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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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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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学术界的研究报告,还是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报告,都需要具备可读性和可信度。报告的结构要清晰明了,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以使读者能够更好地把握整个内容。最后,祝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取得好成绩,谢谢大家的阅读!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06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06]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16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急剧攀升,省厅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已远远不能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实际需要。为保障建设用地,每年都要向省政府、省厅多次反复汇报协调争取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支持。

1.前期准备。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正。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良好,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及协调工作,保障了全市更多项目落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争取项目,实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绩效自评为优。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加强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2018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照《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18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18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18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18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18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

(一)目标完成情况。

1、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2018年全市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为100%,常规疫苗应种75634剂次,实种75492剂次,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均保持在98%以上。脊灰、麻疹类疫苗目标人群查漏补种接种率为98.77%。报告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1例、麻疹监测病例2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3例。

2、不明原因肺炎项目。

2018年各医疗机构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未发生sars、人禽流感疫情。

3、手足口病防治项目。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病例54例、采样53份(未完成全年60份的采样任务),采样率为98.15%,任务完成率88.3%。53份标本及时送检,分离出ev71病毒2份,cox16肠道病毒5份,其他肠道病毒6份,阴性40份;未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4、流感监测项目。

2018年,灵武市人民医院内科、儿科、感染科门急诊就诊34704人次,监测到流感样病例295例,未监测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无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5、艾滋病防治项目。

按照《2018年宁夏艾滋病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市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例会,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1000人次,完成1048人次,任务完成率100.48%;哨点监测任务400人,实际完成监测400人,任务完成率100%;解毒药物维持治疗:2018年服药17人(较2017年服药20人减少3人);抗病毒治疗:截止2018年12月31日,辖区内存活且可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人,其中54人在市医院接受抗病毒治疗,不服药者7人,失访4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3.07%;随访干预:全年cd4检测51人,感染者规范随访比例为82.25%。重点人群干预:2018年6次进校园宣讲,向广大亲少年学生宣传艾滋病健康知识,覆盖8000人次。1次进工地,对流动人群进行健康宣教,覆盖100人次以上。高危行为干预报表及检测份数报表全部于每月10日前填报至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

6、结核病防治项目。

2018年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初诊病人351例,拍x线胸片340例,拍片率96.87%;门诊查痰338例,查痰率96.30%;报告疑似肺结核及肺结核150例,到位148例,总体到位率98.67%;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其中病原学阳性病人49例、涂阴病人42例,单纯性结核性胸膜炎12例,肺结核患者病原性阳性率为53.85%;对24例病原学阳性患者家属的密切接触者进行了筛查,筛查率达48.9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高危人群15人,耐药筛查10人,筛查率66.67%(未达到目标95%的要求)。全年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3例,治疗成功人数63人,治疗成功率为61.1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100例,规范管理率97.09%;规范服药肺结核患者94例,规范服药率91.26%;及时完成了灵武市一中、职教中心和英才中学3所学校入学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工作。

7、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为进一步营造慢性病防控社会支持性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技能,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慢性病,2018年截至12月底累计建立健康主题公园3个,健康步道3个,健康小屋5个,累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69个。各项建设布局合理,规范,设备完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慢性病示范区复审。

8、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自2010年我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实施以来,累计筛查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12例,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15人,在管患者987人,死亡患者72人,失访患者28人,检出率为4.19‰,管理率为97.24%。规范管理910人、规范管理率85.45%,服药856人、服药率86.12%,规律服药489人、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人数382人,服药率85.8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49人、规律服药率55.96%。

9、癫痫防治管理项目。

2018年新增管理病例32例,累计管理癫痫患者310例。任务完成率100%。

10、心血管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初筛调查完成率102.2%,心血管病高危对象干预率98.23%,心血管病高危对象长期随访率85.46%。服务对象满意度96%。

11、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5115人,完成率100%(5115/5000),阳性结果为0;家犬驱虫9136只,完成率61%(9136/15000),采集犬粪534份,犬粪抗原监测317份,监测完成率100%(317/300),阳性2份,感染率0.63%;累计监测猪572头(只),完成监测任务的100%(572/500)。

