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朋友为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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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朋友为范文(12篇)
时间:2023-11-29 07:07:21     小编:梦幻泡

总结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必要认知,也是自我提升的一种方式。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清晰的逻辑和合理的条理。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借鉴。

以我的朋友为篇一

我心中有两个学生,一个温柔,另一个在课堂上总是口若悬河。他们是李、和唐子长。

温柔她——李。在她弯弯的柳眉下,有一双像星星一样闪亮的大眼睛,和一张可以倾诉人们心中烦恼和痛苦的嘴。蓬松美丽的头发,用粉色橡皮筋绑着。那次事件之后,我更加关注她了。

那天中午放学后,我们去食堂吃饭。在去餐厅的路上,我一直很沮丧。她看到我情绪低落,又看了看我的眼睛,却发现一滴像金豆豆一样的眼泪就要从我的眼睛里掉出来。当她看到我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她赶紧走过来给我擦眼泪,疑惑地问我:“你怎么了,为什么哭?”“我有烦恼,你不用担心我……”在我说完这句话之前,她问我:“有什么麻烦,说出来,让我知道,也许我能帮你。”我从头到尾都告诉她了。她说,“哦,我明白了。这件事我可以帮你,晚饭后告诉你。”她的脸上出现了甜美的微笑,这让我感到喉咙里甜蜜,并对她报以微笑。晚饭后,她帮我解决了问题,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和她成了好朋友。

让我们谈谈另一个同学。她总是在课堂上讲话。她的名字叫唐子长。她经常留着刘海和马尾辫。她总是穿着灰色的裤子和灰色的衣服。她的外套总是校服。她胖乎乎的脸上露出一双小眼睛。她总是说她胖,但是她越说她胖,我就越觉得她胖。

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唐子长给了我一张纸,低声说:“把这个给白江妍,不要读。”我把手放在桌子下面,打开纸,看了看纸的内容,撕碎了一张纸,写了“不要看,请注意听”的字样,把它折叠成一个小方块,放在里面,递给了白强林。他带着困惑的表情看着我。我指了指唐子长。他知道唐子长把它给了他。不经意间,我又听到唐子长说个没完。我别无选择,只能忽略她。

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他们的角色让我难忘。

以我的朋友为篇二

学校-是一个代名词,它表达的不仅是学习、教育,更表达的是分享与感动。这里,凝聚着多少泪水与分别,更饱含了多少快乐、幸福的时光。

我的班级里,有欢笑,有感动。有悲伤,也有喜悦。想起这些往事,眼泪不禁涌上心头。我不喜欢看这些感人的电视剧,或者说是不敢。因为我不忍看到那些伤心离别的画面。不过,我也很高兴,这至少说明了我是有感情的人,在班会上,看了一个父亲为儿弄新房却住工地吃窝窝的事,这很让我感动。在儿子结婚的时候,听到父亲的工友说他爸爸做的事后,却因此昏倒。而悔恨万分,最终将父亲接到了自己一家。看到这,我非常感动,但我没有哭。因为我再想到这的时候,也想到了人世的罪恶。我痛恨他们,但他们为什么这么坏呢?谁天生下来就是个坏蛋?不过,谁也说不清楚,人是怎么诞生的都没搞明白,鬼知道坏人怎么来的。我的班里,有快乐,有感动,有笨蛋,也有二货。说起我们班,都会提到一个多嘴舌,上课老吵吵闹闹,烦死了。有时,与朋友闹矛盾,本来说好再也不理他了,但控制不住。哎!恐怕一辈子都这样喽。我想创建我自己的风格,张扬我的声势,灭掉敌人。我的老师是一个体贴人的老师,但不免有时有一些武断。上课时,老有人说老师老师怎么样。但都不敢明面指出来。我们班,有一个最大的敌人,我们要超越他们。但何时能实现呀。

愿大家生活快乐,也有一个快乐的生活吧。哎。

以我的朋友为篇三

她是个高个子,大大的眼睛,红彤彤的嘴唇,乌木般黑的头发,脸上有一个小小的胎记,不过影响不了她的美貌,她还有一双能歌善舞的手,不过她很害羞。

宋彦跳绳可凶了,大家都不敢和她比,可是又不能不和她比,没办法!谁叫她天生长的高呢!她就是!

