意倒在地上,手指上出了一点血,组里群众迅速赶过来,对乡干部进行围攻,进而发生人口计生群体事件,结果这2名乡干部因作风粗暴而受到了处分。还如,x县x乡x村有一对夫妇违法生育,家里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一个小富翁,身家上百万,违法生育后长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上门去要求该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该夫妇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大把一大把的钱在工作人员眼前晃来晃去,并挑衅地说:“老子有的是钱,但我不交,你们有本事把我抓了嘛?”说完,还把家里的门全部打开,又挑衅地说:“我家里的东西多得很,抽屉里还有很多钱,你们进去拿就是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人口计生义务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不支持,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可以通过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法院也抱怨,他们就那几个人,何况执行难也是全社会有目共睹的现象。何况,法不治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加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少数地方信访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程序不规范,查处不到位,个别地方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对违法生育案件,强制执行难度大,非诉讼案件执行成本高,影响了案件执行到位率,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从而造成有钱的“能生”、无钱的“赖生”、落后的“想生”、外出的“躲生”等现象十分突出,后果是“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

由于目前人口计生没有“钢性”的硬措施对超生对象实施处罚,近几年来,部分城区居民和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对生育二孩由跃跃欲试的想法开始付诸于实际行动:有通过各种弄虚作假手段在上一级相关部门取得病残儿童鉴定证明进行所谓的“合法超生”的、有通过户口搞假双胞胎的、有通过民政搞假收养的、有名人和富人明目张胆超生的……综合治理的措施难以到位,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到位等造成违法生育者逍遥法外。

(八)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无音讯,没有任何约束机制,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严把查验证的行政管理很难实现。

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目标人群。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

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从90年代起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在这些外出务工的人群中有80%为育龄群众,由于流动人口就业的随意性,流动的频繁性,居住的不稳定性,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部分育龄群众趁此机会,在流动中违法生育,违法生育后流动,逃避计划生育的处罚。无论是村(社区)、乡(镇)还是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既没有财力,也没有精力,对他们实行跟踪管理到位。有时,即便是知道有些夫妇在外已违法生育,但也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就拿我县来说,据初步统计,我县每年外出务工已达近10万人,全县每年违法生育对象属流动人口的占80%左右。随着人口大量流动、城乡结合部农转非人员增加、再婚生育、非婚生育、特别是长期人户分离现象,增加了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管理难度,出现了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给流动人口在流动中超生、躲生留下了很大空间,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

(九)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难以接受频繁检查。人口计生工作无论怎样要求,都离不开“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总体战略要求,作为人口计生职能部门,应该紧紧围绕这个总体战略要求,始终扭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指挥棒”不放松。但目前,一方面是我们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自身制定的许多东西,不符合或者说至少不太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最基层工作的实际,基本上是处于“自己配药自己吃”、“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检查自己受”、“自己有苦自己吞”、“自己制绳自己捆”的境地;另一方面是省、市人口计生委对基层的检查过于频繁,常常是两月一大查,一月一小查,甚至有时候是一月几次查,今天查“三结合”、明天查村(居)民自治、后天查流动人口、再后天查出生人口、再再后天查综合改革、接下来还要查信访、药具管理、统计监测点、优质服务等等等等。而其实查来查去,无非是听听报告、看看台账、转转圈、走马观花,就看谁会说、会做表面文章了。某镇计生服务中心曾经接待过省计生委主任的调研,打扫卫生用了一天,整理台账用了三天,把以前的台账该撕的撕了,该换封面的换了,育龄群众村组干部培训用了一天,交待怎样说、说哪些,结果调研时,未用十分钟,后面的车辆还未停穏,前面的车又发动到下一个调研点了。基层一年到头除了迎接上级检查,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深入村(社区)、组和农户,对婚育情况进行了解、对出生人口进行清理、对育龄群众开展各种随访、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调查处理、对整个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调研等等。从上面两层意思讲,笔者认为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和工作者的了解和理解,使许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一票否决”的前提之下感觉到迎检压力特别大,更何况基层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眼”的位置,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加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许多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解决,工作又苦又累又难,长此下去很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不会再有积极性、创造性,想跳出人口计生系统岗位的人大有人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上质量、上水平面临着闹“人荒”和后继乏人的挑战。这是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四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张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产与监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2008“”(3)分类号:x9关键词: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五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张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产与监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2008“”(3)分类号:x9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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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六

维稳就是维稳。目的是: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公正、更和谐。”近年来,随着官员腐败加剧,贫富差距拉大,人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信访等法律规定的申诉渠道作用不大,而底层民众也不得不频繁地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反抗。一些地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他们不支持甚至强烈压制这些活动,即保持稳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维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新时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现在,我们党和政府对于维稳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法制建设中的立法数量,达到甚至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及民生的政策规定不断建立和出台等等,但是现今群体性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很多群众对党、政府以及社会的不满情绪还没有得到转变。这说明我们国家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社会不和谐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明显的好转,同样也意味着我们的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没有取得关键性的进展。其原因就在于当下整个维稳工作思路存在问题,进而导致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都出现了问题。

现在我们的维稳工作思路主要以化解矛盾和预防矛盾为主,这种思路看似正确,但实际上是经验、片面、被动的,它必然导致我们工作被动,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因为矛盾是无穷无尽,不可避免的。这种思路会对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产生不利影响。

首先来看工作目的和标准。根据化解矛盾的思路,我们的工作目的及标准将简单的停留在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之上。这样的目的和标准在现实中很容易因为它的功利性导致一些人“乱作为”,进而对我们整体的长期工作造成极大伤害。原因在于,如同“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样,现实中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些方法是不好的、甚至是危害极大的。如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甚至欺骗等手段绝对是最有效和快速的办法,但这些通过刺激和利用人们心理阴暗面来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样会使我们未来无法有效的发动和组织群众,从而给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埋下重重隐患;除此之外,这种功利性的目的和标准还将进一步导致群众基础工作的薄弱。可以说,这也是中央的很多精神、文件在基层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来看工作手段。预防矛盾产生的工作思路,使我们现在很多领导以及“看似很有水平”的专家,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过度的迷信和依赖于法律、制度、机制、政策等手段。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虽然很难从文字逻辑上证明其有什么不对,但是它在实践中很有“纸上谈兵”的倾向,衍生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错误,造成工作方法手段死板僵化缺乏灵活性,并间接的刺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滋生蔓延,进而导致基层部门在很多时候的“不敢作为”,同时也极大的增加了社会管理以及正常运行的成本。

第三来看工作积极性。从理论上讲,对于一些简单、单一的工作,人的主观积极性或许并不太重要,但是对于较为复杂或有些难度的工作来讲,十个被动工作的人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主动工作的人。关于这一点历史上那么多新生事物战胜旧事物的案例或典故都可以为我们做出证明。我们的维稳工作显然不是一种简单和单一的工作,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复杂的、很有难度的一项工作,所以工作积极性对于维稳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而当下化解矛盾的维稳工作思路,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对象就是矛盾,但是矛盾却是此起彼伏、无穷无尽的,这就意味着工作人员根本不能看见工作的尽头和成功的希望,这必然导致人们工作积极性下降,而具体工作的落实不力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所以说,当下维稳工作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在理论上和思想上找准正确的工作思路以及手段、目的、标准。而这就需要我们对当下社会不稳定的根源,特别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以及影响有足够深入的认识和研究,而非像现在大多数的文章一样简单的停留在描述、统计、归纳、总结的层次上面。

1.维稳问题泛化,侵害民众正当的权利。

不少官员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多,矛盾尖锐,发生局部社会动荡的概率高。出现“不稳定幻想”,导致社会稳定问题泛化[1]。在不稳定幻想的影响下,不少地方政府将民众的正常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以维稳压倒一切为借口,肆意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甚至限制民众的人身自由,对民众进行非法拘禁。据南方新闻网2013年02月06日报道,2012年2月,河南禹州农民王高伟出资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承租了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雇用了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等人,专门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这些非法拘禁场所多为各省市驻京办在大兴区租用的大院,用来拘禁上访人员。这些“黑监狱”非法拘禁的上访人员数量,一般至少有10人,最多时超过50人,持续时间2到10天不等,一直到驻京办工作人员将上访者接走为止。

2.维稳带有暴力打压性和利益补偿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指导下,地方如果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有可能被追究责任,被一票否决[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往往花钱买平安,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民众进行经济利益收买,无原则地迁就这些民众的要求,而不考虑其诉求是否合理,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这只能暂时掩盖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最终导致更大的不稳定问题的出现。经济利益收买不成时,有些地方政府就采取暴力手段对付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民众。暴力维稳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政策格格不入,侵蚀党的执政群众基础。不论是花钱维稳还是暴力维稳,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只是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加剧地方治理危机的难度,稍有不慎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

3.维稳投入过大,挤占了民生的投入,增加了财政负担。

近年来,全国各地用于维稳的人财物不断增加。据合肥晚报2012年9月12日报道:截至9月初,全市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101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3个、村居调委会1665个、企业及行业调解委员会313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6137人。据中国经济网2014年7月27日报道,涉嫌刺死民警王军干的访民张小玉成了整个焦作市政府最头疼的人。张小玉的劳教书中提到:“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期间,李封办事处因张小玉到北京非访,所花费的直接、间接费用高达14万余元。”就全国范围来看,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现有的维稳工作方式不改变,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巨额维稳经费挤占了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进而导致官民矛盾更加尖锐,反过来又要增加维稳经费,维稳成本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负担。

4.不依法维稳,导致越维稳越不稳。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事实已经证明,以非法治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不能取得维护社会稳定的长久效果。一些地方政府遇到纠纷不讲原则不依法办事,指望通过金钱来安抚,致使民众在遇到利益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观点,通过无理取闹获得非法利益。这种模式的维稳,只会导致越维越不稳。

5.以维稳为借口,阻碍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同步跟上。虽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少官员以维稳为借口,不积极设法解决矛盾,而是得过且过,只要在任内不出大问题,任期一到或异地继续当官或退休,并不损害其个人利益。不可否认,我国出现了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挂在口头的尚方宝剑就是维稳压倒一切。他们常常渲染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共识,如果贸然改革将导致社会不稳,从而破坏经济发展的危言从听的言论,极力阻挠政治体制改革,从而维护其自身利益。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我局维绕机关的一室(办公室)二股(督查股、综合股)三中心(县对外招商联络中心、投资服务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做到每个股室及中心有一名负责综治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人员。全局以收集情报信息为抓手,以构建平安、和谐单位为目标,把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视疏导教育工作。根据我局历年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对今年仍然有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如针对信访户实行人盯人的办法确保稳控在当地;针对离、退休人员,从解决实际需要着手,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让其顺心、安心,优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环境。今年,由于工作得力,我局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治安案件发生、无灾害事故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真正达到“四无”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鹏为组长,副局长为任副组长,三个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配齐了综治维稳的工作人员,并在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从而确保了全局的和谐稳定。