质量完成情况:已对确诊病例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对服药病人每半年随访一次,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2、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人群筛查1500人,完成率100%(1500/1500),确诊患者46名;病例治疗督导82例,完成率100%(82/80);职业人群干预1500人,完成监测任务的100%(1500/1500);服务对象满意度94.2%。

目标质量完成情:已对确诊病例登记管理,做到一人一档,病人规范管理率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3、地方病防治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已完成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检查200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对永利村、沈家湖村、果园村的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及地方病十三五中期评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18年合格碘盐食用率92.67%、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75.25ug/l,孕妇尿碘中位数148.3ug/l,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率100%、工程运转率99.8%、水氟合格率99.8%,防治知识知晓率86%。除孕妇尿碘中位数、防治知识知晓率外,均已达到目标要求,并将总结报告抄送相关部门。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4、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基本情况调查表1份、监测点情况调查表20份、入户调查表100份、农村学校卫生情况调查表5份、土壤采集与监测结果报告40份。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2018年宁夏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农村环境土壤采样监测工作,共采集土壤样本40份(其中20份送自治区cdc进行重金属检测、20份留中心实验室进行蛔虫卵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均未超标,蛔虫卵阳性样品4份,占20%,活卵未检出。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该项目。

15、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目标为1200人,实际完成监测人数为1203人,完成监测目标率100.25%;录入有效监测人数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95.83%。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龋齿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的复测,以质控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该项目。

16、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完成枯水期采样47份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完成丰水期采样49份的目标任务。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上半年枯水期采样47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6份;下半年丰水期采样49份,其中氟化物超标29份。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

17、青少年视力调查项目。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共监测2554人,按监测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数。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在每天的检测过程中,以随机方式按5%的比例抽取复测对象进行左右眼*眼视力、屈光检测的复测,以检验检测误差。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目标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18、鼠疫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宁夏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超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能够及时上报和总结汇报,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2)媒介病原学检测:全年应梳检鼠300-500只,实际梳捡鼠982只,完成率100%。其中染蚤鼠428只、获蚤1399匹,经实验室培养分离,结果全部阴性。

(3)动物血清学检测:全年应采集血清不少于100份,实际采集血清218份,完成率100%。所采集血清用间接血凝微量法进行检测,血清间接血凝试验结果滴度1:4,全部判定为阴性。

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样方调查206公顷,捕鼠503只;完成逐日捕鼠5589夹次,捕鼠270只;完成细菌学检鼠982只,媒介病原学检测1399匹,分离培养全部阴性;按时完成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做到全年无错报、漏报事故发生,网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相符并一致,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目标进度完成情况:2018年4月-11月按照监测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了监测任务,并完成数据的录入上报及分析总结工作。

1、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减轻了服务对象筛查、治疗费用负担;及早预防疾病从而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2、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工作的实施,掌握了目标人群的健康状况,普及了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意识,群众对项目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为70%;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核心知晓率为80.5%;学生鼠疫防控知识知晓率为99%。通过疾病监测和高危筛查,及早发现病人,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止了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慢性病的发生,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免费治疗项目管理的患者,患者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降低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发生率。

3、可持续影响项目工作的实施,使群众掌握了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4、受益群体满意度。

通过群众和患者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满意度为90%;心血管高危人群患者满意度为96%;结核病患者服务态度满意度为100%,方便程度满意度90%,治疗效果满意度95%;2018年治愈和完成治疗的布鲁氏菌病患者满意度为100%;鼠疫防控知识满意度为100%。

(一)利用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支付了2018年项目支出,造成当年项目资金支出率较低。

(二)个别项目工作下达的个别指标未完成。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存在患者流动性大,随意更换住址及电话号码,易造成失访。

(四)包虫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基层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少,操作技术亟待培训提高。

(五)结核病防治项目中存在外院治疗患者随访管理不规范。

1.强化项目宣传。进一步加大项目工作宣传力度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积极主动参与项目,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项目培训。加强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项目培训工作,重点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3.强化项目督导。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4.规范资金使用。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按照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19】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46万元资金专项经费的收支、绩效自评情况,现将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项情况。

