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活着的读后感(专业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9 08:50:09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9 08:50:09     小编:影墨

读后感可以是对书籍内涵和主旨的理解和解读,也可以是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探索和反思。那么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全面理解书中的主旨、内容和意义,不能只停留在故事情节的表面。其次,我们要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的感受和体验来写。可以谈论自己对书中人物的喜爱或厌恶,对故事情节的感动或震撼,对作者的观点和思想的认同或质疑等等。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文采和语言的表达,使读后感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最后,要有耐心和时间去深入思考和整理,不要急功近利,临时抱佛脚。只有用心写出的读后感才能传达我们的内心感受,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一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二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三

读完活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者因为福贵悲惨的命运,或者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终究却只剩他一个人。

福贵是书中的男主角,但故事是以他的诉说展开的。余华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展开了以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再到大炼钢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一个小小的平凡人发生的事情而福贵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不幸。

这篇故事以“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为头,在初夏的时候“我”遇到了福贵,而与福贵开始交流,正是因为福贵在吆喝让牛时干活时喊的那几个名字。我想故事的开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福贵是旧时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地主。但是却有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去村口粪缸上拉屎。或者就是福贵这富二代的身份,她爱上了嫖,也爱上了赌。他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妻子家珍曾去赌场劝过他,但福贵没听,后来被二龙和沈先生两个人骗去了所有的家产。他和父亲,母亲,女儿和怀孕的妻子一同搬回了乡下。父亲因为这件事去世了。而他因为去帮母亲找郎中而被国民党抓了被迫离开了家乡,他不敢逃,也逃不了,命运似乎对他特别无情。他离开后,母亲也离世了。等他回到家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的女儿凤霞因病聋了又哑了,儿子有庆长大了,却不认识他。在之后凤霞嫁给二喜之前,有庆因为给省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之后凤霞也因为生孩子难产死亡,妻子因为软骨病死亡,女婿二喜因为凤霞死了之后心神不宁在做工时被石板砸死。而他唯一的外孙苦根,因为吃东西吃太撑撑死了。命运似乎对福贵特别不公,他的命运多舛,上天似乎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他。书的名字叫《活着》。但我觉得福贵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忍受了命运的不公折磨。忍受生活残酷,忍受人生的无奈,每个亲人的离世都是那么的毫无预兆,措手不及。

他无法对命运抱不公,他只能忍受,然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a>。

文章。

的结尾是这么写得:“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内容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却又出乎情理其外,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也许他是不孤独吧,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四

我是属于刻意选择了这一本书,因为在某一时间内我也经历过绝望,只是想从书中找到一点慰藉,或者是找到一点安慰自己的理由。

没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以前总是问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为了爱情吗?为了家人吗?为了享受吗?其实在此之前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福贵亲手一个一个的送走了自己的亲人,在我看来他已毫无意义的继续活下去,四下已无一爱人,也无一人爱他,可他还是继续活着,因为他也没有死去的理由,除了年少的放荡不羁,其余的尽显温柔善良。

每次当他看到了曙光的时候,生活将他一次又一次的逼向痛苦的深渊,福贵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渡此生了,那种不向命运屈服,但又不得不向命运屈服的苍凉无奈,总让我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揪心,无法言喻的悲怆,以及无边无际的灰暗。

他的老年时光还算是比较圆满,守着一头年迈的老牛,呼叫着自己离世的亲人,或许这也是他能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吧。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活着的理由,这个理由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心里安慰罢了,出门在外的游子们,乡间路边的白发,视频里的苍老容颜,其实那是每个人一直向前跑不敢回头的秘密......

你……为了什么而活?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五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六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七

南宋时期,由于官府欺压百姓,人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百姓们吃不饮、穿不暖,天天咒骂该死的贪官。

有个官人叫辛弃疾。为人廉洁,可谓两袖清风,他很同情陷入困苦的百姓,时常发一些钱给别人,人们都说他是天神派来的使者,帮助众人脱离苦海。辛弃疾也常劝说皇上为百姓着想,怎奈贪官太多,贪官常常在皇上耳旁说辛弃疾妖言惑众。皇上渐渐讨厌起辛弃疾来。