2、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制定了《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严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各股室及中心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五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提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財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3、狠抓责任。在全局综治维稳工作上,局与各股室及中心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把综治维稳工作带进家庭,辐射到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承诺谁的亲友有不稳定势头,谁出面协调,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考核每位干部职工业绩的一项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保证。社会大局的稳定,是顺利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和先导。面对复杂的社情民意,只有入社区、进家庭,与群众代表交流,以心换心,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在此基础上,找准影响稳定症结,认真研究,形成共识,出台方案,予以落实,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制度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基础。综治维稳工作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何抓住牛鼻子,这是搞好该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成立领导小组,与单位职工签定责任书,制定具体措施,达到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管必到位,问题随时解决,解决必须有结果。

20xx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综治维稳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理清明年综治维稳;二是加强综治维稳责任制度,落实综治维稳措施,切实关心解决职工困难,想职工之所想,办职工之所需;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二、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七

为期三天的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已经结束。三天来,在县政法委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把握重点、潜心学习,使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为今后开展综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体会交流如下:

一是听取陈冀平关于“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发展”的讲话。通过学习,我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平安建设是综合治理的创新和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就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这些理论知识使我对综治工作有了整体上的认识和把握。

二是听取张新枫部长和夏诚华主任对于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及稳定形势的分析。张部长强调要依托信息化,搭建协作平台,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管控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针,公正执法。夏主任首先分析了当前的国内外形势以及互联网的影响,接着指出了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他强调要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对事件的处置,加强调研、提出政策建议。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当前事件多发的几类原因和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明确了维稳工作的目标责任。

三是听取汪鸿雁书记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讲话,她从预防青少年犯罪角度入手,分析青少年的特点和违法犯罪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探索新机制。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于青少年认知规律的把握,增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

四是听取武东立关于“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讲话。他指出人口的流动是正常社会现象,它一方面对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如违法犯罪已成为某些地区的突出问题、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工作难度大等等,她要求既要依法严格管理,又要搞好服务;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保护合法权益;既要发扬传统,要有所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作用。

五是听取季勤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讲话。她分析了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做好这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议。通过学习,一方面使我认识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于消除社会治安重大隐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对下一步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争取领导和群众支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优势;抓好“大墙”内人员的教育改造;要带着感情工作,用真情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

六是听取李万钧关于“严密社会面防控,加强社会管理”的讲话。他指出社会防控工作点多面广,因此要突出重点,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习,加深了我对这方面工作的认识: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统筹协调上,把重心放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把着力点放在广大群众上,把目标放在防控体系建设上。

最后是基层综治干部分享经验,进行交流。通过听取综治工作一线同志的报告,我对调解、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各方面工作有了深一步的了解,增强了工作的信心,也对自身工作中的不足有了清晰的认识,收获不少。

这次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我自己来说,获益良多。下一步,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紧密联系xxx镇实际,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和谐治安环境的根本途径。因此,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会治安是经济发展的第一环境”、“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把综治工作的重心放在治安防范上,不断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健全激励机制,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阵地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基层基础抓起。一方面,要在去年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将综治工作向村组延伸,按照“一站一室两会一队”的标准,在村建立综治工作服务站,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切实承担综治、治保、民调、帮教、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各项责任,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例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地加强对村组综治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形成防控合力。

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建立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四联动服务工作运作机制,坚持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归档,实现组织间工作的有效衔接、良互动,形成合力。

(四)增强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技巧。

只有不断创新,才会有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基层综治工作人员,必须要准确把握工作特点,深化规律认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断破解综治维稳工作难题,推动平安乡镇建设。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八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这是党对全民的庄严承诺。十三五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牢牢锁定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和两个地区的三个重点,大力实施正确的扶贫和正确的扶贫行动。2017年,6326户,27774人脱贫,14个省定经济弱村增收符合标准,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8万元,两个地区整体合作效果显着。脱贫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容忽视,需要在扶贫精度、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为全面加快全县脱贫致富小康进程,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3月20日下午,我们组织了一些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深入乡村、基层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一)重视对策的正确性,不断提高合作效果。一是正确识别。经过审计整改、日光低保和日光扶贫系统建设,逐一验证怀疑数据,全县清除不符合条件的制作卡农家2675户8131人,同时仔细调查制作卡以外的困难群众和消除贫困的低收入农家,通过两公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当前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逐步得到加强,然而,对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对一把手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方法,查处的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职务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性质也越来越严重,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越来越突出。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党政‘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不仅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一把手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位高权重,责任重大,在领导班子内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理应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执政为公,用权为民,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向党和人民负责。然而,在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考验面前,他们中一些人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不仅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这里面既有一把手自身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和党性锻炼等主观原因,也有组织管理弱化、监督体制不顺、社会环境影响等客观因素。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个人手中,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某些权力的下放,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人、财、物方面相应地扩大了自主权,客观上使一把手的权力增大和集中,在用人权、财物权、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等方面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特别是近年来在党委常委会之上,又出现了一个书记办公会或者碰头会,使几个书记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扩张更有了合法的载体,权力更加趋于集中。一方面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是权力的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客观上很容易造成一把手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和腐败行为。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利用职权卖官鬻爵、利用财物管理权侵吞国家资财、利用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权谋取私利的例子不胜枚举,就说明了这一道理。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已被实践证明是防止个人专断、加强集体领导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具体地体现在一把手的领导方式上,就是要求一把手既要勇于广言纳谏,又要善于集思广益,既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又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但在体制转变过程中,与权力的高度集中相应,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民主不足、集中有余,某些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明显淡化,搞家长制、一言堂,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所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的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也往往“只听不讲,最后拍板”,相互之间难以实施有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制度约束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一些一把手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为所欲为,颐指气使,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三是权力的行使与承担的责任相脱节。我国政府及政府内部的组织管理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系统实行的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不论责任制以个人形式还是以集体的形式存在,作为班子一把手的领导干部都应对其权力行为负有责任,责任制都应对权力行使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加以制约。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只强调了一把手权力的行使,而忽视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如重大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用人不当等,就难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力与责任的脱节,就为一把手腐败行为的滋生创造了条件。

(二)上级组织对一把手重选用轻管理,疏于教育和监督,且监督内容过于单一。在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下,来自上级组织的监督对一把手来说是最为有效的监督。长期以来,在干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重选拔、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这一重要的监督渠道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问题上,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较好地坚持了群众路线和干部选拔的原则和程序,把住了干部选拔的关口。但在干部任职后的管理上,很多工作上级组织只管布置不管检查,对下级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只听或看汇报材料,而不去做认真的核实,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也往往流于形式。二是重使用轻教育。干部使用后,上级组织只注重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忽视对其思想动态、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不能对其进行全面的动态的掌握。有的上级组织甚至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果断地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了姑息纵容的作用。三是重“人治’’轻“法制”。在干部管理上,上级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凭个人的印象和好恶用人管人,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岗位轮换、干部交流与回避等制度还没有真正实行。

(三)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对一把手监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权威性。有效的监督应以监督客体处于监督主体的有效监督之下为前提,监督主体的监督、监察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约束,这是保证监督主体充分独立地行使监督权的必要前提。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首先是同级组织不敢监督。从了解情况的角度看,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但从实施监督的角度看,班子成员与一把手朝夕相处,时刻处在一把手的管理控制之下,又处于不利的位置,有的就根本不敢行使这个权力。其次是专门机关不敢监督。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系统的监察、审计等部门,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贪机关,在领导体制上同时受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双重领导和制约,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客观上形成了一种附属型的隶属关系。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作为具有监督同级党委职能的纪检委,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二是作为上级监察机关监督客体的行政首长,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其活动的情况和问题,也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这种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的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严重地影响了监督主体独立性的发挥。再次是人民群众难以监督。就理论而言,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对领导干部包括一把手监督的权力,但事实上由于缺乏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的了解,加上一把手政务公开不够、民主氛围不浓以及监督手段不健全等原因,人民群众很难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四)专门监督机关和监督部门职能发挥、协调配合不够,对一把手监督缺乏针对性。除了党的纪检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司法反贪机关等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难以发挥职能作用外,作为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主监督机关的政协也囿于各种客观因素,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监督机关,其监督也最具有权威性,近年来人大的监督明显加强,但由于人大制度不健全,职能发展还不充分,其监督往往对事不对人,体现在面上的象征意义多,有针对性、实质性的处理意见少。政协的监督也是象征意义多、权威性少,在会上提提意见,产生不了多大监督效果。这些监督机构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就程度不同地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监督违法违纪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的微观事项监督多,全面的宏观控制监督少。此外,这些监督机构对一把手的监督也缺乏明确的协调配合规则,因而,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没有多少约束力。

(五)监督制度不规范、不完备,对一把手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监督一把手行使权力,必须以一定的客观依据为准绳,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来实现。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为了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我们党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党内监督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除《党章》这部根本大法外,还有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处理规定等,这些制度规定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保证。但从总体来看,这些监督制度不仅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而且存在着相对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部分法规制度原则性规范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规范对象泛指多、针对一把手少。如,一把手的权限如何设置、权力运作的程序如何规范等。去年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今年实行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虽有可操作性,但在有的单位还未能真正落实。

建立对一把手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较好地解决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在对现行体制不作大的变动的情况下,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把好关口,严格考核,加强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约束。一要严把选拔关。选用干部具有导向性,一把手在干部和群众中更具导向作用和表率作用,选用须慎之又慎。选拔一把手必须坚持和体现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决按照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制,扩大考核和选用领导干部的公开、民主程度,如实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必要的能力知识考试,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决定干部任免,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一把手工作岗位上来。二要严把管理观。对选用的一把手,上级组织不仅要对其严格要求,加强教育,而且应有一套严格的制约机制,以有效的机制来制约一把手,促其执政为公、用权为民。如,实行领导干部任期试用制度,经过半年或一年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才能正式上岗;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考核掌握的情况及时向一把手反馈,经常提醒,警钟常敲;实行领导干部工作汇报和报告制度,要求下级一把手定期或不定期地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情况;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廉政勤政情况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考核,创造一个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公平竞争环境。三要严把交流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淘汰机制和交流制度,根据对一把手德能勤绩考核的情况,经常不断地选优汰劣,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不断的动态调整中保持优化状态。

(二)以权治权,建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限制个人权力,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中。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限定一把手权力范围。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上,除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领导工作制度外,还应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建立严格限制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如,建立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都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每人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无权作出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集体决策后必须按照分工由领导个人负责贯彻和落实,任何个人都不能越权插手他人负责的工作;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以制度严格制衡一把手权力行使。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增加一把手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加大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力度,增加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把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过程,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使个人权力的运作始终纳入组织和群众的视野之中。