福安市档案馆46万元资金是我局经常性的专项业务支出,是维持我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2018年初,福安市档案馆就根据福安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与上级档案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编制工程、采购预算,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二)资金情况。

2018年福安市档案馆共有5个项目建设,采购资金预算总额为46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全年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资金支出完成率为100%。

(三)项目情况。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18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

总体目标:提升福安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各单位档案安全性,群众查档方便、简捷、快速。

(四)主要绩效目标。

(一)评价主体与核查范围。

按年初预算,档案馆针对项目的公益性、民生性特点,考虑可持续影响效益评价较困难,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辅之以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采用历史标准。

2018年,我们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财经制度、政府采购法规及相关会计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日常监控工作,经常过问资金的项目的进展情况,核实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监控情况,并给予评估、公示。

2019年,我局组织了各科室的分管领导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绩效评价结论。自评99分,等级优秀。

(二)指标体系设计。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做到科学量化、便于实施。各部门在现场评价启动前就开展了整体指标的量化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遵循了“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使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投入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时效情况、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三个方面。“时效情况”主要考查项目是否按时实施。“项目立项情况”主要考查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指标的完成率、立项的规范性。“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查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及时率及使用率。

过程方面(30分):主要体现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三个方面。“业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质量的可控性。“财务管理”主要考查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及利用率、资金安全性。“会计信息管理”主要考查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

产出与效益方面(40分):主要体现在产出的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其中,产出的数量我们主要从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场次、2018年度“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场数等方面来考查。

产出的质量则从档案法制宣传率、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率、安防建设覆盖率等来考查。

产出的效益,我们是从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等方面进行考查。

(一)投入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29)。

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实施有序,保障了项目的整体进展,所以“时效情况”得满分4分。

项目立项方面满分8分,得7分。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提交材料充分、完整,事前进行集体决策。

资金落实方面,我局成本控制率为100%,得4分;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到位及时率为100%,得5分;项目资金已全部支出,所以资金使用率方面得4分。

(二)过程指标情况(权重30%,得分30分)。

在资金的使用方面,我局严格依据财政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会计制度进行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结算,遵循年初整体预算,该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采购法的规定执行,从根本上杜绝了资金的挪用、挤占。目前,会计基础工作开展得较为扎实,各项费用的申报、审批、付款等手续规范、完备。

业务管理方面: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并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要求,符合标准,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的可控性。所以,在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方面,得满分。

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得满分。

财务管理方面:我局能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进行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合规,利用率高,安全性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开支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都有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签字、财务审核签字、领导审批等。重大项目开支有经过会议研究。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并建立了详实的台帐,充分保障了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所以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项目资金安全性这五个方面均为满分。

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的财务信息规范、健全,各项支付手续完备,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了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原始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都能按期编制、整理归档。所以上述两项均满分。

(三)产出指标情况(权重40%,得分40分)。

数量方面:

2018年,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完成了举办“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第六届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福安)旅游文化节重大活动的档案场数、抓好“三月三”畲族民俗节重大活动档案指导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指导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建设完成率如期完成了年度任务,所以此项为满分。

质量方面:

确保档案查阅工作顺畅运行完成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安防建设覆盖率达到了99%此项满分,档案法制宣传率达到了99%所以此项满分。

(四)效益指标情况(权重13%,得分13分)。

社会效益、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此项满分。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馆没有设立独立财务,由市委行政科统一管理,在财务资金调度上不够灵活。

2.预算财政资金安排和实际支出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施工项目有关的决算书到验收存在时间差等影响后续结算审核,导致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与实际财政资金安排数不同。

3.对项目实施主体把关不够严,影响项目进展与验收质量。

1.加强对项目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与市委行政科核对相应材料。

2.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及时验收,安排好资金调度。

3.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认真把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序时完成。