后来,辛弃疾被人诬陷,皇上免去了他的官职,并将其发配到了南方。

辛弃疾十分悲痛,他恨这些贪官令自己的祖国陷入苦难,自己却无能为力。他恨国君太蠢笨,听信贪人。可自己又有何方法能拯救苍生?想罢,痛哭了三天三夜。三天后,极度虚弱的辛弃疾决定隐姓埋名,与世隔绝。他抱来些芦草,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屋子,每天写些爱车诗,只靠野果泉水去饿解渴。

辛弃疾的邻居是一对老人,家有三个儿子。生活困苦极了,却非常乐观,每天靠老汉捕鱼、老媪做针线活挣一点儿小钱供儿子读书。每当辛弃疾悲观叹气时,老汉便会劝他走出阴霾。老汉也识几个字,辛弃疾常去他家和他一起改诗,老汉也恨贪官,所以和辛弃疾合写了许多爱车诗。

一日,辛弃疾写完诗作,到竹林中散步,只听远处笑声朗朗,便想:定是老汉又喜了,何喜呢?于是,他向老汉家走去。

只见老汉和老妻正在聊天,院里只有老汉的二儿子在编鸡笼,院外,小儿正在剥莲蓬,还呵呵大笑。大儿没见,定是下地干活了。老汉见有客人来了,停止了聊天,去招呼:“来的正好,是改诗还是有别的事?”

没等辛弃疾答,又拉他进室,辛弃疾忙拱手:“哎,小人不过是来看看,不必烦劳二位。”

老汉笑:“哎,不坐咋行?今日俺家树上结了果子,正好一尝。”说罢,让老妻去准备清酒两碗,果子一盘,又回头和辛弃疾聊天。不一会,酒果来了,二人边饮酒边吃果,老汉喝了酒脸也红了,开始和辛弃疾聊天,辛弃疾心有疑问,便道:“老汉方才为何喜?”

老汉摸摸长胡,笑答:“哦,方才我在喜俺家大儿能干,二儿手巧,三儿顽皮。”

辛弃疾想这老汉感情丰富,便说:“老汉,你有三个儿子可幸福了,可否让我一看?”

老汉道:“可以。”

辛弃疾便出了屋,只见二儿和三儿一个在院子里,一个在房子外边。二儿见客人来了,忙放下手中的活,前来打招呼,辛弃疾叫他不用这么恭敬,而后又出了院门,三儿正在剥莲蓬,辛弃疾见他长的天真可爱,又这样顽皮,不禁哈哈大笑,看了一会,又顺着小路走到小溪的东边,东边那有一块田地,大儿正在锄豆,看他才十三四岁,就么么能干,辛弃疾真为老汉高兴,看到这,他觉得应该写一诗体现清贫的人生活快乐的诗,联系刚才看到的景象,他疾步赶回了家,写了一首《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强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八

这首《清平乐·村居》描写了词人对美好的乡村生活热爱之情,反映了朴素、温暖而有风趣的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全词只有短短几句,却把一家农户的环境气氛和全家老少勤俭淳朴的劳动生活面貌都鲜明地勾勒出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生动的农家生活画面。

作者把握了现实生活,抓住事物的最典型的特征,只用了六句话就写了五个人物,而翁媪和小儿却又写得相当传神,栩栩如生。抓住“醉里”“相媚好”来写“翁媪”;抓住了在溪头“卧剥莲蓬”写“小儿子”,这些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动,又通过概括性强而色泽鲜明的语言来表现,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的三个方面都很严禁。

在描写手法上,没有一句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生活真实画面。

一、二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茵茵的青草。勾画出一个清新秀丽、使人沉醉的环境。

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亲密无间,彼此“媚好”,优闲自得的聊天画面;形象地再现了一对和协、温暖、惬意的白发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水东边豆地里耕作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在干家庭副业在房前院里编织鸡笼。三儿子最讨人欢喜,但是还小,只知道调皮,他经常躺卧在溪边偷着剥莲蓬子吃。虽然这几句话简单易懂,但却鲜明的刻画出人物形象。尤其是对小儿子无拘无束地偷吃莲蓬子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态,顽皮的劲儿,写的栩栩如生,恰到好处。