(三)完善监督,不仅要增强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而且要加强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一要增强专门监督机关行使权力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实施监督监察的专门机关,拥有检查监察权、处分权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权力。为严肃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同级党政领导为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辅,改为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在体制上作稍微调整,从而使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监督有较大的独立性。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应把经常性的监督监察同及时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结合起来,不仅要及时惩处违规违纪者,而且要把好防范的关口,以切实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二是要加强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一把手实施监督,除纪检监察监督外,比较有效的是人大、政协的监督,人大、政协近年来通过一些制度的完善,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视察、检查、评议干部等方面,起到了加大监督力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做好对依法任免的政府部门“一把手”的法律监督,政协要发挥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优势,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工作的民主监督。从而使纪检监察、人大、政协以及审计、反贪等监督机关、部门协调配合,避免机关、部门之间监督内容单一、监督内容重复的局限性,以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四)从严治党,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者。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治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而要实现党要管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从严治党,首先必须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不仅是由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责任所确定的,而且也是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法违纪现象增多的新情况、新特点所决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可以提高一把手的廉洁意识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其主动地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而且能使其本人受到约束和限制,“管好自己”,不敢为所欲为。其次,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作者简介】董鹏鹏(1981—),男,中共贵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执政党建设;岑大利(1950—),女,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与官德建设。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治理现代化路径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9xks005)。

反腐败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和必由之路。党政一把手是“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处于权力的中心、事业的前沿、实践的要位,在对其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难免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社会监督太虚的尴尬境地,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导致一把手走向腐败或者潜在腐败。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排头兵,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起着冲锋陷阵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级党政一把手位高权重,有时候难免出现“恃权傲物”“盛权凌人”的霸道现象,久而久之滋生腐败。同时,党的组织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存在一定的宽、松、软现象,导致一把手权力失控,给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1.若隐若现的同体监督。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各样、途径多重的监督体系,但是监督的效果却并不理想。首先,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缺乏有力有效监督。上级组织部门主要承担管理考核干部的职能,侧重于考核,疏略于监督。其次,上级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干部,同时也承担使用、选拔、考核干部的职能,但由于监督距离较远、管理面较宽、威慑力较弱,起不到真正的监督效果。再次,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监督党政一把手存在制度上的难题和现实上的困境。从制度上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要接受作为权力中心的党政一把手的领导,因此制度上存在监督悖论。从现实来说,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与党政一把手都在一个单位工作,是“组织共同体”,往往会形成共存、共享、共进的同盟。由于党政一把手有干部提拔使用的推荐权,同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成员还指望能够得到一把手的推荐提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容易流于形式。最后,下级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对上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就更加无能为力,只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且下级各部门对一把手逢迎讨好还来不及,更别说主动监督了。对于上级一把手的越权、擅权、专权等行为,下级监督主体往往集体失语,保持沉默。综上,无论是组织部门的监督还是纪委监委的监督都属于同体监督,即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都属于同一个组织或者同一个系统,是权力部门内部分工的一种形式,也是权力的自我监督,某种程度上还是自己监督自己。[1]这种监督形式造成了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之间的权力默契。同时,由于都是同一体系内的不同角色,客观上有利于达成权力交易,形成权力同盟,最后往往容易产生“塌方式腐败”。

2.瞻前顾后的异体监督。所谓异体监督,是借用外来力量监督权力主体,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不在同一个组织或系统,没有直接的隶属和利害关系,从而避免形成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在我国权力设置体系中,人大、政协、政府、“两院”分别具有不同的地位,如人大和“两院”具有权力监督的职能,而政协、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等具有权利监督的职能。但从实践运行来看,异体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瞻前顾后的心理负担,导致监督积极性不高、效果不突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各级人大是权力机关,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受其监督并对其负责,但人大机关的监督存在雷声大雨点小或者只踩油门不挂挡的现象,没有产生应有的威慑力,导致一些党政一把手对人大监督不在乎。同样,“两院”在异体监督中也承担一定的职能,但只是负责事后监督。而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则华而不实,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缺少具有威慑力的权力,往往只是象征性地提出批评建议;另一方面,这些监督主体在开展工作中需要党政一把手提供方便和支持,有求于监督对象,因此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总之,异体监督往往瞻前顾后,缺乏实效性,华而不实。

3.隔靴搔痒的群众监督。群众对自己的利益最关切,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实际作为最敏感。借助现在的网络技术、自媒体等工具以及传统的上访、举报、检举揭发等方式,群众监督大有可为。当然,由于网络媒体发达,群众监督容易造成舆论一边倒现象,尤其一些群众看问题的方式可能存在片面化和情绪化现象,为了引起关注,往往容易夸大事实本身,企图造成轰动效应。可以说,群众监督一方面扩大了监督范围,另一方面也会引起社会不安。各级机关出于社会稳定和安全考虑,对于群众监督往往采取线下沟通交流的方式,以引导和说服为主,同时层层下压,最后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把群众监督变成了监督群众,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助长了一把手的气焰。群众监督变成监督群众,是对权力来源和属性的认识不到位,是对党的性质和执政理念的理解不到位,没有切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同时,各级机关也存在工作上粗枝大叶以及方式方法不精致、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在处理问题时往往把监督与“闹事”“搞事”等同,简单粗暴,导致群众的声音被掩盖遮蔽,不利于形成对腐败行为“人人喊打”的监督局面。

导致党政一把手权力专断、缺少监督制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长期形成的政治文化传统因素,也有一把手思想认识因素,当然也有体制机制设计上的缺陷。针对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下面做三个层面的分析。

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遗毒太深。政治文化是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政治习惯、政治思维和政治传统的综合,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历史性的特点。“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2]但同时,“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3]。另外,中国传统文化中士农工商等级森严、学而优则仕的存身立世之道,也加固了官本位文化,且使得一些人在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了一套明哲保身、灵活机动的“帝王术”和厚黑学,这也加剧了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难度。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遗留下来的“毒素”,成为阻碍现代政治运行的“毒瘤”,也使得各级机关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

2.干部政治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是指政治组织中成员对政治组织理想、目标的认可和支持,并为之奋斗的热情。当前,随着一些西方文化中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涌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理想信念动摇而走向腐败的案例不胜枚举,有的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干部声色犬马、荒淫无度,更有一些干部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忘记初心、放弃使命,站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3.一把手的权力配置不科学。对一把手权力配置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既让一把手有用权的空间,又让一把手明确用权的界限。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过于集中不能形成掣肘,没有按照“因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因人用权”等微观配置原则进行权力配置的现象,导致一些党政一把手不能把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各级党政一把手一般都是经过长期奋斗、艰辛成长起来的,有相当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但是如果缺乏监督制约,其会丧失对权力的敬畏和对法律的尊崇,难免会产生经验主义或者主观主义,即使其做法有利于推进工作,也可能破坏程序甚至法治,给党和政府造成负面影响。一把手权力配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公平,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和进程。所以,对于一把手既要能放得开,又要能管得住,让一把手有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担当有作为,同时又要让其有敬畏心、责任心,知进退、知得失。权力合理配置既体现岗位设置的智慧与胆识,也体现干部管理的格局与魄力。

1.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乱纪成本。遏制一把手权力腐败,须加大惩戒力度,让腐败分子感受到切肤之痛,这样才能形成震慑力。具体而言,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一把手在道德、政治、纪律等方面要严格要求,针对发现的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不管主观有意还是无意,都采取顶格处理。当然对于为谋求经济发展或者改革创新而产生的决策失误,应另当别论,不能因为反腐败而影响党政一把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二是实行终身追责制。一些一把手之所以腐败,就是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一些私利,担心权力过期作废,也想为子孙后代积攒一些财富。一些干部认为退休后便能逃之夭夭或者平安落地,于是在位期间疯狂敛财。终身追责制就是不论官员离开职位多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责必追,有案必查,不论年龄,不问生死。三是实行利害关联制。腐败行为有时候不是一个人就能独立完成的,从反腐败斗争实践来看,腐败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群体性特征。因此,对于腐败行为的查处和监管应实行利害关联制,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互相关联的网状结构。让权力行使者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同时对相关人员负责,如领导的司机、秘书、下属等若触犯党纪国法也要追究领导本人的责任。同样,领导推荐、提拔、任用的人员出现问题,也要倒查责任。

2.加强组织管理,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和监督部门必须出重拳、下狠手、发死力。一是组织部门多管。改变党政干部有人用没人管,有人考没人核的尴尬局面。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监督不仅要体现在选拔时期,也要把功夫用在平时,注重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交际方面的监督,并将之纳入组织考核档案,强化约束,形成高压线。二是监督部门多督。各级监督部门要转变观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要敢说话、敢批评、敢于秉笔直书,监督不怕得罪人,调查走访不怕辛苦。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收集网上相关言论,征集社会上有关线索,全面撒网、重点监督,把监督工作做细做早做实。要敢碰硬、敢动粗、敢出手,时常敲打和提醒相关监督对象,既显示监督部门的存在感,也把握好监督的主动权。三是巡视巡察多用。实践证明,巡视巡察有利于发现一些人情案件、重大案件、遗留案件。因此,巡视巡察要定期进行,充分发挥其威慑效果。同时,要借鉴古今中外反腐败的相关制度设计进行实践创新,让反腐败利剑时刻高悬在党政一把手的头上,使其不寒而栗,从而有效完善国家监察体系。

3.重视网络监督,增强群众监督实效。网络是把双刃剑,虽然信息的大量泛滥也会干扰正常的反腐工作,但是不可否认,网络信息对反腐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有效、合理利用网络工具,有利于加强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一是关注网络舆情。舆情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网络舆情不容小视,小事件往往容易酿成大灾难。群众在现实情况下投诉无门或者找不到合理的发泄渠道,往往会借助网络夸大甚至扭曲事件,以期引导舆论,引起关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网络舆情也是现实痛点问题的折射,每个网络舆情通常都对应着复杂的现实问题,反映着群众某些正当的利益诉求。因而,关注网络舆情就是关注民生、关注权力,也是关注党政一把手监督。二是相信群众判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对于群众的反映和上访要切实予以重视。从现实来看,大量的上访案件都牵涉权力扩张造成的人民群众利益损失,或者因为新官不理旧事造成的懒政怠政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漠视群众问题就是纵容权力,不把群众利益当回事就是对官员腐败的不闻不问。三是发动群众力量。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不应该被无视,动员群众关注国家发展、参与政治生活,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就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可以组织群众听证会,让人民群众对身边的小事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推动民主决策;就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的建议看法,接受专家的监督和论证;还可以广泛举办各种记者发布会、推介会、意见征集会等,充分尊重和利用社会各界力量,集思广益,这也是一种对权力的监督和协助。

对于一把手的监督归根结底就是对权力的监督,预防权力滥用,防止官员腐败,是政治发展亘古不变的主题。现代政治发展要求从人治向法治、从武治向文治、从力治向巧治转变,改变治理思路、创新治理手段、提高治理水平,可以有效对党政一把手权力进行规约,推进现代政治文明进程。