4、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

5、建议对“6.9”国际档案宣传日活动加大力度。

今后,我们将更加全面、细致地制定绩效目标,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努力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将落实内控制度,严肃执行“三重一大”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切实引进社会化竞争机制,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保障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环境中实施,有效节约项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加快档案事业发展的步伐,办好群众满意的服务。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

(二)项目起止日期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设计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

项目设计范围:关心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实施节日慰问和体检项目;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情况,保障基本医疗生活;做好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及军供设施实施的维修维护,确保过往部队等的后勤供应。

(四)项目资金投入安排情况。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83万元,其中: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9万元;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5万元;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经过预算绩效领导小组核定,现有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四个绩效评价标准,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因而,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确定为三级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指标设置没有变动。

成立了以韩华为组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的具体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项目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自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建立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扎实开展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手段,对照年初绩效目标,跟踪查找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1、产出数量。

州直特破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产出数量为统计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人数,按照有关标准发放生活医疗困难补助,解决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产出数量为对企业军转干部每年春节、八一发放州直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费和开展一次体检。帮助解决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身心健康,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关怀落到实处;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产出数量为每年7月1日前完成退役士兵报道工作,9月初启动安置,11月初安置完毕,12月底发放各项经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及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补贴。

2、产出质量。

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产出质量为促进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快对英雄雷士评定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培养,宣传模范退役军人典型,确保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开展国家公祭日、最美退役军人等活动;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经费,产出质量为做好军供设备实施的维修维护,当年入伍新兵、过往部队和退役士兵的接待保障工作,确保过往部队的后勤供应。

3、产出时效。

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产出失效为充分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产出时效为全面摸清底数,实现我州烈士纪念设施的动态信息化管理,统筹做好我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等维护工作;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产出时效为按2019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及时划拨经费,确保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分级承担。

4、产出成本。

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等工作经费、州直企业军转干部节日慰问和体检经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经费、州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州直特困破产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困难补助、州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新老兵和过往部队接待转运及维修改造等支出。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局财务中心审核后使用及拨付。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时完成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工作任务。

(2)项目的完成质量。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1-7月全年预计执行数112万元,运行状况良好。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专项经费预计完成全年183万元的76%,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准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把握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相关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4、项目的公正性分析。

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建设一个快捷、准确、实用、高效的项目,必须要注重项目的公正性。项目完成后,本着工作需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一)主要问题。

1、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但个别项目未完成预算资金使用量。

2、个别业务科室对此项目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做好资金调整工作,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2、不断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三)纠偏情况。

(四)有关建议。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xx县xx小花椒农业商贸有限公司是经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一家专业集花椒种植、加工和销售的民营企业。项目位于xx县xx镇xx村余家河坝,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其中厂房6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交易市场1000平方米,宿舍1000平方米,食堂5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30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

(一)立项依据。

设,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中小及非公企业入园发展的新建标准厂房,经省级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纳入扶持范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平方米200-300元补助。其中,单层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助,多层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助。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

绩效目标设立。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加工花椒20000吨,实现产值1亿元,可提供100人左右的就业岗位。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0日财政划拨144.8万元;5月22日财政划拨200万元;6月28日财政划拨131.2万元,合计476万元。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

(一)管理制度。

xx公司创建成立后非常重视管理,现已建立科学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内控组织机构健全,制定了严谨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规划、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目前公司下设五部一室,办公室、行政部、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基地建设项目部等职能部门。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

(二)质量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由昭通顺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监理方为:xx隆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档案管理。

xx公司厂房建设相关档案资料由该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一)管理制度。

园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彝园管通【xxx】xx号财务收支管理规定。xx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该公司财务部按照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

(三)会计核算。

财政拨款及转拨xx公司的经费支出业务由园区财务室核算。资金的具体使用由xx公司财务部负责核算。

(四)财务监控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

按照财政一体化要求,该项目款的支付由园区管委向县财政申请,拨款环节由县财政局负责财务监控。资金划到xx公司的账上后,由该公司的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对该项目款的使用进行财务监控。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厂房、食堂及员工宿舍、道路硬化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的安装、各种化验及试剂测试等工作同步进行,目前主体工程相继完工并投入生产。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