这首小令却在艺术结构上,写景方面,写人方面,进行了简单而严密、形象而逼真的安排,把一个生机勃勃、朴素安适、诗情画意的农村生活画面,真实地再现出来了。表现出词人深入农村、喜爱农村、认真观察农村、歌颂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的心理。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九

航班牵扯着亿万人的神经,鲜活的生命随飞机如流星般在空中划过后消失无踪,让人们宁愿相信他们只是被什么掳走而非亡逝。也许是因为有过类似的经历,相对于失踪者,我更关注的是他们的亲人将要如何面对这骤然降临的巨大变故和今后的生活?那种悲痛与茫然是非亲历者不能深刻体会的,可是谁又能说自己一生都不会遇到这类似的劫数呢?带着这样的心情,我再次翻开了余华的《活着》。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们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于是,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跟随作者的笔调,目睹了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角色们却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的是“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这个饱尝艰辛痛苦的人,如野草一般地活着,没有抱怨生活,也没有感叹自己的命运,只是近乎平静与悠然。

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也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正如我们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其实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

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和姿态活着,但是每个人活着的目的不一样,但其实本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只要拥有活着的意念,就能单纯的做到活着,有生命。

福贵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什么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更是被扭曲的,可单单就是这样一个被毁三观的人,却幸运的被扭曲到了一种人生的理想状态。我猜,他也曾崩溃过,也曾麻木过,但是“活着”的意念,这种人的本性从根本上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经历过生命中难以承受的大悲之后,眼中也就只容得下幸福和快乐了。活着,就是为了追求为了抗争。

逝者已矣,风烟俱净。《活着》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人的一生看上去很漫长,可也许在不经意多年以后看来,也不过如此。会有很多阴差阳错的巧合。比如在打仗时福贵一定没有想过,多年以后,他和春生的相见竟是因为他凄凉落魄的晚景?他的一生有几十年的漫漫岁月,可我们花一个下午便能读个大概。

实际上并不长。我们看见了他的一生,除了年轻时风光的一段日子,就剩下苦难了。不过他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在自己经历的岁月里,有苦难,更有幸福。他相信无论是自己的妻子儿女,还是女婿外孙,都是最好的。因为他曾切实经历过那些人和事,所以他才能在时光的磨砺中乐观坚强地面对世界。

几十年的时间对于历史无足轻重,可是对于他自己,却意味深长久远。在接踵而至的打击中,惟有坚强的意志战无不胜。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一

很少有人能时刻把你放在心上。

真正的忧伤没有人替你疗伤,

何必四处寻求慰藉;

落下的风雨没有人为你遮挡,

何苦找人寄托希望。

不是所有的委屈都有人能懂,

不如化作泪水一行行,

眼泪流干又是一片阳光;

不是一切的疲惫都有人能疼,

干脆不找人诉说苦衷,

汗水擦去又是一次成长。

我们不是孩子,

跌倒了要人扶,要人哄,

自己爬起来拍怕灰尘,

继续走得倔强;

我们不是老人,

生病了需要送药,需要端汤,

自己站起来量量体温,

然后接着去忙。

不必和人说劳累寻求心理安慰,

该做的事情没人能替你;

不要逢人诉苦楚希望得到解脱,

想要的笑容没人能给你。

哪怕用表情伪装,

你也要一路笑到最后;

就算用双肩支撑,

你也要一生不言放弃。

孤单的'时候,

别忘了还有影子在陪你;

我们失去了任何依赖,

也要活得漂亮。

熬过了一个人的时光,

会变得更坚强;

擦去了眼角处的泪光,

让笑容更飞扬!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二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四

大家都知道,八月十五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月圆节。

听别人说月圆节是古人起的名字,之所以叫月圆节是因为古人们天天望着月亮看,时间长了,他们发现在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日,月亮都会特别圆,于是就给这天的月亮起名月圆节。

今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窗户旁边观赏明月,吃着月饼,聊着关于月饼的传说:

牛郎和织女生下了三个孩子,织女走后,牛郎决定去找织女。可他只能带两个孩子,于是他把最小的留在家中,带着两个孩子踏上了寻找织女的路上。这个孩子逐渐的长大了,不过却成为了别人们的笑话,别人笑他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男孩儿跑到小溪旁边时,天上的一个神仙看见了。因为可怜他,便下凡来安慰小男孩儿,并送给他一双登云鞋。他对小男孩儿说,在八月十五日月亮最圆的时候,穿上这双鞋,就能上天见到妈妈了!男孩儿很开心,接过鞋便跑回家了。