参考文献: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

权力需要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政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职位高、权力大,极易成为各种势力腐蚀的对象。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从近年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一把手腐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促进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幸福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及对策建议谈一下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1、“一把手”主动意识不强,不容监督。增强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意识、监督意识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一些党政主要领导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接受监督,错误地认为,上级监督是组织对自己的不信任和不放心,同级监督是组织跟故意自己过不去、找茬子,下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组织有意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有的党政主要领导“官本位”思想浓厚,特权意识较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大权独揽,惟我独尊,从心底排斥监督,从思想上拒绝监督,从行动阻挠监督,给监督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和难度。

2、上级组织重用轻管,疏于监督。在现行体制下,“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监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组织对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往往是注重工作业绩而疏于思想作风,注重工作亮点而疏于全局管理,注重感情和利益而疏于工作漏洞和失误。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多取决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而对“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评定没有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是小事,无关紧要,不影响整体工作,只要完成硬指标硬任务就是党的好干部。同时上级组织与监督对象相对距离较远,也存在监督成本过高、难度较大、相对滞后等问题,形成看得见的管不了,能管了的看不见的现象,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

3、班子成员心存顾虑,不愿监督。班子成员在一起共事,彼此熟悉了解,其监督方式比其他形式的监督更直接、更及时、更有效。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班子其他成员在上级组织的印象和个人政治的进步主要取决于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因此,班子成员顾虑重重,不愿监督,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及时有效。一是有些班子成员担心提意见多了会让“一把手”误解为不满找茬而被冷落报复;二是有的担心被上级组织当成不利班子团结、阻碍工作的“钉子领导”;三是有的认为现在什么事情都是一把手负责制,自己在上级组织的印象和个人政治的进步主要取决于党政一把手的意见,跟一把手搞好关系对自己进步有利,因此,即使有意见也不愿说;四是有的认为一把手专政,提意见不但没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于是,该提醒的不提醒,该制止的不制止,该提意见的不提意见,该批评的不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有名无实,看似“一团和气”,实则“不利工作”,更助长了一些“一把手”的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

4、群众有一定局限性,难以监督。一是普通老百姓对“一把手”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不深,掌握不全;二是“一把手”的腐败行为隐蔽性较强,群众很难知情;三是一些干部群众从小团体利益出发,实用主义思想严重,对“一把手”投挑报李,用权办事;四是有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问题虽然知情,但害怕“一把手”位高权重、给自己“穿小鞋”而不敢监督。

5、对“一把手”赋权过重,不便监督。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党政“一把手”牢牢掌握着人权、财权、物权,权力高度集中,为一些个人修养低、思想品德差、自律能力弱的领导提供了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如,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掌握着基层各级领导的任免权,尤其是“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有很大的发言权。虽然各级党委制定了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制度,但在领导活动中,自觉性高的、党性较强的按规矩办事,不自觉的、无原则的也无人强制,权力运行不规范而又缺乏监督检查及严格的责任追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变质。

1、监督意识淡薄。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传统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级领导干部。首先,从被监督对象自身看,有些“一把手”认为自己是一班之长,职责就是指挥和监督别人;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把班子成员的监督看成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在这种灰暗心态支配下,一些民主作风比较差的“一把手”往往以“老大”自居,缺乏被监督意识。其次,从监督主体干部群众看,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和被监督的重要性,有的担心影响上下级关系,怕对自己不利甚至遭到打击报复;有的虽然从内心十分反感领导的错误行为,并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但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把手”事事附和,甚至为了取悦领导,不惜放弃党性原则。第三,从全局观念看,有些“一把手”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和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第四,从现行干部人事制度看,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

2、没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一把手作为主要负责人,没有很好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随声附和的多,提意见建议的少,缺少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气氛和环节,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其他成员不能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的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存实亡。有些一把手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在决策、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会前相互通气少,交换意见少,交流思想少,使班子内部产生矛盾,挫伤了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削弱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

3、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利监督。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一是监督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但是这些监督制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法律法规配套不够,对违反这些规定者,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可操作性较差,执行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如虽要求建立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接受礼品登记制度,但是没有对“接受礼品不登记、收入不如实申报怎么办”做明确规定。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当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新闻宣传等部门都肩负着监督的职能,也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但由于隶属关系等原因,执行的是自己特定的职能,监督的是自己特定的对象,相互之间沟通、协调极少,且渠道不畅,未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如组织部门联系的内容仅限于向党委提交干部任免方案前,向纪检部门了解拟提拔对象是否被群众举报或被立案查处等情况。三是各级纪委名义上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决定权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手里,实际上只有同级党委对党内监督机构具有真正的领导权,上级纪委的领导权徒有虚名。这种领导体制使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彼彼皆是,必然导致监督难,监督不力的局面出现。

4、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上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是最为有效的长期监督。长期以来,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轻管理、弱监督的现象,致使对“一把手”的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重选拔轻管理。各级组织对选用“一把手”是比较慎重的,但干部任职后管理跟不上,上级党组织对所管“一把手”情况,主要来自选拔任用时的考察和工作汇报了解,对“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动态、道德品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还难以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的掌握。少数上级领导只管提拔重用,不管教育约束,只重表面政绩考核,不深入群众了解实情,没有很好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这是导致“一把手”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重使用弱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但有的党组织及领导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往往只注意检查“一把手”的工作实绩,注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甚至还有的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的问题也不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到了姑息纵容作用。

5、党外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除了党内监督本身存在问题外,社会监督没有有效发挥作用也是导致监督不力的重要因素。一般说来,社会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新闻舆论、群众信访、检举控告等等。长期以来,我党一直把新闻舆论当作党的“喉舌”,把握舆论的政治导向,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同时也忽视了新闻舆论的另一项根本性的社会功能,即新闻舆论的监督功能。它特有的社会属性具有非常强大的监督功能,是揭露和遏制权力腐败的有力手段,但我们在这方面严重缺失。至于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问题均处理方面,同样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其监督作用的发挥比较有限。这样使得一些一把手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组织和自己,以至于把成绩作为向党和人民要这要那的资本。

1、要加强防范教育,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度,要一步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通过“自已找、群众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同时,上级党组织成员要经常通过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情况,为开展党内监督创造良好氛围。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这也是一种监督”。实践证明,党的生活监督,最有效的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力度。其次,必须进行监督意识的教育。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监督主体,要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二是作为监督客体,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被监督者要乐于接受监督,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是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束缚。另一方面,监督者更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监督者要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加强党性锻炼,只要这样才能无私无畏,敢于监督别人。

2、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对症下药,突出监督重点,确保收到实效。一是慎重授权,严格把住各级“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关。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向组织部门通报和提供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组织部门考核提拔“一把手”干部提供信息情况。组织部门对拟提拔“一把手”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应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二是合理对“一把手”特别是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分解。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三是“一把手”须定期向上级组党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廉者要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一把手”要及时撤换。

3、要盯住关键环节,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针对性。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意。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加大会计集中核算制推行力度,强化财务监控。四是有效监控建筑工程项目经营权。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

4、要理顺监督体制,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权威性。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增强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威,克服监督主体分散各自为政的局限。要针对现行领导体制下“一把手”的实际情况,突出不同的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或者根据“一把手”不同的社会角色,采取多种监督手段,同时实施监督,使监督工作覆盖“一把手”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如可对现行的纪检监督双重领导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中纪委、监察部以下的纪检监察机关可由同级党政领导为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辅,改为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监督存在的体制性弊端,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有较大的独立性。

5、要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协调性。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要加强执纪执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协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权要理顺纪委、组织、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和管理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按照工作职能作好分工,同时,还应加强彼此间的协作,在监督层面上密切配合,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建立全方位、多途径的监督网络,制约“一把手”权力的行使。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深化群众对“一把手”从政用权行为的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件。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也可聘请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工作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做到“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落实到哪里。

6、要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规范性。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当前,除了坚持完善党内监督五项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三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外,还应从三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制定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一把手”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述廉、领导班子考察、岗位责任考核,组织干部群众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对“一把手”进行评议测评。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问题多的“一把手”,视其情况进行廉政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设。

有去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

逃避监督。

四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

五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

六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

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

八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采取对策:

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格制衡一把手权力行使。

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

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针对社会上普遍反映的“‘一把手’权力太大”、“‘一把手’监督难”等问题,笔者通过到湘、鄂、渝、黔四省(市)的部分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深入调研,认为同级监督不仅失之于软,而且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急需深入探索,着力解决。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九

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保守估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4000亿元以上。该组织专家估算我国主要税种的流失情况:增值税流失率为44%,所得税流失率为79%,关税流失率为56%;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新利博士用税收能力指标估算的增值税征收努力为64.17%,营业税的征收努力为62.8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自20xx年至20xx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32万件,查补收入1665亿元,20xx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机构查补税款367亿元。上述列举不同层面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税收流失的存在和严重性。也使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将“强化科学管理”作为新时期税收的主题之一的内在用意。我们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与税源管理关系重大;只有把握住税源,控制税源流失,才能控制税收流失,才能保证税收足额入库。本文试图结合税收的基本原理,沿着税收征管流程从实践出发,对当前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做粗浅剖析,提出化解拙见,期盼同仁赐教。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源”指水流起头的地方或来源,如源头、源泉等。据此理解“税源”即税收的“源头、源泉”,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我们认为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应行为”及国家税收的来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实施监控、把握发展趋势的动态过程。税源管理既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并入库的税收规模、结构和规律,又要把握和分析已经实现但未入库的税收状况,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原因,研究对策和建议,并积极探索税收变动规律,把握后期税收发展趋势。从内涵上讲,税源管理是对形成税收的税基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的过程,具体讲就是对应征税收的监控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掌握纳税户户数、分布和基本情况,努力实现“零漏户”管理。二是了解和把握当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状况,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物流和资金流状况。三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四是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的税收潜力和纳税能力,并对同一行业不同纳税人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和税负评估。五是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真实程度进行分析和信誉等级评估等。从外延来看,税源管理应涵盖从掌握税基的各种制度、指标、流程到服务征管、稽查等税收的全过程。

(1)税务登记证的漏办、逾期登记和逾期变更现象普遍存在。据《中国税务年鉴》、《中国工商年鉴》20xx年全国“国税局登记户数1296.35万户,地税局登记户数1664.7万户”。同期工商登记总户数则为3088.7万户;即使考虑交叉或重叠等原因,全国仍有127.65万户漏办税务登记证。20xx年xx月xx日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门联系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明确指出,“由于工商、税务等机关各自办理登记发证中的信息共享度低,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逃避国家税收”。20xx年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来看,把不可比因素剔除,两者的差距还在20以上。由于税务登记覆盖不到所有的纳税人。漏管户或逾期登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源管理的失控。另外,逾期变更税务登记证会使税务管理机关缺乏前哨信息。影响较大的如现行税制中的商业和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不同,企业的经营由商业转为工业或由工业转为商业时,税负就相应变化,税务登记证不及时变更,税务机关就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变化。

