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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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优质13篇)
时间:2023-11-28 23:16:08     小编:笔尘

感悟是一种突然的领悟,能够让我们对生活有更深刻的理解。提高自己的思考和分析能力,可以帮助我们写出更有深度的感悟。我们精心挑选了一些令人感动和发人深思的感悟文章,与大家共同分享。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一

《复活》主要讲述了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以及它最后开始过上全新生活的故事,给人深刻的启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复活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暑假,我用了几天时间读完了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作的《复活》。

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分别是涅赫柳多夫和卡秋莎·玛斯洛娃。从他们的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灵魂复活的不同轨迹。

卡秋莎·玛斯洛娃是作家在小说中塑造的一个最丰富,最动人的形象,她不仅是一个被侮辱者,而且是一个精神上觉醒、走上新生活的女性。在狱中和政治犯的朝夕相处使她认识到自己是广大受欺凌的人民中的一个,她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和这些优秀分子联系在一起,她渐渐恢复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心灵纯洁的本性在玛斯洛娃的身上复活了。

涅赫柳多夫原先是一个正直而富有自我牺牲的青年,可是在服役期间染上许多恶习,成了贪淫好色的利己主义者,整日挥金如土。他在一次探望自己姑妈的时候,与婢女卡秋莎·玛斯洛娃相遇,并且在一个晚上奸了她。几年以后,当他再一次旁听法庭庭审时,被诬告犯有杀人罪的女正是当年的玛斯洛娃。他感到十分愧疚,良心受到深深的谴责。他曾经对自己姐姐说过这样一句话,“犯罪的是我,受到惩罚的却是她”。他下决心“清扫”自己的灵魂,并付之行动,企图打通各方面的关节,减轻玛斯洛娃的罪名。当这一切努力失败之后,他决定变卖家产,跟随玛斯洛娃一起流放,并且同她结婚。他的这一想法被玛斯洛娃拒绝了。

然而涅赫柳多夫确实是真心实意的。他的一次次表白,一件件实际行动,终于感动了玛斯洛娃,使她从颓唐和绝望中醒悟过来。但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政治犯西蒙松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复活》让我懂得人的善良是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因素动摇自己的信念。以这样的态度面对学习,相信我们一定会在09高考中不留遗憾,实现自己理想目标!

《复活》讲的聂赫留朵夫在精神上的复活,使他最后开始过全新的生活。他在福音书里找到了五条法则:对上帝要虔诚,不起誓,要忍辱,爱敌人,不反抗。他认为人们如果遵循这五条法则,并不断改过自新,便能够“获得的幸福,地上的天国也会建立起来”。他的灵魂得救了。托尔斯泰是俄罗斯最的作家之一,他在文学创作的同时,还宣扬“勿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为核心的“托尔斯泰主义”,《复活》也体现了这一点。《复活》的“种子”是托尔斯泰的朋友科尼的故事,成为感动世界的名著。

在那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到达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资料的严肃性是相贴合的。在那里,应对人类的苦难,作家持续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那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能够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到达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正因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方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那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少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我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我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我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我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我的生活,将自我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重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我,承担自我所犯的过错。

我想起了董必武说过的一句话:恶风纵使推千浪,正气终能慑百邪!

(一)聂赫留朵夫的死亡与新生。

年轻时代的聂赫留朵夫有着年轻人独有的对于世界的天真的善意,他因为年轻而纯洁,因纯洁而高贵。这种高贵是一种无所失去的一往无前,父母留下的财产不是他们的财富,相反他们最大的资产是青春与理想,在那个年纪,这些是挥霍不光的。那一时期的聂赫留朵夫让我感到惊奇与快乐,因为他并没有像许许多多别的在贵族家庭成长的孩子那样沾染上富态的恶习。但我觉得,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会一直存在的,因为在染缸中保持纯洁的底色是困难的。于是,聂赫留朵夫内心中的人代替精神的人掌控了自己的身体。堕落是很迅速的,而获得新生般的重拾美好品行却是艰难的,但总有一些契机可以使复活发生。譬如说爱。在爱情的洗礼下,聂赫留朵夫在小镇的复活节夜里重焕了精神的我。聂赫留朵夫在成长,他在前往彼得堡周旋,去乡下将田产归还农民,与犯人们一同前往西伯利亚的路程中学会了怎样去爱人。他学会了博爱,我看书时时常觉得他为陌生人付出太多了,就算萍水相逢也会竭尽全力。