以我的朋友为篇四

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那个朋友,它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尖尖的耳朵,毛茸茸的身子和四条粗粗的腿,你肯定很奇怪,为什么长成这个样子的?哈哈哈,因为它是一只小猫!由于它很肥,毛又多,所以我把它叫“毛球”。说起毛球,我认识它的时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呢。

第一次看到毛球,我才7岁,那天我和妈妈在门口打球,毛球半眯着眼睛懒懒地趴在那里晒太阳,我好奇心突起,跑到它旁边大叫一声,把它吓得惊跳起来!给我吵醒后的毛球,一直在旁边转来转去,我用手去摸它,它突然对我伸出了利爪,把我的手抓伤了!“对不起,我刚刚不应该吓你的,你不要生我气好吗?我们做朋友吧。”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再去摸毛球,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一边喵喵地叫,好像在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吧。

毛球很贪吃,我每天放学回到家,它都会围在我的身边,喵喵喵地叫个不停,给它东西吃以后,它就会很乖地趴在我脚边睡懒觉!我写完作业时,它还会和我一起玩球!

这就是,虽然它是动物,但并不改变我和它的友谊。

以我的朋友为篇五

叫李彤,她有一张圆圆的脸,脸上镶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笑起来的时候总是藏不住那两个小小的酒窝。生气的时候嘴巴翘的能挂上一把油壶。这使她更加可爱。

她非常节约,有一次,她在姥姥家吃饭,大家洗完手后,她突然听到从卫生间里传出一阵“滴答滴答”的水声,她慌忙跑进卫生间查个究竟,发现原来是自来水没关紧,关上水龙头,大家都夸她是个节约的好孩子。她不好意思地说:“节约水资源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

她还非常助人为乐。有一次,她参加少儿运动会。有一位同学被石头绊倒了。她跑在前面觉得有点不对劲,转过身来看一看,有位同学的腿在不断地流血,嘴里还在不停的呻吟。她马上停住脚步,跑过去扶着他急匆匆到医务室,到医务室以后已经气喘吁吁了,她赶紧让医生给小朋友包扎。医生边包扎便夸她:“你真是个好孩子,为了帮助别人,牺牲了自己的成绩,真是好样的!”这时她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小朋友说:“谢谢你,姐姐。”李彤说:“没什么,谁都会这样做的。”她搀扶着小朋友走出医务室,到教室里得到的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话深深地印到我的脑海里。对了,我告诉你个小秘密,李彤是比我小两岁的妹妹,跟我一个学校,你想和他交朋友吗?想交的人不过抢我妹妹呦!

以我的朋友为篇六

我的朋友是苏晓珂,她像一个男孩,外向开朗,大大的眼睛,扬起的小辫,看起来像一个活泼的精灵。她帮我做过许多事。

有一天,我脚崴了,不能去上补习课,于是就没有学到那节课的知识。

早上10点,她便来到我家,说:“婷姐,我来帮你补课了哈。”我笑了笑,请她进来坐。她拿出课本,说:“今天我们学的.是百分数的浓度。”我心想:哈哈!好简单呐!她讲:“甲乙仓库共存1400千克的粮食……”我听了后,完全搞不懂,她便跟我讲题,一直讲到下午4点,饭也没吃,口水费了不少,我便留她吃饭,她不干,就离开了。

第二周,我脚好得差不多了,便去上了补习课。

现如今,我和她分隔两地,我还在重庆,她在上海,我不会忘记这个对我极好的闺蜜小姐,不会忘了这个活泼小精灵——苏晓珂。

以我的朋友为篇七

爸爸妈妈您们好!这是——耿佳琪,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她可是我们班的小班长也是小学霸。

耿佳琪是一个爱学习、爱看书、在班里团结同学的好孩子。每次上课都认真听讲,从不开小车儿,当老师提问问题的'时候,她每次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好像她什么都会。她每天放学就回家写作业,她给自己规划时间,每项作业需要多长时间完成,只要写完作业就开始复习当天所学的知识,所以每次考试都能考的最好。她喜欢看书,记得她给我说过,每次中午放学回家就开始看书,有时看的入迷,妈妈叫她吃饭她都没有听到,最后还被妈妈批评,以为她是装聋作哑,她真是被冤枉啊!谁让她这么喜欢看书呢!

她还有一张最厉害的小嘴巴,记得我们在一起上课外班的时候,她给老师背诵课文,背的那叫一个快,快的让人没听清楚她背的是什么,熟练的像一阵风一样飞过。看来她在家里下了不少功夫啊!哎!她真是个学霸。

爸爸妈妈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您们一定觉得她很棒吧!