(2)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行为的处罚条例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日常中,由于缺乏工商部门反馈的资料和难以对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当处罚以上违章行为时,往往被“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噎”住。税务部门对此违章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1)应申报而未申报、超过纳税期限申报、进行虚假申报、申报不全,填写不规范,少申报税费的种类现象凸显。申报方式的多元化,一些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申报材料,一税一表,税种多,报表就多,单是增值税申报表就达5份之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是一个主表9个附表,填写起来十分繁琐,在录入时不认真或操作技术生疏,造成申报数据错误,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宏观税源的分析和把握。

(2)邮寄申报以邮局的挂号收条为准,纳税人信封里放了几张报表也说不清楚。

法律责任难界定。

(3)现行的税收法规对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除按次进行临时申报纳税外,具体纳税期限核定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但也是在次月10日内一并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纳税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相对比较杂乱无章。

(1)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预警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的效果和方向。

(2)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不够顺畅。我们认为纳税评估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充分发挥稽查的“重点打击”作用。目前,评估还处在探索阶段,纳税评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尚需积极的协调配合。

(3)评估分析方法落后,方式单一,影响了评估质量。目前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手工操作,而纳税评估常常需要对纳税人不同时期、不同申报信息进行比对,需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及数据比对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疑点,量大,计算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误差,从而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率。此外,纳税评估基本上都是采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约谈的方式来举证,评估人员就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来核查,这样很容易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比如企业会以“资金短缺,生产不正常,销售少”等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不能对纳税人评深评透,从而影响纳税评估对税源把握的有效性。

(1)目前增值税税务稽查中,鉴别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是否真假、是否虚开,已成为税务稽查的一大内容。如何去取得准确无误的书面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怀疑是正确的。现在的常规做法是,请有关发票鉴定机关进行鉴别并出具书证或通过发票交叉稽核、网上协查来加以认定。但事实各地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单,大量石沉大海。即使收到回复,上面也只是笼统地写上一句话“查无此单位”或是“该票非我局发售”等。税源流向难确定,打击难。

(2)对征收机关的过错追究难。目前我们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征收机关在日常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某机械厂将税法规定应按17的某农机类产品按13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达数年之久,税务机关曾做出限期纠正的决定,仅因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致使纳税人迟迟不愿改正。这种因税务机关自身及税务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纳税人少缴税款,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3年之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然而税务稽查机关对这样的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往往不敢下手。一是有碍征管分局的“面子”;二是征管分局的意见与稽查机关的意见相左;三是征收机关的意见被纳税人获知后对稽查机关的意见持强硬态度;四是有资格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部门举棋不定。这样会造成税源量的“缩水”。

(3)注重纳税大户,忽视缴税小户。注重具名来信,忽视匿名举报。这样会造成税源面的“缩水”。(4)查补执行入库难。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仅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而且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失踪”、“关闭注销”的方法,逃、拒履行缴税义务。税款的入库也非常吃力。尽管有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实际运用中手续繁杂操作乏力。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效果也不理想。

(1)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收税务行政处罚难。从近几年全国统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统计,各地查出地方党政部门制定的与国家税法不符的违规文件分别为:19xx年514份,19xx年466份,19xx年1048份,19xx年694份,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每年截流税源数千亿。另外“费挤税”现象令人忧虑。据不完全统计,至1997年底全国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44项,全国各类的基金有421项,收入达3000亿元左右。由于税费不分、政务腐败等问题,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日益侵蚀税基,造成了税源“变种”。严重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税务行政处罚对地方政府几乎不起作用。 (2)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容易寄生收人情税、罚人情款。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同时也给予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本身的规范和监督。但事实上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屡见不鲜。收人情税、罚人情款等腐败问题也十分凸显。造成了税源的法外游离。

(1)密切与工商、国税、民政、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在对纳税人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交流与传递纳税人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税务登记内容的录入质量,切实把好税收管理的源头入口。

(2)要加大户籍巡查力度。对已在征管软件中存在的一些找不到人、查无实体、无限期待经营、一个实体多个营业执照多个税务登记证的户头要加大清理力度,收回税务登记证,责令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要特别做好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和资格的确认,杜绝名不符实情形的发生。征管系统应开通变更法定代表人调查维护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变更发证。

(1)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宣传,使纳税申报法律、法规和规章力争人人皆知。对不进行申报、不按期申报、不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和编造虚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赋予的权力,坚决依法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惩一儆百,营造诚信纳税、依法治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申报管理的考核力度。要明确受理纳税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通过征管信息系统产生申报户、未申报户、非正常户、失踪户等分类报表抽取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审查申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认真检查逾期未申报户的处理情况,申报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及分析利用情况等,通过严格的考核促进申报管理质量的提高。

(1)建议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纳入《征管法》或《征管法实施细则》之中,使评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快研发纳税评估的专业应用软件,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并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紧密结合,建立预警机制,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

(3)要高度重视约谈、举证。约谈、举证是纳税评估中认定处理阶段的重要环节。评估人员应在查阅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以及向税务机关其他岗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状况、日常纳税情况、发票管理及税款交纳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并拟好约谈提纲。只有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概貌,才能把握约谈的主动权。但在实际中,仅凭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就想通过约谈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可能。企业解释“市场不好,亏本经营”等各种理由很容易搪塞过去。约谈除了需要纳税人配合、主动承认问题外,评估约谈人员的询问方法、技巧很有讲究。有不少问题要从生产工序、出入库手续记录、库存变化、销售数量差异、成本核算漏洞、毛利水平与应纳税金配比、预收应付账款的来龙去脉等各方面提问,并对应答理由是否真实合理进行即时分析反应,提出不同看法,巧妙利用谈话中的矛盾之处,找出疑点深入挖掘不放,才不会被表面现象和某种似乎合理的理由蒙蔽。

(1)强化稽查刚性,完善税务司法。税务稽查刚性缺乏和税务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越来越成为税务稽查实践的突出问题。制约着税务稽查执法的深度和广度,使一些严重的税务违章案件得不到彻底查处。因此,建议立法上赋予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对经营者的住所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权。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纳税人利用两套帐或帐外经营进行偷税的行为。

价格是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手段,合理的价格水平、良好的价格环境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反之,则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不少价格问题。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以粮食储备、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主的粮食生产保护制度,比较有效地稳定了粮食价格,保障了农民的种粮收益。但农产品保护范围偏小,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的保护制度尚未建立,农村市场价格波动比较频繁。据对湘西北澧县的调查,农民反映20xx年上半年当地生猪市场低迷,农民养猪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亏损。在新农村建设中整治村容村貌、进行道路硬化,增加了水泥、红砖、砂石等商品的需求,其价格不断上涨。据涔南乡曾家河村农民反映,20xx年每50千克水泥价格上升了5元,每块红砖的价格由0.14元上涨到0.19元,有的地方价格上涨到0.25元仍买不到砖。农村工匠的工价也在迅速攀升,如涔南乡曾家河村泥水工工价由每天30元涨到了每天50-60元。受油价上涨的影响,农村机械耕作费用上升,涔南乡曾家河村农民反映,目前当地每亩水田的机械耕作费上升到50至60元。

近两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农业生产面临多重市场风险的压力。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种植粮食的增收部分大多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冲抵了。20xx年与20xx年相比,澧县尿素价格平均上涨12.5,复混肥等上涨30,农药价格普遍上涨。澧县农民反映,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民种一亩水稻早、晚二季的收入不到600元,农民来自种田的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如果没有最低收购价格的支撑,撂荒现象还会出现。

调查反映,农民认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实行两免一补后,乱收费现象减少,其教育负担减轻了,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负担仍然偏高。对一般农民来说,子女考上大学不是喜而是忧。农民普遍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收费太高,子女考得上学校却读不起书。高等院校每年的学杂费都在5000-6000元左右,一些农民家庭全年收入都供不起一个大学生,因读书致贫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解决了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药品价格太高,检查项目繁多,同品种、同规格、同含量的药品价格医院比个体药店高出近30,有的品种甚至翻番。药价高使农民看一次病,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为数不少。

农民反映,一般农民无法测试农药真假,一些经营者便以次充好,甚至销售劣质农药,变相提价。

目前,很多县市至今没有建立起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农村价格管理只靠县市物价局唱“独角戏”、跳“独脚舞”,有的县市虽然建起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乡镇建立了价格监督站,在村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但或者他们的待遇没落实,积极性难调动;或者职责不明确,难开展;或者队伍不培训,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使不少县市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形同虚设,导致农民的价格举报找人受理难,价格矛盾找人调解难,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当前新农村建设形势不相适应。

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加强对农村价格水平的调控,密切关注农村价格动向,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把握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调控农村市场价格的能力。

二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努力减轻农民面临的价格风险。

三是要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调控农村市场价格的新路子,完善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体系,运用经济手段调节供求、扶持生产、稳定价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是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农村价格管理体系,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五是要努力稳定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建立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管,稳定化肥、农药和种子等价格,防止价格暴涨增加农业生产成本。

一是完善农产品价格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督促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行明码标价,防止涉农价格(收费)单位和农产品经营企业或个人搞价格欺诈、价格同盟、压级压价。

二是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投资实行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主动引导资金、技术流向农村,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深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改革,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取消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的各种政策性补贴,放开化肥价格,将国家对生产企业的优惠和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四是深化教育收费改革,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加大非义务教育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审核,降低过高的学费标准,使农村贫困子女读得起书,上得起学。

五是积极推进药品医疗价格的改革。根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完善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是要打击涉农价格(收费)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抓好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性收费管理,遏制各种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变单一物价队伍检查为多方联合检查,提高检查威力,切实加大农村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要加强价格举报,建立价格举报目标管理机制,完善价格举报处置体系。四是要着力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使价格监管职能向农村延伸,政府要落实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聘请乡村价格监督员,落实其政治和经济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五是要加强对涉农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强化成本约束,促进公平竞争,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

征集、编辑、出版近现代史回忆资料,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主要任务。八届自治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成伊始,我们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和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年全国政协文史会议精神,结合宁夏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本届文史资料工作的整体思路和征编、出版计划,明确提出在抓紧抢救建国前史料征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征集、出版建国后史料的工作,继续清理库存史料;积极探索文史资料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新途径,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同时,完善制度,制订了八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工作简则》,为推进和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常抓不懈,始终把史料征集摆在文史资料工作的首位。

征集史料是政协文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近年来,由于时间久远和当事人相继离世,建国前史料征集日渐困难,建国后史料也因种种原因难以征集,政协文史资料面临“无米下炊”的窘境。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始终把史料征集摆在工作首位,坚持常抓不懈。一方面进一步挖掘利用库存史料,一方面想方设法拓宽思路,克服困难,多渠道征集史料。八届政协以来,通过走访、约谈、电话、信函等方式共征集各类史料284篇、约75万。

2.精选精编,文史资料图书的编辑出版取得了成效。

在抓紧征集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文史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一是编辑出版了《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人物卷》。近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读者群的扩大,早期出版的许多有价值的文史资料图书因印量少、年代久,已很难找到,无法满足读者需要和实现其应有价值。为此,我们在全区各级政协已出版的约1700万的文史资料中,选编部分史料价值高、可读性强的文章,分卷编辑出版《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丛书。55万的《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人物卷(上下册)》于**年8月出版发行。二是通过几年的广泛征集和编辑,出版了60万的专辑史料《黄河与宁夏水利(上下卷)》。三是在对新征集稿件和库存史料进行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编辑了《宁夏文史资料》第27、28辑,已送交印刷厂排印。