八月十五日的那一天晚上,孩子穿上鞋真的飞起来了,见到了妈妈。他的妈妈用面,蜂蜜油,芝麻,红枣做成了一个小月亮,孩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可惜时间好短啊!玉皇大帝很不喜欢他的外甥,便让龙脱掉孩子的鞋,把孩子送回了人间,后孩子当了大官,把妈妈给他做的东西交给了老百姓并起名为“月饼”,每年的八月十五大家都要吃月饼。

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传说,趁着八月十五讲给了家人听,他们都觉得这个故事很意思。“八点了,八点了!快看八月十五的晚会!”妈妈说到。一个个精彩的节目让我目不暇接。我们吃着美味的月饼,回想着一个个传说。那是多美呀!这时,窗外响起了烟花爆竹声,我和姐姐跑到窗户旁,看着那一个个炸开的烟花:有的像一朵鲜花,有的像一个灯笼,还有的像无数颗闪烁的星星,它们点缀着深蓝色的夜空,增加了许多色彩,也给我们带来了欢乐!

不知不觉中,我进入了梦乡!这可真是一个既欢乐又丰富的中秋节!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一大早,我们全家就手忙脚乱的整理房间。

好不容易整理完房间后,就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想是平日少运动的关系。

下午我的姑姑和叔叔们都来了,家中变得热闹了起来。姑姑和叔叔十分的和蔼可亲也很健谈。我们全家人和亲戚和乐融融的一起饮茶谈天,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暗,我们早已准备好了烤肉器具,也做好了万全的安全准备。记得去年和朋友一起烤过肉,经历过那次烤肉经验后,我的bbq技术突飞猛进,所以这次的主厨就非我莫属了。

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因为我把香肠烤焦了,害得大家吃得很不开心。不过,妈妈的沙拉很好吃,刚好可以中和一下,所以整个烤肉活动还算圆满。之后,我们又烤了其它好吃的食物,并且配上爸爸特调的酱汁后,更让人垂涎三尺,结果,这次的烤肉成了爸妈展现厨艺的天下。烤完肉之后,我吃了一个一百元的月饼,而且还吃下了四个,一共四百元,真是昂贵的一餐。可是却,超好吃的耶!

这次的烤肉虽然没有十分顺利,不过在爸妈的协助下,总算圆满落幕。同时,我也学会了许多烧烤技术,所以,下次我还要再当主厨,也希望能再有一个和这次一样令人难忘的中秋节。

团圆喜庆的日子来了,要吃月饼的噢,你知道是什么节日吗?那就是中秋节啦!今天还是我叔叔的生日呢。

白天我玩得非常开心,在种“菜”呢。我们一群小孩子拿着锄头在菜地里种各种“菜”,我知道这些种了是不会活的,但我非常愿意和弟弟妹妹们玩着幼稚的游戏,很开心很快乐!享受着这份童真童趣。

“吃蛋糕喽!”我叫了一声,大家都来吃了。我们大家都把奶油抹到叔叔脸上,叔叔的脸像大花猫一样,大家都哈哈大笑,另一位哥哥的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奶油,像极了小丑,可好笑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夜空瓦蓝瓦蓝的,只有几颗小星星在调皮地眨着眼睛。黛青色的山,在辽阔夜空的映衬下,显眼的很。我知道月亮要从那儿升起来了,于是我目不转睛地望着。

过了一会儿,那里露出了月亮的小半边脸,宛如一只小船儿倒扣在山顶上。接着,月亮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慢慢地慢慢地往上爬。她使出全身力气,终于完全跳出了高山。刹那间,这大玉盘似的月亮洒下了她那皎洁的亮光,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柔和的薄纱,而瓦蓝的夜空此时也变成一片微微的蓝色。

啊!多么恬静!多么柔美!正当我赞叹不已时,月亮旁边的一片乌云却慢慢地飘到了月亮下边,遮住了她。于是,一切暗了下来。然而,在乌云背后的月亮却不甘示弱,仍然顽强地放射着亮光,给乌云镶了一道白色的边儿。