(二)玛丝洛娃的死亡与新生。

玛丝洛娃相较而言,就简单得多了。我感觉到她在精神上是不曾堕落的,死亡的是她心中的爱,她身体上的堕落即使生活所迫的无奈,又是爱消磨殆尽以后的报复与放纵。于是当她对于聂赫留朵夫的爱意复萌以后,她内心的纯洁与高尚又复活了,她为了他而拒绝求婚。托尔斯泰也曾表示过他最先构想的结局其实是幸福大团圆,然而最终还是选择了最真实的一种。于读者来说这或许不是最美满的结局,但于玛丝洛娃来说,不与聂赫留朵夫在一起,不背负致使他身份受损的内疚或许会更加幸福。

(三)社会的死亡与新生。

列夫·托尔斯泰所看到的那个社会是一个极其腐烂瘫痪的社会。上层官僚主义严重,人与人之间来往做作、讲究利益。官员只关心自己仕途与财富,漠视底层人民的生活,不在乎也不理会有人在他们的所谓找规章办事之下陷于无尽的痛苦之中。而许多原意良好的制度却往往起反作用。就像当初的王安石变法,没有人否认它的初衷,但因为制定者与实施者与受用者的隔阂,往往不仅达不到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将许多人推入更深的深渊。

聂赫留朵夫凭借自己的身份救助了许多人,然而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与上一位愿意帮助自己的贵人从而走上原本就属于他们的道路。大多数的百姓受到冤枉以后都就此毫无悬念地越陷越深,永不见天日。反观底层社会,农民贫穷而愚昧,小市民市侩而计较,听差暴力而冷漠,罪犯凶恶而肮脏,他们活在一个吃人的世上。人们互相影响互相诱惑,致使大多数人一旦加入某个团体就会急速地被改造的面目全非。底层人民无力改变,上层人视而不见事不关己,于是社会呈现出书中所描写的模样。

我很喜欢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国非常著名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败,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推翻目前俄国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暴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二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三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四

说实话谈到日本,我还是带有不少民族情绪的,因此平时不太感冒日本的事物。然而稻盛和夫这个日本人,以及《活法》这本来自日本的书,却能让我由衷地敬佩。

了解了他的思想和经历,你会觉得稻盛和夫不愧为经营之圣,实在是世界第一等的人才。他也是我目前知道的唯一一个亲手创建了2家世界500强企业的人。任何一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创办一家世界500强,也不枉此生了,何况是2家不同领域的企业!

这本书很多地方都让我颇有感触,其中映像最深的是2个地方:

1、人生公式=思想观念×个人能力×努力程度。

2、人生经纬线=命运+因果循环。

这两个总结我不在此处多说,感兴趣的可以自己看书,个人觉得真是够精辟、够简练,时刻用它们来参考自己的人生,必将获益匪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通观全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思想跟中国古典中的精华部分是传承的,是一致的,甚至有些地方作者都在直接引用中国古籍。就此又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实在是一个宝库,有时间了大家可千万要去淘淘金啊,免得都被外国人学去了。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五

从于连身上能看到自己。这个偏激的少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带着对社会的警惕,对自身安全距离的敏感,到尝试去表现自己。他逐渐崭露头角,在贵族圈颇受宠爱,但他用蔑视权贵的高傲姿态来掩盖来自小村庄的那颗敏感偏激几近于病态的自尊。

于连的形象是鲜明的,立体的,也是亲切的,字里行间仿佛能看到一个眉目干净,身板儿挺直的瘦小男孩儿周旋于虚伪的巴黎贵族社会,桀骜不训的力量仿佛要冲出他高冷的身体,直逼读者的心灵。正事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让德莱纳夫人对他刮目相看,无法自拔地爱上他,委身于他。这时他还是个为了你理不理我而傲娇的白净男孩儿。随后到了巴黎,周旋于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循环中,他和她,一会儿骄傲一会儿自卑,谁先为爱妥协谁就输了,另一方瞬间就傲慢起来。循环好一段时间,看得读者哭笑不得。但正是作者这种详细突出的心理描写,开创了意识流小说的先端。加深了读者对男欢女爱之间博弈的共鸣。爱情,是经久不衰的话题,经得起时间的审核,也是这部经典之作影响至今的原因之一吧。

因为这本书,好好去了解了1830年之前的法国历史,梳清了历史大事件,从书中窥视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阶级的激烈斗争,更能理解于连对拿破仑的崇拜感,他的斗志,他的自尊,以及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爱情拉锯战的反复无常。