(二)资金使用情况。

园区财务室向xx公司划款情况:20xx年3月13日支付144.8万元;5月25日支付200万元;6月30日支付131.2万元。籁丛妈羟为赡偾蛏练净槠挞。

(三)成本节约。

公司本着勤俭办厂的原则使用财政划拨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资金。

目前,公司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因今年厂房建设原因,错过花椒收购旺季,故今年生产花椒70余吨,产值980万元,公司就业人员100余人。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一)职责与编制。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铜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xx〕123号)和《中共德江县委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江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党发〔20xx〕1号),县人社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1、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承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

(4)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及有关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9)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县长信箱办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实施县政府对全县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协调、引导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工作。

(13)负责县人民防空、外事工作;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烟叶生产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15)负责县政府办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16)负责县政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将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人民防空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交通战备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将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督办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司法局,不再保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设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将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2、机构编制。

县政府办总编制数为98人,行政编制32名、行政工勤3名,事业编制53名,20xx年12月底实际在职人员74人(行政26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45人)。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设18个内设机构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秘书八股、文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督查室、放管服改革股、外事股、议题案股、行政股、人防股、人教股。

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社情民意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和金融发展研究中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

1、部门全部资金收支。

(1)预算收支。根据德财预〔20xx〕1号文件县政府办20xx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24269995元,其中基本收支9569995元:工资性收支8595795元,公用经费收支974200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决算收支。根据本部门20xx年决算报表20xx年决算收支为12424982.90元,基本收支92341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自评得分98分;公用经费收支882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自评得分98分。

3、结转结余。

根据决算报表,县政府办20xx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支出。

本部门随同20xx年预算编制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德财绩〔20xx〕12号、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xx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已经明确下达的指标等因素,本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入下:(略)。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支出责任,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评价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后续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国家财政预算与绩效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4、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7、其他相关资料。

(一)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和举措。注重对整体工作的谋划,及早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组织和谋划了《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全会及各专题会议材料的撰写,不断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得到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同时,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共拟草领导讲话、工作汇报、典型发言等综合材料700余篇,调研报告30余篇。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我县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不审不签”原则,审查了投资协议、合同60余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80余份。三是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资源优势,以做好领导公务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为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对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协调;坚持把综合协调工作渗透到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注重与部门、乡镇沟通,综合权衡,通盘考虑,使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严谨细致,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出精品、创一流做好“三办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起草文稿坚持高质量。坚持对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下发文件等各种材料都做到严谨细致,实行发文、登记两档(纸质、电子档案)校稿,严把行文、运转、审批关,特别是在综合文稿起草上,坚持会商制度,集智聚力推进文稿高质量形成,切实提升文稿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年共制发各类公文76件。二是办文力求精益求精。严格遵循行文规则,严把公文运转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退文重办,对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不断提高办文效率,公文运转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全20xx年度全年共处理文件11559份,其中:处理上级文件6375份;处理下级请示、报告、便函等文件5184份。突出档案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对所有涉密文件及时办结并实行流程登记并及时归档处理(电脑记录及涉密文纸质登记),对非涉密存档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和整理归类。三是办会坚持一丝不苟。致力精心、用心、细心、尽心,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落实三个环节,全力做好会务工作。全年承办县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共80余次。

(三)立足服务,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搜集素材,捕捉信息,综合分析,及时反映工作思路、措施和进展情况,使领导及时了解到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二是狠抓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强化政民互动工作监管,提高信件办理工作效率,缩短信件办理时限。全年县长信箱互动信件112条,办结112条,办结率100%。

(四)强化落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按照“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探索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坚持在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中高位推动,在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中守住底线,有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花结果。一是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全力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交办事项,积极做好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主动做好联络对接和督查服务。今年以来,相继完成市督查督办局交办转办历次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查、国务院统计大督查、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项批示精神督办事项等,累计开展督查并报送落实情况56件次。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全县重点承诺事项督查考核,按季度收集重点承诺事项推进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县级领导暗访工作,每2个月开展一次,及时形成暗访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统筹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县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内容的,由县联合督查督办室开展专门督促检查。一年来,共形成督查通报40期、督查专报44期,开展督查调研18期、蹲点督查3次。