以我的朋友为篇八

我的好朋友是一个布娃娃,它身穿深绿色的衬衫,手和脚是粉色的,圆圆的头上有一对长长的粉色的小耳朵,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像两颗小黑豆。

它每天陪我一起休息。在我睡觉的时候,它就躺在床边,就像我的守护神一样保护着我。我常常把她玩得很脏,但它从来没有责怪过我。

我的布娃娃还会变脸呢!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们一起出去玩儿,跑着跑着前面有一块小石头,可是我没有看见,一不小心摔了个“狗啃泥”,腿上还有一个伤口,疼得我大哭起来。好朋友们把我送回家后,我抱着布娃娃哭了起来,可是它却笑着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别哭了,一会儿就不疼了。”有了布娃娃的陪伴,我就不再哭了。

布娃娃有时也很严肃。一次,我看见有个地方在卖好看的变形金刚,才一元一个,可把我高兴坏了,心想:呵呵,我的零用钱已经存了二十了,可以买二十个呢!等到家里没人了,我来到房间,刚想拿出来,就看到布娃娃在盯着我看,严肃的样子使我的脸变得火辣辣的,最终,我还是把钱放下了。有了布娃娃的监督,我不再乱花钱了。

瞧,这就是我喜欢的会变脸的布娃娃,我的好朋友。

以我的朋友为篇九

王庚绕是一个聪明可爱的男孩子。比我大一岁,他最大的特点学习很好,喜欢看书。每每看见他,就会被他自然弯曲的头发、浓浓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而吸引。

他的知识十分丰富,无论做什么事,他的想法总和我们不一样。比如我们一起加入了小星星合唱团,老师教我们《鹤城孩子真快乐》这首歌时,结尾一段的歌词:“鹤城的孩子,鹤城的孩子真快乐,真快乐。”他觉得不好听,下课时对老师说,最后可不可以由“高高低低高”,改成高低高高高。老师一唱真的很好听,就采纳了他的想法。我们大家都想他投去了佩服的眼光,给他报以热烈的掌声,那掌声久久不息。

我还很佩服他有渊博的知识,这都来源于他平时爱读书的好习惯。他的作文多次被刊登。记得有一篇《采蘑菇》的作文,记叙了他小时候的故事。从小姥姥领他去采蘑菇开始不认识,有没有毒后来经过奶奶给他讲解,他终于会分辩有没有毒了。他的作文写的很生动让你读了一遍还想读,让你回味无穷。

还有一次我们去“八一圈”旅游,他的小皮箱里面装的都是书。这么多书我问他能读完吗?可他却说:“这些都不够读。”我对他说的话真是半信半疑,可旅游结束时,我却发现他真的都读完了。我真的很佩服他,他还总跟我说:“小时就要多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有志者事竟成’。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我们要不辜负家长对我们的期望,长大成为祖国的栋梁。”这大道理,活活就像一个小老师。

他是我学习的榜样,特别在学习努力的认真方面。他爱看书的精神,也是十分值得我学习,更是我们班级男生的偶像。

这就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小男孩子,我的好朋友――王庚绕。

以我的朋友为篇十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都没有一个知己或朋友,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虚度。假如你有许多知己和朋友与你共同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你的一生就会过得充实并且成功。所以,拥有朋友的友情才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升入初中,会结识许多新的同学,接下来,我向你介绍几位与我关系好的同学吧!

姚文涛,长得白白的,眼睛比较小,喜欢翘兰花指,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娘,所以是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说起他的爱好吧,似乎除了打篮球外,就只有搞恶作剧了。他特别喜欢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扯下别人的鞋带,或者在别人桌子下贴上双面胶,把别人的鞋带粘下来等,仿佛别人的惊讶声和对他的责骂是他的笑料。

又一次,我的同桌唐晓璇正在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题,似乎快要想到答案了,姚文涛深情地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把他的思路全打乱了。看着她抓狂的样子,看着杨文涛调皮的面孔,不仅是他自己,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吴东航,是我初中后第一个朋友。自我们认识以来,他的头型好像一直是个小平头,一直那么短,似乎没长过。他的笑点很低,没事就喜欢傻笑。他长得还算端正,可不知为什么,人送外号“猥琐男”。跟风是他最大的特点,每当下课,他看周围人做什么学科作业,他也做什么学科的。在没换座位之前,他与姚文涛同桌。姚文涛没事喜欢唱《新贵妃醉酒》,他也跟着唱。他那五音不全再加上沧桑的嗓门,真是“迷倒万千美少女”啊。他还喜欢跟别人讲述他的悲惨生活,说他母亲怎样虐待他,他的命有多苦,给我们的印象是看小说看“走火入魔了”!

