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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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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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的项目必须建立在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基础上。方案的制定需要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的情况和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示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黄塘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与老人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子女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我所通过反诈骗宣传,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怕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也能够较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三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全民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发案数,减少群众经济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平安办〔20xx〕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骗宣传手段,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把防骗只是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

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xxx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乡综治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乡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按照不同宣传对象,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短板,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宣传长效机制。

(一)聚焦寺院,开展针对性宣传。

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开展一次针对寺院教职人员人员的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寺管办)。

(二)聚焦师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司法所联合西沟乡中心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讲座,通过家长微信群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派出所负责督促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西沟乡中心学校)。

(三)聚焦村社,开展针对性特色宣传。

1.综治办协调各村,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村社防范宣传。

2.派出所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片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3.乡计生办办组织西沟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对本医院及各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防骗宣传。

4.服务大厅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5.派出所落实辖区快递企业对分派的快递包裹逐件粘帖防骗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6.各村委会落实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等诈骗防范宣传。

7.司法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反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服务大厅、各村)。

(四)聚焦宣传手段,创新宣传亮点。

乡属各单位、各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显示、微信公众号宣传、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众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乡属各单位、各村、服务大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措施到位,务见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各站所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对其家属宣传反诈防诈知识;各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指导本村“两委成员”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条件的村,组织村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反诈防诈知识。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措施不落实的村、乡属单位进行问责和约谈。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五

通过市县两级涉老场所led显示屏、农村“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文化广场展板、民政部门新媒体平台以及涉老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集中投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防骗知识、公益广告、咨询服务等,通过中国移动xx分公司向全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温馨提示100万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3场次。

发动社区干部、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支队、广场舞组织者,在广场舞、棋牌等活动开始前,定时开展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主题宣讲,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工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等在进行入村入户宣讲,养老诈骗的类型、主要方式、初步鉴别和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内容。

依托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和协会,征集展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40余个,生动形象地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鉴别等,系统梳理历年来各地养老诈骗案例,在现场宣传活动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解说分析案例,分发养老诈骗案例、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汇编等宣传手册3万余册。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部署,近日,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厅堂阵地宣传、参与社区活动宣传、周边社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活动中,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联合天拖东社区开展了“养老诈骗知多少,防骗知识不能少”的案例宣讲活动,对常见的养老诈骗类型、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以及如何预防养老诈骗等方面,与老人们进行交流互动。银行工作人员将诈骗典型案例和一些常见的.骗术制作了宣传单,发放给社区居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不要盲目轻信、参与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本次活动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共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得到周边社区居民的赞赏。

此外,支行还组织召开防范电信诈骗专题培训,运营监控岗牵头为全体员工进行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的宣讲,将近几年发生的针对投资养老产业、中医诊疗、养老抚恤等实施集资诈骗的六个案例进行分析学习。

据悉,民生银行天津红旗路支行将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面向周边多个社区和商圈做好公益宣传,让更多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九

为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力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保障民计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区处非办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特制定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现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我局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列入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搞好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宣传方式,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1、20xx年xx月份,局召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专题会议,对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危害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并组织了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非法集资承诺书,承诺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对承诺事项真实性负责。

2、局领导带头,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民政所、敬老院现场进行教育宣传,把上级文件精神吃牢,讲透,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充分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利用悬挂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条幅,宣传栏橱窗、派发宣传资料,扩大宣传对象,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4、利用集中宣传时机,对近年来相关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我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养老市投资管理秩序。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免疫力”,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近日,莲花街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养老院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莲花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红色驿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召集辖区“法治”宣传队37人,深入辖区各养老院开展养老反诈骗宣传。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联动模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提示条幅、微信群转发防骗小知识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街道还组织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讲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案例向养老院老人讲解养老诈骗的危害,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增强老年人提高警惕的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1处、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700余份、开展知识讲座11场,有效提高了老年人识别新型诈骗手段的能力。

下一步,莲花街道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积极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同构筑起防范养老诈骗的安全防线。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二

养老骗局层出不穷,诈骗手段频频翻新,为推动做好反诈宣传教育,加强对全乡特别是老年人的反诈宣传教育,屏山乡借“重阳节关爱老年”的契机开展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老人们宣传防诈骗知识,讲解了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耐心叮嘱老人们——“听到钱要谨慎,不懂要问孩子们,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陌生电话。”并且面对面解答了老年人疑惑的.问题。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解答问题5个,通过此举,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建信人寿驻马店中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首先在机构网点内,该公司通过张贴养老诈骗宣传海报,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养老诈骗的多种形式与危害。

其次,该公司在柜面接待客户办理业务的同时宣讲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能力。同时,嘱咐老年人要摆正心态,对一些所谓的“小便宜”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诈骗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通过此次的活动宣传,帮助老年群体认清了养老诈骗危害性,提高了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警惕性。下一步,建信人寿驻马店中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稳定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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