(五)强化举措,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应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功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56起。二是加强应急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直通车”报告制度,特别是在防汛、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全年编制应急信息14期。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工作。对于群众来信,认真登记、不拖不压、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上访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对符合政策应该给予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办理,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树立县政府办良好的“窗口”形象。

(七)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以小支出办大事情的指导思想,从严控制各种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了使用效率。二是改进机关后勤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车辆调度,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安全,满足县政府及办公室高速运转需要。三是周到严密做好行政接待工作。坚持以客人满意为目标,做到既热情周到、让客人满意,又把握分寸、不铺张浪费。得到了来德客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誉。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92.3分,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44号),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指标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文件附件中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析细化并赋予各类评价指标科学合理的权重分值,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设定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1),并评定本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分。从3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预算编制10分,实得8.2分;预算执行20分,实得18.9分;产出及效率70分,实得65.6分。

1、预算编制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设置和预算编制两个方面考查。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得8.2分。主要表现为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收入预决算差异大。

(1)绩效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从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合理性两方面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5分。

(2)预算编制。

该部分内容从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两个方面的进行评价。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2分。

a、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入24269995.00万元,决算收入12424982.90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95.33%,本项实得1。2分。

b、“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本年“三公”经费预算710000.00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895000.00元,较上年变动率为—20.67%(详见表2),本项得满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2分。

2、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考查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9分。主要扣分点在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率方面。

(1)预算控制。

a。预算完成率。本单位20xx年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本项得满分5分。

b。“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0000.00元,实际支出711177.44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0.17%,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出境出国费用,其他“三公”经费未超预算控制水平。本项指标5分,实得4.9分。

(2)预算管理。

a、预决算信息公开。该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反映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到财政予以公开。本项得满分2分。

b、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项得满分3分。

c、资金监管。

本单位没有现金收支业务,全面实现集中支付,款项都是直接支付到对方账户,不存资金隐患,本项指标3分,实得3分。

本项指标2分,实得1分。

3、产出及效率分析。

该指标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率两方面考查考察部门履职成效情况。指标分值为70分,评价得65.6分。

(1)职责履行。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选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业务、实地督办安排、转办事项数量、拟草综合材料、制发各类公文、处理文件11559、承办重要会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等七项指标作为衡量本部门重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指标分值为45分,评价得43分。

(2)履职效率。

本指标着重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方面考察。本项指标25分,实得22.6分。

a、经济效益。本部门协助县领导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项指标7分,实得6分。

b、社会效益。从部门资金的使用效果来看本部门多项职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生活的质量,社会影响很大。特别是疫情防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项指标8分,实得7分。

c、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本部门职能,随机对各单位和群众调查,多数认可本办公室的工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但少数群众反映某些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项酌情扣0。4分。

本项指标10分,实得9。6分。

一、全办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深入,不重视,导致有绩效指标不符合实际,部分科室在项目运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

二、部分项目参与人员较少,导致项目进度不明确、没有及时进行上报,导致资金拨付率不高。

三、申报绩效目标时仅简单罗列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重点不突出;开展绩效自我评价时未全面总结部门工作成效,各股室不重视绩效目标工作。

一加强培训学习。我办将在职工大会等多种内部学习机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县财政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向其他绩效管理做的好的单位学习借鉴,多举措、多渠道提升绩效管理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狠抓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率。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筑牢政治站位意识,提高业务运行效率。筑牢政治站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科学有计划的制定设备采购制度,细化岗位权责,实行监督、经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一)重视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单位的绩效培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评价机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1、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对财务人员进行预算资金支出要求的专项培训,不定时组织各业务股室学习、了解相应科室的预算支出情况,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把控并进行合理的安排。

2、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进行了细致的分化和明确,明确了经费的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等,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接待费用的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对项目实时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确保经济有效增长。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进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投资促进活动接待、外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七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八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九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篇二十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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