我无法判别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谁对于连是真爱,毕竟于连的感情来得太澎湃太激烈太受时间阶段影响,反而让我无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两位女士的感情深刻程度。只能说德莱纳夫人的爱偏向于无私,像母亲对孩子的宠爱;而玛蒂尔德的爱更像一个年轻女孩傲慢自私的爱,她也只是一个虚伪社会中的叛逆者,周围全是千篇一律令人恶心的贵族青年,她反道而行的性格让她讲目光聚焦于突然出现在她无聊世界中,那个像高岭之花的英雄少年。在她的爱中有着她对玛格丽特王后爱情故事的钦慕,所以在她和于连之间,她倾向于去扮演一个玛格丽特的形象,傲娇得令人生厌,但不乏真诚。

整部小说看的荡气回肠,因为作者的心理描写简直太细腻与直观了,将平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放大放大再放大,但并不显的突兀,反而震撼人心。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让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新读者热泪盈眶,撕裂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麻木。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六

之前参加选调生同学的婚礼,一桌子好久不见的同学,或熟悉或陌生,但是看着他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在省里工作的那种感觉是很欣慰的,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在聊着彼此的工作晋升,聊着省里面的人情世故,这个现在干到哪个职位了?那个爬到什么官职了?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不时露出暖人的微笑,他们聊的起劲儿,我又不喜打扰,当然,也是打扰不着,毕竟距离我自己还有很远的距离,他们聊着聊着,忘了是谁先注意到的我,然后说你现在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有工作忙,问我现在在哪呢?我详细的说出自己的工作情况,众人张大嘴巴一脸诧异,唯独我自己泰然自若。我从来没有跟谁去比较的想法,我总是觉得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背景不一样,所以没有必要放在一起比较。我跟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我听着就好,反正也听不懂什么,大家都挺好不是嘛!这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确实听不懂,哈哈,很多人曾经对我说,你有点白瞎了知道吗?开始的时候,包括一次次被半道顶下来的时候,我有怨过,有气愤过,但这早已成为过去。慢慢的开始选择接受。

有时,我还会自嘲说自己拽了我这届选调生的后腿,这纯属玩笑话。我不觉得自己失败,反而觉得自己享受工作的过程,忙碌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玩挺好的。就连加班都被我享受得一塌糊涂也是醉了,毕竟人的想法不同,思考的方式也不同,爬得再高也有恐惧的一天,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行走不是更好嘛!再说失败,谁没有失败过,谁没有挫折过,难道遭遇了这些就不会行走了吗?就自暴自弃了吗?遇到困难就在想完了,我不行之类的想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每一次失败都预示着下一个成功的开始不是嘛,那就奔着目标前进呗,有啥呀!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七

福贵的一辈子都在活着,完全是物理状态的活着,童年时物质的富有使他放纵欲望,吃喝嫖赌,直至把祖传的家产挥霍一空。中年的贫穷使他不得不下田务农,自食其力。生不逢时的他经历了旧中国的社会,新中国的解放,大跃进等等时代的变迁,这些人为的运动使无数清白的众生被剥夺了生活的权利,沦为牺牲品。

福贵的一生是比较系统地承担了各种可能的苦难,哀远远大于乐的体验。他的一辈子可以说是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历史叙述,刚开始是他主观地自暴自弃,输掉了家里一百多亩良田。福贵从阔少变成了龙二的佃户,开始了贫民生活。天灾人祸开始在他身上轮番轰炸,先是妻子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春生的太太献血时过度而死,女儿生产时流血过度而亡,妻子家珍失去儿女后悲痛去世。随后女婿在建筑工地上因事故身亡,最后相依为命的孙子吃豆子时因噎死掉。一个又一个看似意外的结局,让福贵看清了人生,他总结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不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创作的福贵角色在我看来就是人生实质的比喻。生命诞生的同时,也是通过血缘和他人联系到一起,获得社会网络和职责。血缘的联结是生理的自然延续,当一个生命在特殊时期里,社会环境变得恶劣时,外在的毁灭性因素会使家庭结构分解,导致家破人亡的结局。而通过工作等延伸出的社会网络没有强制的义务性,本身就是松散而随意的组合。所以,福贵与生活的触点是他的家人们,他们逐一地离他而去,而他自身就是生命的根基,没有了额外的附加,没有了生命的张力,却仍然顽强地生存,进入最原始状态的“活着”。