3.保持传统,广泛参与文史资料的征编和出版协作。

协作是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文史资料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精选集粹、多出精品的有效途径。八届政协以来,我们继续保持这一优良传统,积极与全国政协、各兄弟政协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协作,先后参与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为《人民政协纪实》、《剿匪反霸纪实》、《共和国艺术家》、《共和国少数民族杰出儿女》、《名人故居》、《治理黄河》等10余部专辑以及西安市政协编辑的《秦腔名家》等提供了百余篇稿件;协助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一日》征文活动,向驻宁全国政协委员征集稿件6篇;参与并承担了《民国宁夏风云实录》、《八届政协委员风采录》、《自治区政协八届委员会要事汇编》、《宁夏通志·政权政协卷》等专辑的编辑任务;参与了中央党史研究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课题调查,提供了30篇、约15万的相关史料。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协文史资料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我们积极开展文史图书的捐赠、交换工作。**年4月举办了向自治区及银川市图书馆、全区各大专院校图书馆、自治区社科院、档案馆等11家单位捐赠历年出版的宁夏政协文史资料图书活动,并通过《人民政协报》、《宁夏政协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与此同时,我们还及时与全国及各省区市政协和我区各级政协交换了已出版的文史资料,加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和交流。

(二)认真开展调研和视察考察等活动。

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活动,是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八届政协以来,我们根据自身特点,选取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自治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采纳。

1.借助优势,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

一是就宁夏长城保护工作开展调研。自**年6月起,历时6个月,先后实地察看了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的20余处长城遗址。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我区长城保护情况的报告稿,在自治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保护长城刻不容缓》的大会发言,就长城保护工作提出了“设立‘长城保护宣传周(日)’”等6条建议和措施,受到与会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当即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意见。自治区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了解,决定从**年起,将每年的5月18日确定为“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分管本委的自治区政协领导还提交了有关长城保护的提案,并同国家文物局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年6月8日,在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前夕,本委部分委员和文史专家围绕中国“文化遗产日”和“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进行座谈,并邀请区内外12家新闻单位到会采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宁站根据座谈会发言编发的内参,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

二是围绕皇甫谧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开展调研。**年,得知甘肃省灵台县利用宁夏历史名人皇甫谧开展旅游宣传、招商引资的信息后,本委根据委员及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报送了《关于加强保护和开发宁夏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并通过《华兴时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宁夏新闻网》、《宁夏文史通讯》等媒体,对皇甫谧故里在今宁夏彭阳县的史实进行了宣传报道。还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信函等方式,就古朝那城和朝那湫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向固原市和彭阳县提出了建议。固原市及彭阳县党委、政府、政协重视本委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有关领导赴灵台县考察学习。彭阳县在认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开发利用皇甫谧文化资源的专题报告。

三是对我区红色旅游和革命历史遗址保护等情况进行调研。**年,我们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固原市红色旅游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对六盘山长征纪念亭重建工程的建议》、《对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碑进行维修的建议》和《对固原市红色旅游景点保护和建设的建议》等,受到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视,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对政协所提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并向自治区政协报送了《关于落实六盘山红色旅游项目有关问题的报告》。**年,我们对同心县纪念红军西征暨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70周年活动筹备情况进行调研,先后视察了同心清真大寺和市政建设情况,听取了同心县委、县政府关于纪念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并赴预旺、下马关、韦州等地考察了部分红军西征遗址,就加强同心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红军西征纪念园”建设方案等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重视,批转同心县委、政府参考落实。**年,本委部分委员还应邀参加了盐池县长征博物馆的论证工作,参与编制了建设方案。

四是考察宁夏岩画保护情况。**年和**年,我们组织委员和专家分别对中卫大麦地和银川贺兰山岩画进行了考察,并与我区岩画专家进行座谈,探讨保护对策,共同提出了专题报告,在**年的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作了书面大会发言,受到自治区领导的重视,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保护意见。区内外媒体对此十分关注,争相报道。

五是就“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及发展”进行调研。**年,组织部分委员实地考察了银川11处文物保护单位,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就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开发、建设等同银川市领导和专家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与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六是考察“董府”和“马月坡寨子”保护情况。**年,本委结合全国政协“名人故居研讨会”确定的任务,对“董府”和“马月坡寨子”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详细了解情况、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考察报告,提出了尽快申报“董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吴忠市及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解决。现在,“董府”已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修缮方案也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马月坡寨子”也被列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利用。

此外,我们还对贺兰、吴忠、盐池等地古汉墓、石空大佛寺、银川、平罗玉皇阁,中卫高庙,盐池张家场古城、灵应寺,灵武恐龙化石、水洞沟、红山堡藏兵洞等文物和遗址保护情况进行了考察,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保护意见和建议。

2.履行职能,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

分别在各次常委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

按照自治区政协**会议安排,**年和**年分别对我区档案工作和邮政工作进行了视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视察报告。其中关于邮政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批示将视察报告以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各市、县政府。

3.关注热点,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在开展调研视察和考察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先后就涉及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年来共反映《社情民意》16条,提出提案6件。其中部分建议受到了有关领导及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在**年召开的全区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本委获得了优秀提案奖和反映社情民意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年4月,我们得知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国宁夏省政府旧址”保护范围内遭遇违章施工的情况后,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紧急制止在“民国宁夏省政府旧址”附近施工的建议》,受到了重视。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了违章施工行为,拆除了违章建筑。

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了解到新华社刊发的《红军会宁会师——伟大长征胜利结束》图表和《见证三军会师》一文,将1936年10月10日红一、四方面军在会宁会师标注为三军会师和长征结束,及时致函新华社,指出中央确定的三军会师和长征胜利结束的标志应为1936年10月22日的将台堡会师。新华社对此复函致谢,并表示将以适当形式予以补正。此后,新华社对将台堡会师等史实作了充分的宣传报道。

鉴于宁夏发现了我国最早的活印刷文印本和西夏印刷术的重要地位,我们提出了“关于建设西夏印刷博物馆的建议”,并在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据此报送全国政协的《建言》得到了采纳,并被转送到国家文化部办理。

此外,我们还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的反映,提出了《关于申报西夏文佛经(本续)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的建议》、《关于紧急制止宁夏电网公司在水洞沟遗址保护区内建设施工的建议》、《关于在银川市内建立抗战纪念碑的建议》、《关于深入系统地开展民国时期宁夏资料搜集、整理与编辑、出版工作的建议》、《关于保护银川市广场、公园设施的建议》、《关于整修翻新312国道六盘山东面上山公路的建议》等提案和社情民意也被转送有关部门,得到不同程度地重视和采纳。

(三)组织和推动委员及各界人士开展学习。

一是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分别举办座谈会,邀请部分亲历亲闻长征和抗战的老同志、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回顾中国革命的重大历史事件,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从宁夏各级政协出版的文史资料中,精选出一部分反映红军在宁夏开展革命活动和宁夏各族人民抗日活动的史料、回忆录,通过《华兴时报》连续刊载;还撰写了部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的文章,通过《新消息报》、《华兴时报》、《宁夏新闻网》陆续刊载。

二是举办了“抗日战争与中日关系”、“中国的和平崛起与国际关系”、“读史常识”等报告会和学习讲座,为市县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作了多场文史知识讲座。

三是编辑《学习参考资料》33期,印发39600册;编印了《抗日战争胜利60年祭》、《中国传统文化读本》、《中国传统节日》等三本学习读物,为推进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和政协机关干部学习发挥了作用。

(四)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交流。

八届政协以来,我们注重加强与全国各级政协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新方法、好经验,拓展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对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先后参加了全国政协暨地方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会议、全国政协文史协作会议、全国暨地方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研讨会和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承办了西北五省区暨西安市政协第二十次文史资料工作协作会议和全国政协《治理黄河》专题史料会稿会。参加了全国政协“名人故居研讨会”,《治理黄河》专题史料征编工作研讨会,西北五省区暨西安市政协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次文史资料工作协作会议,华东、中南地区政协第九次学习宣传工作研讨会和华东、西南地区政协文史工作研讨会。组织市县(区)政协文史干部和本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政协举办的四期文史干部培训班。

2.加强与全国各级政协的联系往来。

参与接待了20多批全国和兄弟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考察团(组);组织委员先后赴湖南、湖北、江西、云南、贵州、浙江、江苏、江西、广西、福建等省学习考察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积极加强同市县区政协工作的联系,通过印发调查表,对市县区政协文史队伍建设和文史资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邀请市县区政协文史委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应邀参加市县区政协举办的有关会议、活动并作文史知识讲座,通过《文史通讯》和《政协工作简讯》,及时传达和通报全国及各地政协文史工作的动态和经验。

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征编文史资料、开展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委员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建国后史料征集工作成效不大;政协委员在文史资料征编工作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组织委员开展学习缺乏新的形式和手段,与市县区政协文史资料协作征编尚未开展,等等。

回顾八届政协以来的委员会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

自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周恩来同志倡导开展文史资料工作以来,全国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得到了历届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也是如此。特别是八届政协以来,常委会议和**会议把文史资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两位副**分管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选择具有文史专业知识、热心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政协常委担任委员会主任,聘请四位文史专家担任特邀委员,参与政协文史工作。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重要活动,为出版的文史资料题写书名,撰写序言。分管领导经常对文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安排部署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重要活动;办公厅对文史资料的出版以及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提供全力支持。这些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使本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有了长足进展。

(二)保持“三亲”和统战特色是做好文史资料工作的关键所在。

统战特色和“三亲”特色是政协文史资料的生命所在、价值所在,离开统一战线与“三亲”,政协文史资料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意义。我们在文史资料工作实践中,紧紧抓住这个根本,始终坚持“三亲”和统战特色,编辑出版了一批真实反映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各类文史资料图书,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开展大协作是人民政协文史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文史资料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精选集萃、多出精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政协组织各省区市政协开展选题协作,清理、征编、出版了一大批质量较高、内容丰富的史料专题。各地政协之间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史资料征编协作,有效地推动了各级政协文史资料征编工作地开展。特别是对于一些史料资源相对欠缺和出版经费不足的基层政协,通过协作出版史料图书,不仅可以解决经费的困难,也使一些珍贵的史料及时得以和读者见面。

(四)结合实际是做好文史工作的有效途径。

征编出版文史资料,发挥优势开展调研视察,建言献策,必须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我区属于西部小省区,我们的文史资料稿件资源相对欠缺,加之近年来史料征集难度逐步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史资料的出版发行。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一方面努力加强征集工作,并通过专题化、系列化、开展协作等方法积极编辑出版文史资料。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史界委员专家多的优势,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开展各种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提出意见建议。还结合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举办了纪念活动。实践证明,紧密结合实际,在作好史料征编工作的同时,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围绕为现实服务开展各种活动,是做好政协文史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委员会工作能够有所作为,取得参政议政成效的重要因素。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结合五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建议新一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尽快制定阶段性工作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史料征集办法,编制史料征集方案,充分调动委员参与文史资料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与市县区政协开展文史资料协作征编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政协委员学习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新一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一