一阵晚风吹来,这朵乌云只好飘到天边去了,银光又照亮了整个小山村。

中秋将至,家家户户都忙着买月饼,清理屋子了。对于这个充满着团员气息的中秋之夜,我满心期待着夜色降临。

终于,暮色落下,月亮悄悄地莅临人间,我和爸爸妈妈搬了三张凳子,一张摆满水果和月饼的桌子到阳台上,共同迎接月亮的登场。

月,多么祥和,多么圆满。天空中有层层清云,如烟似雾,迷蒙在月光下。月晕恰恰是这圆月与清云的红娘,牵于两者之间,淡淡地点上一圈,既不喧宾,又有万般娇态。月光柔和地穿透玻璃,洒在每个角落,月光淡雅,仿佛给我们穿上一件黄色的丝绸,轻飘飘,软绵绵的,仿佛吹弹即破。

我随意地拿起桌子上的一块月饼,华丽的包装,精致的造型,轻轻地咬上“呸,真难吃。”我怒声道,爸爸妈妈也吃了一口,不禁摇了摇头,“这年代月饼咋这么难吃,精美的包装盖过了月饼的原味,还是什么虾仁馅,太难吃了。”爸爸无辜地说道。

看着眼前那五彩纷呈的月饼,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祖母给我的那朴实无华,却让人垂涎欲滴的月饼。

在中秋节的前一个晚上,村里唯一的小卖部就把月饼买回来了,嬉戏的我们闻到了那香甜的月饼,也都停下了脚,用鼻子拼命地吸着月饼的香气,月饼是散装的,装在塑料盒里,五个一盒,十个一盒,那店长弯腰那月饼的动作在我们眼里无疑是最美的,从那天起,我们也就开始盼,我们的心都装上了翅膀,朝着中秋节时吃的月饼飞翔。

终于等到中秋这一天了,祖母起了个大早,为我还有我的伙伴买了5个月饼,那桂花或松仁馅。外面的面粉,层层起酥,带着金黄色的'油,看着就让人陶醉,那时我们,整个世界的幸福都可以被月饼塞得满满的。

傍晚,我们几个小伙伴排好队,都享受着吃月饼的时光,我们两手捧着月饼,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月饼给洒了。那样的时光,幸福地可以掉出蜜来。

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赏月。

我们每年通常去表弟家,和他们一起赏月。这一天来到表弟家,等天完全黑下来了,一个像盘子一样大、像盘子一样圆的月亮露出来了,家家户户都准备赏月的食物、椅子、桌子等东西到楼顶赏月。我们也不例外,大人们去搬东西到楼顶上面来,我和表弟两个小孩就准备一些杂物,四姨和三姨就把香和蜡烛点燃,再插到柚子皮上面,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表弟买了四个漂亮的纸灯笼,然后,他在一袋彩色的小蜡烛里面拿出四支来,再蜡烛的上面把火点燃,最后再分别把小蜡烛插进灯笼里面,灯笼一会儿就亮起来了。我和表弟就急忙把四个小灯笼分别挂在四个角落里。

一会儿,我和表弟听见天空响起了像打雷和雷鸣般的声音,原来每家每户都开始放烟花了,我和表弟也准备放烟花了。一炮炮的烟花顺着一声巨响已经放上天了,放出来的烟花,有的像孔雀开屏,有的像五颜六色的花朵,有的像是狮子摇头,包含着许多种颜色,有的是红、黄、绿三种颜色组成的,像流星雨,有的像是仙女座,有的像降落伞,有的像是花纹形状。人们还放上了红色的一个个孔明灯,一会儿,许多孔明等满天飞舞着,它的另明是许愿灯,人们许了愿,然后,把它放上天,也希望着祝福愿望成真,许愿灯飞上远方。

我们坐在椅子上开始赏月了,表弟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起吃东西,这里有蛋糕、有月饼、还有水果,可爱的表弟一手先拿一把月饼刀和一支月饼叉准备吃月饼了,只见他拿刀把一个月饼切成一个八分,他先吃八分之一,我就先别吃月饼,就吃蛋糕,我拿刀把一个又大又圆的蛋糕切成许多分,我先吃一小份,我和表弟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食物来,大人们也和我们一样准备吃东西了,我们在这里一边吃一边聊着天。