福贵从一开始就在被动地生活,从物质的富有到物质的贫乏,从挥霍物质到下田务农,都是被动的回应。更不幸的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人们生活的权利和尊严被一次次地玩弄和剥夺,生命变得如此单薄和脆弱,被降格为低级次品。哪怕是无比积极而饱满的生命,也无法逃脱强权、战争的魔掌。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八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九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十

读《围城》不仅可以感受沿途邂逅的惊喜,还能体会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其中蕴含深意的象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从小学一直到了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毕生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围城里的生活。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当读《围城》这部小说时,我为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故事所着迷,常被那种别出心裁的妙喻惹得心领神会地笑。

还特别有感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吵架。他们每次的骂词都不一样,而且一句一句对得很好,好像你说了上句下句本该如此说的。他们完美的对词,恰恰表达了婚姻的无奈,即使“他”想出来也出不来,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来。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方鸿渐和孙柔嘉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对方的家人哪里得罪了自己,无形的压抑造成了夫妻间的斗气,吵闹。是不是离开了那个社会,那个大家庭的背景,就不存在争吵了呢?我想不会,或许,他们又会找出另外一些事作为吵架的素材了,这也就是婚姻真正的无奈!

钱钟书先生不直接说,只把事情摆出来,读者会怎样理解,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婚姻之于爱情,是升华了还是丑化了,还是现实了?很难说清。

其实《围城》的主题是在隐喻人类生存的困境,而且围城无处不在。仔细听听你周围的人的对话吧:富人羡慕穷人安乐、清闲,穷人羡慕富人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城里人羡慕乡村的田园风光、新鲜空气,乡里人羡慕城里人汽车洋楼;忙人羡慕闲人,闲人羡慕忙人。

这似乎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状态,或者是心理状态,不满足,永不满足。因不满足,所以会产生思变的心理和思变的行动。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累了又不能休息的时候就羡慕清闲的人,希望过他们那种生活,当真的有一天过上了那种生活,过得久了,就又厌烦了,又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当中去,重新做回原来的样子。人们总喜欢这么兜圈子,自寻烦恼;走来走去,或被困在围城里,或被丢出围城外;就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摆右摆,游弋不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生活环境和模式,当我们被某种无形的定律牵引着循规蹈矩去生活的时候,就自然地会产生一种难以抗拒的无奈和悲哀,于是我们想跳出自己生活的樊笼,想去换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可往往到头来,妥协的是我们自己。

其实我觉得,人类在围城的这种困境不外乎从两个方面解决,要么不要把自己所处的环境当作围城,千方百计要冲出去;要么,你非要说那是一座围城的话,也照样能在围城里寻找到真正的我,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精神,终究会有一个围城里的好归宿。

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足够支撑自己在另一个围城里生存就走吧,说不定真的海阔天空呢!

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十一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十二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小说以其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腻传神的笔法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简•爱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可怜的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上帝并没有因为这而同情她,更是残忍地夺走了她的父母。之后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上学期间,简•爱仍是饱受屈辱,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坚持不懈。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她的爱情也充满了悲惨,情路坎坷的最终还是和罗切斯特走到了一起。虽然罗切斯特最后没有了美丽的庄园,还成了残废。正是这样,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充满爱的。

红与黑读书心得个人感悟篇十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同名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它是社会世情小说的第一篇,也是全书的第一篇,讲述了两位青年画家休和琼希与邻居老画家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

琼希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病情越来越严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藤叶落下之时,便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可过了许多天,那叶子还是顽强地立在那里,从未掉下为什么呢?文章最后,作者交待了老贝尔曼在叶子落下的夜里,冒雨在墙上画了一个叶子,可贝尔曼却着了凉,感染上了肺炎,去世了。是老贝尔曼用自己的生命唤起了琼西生的希望。一个可悲可喜的结局,让人总也忘不了老贝尔曼冒雨画叶子的情景,忘不了老贝尔曼死去前,因挽救了一个生命而欣慰的表情;忘不了琼希恢复时为老贝尔曼流的泪水。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很是感动。不仅仅为的是朋友休对琼希的关心,更为老画家贝尔曼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人类的博爱与人性的美好,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着崇高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

从琼希身上,我学到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最没有希望的时候,也要心怀希望,不应该放弃希望,勇敢的走上前去,问题会引刃而解的。从休身上,我学到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她和琼希相识并非很久,却愿意陪着她渡过难关,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啊。而从老画家贝尔曼的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老贝尔曼已经六十多岁,是个酒鬼,画了近四十年的画,却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最后的那一片叶子,象征的,是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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