金寨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黄遵碧、汪永芳、程晋江等近日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

一、家庭教育缺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对村街、社区的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都有着家庭教育缺失这个共同的起因。表现在: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无暇照顾,使得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残疾对子女无力照顾,使得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没能给未成年人很好的教导,使得子女胆大无畏。

二、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是危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毒瘤”。

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星罗棋布,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于此,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黑网吧已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校车,学校周边道路拥挤,未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暑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玩水溺死现象难以杜绝,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差,大部分学校没有门卫或者警卫,存在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学校和教职工财产被盗、学校学生被殴打现象。

四、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形式。

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流动人口和信息交流加快,导致未成年人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行愉窃、抢劫、贩毒等案件有所上升。

五、健康的户外娱乐场所匮乏。

留守儿童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没有完善的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脱节,而与之相反的是不良环境场所盛行,在节假日期间,难免吸引部分未成年人进入。

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目标管理。

立足我县实际,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牵头组织带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执法队、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子。

(二)做好法制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形成更加浓厚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氛围。继续实施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量化法制副校长的考评机制,出台管理办法,促其屋职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农村、学生家长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无证经营的地下网吧坚决取缔,对依法登记的要严格管理,推进“星级网吧”评比活动和“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适时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出现“黄、赌、毒”现象,整治音像、出版物市场,从源头上杜绝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流入未成年人手中;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的整治,查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倡导健康消费。

(四)坚持教育为本,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培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掌握科学的方法和知识,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五)突出重点群体,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加强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重点跟踪管理留守儿童和特殊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防止因失养、失学、失教而流向社会;整合资源,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公益助学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教育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切实担负起教育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家庭责任,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到创建“文明户”、“党员示范户”等活动中。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州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力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及时与县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宣传月活动事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追求轰动效应,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地税局的安排与部署,我局及时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收宣传项目、经费、人员、内容“四落实,四到位”;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工作计划如下:

六、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

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

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

九、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

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十一、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市场、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

十二、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

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三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四

“军队”是指军队中团及以上建制单位的总称。团及以上部队的总称。它授予序列号、代码和军旗,有领导和指挥机构,并有作战、作战和服务保障单位。它也指军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四)严密防范,有效遏制邪教活动上升势头。一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批打击一批,切实控制我县“血水圣灵”蔓延态势。二是建立转化教育责任制。对打击过的对象与相关的乡镇签订转化教育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打击一批转化一批,让邪教的定南失去市场。三是齐抓共管,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深入邪教重点人员家庭走访调查,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属子女做好管控工作。联合县民宗局在乡镇和学校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增强社会和学校师生的反邪教意识;。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2、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以谋利为目的的上访,许多就是上访专业户。这些上访专业户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从年龄上看,上访专业户一般在40-60岁之间。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人生阅历丰富,精于人情世故,这可能是他们善于上访、跟政府周旋的重要原因。二是从上访次数来看,上访专业户上访次数多,上访频率较高。他们不断地挖空心思,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上访谋利。一旦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依据之后,马上就动身上访。有些上访者甚至一个月要上访好几次,成为当地政府的“熟人”和地方社会的“名人”。三是上访专业户懂得法律政策,精于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四是上访专业户善。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3、逐步推进信访听证制度。把听证机制引入到信访工作中,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听证能减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事后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在听证的程序设计上,可引入第三方介入模式,如邀请公信力较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参与信访听证,让整个听证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听取当事人。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我局维绕机关的一室(办公室)二股(督查股、综合股)三中心(县对外招商联络中心、投资服务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做到每个股室及中心有一名负责综治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人员。全局以收集情报信息为抓手,以构建平安、和谐单位为目标,把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视疏导教育工作。根据我局历年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对今年仍然有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如针对信访户实行人盯人的办法确保稳控在当地;针对离、退休人员,从解决实际需要着手,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让其顺心、安心,优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环境。今年,由于工作得力,我局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治安案件发生、无灾害事故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真正达到“四无”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鹏为组长,副局长为任副组长,三个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配齐了综治维稳的工作人员,并在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从而确保了全局的和谐稳定。

2、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制定了《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严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各股室及中心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五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提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財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3、狠抓责任。在全局综治维稳工作上,局与各股室及中心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把综治维稳工作带进家庭,辐射到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承诺谁的亲友有不稳定势头,谁出面协调,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考核每位干部职工业绩的一项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保证。社会大局的稳定,是顺利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和先导。面对复杂的社情民意,只有入社区、进家庭,与群众代表交流,以心换心,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在此基础上,找准影响稳定症结,认真研究,形成共识,出台方案,予以落实,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制度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基础。综治维稳工作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何抓住牛鼻子,这是搞好该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成立领导小组,与单位职工签定责任书,制定具体措施,达到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管必到位,问题随时解决,解决必须有结果。

20xx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综治维稳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理清明年综治维稳;二是加强综治维稳责任制度,落实综治维稳措施,切实关心解决职工困难,想职工之所想,办职工之所需;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1.2中青年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能力差,形成不稳定人群。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维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新时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二、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上半年,我村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以创建“平安村(居)”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辖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辖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我村委会上半年悬挂宣传横幅2条、固定宣传画1幅、发放宣传单200份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使村民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我村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1、截止至今,我村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人,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帮教人员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上半年共登记外来人员163人,针对辖区流外来动人口比较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了入户登记调查,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

村委会协助各驻地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半年的综合信访维稳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开发区党委、政府、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村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不差不缺,努力为村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1、继续推进信访维稳工作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以无职党员“维稳岗”的建设,配合村义务巡逻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继续扎实推进“平安涵头村”创建活动,促进全村平安稳定。

4、继续抓好综治软件归档整理工作。

摘要:介绍了当前维稳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如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分析了目前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维护稳定对策思考。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参考文献。

[1]卢玉华加强综合治理构建和谐油田《中国科技博览》2009第10期。

作者简介:叶宇能(1977.06-),男,助理政工师,长期从事油田矿区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五

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这项工作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有益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益于我们借鉴历史的经验更好地履行政协的职能。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大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与我国改革发展的大背景相联系。回答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今后政协文史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从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各级政协领导同志提商认识。我们过去宣传的不够,出现了关起门来办文史、少数人搞文史的现象。人们对我们的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就不会坚持和支持。

文史工作存在与发展的基本依据,在于其自身同有的价值,在于它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协文史资料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历史研究即它的学术价值的角度讲,它开辟了史料积累和研究的新途径,可以起到“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的作用;第二,从社会效果即它的社会价值的角度看,它可以起到“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由于政协文史资料具有集“三亲性”、“统战性”和“民主性”于一身的特点,反映了各界代表人士从不同角度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看法,蕴含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见证了我国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为之共同奋斗的历程,所以它的独特作用是其他史料所不可替代的。

因此,政协文史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政协文史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宣传征集和出版文史资料是人民政协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要努力向领导同志宣传以争取重视,向广大委员宣传以争取参与,向机关其他部门宣传以争取支持。

政协文史资料的生命力在于“亲”。保持“三亲”特色,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首要要求。这个观念,必须在每一个文史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并且要体现到各级政协文史部门的工作部署之中。

政协文史资料有其特定的含义,不能简单地望文生义,把它理解为文化加历史。政协征集的文史资料是特指统一战线范周内亲历亲见亲闻的历史资料。离开统一战线这个范围,离开这个范围内的“二;三亲“性质,政协的文史资料就失去了区别于其它史料而独立存在的价值。

现在,有些地方政协文史部门发表的文章、出版的书籍中,有不少不属于“三亲”的性质。有的同志说,这些文史部门实际上做了许多本应是文化部门、宣传部门、历史研究部门去做的事。比如对某些古街道、古城镇的考证,对当地古代名人以及商业商帮发展史的研究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考证的成果对当地社会和文化建设是有意义的,但严格说来它们属于社会文化或历史研究领域的东西,而不属于政协“三亲”史料的范围。特别是在我们编制、经费都普遍偏紧的情况下,更要把主要的精力和财力用到对当代政协人物“三亲”史料的征集上来。

其次,要让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清楚征集“三亲”史料所具有的紧迫性。有人以为,文史资料不属于三大职能的范围,不是中心任务,可以做可以不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可以做快些也可以做慢些。有的地方政协领导同志讲,现在编制紧、任务重,许多工作都抓不过来,文史工作暂时放一放有什么要紧。其实,文史资料工作不仅是政协章程规定的一项基本任务,而且也是最具有紧迫性的一项工作。它的紧迫性就在于:第一,“三亲”史料不能隔代相求,必须在历史人物在世时抓紧征集。第二,历史人物不可复制,一旦失去就不能再生。历史证明,许多宝贵的史料抢一抢就能留存下来,拖一拖就会永远失去。所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对一些重要的人和事要加紧“抢救”。

总之,各级政协文史工作者,应首先从自己做起,思想上要清醒,工作上要落实,咬定“三亲”不动摇、不松劲。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政协征集“三亲”史料的重要意义。

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重点向新中国成立后转移,可以说是征集建国前文史资料工作的一种自然延伸,也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些人孤立地看待当年周总理提出开展文史工作这件事情,把它的意义看低了看小了。以为他这样做就是为了使那些经过改造的前清遗老遗少、伪满和民国时期一些旧官僚政客和战犯特赦之后,能够自食其力、有事可做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看不到周总理希望通过他们这些人物撰写史料,从不同的角度把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新中国的历史真实地保留下来,以存史、资政和教育后人的长远的战略意义。

其次,有些人片面地看待文史工作,以为文史资料就是写古人讲旧事,建国前的旧人故事征集完了,文史工作也就应该结束了。因此,一度出现过文史工作应当加强还是减弱、应当发展还是取消的不同认识。这是错把二个时段的具体任务当成了整个文史工作的全部主题。

再次,有些人把文史工作看作一个静止的东西,看不到它所具有的时代性和发展的阶段性。文史工作的对象、征集史料的内容,都有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与时俱进的问题。1959年周总理倡导开展文史工作时,征集的主要内容是戊戌以来这个时段的历史资料。现在看,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才历经30多年,从戊戌变法到新中国成立也刚刚过了50多年。这个时候,60岁以上的老人写“三亲”史料,当然要以写这一阶段的人和事为主。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提出工作重点向建国后转移的问题,但对于为什么转移,许多人对此并不理解。其实,道理很简单,一是新中国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变更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行改革开放、走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等等,都是值得可书可记、名垂史册的大事,完全符合周总理所说的“有关这个时期的历史资料需要从各方面记载下来”和“使后人知道老根子,这样就不会割断历史”的要求;二是征集文史资料是一个不断延伸的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一代人要做好一代人的事情。过去的历史不能割断,现在的历史更不能割断;过去的史料尚且要抢救,现在的史料当然更不能缺失。