夜静的深了,烟花的声音也渐渐小了,我们的赏月也就完了。

这就是这天中秋节的景观,那一炮炮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美丽漂亮、各式各样、姿态不一的烟花,我觉得真的很好看,我喜欢。我爱中秋节,这天大家还可以团聚在一起,我真的好高兴啊!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五

如果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先离开我们,在出乎意料的时候。那么,在他们离开后我们用什么去永远的记住,是否一个人死去后就真的没有了,那些离开的我们爱着的人我们是不是该代替他们更好的活着。活着如果过得孤独,那么是否还要选择活下去。也许现在的我们轻视的生命,是那些挣扎在生死线的人所奢望的未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只有死亡才能唤起人性,才能唤起敬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用生命去抗议,挽回自己的权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生命成为附属品,只为证明愚蠢无知的爱情!

在看完小说《活着》之后,我才稍微明白生命的厚度。主人公福贵在曾经是个不管世事的公子哥,年轻的他败掉了家中的田产和房子,气死自己的父亲。那是的他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样对生命没有任何定义,直至生活落没,母亲因得病没钱医治而死,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而死,老婆因生活贫苦病死,就叫女儿也因生孩子而死,女儿为他留下的唯一外孙也因为饥饿而吃豆子给撑死啦!人一生最痛苦的,我想莫过于陪伴你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消失,而你只能目送着他们一个一个离开。仿佛在福贵的心中,他的家人并没有真正的离开,他们把生的意义交托在福贵手上。每次看到福贵一人在田间伴着老牛耕作,嘴里还念着“家珍、凤霞、有庆”的时候,眼眶总会涌出泪水,中国式的活着不是咆哮,不是挣扎,而是默默忍受。

这个曾经的阔少因为年轻的无所顾忌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在而后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这到底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还是惩罚。而他自己总在床头放上十元钱,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给替他收尸的人的,他们也知道福贵在要和他的亲人葬在一起的。活着的背面其实就是死亡,就算最后留下的只有福贵一人,对于死亡他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他只是准备着。

生命正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如果没有出生的喜悦,没有死亡的痛苦,也许生命真如凡事一样平常。正因为人们敬畏生命,才害怕生命终结。

初三活着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妈总是担心我会越活越孤单,怕以后孤身一人,客死于他乡,连一个埋我的人都没有。

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太了解我的性格。自卑且自负,孤单又不知道如何融入人群。

她总试图用在我情绪低落时候给我讲些自己周围的事和人,自己种的芝麻谷子今年长的可高了,隔壁邻居搬走了,然后让我放宽心,时日还长,别想太多。讲到最后,以我的不耐烦告终,因为我早已忘了村里的地,地里该怎么种的的种子,我告诉她,别和一个精神病讲道理,你的道理在他那里是把尖刀。

我时常想,或许他们没有送我读书,我会比现在快乐的多,在东山放羊,西山种地,傻呵呵的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在北山的山腰盖个房子,然后平平淡淡过日子。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活的不开心,我同学说这是矫情。

我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看了那么多书,知道那么多道理,但是我依旧没能过的很好,我百思不得其解,却依旧到处给人讲道理,劝人好好活。

知道我后来的自以为是,工作后我自以为经历过确切的讲是看过那么的生命流逝,自己应该可以结合那些道理让自己更加阔达,让自己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

于是,我给老l讲道理,我告诉她什么才是好好活,什么才是康庄大道。只是她听不进去,我知道她抑郁症犯了,越说越激动,摔碎边上的盘子,要拉开自己的手腕,我都蒙了。我从来不知道讲道理能杀人,还自以为是的和她讲道理。

或许是太脆弱,或许是性格,也或许是后天经历。

我和人一直举《活着》的例子,结局是牵着牛的李富贵。为什么要牵头牛呢?人性哪有道理可言?一个疯子就更没有道理可言了。

某些人,垮掉了。

悄悄的,像个人是的,悄悄的跨掉了。

l说从来不奢望有个人去深入了解自己,也不需要谁雪中送炭,只是希望那些不了解自己的人留些口德,也不要自以为是,在一场自以为是的道理里杀死一个脆弱的灵魂。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31538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