友情是无限的,需要你的不断发现和摸索。

同学之间,无论快乐也好,矛盾也罢,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缘分,刚从小学毕业的我们深有体会。

以我的朋友为篇十一

狗,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动物。它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家院子里有几只流浪狗,其中有一只很可爱,它的毛是纯黑色的,可爱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闪闪发光的“黑珍珠”,眼神中透露出哀伤,小鼻尖翘起来,头顶上立着一对小耳朵,可爱极了。它的胆子比较小,总是很怕人,看到有人到了近前,就跑到远远的地方,就像是没有妈妈的孩子比较胆怯一样。

看到小狗无家可归,无人喂养,我心里感到难过。家里有些吃剩的肉骨头,我就给收拾起来,专门去喂这只可怜又可爱的小狗吃。刚开始的时候,它也怕我,我就把肉骨头放在离它较远的地方,然后走开,看着它吃掉。慢慢熟悉后,它的胆子渐渐地大了,不但不怕我了,而且与我亲近起来了。每次一见到我拿着小塑料袋过来,它就飞快地跑到我面前,两只前脚就扑腾着离开地面,仿佛在问:“又有什么好吃的?快给我吧!”真不知道它这是从哪里学的,当我把肉骨头丢给它的时候,它就立刻用前爪抓住骨头,连舔带啃地吃起来,津津有味,嘴里还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吃上几口,就抬起头看看我,好像是感谢我似的,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吃,吃完以后,它伸出舌头来舔舔嘴巴周围,意犹未尽地盯着我,居然还想吃呢!

我和妈妈在可以避雨的角落,给它做了一个简陋的窝,其实就是一个筐子侧过来靠在墙上,上面盖了些塑料布,下面铺了一件旧棉衣,让它有个家,可以挡风御寒,它也挺满意。每次我走近那个小窝,它都会连蹦带跳地跑出来,摇晃着它那小尾巴欢迎我。

这只聪明、可爱、贪吃的小狗真惹人喜爱,愿它有个温暖的家,从此不再流浪。

以我的朋友为篇十二

王平转到我们班才一个月,我俩就成了好朋友,可所有的任课老师都不喜欢他。

记得一次数学老师在课堂上问他为什么没文数学作业,他便低头在课桌里乱翻一阵,拿出一个草稿本,回答:“在这里。”数学老师走到他旁边一看,火了,厉声问:“作业本呢?”“我会做,就没抄到本子上去。”他平静地回答。

“噢—你会做?你在这作业本上画兔符……这种学习态度。唉!”

这鱿是我的朋友王平。他常对这种方法来应付所有的作业。不论老师课上点名批评,还是课后耐,。说服,都没能改变他这种学习方法。

有的老师认为他傲气,想整整他,连续进行三次小考,他都德居班上第三。我们被作业双得嘴不过气来,他却常常看课外书刊,并向我们介绍美国的“星球大战”,我国的“神舟”号飞船等课外阅读所得。

我羡慕他,想学他的学习方法,可又怕挨老师的批评。他劝道:“学习方法千万种,何必学我这挨写的学习方法呢?”同学们都喜欢他,但也有人说他小气,我似乎也有同感。夏天,他连根冰棍都舍不得吃。有次我们几个同学商1好买甘蔗吃。他却说:“一根甘蔗近两块钱,等于两餐莱金,还是不花的好。”于是,有人说他是“药朗台第二”。

一次吃晚饭,同学张文群因迟去没有打到饭,缩在一边委屈地哭,我很同情他,看着自己不多的三两米饭,又看看放在桌上的一大碗饭—那是王平的,他有事出去了,临走时交代我为他打饭—没办法,我叹了。气。其他的同学或是装作没着见,或是只顾往嘴里扒饭,根本就没有发觉这件事。

这时,王平来了。他看到那情景,披着眉头走到张文群跟前:“你呀,太不中用了!缩在这里哭,出丑!”

同学们抖着眼睛看着他,有些不解:别人受了委屈,你还去写,太不近人情了!

王平写完后,转身端起自己那碗饭,往张文群碗里一扣,走了。“你不吃饭了?”望着他的背影,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个茜朝台第二!”有个同学摇摇头说。

新学期开始,我班决定改选班亏部。这事,早些天班主任就透风了,同学们也私下里议论了好些天。

一天下午,王平约我到学校后面的树林里,我欣然答应了。一到树林,他就说:“我找你来是商黄一件重要事——我想自荐当班长,你看……”我睁大了眼晴,沉默了好一会儿。

他期待地望着我。

“你没想到当班长的难处吧,你自己争班长当,同学们会怎么说?况且,你相信你一定能当好这个班长?只怕到头来,班长没当好,老师同学不满意,还影响了学习。”

“这些我都想到了,但我的。

座右铭。

是:走你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我没再说什么,也说不出什么。我看着他,感慨万端:“这个王平啊!”

在我的担心中,王平终于在全班同学面前站起来了:“我选我当班长!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当好斑长!”

全班哗然。班主任的眉头徽微一皱,随即又舒展开来,笑了。

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为朋友底得的信任,我脸上漾起了甜甜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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