政协征集建国后史料有哪些优势。

首先,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不是写史、不是编著历史书,这同党史、国史的性质不同。我们的文史资料不是对整个或某一阶段历史进程的全方位记述和全局性评价,也不是代表党的组织、国家机构或某个单位集体的观点,而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对亲身经历的或亲自所闻所见事件的记述。也就是说,它是不同界别的委员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并把它记述下来的史料,是对某些历史事件的一个具体片段、一个具体过程的表述,因此政协文史资料允许多说并存。这种文史资料,可以为有关方面或历史学家更为客观、更为真实地写史,提供重要的、可资参考的第一手资料,但它本身并不是写史,不能替代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的作用。反过来讲,文史资料的特殊作用,也是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以及其它史学研究不可替代的。这种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就在于它可以“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从各地政协出版的文史资料图书中,这种匡误、补缺、辅证的例子俯拾皆是。因此,文史资料与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各有各的作用,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其次,除了政协之外,还有一些单位也在征集和出版文史资料,他们征集和出版的东西也有不少属于亲历亲见亲闻的,我们与它们相比,有何不同呢?既然都是文史资料,彼此之间就会有一定的共性,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看,就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差别。政协文史资料的优点和特点,在于可以跳出这种局限。它是不同群体的人们各抒己见,而不是单从某个人群的角度看问题;它是多说并存情况下的比较互鉴,而不是只按某一个说法去解释问题。从众口嚣嚣、多说并存中找到它们的共同点,就更能够接近历史的真实。同时,政协文史资料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而不是互不联系的一个一个孤立的分散的人提供的史料;它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界别,而不是仅仅反映哪一个阶层或界别的观点;它亦官亦民,汇聚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看法,是从各种相近或相异的表述之间加以比较和鉴别以利于获取更加接近事实的历史资料。

归结起来,政协文史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它至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特定对象,即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而这个概念所覆盖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这个具有巨大包容性的广泛范围;二是特殊定位,即亲历亲见亲闻,是爱国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士的亲历亲见亲闻;三是特有性质,即它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史料性,还具有统战性和民主性。统战性,包括它的作者群所具有的广泛代表性以及它本身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性,是说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本身即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与创造历史并且可以见证历史这一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在征集出版建国后若干敏感时期史料时,能否像打破一些约束。

对于这个问题,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在新的形势下,“征集无禁区,出版有纪律”的要求仍然要坚持实行;第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要把征集与出版、保存与利用明确区分开;第四,要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效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对建国后不同时期的表述,应当以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的提法为准。至于在对待文稿的具体做法上,我们则应当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从事的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有组织的行为,我们文史工作者有责任把好出版史料的政治关和史实关。党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许多事情都已有定论,历史上大的问题史实都已清楚,这应当成为我们征集出版建国后文史资料的一个准则。在这个大的准则下,我们对历史上某些事情的具体细节不要过于纠缠,对那些不具代表性和必然性的个别事情不要炒作和猎奇。同时,《政协章程》规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政协行为的根本准则。国家有关对公开出版物进行申报审查的制度,我们必须不打折扣地遵守。不仅对敏感史料如此,对不敏感史料也是如此,都要按照法律和制度办。在这方面,不要图虚名、凑热闹,起哄式地搞什么突破、打破,也不能搞什么绕道迂回、匍匐前进。

当然,现在文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如何解决文史工作中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乃至逐步弱化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经费、征稿与出版的矛盾,如何依法保管好一些社会名人具有文物价值的手稿,等等。这些问题是新形势新情况下产生的,是回避不了也绕不开的,亟待我们加紧从理论、政策和法律上进行研究。其中,有需要我们转变思想观念问题,有我们国家在向法制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传统政策与现行法律某些不衔接问题,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工作机制如何适应问题,也有需要加强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以及我们的知识结构如何调整问题。我们只要坚持在实践中勇于思考、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新形势下推动文史工作蓬勃发展的路子来。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六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不仅要将质量好的物资管理好,还要通过规范、系统、科学的管理来反馈物资短缺、积压、变质或者过期的信息,并合理规划可利用的废旧物资,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物资,避免积压。物资是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物资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要想不断提高其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对物资的管理,以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本文主要阐述现代企业物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的给出优化建议,使企业的物资管理水平有更好的提高,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缺乏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机构是企业物资管理的基础,而现代企业的大多数高层管理者并没有对管理制度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是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依然采用旧一套的管理模式,而对于当代经济的发展,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已经无法满足时代的需要。导致企业的物资管理基础弱,经营成本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长此以往,企业不仅得不到收益,还可能亏本。所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使工作流程更加程序化、制度化、专业化。(二)企业内部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由于大多数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大都肩负多个职位,而且职责的分工也不明确。有些管理职位职责不清楚,各部门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界限,含糊不清。例如,企业在购买物资时,需要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交流和沟通,而企业没有设置专门进行市场调查的人员,使我方不了解市场信息,在购买物资时处于劣势,可能会造成损失;企业在购买物资之后,处理不当,没有专门的人员对多余物资进行处理,从而导致物资的大量浪费。(三)缺乏物资管理的专业人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物资管理事务越来越复杂,加之企业管理者对物资管理机构不予重视,为了节约成本,使得从业人员一人肩负多个岗位,时间都用来处理日常事务,而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提升个人的.专业素养;再者,企业没有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管理人员在处理物资事务时缺乏专业的知识来判断;最后是企业的人员机构没有定期更新和完善,使大部分人才机构逐渐老化,其掌握的知识逐渐不能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无法实时获得相关信息。所以经常会出现物资管理上的失误,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四)其他原因。一是企业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对物资的入库和管理进行了非常重视的管理,但是忽视了对物资的价值管理。二是在管理方式上过于对数学模型的运用,首先考虑确定最好的经济批量和最佳进货时间,却忽视了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信息系统的优化建设,对库存管理仍待改善。三是资源浪费。物资管理是对内部物流系统的整合和对企业外部各种资源的有效利用,企业内部安排了负责前期采购、中期储存到后期出库的方方面面,这些都占据了很多的人力资源和很多的物质资源,没有对社会资源和现有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

(一)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与制度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高层管理者应该树立正确的物资管理理念,发挥领导作用,对物资的购买、保管和后期处理都应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制度,从而使物资管理程序流畅。管理部分负责人应该依据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避免采购和保管过程中漏洞的产生。

(二)明确工作岗位,分工协作。对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做好明确的分工,制定物资管理制度,使企业相关人员根据管理制度,明确自身责任,规范自身行为。对企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丰富其工作经验,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减少失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还应加强公司文化建设,为员工树立正确的从业观,增强企业凝聚力,这有利于企业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各部门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促进企业的发展。(三)节约资源。资源是与企业的经营成本直接联系的,而每一次资源的节约都能使企业的经营成本有所降低,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所以,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努力节约资源,例如,节能降耗、废料利用、增收节支等,都能够减少资源的浪费。企业还可以通过新技术来节约资源。对于企业员工,企业可以指定相关激励政策,对于节约资源多的员工按合适的比例给予适当的奖励,从而极大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生产过程中的浪费情况,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比如扣奖金,使其吸取教训。这样不仅节约了资源,还提高了员工工作的集中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时间,从而促进了企业经营水平的提高。(四)在企业物资管理过程中,不仅要管理好物资的数量,还要管理好物资的价值,如果物资的价值受到损耗,那么对该物资的管理也没有了意义;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和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对物资的电子化管理,使业务操作流程更加便捷;合理分配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节约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降低企业物资管理成本。

三、结语。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关键在于企业能不能合理地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使企业持续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科学的不断进步,迫切要求企业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对于企业的管理漏洞,职责分工不明确、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使管理系统电子化。企业的物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水平,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强化企业的管理制度,促使企业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田源.基层法院物资装备管理中的现实问题及优化建议--以s省z市十县区法院物资装备管理情况为研究样本[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02)。

[2]邵凤琴.浅谈施工企业物资信息化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j].安徽建筑,,(01)。

[3]李晓亮.试论铁路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的有效措施[j].现代商业,,3(32)。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七

现在,我们党和政府对于维稳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法制建设中的立法数量,达到甚至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及民生的政策规定不断建立和出台等等,但是现今群体性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很多群众对党、政府以及社会的不满情绪还没有得到转变。这说明我们国家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社会不和谐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明显的好转,同样也意味着我们的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没有取得关键性的进展。其原因就在于当下整个维稳工作思路存在问题,进而导致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都出现了问题。

现在我们的维稳工作思路主要以化解矛盾和预防矛盾为主,这种思路看似正确,但实际上是经验、片面、被动的,它必然导致我们工作被动,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因为矛盾是无穷无尽,不可避免的。这种思路会对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产生不利影响。

首先来看工作目的和标准。根据化解矛盾的思路,我们的工作目的及标准将简单的停留在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之上。这样的目的和标准在现实中很容易因为它的功利性导致一些人“乱作为”,进而对我们整体的长期工作造成极大伤害。原因在于,如同“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样,现实中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些方法是不好的、甚至是危害极大的。如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甚至欺骗等手段绝对是最有效和快速的办法,但这些通过刺激和利用人们心理阴暗面来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样会使我们未来无法有效的发动和组织群众,从而给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埋下重重隐患;除此之外,这种功利性的目的和标准还将进一步导致群众基础工作的薄弱。可以说,这也是中央的很多精神、文件在基层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来看工作手段。预防矛盾产生的工作思路,使我们现在很多领导以及“看似很有水平”的专家,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过度的迷信和依赖于法律、制度、机制、政策等手段。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虽然很难从文字逻辑上证明其有什么不对,但是它在实践中很有“纸上谈兵”的倾向,衍生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错误,造成工作方法手段死板僵化缺乏灵活性,并间接的刺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滋生蔓延,进而导致基层部门在很多时候的“不敢作为”,同时也极大的增加了社会管理以及正常运行的成本。

第三来看工作积极性。从理论上讲,对于一些简单、单一的工作,人的主观积极性或许并不太重要,但是对于较为复杂或有些难度的工作来讲,十个被动工作的人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主动工作的人。关于这一点历史上那么多新生事物战胜旧事物的案例或典故都可以为我们做出证明。我们的维稳工作显然不是一种简单和单一的工作,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复杂的、很有难度的一项工作,所以工作积极性对于维稳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而当下化解矛盾的维稳工作思路,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对象就是矛盾,但是矛盾却是此起彼伏、无穷无尽的,这就意味着工作人员根本不能看见工作的尽头和成功的希望,这必然导致人们工作积极性下降,而具体工作的落实不力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所以说,当下维稳工作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在理论上和思想上找准正确的工作思路以及手段、目的、标准。而这就需要我们对当下社会不稳定的根源,特别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以及影响有足够深入的认识和研究,而非像现在大多数的文章一样简单的停留在描述、统计、归纳、总结的层次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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